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游合同

時間:2022-11-03 23:21:45 國內旅游 我要投稿

國內旅游合同【熱門】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國內旅游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內旅游合同【熱門】

國內旅游合同1

  甲方:

  乙方: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鑒定時間:20xx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游行程、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附表為準!

  2、線路名稱: (附旅游行程 頁)

  總團款為: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游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財

  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

  過敏反應,參加旅游產生后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

  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并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傳真: 聯系傳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帳 戶: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帳 戶:

  個人帳號:

  卡 號:

國內旅游合同2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a)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b)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甲方無故退團,乙方可從甲方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退房損失費等)。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內容包括:團號與團體人數、日程、路線與主要游覽點、交通工具及標準、用餐標準、住宿標準、購物娛樂安排、保險金額、預付款數額、導游服務、應交納團費總額、甲方退團或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的賠、償方式及數額、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應恪序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務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待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視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應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險,旅游團報價中含此保險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a)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b)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待業規定的。

  2.甲方若故意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見知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的;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已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注意事項、團號、人數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

  標準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了、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30%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7天(不含出發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2歲收總團費的10%;2-11歲由旅行社根據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標準與游客商定;12歲(含12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機、車、船票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注明的除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商交通費、各地瀏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星級酒店的住宿。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征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超得(件)行李托運費。

  4.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方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扣總團費的10%;出發前6-4天,扣總團費的20%;出發前3-1天,扣總團費的50%;出發當天,扣總團費的80%。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出發前7天以上,賠償已交團費的2%;出發前6-4天,賠償已交團費的5%;出發前3-1天,賠償已交團費的15%;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30%。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16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重復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對16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16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游客交費后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高速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8.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工作,其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摧促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可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行程安排表

  旅游團隊名稱

  旅游線路及名稱

  自起,途經、到達,

  自起,途經、返回

  乘坐交通工具及接送站

  飲食安排及標準

  住宿安排及標準

  導游安排

  購物安排

  娛樂安排及自費項目

  出團日期及返程日期

  行程更改的通知及聯系方式

  備注:

  附件3安全旅游須知

  為了增強游客安全意識,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識,使游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發生順利地完成,請游客認真總計并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游客在機、車、船停穩后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后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2.游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聲音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生。

  3.游客下車瀏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游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拾的貴重物品;若出現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游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工具或電子游戲等。

  5.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游客入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游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于酒店服務總臺保險柜,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跌后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于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游;在酒店總臺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底部或搭乘出租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車電梯或隨意跳樓;鎮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墻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溫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生安全事項

  1.在旅游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生食物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游,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干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凈之水

  3.不要失道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物和飲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6.喜歡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或造成第三方財務損失的一切責任由肇事者承擔。

  四、瀏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地導游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性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同路、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幸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

  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瀏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土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瀏覽期間游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游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游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并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鑒別商品真偽,不要急于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游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附上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6.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從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到,因遲到千萬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游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請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遵守各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各種法律、法規。

  3.游客乘從的機、車、般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生時,應聽從導游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避免損失擴大。

  4.游客乘坐飛機旅游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導游發給你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保存好機票和火車票并配合導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管理單位)訂閱的條例或合同規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

  6.游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旅游途徑地區當地的民族、民俗習慣。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休游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游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游安全。

國內旅游合同4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管理條例》、《云南省旅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經營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局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云南省稅務局印制的發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云南省旅游局制定的《云南省國內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行者應遵守我國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5% 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 10% 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保險。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合同條款予以說明。

  十三、鑒于旅游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陷阱導致您的旅行質量下降,簽定合同時,請您依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優質優價、低質低價,認真對比簽約內容及價格。 全省各地旅游投訴電話:

  云南省旅游質監所: 0871-4608315 昆明市質監所: 0871-3164961 96927

  大理州質監所: 0872-2316769 96927 西雙版納州質監所: 0691-2122323 96927

  麗江市質監所: 0888-5123432 96927 紅河州質監所: 13887332117

  德宏州質監所: 0692-2137927 96927 思茅市質監所: 0879-2134947 96927

  迪慶州質監所: 0887-8231460 96927 楚雄州質監所: 0878-3129104 96927

  曲靖市質監所: 0874-3122424 文山州質監所: 0876-2151632

  玉溪市質監所: 0877-2067403 96927 保山市質監所: 0875-2147704 96927

  怒江州質監所: 0886-3624247 臨滄市質監所: 0883-2128388 96927

  昭通市質監所: 0870-2122835

  合同條款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 )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__________( 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 ) 團體人數 _______( 附名單 )

  線路名稱 ______ 行程共計 ____ 晚 ____ 天 ( 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

  出發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游服務 ( 全陪、地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2、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五)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昆明仲裁委員會仲裁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

  2.

