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時間:2023-10-24 07:39:48 績效考核 我要投稿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1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復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上一頁內容)度咨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

  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權限見下表:

  考核對象初評(員工自評后)匯總部門復核

  分公司副總級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分公司總工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考核對象初評(員工自評后)匯總部門復核

  職能總經理員工自評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主管副總經理分公司人事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部門職員直接主管評分公司人事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技術主管評分公司人事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于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復評,員工間接主管(高于員工兩級)最后核定認可。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2

  1. 總則

  1.1 為指引本所員工未來的發展, 使每位員工獲得與其職務擔當能力相適應的職級和資格,并使晉升、提薪、獎勵、能力開發等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協調一致,有機結合,以充分發揮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所全體人員。

  2. 考核的目的

  2.1 利用在員工晉升、提薪、獎勵、淘汰等方面;

  2.2 利用在把握員工工作適應性及正確配置員工等方面;

  2.3 利用在員工能力開發及培訓等方面。

  3. 考核的分類

  3.1 本所員工考核分為績效考核和項目考評,其中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試用考核、臨時考核以及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

  3.2 本所合伙人適用于年度績效考核。

  4.考核的時間

  4.1 年度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在七月進行,除試用人員和在考核期內累計缺勤三個月者外,其余員工一律參加年度考核。

  4.2 試用考核在試用人員轉正時進行。

  4.3 臨時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時的考核。

  4.4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的考核隨同年度考核在七月進行。

  4.5 項目考評系適用于參加某一約定項目超過40工時(含加班工時) 的員工,在項目完成時填寫。

  4.6 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進行。

  5.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5.1 考核人必須用既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為被考核者的年齡、性別、學歷、工齡、資歷等因素干擾,不為人際關系、好惡感、同情心、偏見等因素所左右.對于考核期以外的事實和業績不予考慮。

  考核人應按期參加本制度規定的考核會議,詳實地填寫考核報告,并適當地關注被考核人將來的發展。

  考核人應及時與被考核人面談,反饋考核結果,必要時可與被考核人商談考核結果。

  5.2 被考核人必須認真回顧考核期內的工作表現,如實填寫考核報告,及時反映對考核結果的意見。

  6. 考核標準原則上按能力、績效、態度分類,并依職務分級編制。

  7. 考核方法和程序

  7.1 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報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對過去十二個月的.工作表現進行回顧和評價,從而考慮以后的職業發展和培訓需求。

  7.1.2部門主管根據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內所參與的約定項目,召集與該等約定項目相關的項目經理以上人員召開考核會議,參與考核會議的成員一般應與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內共同工作至少為80工時以上,或在最近三個月內考核人對被考核人直接委派過任務。每次的考核會議可就一人或多人進行考核。

  7.1.3部門主管應指定參與考核會議的一人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應在匯集考核會議意見的基礎上,完成考核報告。

  7.1.4部門主管(或經理以上人員) 應及時將考核情況和結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見,必要時可根據被考核人的意見修訂考核報告。

  7.2 試用考核和臨時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實施。

  7.3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系由經理、合伙人、高級合伙人的下屬對其進行考核,即由項目經理、經理助理對經理進行考核;項目經理、經理助理、經理對合伙人、高級合伙人進行考核。

  本所設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專用電子郵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員考核表”。

  7.4 項目考評

  7.4.1 項目考評采用自上而下考評和自下而上考評相結合的方法,即:

  (1) 項目小組負責人與項目小組成員相互考評;

  (2) 外勤主管參照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考核的情況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核,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核;

  (3) 部門主管或經理參照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的考核情況對外勤主管進行考核。

  考評結果應由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

  7.4.2 項目考評表分為a、b、c三種。

  a表適用于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部門主管或經理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b表適用于除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一般為項目小組負責人或外勤主管。部門主管或經理或外勤主管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c表適用于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約定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評,以及由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評。考評人應與被考評人共同承辦同一項目超過40工時,該表由考評人直接交予部門主管。

  7.4.3 參與某一約定項目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人員,不需參加項目考評。但應將幾個連續參與、相關的、每個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項目綜合為一次項目考評。

  7.4.4 各級項目考評人應于約定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填寫“項目考評表”,部門主管或經理應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評人。

  7.5 合伙人考核

  合伙人考核以自我考核為主,由被考核人撰寫“述職報告”,詳細闡述在考核期內的經營拓展、工作業績、組織管理能力等。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3

  為鼓舞銷售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績效,積極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產品的營銷,維護公司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方案。本方案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來評估考核公司業務部的工作績效及績效工資,以提倡競爭、激勵先進、鞭策落后。本方案的實施對象為公司銷售人員,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按部門銷售經理、業務人員(跟單)分別制訂。

  一、業務部經理職責、

  (1)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負責對部門內銷售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3)對季度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依據考核最終結果,作為對業務部成員加薪、升職、辭退等的主要依據。

  (5)對考核制度與考核指標提出修改建議。

  二、考核指標: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客戶意見發生率、新客戶開發率、老客戶保持率。

  三、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6個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將被考核人員考核表報送人事部。

  四、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70%)+(出勤×30%)出勤(百分制):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五、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戶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情況,每項扣5分,情節嚴重者該項1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戶開發維護計劃;

