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6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與原則
1. 目的:本制度旨在通過系統化的管理,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2. 原則: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全員參與,責任到人;
持續改進,追求卓越;
遵守法律法規,尊重人權。
二、組織結構與職責
1. 管理機構:設立職業健康安全委員會(或相應機構),由公司高層領導擔任主任,成員包括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代表,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決策、監督與協調。
2. 職責分配:
高層管理者:負責制定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提供資源支持。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監管、風險評估、培訓教育、事故調查與處理等工作。
各部門負責人: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部門職業健康安全活動有效開展。
員工:遵守職業健康安全規定,參與相關培訓,報告潛在的安全隱患。
三、風險評估與控制
1. 風險識別:定期進行工作場所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識別,包括物理、化學、生物、心理及人機工程等因素。
2. 風險評估:采用科學方法評估風險等級,確定優先控制項。
3. 風險控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并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如工程控制、管理控制、個人防護等。
四、培訓與教育
1. 新員工培訓:入職時進行職業健康安全基礎知識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 定期培訓:定期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更新、應急演練等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
3. 特殊工種培訓:對從事特殊作業的員工進行專項培訓,確保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監測與測量
1. 工作環境監測:定期對工作場所的噪聲、粉塵、有害氣體等環境因素進行監測,確保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
2. 健康監護: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及時發現并處理職業病隱患。
六、應急準備與響應
1. 應急預案: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化學品泄漏、工傷事故等。
2. 應急演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評估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提升員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3. 應急資源:確保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和救援物資處于良好狀態,便于迅速響應。
七、審核與改進
1. 內部審核:定期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內部審核,評估其符合性和有效性。
2. 管理評審:高層管理者定期召開管理評審會議,審議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3. 持續改進:根據審核結果和管理評審意見,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篇2
職業衛生檔案是職業病防治過程的真實記錄和反映,也是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的重要參考依據。為保護員工健康,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1)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組織機構設置文件,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任命與資質文件;
(2)職業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
(4)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基本信息,及其配備使用、維護、檢修與更換等記錄;
(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記錄與結論;
(6)個體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配備、發放、檢修與更換等記錄;
(7)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病危害嚴重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等人員職業衛生教育培訓與考核記錄等相關資料;
(8)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置記錄;
(9)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匯總資料,存在職業禁忌癥、職業健康損害或職業病的勞動者處理和安置情況記錄;
(10)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有關技術資料,及其備案、審核、審查或驗收等的回執或批復文件;
(11)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領、職業病危害申報等有關回執或批復文件;
(12)其他職業衛生管理有關資料或文件。
2、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要求
(1)職業衛生檔案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進行歸檔。
(2)職業衛生檔案資料應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準確可靠,并管好和用好。
(3)隨時、定期地根據公司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和補充職業衛生檔案資料。
(4)日常職業衛生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情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5)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資料并復檔案室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個人復印件上簽章。
(6)職業病診斷,鑒定單位需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檔案資料時,檔案室應如實地提供。
(7)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8)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毀、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9)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并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復制。
(10)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室嚴禁吸煙,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涂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11)有關職業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加強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規范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職業健康檢查是指醫療衛生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的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健康檢查。
第三條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范圍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結合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批準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名單、地址、檢查類別和項目等相關信息。
第五條承擔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钟小夺t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涉及放射檢查項目的還應當持有《放射診療許可證》;
。ǘ┚哂邢鄳穆殬I健康檢查場所、候檢場所和檢驗室,建筑總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每個獨立的檢查室使用面積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與批準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執業醫師、護士等醫療衛生技術人員;
。ㄋ模┲辽倬哂1名取得職業病診斷資格的執業醫師;
。ㄎ澹┚哂信c批準開展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相適應的儀器、設備;開展外出職業健康檢查,應當具有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儀器、設備、專用車輛等條件;
(六)建立職業健康檢查質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頒發《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資質批準證書》,并注明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
第六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在批準的職業健康檢查類別和項目范圍內,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并出具職業健康檢查報告;
(二)履行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禁忌的告知和報告義務;
(三)定期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情況,包括外出職業健康檢查工作情況;
(四)開展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
。ㄎ澹┏袚l生計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指定主檢醫師。主檢醫師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袌虡I醫師證書;
(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具有職業病診斷資格;
。ㄋ模⿵氖侣殬I健康檢查相關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職業衛生和職業病診斷相關標準。
主檢醫師負責確定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和周期,對職業健康檢查過程進行質量控制,審核職業健康檢查報告。