  3.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國內旅游合同5

  合同編號:

  旅游者:等人(名單可附頁,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簽名、蓋章確認)

  旅行社: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旅行社經營范圍:

  杭州市旅游委員會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章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

  1、旅行社,指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從事旅游業務經營的企業法人。

  2、旅游者,指與旅行社簽訂國內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內地居民或者團體。

  3、國內旅游服務,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旅游,代訂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飲、住宿、游覽等服務活動。

  4、旅游費用,指旅游者支付給旅行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

  旅游費用包括:

  (1)交通費;

  (2)住宿費;

  (3)餐費(不含酒水費);

  (4)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景區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

  (6)導游服務費和旅行社(含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其他服務費用。

  旅游費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費用;

  (2)合同約定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3)合同未約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娛樂費用,個人傷病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用。

  (5)購物場所,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專門或者主要以購物為活動內容的場所。

  (6)自由活動,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

  (7)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指《旅游行程安排單》中安排的自由活動期間、旅游者不參加旅游行程活動期間、每日行程開始前、結束后旅游者離開住宿設施的個人活動期間、旅游者經導游同意暫時離團的個人活動期間。

  (8)旅行社責任保險,指以旅行社因其組織的旅游活動對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為旅游者提供服務的人員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9)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指旅游者自己購買或者通過旅行社、航空機票代理點、景區等保險代理機構購買的以旅行期間自身的生命、身體、財產或者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短期保險,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險、旅游意外險、緊急救援保險、特殊項目意外險。

  (10)離團,指團隊旅游者經導游同意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1)脫團,指團隊旅游者未經導游同意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12)轉團,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旅行社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國內旅游團隊的行為。

  (13)拼團,指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在簽訂合同時經旅游者同意,與其他旅行社招徠的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災害、戰爭、恐怖活動、動亂、騷亂、罷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政府行為。

  (15)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引發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景點臨時不開放。

  (16)業務損失費,指旅行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乘坐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的費用(含預訂金)、飯店住宿費用(含預訂金)、旅游觀光汽車的人均車租等已發生的實際費用。如旅行社代購的是團隊包機票,執行的是團體優惠價格,附有嚴格的限制使用條件(不能改、不能轉、不能退),行前解約后機票價格作為實際損失。

  (17)黃金周,指通過調休將春節、“十一”等3天法定節日與前后公休日相連形成通常為7天的公眾節假日。

  第二章合同的簽訂

  第二條旅游行程安排單

  旅行社應當提供帶團號的《旅游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經雙方簽名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行程單》應當對如下內容作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和具體安排(按自然日計算,含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交通工具及檔次等級、出發時間以及是否需中轉等信息);

  (4)住宿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住宿飯店的名稱、地點、星級,非星級飯店應當注明是否有空調、熱水、獨立衛生間等相關服務設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務安排及其標準(明確用餐次數、地點、標準);

  (6)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明確旅游線路內容包括景區點及游覽項目名稱等,景區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7)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8)購物安排(列明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停留的最多時間及主要商品等內容);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明確娛樂活動的時間、地點和項目內容);

  (10)另行付費項目(如有安排,旅行社應當在簽約時向旅游者提供《另行付費項目表》,列明另行付費項目的價格、參加該另行付費項目的交通費和導游服務費等,由旅游者自愿選擇并簽名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另行付費項目應當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

  《行程單》用語須準確清晰,在表明服務標準用語中不應當出現“準×星級”、“豪華”、“僅供參考”、“以××為準”、“與××同級”等不確定性用語。

  第三條簽訂合同

  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理解本合同條款、《行程單》和《另行付費項目表》,旅行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四條旅游廣告及宣傳品

  旅行社的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旅行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旅游者的權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行程單》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3、拒絕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拼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另行付費項目安排。

  4、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向旅游、工商等部門投訴或者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旅游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旅游報名表》、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各項內容,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如實告知旅行社工作人員詢問的與旅游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所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3、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因保管、保存不善而損壞或者丟失的責任自負。

  4、自行安排活動期間,應當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選擇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5、按照合同約定隨團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發生突發事件時,對旅行社的應急處置予以積極配合,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6、行程中發生糾紛時,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在旅游行程中從事違法活動,不參與色情、賭博和涉毒活動。

