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環境評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
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時間5月20、21日,那么它的報考條件又有哪些要求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延伸閱讀:考試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題前要認真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其余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考試題型 |
5.20 |
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客觀題 |
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客觀題 |
|
5.21 |
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客觀題 |
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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