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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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防患于未然,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輻射事故的危害,保障全省輻射環境安全;確保在輻射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科學、高效地采取必要和適當的響應行動,避免或減緩事故的消極影響,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制訂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按照常備不懈、積極兼容、統一指揮、大力協同、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及時高效處理突發輻射事故。

  1.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環境保護部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質丟失、被盜、失控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異常照射的事故,及其山西省行政區域以外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和核動力航天器墜落對我省造成影響的輻射事故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

  主要包括:

  (1)放射源、放射性物質丟失、被盜、失控以及造成環境放射性污染事故、射線裝置運行失控導致人員超劑量受照事故;

  (2)核技術利用中發生的輻射事故;

 。3)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發生的輻射事故;

 。4)伴生礦開發利用中發生的環境輻射污染事故;

 。5)放射性物質運輸中發生的事故;

 。6)國內外航天器在我省境內墜落造成環境輻射污染事故;

  (7)可能對我省環境造成輻射影響的省外核事故及輻射事故;

 。8)各種災害引發的次生輻射事故。

  2.省輻射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山西省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

  省指揮部由分管副省長擔任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擔任副總指揮。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環境保護廳、新華社山西分社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省指揮部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應急領導機構的指示。

 。2)當省內發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跨省區域輻射事故時,在國家輻射事故應急領導組的指導下實施應急響應。在發生重大及以下等級的輻射事故時,領導、協調和調動社會力量及各種資源,組織突發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理,決定啟動或終止應急狀態,派出由有關成員單位和專家組成的現場救援指揮部,具體組織、安排事故的應急響應和調查。

 。3)統一指導省內有關輻射事故的新聞和信息發布、輿情應對工作。

  (4)必要時與兄弟省(區、市)的聯絡工作。

 。5)必要時向國家或兄弟。▍^、市)申請支援。

  2.2省輻射事故應急成員單位

  省委宣傳部:根據省指揮部的統一部署,負責開展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參與制訂突發輻射事故控制規劃,把輻射事故控制和應急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省財政廳:負責保障省級輻射事故應急能力建設經費,確保省級突發輻射事故處置所需裝備、器材等物資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省公安廳:負責落實各項緊急狀態措施,封閉事故現場,維護突發輻射事故發生地公共秩序;負責丟失、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工作;設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協助主管部門轉移、疏散受災群眾。

  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協調事發地衛生醫療機構開展輻射損傷人員轉運、救治、現場醫學處理和公眾防護、風險溝通等工作;督導開展緊急醫學救援準備;根據需要和指令,協調、調動省及周邊市、縣醫療衛生資源給予指導和援助。

  省環境保護廳:負責做好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理工作科學、有序進行;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理的信息;負責安排落實現場輻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和防護行動;負責在編制部門年度預算時向省財政廳提出應急能力建設和裝備配置費用,保障應急能力和應急處置所需資源。

  新華社山西分社:配合省指揮部掌握輿論引導主動權,第一時間獲取和發布突發事件的全面、真實和客觀的信息。

  2.3省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辦公室)

  省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主任由省環境保護廳廳長兼任,副主任由省環境保護廳分管副廳長擔任。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規劃財務處、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省環境監察總隊、省輻射環境監督站和省環境保護廳宣傳教育中心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省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省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應急職守。

 。2)編制和修訂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3)根據省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具體指導全省的輻射事故應急準備工作。

 。4)貫徹落實省指揮部調度指令和工作部署,組織有關部門分析事故原因和變化發展趨勢,協調處理輻射事故應急響應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5)根據省指揮部的部署,指導事故后的恢復工作。

 。6)建立和完善輻射事故信息上報、發布、應急監測體系。

 。7)組織開展監督、檢查省內的應急準備工作。

 。8)組織實施應急人員培訓、教育和有關應急演練。

 。9)完成省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省輻射事故應急監測技術中心

  省輻射事故應急監測技術中心為省指揮部成員,職責由省輻射環境監督站承擔。

  (1)協助省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方案的編制工作。

 。2)為省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3)為全省環保系統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提供技術支持。

 。4)負責省輻射事故應急準備日常工作,確保各類應急設施和設備的可靠運行。

 。5)對輻射事故進行分析與評估,對輻射劑量進行估算,對省指揮部辦公室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出建議。

 。6)根據省指揮部辦公室的指令,提供輻射環境應急監測技術支援,必要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輻射事故的現場監督、輻射環境應急監測、現場的應急響應與事故處理。

 。7)負責對省級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單位應急準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5應急工作組

  為了確保輻射事故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將輻射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成立現場處置組、醫療救護組、新聞報道組、專家咨詢組。

 。1)現場處置組

  省環境保護廳牽頭,由省公安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組成。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負責現場維護和處置工作,根據情況臨時確定警戒范圍,疏散人員,展開初步現場調查,負責向省指揮部匯報現場情況。

  (2)醫療救護組

  省衛生計生委牽頭,由省、市、縣等相關醫療機構組成,負責輻射事故受照人員醫療救護工作。

 。3)新聞報道組

  省委宣傳部牽頭,負責輻射事故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4)專家咨詢組

  由省指揮部聘請的省內外有關專家組成,針對輻射事故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問題向省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提供建議和咨詢,參加省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應急響應活動。

  2.6應急綜合保障組

  由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組成,負責輻射事故處置的經費保障。

  2.7技術后援單位

  技術后援單位由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中核新能核工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成,協助省輻射事故應急監測技術中心進行輻射事故劑量估算,負責輻射事故處置的技術支援。

  2.8市級應急指揮組織及職責

  各設區的市應成立相應的輻射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其職責參照省應急組織執行。

  3.預警機制

  3.1預警級別與發布

  3.1.1預警級別

  根據輻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全省輻射事故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紅色)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輻射事故。

  二級(橙色)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輻射事故。

  三級(黃色)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輻射事故。

  四級(藍色)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輻射事故。

  3.1.2預警信息發布

  一級預警信息由省級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二級和三級預警信息由省指揮部負責發布;四級預警信息由事發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3.2預警行動

  輻射事故應急進入預警狀態后,應急指揮組織與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各級、各專業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

 。5)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

  4.應急響應

  4.1輻射事故分級

  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4.1.1特別重大輻射事故(一級)

  4.1.1.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

 。1)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嚴重環境輻射污染事故;

 。4)對本省行政區域內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范圍輻射環境影響的航天器墜落事件或本省行政區域外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

  4.1.1.2特別重大輻射事故的量化指標如下:

  (1)事故造成氣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5.0E+15Bq的I-131當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3km2范圍的環境劑量率達到或超過0.1mSv/h,或者β/γ沉積水平達到或超過1000Bq/cm2,或者α沉積活度達到或超過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環境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1.0E+13Bq的Sr-90當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1.0E+14Bq的Sr-90當量;

  (4)在放射性物質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0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釋放。

  4.1.2重大輻射事故(二級)

  4.1.2.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輻射事故:

  (1)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4.2.2.2重大輻射事故的量化指標如下:

  (1)事故造成氣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或等于5.0E+14Bq,且小于5.0E+15Bq的I-131當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0.5km2,且小于3km2范圍的環境劑量率達到或超過0.1mSv/h,或者β/γ沉積水平達到或超過1000Bq/cm2,或者α沉積活度達到或超過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環境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1.0E+12Bq,且小于1.0E+13Bq的Sr-90當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1.0E+13Bq,且小于1.0E+14Bq的Sr-90當量;

 。4)在放射性物質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00D2,且小于250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釋放。

  4.1.3較大輻射事故(三級)

  4.1.3.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輻射事故:

  (1)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4.1.3.2較大輻射事故的量化指標如下:

 。1)事故造成氣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5.0E+11Bq,且小于5.0E+14Bq的I-131當量,或者事故造成大于等于500m2,且小于0.5km2范圍的環境劑量率達到或超過0.1mSv/h,或者β/γ沉積水平達到或超過1000Bq/cm2,或者α沉積活度達到或超過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環境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1.0E+11Bq,且小于1.0E+12Bq的Sr-90當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大于等于1.0E+12Bq,且小于1.0E+13Bq的Sr-90當量;

 。4)在放射性物質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大于等于2.5D2,且小于2500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釋放。

  4.1.4一般輻射事故(四級)

  4.1.4.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輻射事故:

 。1)IV、V類放射源丟失、被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輻射污染后果;

 。4)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4.1.4.2一般輻射事故的量化指標如下:

 。1)事故造成氣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小于5.0E+11Bq的I-131當量,或者事故造成小于500m2范圍的環境劑量率達到或超過0.1mSv/h,或者β/γ沉積水平達到或超過1000Bq/cm2,或者α沉積活度達到或超過100Bq/cm2;

