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游合同

時間:2022-11-02 21:42:12 國內旅游 我要投稿

國內旅游合同(精選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國內旅游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內旅游合同(精選15篇)

國內旅游合同1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游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并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乙方確認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的`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標準 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

  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

  別

  說

  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乙雙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約的有效證明材料。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③質量問題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身的過錯。④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廣東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制

國內旅游合同2

  合同編號:137547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人數

  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____次標準______元/人_____天

  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上述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可為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蓋章)(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參游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線:_________

  旅游團號為:_________

  旅游人數: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分項費用及標準附后。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綜合服務收取的費用(不含導游服務費)。

  7.專項附加費:經甲方要求由乙方安排的汽車超公里費、風味餐費、游湖費、特殊游覽門票費、文娛費、專業活動費、保險費、不可預見費等。

  8.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是否參加旅游意外險投保由游客另行自愿選擇。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

  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準時出發(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甲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要求賠償相應費用。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一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兩人以上的游客出游,簽合同時,請至少留兩人的聯系方式。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如因個人原因發生問題,概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在接受甲方簽合同時提示甲方是否自愿購買旅游意外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旅行社責任險,并協助游客辦理保險賠付。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及費用說明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

  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的30%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乙方原因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單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對方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游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規屬管轄權或事發地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經協調處理不成的可選擇:

  提交烏魯木齊仲裁委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第二十五條 在行程中景點數量不變的情況下,由于天氣、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經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機動調整游覽景點先后順序。

  第二十六條 如遇服務質量問題可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及所在地旅游質量管理監督管理所咨詢或投訴。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4

  合同編號:

  本合同文本時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簽請仔細閱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游者旅游活動,并為旅游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游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覽,并親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經營活動。

  4、旅游費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給組團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后,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歲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脫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多組織的旅游團隊后,擅自脫離旅行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旅游行程開始前,低于成團人數時,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中,并由旅游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的行為。

  9、散客拼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游者書面同意,由旅游者報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的相同旅游線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為、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征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游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一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徑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游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果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間向旅游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游者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為主責準則,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游者如實提供旅游所必須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采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游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游者做出真是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游者具體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系方式。

  3、為旅游團隊安排的導游應當取得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游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游者因簽訂旅游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游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游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約約定以外餓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想成,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者脫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游工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征得多數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同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半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托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為大眾購物場所,旅游者夠沒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游者為主要客戶的,旅游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游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游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游者購物,導致旅游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游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電話: 。

  第十三條 旅游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集合地點: ,請于 年 月 日 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 年 月 日,返回地點:

  3、旅游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游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游者須另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游費:成人應交旅游費元/人,1.1米以下兒童費用元/人,旅游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80%訂金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導游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于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轉 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簽訂委托協議,確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為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為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旅游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 %的違約金。

  2、旅游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月,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責任:

  1、2、;3、。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并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游意外險: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保險產品名稱: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 元/人;保險費: 。

  2、《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組團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國內旅游合同5

  第一條:

  1、團費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費、自費項目(請了解自由活動期間旅游攻略的項目價格和時間)、人身意外保險,旅游合同補充協議書。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條件,甲方要求在游覽行程過程中,為豐富游客的娛樂活動,旅行社提供以下 3 個當地有特色的活動或景點供游客自行選擇,從而豐富行程內容。

  活動項目名稱為:大關東文化園,

  價格: 50元/人, 游覽時間為:40分鐘-1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為:紅旗民俗村,

  價格:50元/人,觀看時間為: 3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溫泉,

  價格:100元/人-238元/人,觀看時間為: 1.5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為: 峽谷浮石林 ,

  價格:觀光票110元/人,觀看時間為: 5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山漂流,

  價格:120元/人,觀看時間為: 4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圖們中朝邊境,

  價格:圖們上橋門票20/人+車費(根據人數定車費),觀看時間為:2小時;

  3、景區內出現購物場所及二次消費,為景區自行經營模式,與旅行社無關。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時,經雙方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已發生費用包括往返交通費(機票、火車票等、包含機票定金費用)、當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費用、車費等。已發生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變化,按未發生費用退還甲方(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費用(包括發生不可抗力條件下游客產生的滯留費用、額外交通費用等),均為甲方自行承擔,合同范本《旅游合同補充協議書》。