  8、遵守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舉止文明,不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9、因自身原因,如犯罪、過失行為、自身疾病、自己行為判斷失誤等造成自己人身損害、財產損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10、在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要求旅行社協助索賠時,提供合法有效的憑據。

  第八條旅行社的權利

  1、核實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額旅游費用。

  3、旅游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以采取緊急避險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4、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5、制止旅游者違反法律、當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九條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行程單》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服務。

  2、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費用發票。

  3、為旅游者發放用固定格式書寫、由旅游者填寫的載明個人信息的安全保障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應急聯絡方式等)。

  4、投保旅行社責任險,提示旅游者購買個人旅游保險。

  5、在出團前向旅游者提供《行程單》,告知具體行程安排和有關具體事項,具體事項包括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規定、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及應急聯絡方式等。

  6、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事項和須注意的問題,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合理必要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當采取合理必要的保護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7、按照合同約定安排購物和另行付費項目,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

  8、旅游者在《行程單》安排的購物場所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旅游者提出索賠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自索賠之日起超過60日,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9、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團隊安排符合《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定的持證導游人員。

  10、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訴,出現糾紛時,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1、采用拼團方式出團的,旅行社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12、依法對旅游者個人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種證件。

  第四章不適宜外出旅游者

  第十條溫馨提醒

  1、為了確保旅游團順利出行,防止旅途中發生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請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體檢查,如存在下列健康問題的病患者,請勿報名,如隱瞞參團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1)傳染性疾病患者,如傳染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傷寒等傳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嚴重高血壓、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腦血管疾病患者,如腦栓塞、腦出血、腦腫瘤等病人;

  (4)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肺氣腫、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癲癇及各種精神病人;

  (6)嚴重貧血病患者,如血紅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病患者;

  (8)孕婦及行動不便者。

  2、傳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如危及其他旅游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本人或者法定監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老年、未成年旅游者

  第十一條老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老年旅游者是指年滿60周歲以上、報名參加普通旅游團或者參加由老年人組成旅游團的老年人。

  2、老年旅游者報名參加旅游時,應當如實填寫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特別須說明根據身體健康狀況不易參加某些特殊游程或者項目(如交通工具、飲食、特殊地域環境限制等),旅行社應當掌握老年旅游者家屬的聯系方式。

  3、老年旅游者因疾病等健康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其就醫或者返回,并在扣除已發生費用及退票費、手續費等合理費用后,退還老年旅游者未發生部分的費用。

  4、旅行社須加強導游人員的醫療知識培訓,使之掌握一定的應急救護常識。在游程中,應當經常性地向老年旅游者進行安全提示和提供必要的照顧。

  5、76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須由其家屬陪同參團,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未成年旅游者特別約定

  1、未成年旅游者是指未滿18周歲、報名參加普通旅游團或者參加由未成年人組成旅游團的未成年人。

  2、未成年旅游者須由其家屬陪同參團或者征得其家屬同意,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隨行未成年旅游者的安全。

  4、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共同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活動,非因旅行社原因,導致未成年人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1、旅行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名、蓋章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旅游團隊50%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或者經征求意見無法得到50%以上成員同意時,旅行社可以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證明。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向旅游者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當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旅游者在履行合同義務(支付旅游費用)后,經書面通知旅行社,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轉讓給符合出游條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

  第十五條不成團的安排

  當旅行社組團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中做出約定:

  1、轉團: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2、延期出團和改變線路出團:旅行社經征得旅游者書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團或者改變其他線路出團,需要時可以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減少的費用旅行社予以退還。

  第七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不同意轉團、延期出團和改變旅游線路的合同解除

  低于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游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和改變其他線路出團的,視為旅行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第二十條第1項相關約定處理。

  第十七條 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發前7日(按出發日減去解除合同通知到達日的自然日之差計算,下同)以上(不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額退還旅游費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如已發生旅游費用的,應當扣除已發生的旅游費用。旅行社應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旅游費用。

  旅游者或者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隊的,視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第1項相關約定處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脫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旅行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旅游者的違約責任

  1、旅游者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下列標準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60%;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8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業務損失費不足以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旅游者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行社予以賠償,但最高額不應當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旅行社在扣除上述業務損失費后,應當在旅游者退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剩余旅游費用。

  2、旅游者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旅游費用的,旅行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旅游者承擔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