 。2)事故造成水環境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小于1.0E+11Bq的Sr-90當量;

 。3)事故造成地表、土壤污染(未造成地下水污染)時液態放射性物質的釋放量小于1.0E+12Bq的Sr-90當量;

  (4)在放射性物質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小于2.5D2的放射性同位素釋放。

  4.2信息報送與處理

  4.2.1輻射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發生輻射事故,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輻射損傷照射的,還應同時向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省指揮部辦公室應在2小時內報省人民政府的同時報環境保護部。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響,同時將輻射事故信息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事故分級報告的規定及時將輻射事故信息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現發生輻射事故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4.2.2輻射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

  輻射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終結報告三類。初報在發現事故后立即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終結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后即時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發生輻射事故的原因、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后應盡快報送《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

  續報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以及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終結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4.3分級響應

  根據環境保護部的應急指令,省應急組織協助做好特別重大輻射事故、跨省區域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省人民政府負責重大輻射事故和較大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各市人民政府負責一般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

  4.3.1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應急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根據環境保護部的應急指令,省應急組織協助做好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

  4.3.2重大、較大輻射事故應急響應

  4.3.2.1省指揮部應急響應程序

 。1)接到輻射事故報告后啟動應急響應,召集有關部門分析事故狀況,組織、指導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置工作,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開通與輻射事故所在市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4)及時向國務院及環境保護部報告事故處置情況,必要時請求應急支援。

 。5)立即組成現場處置組,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行動;派出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赴現場參加、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6)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和級別,通報有關信息。

  4.3.2.2事發地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輻射事故的單位要及時、主動向事發地現場處置組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供現場處置組制訂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對可能受到輻射損傷的人員,應當立即送至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省級放射損傷醫療救治基地為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或者有條件救治輻射損傷病人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和治療,或者報請事發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揮協調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派出專業人員赴事故現場,采取緊急醫學救援措施。

 。2)在發生輻射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輻射事故可能發生時,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導致輻射事故作業,組織控制事故現場。

 。3)輻射事故發生后,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公安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應的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調查處理和定性定級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公安部門負責丟失、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輻射事故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4.3.2.3應急措施

  (1)應急狀態時,省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輻射事故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省指揮部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應急救援組織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2)省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省指揮部的指示,通知有關部門及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按照本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對和緊急處置行動,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未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4.3.3一般輻射事故應急響應

  發生一般輻射事故時,由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啟動并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

  4.4應急監測

  省輻射事故應急監測技術中心負責組織指導輻射事故地區輻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

  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輻射事故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輻射事故的發展趨勢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輻射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4.5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省指揮部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和級別,及時統一發布準確、權威的輻射事故信息。

  4.6安全防護

  4.6.1現場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輻射事故的不同類型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現場處置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的程序執行,控制現場處置人員的輻射劑量,保護現場處置人員的人身安全。

  4.6.2受影響群眾的安全防護

  應急工作組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1)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到緊急避難場所。

  4.7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條件:

 。1)輻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或可控;

  (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應急結束由啟動輻射事故應急的組織負責,相關成員單位應在兩周內向省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本部門的總結報告,省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和總結應急響應情況,并在事故結束后一個月內向省指揮部提交總結報告。

  4.8后期處置

  4.8.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受污染環境恢復等事項。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輻射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

  4.8.2保險

  建立輻射事故社會保險機制,為參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4.8.3調查與評估

  由省環境保護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同事發地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根據事故應急過程記錄、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總結報告、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掌握的應急情況、輻射事故應急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的反映等,客觀、公正、全面、及時地開展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評估,并編寫評估總結報告。

  5.監督管理

  5.1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組織和指導全社會開展輻射事故應急防護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公眾對輻射事故的基礎知識水平、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

  5.2培訓

  省指揮部每年組織相關成員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系統專業的崗前培訓和再培訓,學習了解有關輻射基礎知識和防護技能,以及輻射事故應急的有關知識和輻射監測、危險區域劃定、人員疏散、人員救助和緊急處置等基本技能,提高業務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5.3應急演練

  省指揮部每年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演練,提高各部門之間的協同能力,增加應急工作人員的實戰經驗,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確保一旦發生輻射事故,能迅速投入應急處置。

  6.應急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落實輻射事故應急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工作職責,熟悉應急響應程序,保證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及時響應和妥善處置。

  6.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實輻射事故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關部門、單位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特別是現場應急通信系統性能完好,并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6.2經費保障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輻射事故應急責任單位應當根據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確保啟動事故響應后事故監測、救援等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為輻射事故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

  6.3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輻射事故應急醫療、監測和救援等方面的專用物資、器材、工具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并對其購置、庫存、使用、銷毀和更新等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6.4人員保障

  省環境保護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要組建處置輻射事故應急專業隊。應急專業隊按照輻射事故的具體情況和省指揮部的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發布。省指揮部成員單位須根據本預案中的應急職責,制訂、修訂各自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根據需要定期進行修訂。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省環境保護廳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科學有序高效應對輻射事故,最大程度控制、減輕或消除輻射事故造成的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輻射污染防治辦法》《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重慶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重慶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制度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重慶市行政區域內發生輻射事故的應對工作。本預案中輻射事故主要指下列設施或活動的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或者造成環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

 。1)核技術利用;

 。2)放射性物品運輸;

  (3)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貯存和處置;

 。4)鈾(釷)礦開發利用;

 。5)國內外航天器在我市轄區內墜落;

 。6)各種重大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輻射事故。

  可能對我市環境造成輻射影響的境內外核試驗、核事故及輻射事故,參考本預案執行。

  1.4應急原則

  本預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屬地為主、協調聯動,高效預警、快速反應,統籌資源、科學處置”的工作原則。

  1.5事故分級

  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從重到輕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重大輻射事故、較大輻射事故和一般輻射事故4個等級。

  1.5.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輻射事故:

 。1)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

  (4)對我市轄區內可能或已經造成較大范圍輻射環境影響的航天器墜落事件。

  1.5.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輻射事故:

 。1)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

  1.5.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輻射事故:

 。1)II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

  1.5.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輻射事故:

  (1)IV、V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3)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局部輻射污染后果;

 。4)鈾礦冶、伴生礦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

 。5)測井用放射源落井,打撈不成功進行封井處理。

  2、組織指揮體系

  2.1市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根據響應等級成立重慶市輻射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市政府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領導擔任指揮長,統一領導和組織特別重大、重大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市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應急監測、污染處置、醫學救援、應急保障、輿論引導、社會穩定、善后工作等工作組。

  2.2區縣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較大、一般輻射事故由事發地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成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牽頭應對;跨區縣輻射事故可提升應急響應級別,由市指揮部組織應對,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技術支持。

  2.3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較大、一般輻射事故,區縣政府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學救援、人員疏散、現場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撫、輿論引導、事故調查等工作。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輻射事故時,市指揮部即為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實行扁平化指揮。

  3、預防預警和信息報告

  3.1預防

  從事核技術利用,放射性物品運輸,放射性廢物處理、貯存和處置,鈾(釷)礦開發利用等的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企事業單位)要嚴格落實輻射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輻射環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必要的監測監控設施設備,做好輻射事故風險識別、登記、評估、防控和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要加強放射源在生產、運輸、貯存與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定期排查并及時整改安全隱患。要配備相應的輻射防護設施、設備,并定期做好檢測、維護工作。發現可能引發事故的情況,要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

  3.2監測

  各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完善輻射事故監測體系。生態環境、衛生健康、海關等部門要加強日常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導致輻射事故發生的風險信息。要加強信息共享,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交通等部門要定期對企事業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可能導致輻射事故發生的風險隱患,要及時通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

  3.3預警

  3.3.1預警分級

  根據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3.3.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權限。黃色和藍色預警信息由區縣政府或區縣政府授權區縣有關部門發布;紅色和橙色預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權市級有關部門發布。生態環境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機構以及專家進行研判,預估輻射事故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并向同級政府提出預警級別建議。

 。2)發布內容。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類別、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咨詢電話等。

  (3)發布途徑。預警信息應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平臺或電視、廣播、報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等途徑向公眾發布。廣播站、電視臺、報社、網站和電信運營單位應當及時、準確、無償地向社會公眾傳播預警信息。

  3.3.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有關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輻射事故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制定相應防范應對措施。

 。2)防范處置。在涉險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封閉危險區域和道路。

  (3)應急準備。通知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

 。4)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宣傳輻射事故應急防護知識,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4預警調整與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加強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確定不可能發生輻射事故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相關預警措施。