  第三條:

  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行程先后順序做出合理調整,但不影響原定標準及游覽景點;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惡劣天氣、塞車、航班延誤、景區臨時關閉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誤或不能完成景點游覽,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按照獨立成團簽訂旅游合同時,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人數變化,則甲方需承擔乙方已經為其準備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因甲方人數減少而導致乙方增加的各項費用)。因甲方人數減少導致不能達成最初簽訂主合同的成團人數時,經雙方一致同意,以現有人數出團并且增加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雙方可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單方面終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團或者脫團,如不聽導游及領隊勸解,仍舊擅自離團或者脫團

  2、患有各類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關部門處理的 4、從事違法犯罪或者違反社會公德活動的

  5、在旅游糾紛中,游客不能正確處理,行為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覽和正當權益的,且不聽勸阻、不能控制的,經團內其他客人簽字,旅行社可單方面終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持有效證件按照當地景區規定可享有優惠、免票政策。

  第七條:

  游客必須填寫“游客意見書”,投訴回團后7天內有效,處理結果以在當地填寫的“游客意見書”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見單上填寫“差”一欄后,并在意見單上填寫投訴理由;可視為投訴范疇,恕不受理客人因虛填或不填意見書而產生的后續爭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客人自負。(特別說明客人在當地意見單簽的沒有投訴,回去之后就投訴說在導游面前不敢不簽,礙著面子別人簽了自己不簽不好),處理投訴我社嚴格按照客人簽的意見單為準!

  第八條:

  本協議及雙方確認的行程作為旅游合同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主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國內旅游合同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通用條款

  第一條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重慶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旅游者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殘疾人、老年人、軍人、學生等),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旅行社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5、有權拒絕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其他自費項目。

  (二)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資料的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安排。

  3、旅游活動中發生糾紛或安全事故,應當協助調查,配合旅游經營者防止損失擴大。

  4、旅游者如屬景區門票優惠對象,應主動出示相關有效證件。

  (三)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2、有權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4、有權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提供的旅游車、游船應具備旅游客運資質。

  3、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4、及時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生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條合同的變更

  (一)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旅游者或退回組團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過半數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旅行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后,旅行社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旅游者承擔。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應將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退回旅游者。

  第三條旅行社轉團

  當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旅行社應按協議條款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二)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為旅游者購買了游船票,旅游者應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等船票損失。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三)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相關約定處理。

  (四)旅游者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因旅游者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旅游者。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因旅游者的原因,旅游者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和其他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旅行社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游者賠償損失。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并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二)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額退回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

  4、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協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集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二)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覽景點共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__________人。一等艙__________人。二等艙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三等艙,其中上鋪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其它艙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

  第二條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二)保險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游費用與支付

  (一)旅游費用(旅游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收費: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區門票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收費總額的__________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費用總額(代收費+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游船上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支付

  1、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費用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選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于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三)未盡事宜,經旅游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游者簽字(蓋章):_________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7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7.導游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____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游行程》

  團號:______________

  導游姓名_________導游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旅游時間超過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規定,制訂具體行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委托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托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國內旅游合同8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

  2、門票

  3、車輛

  4、住宿

  5、供餐

  6、旅游保險

  7、導游服務

  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國內旅游合同9

  合同編號:____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并且明碼標價的旅游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游經營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游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稅務部門印制的發票。

  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游合同訂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游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游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托旅游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游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權知道旅游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印制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旅游者認為旅游經營者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并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后,有權要求組團旅游經營者賠償。

  十、旅游者屬于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鑒證;辦理合同鑒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游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游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游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_______,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_______8185。

  國家旅游局通訊地址:北京市_______,郵編:100740。

  國家旅游局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_______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_______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_______,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_______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_______,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組團旅游經營者),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游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游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_(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后。

  旅游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_

  主要游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

  付款方式: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游者作出真實的說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旅游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年_月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

  鑒證意見:

  鑒證機關(章)經辦人:___

  年_月_日

國內旅游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已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注意事項、團號、人數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

  標準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了、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發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2歲收總團費的10%;2-11歲由旅行社根據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標準與游客商定;12歲(含12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機、車、船票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注明的除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商交通費、各地瀏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星級酒店的住宿。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征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得(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方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總團費的10%;出發前6-4天,扣總團費的20%;出發前3-1天,扣總團費的50%;出發當天,扣總團費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已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重復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游客交費后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高速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8.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工作,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摧促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可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行程安排表