  (2)客戶存在問題,銷售員未能及時解決;

  (3)沒有嚴格執行公司銷售政策,缺乏對公司產品的了解;

  (4)沒有很好的'執行公司領導取得的合同;

  (5)客戶反饋表對銷售員工作不滿意;

  (6)回款不及時;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周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匯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

  ①上周工作總結(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②下周工作計劃(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③客戶走訪情況(10分):每周須走訪3家以上,并對走訪情況在周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客戶將《客戶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

  ④跟單記錄(10分):對于簽訂的訂單合同及跟蹤施工過程需填寫每日跟單記錄,以備日后查詢

  (2)市場信息反饋(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3)產品質量問題反饋(5分):認真填寫,要求做到及時有效;

  (4)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5分):銷售員須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如發現違反《車輛管理制度規定》中任何一項條款,該考核分數全部扣

  (5分)內部培訓(10分):無缺席,成績優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六、考核權限:

  1、采取逐級考核原則。

  2、業務員的考核由業務主管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匯總,業務經理初審,分管副總經理復審。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業務經理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匯總,分管銷售副總經理初審,總經理復審。

  4、公司銷售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考核。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績效管理體系,規范員工績效管理,客觀、地考核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依據集團公司績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考核目的

  (一)通過對員工績效的考核,來實現在工作過程中對員工行為的控制和引導,使其保持在一定的可控范圍內,從而公司經濟效益。

  (二)通過績效管理,對員工的能力、工作態度及工作表現加以評價,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從而有效建立適應公司發展的人力資源隊伍。

  (三)通過績效管理,為員工個人提供了認識自己和評價自己的機會,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績效,促進員工個人發展。

  第考核基本原則

  (一)目標導向原則

  考核制度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審批;對整個考核激勵體系的運行進行;對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員工考核的最終處理。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是具體組織執行考核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核、匯總和等。

  (三)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訂工作計劃、任務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具體實施對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評價;向本部門員工反饋考核結果,并幫助本部門員工制訂績效改進計劃;協調處理本部門員工的考核。

  第三章績效考核體系

  第六條績效考核類別

  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包括兩個類別,即:領導班子人員績效考核、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核。

  (一)領導班子人員績效考核按照《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的相關執行。

  (二)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核分為管理序列員工績效考核、專業技術序列員工績效考核。

  第七條績效考核權限

  考核者負責與被考核者共同制定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對被考核者業績進行評價;被考核者有權參與本崗位業績考核指標的

  制定,及時了解考核結果,在對考核結果有疑義時可提出。

  第八條績效考核周期

  公司領導班子人員及科級及以下員工以一個自然年度為考核周期。根據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任務及月度工作計劃,采取每月督查,年度考核的方式進行。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原則上一般在次年一月底前完成。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第九條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

  員工績效考核包括崗位業績和綜合能力兩方面內容。崗位業績是年度、月度督查的主要內容,綜合能力只在年底進行評價。

  (一)崗位業績考核:考核指標包括量化指標和非量化指標。考核方式以量化指標為主,非量化指標為輔。業績指標由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簽訂業績合同。年度業績指標可分解到月度。

  (二)綜合能力考核:結合不同崗位特點,綜合能力考核側重點有所不同,公司每年將根據需要采取自評、互評、直接上級評價、考試、現場操作等方式進行。

  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核內容:重點考核工作態度、專業能力、溝通協作等。科級領導人員考核內容還應包括但不限于領導能力(指導、溝通、協調、激勵、決策)、團隊建設(團隊整體執行力)等。

  (三)崗位業績與綜合能力考核在員工年度績效總結果中所占的比重原則上為8:2。

  第四章績效計劃與考核指標

  第十條員工績效計劃是對公司、部門績效計劃的細化和分解。各部門要上下貫通、層級管理、全面參與、充分溝通、整體聯動的原則,對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

  第十一條各部門應根據績效計劃,科學設臵績效考核指標,為績效實施和績效考核奠定基礎。

  第十二條考核指標設立要求

  (一)關鍵性:項目不宜過多,選擇考核周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要素作為考核指標,一般不超過8項為宜。

  (二)挑戰性:考核目標的制定既要接近實際,又要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三)一致性:各層次目標應保持一致,下一級目標要以分解、上一級目標為基礎。

  (四)性:績效考核指標擬定后,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應充分溝通,共同商定。

  第十業績考核指標及分數

  員工業績考核指標包括量化指標和非量化指標,基礎分值為100分,其中量化指標權重不低于60%。單項考核達到期望目標得滿分,超過期望目標可加分,單項考核加分不超過單項基礎分值的100%。員工業績達到期望目標為100分,超過期望目標可高于100分;未達到挑戰目標的,最高不超過135分;超過挑戰目標的,可高于135分。此外設特殊加分項,加分最多不超過20分。業績考核最高分數為150分。