  3.4信息報告

  3.4.1報送程序

  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政府及其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公眾可通過“110”公安報警電話或“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報告。

  區縣生態環境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對事故情況進行核實,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輻射事故的',立即向區縣政府和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有關區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政府。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立即按規定分別向生態環境部等國家部委報告。

  3.4.2報告內容

  信息初報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影響人員、污染面積、放射源或射線裝置信息;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初判等級;已經采取的處置措施、事故控制情況及現場負責人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

  3.4.3信息續報

  對初報要素不齊全或事故衍生出新情況、處置工作有新進展的,要及時續報。在初報基礎上,報告有關監測數據、事故發生原因、過程、進展情況,趨勢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并附應急監測快報、監測點位分布圖、污染分布及變化趨勢圖等資料。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終報,包括處置措施、過程、結果,潛在或間接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等。

  3.4.4信息通報

  發生輻射事故后,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有關部門。因生產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等其他因素可能引發輻射事故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向同級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輻射事故,市政府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指揮部牽頭應對工作并向各成員單位下達響應啟動指令。發生較大、一般輻射事故,區縣政府分別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區縣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等市級有關部門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協助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響應啟動后,應當根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和發展態勢適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隨著事態發展,由市政府根據需要向國務院、駐渝部隊請求支援。

  重大會議、活動期間,敏感時期和敏感區域發生輻射事故時可向上調整響應級別。發生跨區縣的較大、一般輻射事故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市政府決定是否提升應急響應級別。

  4.2響應措施

  4.2.1先期處置

  輻射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立即開展先期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員傷亡。事發地區縣政府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先期處置,緊急疏散周邊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切斷放射性污染蔓延的途徑,控制事態發展,減少和消除污染。

  4.2.2處置措施

  有關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事故誘因及發展態勢,可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人員搜救。搜救遇險人員,轉運安置獲救人員和傷員,同時避免造成次生傷害。

 。2)隔離疏散。根據事發地及影響區域的氣象、地理環境和人員密集度等情況,設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和重點防護區;確定受威脅人員的疏散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并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

  (3)醫學救援。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人員進行現場救護,根據傷病人員放射損傷程度,送到相應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指導公眾做好個人防護;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調配急需藥品和設備。必要時,組織開展公眾心理干預和健康教育。

 。4)應急監測。發生輻射事故后,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事故發生單位劃定安全區域、制定監測方案、提供監測數據,為輻射事故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5)危害控制。生態環境部門調集人員、設備,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應急處置,盡可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以及由其他因素引發的次生輻射事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會同生態環境部門,迅速組織救援力量進行處置。

 。6)輿論引導。借助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途徑,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通過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主動、及時、準確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和應對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7)維護穩定。加強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區域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糾紛化解、政策解答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8)安全防護。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輻射事故的特點,配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現場公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4.3響應終止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由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決定響應終止:

 。1)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或控制;

  (2)輻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區縣政府及時開展善后工作,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市生態環境局積極參與善后有關工作。有關保險機構及時進行現場查勘和理賠工作。

  5.2事故調查

  根據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建議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調查報告。

  5.3總結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生態環境部門要及時對事故應急處置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總結評估報告。較大、一般輻射事故向事發地區縣政府提交報告;重大、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向市政府提交報告。評估結論作為事故調查處理、損害賠償和環境修復的重要依據。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組建全市輻射事故搶險救援隊伍,支持社會性專業力量參與輻射事故應急救援。輻射事故搶險救援隊伍要加強日常訓練和演習,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建立輻射事故專家庫,對輻射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6.2物資和裝備保障

  企事業單位、負責應急救援的有關單位要建立應急物資和裝備信息庫,明確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裝備維護、保養、調用等制度,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生態環境部門要將輻射事故應急物資儲備統籌納入生態環境應急物資庫建設,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應急物資。

  6.3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保障市、區縣兩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現場處置人員的通信聯系,保障現場應急處置視頻、音頻和數據信息的實時傳輸。

  6.4交通保障

  交通、鐵路、民航等部門要整合公路、水路、鐵路和航空運輸保障力量,保障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的運輸。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運輸交通工具優先通行。

  6.5技術保障

  生態環境部門要充分發揮核與輻射應急監測調度平臺作用,不斷提高輻射事故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智能化、數字化和科學化水平。

  6.6資金保障

  市、區縣財政部門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保障輻射事故應對工作所需經費。企事業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預留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確保應急處置需要。

  7、宣傳培訓和演習

  各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每年至少開展1次輻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輻射防護常識的宣傳,督促有關企事業單位履行輻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法定義務,提高社會公眾安全防范意識和能力。市生態環境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原則上每年組織開展1次應急培訓和演習,提高部門應急聯動水平。企事業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本單位人員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習,熟悉應急處置程序,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定期開展預案評估工作,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本預案有效期原則上不超過5年。有關區縣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并做好與本預案的銜接。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重慶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渝府辦發〔20xx〕195號)同時廢止。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防范化解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進一步提升有效應對能力,及時妥善處置突發核與輻射事故,最大程度減少核與輻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輻射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國家核應急預案》、《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生態環境部相關應急預案,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轄區內發生或者在本市轄區外發生、可能對本市造成環境和公眾健康影響的核與輻射事故的應急處置。

  1.4事故級別

  根據核與輻射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本市核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核與輻射事故、重大核與輻射事故、較大核與輻射事故和一般核與輻射事故四個等級。

  未列入下列情形的事故級別參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1.4.1特別重大核與輻射事故

  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為特別重大核與輻射事故。

  1.4.2重大核與輻射事故

  Ⅰ類、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為重大核與輻射事故。

  1.4.3較大核與輻射事故

  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為較大核與輻射事故。

  1.4.4一般核與輻射事故

 、纛、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為一般核與輻射事故。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決策,軍地協同、常備不懈。

  2、組織體系

  2.1指揮機構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輻射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秘書長(擔任市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總協調人)和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

  市輻射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為: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市海洋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國資委、市人防辦、市通信管理局、市氣象局、市道路運輸局、市港航局、天津海關、天津警備區、武警天津總隊。

  2.2工作機構

  2.2.1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局分管核與輻射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2.2.2現場指揮部

  發生較大(三級)以上核與輻射事故,市輻射應急指揮部和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F場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擔任。

  發生一般核與輻射事故(四級),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3專家機構

  市核與輻射事故專家組由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建,由核安全、輻射防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放射醫學、氣象、電力工程、網絡輿情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在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后,按照市輻射應急指揮部部署,參與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有關工作,提供必要的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

  2.4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職責

  2.4.1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建立核與輻射安全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涉核與輻射安全工作;根據事態發展啟動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指揮相關力量應對處置核與輻射事故;組織召開市輻射應急指揮部成員聯席會議;督促、檢查、指導全市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決定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4.2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貫徹落實市輻射應急指揮部關于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的部署要求,負責核與輻射應急日常管理工作;為市輻射應急指揮部啟動和終止核與輻射事故預案應急響應、組織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市輻射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4.3現場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市輻射應急指揮部關于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的部署要求;在應急狀態下,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2.5市輻射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對本市和涉及本市的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輿論引導。

 。2)市委網信辦: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內容和輿情分析、引導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處置核與輻射事故相關的市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和年度計劃草案擬訂等工作。

  (4)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生產、儲備和調運;組織協調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電力運行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負責對放射源的安全保衛和道路運輸的交通保障,負責對丟失和被盜的放射源進行追繳;負責維護核與輻射事故應急現場秩序,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保護人員、救災物資安全,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負責維持疏導交通和制定道路管制方案。

 。6)市財政局:負責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資金的支持保障;負責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搶險救災資金和災民生產、生活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救災資金的分配、撥付、管理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向中央財政申請救災補助資金。

  (7)市規劃資源局(市海洋局):負責組織對管轄海域因核污染造成的海洋生態損害進行監測,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8)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開展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對放射源事故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進行應急響應、調查處理和定性定級;負責對較大以上核與輻射事故的響應和監測;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傳達市輻射應急指揮部的命令和要求;承擔市輻射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9)市城市管理委:負責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的城市燃氣、供熱行業應急管理,保障供熱、供氣等設施的正常運行。

 。10)市水務局:負責保障城市供水、排水等水務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協調對可能受到核與輻射污染的水體進行檢測。

 。11)市農業農村委:負責參與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對受污染的耕地進行修復。

 。12)市商務局:負責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應,會同市農業農村委做好蔬菜供應,做好市場調控。