  3、旅游者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導游的勸告而影響團隊行程,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5、由于旅游者的過錯,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旅游者應當賠償損失。

  6、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旅行社在出發前7日以內(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標準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出發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出發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5%的違約金;

  出發當日,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旅行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旅行社應當在取消出團通知到達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旅游者退還全額旅游費用,并支付上述違約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旅游者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規定的情況除外),造成項目減少、旅游時間縮短或者標準降低的,應當采取措施予以補救,未采取補救措施或者已采取補救措施但不足以彌補旅游者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旅行社未經旅游者簽名確認,安排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另行付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自費項目的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旅行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4、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務的,應當負擔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務期間所訂的同等級別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費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5、與旅游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免責條款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旅行社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協助義務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在旅游過程中,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遺失、損壞旅游者托運行李的,旅游者應當向上列經營者主張賠償,旅行社履行協助義務。法律法規對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的賠償責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不得就其行李損失超過賠償責任限制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賠償。

  第九章協議條款

  第二十二條旅游時間

  出發時間__,結束時間,共天夜。

  第二十三條旅游費用及支付

  (旅游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成人:元/人;兒童(不滿12周歲的):元/人;合計元。

  旅游費用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第二十四條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費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旅游者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旅行社辦理旅游者投保的個人旅游保險。

  保險產品名稱:保險人:

  保險金額:保險費:

  2、根據保險公司的規定,三大年齡段(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賠付保險金額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險賠付金額較低,敬請留意。

  3、為切實保障旅游者權益,增強旅行社抗風險能力,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旅行社出資為其購買個人旅游保險,當保險事故發生而旅行社負有賠付責任時,此保險金作為旅行社支付給旅游者的賠付;如旅游者已通過協商、訴訟等途徑從旅行社或者旅行社委托的第三人處獲賠,旅游者應當將該保險權益轉讓給旅行社。

  第二十五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的約定

  最低成團人數:人;低于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日及時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團,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至出團;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延期出團;

  3、(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改變其他線路出團。

  第二十六條拼團約定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采用拼團方式出團。

  第二十七條黃金周特別約定

  黃金周旅游高峰期間,旅游者和旅行社對行前退團及取消出團的提前告知時間、相關責任約定如下:

  提前告知時間旅游者行前退團,應支付旅行社的業務損失費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旅行社取消出團,應支付旅游者的違約金占旅游費用總額的百分比

  出發前日至日

  出發前日至日

  出發前日至日

  出發前日至日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或者投訴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仲裁條款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旅游者代理其他游客簽約的,旅游者有義務將本合同(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約定事項向其代理的游客作出必要說明(特別是本合同“溫馨提醒”、“免責條款”部分),如旅游者未履行上述義務導致其代理的游客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旅行社被追究民事責任,旅行社在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利向旅游者追償。

  旅游者代表(簽名):旅行社(蓋章):

  份證號碼:經營范圍:

  住址:營業地址:

  聯系電話:合同經辦人:

  手機: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___

  使用說明

  l、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旅行社條例》及《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團隊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為藍本,結合杭州市旅游發展要求制定。

  2、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簽訂團隊國內旅游(不含赴港、澳、臺地區旅游及邊境游)合同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變更的內容,應由雙方協商確定。

  4、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

  5、本示范文本由杭州市旅游委員會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解釋,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推行使用。

  6、與單位客戶簽約時,“旅游者”空白處填:單位名稱,并注明參團人數及姓名、身份證號碼(附表)。

  7、與單位客戶簽約時,在《杭州市國內旅游合同》第29條第2項空白處填寫:本次旅游系旅游者(單位名稱)組織員工、客戶前往xxx旅游,旅行社根據旅游者(單位名稱)要求設計旅游線路或者作出具體的行程安排。鑒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最終歸屆于旅游者(單位名稱)組織的員工、客戶之事實,旅游者(單位名稱)有義務將本合同(包括附件、補充協議)約定事項向其員工、客戶作出必要說明(特別是本合同“溫馨提醒”、“免責條款”部分),如旅游者(單位名稱)未履行上述義務導致其員工、客戶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旅行社被追究民事責任,旅行社在承擔民事責任后有權利向旅游者(單位名稱)追償。

  8、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對旅游服務質量有異議時,可與旅行社協商解決,也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國內旅游合同6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7.導游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____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游行程》

  團號:______________

  導游姓名_________導游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旅游時間超過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規定,制訂具體行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委托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托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國內旅游合同7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團體或個人):

  乙方(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 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

