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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農業扶持政策2017解讀
樂清市,是中國浙江省轄縣級市,由地級溫州市代管。這里農業發展的好?相關的扶持政策有多少?
一、糧油生產發展
(一)早稻種植補貼。對所有種植早稻的農戶,每畝補助80元。
(二)規模種糧補貼。對全年早稻、連作晚稻、單季稻、大小麥復種面積達到5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每畝補貼140元(包括上級財政補貼)。
(三)油菜生產基地補貼。對連片種植50畝以上生長良好的油菜生產基地,每畝補貼50元。
(四)旱糧生產基地補貼。對連片50畝以上的旱糧(不包括大小麥)生產基地,省、市財政給予每畝150 元的直接補貼;對在“三園”地間作套種同一旱糧作物連片50畝以上且套種面積比例達50%以上的,給予每畝80元的直接補貼;扶持創建連片50畝以上的省級高產優質旱糧生產示范基地。
(五)糧食高產創建獎勵:水稻單產創全省最高的,獎勵5萬元,創溫州市最高的,獎勵2萬元。
(六)種糧大戶種糧貸款貼息政策:種糧大戶在樂清農商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樂清市支行貸款用于糧食生產,省財政按3%的貼息率給予貸款貼息。
(七)糧油生產政策性保險政策:水稻保險金額每畝1000元,保費每畝50元,大小麥保險金額每畝600元,保費每畝22.5元,財政給予93%的保費補助。油菜保險金額每畝500元,保費每畝15元,財政給予90%的保費補助。
(八)對實行水稻病蟲害統防統治服務、一年服務面積達500畝以上的注冊開展植保服務的專業化服務組織獎勵1萬元。
(九)糧食購銷政策
1.早稻谷訂單獎勵及最低收購政策: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政策,確定2017年早稻谷最低收購價格和訂單獎勵。
2.經糧食、財政部門認定后,對具備一定規模、信譽好,風險可控的種糧大戶,按訂單基準價預付不超過30%的預購定金,所需資金由市農發行提供貸款,市財政給予貼息。
二、農業“兩區”建設
(一)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及提標改造
糧食生產功能區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按畝均投資一般不高于2000元給予全額補助。對未曾立項建設過農田基礎設施的糧食生產功能區進行提標改造,也按上述標準給予補貼;對已經立項建設農田基礎設施并通過竣工驗收的糧食生產功能區,可以申請提標改造機耕路路面硬化,給予全額補助。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二)省級農業產業集聚區
列入省級農業產業集聚區的項目,由實施單位(鎮政府或生產主體)申報項目實施方案,其建設內容經市農業局、財政局立項確認,比照相關政策核定補助金額,具體政策另定。
三、農業主導產業生產發展
(一)補助對象和產業
新建(擴建)的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包括蔬菜、中藥材、水果、茶葉四個產業。
(二)補助標準
1.中藥材產業
對新建種植面積連片50畝以上的鐵皮石斛基地,其鋼架大棚、噴滴灌設施完善,每畝種植密度組培苗在8萬株以上或馴化苗在4萬株以上的,每畝補助0.3萬元。
新增原生態種植(活立木種植、立體栽培)50畝以上的鐵皮石斛基地,每畝補助0.3萬元。要求噴滴灌設施完善,每畝種植馴化苗1.5萬株以上的;達不到的按比例折算。
新增種植三葉青、白芨、黃桅子面積連片30畝以上的中藥材基地,要求生長良好,實行精細化管理,每畝補助600元(不含新造地已補項目)。
2.蔬菜產業
對新建連片鋼管大棚面積30畝以上的基地給予補助。單棟熱鍍鋅鋼管大棚,鋼管直徑6分及以上,鋼管間距在85厘米以內的,每畝補助4000元;鋼管直徑4分及以上,鋼管間距在85厘米以內的,每畝補助2000元。標準的鋼管連棟大棚每畝補助15000元。對鋼管大棚內新建的噴滴灌設施,每畝補助500元。單棟熱鍍鋅鋼管大棚,鋼管間距超過上述的規定距離或直徑達不到要求的,酌情予以補助。
3.水果產業
新種水果基地。連片面積50畝以上,苗木成活率85%以上,雜草清除,管理良好,每畝補助600元。
4.茶葉產業
新種茶葉基地。連片面積30畝以上,苗木成活率85%以上,管理良好,每畝補助1000元。
5.果茶園配套設施