 。13)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受到核輻射、核污染傷病人員的醫療救治工作;負責對公眾受到的核與輻射污染所致劑量進行檢測和調查;負責對應急現場人員進行內、外照射檢測;負責災后衛生防疫,防止重大疫情的傳播及蔓延。

 。14)市應急局:負責組織指導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群眾緊急轉移安置情況的匯總、上報,組織協調其基本生活保障。

 。15)市市場監管委:負責加強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的市場物價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市場價格穩定。

 。16)市國資委:負責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生產、調度工作。

 。17)市人防辦:負責組織開展核與輻射事故應急期間的人防應急響應,按照要求及時發布警報信號;組織相關單位維護、開啟和封閉人防工程,提供必要的公用人防工程作為應急避難場所;參加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

 。18)市通信管理局:負責協調組織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組織本市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制定和啟動相關預案。

 。19)市氣象局:負責開展實時氣象監控,及時向市輻射應急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氣象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提供核與輻射擴散的氣象條件分析和預報,為核與輻射應急處置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20)市道路運輸局:負責做好道路應急運力保障工作。

 。21)市港航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附近本市內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

 。22)天津海關:負責對進出境人員、貨物、運輸工具、集裝箱、快件、郵件、行李物品開展核與輻射監測。

 。23)天津警備區:負責協調調用軍隊專業力量,協助對核與輻射事故現場進行處置。

 。24)武警天津總隊:負責組織對核與輻射事故外圍警戒封控;協助有關單位對事發地周邊環境進行洗消;組織開展核與輻射泄漏區外圍警戒、物資搶運、周邊秩序維護等任務。

  2.6區人民政府職責

  負責制定區級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協助開展較大以上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組織開展轄區內一般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發布相應事故應急響應命令,做好應急響應后勤保障工作。

  3、預警與預防

  3.1監測預報

  3.1.1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做好空氣、水、沉降物、土壤的監測及核與輻射事故的預警工作,對核與輻射事故造成的污染范圍進行分析研判。

  3.1.2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監測、監管。對核與輻射事故可能引發的、涉及敏感地區的以及衍生、次生的社會事件預測和控制,并及時向市輻射應急指揮部報送相關信息。

  3.1.3加強與周邊省市信息共享,提高核與輻射事故監測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預警級別

  根據核與輻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影響范圍,本市核與輻射事故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3.2.2預警信息發布

  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相關涉核與輻射監測信息,對核與輻射事故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危害公眾健康的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市、區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根據管理權限、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布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紅色、橙色和黃色預警由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發布。藍色預警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負責發布,并報市輻射應急指揮部。

  3.2.3預警級別調整

  根據核與輻射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情況,適時對預警級別作出調整。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負責對紅色、橙色和黃色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負責對藍色預警級別的調整和解除。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應立即向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報告,或向生態環境、公安、衛生健康、宣傳等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類型,事發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傷亡情況,造成危害程度及危險隱患,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4.1.2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在接到核與輻射事故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組織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對發生的重大核與輻射事故,在接報后30分鐘內分別向市委、市政府電話報告,在1小時內分別向市委、市政府書面報告;對發生的特別重大核與輻射事故或特殊情況,須立即報告。

  4.1.3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與本市有關部門以及周邊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及時通報信息,實時共享。

  4.2先期處置

  4.2.1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單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方案,及時采取措施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并迅速報告事態發展趨勢與處置情況。

  4.2.2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后,根據職責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并向市人民政府報告。

  4.2.3市輻射應急指揮部和區人民政府要組織、指揮、協調、調度各方面資源和力量,采取必要措施,對核與輻射事故實施先期處置,掌控事態發展,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送現場動態信息。當事故發展態勢或次生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提高響應等級的建議。

  4.3分級響應

  本市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等級分為四個級別:特別重大核與輻射事故為一級響應,重大核與輻射事故為二級響應,較大及跨區一般核與輻射事故為三級響應,一般核與輻射事故為四級響應。

  4.3.1一級、二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核與輻射事故時,市人民政府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調動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及時趕到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全力以赴,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4.3.2三級響應

  發生較大及跨區一般核與輻射事故時,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指揮、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開展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協同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4.3.3四級響應

  發生一般核與輻射事故時,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調查和評估。必要時,請求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4.3.4響應等級調整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故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在專家組指導下,適時提高響應等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當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視情相應提高。

  4.4外省市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影響本市的`響應

  外省市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可能影響本市的,市有關部門要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密切監控本市環境受污染情況,組織專家組分析、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必要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啟動相應等級響應和相關應急處置建議。

  根據事態發展,對事發省市進入本市轄區內的人員、車輛、船只、食品等密切監控,必要時開展監測工作。

  周邊核設施發生核事故可能影響本市或發生其他涉核與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要求執行。

  4.5人員防護

  4.5.1市衛生健康部門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裝備提出相關技術標準,做好個人劑量監測,采取必要措施減少應急人員所受的外照射和內照射劑量。

  4.5.2發生核與輻射事故并危及公眾安全時,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做好公眾安全防護,必要時采取隱蔽和撤離等措施,確保核與輻射事故對公眾的影響程度降到最低。

  4.6應急終止

  4.6.1一級、二級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終止,由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組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估和鑒定,確定事故危害已得到控制后宣布。

  4.6.2三級應急響應終止,由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決定并宣布。

  4.6.3四級應急響應終止,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決定并宣布。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善后處置工作,及時消除事故影響,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5.2調查評估

  一級應急響應結束后,配合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相關部委做好調查評估工作。二級、三級應急響應結束后,由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輻射事故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調查評估報告。四級應急響應結束后,由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輻射事故進行調查評估,并將調查評估報告報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

  5.3信息發布

  5.3.1市政府新聞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5.3.2市輻射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型和影響程度,組織責任單位、相關部門和專家擬寫新聞稿、專家評論或公告,按照程序向社會發布。

  6、應急保障

  有關單位應建立相應應急隊伍,接受市輻射應急指揮部指揮,并按照職責承擔應急保障任務。

  6.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6.2監測與救援保障

  6.2.1市輻射應急指揮部組織成立核與輻射專業應急救援隊,作為處置核與輻射事故的基本力量。救援隊由生態環境、衛生健康、公安和武警部隊等組成,主要負責本市轄區內核與輻射事故的環境監測和應急救援等工作。

  6.2.2強化現有的核與輻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積極采取措施將核與輻射相關工作人員納入現有的應急救援體系。

  6.2.3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及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作用,必要時參與、協助實施應急處置工作。

  6.3交通保障

  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后,由市公安局及時對周邊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6.4醫療保障

  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后,市衛生健康委要迅速組織醫療人員對傷員(須洗消的先經專業部門進行洗消處理)進行現場救治;根據傷情,盡快轉送至相關?漆t院進行救治。

  6.5治安保障

  核與輻射事故發生后,由市公安局組織警力實施現場治安警戒;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資保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和相關區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原則和職責,組織協調相關領域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滿足事故處置和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要。

  6.7經費保障

  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所需經費,由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本級人民政府年度財政預算。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解釋工作由市生態環境局承擔。

  本預案是市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核與輻射事故應對工作的主要依據。隨著相關法律法規日臻完善、部門職責調整變化以及應急管理工作中出現新情況和新問題,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提出修訂完善本預案的建議。

  各區人民政府依照本預案,制定本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向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各成員單位依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抄送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7.2宣傳教育

  市和區人民政府要積極組織、指導全社會開展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防護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多種媒介廣泛宣傳核與輻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防護常識和技能,不斷提高公眾對核與輻射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核與輻射事故的發生。

  7.3應急培訓

  市和區人民政府要以保障公眾健康和環境安全為根本,以提高核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為目標,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核與輻射事故安全防護培訓,提升核與輻射環境監測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一旦發生核與輻射事故,能夠有序開展應對工作。

  7.4應急演練

  市和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做好實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并按有關規定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5監督檢查

  市輻射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核與輻射應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協調、指導成員單位開展應急保障與應急處置工作。

  7.6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短旖蚴腥嗣裾k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處置核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xx〕93號)同時廢止。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證核技術應用、伴生放射性礦開發以及放射性物質運輸等各類意外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和相關人員的健康安全,有效保護環境。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家核應急預案》及《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輻射事故:

  (1)放射性物品在使用或運輸過程中丟失、被盜、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發生急性重度放射病或人員急性死亡;

  (3)鈾礦及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發生的放射性污染事故;

  (4)涉核航天器墜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

  (5)其他需要應急處置的輻射事故。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提高海射工作單位防控意識,強化各項預防措施,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切實做到輻射事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4.2保護公眾,保護環境。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輻射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的危害。