  (一)量化指標(KPI類指標):數字化衡量的指標。每個崗位都可從對應崗位職責和目標任務中提煉出關鍵業績考核指標。鼓勵員工業績超出預期,可根據情況設挑戰值。

  (二)非量化指標(工作任務類指標):不能數字化的指標,包括專項、特別工作,但要可以衡量評價。

  (三)特殊加分項:根據情況對員工獲得榮譽或做出特殊貢獻等增設的加分項目。

  (四)業績考核指標確定后,在考核周期內原則上不予調整,確需調整時,可由員工提出申請,上級審核、批準。

  第五章績效考核實施

  第十四條簽訂員工業績合同

  (一)員工業績合同指員工與上級就應實現的工作目標訂立的正式書面協議,包括崗位關鍵業績指標、工作目標、考核內容的權重及評價標準等。

  (二)每年初,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簽訂年度《員工業績合同》(見附表一)一式兩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由綜合管理部將相關信息錄入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

  (三)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將年度《員工業績合同》細化分解到月度。

  第十五條績效指導

  建立健全員工與直接上級持續、互動式溝通機制。考核者應及時收集、分析和共享信息,指導幫助被考核者查找績效薄弱環節和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改進工作績效,確保目標和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第十六條考核評價

  (一)各部門按期組織完成本周期內員工業績考核,及時將考核結果提交綜合管理部。

  (二)每年年底,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員工綜合能力評價《員工綜合能力評價表》(見附表二)。

  (三)次年年初,由綜合管理部匯總員工年度業績考核、綜

  合能力評價結果,核算員工年度績效成績《員工績效成績匯總表》(見附表三)。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評定

  (一)按照員工績效考核表現,評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等級。

  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等級分布表

  按員工績效考核表現評定員工績效等級外,同時性約束分布比例:優秀以上人員不得超過公司在崗員工總數的25%,特別優秀級人員不得超過公司在崗員工總數的2%。

  第十八條考核

  (一)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可逐級向上級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員工可在得知考核結果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出《員工績效考核表》(見附

  表四),綜合管理部在接到的7個工作日內組織提出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并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提交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二)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調查處理結果進行審定,審定結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章績效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九條績效面談

  (一)績效面談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1.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成績和存在不足; 2.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見;

  3.討論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績效改進計劃。

  (二)績效面談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十條績效改進

  (一)考核者須指導考核結果待改進和不稱職的員工制訂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見附表五),監督被考核者落實。

  (二)考核結果稱職及以上的員工按照績效面談結果落實績效改進計劃。

  第二十一條考核資料的保存(一)做好員工績效考核資料的保存和歸檔工作,保存期不少于5年。

  (二)綜合管理部在每年一月底前將年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上傳到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

  第七章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第二十二條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員工績效考核結果應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還可應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職位評定。

  (二)崗位調整。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及職業技能鑒定等。

  (四)評優、評先工作。

  (五)崗位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終止等工作。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5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績效和本公司績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性,使本公司之獎懲有所依循,并使廣大員工能全面遵守廠規,秉公平、公開、公正原則、賞罰分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而制定此考核制度。績效考核針對員工的在廠表現。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干部職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和臨時工。

  考核方法

  公告:獎懲之公布于每月一次評級考核辦法

  〈一〉分為主管干部和一般人員兩種考核,主管干部依據該主管部門績效衡量其

  1、部門工作專業本事。

  2、對工作的計劃推動本事。

  3、對工作的組織本事。

  4、對工作上團隊運用之協調本事。

  5、對工作問題上的改善本事。

  6、對平日工作主動,負責盡職的職責感

  7、自我開發本事

  〈二〉一般從業人員考核其

  1、作業效率。

  2、作業品質。

  3、作業配合性。

  4、服從管理度。

  5、出勤狀態

  6、行為狀態

  〈三〉考核等級通常分A、B、C、D、四等,原則上依比率分配

  〈四〉考核結果再并入出勤狀況,作最終核定考核等級。

  〈五〉考勤扣分:

  1、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等

  a、曠工記錄。b、除公假外有其他請假記錄者c、警告三次以上者(含)

  2、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B等

  a、請假兩日(含)以上的或遲到。早退兩次(含)以上,b、記小過一次(含)

  3、有下列情形。不得為A、B、C等

  a、曠工一天以上三天內的,b、記小過三次者。底分為50分

  獎勵種類區分如下:

  評分項目及分數如下:

  項目嘉獎小功大功工資上調晉級10分20分30分。

  在以下情景中,能夠加10分:

  a、能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且沒有差錯

  b、良品率指標穩步達標以上

  c、拾金不昧呈轉交公司

  d、參與公司各項活動,表現突出的

  e、愛護公司財物,并有具體事跡者。

  f、主動維護公司制度并有具體事跡者

  g、主動參與各項援助工作,精神可嘉者。

  在以下情景中,能夠加20分:

  a、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進展或改革績效者

  b、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表現優秀者

  c、檢舉重大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

  d、參與緊急救援工作,主動承擔,并處置得宜者

  職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能夠加30分:

  a、對主辦業務有重革新,提出方案,經采用后成績卓越者

  b、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事情,能事先舉報或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

  c、遇意外事件或急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不顧自身安危,勇敢救護而保全人身及公物而減少損害者。

  d、研究改善工程制辦法,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

  e、對于生產技術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用后的.確具有成效者

  懲罰的種類

  懲罰項目及懲處罰分如下:

  項目警告小過大過降級違紀辭退扣10分20分。30分。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給予警告并扣10分

  a、上班忘記帶識別證或工作時光不按規定佩掛識別證,發現一次即以警告處分(識別證一律掛在左胸前)

  b、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c、上班時光聊天,嬉戲或從事工作以外之工。

  d、在車間吃東西者

  e、破環車間,廠區,住宿區域的環境衛生者,亂丟紙屑、隨地吐痰等。

  f、各人工作機臺及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g、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h、不按規定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

  i、上班時光私自接聽私人電話者

  j、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

  k、下班后在廠內大聲喧嘩者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6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斗爭有顯著成績;

  (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跡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員工處罰制度

  一、目的:

  為了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更好執行,嚴肅工作紀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處罰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處罰方式:

  (1)通報批評;

  (2)一次性罰金;

  (3)減薪;

  (4)留用察看;

  (5)辭退;

  四、處罰事項分類:

  一、重量級處罰:

  1、故意造成重大過失,造成重大損失;

  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無條件辭退;需要時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相關費用自理。

  2、損失遺失公司重要物品、設備;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20%—5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辭退;500元—1000元(含500元)視經濟能力至少賠償原價的80%,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無條件照假賠償,并扣除當月工資及員工管理費后減薪100元。

  3、違抗命令或威脅侮辱上級領導;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職員舞弊,弄虛作假;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機密;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6、品行不正,有損公司名譽;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7、沒有及時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發生;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8、全年曠工達4天以上;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9、在公司內打架,從事不良活動。員工大會通報批評,并處一次性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辭退。

  10、造謠滋事。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減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辭退。

  二、一般性處罰:

  1、玩忽職守或督導不力而發生損失;員工大會通報批評,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金100元—500元(視級別不同而定)。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7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綜合部每周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布,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采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占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干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干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干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周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范(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周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布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周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周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周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核標準說明:(各部門崗位考核標準附后)

  (1)中層干部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周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設備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周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周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設備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系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8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進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讓人事考核對企業理念、員工的觀念和行為起重要的牽引作用。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作用

  (一)讓組織對其成員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作出評價和排序,使組織掌握其成員的能力和貢獻,讓成員了解組織對其工作的評價;為組織成員的溝通提供通道,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形成組織成員之間互相監督、指導、教育、激勵和約束;

  (三)作為聘用、薪酬、獎懲、晉升、調動等人事決策的參考;

  (四)提供信息,作為工作計劃、人力資源規劃的依據;

  (五)獲得職業培訓的需求,為制定職業培訓計劃提供依據。

  第三條人事考核的原則

  (一)明確化、公開化原則:考評標準、考評程序明確、公開。

  (二)客觀考評的原則:用“事實說話”,用實例、數據取代抽象字眼,避免摻入主觀性和感情色彩。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三)直接主管與客戶考評相結合的原則:對于一般員工,直接主管考核占總分的70%、客戶占總分的'30%。對于主管以上人員則采用直接主管客戶考評直接下屬三者結合的辦法進行考核,其比分為70%:20%:10%。直接主管即負責日常工作的安排、指導、監督的領導,客戶即某崗位直接服務對象,它可以是上級、平級或下級。每個崗位收集五名客戶的考證意見,由直接主管綜合評價。

  (四)反饋的原則:考評的結果一般要反饋給被考評者本人,肯定成績和進步,說明不足之處,提供今后努力的參考意見。

  (五)差別的原則:考核的等級之間應當有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結果,在工資、晉升、任用等方面應體現差別,使考評帶有激勵性,鼓勵員工的上進心。

  第四條適用范圍

  除下列人員外,其余人員均在適用范圍內:

  (一)管理公司總經理、俱樂部營運總監;

  (二)兼職人員、公司顧問;

  (三)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四)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五)俱樂部人員考核標準另行規定。

  第五條企業在人員考評中,主要的考核因素是: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職業道德。

  (一)人品品格:誠信、精進、團結、務實、健康。

  (二)能力評價:指職務執行能力、專業技能、協作能力、改進創新能力。

  (三)工作態度:指責任心、服從意識、敬業奉獻精神、協作合作、團隊精神。

  (四)工作成績:指在預定期間內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用目標任務去衡量實際工作成果。

  第六條考核執行機構

  (一)由公司主管人事負責人牽頭,人事部負責全公司人事考核的計劃、組織執行事務,各部門實施。

  (二)已制定《考核細則》(部門文件類)的部門,根據細則由部門定期對所屬主管和員工進行考核,考核解釋權歸部門經理,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歸檔。

  第七條人事考核的分類

  (一)俱樂部管理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俱樂部經理及助理和部門負責人)(Ⅰ)

  (二)俱樂部管理部門主要基層人員(健康顧問、高級健康顧問、前臺接待等)(Ⅱ)

  (三)俱樂部管理公司管理部門員工表(Ⅲ)

  (四)俱樂部管理公司業務部門主管(Ⅳ)

  (五)俱樂部管理公司業務部門員工(Ⅴ)

  第八條俱樂部管理公司各類人員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員分類,分為5種,即《人事考核表I》——《人事考核表V》。

  如果各管理部門有更切合實際的考核細則,則可結合公司的考核表內容一起進行考核。

  第九條考核的等級

  (一)評價等級設A、B、C、D、E五等,其含義和計算分數如下:

  A——優——10分

  B——良——8分

  C——中——6分

  D——可——4分

  E——劣——2分

  (二)針對不同的考核表,設不同的考核標準:

  1、評定滿分設為150分的,評定結果分五種,其標準如下:

  非常優秀≥140分

  120分≤優秀

  90分≤稱職

  70分≤基本稱職

  不稱職

  各部門可針對不同崗位設定不同標準(見部門考核標準)

  第十條考核執行機構

  (一)由俱樂部管理公司總經理和營運總監牽頭,人事部負責全俱樂部人事考核的計劃、組織執行事務,各部門實施。

  (二)制定《考核細則》(部門文件類)的部門,根據細則由部門定期對所屬主管和員工進行考核,考核解釋權歸部門主管,考核結果報人事部歸檔。

  第十一條考核主管

  (一)考核主管:考核主管為日常工作中安排、檢查、督促、指導工作的直接主管;一般員工的直接主管為該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沒有設組的直接主管為部門經理);主管、俱樂部經理助理的直接主管為該分會的經理;分會經理和管理公司其他部門員工的直接主管為總經理;

  (二)為了使人事考核統一、規范、客觀、公正、合乎實際,需要對考核主管進行培訓;

  (三)培訓工作由人事部制定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十二條被人事調動者

  (一)在考核期間,如果被考核者因公司內部人事變動時,則人事考核原則上由新部門進行。但是還必須與原部門進行磋商,聽取有關意見。

  (二)如果調入新部門不滿一個月,則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全年共計十二次,前十一次為月度考核,第十二次為年度考核;

  (二)對于月度考核,要求每月第一天為員工對上月工作進行自考,然后直接主管、客戶對其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要求每月的第一周內交人事部備檔;

  (三)每年的年度考核于次年的元月份進行,并于元月三十一前完成。

  第十四條考核結果的保管

  (一)由人事部保管所有的考核結果。

  (二)考核結果以表格形式存入在員工檔案內,同時輸入計算機,用軟盤形式存檔。

  (三)考核結果一直保存至員工離開公司后二年為止。

  (四)如因工作需要要求調閱考核結果時,需經營運總監簽批。

  第十五條裁決權限

  (一)本規程的啟用、修改、廢止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

  (二)被考核者對不公平的結果具有申訴權,可向間接主管申訴。有嚴重分岐,最終裁決權歸俱樂部管理公司的營運總監或總經理所有。若判定申訴有效,必須嚴肅處理不稱職的考核者。

  第十六條補充

  (一)本規定是公司人事考核的原則性文件,根據聘用、薪酬、晉升、調動等不同使用目的,可對文件進行細化補充。

  第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6月1日起執行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9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每次處以20元罰款:

  (一)違反《衛生制度》、《例會制度》《財務制度》條款之3 / 20一者;

  (二)不按規定辦理相關廣告發布、審查手續者;

  (三)凡在上班時間通訊不暢(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無法聯系者

  (四)設計完成后不及時通知客戶看稿定稿者;

  (五)設計方案傳給客戶后不及時跟單者;

  (六)客戶定稿后不及時把工作移交下一環節者;

  (七)相關責任人不及時上報材料庫存導致誤工、影響業務進度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50元的罰款:

  1、違反《設計、工具、車輛和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質量制度》和《工作制度》的;

  2、管理人員安排嚴重不合理,產生較大人工浪費的;

  3、工程部負責人為了顧及情緒,故意多帶作業人數者;

  4、忘記客戶或公司交待的工作;

  5、工程部遠距離安裝作業忘記帶材料、工具或其它因準備不充分耽誤工作時間影響工作效率的(包括出門不檢查油箱導致半路沒油的)

  6、業務登記不清楚,結賬時出現漏單、單據丟失或業務參數不清導致無法收回業務款時由主要經辦人或有過錯環節當事人負責把業務款收回并罰款50元;

  7、合同管理人員未及時關注合同信息,導致公司違約或不能按約定時間履行合同內容者;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100元—200元的罰款:

  1、不服從上級管理的、頂撞上級;自身原因被公司責罰時拒不認錯者,鬧情緒者;消極怠工,言語冷漠、態度生硬的.;

  2、離崗后留有重大安全隱患的;

  3、發生和傳播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者言論的;

  4、拒接電話、粗暴掛斷通話、故意設置致電話無法接通者;

  5、對待客戶態度惡劣或因個人失誤造成公司客戶流失的;

  四、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除賠償公司損失外,無條件解聘辭退,扣除所有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同時處以20倍以上罰款,并追究當事人經濟和刑事責任;股東如有下列行為者,除按上述懲罰外另處以取消其股東資格和權利,其股份資本以賠償和罰款的形式轉為公司資產;

  1、未能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的長時間曠工者或強行辭職者;

  2、故意浪費材料、損壞工具的、破壞設備者;

  3、偷盜公司財產的或利用公司材料和工具謀取私利的;

  4、違反國家法律,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的;

  5、同事間打架斗毆或在外惹事生非對公司經營造成影響者;

  6、泄露公司或客戶商業機密,轉移公司客戶的;離職后將公司的商業機密或圖紙等私自轉讓或泄露給同行或其它公司的;