  旅游團隊名稱

  旅游線路及名稱

  自起,途經、到達,

  自起,途經、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飲食安排及標準

  住宿安排及標準

  導游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系方式

  備注:

  附件3安全旅游須知

  為了增強游客安全意識,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識,使游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發生順利地完成,請游客認真總計并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游客在機、車、船停穩后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后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2.游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聲音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生。

  3.游客下車瀏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游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拾的貴重物品;若出現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游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工具或電子游戲等。

  5.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游客入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游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于酒店服務總臺保險柜,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跌后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于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游;在酒店總臺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底部或搭乘出租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車電梯或隨意跳樓;鎮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墻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生安全事項

  1.在旅游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生食物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游,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干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凈之水

  3.不要失道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物和飲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6.喜歡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第三方財務損失的一切責任由肇事者承擔。

  四、瀏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地導游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性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同路、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幸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

  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瀏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土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瀏覽期間游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游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游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并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鑒別商品真偽,不要急于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游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附上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6.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從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到,因遲到千萬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游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請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遵守各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各種法律、法規。

  3.游客乘從的機、車、般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生時,應聽從導游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避免損失擴大。

  4.游客乘坐飛機旅游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導游發給你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保存好機票和火車票并配合導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管理單位)訂閱的條例或合同規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

  6.游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旅游途徑地區當地的民族、民俗習慣。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休游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游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游安全。

國內旅游合同11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導游服務費元/人天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特別說明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路線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早餐次,正餐次,標準: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派全陪不含不含導游服務費元/人天

  服務派全陪

  含不含司機服務費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見行程表)

  排

  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國內旅游合同12

  甲方: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乙方: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該按照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_%。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_%。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XXX、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X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X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事項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旅游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甲方(旅游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發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

  (八)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_____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十一)導游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_____人,旅游目的地導游員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發前____日內交給甲方,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服務標準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旅游費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費用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幣,兒童(_____歲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幣,總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旅游開始前_____日內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所需證件、手續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3、《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含導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人數約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準人數為______人。參加旅游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可最遲于旅游開始前第3日(不含開始當日,下同)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游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游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游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愿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筑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過程中與乙方發生糾紛時,平等協商解決,或在旅游行程結束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

  (一)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出發前向甲方如實說明本次旅游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愿選擇購買旅游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游手續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點的游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一條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游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后,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余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游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游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四)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以及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游手續及旅游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或代辦的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或聯系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減少旅游行程的相關費用,退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乙方應負責退換;不予退換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繼續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對其中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內容,乙方應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承擔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旅游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九)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

  第十六條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或單方變更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飛機、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權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

  □附件一:《國內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

  □附件三:《委托書》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一:

  國內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旅行社團號:_______________ 。

  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時間:_____天_____晚。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發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分。

  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預計____時。

  用餐安排:全程共計早餐____次,餐標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標____元/人。

  交通安排:

  1、□飛機:_____艙。

  2、□火車:□軟臥,□硬臥,□軟座,□硬座。

  3、□汽車:□大巴,□中巴,□小客車;□有空調,□無空調。

  4、□輪船等艙。

  住宿安排:□星級賓館,□賓館無星級;_____人/間,□有空調,□無空調。

  全程陪同人員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

  第一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_次,共計:_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_次,共計: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單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書

  ________旅行社:

  我們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作為代表人,與貴社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國內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們全體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計______人)共同作為本國內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簽字)

  全體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遼寧省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與旅行社締結國內旅游合同關系時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于國內旅游業務。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企業。

  四、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應當詳細閱讀本合同文本條款。對不清楚的問題,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確詳盡的解釋。

  五、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較多時,可以共同簽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書》,委托一名代表人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體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供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較多時使用,表格不足時可以復制。如果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不超過3人時,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條項下的旅游者名單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關條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雙方不予約定的空白行,應當劃“×”以示刪除。

  八、本合同文本條款前有“□”符號的,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應當協商選定。雙方選定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選定;雙方不選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刪除。

  九、旅游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后,雙方均應認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還應當留存旅游過程中的有關票據資料,以備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或索賠的證據。