  │團號 │ │人數 │ │

  ├───────┼───────────────┼────────┼───────────┤

  │旅行日期 │ │線路與景點 │ │

  ├───────┼───────────────┴────────┴───────────┤

  │交通工具 │ │

  │及標準 │ │

  ├───────┼───────────────┬────────┬───────────┤

  │住宿標準 │ │責任保險金額 │ │

  ├───────┼───────────────┴────────┴───────────┤

  │用餐標準 │ │

  ├───────┼────┬────┬─────┬────────┬─────┬─────┤

  │導游服務 │派全陪 │ │不派全陪 │ │備注 │ │

  ├───────┼────┴────┴─────┴────────┴─────┴─────┤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

  ├───────┼───────────────┬────────┬───────────┤

  │預付款數額 │ │應交納團寬總額 │ │

  ├───────┼───────────────┴────────┴───────────┤

  │特別說明 │ │

  ├───────┼────┬────┬─────┬────────┬─────┬─────┤

  │ │ │ │ │ │ │ │

  └───────┴────┴────┴─────┴────────┴─────┴─────┘

  2.甲乙雙方同意扼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方利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險。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巳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巳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xxx旅行社”公章或“xxx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地址及郵編: 地址及郵編:

  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附件1)

  一、報名須知

  1.游客參團應提早報名,報名時應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2.報名時須交納不少于總團費 %的預付款,余款在啟程前 天(不含出發當天)付清;逾期未付清者,作自動退團處理。

  3.游客報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發日期,旅行社須收取由此而產生的額外費用和業務損失費。因客觀條件不允許更改而游客提出退團時,按本細則第四條第1款的辦法處理。

  4.有特殊病史的游客報名時須如實說明。鑒于游客的健康狀況或其它原因,旅行社有收客與否的權利。

  5.小孩收費標準:不滿 歲收總團費的 %; - 歲由旅行社根據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標準與游客商定¨ 歲 (含 歲)以上按成人收費。未按成人收全額的小孩不提供酒店床位,機、車、船票費及景點門票費(旅行社事先特別注明的除外)。兒童交通費收費標準以交通部門有關規定為準。

  二、團費包括

  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間交通費、各地游覽汽車費和每人一件行李的運費(其重量和體積以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為準)。

  2.行程表所列的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費(不含酒水)。

  4.行程表所列各游覽項目第一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

  5.導游服務費。

  三、團費不包括

  1. 旅途中火車或輪船上的餐費(另有約定的除外)。

  2. 各地機場管理建設費及航空人身保險費。

  3. 超重(件)行李托運費。

  4. 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一切私人開支。

  5.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一切費用及小費。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報名后退團時,旅行社按以下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包括飛機、車船退票費、退房損失等。下同)和違約金:出發前 天以上,扣總團費的 %;出發前 - 天,扣總團費的 %;出發前 - 天,扣總團費的 %;出發當天,扣總團費的 %。

  2.游客報名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戰爭、騷亂、罷工、地震、洪水、惡劣天氣等,下同)造成團隊無法成行時,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還游客。

  因其他情況必須取消團隊行程時,旅行社應如實向游客說明原因,并盡早與游客協商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額退還游客已交團費并按下列標準賠償游客違約金:

  出發前 天以上,賠償巳交團費的 %;

  出發前 --- 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出發前 -- 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出發當天,賠償已交團費的 %。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應當事先向游客作出說明和警示。

  2.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丟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參團人數不足 人時,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它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

  對 人以上團隊,由負責出團的旅行社提供全程陪同服務,不足 人的團隊不派全陪(雙方另有約定者除外)。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團臥.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按未發生費用退還游客,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的辦法處理。

  5.游客交費后如遇國家政策性調價,按(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原則處理。

  6.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均作自動棄權,所繳費用概不退還。因游客的責任造成其本人不能隨團旅行,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約定外的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當事先征得游客的書面同意。

  8.導游應為游客提供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游客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團隊紀律。如游客故意不守紀律,嚴重干擾團隊正常運轉,且不聽從勸誡者,旅行社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扣除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費。

  9.游客在旅途中因病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團費,扣除巳發生的費用和損失后,剩余部分退還。旅行社不負擔其醫療費用。

  10.旅行社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可向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申訴,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細則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二00四年五月一日起實行。

  安 全 旅 游 須 知 (附件2)

  為了增強游客安全意識,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識,使游客參加活動的計劃圓滿、愉快、順利地完成,請游客認真閱讀并切實遵守。