  1.4.3統一指揮,協同處置。建立統一指揮、分工協作反應更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名射事故應對工作科學、高效、有序。

  1.5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等級。

  (1)特別重大輻射事故(I級):指I類、II類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廢物、乏燃料丟失、被盜、失控并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合3人)急性死亡;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江河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涉核航天器在我省境內墜落造成環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2)重大輻射事故(II級):指I類、II類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廢物、乏燃料丟失、被盜或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合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合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放射性物品泄漏,造成局部環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3)較大輻射事故(m級):指m類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

  性廢物丟失、被盜或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合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由礦尾礦庫垮壩事故。

  (4)一般輻射事故(「V級):指IV類、V類放射源、低水平放射性廢物、放射性藥品丟失、被盜或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4由礦及伴生放射性礦嚴重超標排放,造成環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省輻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省政府設立省輻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省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組長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省長擔任,副組長由省環保廳廳長擔任,成員為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國防科工辦、安微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分管負責同志。

  2.2省輻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輻射應急辦),負責省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省名射應急辦設在省環保廳,主任由省環保廳分管負責人擔任。省輻射應急辦目常工作由省環保廳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承擔,必要時抽調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國防科工辦和安傲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相應職能處室的人員集中辦公。

  省輻射應急辦職責:組織制(修)訂省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保障,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承擔事故處置的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協調有關事項;負責向省領導小組、省政府和國家核安全局、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報告我省特區內發生的輻射事故;經省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的啟動與終止;組織開展名射事故責任調查,撰寫應急處置工作總結評估報告,報省領導小組審議。

  2.3成員單位職責

  省環保廳:負貴組織核技術利用,由礦及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放射性物品運輸領域輻射事故的應急監測和定性定級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提出保護公眾和保護環境的措施建議以及公眾照射超過年劑量約束值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省公安廳:負貴組織事故應急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和警戒,對丟失、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放射源收貯工作。

  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輻射事故的醫療衛生救援,負責醫療機構工作人員職業照。射超過年劑量限值的事故調查和處理。

  省財政廳:負責統籌安排輻射事故應急經費。

  省國防科工辦:負貴配合國家核應急協調委開展涉核航天器墜落事故的處置,參與國防科工單位輻射事故應急處理。

  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安徽口岸范圍內出入境人員和貨物攜帶放射性物品引發的.放射性污染和照射事故的發現、報告及先期處置等。

  各部門應及時相互通報輻射事故定性定級、應急處置、醫療救治、與情引導、事故調查等工作情況。

  2.4專家組

  專家組由核安全、輻射防護、放射醫學、輻射環境監測、社會學和心理學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由省環保廳牽頭組建。主要職責:參與應急隊伍培訓、應急演練、事故信息的收集等工作;為應急設各購置和維修、應急計劃的制定和實施提供技術咨詢;對事故性質、涉及范圍、危害程度進行研判分析,為應急處置決策提供咨詢。

  2.5應急工作組

  輻射事故應急處置期間,省領導小組視情成立以下工作組:

  2.5.1協調指揮組

  負責協調省市以及各部門的應急行動,指揮其他工作組的救援、監測、信息發布等工作。組長由省環保廳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成員包括省環保、公安、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相關處室主要負責人及事發地設區市相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

  2.5.2輻射監測組

  負責監測應急響應期問的輻射環境和隔離區撤離的人員、物品,查找放射源,劃定隔離區。組長由省輻射環境監督站站長擔任,成員由省輻射環境監督站、事發地設區市環境監測站人員組成。

  2.5.3現場控制組

  負責隔離區外現場警戒,組織人員疏散、立案偵查和追繳丟失或被盜的放射源。組長由事發地設區市公安局局長擔任,省公安廳派員指揮協調,成員由事發地公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2.5.4去污洗消組

  負責人員、物品、場地等的洗消去污,設立臨時洗消室對隔離區撒離的人員進行琳洗去污,收集被沾污的衣物、土壊等,收貯事故放射源。組長由省輻射環境監督站副站長擔任,成員由省輻射環境監督站負責放射源收貯的相關人員組成。

  2.5.5醫療救治組

  負責輻射事故損傷人員現場醫學處理,承擔輻射事故輻射損傷人員的救治和醫學隨訪,人員所受照射劑量的估算和健康影響評價。組長由省衛生計生委應急辦主任或事發地衛生計生委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省級核和輻射損傷救治基地、事發地120急救機構和輻射損傷救治醫院的相關人員組成。

  2.5.6與情信息組

  負責收集應急處置期間新聞媒體、網絡等與情,聯系省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籌備新聞發布會,承擔微博、網站等信息公開工作。組長由省環保廳環境宣教中心主任擔任,成員由省環保廳辦公室、省環境信息中心、事發地設區市環保局負責新聞發布、宣傳的工作人員成。

  2.5.7后勤保障組

  負責保障事故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車輛以及應急人員的臨時食宿,負責事故信息材料的印發和交流。組長由省環保廳辦公室主任擔任,由事發地政府提供支持。

  2.5.8現場指揮組

  負責在事故現場就近指揮事故處理,調查事故原因。組長由省環保廳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處處長擔任,成員從省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視情抽調。

  2.6輻射事故評價技術組

  輻射事故評價技術組由專家組、協調指揮組、輻射監測組有關成員組成,負責輻射事故的等級評價、應急范圍評價以及應急行動終止后輻射事故的最終評價。

  3、信息報告

  3.1涉事單位信息報告

  核技術利用單位、4由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單位、放射性物品運輸單位(以下簡稱“輻射單位”)在輻射設各或生產過程出現異常工作狀況或人員受到照射時,應立即向屬地縣(市級環保部門電話報告。在確認屬于輻射事故后2小時內,向事發地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或輻射應急機構書面報告。

  安微口岸發現出入境人員和貨物攜帶放射性物品并引發放射性污染、照射,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立即電話通知省環保廳,由省環保廳確認事故等級。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或政府有關部門在處置安全生產

  事故時,發現現場存在放射性物品,應立即電話通知所在地環保局,由所在地環保局依照本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開展處置。

  3.2各級政府及部門信息報告

  縣以上輻射應急機構和環境保護部門、公安部門、衛生計生部門應在獲悉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輻射事故信息報告本級政府、上級輻射應急機構和相應主管部門。

  重大輻射事故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各接報部門應立即報告省政府,最退不得超過2小時;特別重大輻射事故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各接報部門應盡快掌握情況,在30分鐘內向省政府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省級輻射事故應急響應分為I級、II級和Ⅲ級。

  當發生重大以上輻射事故時,省領導小組啟動I級應急響應,負責事故的指揮處置工作,其中特別重大輻射事故在國家相關應急機構指揮下處置;當發生較大輻射事故時,省領導小組啟動II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指揮處置,省領導小組視情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省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提供支持;當發生一般輻射事故時,省領導小組啟動m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指揮處置,省輻射應急辦視情派員指導。

  4.2響應級別調整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及時調整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等級:

  (1)經核查,人員受傷或放射性污染情況不符合原定的應急響應等級;

  (2)放射性污染已得到控制,當前污染的情況已低于原應急響應等級且無擴大的可能性;

  (3)丟失、被盜或失控的放射源已確定位置。

  省輻射應急辦根據事故處置的進展情況,并征求專家組意見,向省領導小組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等級的建議。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等級降低后,相應的應急工作組可以解散。

  4.3應急響應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1)丟失、被盜或失控的放射源和被污染的物品和土壌等已收貯;

  (2)放射性污染物品、場地已全部去污;

  (3)受照射人員已全部得到救治且無繼續悪化的情況。

  5、響應措施

  5.1先期處置

  (1)輻射單位立即組織工作人員撒離,設置警戒線;

  (2)根據操作規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攜帶輻射應急監測儀器查找丟失的放射源;

  (4)將事故信息立即報告當地市縣或省級環保機構;

  (5)迅速:槍救受照射人員,控制非事故應急處置人員進入事故區域。

  5.2省級響應措施

  省領導小組啟動I級應急響應后,各成員單位采取以下措施:

  (1)省環保廳立即組織制定輻射事故應急方案,協調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迅速對可能被污染的地面、水體、空氣以及飲用水源和城市供水水質進行監測,查清輻射危害的種類、范圍、程度;測量或估算人員體表污染、內外照射劑量和環境介質、食品的輻射水平,及時對監測數據進行分析和評價,提出事故控制及處置措施建議。

  (2)省公安廳派員趕赴現場,指導事發地公安部門設立隔

  離區、外圍區和集結區,限制人員的出入;協助有關部門對放射性污染的飲用水和食品進行控制;立案、偵查和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