  十、本合同文本條款由大連市旅游局和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國內旅游合同14

  特別提示

  一、旅游者應選擇具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營業地址應與實際營業場所相符。

  二、本合同特別針對老年人旅游活動的特點而制定,突出了老年人旅游時間長、節奏慢、景點精、服務優,安保措施細致、到位等特點和要求。

  三、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變更的內容,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四、旅游社在接受旅游者報名時,應當就相關旅游服務及行程安排等情況作出客觀、真實的介紹,不得進行虛假宣傳。

  五、旅游者應妥善保管旅游合同及消費憑據等資料,以便維權。

  六、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對旅游服務質量有異議時,可與旅游社協商解決,也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照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XX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3-63866315

  地址:XX市XX區民生路283號陽光商務大廈裙樓5-6層

  郵編:400010XX市老年人國內旅游組團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旅游活動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和《XX市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組團項目及行程

  旅游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體行程和景區詳見附件一 (旅游服務及行程安排表)

  第二條主要服務內容

  1.餐飲:膳食以口味清淡為主,保證營養衛生,有利消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出入方便、安靜、舒適;入住旅店前, 乙方應提醒甲方查看房間家具和設施是否齊備、安全,檢查后再行入住;根據甲方需要, 乙方應詳細介紹家具、設施的使用方法;入住后, 乙方應將自己的房間號告知甲方和總臺,并每晚巡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車況良好,安全舒適、整潔,方便中途休息;乙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好甲方座位。上下車時, 乙方應在門邊引導、攙扶,幫助甲方提放行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隨團人員應注重個人形象,配帶明顯標識;領隊、導游、醫護人員等全程陪同,各司其職;主動詢問和幫助乙方;醫護人員應攜帶常用藥品和器械,隨時觀察、了解甲方身體狀;

  3.乙方應做好自我介紹,告之聯系電話;做好景點、景區介紹;對旅游中的注意事項、情況變化以及可能危及安全的情況,向甲方做出明確、具體的解釋和提示;

  4.乙方應隨時、全面掌握旅游團的情況,作好組織安排工作;行程安排應休閑,舒緩,合理,勞逸結合,保證游客的休息時間;對游客間發生的糾紛, 應耐心調解,維持好旅途中的秩序;

  5.乙方應每天一次向甲方的親屬發短信報平安(以甲方所留親屬電話為準)。

  第三條旅游費用及支付

  1.旅游費用:成人________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_____元/人;人數______________人(______________大______________小),共計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費用包括:辦理旅行證件的費用;交通客票費(含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

  、車站等至住宿旅館往返的接送費用);餐飲住宿費;非自費旅游項目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2.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分期付款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要求乙方詳細說明與本次旅游活動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1.2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1.3甲方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在得到景點確認后,有權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1.4自愿選擇和購買保險;

  1.5自愿選擇乙方推薦的自費項目,依照合同約定自愿購物。

  2.甲方的義務

  2.1如實填寫相關資料,出具合法有效的相關證件;

  2.2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

  2.3文明旅游,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團成員,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

  2.4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寵物。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核實甲方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1.2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

  1.3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游客權益及時合理處置突發事件。

  2.乙方的義務

  2.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2.2向甲方詳細介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情況及注意事項;

  2.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

  2.4不得擅自安排購物或強制甲方消費。

  第六條旅游安全

  1.甲方已如實向乙方告知自身的身體狀況(見附件二);甲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活動,在參加驚險、刺激游樂項目時,將充分考慮自身條件;甲方出發時應帶上衣物、鞋帽、雨傘、藥品等常用物品;

  2.乙方在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性后組織本次旅游。乙方保證本次旅游的經營者和旅游車、船等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資質)。乙方對旅游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應當作出明確說明和警示。為保證旅游的順利進行和旅游安全,本旅游團配有:領隊,導游,醫護人員等專業服務人員;

  3.旅途中如甲方出現身體不適或其它身體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隨時觀察,無條件提供護理和幫助, 妥善處理;

  4.甲方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就醫或返回,并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后,退還甲方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積極施救,及時處理;涉及保險事故的, 應及時報案, 協助理賠。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應退還甲方;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過半數以上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后,乙方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乙雙方合理分擔;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將旅游費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退還甲方。