  7、營私舞弊、虛報賬目、貪污挪用、收受客戶和合作單位賄賂,損公肥私者;

  五、考勤處罰: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10元;5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5元;

  2、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20元;

  3、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

  4、打電話、發短信或留言請事假者,除按規定扣除請假時段的工資外另罰款20元;5、曠工按日工資的兩倍罰款;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并辭退處理:

  (1)單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以上;

  (2)單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到8次以上;

  (3)一年內累計曠工達到8天;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10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

  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肯定期的工作成果、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嘉獎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根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打算地改良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進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覺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良、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根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根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以下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常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

  試用三個月后應參與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常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看法、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別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常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肯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肯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需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如今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依據學問技能、體力以及閱歷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看法來把握。具體包括:

  學問、潛在能力、體力、能力、閱歷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看法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需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特殊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需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需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殊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異的地方,必需予以注明。

  特殊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異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互相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應當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知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需遵守以下原則:

  〔1〕必需依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看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需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反感、憐憫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依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留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互相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把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當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依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當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當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確定提薪的幅度。

  5、嘉獎。

  為了能使嘉獎的安排對應于所做的奉獻,應當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知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育和進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必需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打算和具體組織工作。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11

  為了促進本園健康、快速的發展,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強化管理,切實提高保教保育質量,從我園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如下細則:

  一、師德師風

  1、自覺自愿參加園內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每天加10分。舉行集體活動注意談吐儀表,影響幼兒園形象者、不服從安排者、無故不參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家長發生爭吵,否則根據情節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職工之間相互說長道短、挑撥離間搞不團結,發現一次扣5分。

  4、嚴格使用普通話,發現一次不說普通話扣2分。

  5、不體罰、變相體罰幼兒,發現一次扣2——5分。

  6、對家長及有關人員來園咨詢,熱情主動給予解釋,態度較好加2分,不理睬扣2分。

  7、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調動幼兒和互相調課,發現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給家長做工作勸幼兒退學者,發現一次扣5分。

  9、獲家長、社會好評的,或在上級檢查中獲得高度評價者酌情獎勵2——10分。

  10、為本園發展獻計獻策或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獎勵2——10分。

  二、政治業務

  1、學習開會時間,請假一次扣3分,遲到扣1分,無故缺席扣5分。

  2、每周聽課一節,聽一次加2分,無記錄、評議不加分,少聽一節扣2分。

  3、園內學習、教研一次加1分。

  4、每月兩篇教學隨筆或教育筆記、一篇鋼筆字、一幅簡筆畫、一篇毛(粉)筆字,月底交送,按時交送按質量分別加3——5分,否則,扣3——5分。

  三、保教工作

  1、按時完成各項計劃總結,每項加2分,缺一項扣2分。

  2、提前一周備課,不得照抄教參,每節課后要有教后感,檢查時評定等級,依次加3分、2分、1分,檢查時缺一次扣2分。

  3、觀察記錄、周計劃以班為單位,每周一放學前交,按時交者各加1分,遲交者各扣1分,不交者各扣2分。

  4、家園聯系欄和版報按要求、時間更換的班級,其成員各獎2分,否則各扣2分。

  5、要求按時上交的各類資料,不按時交者扣2分。

  6、游戲活動組織有創新、有意義,被推行、肯定加1——5分。

  7、按照一日活動表開展活動,機動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幼兒消極等待,教師不組織幼兒活動者扣2分。

  8、上班時間干私活、聊天、串崗、當幼兒面吃零食,發現一次扣3分。

  9、上班、午休時間躺幼兒床上睡覺扣2分。

  10、上班時間洗衣服一次扣3分。

  11、私自調班一次扣2分。

  12、戶外活動聚眾聊天、不照看幼兒,發現一次扣2分。

  13、班級每月無安全事故發生各加5分,如發生安全事故,屬教師責任時,根據情況酌情扣1-10分。

  14、幼兒屙尿褲子要及時處理,未發現或未處理者主、配班老師各扣3分。

  15、發現幼兒穿反鞋、未扣扣子或扣錯扣子、無系鞋帶、衣褲未穿整齊、蓬頭垢面等,發現一人扣2分。

  16、每天下午主班帶領幼兒進行戶外游戲活動,不組織游戲者扣2分;活動組織生動、有趣,幼兒積極性高,效果較好者加2分。

  17、午休注意室內溫度,幫幼兒蓋好被子,不適當一人扣2分。

  18、冬天幼兒午休,必須脫掉外衣,否則發現一人次扣1分。

  四、考勤制度

  1、周全勤獎2分,月全勤獎10分,期全勤獎50分。(不重復獎,按最高獎加分)

  2、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十分鐘內扣1元,十分鐘到三十分鐘之間扣3元,三十分鐘后按曠工半天處理。

  3、請假一天扣10元,均分給搭班教師;曠工一天扣30元。超過三天者,請中心校主任批準。

  4、請假必須寫請假條,并調整好自己的課上報園長,上班時再把課補上。課不安排者,園內安排,一天扣20元。

  5、累計請假兩周者,不享受福利待遇。(正常產假,公派學習、公差、公假除外)

