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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集團公司營銷組織結構設計及其運作模式的比較分析
論文關鍵詞:公司組織;結構設計;運作模式論文摘要:本文闡述了企業營銷組織結構設計的目標,按照集團公司營銷總部整合營銷職能程度的不同,概括出三種典型的營銷組織結構。借鑒現有企業的成熟模式,按照從集權到分權程度的漸進順序。提出了四種運作模式,并對這四種運作模式進行比較分析,概括其各自實施條件。
一、集團公司營銷組織結構設計
考察各類企業集團內的營銷組織設計可看出,按照集團營銷總部整合營銷職能程度的不同,典型的營銷組織結構可歸納為功能全部整合型、功能部分整合型和完全按產品劃分型。
(一)營銷總部功能全部整合型。這類營銷組織是在集團層面建立完整的多產品營銷平臺,負責所有產品的營銷;各事業部不負責營銷,只負責有關生產、研發、采購等活動;各項營銷費用在各產品之間攤銷,各事業部獨立核算。這種模式往往在擁有同質性的多種產品的大型企業集團內適用。因為當產品跨度較大,業務涉及協同性不強的多行業時,由集團整合營銷往往難度較大。而如果產品性質類似,營銷策劃和銷售模式上可發揮很強的資源共享和協同作用,或產品共用同一品牌,則較適合該種模式。寶潔公司就實行該種方案。寶潔公司雖然擁有洗發、護膚、洗衣粉、口腔護理、紙品等各自不同的品牌,但這些產品都屬于個人護理相關的快速消費品,尤其在產品營銷模式上相似性高,且都共用“寶潔”品牌,因而較適合該種模式。為此,寶潔專門建立了整合營銷平臺的寶潔中國公司,專門負責從策劃、執行到控制的全部營銷職能。
(二)營銷總部功能部分整合型。這類營銷組織雖然在集團層面也建立了營銷部門負責部分營銷功能,同時各個事業部也建立自己獨立的營銷組織體系,各項營銷的費用在各個產品之間攤銷,各事業部完全獨立核算。根據企業所處產品行業跨度的不同,在集團層面整合營銷功能時有不同的程度和側重。像可口可樂,其產品跨度不大,較容易發揮營銷資源協同和品牌效應,其將廣告策劃、大客戶和特殊渠道等關鍵部門整合到總公司層面,強化了品牌在產品促銷中的作用,同時各地區公司負責銷售功能。這樣,集團的營銷部門相當于整合了營銷策劃和控制的多數職能,是對各子公司銷售的強支持。如果企業產品差異性較大或對專業營銷有較高要求時,企業集團可相對弱化營銷集權程度。
(三)營銷職能完全按產品劃分型。這種營銷組織設計的思路是各事業部建立獨立的營銷組織體系,各營銷組織直接由事業部管理和控制。各事業部按照產品類別、品牌、渠道、地域性等方式劃分。該種模式一般在產品跨度較大,且產品分類有限的企業內實施。如,阿爾卡特公司就將全部業務分為兩個事業部:手機和通訊基站。兩事業部分別成立獨立運作的營銷子系統。從其各營銷子系統的內部結構可看到,由于手機和通訊基站兩業務性質差異較大,其內部營銷部門的設計也很不相同。手機事業部內營銷按銷售和兩個主要職能劃分,而通訊基站事業部則按照服務對象和銷售流程等更細致地劃分為項目工程、銷售代表、技術支持、客戶服務和公關部。可見,獨立運作的營銷部門可以靈活滿足各事業部差異性較大的營銷要求。
二、不同營銷組織結構運作模式比較
在概括出上述三種主要營銷組織結構之后,本文按照集團公司整合營銷職能的程度不同,并借鑒現有企業的成熟模式,按從集權到分權程度的漸進順序,提出了以下四種運作模式。