  (3)省衛生計生委迅速指定急性放射病救治定點醫院,組建醫療救治組,調集放射病治療藥物,組織專家會診,開展公眾心理疏導工作。

  (4)省財政廳、省國防科工辦、安微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視情開展相應工作。

  (5)省輻射應急辦定期召開協調會,會商應急措施實施情況,確定下一步應急措施,審核事故處置新聞通稿。

  5.3市縣響應措施

  5.3.1省領導小組啟動I級級應急響應后,事發地設區市相關部門采取以下措施:

  (1)市環保局:根據省領導小組指令,協助開展輻射事故定性定級、應急處置、調查處理和事故總結等工作;控制事故現場,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進一步擴大輻射事故影響的作業;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

  (2)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廳指導下,維護現場治安秩序,負責開展輻射事故中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

  (3)市衛生計生委:在省衛生計生委的指導下做好輻射事故中傷員的醫療救治。

  (4)其他單位:根據事故現場處置需要開展應急工作。

  5.3.2省領導小組啟動II級、Ⅲ級應急響應后,事發地市、縣相關部門采取以下措施:

  (1)環保部門:負責組織開展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故現場,責令停止導致或者可能進一步擴大輻射事故影響的作業;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負責事故定性定級、調查處理和事故總結工作。

  (2)公安部門:負責現場治安秩序維護,開展輻射事故中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

  (3)衛生計生部門:負責輻射事故中傷員的醫療救治。

  (4)其他單位:根據事故處置需要開展應急工作。

  5.4應急監測

  省環保廳及事發地環保部門負責組織輻射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范圍,提供監測數據,為輻射事故應急決策提供依據。必要時,請求國家相關部門給予支持。

  5.5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工作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輻射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各級環保部門負責現場公眾的安全防護工作,開展以下工作:

  (1)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與特點,向本級政府提出公眾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度等,確定公眾疏散的方式,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撒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協助有關部門設立緊急進難場所。

  6、信息通報與發布

  6.1信息通報

  省環保廳做好與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的聯絡與信息通報工作。

  6.2信息發布

  省領導小組啟動I級應急響應后,信息發布工作由省環保廳負貴。

  7、評估與總結

  7.1處置工作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省輻射應急辦應在2周內開展下列工作:

  (1)查閱所有應急工作日志、記錄、書面信息等;

  (2)評價輻射事故應急期問所采取的一切行動;

  (3)評價造成應急狀態的事故原因,指導有關部門和事故責任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事故重復出現;

  (4)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編制1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總結報告。

  7.2總結報告

  省領導小組審議省1輻射應急辦提交的事故應急響應總結報告后,提出事故責任人和單位問責建議。審議通過后的事故應急響應總結報告,應上報省政府、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等。

  省環保廳根據省領導小組決議,向同級紀檢和檢察部門移交違紀違法線索。

  8、應急準備

  8.1應急演練

  省環保廳應會同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等每2年開展一次輻射事故應急演練。

  8.2應急培訓

  省領導小組組織成員單位每年開展不少于1次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培訓。

  省環保廳應制定輻射應急現場監測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省衛生計生委應制定輻射事故醫療救援應急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省公安廳、省國防科工辦、安微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將輻射事故應急處置培訓納入本系統內應急培訓計劃。

  8.3應急物資儲備

  省環保廳開展輻射事故應急物資裝備(包括應急監測儀器、應急防護設各)的儲備,指定專門機構定期檢查、測試及日常維護應急物資裝備;省衛生計生委應協調省內外有關機構,掌握輻射事故應急藥品儲備情況;省公安廳、省國防科工辦和安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配備必要的現場應急個人劑量監測報警設備;省財政廳統籌安排輻射事故應急物資儲各經費。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修訂

  省輻射應急辦每2年組織對本預案開展1次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適時啟動修訂工作。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

  9.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省環保廳負責解釋。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5

  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機制,積極防范和及時處置各類輻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單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1號)的規定,結合本公司放射源使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國家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

  ——《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內蒙古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鄂爾多斯市環境保護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3.應急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xxx公司內以下各類突發輻射事故的應急響應。

  3.1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事故;

  3.2密封放射源裝置失控、破損、或其他事故導致人員超過年劑量限制照射事故;

  4.事故風險分析

  4.1事故類型

  放射源超劑量輻射、放射源丟失、被盜。

  4.2危害分析

  冷氫化裝置裝有14枚銫-137放射源,用于輻射料位計,有相應的防護、防盜措施,但在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放射源裝置故障、破損、放射源丟失、被盜等現象,造成對現場操作人員的超劑量輻射事故。

  5.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

  組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各車間主任

  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在公司安全環保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應輻射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對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寫、修訂;

 。2)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活動進行統一部署,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3)檢查應急救援物資的準備情況,事故狀態下批準調用備有應急物資,必要時批準向友鄰單位申請支援;

 。4)向上級匯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

  (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等。

  5.2機構及職責

  根據公司放射源種類及其特性,公司放射源事故只屬于一般輻射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公司輻射事故的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5.2.1公司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成

  (1)總指揮

  人員構成: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總經理不在公司時,可委托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行使總指揮職責。

  職責:

 、俑鶕嚓P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谥笓]、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壑概蓪H伺c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苤苯颖O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葑畲笙薅鹊乇WC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迏f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邞狈磻M織的啟動。

  ⑧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⑨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副總指揮

  人員構成:由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擔任。

  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谙驊笨傊笓]提出采取的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薷鶕緩S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公司應急指揮部設在公司生產調度室,指揮部下設各專業救援小組,包括消防救援組、搶修恢復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保障組、環境監測組、后勤保障組、信息聯絡組等專業小組。各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五。

  5.2.2各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專家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兼任組長,組員由公司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副總政工師、生產管理部主任、安全環保部主任、技術管理部主任、設備管理部主任、工程部主任等組成。

  職責:

 、儇撠熥龊萌粘<夹g性指導工作;

 、趹睍r,專家組要迅速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對策和意見,并根據事態進展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建議。

 。2)消防救援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安全環保部消防隊長、各車間安全員、工程部專工和公司專、兼職綜合救援小組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傺杆俳M織消防力量實施消防救援工作和搶救受傷受困員工;

  ②日常消防技能的訓練及消防預案的演練;

 、蹖θ珡S消防器材的管理,對消防隱患的日常檢查整改;

 、苁鹿蕰r的滅火、警戒、疏散工作,防止事故擴大。

 。3)搶修恢復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設備管理部、技術管理部和工程部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①負責排除險情,搶救受傷受困員工,搶救公司財產;

  ②搶險搶修物資的儲備和管理;

 、蹍f助總指揮完成對設備的處置、隔離、修復和搶險用物資的調用,防止事故擴大;

 、芗皶r搶修與維護通訊系統,確保應急過程中通訊暢通;

 、輬绦袘鳖I導小組下達的搶修任務。

  (4)警戒保衛組

  人員構成:由總經理工作部、公司治安保衛隊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僦贫、發布治安保衛方案,加強重點部位的保衛;

  ②指揮治安保衛隊伍,必要時對事故區域進行封閉,實施交通管制。

 。5)醫療救護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工會、安全環保部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①組織建立衛生救援隊伍,做好醫學救護準備及緊急救援藥品的管理;

 、谌粘W龊冕t療救護知識的學習,并加強醫療救援技能的訓練;

 、凼鹿蕰r,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芙M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

 。6)物資保障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物資供應部、計劃經營部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儇瀼貞鳖I導小組的應急決策;

  ②做好緊急情況發生時必要物質的儲備、采購和發放工作;

 、坩槍ν话l事故提出物資保障方案;

 、苁鹿蕰r,隨應急工作的.進展保障物資供應,必要時聯系周邊友鄰單位進行支援。

 。7)環境監測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安全環保部、質量管理部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儇撠熓鹿视绊憛^域輻射劑量的監測,以及大氣、土壤、水質等監測工作;

 、诩皶r向應急領導小組通報監測結果。

 。8)后勤保障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總經理工作部、人力資源部、政治工作部、計劃經營部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儇撠熓鹿视密嚢才;

 、诮M織應急過程中的宣傳工作,負責對應急過程中先進事跡、人物的宣傳報道;

 、圬撠熍c媒體的溝通;

 、軐笔录奶幚硖峁┓芍С;

 、莅矒崧毠で榫w,負責應急過程中的員工安置工作。

 。9)信息聯絡組

  人員構成:由公司生產管理部、總經理工作部人員等相關人員組成。

  職責:

  ①負責事故狀態下聯系各應急職能小組成員盡快趕赴現場參加應急救援;