  一、乘車(機、船)安全事項

  1.游客在機、車、船停穩后方可下機、車、船。按先后秩序排隊上下機、車、船;要講究文明禮貌,優先照顧老人、兒童、婦女;切勿擁擠,以免發生意外。

  2.游客在乘車途中,請不要與司機交談和催促司機開快車,違章超速和超車行駛;不要將頭、手、腳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發生。

  3.游客下車游覽、就餐、購物時,請注意關好旅游車窗,拿完自己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若出現遺失被盜旅行社概不負責。

  4.游客乘坐飛機時,應注意遵守民航乘機安全管理規定,特別是不要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無線電通訊工具或電子游戲等。

  5. 不要向車窗外扔廢(雜)物品(特別是硬質物品),以免傷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項

  1.游客人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注意檢查酒店為你所配備的用品是否齊全,有無破損,如有不全或破損,請立即向酒店服務員或導游報告。

  3.貴重物品應存放于酒店服務總臺保險柜,不要隨身攜帶或放在房間內,若出現遺失后果自負。

  4.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或自稱酒店的維修人員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睡覺前注意房門窗是否關好,保險鎖是否鎖上;物品最好放于身邊,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人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時,應告知隨團導游;在酒店總臺領一張飯店房卡,卡片上有飯店地址、電話;如果您迷路時,可以按卡片地址詢問或搭乘出租車,安全順利返回住所。

  6. 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電梯或隨意跳樓;鎮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近地、順墻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辦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三、飲食衛生安全事項

  1。在旅游地購買食物需注意商品質量,不要購買“三無”(無生產廠、生產日期、廠家地址)商品;發現食物不衛生或有異味變質的情況,切勿食用。

  2.出門旅游,應隨身帶上礦泉水及干糧等食品,以備不時之需。注意請勿喝生水和不潔凈之水。

  3.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贈送的香煙、食物和飲晶,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間要合理飲食,不要暴飲、暴食或貪雜食。

  5。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應自備一些常用藥品,以備不時之需。切勿隨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藥品。

  喜歡喝酒的游客在旅途中應控制自己的酒量,飲酒時最好不超過本人平時酒量的三分之一;若出現酗酒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肇事者本人承擔。

  四、游覽觀景安全事項

  1.聽取當地導游有關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應預防意外事故和突發性疾病的發生。

  2.經過危險地段(如陡峭、狹窄的山路、潮濕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擁擠;前往險峻處觀光時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條件是否可行,不要強求和存僥幸心理。

  3.登山或參與活動中應注意適當休息,避免過度激烈運動;同時做好防護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庫)游覽或活動時,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單獨前往深水水域或危險河道。

  5.乘坐纜車或其他載人觀光運載工具時,應服從景區工作人員安排;遇超載、超員或其他異常時,千萬不要乘坐,以防發生危險。

  6. 游覽期間,游客應三兩成群,不要獨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則上應原地等候導游的到來或打電話求救、求助,千萬不要著急。自由活動期間游客不要走的太遠。帶小孩的游客,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讓小孩單獨行動,并注意安全。

  五、購物娛樂安全事項

  1.不要輕信流動推銷人員的商品推薦。

  2.無意購買時,不要向商家問價或還價。

  3.不要隨商品推銷人員到偏僻地方購物或取物。

  4.要細心鑒別商品真偽,不要急于付款購物。購物時應向商家索取正式發票。

  5.在熱鬧擁擠的場所購物或娛樂時,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錢包、提包、貴重的物品及證件;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游客在購物、娛樂時,主要應防止被詐騙、盜竊和搶劫事故的發生。

  6. 在景點內娛樂時,應根據自身的條件參與適應的項目;在自由活動期間外出娛樂活動時,不要單獨行動,不要前往管理混亂的娛樂場所。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項

  1.注意聽從導游的安排,記住集中的時間和地點;認清自己所乘坐的車型、車牌號及顏色;不要遲甲方(代表)簽 名:時 間:到,因遲到造成的后果由個人負責。

  2.在旅游活動中,為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請游客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亂扔煙頭和火種;遵守交通運輸部門、酒店等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各種法律、法規。

  3.游客乘坐的機、車、船在行駛的途中,若遇有交通事故發生時,應聽從導游的安排及指揮,不要慌張;發生人員傷害的應盡力施救或自救;同時注意保護現場,避免損失擴大。

  4.游客乘坐飛機旅游時,應帶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證(小孩應帶戶口本原件,滿16歲未辦理身份證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證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導游發給你機票時應核對自己機票上的姓名、往返時間、抵離目的地、航班號是否正確;請注意保存好機票和火車票并配合導游把票收回。如因游客原因造成不能登機,旅行社概不負責。

