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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樂山市總工會遴選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工會改革及普惠制工作,經樂山市委組織部同意,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樂山市總工會決定面向全市縣以下機關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職位及名額
樂山市總工會機關科員1名(公務員),樂山市教科文衛體工會科員1名(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公開遴選范圍
樂山市縣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公開遴選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熟悉辦公軟件操作及相關知識,語言表達和綜合協調能力強,有愛心、主動服務意識強;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辦〔2014〕30號文件下發后,新發布公告錄(聘)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他若有服務年限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從其規定和約定;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年齡:35周歲(含)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
7.愿意服從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相關規定,在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聘任制公務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5月25日—6月6日。
3.報名地點:市總工會組宣部(地址:樂山市市中區縣街2號,綜合大樓7樓)。
4.報名資料:
(1)報名表(附后)1份,本人近期紅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張;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專用)》一式2份;
(4)所在單位工作崗位證明和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1.由市總工會公開遴選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電話通知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
2.實行差額遴選。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數3:1比例開展遴選;未達到3:1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或取消;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此次公開遴選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水平、寫作能力和理論功底。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面試人數與遴選名額3:1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履行職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考察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2:1差額確定考察對象,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對考察中發現不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考察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2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察考核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考察考核成績×20%。
(五)等額確定擬調人選
由市總工會黨組召開黨組會議,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人選。
(六)體檢
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并由公開遴選領導小組報市總黨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七)公示和調動
由市總工會黨組對擬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綜合考試、考察、體檢情況,由市總工會黨組研究確定擬調人員,報請市干部調動領導小組審議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
五、其他
(一)報考者必須真實、準確填寫信息。在遴選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遴選資格。
(二)本次公開遴選的相關環節將采取電話通知的方式告知。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本人固定電話和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其他原因導致考生不能按時參加遴選有關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
咨詢電話:2133418,聯系人:汪思銘。
1.樂山市總工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2.樂山市總工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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