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檢察制度的完善
論文摘要:由于立法缺失及司法依據的沖突,我國的民事檢察監督范圍局限、方式單一、民事檢察制度發展緩慢。2007年《民事訴訟法》的修改對我國的民事檢察制度有一定的推進作用,但并未構建較為完整的民事檢察制度體系,需推動《民事訴訟法》的全面修改以完善我國的民事檢察制度。
論文關鍵詞:民事檢察制度 民事訴訟法 司法依據
一、民事檢察制度的產生及發展
檢察制度最早起源于中世紀的法國和英國,是由國王代理人代表國王或王室的利益處理糾紛及監督執法演變而來。檢察制度產生后,逐漸有了檢察機關以國家名義參加民事訴訟的規定,最早見于1806年法國《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典》,在法國的影響下,世界各國繼承和發展了民事檢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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