新建大棚和避雨大棚設施。連片面積20畝以上。(果茶面積不再區分)鋼管大棚,鋼管直徑6分及以上,鋼管間距在85厘米以內的,每畝補助4000元;鋼管直徑4分及以上,鋼管間距在85厘米以內的,每畝補助2000元;鋼管+水泥柱+鋼絲結構,鋼管直徑4分及以上,拱桿間距110厘米以內,棚架脊高3米左右,每畝補助2000元;毛竹片+水泥柱+鋼絲大棚、避雨大棚:棚架脊高3米左右,每畝補助1500元。毛竹避雨大棚:每畝補助1200元。標準的鋼管連棟大棚每畝補助15000元。大棚間距超過上述的規定距離或直徑達不到要求的,酌情予以補助。
新建獼猴桃、梨、桃子水果的棚架設施。水泥柱+鋼絲結構棚架每畝補助600元。
新建殺蟲燈設施。果茶園連片30畝以上的,安裝殺蟲燈設施10盞以上,每盞補助400元。
新建羅幔防蟲網設施。果園連片30畝以上的,連片新建鋼管羅幔防蟲網100個以上,每個補助400元。
新建田間操作道設施。果茶園連片50畝以上的,要求水泥硬化或水泥板路面寬80厘米(含)以上,平均厚度6厘米(含)以上,新建田間操作道300米以上,每米補助60元。
(三)補助要求
1.符合《樂清市現代農業發展規劃》與《樂清市鐵皮石斛產業發展規劃》的要求,在引導、鼓勵的種植區內種植的;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不予立項。在糧食功能區內種植多年生作物或搭建大棚不予立項。
2.要求全面實行無公害生產技術和質量管理制度,生產管理檔案記錄完整。
3.項目采用格式文本申報,經鎮(街道)審核后報市農業局、財政局審批。
四、農業組織化產業化獎勵政策
(一)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獎勵政策。合作社實施以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成員技能化、產品安全化主要內容的“五化”建設。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示范性農民合作社,每家獎勵1.5萬元。每年評選10家左右,每三年復評一次。對評為省、國家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每家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對全市100家左右示范性農民合作社進行追蹤監測,動態管理。對運行良好、符合示范要求的每家獎勵5000元。對通過省級及以上、溫州市級示范動態監測的,每個合作社分別獎勵20000元、10000元。
(二)示范性家庭農場建設獎勵政策。家庭農場實施以主體職業化、規模適度化、生產標準化、管理規范化、經營高效化為主要內容的“五化”建設,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示范家庭農場,每家獎勵1萬元。每年評選10家左右。每兩年復評一次。對評為省示范家庭農場的,獎勵2萬元。
(三)市級農業產業(行業)協會扶持政策。對新建的農業產業協會,每家獎勵2萬元。對運作規范、活動正常并在發展產業上成績顯著的農業產業(行業)協會或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每家補助3-5萬元。對農業產業協會承辦全國、全省性會展、技術交流等活動給予適當補助。
(四)鼓勵農業爭先創優活動,全市評選優秀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示范點各10戶,各獎勵1萬元。對國家級、省級農業龍頭企業申報成功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五)農業企業獲得國家級名牌產品、省級名牌農產品、溫州市名牌產品、樂清市名牌產品稱號或相同級別知名商標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同級別的品牌獎勵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勵);獲得中國森林食品示范品牌稱號的獎勵5萬元。參加由上級政府舉辦的農業博覽會及專業行業展銷會獲得金獎產品、銀獎產品的,分別給予1萬元、0.5萬元的獎勵,(同一企業同一年度不同級別的獎牌獎勵就高不就低,不重復獎勵)。
(六)農業信息化補助政策
1.經主管局核準,在本市創辦農產品電子商務平臺,以銷售本地農產品為主,年銷售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
2.農業企業在天貓、京東、亞馬遜、一號店等全國性電商平臺開設官方旗艦店進行自有品牌農產品銷售,新建旗艦店一次性獎勵2萬元。
3.經評選確定為農業電子商務示范村,一次性獎勵村集體5萬元。
4.農業物聯網基地建設補助。在農業生產、運輸過程中應用單項或多項農業物聯網技術,形成物聯網應用,實現農產品生產、經營、管理的智能化,實現手機APP操作。列入樂清市本級項目,按市財政核定工程造價補助60%(最高不超過30萬)。