(一)集權化的組織結構。這種模式的營銷業務是由集團公司完全集權化,各子公司或事業部不再設立營銷相關部門,只負責有關生產、研發、采購等功能。全部營銷職能完全由集團營銷總部負責,建立完整的多產品營銷平臺,各項營銷費用在各產品之間攤銷,各事業部獨立核算,從而將銷售環節緊緊控制在集團層面,直接對集團負責。這種模式注重以下幾方面:第一,統一集團整體戰略和目標。該模式將營銷職能全部在集團層面實現,直接從集團整體利益出發,從而保證集權戰略的高度執行力和目標的統一。第二,樹立統一的品牌形象和規范的流程。集中化管理可以整合各子公司的銷售團隊,從人員上進行銷售和品牌推廣培訓,從制度上規范營銷流程,對于強化集團品牌最為有利。第三,信息溝通順暢,效率提高。由于集中化管理,使集團掌握了產品銷售的第一手資料,并能夠及時作出信息整合,有利于資源優化配置、充分協調,提高了效率。第四,目標一致,降低子公司間惡性競爭,有利于集團整體利益。由于統一規劃產品銷售,使得各子公司在營銷環節上站于同一競爭平臺,更有利于共享客戶資源,優勢互補,發揮協同作用,因而是最大化集團利益。但該種模式施行后,容易帶來以下問題:一是不同層次工作很難兼顧,二是對子公司積極性促進不足。企業如果采取這種結構模式,需結合自身的條件,考慮到以下四方面的實施難度和要求:其一,由于該模式改革幅度很大,在實施中會遇到很多阻力。其二,績效考核的匹配改革,從以前對子公司營銷部門的考核,轉變為對集團一個營銷部門的考核。該種轉變與集團其他職能部門現有考核的差異較大,容易造成考核營銷和其他職能部門標準的難以權衡,帶來各部門之間的矛盾。其三,當集團內產品跨度較大,營銷的專業要求較高時,會增加整合營銷和銷售的困難。其四,如果集團各產品單元以旗下子公司形式而不是事業部形式存在,則該模式改革和風險較大。這種模式適合于同性質多產品種類的大型企業集團,且集團應給予營銷職能部門最大的權力和支持,才能真正整合所有營銷資源。
(二)營銷策劃與執行職能分離的營銷組織結構。這種模式是指集團營銷總部只整合了營銷策劃和控制職能,各子公司或事業部保留營銷執行相關的銷售部門。營銷總部在策劃和控制上的工作內容,同全部整合營銷功能的組織結構中的一樣,還可以適當地加強大客戶管理,將其從子公司普通客戶中提升到集團層面。可見這種模式是在第一種模式完全集權化基礎上的改進,即將銷售職能的責權關系回歸到運作不同產品單元的子公司或事業部中。該模式除繼承了第一種模式有利于樹立統一的品牌形象和流程規范、實現營銷資源協同作用,提高了效率。同時,還具備了新的特點,即加強對營銷組織整體控制的同時,可合理平衡收權和放權。通過統一的營銷策劃和監控,對整個銷售業務的方向和信息有較強的控制力度,屬于營銷功能的強支持方式。盡管該模式克服了完全整合營銷功能模式的很多不足之處,但仍面臨一些問題:一是容易造成營銷策劃和執行功能的脫節。二是反應不夠靈活迅速。三是銷售人員雙頭管理,積極性降低。四是增加了績效考核難度。由于營銷的策劃、執行和控制,尤其是前兩者對整個銷售業績都有顯著影響,因而在以經營業績指標為基礎的考核體系中,不易區分考核對象及其尺度。企業如果實施這種模式,需結合自身的條件,考慮到以下實施難度和要求:其一,該模式改革力小于完全集權化的模式,但對集團總部的營銷部門仍有較高的職能要求,尤其是其營銷策劃水平和與下級部門的協同程度,直接反映在業績指標上,相當于也受來自下級部門的反饋要求。其二,同樣適應于產品類別差異化不大,較容易發揮營銷資源協同和品牌效應的產業中。 其三,為避免帶來策劃和執行的脫節,該模式應建立在集團內部信息化建設較完善,溝通體系順暢,使策劃部門既可以準確傳達方針,下屬銷售部門又可以及時反饋信息。
