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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積金匯繳辦理流程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東莞公積金匯繳辦理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正常匯繳辦理流程
1.正常匯繳(非手動托收)
單位經辦人申報→銀行柜臺受理→單位經辦人匯繳資金→銀行柜臺到賬確認辦結。
2.匯繳(手動托收)
單位經辦人申報→銀行柜臺受理→托收扣款完成
委托劃款匯繳/終止辦理流程
(一)單位指定經辦人準備好相關材料;
(二)前往歸集銀行網點之一提出申請;
(三)工作人員受理;
(四)銀行柜臺辦結。
委托劃款暫停/恢復辦理流程
單位經辦人持本人身份證前往單位賬戶所在銀行網點即可。
正常匯繳辦理條件
1.單位應當在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
2.職工個人賬戶為正常狀態的才能辦理匯繳。
委托劃款匯繳辦理條件
1.單位不能存在欠繳情況。
2.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開設銀行對公結算賬戶。
委托劃款終止辦理條件
單位已簽訂委托劃款繳存協議。
委托劃款暫停辦理條件
單位已簽訂委托劃款繳存協議,且協議狀態為“正常托收”。可以申請暫停委托劃款協議。
委托劃款恢復辦理條件
單位已簽訂委托劃款繳存協議,且協議狀態為“暫停”。可以申請恢復委托劃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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