5.多媒體智能農業綜合信息預報預警信息系統。由鄉鎮(街道)或其它行政、國有企事業單位提出申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試點,實行全額補助,實施區域由市財政局、農業局統籌安排。
五、土地流轉補助政策
當年新增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流轉手續規范、提供農村產權服務機構交易流轉的憑證、連片流轉土地在20畝以上且期限達到5年的,對所屬村集體經濟組織一次性給予每畝50元的獎勵。
林地流轉獎勵政策:當年新增委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連片流轉林地面積100畝(含100畝)以上,流轉期限15年(含15年)以上,用于發展林業產業,并辦理《浙江省林地經營權流轉證》的,對所屬村集體經濟組織一次性給予每畝30元的獎勵。
六、農產品質量安全扶持政策
1.三品認證和標準化建設等獎勵:首次獲得無公害農產品,每個獎勵1.5萬元;有效期內自覺進行農產品上市前自檢或委托檢測、生產記錄完整規范且標志使用規范的每個產品補助0.5萬元。首次獲得綠色食品的,每個獎勵2萬元,有效期內自覺進行農產品上市前自檢或委托檢測、生產完整規范且標志使用規范的每個產品補助0.8萬元。實行有機產品認證備案制度,經備案后首次取得有機產品稱號的,每個獎勵2萬元,有效期內自覺進行農產品上市前自檢或委托檢測、生產完整規范且標志使用規范的每個產品補助0.8萬元。同一基地最多補助2個認證產品。鼓勵開展水產養殖無公害產地認證,對認證面積1000—3000畝(含1000畝)的,每個單位獎勵1萬元;產地認證面積達到3000畝以上(含3000畝)的,每個單位獎勵3萬元。積極鼓勵開展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通過認證的,實行一事一議,由產業主管部門報市政府,給予適當補助;支持農業(林業、水產)標準化建設,制定地方(或行業)標準(規范),每個標準(規范)補助3萬元,補助對象為標準的主要起草單位。
2.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項目:縣級以上農業規模主體,突出專業化、基地化、現代化、品牌化,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產地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生產管理設施齊備、內控制度規范、生產記錄健全、投入品出入庫管理到位、產品檢驗檢測達標,包裝標識全面應用。通過先申報后立項,按項目總投資額8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度控制在20萬以內,項目資金主要使用在產品包裝標識、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檢驗檢測、綠色防控技術與低毒低殘留農藥應用、內控制度建立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等方面設施設備采購運行和必要的管理費用支出。全市年內建設項目總數不超過20個,資金總額控制在150萬以內。
七、農業生態與能源建設補助政策
項目實行申報制度。對經申報立項的項目,在經過驗收后按下列標準給予補助:
1.畜牧業排泄物利用工程大中型沼氣工程:列入省級項目的工程包括“三沼”利用工程(包括沼氣、沼液輸送管道和輔助設備)市財政按核定工程總造價的80%給予補助,列入市本級的項目按造價70%給予補助。
2.生態公廁污水凈化沼氣工程:以村集體為單位,新建生態公廁工程按池容每立方米補助550元。
3.農林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利用機械捆綁農作物秸稈用于畜禽飼料、食用菌或者能源化原料的,給予收貯利用單位每噸補助40元。
4.循環型農業模式推廣補助:對規模種植基地建造沼液池50立方米以上,按造價的7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000元;對購置沼液池水泵、管道等配套設施的,按購置額的7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000元。
八、農業機械補助政策
