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承諾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承諾書僅是一方的聲明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是不同的。還是對承諾書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1
樹道德新風,立誠信根基,是當代大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為營造良好考風,培養自立自律、刻苦學習的作風,塑造高尚的品格也為展現我們學校學子優良學風,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遵循公平公正原則;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養,端正考試態度,嚴守考紀,誠信應考;
三、在不良念頭面前,嚴于自律。通過入學教育及校紀校規、考風考紀教育,我已知曉有關考場紀律各項規定,考試中如有違反,愿接受學校的相應處分;
四、我將在考試中遵守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遲到、不無故曠考;
2、考場內不帶進與考試有關的材料及手機等通訊設備;
3、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絕不幫考,不抄襲他人答案;
4、不在試卷上故意書寫他人姓名、考號;
5、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XXXXX學校
二〇xx年xx月十七日
班級:
時間:
承諾人簽名: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2
本人自愿參加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現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閱讀了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廣東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接受處理。
二、本人堅決遵守廣東省20xx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有關報名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假證書。如有違反,自愿按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生簽名: (學生住宿承諾書)
二Oxx年xx月xx日
學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3
全體同學們:
20xx年10月自學考試馬上要開始了,為嚴肅考場紀律,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以下五點對考試違規處罰的規定每個考生務必知曉:
1、考生攜帶手機等電子通訊設備進入考場的,取消當次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
2、組織團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機關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進行處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考生向考場外發送、傳送試題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停考三年,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作為考生應做到以下幾點:遵守考場紀律,不曠考,不帶手機進考場,考試中不和監考老師發生沖突,不買賣答案。
認真復習備考,誠信考試,珍惜榮譽,杜絕作弊!
繼續教育學院東區學工辦
20xx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