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收養制度相關內容

時間:2024-08-06 09:11:52 婚姻家庭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我國收養制度相關內容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愿。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分享我國收養制度相關內容,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我國收養制度相關內容

  一、收養法的基本原則

  1、有利于被收養人的撫養、成長原則

  2、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原則

  3、平等自愿原則

  4、不違背社會公德的原則

  5、不違背計劃生育的原則

  二、收養的成立

  (一)收養成立的一般要件

  1.被收養人的條件:

  (1)被收養人應當是未滿14歲的未成年人

  (2)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應具備下列三種情況:

  ①喪失父母的孤兒

  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收養人的條件:

  ①無子女;

  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③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④年滿三十周歲。

  ⑤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⑥收養人有無配偶的其他條件:有配偶者與無配偶者收養子女

  3.送養人的條件

  (1)孤兒的監護人

  (2)社會福利機構

  (3)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①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

  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4.收養當事人必須具有收養的合意

  (二)特殊收養

  1.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子女

  2.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收養繼子女

  4.收養成年人:收養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與收養繼子女5.單方收養6.隔代收養

  三、收養的法律效力

  (一)收養的擬制效力

  1、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產生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

  2、養子女和養父母近親屬間產生擬制血親關系

  3、養子女的后代與養父母及其近親屬間產生擬制血親關系

  (二)收養的消解效力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成立而消除

  四、收養行為的無效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和本法規定的收養行為無法律效力。

  收養行為被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從行為開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

  五、收養的解除

  1.協議解除的條件

  (1)當事人有解除收養關系的合意

  (2)當事人須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3)夫妻共同收養,須夫妻共同解除收養關系

  2.協議解除的程序

  訴訟解除

  1.養子女為未成年人,養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

  2.養子女為未成年人,送養人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26條2款

  3.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后,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一方要求解除收養關系

【我國收養制度相關內容】相關文章:

茶藝培訓的相關內容01-11

我國土地權利登記制度及其完善05-26

中考數學復習策略的相關內容01-26

社會工作者相關內容07-24

土建施工員工作職責及相關內容01-21

中國精算師考試相關內容及介紹01-13

我國的股票類型08-08

我國茶史06-08

證券從業基礎知識國際債券相關內容08-03

我國項目管理的現狀08-28

亚洲制服丝袜二区欧美精品,亚洲精品无码视频乱码,日韩av无码一区二区,国产人妖视频一区二区
亚洲人在线视频 | 亚洲丁香婷婷综合久久 | 日韩欧美国产一区二区浪潮 | 亚洲色婷成人综合电影在线 | 婷婷色中文字幕一二三 | 在线观看日本高清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