(一)農業機械補助(含設施大棚補貼):享受補助的農業機械為2017年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范圍內。補助對象、具體補貼額度以省農業廳、財政廳下達的文件為準。省、市補貼資金按4:6比例承擔。另除《農機購置補貼額一覽表》中已明確有地方累加補貼機具范圍外,對糧油生產為主的聯合收割機、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硬質育秧盤的資金補貼,另行制定政策補貼。
(二)農業機械報廢補助:補助對象為本市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所有的拖拉機(包括手扶拖拉機、輪拉機、履帶式拖拉機和拖拉機運輸機組),在市農機管理總站辦理注冊登記,參加年度安全技術檢驗的。實施報廢的,按14.7kw以下拖拉機1500元/臺,14.7kw(含)以上拖拉機3500元/臺補償標準執行。
(三)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助:補助對象為本市籍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個人或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所有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在市農機管理總站辦理注冊登記,按規定報廢舊機并換購新的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的。補貼標準按省農業廳、財政廳、商務廳下達的文件執行。
九、畜牧業扶持政策
(一)畜禽種子種苗工程
1.鼓勵開展地方畜禽品種種質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補助
支持雁蕩麻雞、磐石灰鵝等地方品種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開展擴繁、提純復壯和開發利用,經申報立項、審核驗收,按核定投入的30%給予補助(年度單個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列入上級項目的,按上級政策規定執行)。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畜禽新品種、新品系或遺傳資源認定的,分別給予60萬元和30萬元的補助,累計補助總額以60萬元計。
2.支持新建或擴建種畜禽場、孵坊、供精中心(站)和人工授精站(點)
新建或擴建種畜禽場、孵坊、供精中心(站)和人工授精站(點)項目,經申報立項、審核驗收,并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按核定投入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引入優良種畜禽補助
經申報、審核同意,排泄物處理正常運行、動物防疫工作正常開展的畜禽養殖小區、規模養殖場(戶)從省內外種畜禽企業引進種用畜禽用于生產的,按核定引種投入的20%給予補助(種公豬每頭最高補助1800元,種母豬每頭最高補助400元);引進高產青年黑白花奶牛用于商品生產,除上級補助外,每頭再給予補助1000元。
4.奶牛和能繁母豬人工授精補助
5.能繁母豬和奶牛養殖補助
能繁母豬按上級政策規定執行。若當年上級無此項扶持政策,則不予執行。存欄奶牛10頭以上(含10頭)并有糞污處理設施的奶牛養殖戶,經兩病檢測合格并發放健康證的能繁母牛和后備母牛每頭補助500元(含上級補助)。
(二)畜牧業轉型升級
1.美麗牧場建設項目
(1)美麗牧場改造項目。現有畜禽養殖場(戶),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齊全的,按照浙江省美麗牧場建設標準對欄舍、設施設備配置及附屬設施等進行改造建設,通過驗收的按照投資環節進行補助,綠化及糞污處理設施的按照核定投資額的70%給予補助,其他設施設備按照核定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限額35萬元,)。
(2)美麗牧場新建項目。對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齊全(蛋鴨旱養項目用地經有關部門同意),按照浙江省美麗牧場建設標準建設,并通過驗收的新建畜禽養殖場按照投資環節進行補助,綠化及糞污處理設施的按照核定投資額的70%給予補助,其他設施設備按照核定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限額300萬元,蛋鴨旱養項目限額25萬元)。