  6、按有關規定產假三個月,流產3天,婚假3天,喪假直系3天,旁系1天。

  7、自學考試(持通知準假)、公事外出不扣錢。

  8、本班教師休公假、考試、公事等,有幼兒園給另外兩名教師補貼,一天人均5元。 9、哺乳時間為40分鐘,由門衛計時,超時按2執行。

  10、由園長批準加班一日加20分。

  五、衛生保健

  1、每天早上教室開窗通風,保證室內空氣流通,及時打掃整理教室和午休起床后寢室衛生、被褥整理,不及時者扣2分。(保育員)

  2、周五上午9:00-10:00到廚房進行餐具消毒,不按時者扣1分,不消毒者扣3分。(保育員)

  3、按時戶外活動,不按時者扣1分,不出去戶外活動者扣2分。(主班)

  4、按時、按量喂藥,漏服扣2分,錯服按情節嚴重扣5-10分。(保育員)

  5、教室書包、課本及幼兒外套等物品擺放有序,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保育員)

  六、后勤

  1、下班時間不關水、電、門窗一項扣班主任2分,其它扣1分;私用電器,發現一次扣5分;室內亂拉亂扯者一次扣2分。

  2、教室里不能有剩飯剩菜,或將飯菜倒進衛生間,發現一次扣3分;教育幼兒不能往衛生間下水道扔雜物,由此原因若造成水道堵塞,上、下樓兩個班級各扣5分。

  3、幼兒園開飯時間為早上8:10分,中午11:30分,無故提前打飯者,發現一次扣2分。

  4、空調按時開關,不按時開關發現一次扣2——5分。

  5、在二樓走廊、園內玩具上曬衣物、鞋子一次扣2分。(水裙除外)

  6、私拿、私藏幼兒園食品、公物,發現一次扣2-10分。

  七、其它

  1、招生完成當期任務者加5分,超額完成者加7分,完不成者扣2分,一個沒有完成者扣5分。

  2、流失流失一人扣5分,以此累積。(搬家除外)

  3、超員定額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超一人班級教師各加5元。

  4、補貼班級兩個教師時,按三個教師工作量補貼。

  5、排演節目獎勵大型活動根據質量評出優、良、中、差,根據情況進行獎勵。

  6、交費按規定時間收繳一人獎5元,少交或遲交一人扣5元。按時按量完成交費任務獎100分元。(對準班級)

  7、接車每天補貼教師10元。

  8、上級檢查工作,受到批評者一次扣20分。

  9、工作積極主動,勇挑重擔,任勞任怨者酌情獎勵5-10分。本細則自宣布之日起試實行。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12

  1、總則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礎,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據。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負責,各部的考勤管理應指派專人負責,并報人事部備案。

  1.3各部、處(班組)必須指派職責心強的人員擔任考勤員,逐日認真記錄考勤。

  2、考勤員職責

  2.1按規定及時、認真、準確地記錄考勤情景;

  2.2如實反映本單位考勤中存在的問題;

  2.3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

  2.4及時匯總考勤結果,并做出報告;

  3、考勤記載符號出勤:∨事假:×病假:○曠工:◎

  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

  工傷假、夜班、計劃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門應在28日前將當月考勤匯總報財務部門核算工資獎金,季初5日前將該季度考勤匯總報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員工遇事須于工作日親自辦理的,應當事先請假。如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報、電話、書信、口信等方式請假。如果假期不夠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

  5.2一般員工請假4日內,由其直接主管審批,5日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一般主管請假,由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5.3員工每季度累計事假不足4日者照發工資,同時帶薪事假日數可累計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帶薪事假的日數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帶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數不足應享受帶薪事假日數者,不足的日數按加班處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傷,憑合同醫院病休證明,準病假。非合同醫院的病休證明經主管領導批準,也可給予病假。

  6.2年累計病假超過半年,其工齡滿9年的員工按75%計發工資;工齡滿4年(合4年)的員工按70%計發工資;工齡不滿4年的員工按65%計發工資。

  6.3到醫院看病,給假半日,記“看病”考勤,不影響工資,超過半日記事假考勤。

  7、工傷

  7.1因公負傷、因工致殘,持醫院診斷證明并經人事部確認,可按工傷假記考勤,工傷假期間工資照發。

  7.2因公負傷的職員,傷愈復發,經鑒定后,以工傷處理。

  8、婚假

  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享受婚假4日。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6周歲、女24周歲)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對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結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9、喪假

  員工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喪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給喪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計路程假,假期工資照發。

  10、產假、計劃生育假

  10.1產假一般為57日,5個月內的早產產假為30日,雙胞胎產假為70日,產假應產前產后連續計算,假期工資照發。

  10.2貼合晚育年齡(女24周歲)并領取獨生子女證者產假為70日。女員工生育無人照顧者,經女方單位出具證明,可酌情給男方15日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記錄考勤。

  10.3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光以事假論處。

  10.4各種節育、絕育手術按醫務部門的休假證明準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3日的`計劃生育假。

  10.6員工如果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記。

  11、探親假

  11.1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滿1年的正式員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與其父母或配偶團聚且同父母或配偶異地分居者,能夠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2員工喪偶已滿1年且未重新結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歲以下)的子女寄養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養父、養母或撫養人撫養長大,現仍與其堅持經濟關系的員工,經養父母、撫養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證明,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11.1.4領取結婚證書的員工,可在當年再享受最終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職員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景的員工不能享受探親假待遇:

  11.2.1各種學校畢業生,在試用期間不享受探親待遇。試用期滿,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2員工在培訓期內不享受探親待遇,培訓期滿后,方可享受探親待遇。

  11.2.3喪偶、離婚的職工,當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親假的待遇。

  11.2.4家居遠郊區縣,已按規定給予了交通補助費的員工,不再享受探親待遇。

  11.2.5員工與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團聚連續滿1個月,未婚員工當年與父母團聚連續滿20日者,不享受探親待遇。

  11.3員工探親假期

  11.3.1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1個月。

  11.3.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日。

  11.3.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日。起始時光是結婚第二年;

  11.3.4探親假期是員工與親人團聚的實際時光,員工探親時公司根據實際情景給予路程假。探親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日。

  11.3.5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11.3.6探親假原則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景,員工經批準也可分兩次使用探親假,但只給一次路程假,報銷一次往返路費。

  11.4探親假管理

  11.4.1員工探親,須事前填寫探親申請表,經部門領導批準并報人事部審核,財務部憑人事部批準的探親申請予以報銷往返路費;

  11.4.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的情景,有計劃地安排員工探親,員工本人應服從組織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時光,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點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12.2主管人員平時加班3小時以上按實際加班時光存休,不足3小時的加班加點,不累計加班存休。

  12.3員工平時加班按實際加班時光給予同等時光存休,確實不能倒休時按本人日平均工資的

  150%計發加班工資。

  12.4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節)按本人日工資的200%計發加班工資。

  12.5員工有特殊事務,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時各部門應加強存休的記錄管理。

  13、曠工

  13.1凡下列情景均以曠工論處:

  13.1.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

  13.1.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

  13.1.3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

  13.1.4打架斗毆、違紀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13.1.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

  13.2曠工扣發相應工資。

  14、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1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13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

  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

  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注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篇14

  一、指導思想

  根據績效工資的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任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維護教職工利益,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勵機制,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分配機制,充分發揮津貼補貼的杠桿作用,以職責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拉開分配差距,體現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積極,積極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推動教育教學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我校在編在崗的正式教職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的原則,津補貼發放以工作績效考評結果(教師量化積分)作為主要分配依據,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獎勵性績效。

  2、根據崗位職責科學分配,實行相應職稱就近分配。

  3、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教師大會或教代會經過后實施。學校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態度、業務本領、履行職責、工作成績等,每月進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績四部分,總分為100分(不包括加減分)考核后及時公示,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實行全鄉統籌,兼顧各校實際的原則,統籌部分適當向薄弱學校傾斜。各村小參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師。

  四、考評程序

  1、每月結束,由校行政組織教導處、教研組相關人員組成考評小組,按考評細則,對照過程進行檢查評估,綜合考評,實行量化積分,然后將考評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累計分配一學期績效工資。

  2、中心小學組織考評小組對轄區內的村級完小、教學點,依照考評辦法進行抽查復評,對各校教職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評定,進行津貼發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長和各村小校長由中心完小校長考核,中心完小教師由教學副校長按照方案組織考核,各村小教師由各村小校長以學區為單位,參照本《績效考核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校考核細則量化考核本校教師,然后把考核結果報中心小學審查。

  五、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1、績效工資總額的70%分別按對應檔次按月打入工資帳戶。

  2、績效工資總額的30%,由學校統籌整體安排,不屬于任何個人,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結果依照相應職稱職責對應量化分配。

  凡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文件規定,受到主管部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開除留用察看處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機關刑事處罰的,不參與考評,不享受所有績效工資,70%部分列入學校30%部分總額一同考核。

  3、績效工資的30%一學期發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結算,7—12月12月底結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績列入上年12月份和當年的6月份計算套發,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鄉統籌部分外按本人的績效津貼全部發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撥績效津貼足額發放。

  4、凡是教育局認可的借調人員,減除教育局和鄉統籌部分后全額發放;

  5、由縣以上醫院鑒定無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癥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減出統籌部分外全額發放,在職人員在法定休假期內、公傷治療期間,績效工資全額發放,一學期病事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基礎績效工資照發,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礎績效的10分,累計超過兩個月的(含兩個月),扣兩個月基礎績效的15,累計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五個月以下(含五個月)扣25分;六個月及以上的,基礎性績效每月只發50。連續請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均納入所在學校統籌,按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6、班主任津貼按每生每月一元發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發放,班主任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計算,依據班主任考核細則實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計結算。

  7、教研組長每月發30元崗位津貼,每學期按五個月結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8、正在立案審查或停職的人員,停發審查停職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按第2款執行。

  六、分配方式

  1、從全體教師獎勵績效總額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學質量獎懲,每月從總津貼中扣除應當支付的班主任津貼,教研組長津貼,代課金等相關津貼外,以上合稱公共金。期末結算時按相應職級依照必須的方式分攤公共金,根據量化積分累計計算兌現教師每月績效工資。

  2、根據我校實際,本年度教師工作量均按有關文件執行,沒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沒有涉及的資料在具體量化過程時由考核小組參照有關條款和文件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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