  5.游客在旅途中發生人身或財產意外事故時,按有關機構(如交通運輸部門、酒店、保險公司、風景區管理單位)訂立的條例或合同規定處理或公安部門查處。本旅行社盡力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游客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尊重旅游途經地區當地的民族、民俗習慣。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動的頭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與全體游客的共同責任。尊敬的游客,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請注意旅游安全。

  甲方(代表)簽 名: 乙方簽名(章)

  時 間: 時 間:

  西安市旅游局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制

國內旅游合同8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該按照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9

  合同編號:

  本合同文本時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簽請仔細閱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游者旅游活動,并為旅游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游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覽,并親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經營活動。

  4、旅游費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給組團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后,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歲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脫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多組織的旅游團隊后,擅自脫離旅行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旅游行程開始前,低于成團人數時,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中,并由旅游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的行為。

  9、散客拼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游者書面同意,由旅游者報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的相同旅游線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為、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征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游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一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徑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游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果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間向旅游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游者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為主責準則,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游者如實提供旅游所必須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采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游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游者做出真是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游者具體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系方式。

  3、為旅游團隊安排的導游應當取得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游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游者因簽訂旅游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游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游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約約定以外餓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想成,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者脫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游工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征得多數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同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半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托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為大眾購物場所,旅游者夠沒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游者為主要客戶的,旅游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游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游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游者購物,導致旅游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游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電話: 。

  第十三條 旅游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集合地點: ,請于 年 月 日 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 年 月 日,返回地點:

  3、旅游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游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游者須另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游費:成人應交旅游費元/人,1.1米以下兒童費用元/人,旅游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80%訂金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導游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于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轉 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簽訂委托協議,確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為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為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旅游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 %的違約金。

  2、旅游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月,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責任:

  1、2、;3、。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并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游意外險: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保險產品名稱: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 元/人;保險費: 。

  2、《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組團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國內旅游合同10

  甲方(團體或個人):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廣東省旅游局制定的《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同意遵守細則并將細則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乙方確認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的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的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

  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次,正餐次,標準 元/人、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娛樂

  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

  別

  說

  明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3、本合同的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4、為保證甲乙雙方權益,乙方應按國家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①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②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標準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①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行約的有效證明材料。②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③質量問題的了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身的過錯。④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的附件

  1、廣東省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廣東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監制

國內旅游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保存有關票據、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證、索賠證據。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2%),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提前____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違約方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5%);違約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特別約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為、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責任。

  3、乙方應按規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游意外保險由甲方自愿購買,但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作出說明和推薦。

  4、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

  5、在旅途中與乙方發生糾紛后,甲方既不得以滯留不歸、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損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1)團號_____________。?

  (2)旅游行程安排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游行程表”。

  (3)交通工具及標準、乘載條件。

  (4)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標準_____元/人天)。

  (5)住宿標準及條件(按照星級飯店檔次級別)。

  (6)導游安排(全程安排持證導游)。

  (7)購物安排、旅游日程。

  (8)購物次數_____(次以內)。

  (9)娛樂安排。?

  (10)旅行社責任險。?

  (11)自費項目及價格(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游行程表”)。

  (12)應交納團費總額。?

  (13)轉(并)團旅行社名稱。?

  (14)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業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定的內容經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后,即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游費用

  1.費用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途中交通、餐費(不含酒水)、房費、非自費旅游項目第一門票;導游服務費。

  2.費用不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旅游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費用;機場建設費;航空保險費;衛生檢疫費;旅游意外保險。行李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托運費;酒店內酒水、洗衣、通訊費等一切未在合同約定內的私人開支。

  三、權利和義務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應提供參加旅游的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責任自負。如經公安機關認定系乙方責任所致,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合同約定的旅游活動安排。甲方有對自費項目選擇權。

  3.行程中甲方購物自愿,乙方導游和駕駛員不得誤導強行購物,乙方對甲方因購物發生的質量、價格等糾紛不承擔連帶責任。

  4.甲方如攜帶小孩應妥善監護。

  5.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6.乙方應全面、如實向甲方介紹其服務項目、質量和收費標準,并按規定在甲方報名時簽訂本合同。甲方報名時應一次付清團款。