(3)萬頭豬場新建項目。對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齊全,按照浙江省美麗牧場建設標準建設,排泄物處理采用非接觸式生物發酵床等生態利用模式,年出欄規模達1萬頭以上,并通過驗收的新建標準化養豬場按照投資環節進行補助,綠化及糞污處理設施的按照核定投資額的70%給予補助,其他設施設備按照核定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限額500萬元)。同時對項目用地所在鄉鎮(街道)、行政村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和30萬元。
2.蛋鴨旱養建設項目
蛋鴨旱養項目存欄規模達3000羽以上,項目用地經有關部門同意,按照蛋鴨旱養模式進行建設,并通過驗收的蛋鴨養殖場,按照投資環節進行補助,綠化及糞污處理設施的按照核定投資額的70%給予補助,其他設施設備按照核定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限額20萬元)。
3.中華蜜蜂養殖項目
養殖中華蜜蜂,按照新增1標準蜂箱給予50元的補助。
4.畜禽全產業鏈建設
畜禽養殖場、畜牧專業合作社或其他企業開辦畜禽產品品牌直銷門店或實現“農超對接”,自主經營本地畜禽產品的,每家門店或超市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含上級補助),同一業主單位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含上級補助)。
(三)畜禽排泄物綜合治理及資源化利用
1. 規模畜禽養殖場(戶)、社會化服務組織及相關企業,開展畜禽排泄物綜合治理及資源化利用,建設畜禽排泄物處理收集系統,沼液肥運輸車輛或有機肥、沼液肥加工等設施設備。項目經申報立項、考核驗收達標的,按核定造價給予70%補助。
2.對畜禽排泄物提供車輛配送服務、異地利用液肥的規模畜禽養殖場、社會化服務組織及相關企業給予運費補助。運輸距離大于5公里的,規模畜禽養殖場按20元/噸的標準,社會化服務組織及相關企業按30元/噸的標準,分別給予運費補助;運輸距離少于5公里的適當降低補助標準。異地利用液肥的規模畜禽養殖場需經認定,并按照平均存欄數核定年度最高異地利用液肥數量,一年內經巡查發現或舉報查實1次偷排的,取消50%的補助金額,2次及以上偷排的,取消全部補助金額。
(四)動物防疫及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
1.對鄉鎮(街道)、養殖場戶等相關單位開展強制免疫、免疫抗體和疫情監測、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和預防性撲殺等動物防疫補助,按有關政策文件規定執行。
2.對為配合全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建造的病死動物暫存冷藏冷凍設施設備,以核定投資額80%給予補助。
3.對為配合全市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具備病死動物及產品暫存冷藏冷凍設施設備的養殖場和屠宰場發生的冷庫運行維護費用(含人工搬運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如下:
(1)尸體長度55(含)厘米以下的補助20元/頭;
(2)尸體長度55-80(含)厘米的補助30元/頭;
(3)尸體長度80-100(含)厘米的補助40元/頭;
(4)尸體長度100厘米以上的補助50元/頭。
屠宰場發生的冷庫運行維護費用參照上述標準按重量比例給予補助,未參加生豬保險的養殖場發生的冷庫運行維護費用一律以20元/頭給予補助。
十、林業扶持政策
(一)森林培育
1.荒山荒地人工造林、跡地更新每畝補助400元。種植連片面積30畝以上的毛竹、木本油料的每畝補助500元,經濟林(干果類)、木本藥材的每畝補助600元,種子點播每畝補助100元。
2.幼林撫育每畝補助150元,實施區域由林業部門統籌安排;珍貴彩色健康森林(森林撫育)按照林業部門批準的實施范圍和市財政局核定造林造價,給予100%補助,重點安排在重要通道沿線、公益林區、風景區(點)、墳山區等。
3.古樹名木受害或者長勢衰弱,經申報同意后按照林業部門的要求采取搶救、治理、復壯、保護措施的,按工程量的大小給予每株10000元以內的補助。
(二)森林防火
生物防火林帶建設每公里補助1萬元,生物防火帶撫育每公里補助1萬元(當年不補,第二至六年每年各補0.2萬元);防火隔離帶建設每公里補助0.5萬元,防火隔離帶維護每公里補助0.35萬元。
十一、海洋與漁業扶持政策
(一)現代漁業生產發展
1.新建(擴建)工廠化養殖項目。單個項目基礎設施投入不少于30萬元,其中工廠化養殖必須建設養殖尾水治理設備、設施,否則不予扶持。補助標準:按核定造價的20-2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涉及建筑物建設的,必須提供用地審批手續)。