 、谏a調度在應急救援過程中,嚴格按照應急救援小組下達的指令進行協調指揮。

  6.處置程序

  6.1預防與預警

  6.1.1危險源監控

  (1)安全技術措施

 、佻F場放射源都有鉛箱、防盜鎖,圍欄等安全防護設施,建筑物內外道路暢通并形成環狀,利于消防和安全疏散。

  ②采用先進的DCS控制技術。操作人員在控制室進行集中控制,對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參數進行自動分析、自動調節和控制,確保安全生產。

 、墼诜派湓吹拇娣诺攸c,設有警示牌及放射源位置臺賬,設立安全標志。

 、芄ぷ魅藛T配備個人劑量監測儀現場配備劑量報警儀、便攜式監測儀、操作鉗、長柄夾具等檢測設備和應急工具。

 。3)現場管理措施

 、侔踩h保部定期對現場開展輻射安全檢查。

 、趰徫谎矙z人員每班定時對現場進行巡檢,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勐毮懿块T根據職責分工,組織對現場監控設施定期進行檢測標定。

 、馨凑沼媱澴龊迷O備、設施的年度和日常檢維修工作。

  6.1.2預警行動

  當發生放射源丟失或人員超劑量輻射事故時,最先發現事故的崗位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和本車間領導匯報,車間主任立即向公司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部發出預警信息,當班調度向公司其它生產車間發出預警信息。

  生產管理部、安全環保部接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核實現場狀況,并將結果匯報公司領導,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應安排立即向全廠范圍發出預警信息。

  6.2信息報告程序

  6.2.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公司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設在生產調度室,號碼為xx。

 、谏a運行過程中發生輻射事故時,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當班班長和值班調度,班長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本車間領導。

 、壑蛋嗾{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生產管理部主任、安環部主任。

 、苌a管理部主任、安環部主任接到報告后,應當根據事故嚴重性,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啟動應急救援程序,并通知應急救援小組其它人員和相關部門。

 、輬蟾鏁r要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嚴重程度、擬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聯絡電話

  6.2.2信息上報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大小,決定是否上報環保局、安監局、消防支隊和上級部門。

  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類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事故概況和處理情況;現場人員狀態,傷亡及撤離情況;事故影響及發展趨勢初步預測;請求協調和支持的事項;報告人的姓名、單位、職務及聯系電話。

  6.2.3信息傳遞

  當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情況時,由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定的對外聯系人,采用電話聯系的方式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信息。

  通報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型;事故可能持續的時間;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等。

  6.3應急響應

  6.3.1響應分級

  根據放射源種類及性質,公司的放射源應急事故只屬于一般輻射事故。

  當事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啟動應急響應:

 、俜派湓磥G失、被盜;

 、诜派湓雌茡p、防護實施故障、設備異常等原因引起的放射源超劑量輻射;

  6.3.2響應程序

  公司應急救援響應流程圖如下:

  響應程序分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內容。

  7.處置措施

  7.1接警與報警

 。1)最先發現事故者應立即按照公司報告程序要求進行上報,并撥打公司專職消防人員值班電話。

 。2)生產調度室接到報警后,應迅速查清發生事故的地點和部位以及事故現場狀況,并迅速按照公司報告程序進行上報。

 。3)各單位在接到事故報警后,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專業隊,趕赴現場,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域和組織群眾撤離、疏散。

  7.2緊急疏散

 。1)建立警戒區域

  事故發生后,現場警戒保衛組應放射源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緊急疏散

  事故發生后,現場救援人員要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迅速將警戒區及污染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

 。3)撤離路線

  公司在生產現場設置不同的應急集合地點,事故發生后,根據現場具體情況,組織人員撤離至指定地點清點人數。各車間按照公司制定的集合地點,結合本車間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本車間事故狀態下的具體撤離路線,事故發生后,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指令,選擇合適的撤離路線到達指定集合地點清點人數。

  7.3現場急救

  當發生超劑量輻射事故時,現場急救人員應穿好輻射防護裝備,在保護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積極開展互救工作,及時將受輻射的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并實施必要的現場救護,待醫療救護組趕到現場后,應立即對受傷害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對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

  7.4應急措施

  (1)如現場放射源丟失、被盜情況,應立即向公安局報案、同時向相關環保、安全部門匯報情況,配合公安部門配合調查,全力追回丟失或被盜的放射源。

  (2)如放射源脫出,要將源迅速轉移至容器內。

  (3)指揮部接到事故報警后,應立即通知各救援隊伍趕赴事故現場,按專業分工開展救援工作,必要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和上級公司匯報情況,請求支援。

  (4)在應急救援指揮部未到達現場時,當班調度與崗位班長應組織組成臨時指揮部,指揮對現場進行初期應急處理,并及時將現場情況進行上報,待指揮部人員到場后進行交接。

 。5)指揮部到達事故現場后,迅速設立警戒區域,加強現場警戒治安工作,嚴密注視事故發展和蔓延情況,根據現場狀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必要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友鄰單位請求支援。

 。6)生產管理部門到達事故現場后,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是否做出局部或全部停車的決定。若需緊急停車,則按緊急停車程序作停車處理。

 。7)消防救援組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佩戴好各種防護用具,協助事故車間切斷或控制事故源。

  (8)警戒保衛組到達現場后,迅速對現場設立警戒隔離區,對公司各出入口進行警戒隔離,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必要時,在公司周邊道路設置警示標志,對過往車輛、人員進行提示。

 。9)環境監測組到達現場后,迅速對現場以及周邊范圍輻射的劑量檢測分析,將分析結果上報指揮部,為指揮部確定救援措施和隔離范圍提供數據支持。

  (10)醫療救護組到達現場后,配合消防救援組立即對現場受輻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配合做好傷員轉移工作。

  (11)物資保障組趕赴現場后,依照指揮部指令,對備用物資進行調配,必要時,根據指揮部授權,向周邊企業發出應急物資調援請求。

  (12)搶修恢復組到達現場后,根據指揮部指令,協助事故單位做好對輻射事故現場設備的修復、隔離、恢復工作。

 。13)后勤保障組根據指揮部指令,做好事故信息發布和與媒體溝通等工作,做好車輛調配工作,以及人員安置和事故人員家屬安置等工作。

 。14)對受照人員要及時估算受照劑量,并根據需要實施醫學檢查和醫學處理。

 。15)污染現場未達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鎖,將事故的后果和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

 。16)當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專門調查小組開展事故調查及處理善后工作。

  7.5社會支援

  指揮部總指揮應根據事故的大小,及時做出決策,是否請求社會支援。在本企業搶險力量不足或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時,總指揮必須立即上報政府部門,請求消防部門和周邊企業等社會力量予以援助。

  8應急結束

  8.1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輻射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2)輻射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輻射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8.2終止程序

  單位根據輻射事故處理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宣布終止應急狀態,并撰寫應急處置工作的詳細書面報告,應急響應結束。

  9.恢復

  輻射應急事故應急終止后,安全環保部會同各部門(車間)執行下列行動:

 。1)總結匯總所有應急日志、記錄、產生過程,寫書面信息等;

 。2)根據有關部門下發的整改通知,進行整改;

  (3)根據實踐經驗,修改現有應急預案和程序;

 。4)應急終止后,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交總結報告。

  10.應急能力維持

  10.1組織能力

  為保障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響應能力,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管理工作,制定相關輻射事故應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專職應急組織體系,全面提升應急組織能力。

  10.2人員能力

  為進一步完善單位輻射事故應急人員能力,加強應急人員的管理素質,提高技術水平,派相關應急人員去學習專業知識;結合相關技術人員、專業人員,組成有技術支撐的應急能力組。

  10.3應急物資

  為保證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設備和物資始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應定期保養、檢驗和清點應急設備和物資。

  10.4應急培訓

  單位應組織應急人員參加相關的輻射事故應急培訓。

  11.應急演練

  11.1演練準備

 。1)演練前要制定演練計劃,并且上報安全環保部獲得審核批準,演練涉及到的其它所有部門要參與評審,并給出意見。經過審核批準后進入下一環節。

  (2)預案涉及部門對所屬員工進行培訓,學習本預案及演練計劃的內容,演練時的注意事項、紀律等等,熟練掌握演練中涉及工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生特殊情況時的逃生方法及路線。

 。3)物資供應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做好演練所使用物資的準備工作。

 。4)如需外部支援時,要提前通知相關部門。

  11.2演練范圍與頻率

  放射源專項應急預案演練由公司合成車間自行組織,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輻射事故進行演練。預案演練計劃每年進行兩次。