  7.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不能單獨成團,將甲方轉讓給其它旅行社出團,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總團款_____%的轉團違約金。

  8.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當甲方在旅游保險有效期內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意外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并會同甲方或代理人按照旅游意外保險的有關條款和投保合同的約定,向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在組織滑雪、漂流等旅游項目時,應明確具體活動地并為甲方辦理旅游意外險。

  9.甲乙雙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違者責任自負。

  10.團隊運行過程控中,乙方應保證運行計劃的實施,任何人不得無故擅自改變。但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在征得本團三分之二以上旅游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改變運行計劃。

  11.乙方增加服務項目需要加收費用,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全額退還已交團款。否則,除全額退還甲方已交團款外,應承擔已交團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報名簽約后要求退團,除須承擔乙方由此發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外(含機票、訂房、保險等),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金:出發前_____天以上,已交團款的__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當天因自身原因誤機、車、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團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已約定的某項團隊活動,均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恕不退還,損失自負。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乙雙方有努力補救損失的責任和義務,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如:因交通原因延誤行程等情況,在保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對行程作適當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在旅游行程中,甲乙雙方就會同約定的事項是否如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通過協商又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單方面中止旅行,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應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做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生的違約行為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級旅游執法(質監)機構投訴。甲乙雙方還可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13

  合同編號:137547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人數

  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____次標準______元/人_____天

  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上述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可為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蓋章)(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旅游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甲方(旅游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發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

  (八)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_____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十一)導游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_____人,旅游目的地導游員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發前____日內交給甲方,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服務標準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旅游費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費用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幣,兒童(_____歲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幣,總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旅游開始前_____日內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所需證件、手續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3、《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含導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人數約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準人數為______人。參加旅游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可最遲于旅游開始前第3日(不含開始當日,下同)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游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游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游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愿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筑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過程中與乙方發生糾紛時,平等協商解決,或在旅游行程結束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

  (一)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出發前向甲方如實說明本次旅游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愿選擇購買旅游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游手續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點的游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一條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游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后,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余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游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游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四)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以及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游手續及旅游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或代辦的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或聯系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減少旅游行程的相關費用,退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乙方應負責退換;不予退換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繼續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對其中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內容,乙方應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承擔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旅游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九)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

  第十六條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或單方變更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飛機、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權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

  □附件一:《國內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

  □附件三:《委托書》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一:

  國內旅游行程表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旅行社團號:_______________ 。

  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時間:_____天_____晚。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發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分。

  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預計____時。

  用餐安排:全程共計早餐____次,餐標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標____元/人。

  交通安排:

  1、□飛機:_____艙。

  2、□火車:□軟臥,□硬臥,□軟座,□硬座。

  3、□汽車:□大巴,□中巴,□小客車;□有空調,□無空調。

  4、□輪船等艙。

  住宿安排:□星級賓館,□賓館無星級;_____人/間,□有空調,□無空調。

  全程陪同人員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

  第一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_次,共計:_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_次,共計: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天

  ____月____日星期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游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游者)名單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游合同附件三:

  委托書

  ________旅行社:

  我們共同委托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作為代表人,與貴社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國內旅游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

  我們全體委托人和代表人(合計______人)共同作為本國內旅游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受委托人(代表人):_______(簽字)

  全體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遼寧省旅游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與旅行社締結國內旅游合同關系時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于國內旅游業務。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企業。

  四、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應當詳細閱讀本合同文本條款。對不清楚的問題,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確詳盡的解釋。

  五、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較多時,可以共同簽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托書》,委托一名代表人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代表人和全體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供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較多時使用,表格不足時可以復制。如果同一團體旅游者人數不超過3人時,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條項下的旅游者名單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關條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雙方不予約定的空白行,應當劃“×”以示刪除。

  八、本合同文本條款前有“□”符號的,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應當協商選定。雙方選定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選定;雙方不選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刪除。

  九、旅游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后,雙方均應認真保存合同文本。旅游者還應當留存旅游過程中的有關票據資料,以備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或索賠的證據。

  十、本合同文本條款由大連市旅游局和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國內旅游合同15

  旅游者或團體:__________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_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四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通用條款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經營資格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由國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乙方實際營業場所應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務真實情況,并要求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在旅游過程中按照約定內容提供服務。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可自愿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有關保險條款處理。

  (四)自主選擇自費項目、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到合法的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有權拒絕乙方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六)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投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國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甲方認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并要求賠償。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與乙方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旅行社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一)享有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按照服務標準選擇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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