  第八條合同的轉讓

  1.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經對方及受讓方同意,可以轉讓合同。即甲方可將合同轉讓給符合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方,乙方可將合同轉讓給其它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2.轉讓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見附件三)。合同轉讓后,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處理。

  (二)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甲方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因甲方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成團人數和不成團的安排

  1.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____;組團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乙方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

  2.如因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

  時,甲方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2.1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乙方延期出團。

  2.2____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乙方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

  第十一條旅游購物和自費項目

  1.乙方應按照《行程安排表》安排甲方購物和自費項目;購物次數每天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總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45分鐘,經半數以上旅游者同意,可適當延長。

  2.甲方在與乙方約定的購物點如購買到假冒偽劣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當負責退(換)商品;如不能退(換)商品的,應當先行賠償。甲方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活動的,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旅游保險

  1.乙方已向甲方介紹相關旅游保險。甲方自愿購買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保險,投保手續由乙方辦理。

  2.為切實保障甲方權益,增強乙方抗風險能力,乙方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見附件四),為甲方辦理旅游保險(甲方為被保險人,乙方為投保人、受益人),費用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愿將此保險金作為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因甲方的原因,甲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乙方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者過失,使乙方遭受損害的,應由甲方賠償損失。

  3.因甲方原因延誤旅游行程的,由甲方自行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并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退還已交的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因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游者的,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

  4.因乙方原因延誤旅游行程的,應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發生部分的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旅游期間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經協商未解除合同的,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待旅游行程結束后,按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應當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2.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也可向相應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投訴。如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①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栽;

  ②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親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附件一:旅游服務及行程安排表(略)

  附件二:游客健康狀況調查表

  尊敬的游客:

  歡迎您參加本次旅游,為了您的旅途安全,讓您得到悉心照料,請您在仔細閱讀后如實填寫此表。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民 族

  血 型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身體健康狀況調查

  1、有無病史或疾病

  2、有無藥物過敏

  3、本次旅游有無特殊護理要求

  4、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如在旅游期間發生緊急或意外情況,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人: 與本人關系:

  聯系方式:(手機) (座機)

  游客(簽章): 旅行社(簽章):

  溫馨提示:1.此表經游客和旅行社簽章后,作為合同的附件,發生法律效力。

  2.游客請如實填寫此表。因游客填報不實或游客自身身體狀況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游客自負。

  附件三:合同轉讓書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曾簽訂《老年人國內旅游組團服務合同》,現三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丙方轉讓上述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丙方轉讓上述合同的全部權利、義務。轉讓后,甲、乙雙方的原合同關系消滅。

  二、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

  三、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四:投保說明書

  甲方(旅游者)同意由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投保人、受益人,甲方作為被保險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投保______________險一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元,保險費______________元/人,由乙方承擔。當保險事故發生而乙方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賠付;當乙方不負有賠付責任時,乙方自愿將此保險金作為慰問金支付給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州市旅游局制定、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
  │旅行團名   │          │報名人數    │        │
  ├───────┼──────────┼────────┼────────┤
  │出團日期   │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
  ├───────┼──────────┴────────┴────────┤
  │交通工具及標準│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
  ├───────┼──────────┴────────┴────────┤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元/人/天      │
  ├───────┼────────────────────────────┤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
  ├───────┼────────────────────────────┤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
  ├───────┼──────────┬────────┬────────┤
  │預付款數額  │          │應交納團費總額 │        │
  ├───────┼──────────┴────────┴────────┤
  │       │                            │
  │       │                            │
  │特別說明   │                            │
  │       │                            │
  │       │                            │
  │       │                            │
  └───────┴────────────────────────────┘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廣州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并向旅行社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信息,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須知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由游客與旅行社自行協定。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游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費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團費總額的10%;出發前6-4天,扣團費總額的20%;出發前3-1天,扣團費總額的50%;出發當天,扣團費總額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己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3、游客報名時距出發日期已不足7天,報名后游客要求退團的,游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游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按已收團費的`1%的標準向游客支付違約金。
  4、游客如不同意1、2、3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不含小孩)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游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6、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7、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8、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療費用。
  9、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游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游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并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部門(如保險公司、交通部門或酒店)的規定處理或交由公安部門查處。旅行社應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如非旅行社責任的,旅行社不承擔事故責任。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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