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溫州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比例
04月21日訊,記者從溫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根據《浙江省人社廳等3部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從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我市將再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全市失業保險單位費率由原來的1%降為0.5%,個人費率仍按0.5%執行。經測算,降費期間,預計將為全市企業減輕失業保險費負擔約3.2億元。
對企業來說,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支出成本,減輕企業經營負擔,這無疑是利好消息。
對職工來說,可能會擔心失業保險費率下調,我市失業保險費減收后,那萬一失業了,失業保險待遇會不會受到影響?答案是否定的'。市人社局有關部門表示,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絕不會影響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也不會影響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因降低費率造成統籌地區當年失業保險基金收不抵支的,先由當地歷年結余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調劑和當地財政給予補貼,確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和援企穩崗政策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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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溫州市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有多少?
鹿城、龍灣、甌海:1860×80%=1488元
洞頭、瑞安、樂清:1660×80%=1328元
永嘉、平陽、蒼南、文成、泰順:1530×80%=12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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