第八條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關心、愛護勞動者,尊重和保護勞動者的知情權及個人隱私。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為履行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監護的法定職責,規范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護管理,保護員工健康,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根據企業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的類別、接觸水平等情況,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的規定,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有計劃地到法定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二、組織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作業崗位的人員)、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員工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新進廠員工必須經職業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
三、對長期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應組織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由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人員名單,制定體檢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對即將離崗的從事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組織其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未進行離崗體檢的,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五、對體檢中發現有職業禁忌證或有從事與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調離原作業崗位,并妥善安置;發現健康損害或需要復查的,應如實告知員工本人,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進行復查或醫學觀察。
六、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安監和衛生部門報告,并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七、在設備生產、檢修過程中如出現職業危害因素嚴重超標,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八、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和企業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接受安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九、對員工要求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企業應予以提供。員工離開企業時,可索取本人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企業應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十、企業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員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十一、職業健康檢查、復查、醫學觀察、職業病診療費用由企 業按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十二、建立職業危害事故后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體檢制度。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2、公司安環部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時掌握本單位各崗位職工的實際情況,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有關危害的作業。
5、公司安環部組織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周期為一年,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6、公司安環部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復查的',及時通知本人,并做出處理意見;員工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8、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勞動者,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公司及時向安監部門報告。
9、公司安環部組織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每人一檔,長期保管,不得丟失和轉借;并負責將職工健康人員體檢情況進行統一匯總。
10、安環部負責將各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告知各單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并將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按規定上報政府主管部門,并在作業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告。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生產和人員的實際情況,不斷增強職工的職業衛生意識,全面提高在職人員的健康水平,降低職業病及其它疾病的發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化學工業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范圍表》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辦法》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職工體檢管理工作。
4.職責
4.1集團公司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及女職工專項體檢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公司工會負責。
4.2根據《化學工業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范圍表》、《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體檢的組織、協調工作由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
4.3擬招錄人員入職體檢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4.4公司職工醫院為職工體檢定點醫院,具體負責各類體檢工作。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體檢范圍
5.1.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
5.1.2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
5.1.3集團公司離休人員;
5.1.4集團公司擬招錄人員;
5.2體檢周期
5.2.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每2年一次。
5.2.2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專項體檢每年一次。
5.2.3離休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每年一次。
5.2.4在職女職工(含內退人員)專項體檢每年一次。
5.2.5擬招錄人員面試合格后,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常規體檢。
5.3體檢項目
5.3.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擬招錄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內容:
5.3.1.1五官科:眼、耳、鼻、口腔
5.3.1.2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
5.3.1.3內科:血壓、精神及神經疾病、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發現異常時做心電圖確診)、腹腔疾病(b超),發現異常時可進行胸透檢查予以確診。
5.3.1.4化驗:表抗、生化全項、血液分析全項
5.3.2在職女職工(含內退人員)專項體檢內容:
5.3.2.1婦女乳腺常規檢查
5.3.2.2婦科常規檢查
5.3.3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體檢項目,按衛生部《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執行。
5.4體檢程序
5.4.1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在每年底將次年度體檢計劃列入集團公司年度綜合計劃內。
5.4.2根據年度綜合計劃,工會、安全環保部在體檢周期內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經批準后與職工醫院協商確定體檢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予以約定,并按規定要求組織職工進行體檢。
5.4.3集團公司各單位按照體檢組織部門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單位體檢人員的組織和安排。
5.4.4入職體檢:擬招錄人員面試合格后,由綜合管理部通知本人并由專人陪同到職工醫院進行體檢。
5.5體檢結果處理
5.5.1職工醫院應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在每次體檢結束后,如實出具書面體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公司存檔,一份職工本人保留),并進行整理歸檔,集團公司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適時進行監督檢查。
5.5.2體檢結果由職工本人到職工醫院進行查詢。
5.5.3對在體檢中查出對健康有影響,存在較大疾病隱患的職工,在做好保護個人隱私的同時,由醫院通知當事人復查,復查如有問題,告知本人進行治療,并提出治療建議與治療方案,以防延誤和錯失治療時機。
5.5.4體檢中發現群體反應的,可能與接觸有害因素有關時,體檢組織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對作業環境進行職業衛生調查,并提出相關評價報告。
5.5.5入職體檢:體檢合格的.擬招錄人員,體檢報告與入職材料一并歸入個人檔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公司錄用后,轉職工醫院建立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體檢不合格的擬招錄人員,通知本人體檢結果,不予錄用。
5.6體檢費用
5.6.1集團公司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擬招錄人員體檢費用由集團公司承擔。
5.6.2億誠公司、千帆公司、社區中心、職工醫院的職工體檢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5.7體檢要求
5.7.1公司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對體檢過程全程跟蹤,及時協調處理體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體檢工作順利進行。
5.7.2職工醫院按體檢要求認真進行檢查,不得缺項或擅自更改檢查內容,體檢結束后,及時出具個人體檢報告。負責體檢工作的醫生要以認真、負責、耐心、細致的態度對待體檢工作,并如實填寫體檢結果,不得弄虛作假。
5.7.3因公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由體檢組織部門協調進行補檢。
5.7.4無故不參加體檢的,將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組織部門不再安排補檢。
5.7.5擬招錄人員無故不參加綜合管理部安排的體檢,公司不予錄用。
5.7.6體檢全部結束后,體檢組織部門與職工醫院共同對職工的健康狀況做出分析和總結,并提出建設性意見,由體檢組織部門向集團公司提交體檢分析報告。
5.7.7國家/行業規定必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檢查的項目,按國家/行業規定執行。
6.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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