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防暑降溫通知模板集錦5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通知,通知具有使用范圍的廣泛性、文種使用的曉諭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確定性等特點。那么你有了解過通知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防暑降溫通知5篇,歡迎大家分享。
防暑降溫通知 篇1
20xx年夏季高溫天氣即將來臨。為了切實做好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防止、杜絕職工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職工安全度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以人為本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加強領導,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把夏季勞動保護、防暑降溫工作落實到每個企業、每個班組、每個高溫作業崗位和每個職工。
二、落實政策,強化保障
(一)嚴格執行高溫條件下對勞動禁忌的標準。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并在12時到15時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要加強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二)嚴格執行高溫津貼發放的標準和條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三)督促企業行政積極改善高溫崗位的環境。在高溫強熱輻射作業、高溫高氣濕作業、夏季露天作業崗位配備必要的降溫設施,通過隔熱、散熱、通風、噴淋等方法降低環境溫度,同時給高溫崗位職工提供合格、足量的清涼飲料及必需的防暑降溫藥品。要督促企業行政做好職工醫療保健工作,對患有高溫禁忌癥的職工及時調整工作崗位;要積極開展高溫慰問工作,組織工會干部深入高溫作業一線開展形式多樣的`“為職工送清涼送健康”等活動,把對職工的關愛落實到具體行動中。
三、監督檢查,依法履職
各級工會要積極督促單位行政貫徹執行國家最新《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省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在發現用人單位違法行為時,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工會應當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并對處理結果進行監督,切實發揮工會群眾監督作用。要充分發揮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的優勢,結合夏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要求,深入基層積極開展勞動保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高溫、高空、露天施工、危險品儲運等危害因素較多的作業場所,及時發現事故和職業危害隱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確保職工的安全和健康。要根據《武漢市工會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模式實施方案》的要求,在高溫來臨之前主動與企業行政開展集體協商,積極推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和《職業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的簽訂,從源頭上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加強對食品衛生管理的監督檢查,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發生;要結合“安康杯”競賽,廣泛發動職工立足崗位,開展群眾性的勞動保護活動,形成勞動保護工作全員關注、全員參與,沒有死角和盲點的有利局面。
四、大力宣傳,積極引導
各級工會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和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暑降溫和安全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職工牢固樹立“以遵章守紀為榮、以違章違紀為恥”的理念,不斷強化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要重點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因地制宜改善農民工的生產生活條件,切實維護好農民工的健康權益。
各區、各單位工會要按照以上要求,積極參與到夏季勞動保護和防暑降溫工作之中去,此項工作的落實執行情況,請于9月30日前書面報市總工會經濟和勞動保護部。
防暑降溫通知 篇2
區政府各委、局、辦,各街道辦事處,各企業(集團)公司:
近期持續高溫,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根據氣象預測,今年高溫日數將比常年偏多,極端最高氣溫可達39—40℃。未來8—10天本市將以晴熱天氣為主,極端最高氣溫38℃左右。為進一步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預防和控制高溫作業和高溫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根據區政府要求,現就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區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應對高溫天氣的工作部署,按照城市管理精細化的.要求,進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高溫季節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正常生活,確保城市安全有序運行。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基層、深入生產第一線、深入困難群體之中,及時解決人民群眾遇到的困難。
二、區安全監管、建設、交通、國資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加強對企業和室外作業現場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企事業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等部門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和本市的相關規定,盡力改善勞動條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確保勞動者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按照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三、區民政、殘聯等部門和各街道要重點對轄區內養老機構,高齡、獨居、困難老人,社會救濟對象中的“三無”人員和“老、弱、病、殘”等對象進行走訪,了解實際情況,幫助解決具體問題。區商務部門要指導搞好高溫天氣市場供應。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確保食品藥品安全。區教育部門要強化對學校暑期各類活動的管理,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危化品運輸車輛行駛管理。區衛計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門急診醫護力量的配置,搞好中暑等病人的救治。
四、區新聞媒體、相關政務新媒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區衛計、教育等部門要抓好高溫季節防中暑、防溺亡等科普教育。企事業單位要加強高溫期間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增強職工高溫天氣作業的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
五、區各部門、各街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落實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掌握高溫天氣影響,做好應急搶險準備,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遇到異常狀況或突發情況,要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并按規定迅速上報。
特此通知。
防暑降溫通知 篇3
全體員工:
隨著炎熱夏季的來臨,廣大員工頂著高溫格盡職守,為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安全運營,公司本著“關心員工,以人為本”的`宗旨,決定對在冊在崗的全體員工發放毛巾、香皂、風油精等防暑降溫物品,請大家到公司辦公室領取。
聯系人:譚xx 135977718xx 李xxx 134027797xx
專此通知
20xx年6月20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4
XXXX:
目前,全國各地即將進入高溫酷暑季節,為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20xx年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
防暑降溫工作直接關系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因夏季高溫天氣導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時有發生,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夏季高溫中暑對勞動者身體健康的危害,切實把防暑降溫工作作為當前一段時間的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推動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扎實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
二、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各地區要加大對防暑降溫工作的宣傳力度,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意識。凡工作場所存在高溫作業和夏季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有關規定,特別要落實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二是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三是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是要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習,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同時,要對勞動者進行高溫防護和中暑急救宣傳教育,增強勞動者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管執法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結合夏季高溫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同時,要督促相關部門加強對建筑工地、露天作業場所和高溫作業崗位的夏季防暑降溫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是否認真貫徹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是否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否配備通風或降溫設備以改善作業條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調整高溫作息時間,是否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等情況。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要依法進行查處;對問題嚴重的,要予以公開曝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對各地區防暑降溫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將本地區防暑降溫工作總結及監管執法情況,于20xx年9月30日前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聯系人及電話:孫XX,010-6446XXXX)。
XXX辦公廳
20xx年5月16日
防暑降溫通知 篇5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23號),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安監總安健〔20xx〕89號)的相關要求,要求做好上海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有關事宜。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
二、夏季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四、本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關于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xx〕43號)同時廢止。
勞動法關于高溫津貼的規定: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范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范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于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于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并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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