(三)僅整合營銷控制功能的營銷組織結構。指如果集團總部只負責營銷的監控職能,各子公司或事業部擁有自己獨立的營銷組織體系。可見,該種設計模式給予下屬部門更充分自主的放權。其中,集團營銷總部充當弱支持作用的營銷后臺監管部門,具體負責監控考核、建立信息溝通平臺、負責營銷戰略和人員培訓、公關關系和各子公司之間利益協調和爭端解決等工作內容。用于營銷支持的費用可攤銷到各類產品中或者由集團統一撥劃。而下屬部門在集團總體監控和營銷戰略的指導下,自行建立營銷體系,可以根據需要完善各種營銷職能細分部門。區別于上述兩個模式,其最顯著的特點在于促進了子公司的積極性,市場反映靈活。各子公司可對營銷策劃和執行進行統一匹配和直接運作,可根據市場信息靈活調整銷售策略、價格策略和推廣模式。可以說兼顧了積極性和靈活度。不過,由于更大程度上的放權,其自身存在如下問題:其一,放松了集團層面營銷總部的權力,使其日常管理和協調工作量大且監控難度增大。其二,容易造成集團和子公司的目標不一致。由于子公司經營更具有獨立性,容易造成子公司短期利益導向的營銷目標,與集團整體戰略和品牌形象的推廣形成偏離甚至沖突。如果企業實施這種模式,需結合自身的條件,考慮到以下實施難度和要求:其一,該模式設計需要提高集團營銷總部的執行能力。由于對各產品單元實際營銷運作的放寬,加大了監管難度,這就需要通過信息系統建設、流程體系規范、績效考核系統等多角度、多側面的加強總部的控制執行力。其二,適合差異性較強的多產品類別或專業營銷要求較高的企業集團。
(四)分權式的營銷組織結構。子公司完全自治的營銷組織模式,給子公司最大程度的自由度。根據企業產品特色可以按產品類別劃分,或是按照品牌、渠道、地域性等劃分方式,各子公司根據自身業務規模的發展需要,各自設計其公司內部營銷等各職能部門,成為完全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實體。這種模式主要關注了以下幾點:一是對子公司營銷部門的激勵程度最大。由于給予子公司獨立自主的經營權利,使其更積極主動地專注于自身營銷和銷售業務的拓展和市場分析,同時與公司內其他部門的合作互動更緊密,減少自身營銷管理。二是市場反應速度最快。由于子公司銷售團隊更專注于自身行業產品的營銷,子公司內部響應市場的靈活性明顯提高,內部信息流可以很好的溝通。三是子公司之間競爭更激烈。由于母公司以回報標準選擇對各子公司的投資,各子公司在獨立運作基礎上競爭程度更加激烈。如果集團能協調好各方利益,有利于各子公司自身業務拓展和戰略發展。該種模式在使用時,容易帶來以下問題:控制力度不夠,母子公司的目標不一致。集團公司不直接參與企業經營活動,使集團公司的控制距離過長,控制力度較弱;容易造成品牌形象不統一;資源不易協同,無序競爭造成浪費;信息流溝通不暢。企業如果實施這種模式,需結合自身的條件,考慮到以下實施難度和要求,即該模式比較適合股權結構明晰,子公司營銷業務定位明確,同時要求快速反應市場的企業;同時,為避免營銷體系重復建設帶來的成本激增,一般適合在主營業務較少但差異性較大的集團內實行。總體來說,該模式對集團控制力要求較高,對子公司失控風險較大,會弱化集團層面的決策執行力和控制力,長期不利于集團戰略的實現。
總之,集團公司在設計和選擇營銷組織模式時,需要結合公司演變和現有條件,考察公司產品類型和差異程度,綜合權衡戰略協同、品牌統一、資源整合等需求與改革實施難度,做出適合本公司的營銷組織結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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