2.漁業加工企業開發新產品和技術改造項目。支持環節為新產品開發、技改主要設施建設(不包括土建)、設備購置。補助標準:按核定投入資金的15-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稻田養殖基地建設項目。要求連片面積10畝以上,漁坑面積不少于稻田面積3%-5%,漁坑深度為0.8-1.0米,漁溝深度為0.3-0.5米,田埂需要硬化,田埂高度為0.3-0.5米。補助標準:按核定造價70%-80%給予補助。
(二)漁業產業化經營獎勵
1.漁業標準化建設。支持漁業生產主體推廣實施國家、行業或地方性標準。具體養殖規模符合要求:陸基水產品集約化基地面積100畝以上,淺海灘涂養殖面積500畝以上,網箱養殖水體5000立方以上;技術推廣要求:示范產品有生產技術規程和生產技術標準模式圖,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三項記錄”檔案齊備;單個項目驗收合格后獎勵3萬元;驗收標準詳見樂清市漁業標準化推廣項目評估驗收評定表。獲得農業部健康示范場,獎勵3萬元。
2.水產優質種苗。當年認定為“省級水產優質種苗規模化繁育基地”、“省級水產原、良種場”,分別獎勵3萬元、5萬元。苗種繁育場開展貝類優良品種培育、篩選工作,經農業部水產原種和良種審定委員會評定,單個項目獎勵10萬元。
3.漁業品牌建設。漁業專業合作社從事灘涂養殖500畝以上,統一品牌銷售養殖產品或初加工產品占社員產品總量的60%以上,年銷售額300萬元以上;養殖三項記錄、資金往來憑證、財務會計記錄憑證等資料規范齊全;一次性獎勵合作社5萬元。
4.漁民轉產轉業。從事傳統捕撈作業,在“一打三整治”活動中主動登記并上繳漁船,由政府集中處置的本市“三無”漁船船主,轉產到其他行業,參加技能培訓的,憑培訓機構的發票、結業證書等證明資料,給予培訓費80%(原來6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00元;符合漁業生產發展補助政策的,按最高比例給予補助。
(三)漁業技術進步(推廣)
經海洋與漁業局同意立項,漁業養殖新品種、新技術等方面的科學試驗,符合漁業技術進步(推廣)標準,結合投資規模、科技含量等情況評定A級、B級、C級,單個項目分別獎勵7萬元、5萬元、3萬元。
十二、水利工程建設補助政策
(一)海塘、水閘工程
非市直管標準海塘、水閘工程維修,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80%。
(二)水庫、山塘工程
1.小型水庫、山塘除險加固工程(含維修、養護):小型水庫、山塘除險加固工程包括配建防汛搶險道路工程按核定決算造價50萬(去年100萬)元以內,市財政補助80%(去年90%);核定決算造價50萬元(去年100萬)以上的,市財政補助95%。
2.新建水庫、山塘工程: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60%。
3.水庫和山塘清淤: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70%。
4.病險山塘拆擴建工程:病險山塘按原規模拆建的,按除險標準補助;擴建的,分兩部分計算市財政補助,A(核定決算造價×原山塘總庫容/新山塘總庫容)部分參照山塘除險加固補助標準補助、B(核定決算造價×總庫容擴容/新山塘總庫容)部分參照新建山塘補助標準補助。
(三)防洪堤工程
山區性河道寬度15米以上或縣級及縣級以上山區性河道防洪堤工程,造價50萬元以上的,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90%;其他防洪堤工程,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70%。
(四)平原河道整治工程
1.河道護岸:縣級及縣級以上河道護岸工程,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70%;其他河道護岸工程,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60%。河道管理范圍內綠化造價≤150元/米2,按實列入河道整治工程決算造價,參照護岸補助標準補助;造價>150元/米2,按150元/米2計入決算造價,超出部分造價由建設單位自負。
2.河道疏浚:樂成、城東、城南、鹽盆等四街道以街道辦事處為業主的項目,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90%;其他項目核定決算造價50萬元以上,市財政補助80%;核定決算造價50萬元以下,市財政補助70%。
3.沿河砼路面:
(1)因施工原因造成沿河原砼路面損壞的,砼路面修復造價列入河道整治工程造價,參照護岸補助標準補助。
(2)新建沿河砼路面,砼路面寬≤3米的,砼路面造價列入河道整治工程造價中,參照護岸補助標準補助;砼路面寬>3米的,超出3米部分造價由建設單位自負。
4.沿河護欄:河道整治工程中,沿河護欄造價≤150元/米,按實列入河道整治工程決算造價,參照護岸補助標準補助;護欄造價>150元/米,按150元/米計入決算造價,超出部分造價由建設單位自負。
5.拓寬水域用地:占補平衡后累計凈增水域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含200 平方米)工程項目,按凈增實際面積,參照市政府征地補償標準全額給予補助。
6.縣級及縣級以上河道整治工程中建筑物拆除:在縣級及縣級以上河道整治工程中,護岸擋墻施工開挖線范圍內需拆除的合法建筑物補償費用,參照市政府有關房屋拆遷規定,將其費用列入河道整治工程造價中,按照護岸補助標準補助。
7.卡口整治:列為市河道卡口整治項目,對加快行洪排澇起重要作用的工程,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90%。
(五)阻水農橋拆建:
1.縣級及縣級以上河道嚴重阻水農橋(現橋梁跨徑≤規劃河面寬的60%)拆建,按橋梁跨徑長度×橋寬(限制補助最大橋寬為8米),每平方米補助3000元;一般阻水農橋(現橋梁跨徑>規劃河面寬的60%)拆建,按橋梁跨徑新增部分長度×橋寬(限制補助最大橋寬為8米),每平方米補助3000元。
2.其他河道阻水農橋拆建,按橋梁跨徑新增部分長度×橋寬(限制補助最大橋寬為8米),每平方米補助1500元。
(六)農田水利工程
農田水利工程,山老區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80%,其他地區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70%(列入糧食功能區等建設項目除外)。
(七)水鄉文化提升工程
列入溫州市創建水文化特色宜居社區、村(居)、生態文化園示范項目,山老區其水利工程(含生態景觀)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90%;其他地區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80%。
(八)其他小型水利工程
山老區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70%;其他地區按核定決算造價市財政補助60%。
(九)水利工程搶險、節水型改造項目
由市政府另定。
說明:本標準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2017年1月1日之后批復初設項目按本標準執行(2017年1月1日之前批復初設,未施工招標的參照本標準執行),2017年1月1日之前批復初設并已施工招標的項目按原標準執行。
十三、農村勞動力素質提升培訓
(一)農村實用人才培訓:綠色證書培訓補助400元/證,職業技能初級證書培訓每人補助350元,中級證書補助550元,高級證書補助800元。
(二)轉移農民就業技能培訓:具體培訓標準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樂清市職業培訓經費補助辦法>的通知》 的文件執行。
(三)成人學歷教育培訓:依托浙江大學、浙江廣播電視大學、浙江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利用遠程教育平臺開展成人學歷教育培訓,拿到畢業證書的每人補助學費4000元。
十四、農家樂休閑旅游發展扶持政策
(一)星級戶(點)評定補助:一、二星級經營戶(點)由樂清市評定,一般在每年在3、4月份申報,5、6月份評定,一星每戶(點)補助5000元,二星每戶(點)補助10000元;三、四、五星級經營戶(點)由溫州市、省評定,一般在每年下半年評定,三、四、五星級戶(點)補助分別為2萬元、3萬元、5萬元。
(二)樂清市級精品項目補助:年初申報,申報對象為星級農家樂經營戶(點),每鎮街申報最多2家,且不能連續申報。精品項目建設投入資金必須在20萬元以上,一般每年項目總數不超過5家,經驗收合格后每家經營戶(點)補助5-20萬元。
十五、農業綜合開發扶持政策
市本級農業綜合開發項目造價一般控制在110萬元(含)內,其中土地治理項目市財政按核定造價80%以內補助,產業化發展項目市財政按核定造價50%以內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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