  11.3演練內容

  (1)放射源污染事故處理方法;

 。2)通信與報警訊號聯系;

 。3)急救與醫療;

 。4)防護指導,包括專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和員工的自我防護;

  (5)設置警戒范圍和人員控制;

 。6)泄露污染區域內人員的疏散、撤離及人員清查;

 。7)設備、裝置、容器等污染物泄露的應急處置搶險;

  (8)向政府主管部門、上級公司及周邊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

 。9)事故的善后工作。

  11.4演練實施過程

 。1)演練的準備和計劃

 。2)計劃的上報和審批。

 。3)成立演練組織機構或指揮部

 。4)編制和發布演練的文件(說明演練的目的、內容、時間、做法)

 。5)演練的培訓

 。6)實施演練

 。7)對演練結果進行評估

  (8)改進應急預案

  11.5演練的評估

 。1)演練前指定專業人員對演練進行評估。

 。2)演練時,由評估者在一定位置對參演人員的行為和反應進行記錄,對參演人員的實際情況與預期目標進行對比。

  11.6演練總結

 。1)對演練目的、場景設置進行評論;

  (2)對存在的缺陷和偏差進行總結

 。3)針對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進措施;

  (4)對改進措施的完成時間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明確。

  12.應急保障

  12.1裝備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和各部門職責,應加強放射性物質的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輻射應急監測和動態監控的能力,保證在發生輻射事故時能有效防范對輻射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1)現場應急必備的交通車輛和應急通訊設備;

  (2)現場應急必備的各種人員防護用品;

 。3)應急監測儀器的維護管理;

 。4)應急辦公設備、污染源數據庫和應急電子地圖等的網絡維護,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

  12.2制度保障

  (1)涉源維護維修管理制度;

 。3)輻射安全管理制度。

  13.附則

  13.1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大綱。

 。1)輻射事故

  指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異常照射的事故。

  (2)輻射事件

  指可能引起輻射事故的設備運行故障等,其影響雖未達到輻射事故級別,但若未有效處置將引發輻射事故。

  (3)輻射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輻射事故/事件,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13.2預案的實施、解釋、備案

  本預案自批準之日起執行,由xxx發布、解釋,并報于xx環境保護局備案。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6

  為提高本院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管理辦法》、《xxx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態環境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

  二、輻射事故分級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四十條和《射線裝置分類辦法》規定,結合我院使用射線裝置為Ⅲ類裝置,發生事故時,定性為一般輻射事故,即:是指Ⅳ類、Ⅴ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預案適應范圍

  凡本院發生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輻射事故適用本應急預案。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五、組織機構及職能

  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x;電話:

  副組長:xxx;電話:

  成員:xxx;電話:

  應急值班電話:

  (大單位也可設辦公室)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

 。4)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審定;

 。5)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6)采取各種快速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對醫院的負面影響。

  3、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全面負責小組工作,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具體負責小組工作,收集有關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間的協調,管理全院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工作,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員:負責事發現場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輻射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的日常管理,人員培訓工作。

  六、預防事故措施

  1、健全輻射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機器旁懸掛或放置操作規程卡片;

  2、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機器操作規程和輻射防護應急培訓,持證上崗;

  3、定期檢查維修機器,使用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4、加裝應急開關或電源總開關。

  七、應急處理措施

  嚴格遵守射線裝置的'操作規程,一但發現控制臺上的監視器不能停止、按鈕不能復位或其它情況,造成射線裝置一直出射線時:

  1、立即按下應急開關或切斷主控電源,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

  2、醫院啟動應急預案;

  3、控制現場,積極主動調查事故原因;

  4、及時報告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和衛生部門,并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

  5、協助生態環境部門、衛生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6、協助衛生專業人員對受照射人員進行受照劑量估算,并進行身體檢查和醫學觀察;

  7、及時向公眾發布消息,消除公眾疑慮。

  八、輻射事故的報告

  發生輻射事故的科室,必須立即向醫院值班時報告。醫院值班室應立即向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區生態環境局和區衛生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

  醫院值班電話:

  應急小組值班電話:

  區生態環境局電話:

  區衛生局電話:

  公安部門電話:

  九、善后處理

  1、保存好受照人員的體檢資料,做好醫學跟蹤觀察;

  2、請專業維修人員檢查維修,確認正常后方可繼續使用;

  3、總結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

  十、預案管理

  1、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預案二年修訂一次。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7

  一、演練前的準備:

  1、指揮機構:

  成立輻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小組由門診主任、護士長、前臺主管等組成。門診主任任總指揮,護士長任副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指揮,其它崗位協調配合。

  2、物件準備:

  準備好使用的器材(防護服、鉛衣、鉛帽、鉛圍脖、劑量報警儀、個人劑量計等),現場要設置安全使用的各種標志。

  二、演練實施:

  假設事故場景:

  拍攝過程中x射線機器發生故障導致無法正常工作。

  1. 總指揮發出演練命令

  2. 演練人員到指定場地集合,監測人員穿好防護服。

  3.前臺主管接到報警后,迅速匯報門診主任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程序、封閉事故現場的指令,指揮x射線操作人員立即切斷射線裝置電源,同時發出警報。

  5. 護士長立即封鎖現場,疏散員工,使所有在場的無關人員迅速撤離:

  6.將原有的警戒區域擴大2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并在危險區域外擔任警戒。

  7.事故處理過程中,事故應急人員佩帶個人劑量計和劑量報警儀。

  8、事故得到解決后,總指揮立即成立由醫療、護理、放射人員等參加的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發生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9. 放射事故處理完畢,解除警報和撤銷警戒線。

  三、輻射事故原因分析及善后處理:

  1、事故檢查及原因分析:

  事后對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拍攝人員操作不當,導致機器報警無法正常拍攝。

  處理措施

  立即停止一切操作,安排患者離開警戒區至安全區域等候,并安撫患者情緒。

  立即關閉計算機系統,緊急致電維修人員。

  如果長時間不恢復,立即貼出告示,安排未檢查人員。

  總指揮負責協調對故障進行排除,并查清發生事故的原因,督促相關責任認真總結教訓,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并且要求在事故調查及故障未排除期間不得進行相關無損檢測作業。

  事故結案

  事故善后工作處理完后由輻射安全管理人員形成總結報告,并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實

  四、演練現場總結點評:

  項目演練結束后,總指揮對演練情況進行點評總結,指出以下幾點問題:

  1.主要問題就是操作人員日常工作時操作步驟存在瑕疵,導致機器報警無法正常拍攝。今后要認真開展日常檢修工作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無損作業活動,杜絕類似事件再次出現。

  2.現場人員疏散無序,要從思想上提高對應急演練的重視程度,各崗位人員要切實付好管理責任,認真開展演練工作,做好正式演練前的預備工作,扎扎實實的.把演練工作做好,這樣才能在真的事故到來時,做好相應的應對工作。

  3.操作人員在日常操作時,要細致、嚴謹的開展無損檢測工作,負責人定期對相關人員進培訓,做好日常監督工作,防微杜漸,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時保護好自身及同事門人身安全工作。

  點評完畢 副總指揮宣布:演練結束。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8

  1、輻射事故嚴重度與分類

  1.1、特別重大輻射事故

  指I、Il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射線裝置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或導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

  1.2、再大輻射事故

  指l、l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裝置失控導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肯10人以上(含10入)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

  1.3、較大輻射事故

  指lI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裝置失控導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的;

  1.4、一般輻射事故

  指lV、V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超過年劑量限量的照射;

  2、應急救援組織與職責

  2.l、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宣炎明(企業法人)聯絡方式:l3806293166

  副總指揮張建平(公司主要負責人)聯絡方式:13951312998

  觀察員張智斌(管理部門負責人)聯絡方式:13962809419

  成員各部門、車間負責人

  輻射事故發生后,所在部門應立即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按事故嚴重度啟動全部或部分應急救援計劃,并立即報告省、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安全、公安、衛生有關行政管理部門。

  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輻射事故報告,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人員疏散,設置警示區域標志,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損失。

  2.2、應急救援外部聯絡;

  發生輻射事故,應保護現場,積極組織救護,在緊急狀況下向外部救援:

  環保監督(聯絡方式:015-12369)

  醫療救護(聯絡方式:0513-120)

  消防救護(聯絡方式:0513-l19)

  公安援助(聯絡方式:0513-110)

  內部24小時聯絡生產安技部

  3、應急準備

  3.l、質控部現場安全防護責任人曹佳云

  為放射源、同位素射線和射線裝置日常使用、儲存、管理職能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線和射線裝置有關艦定,做好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一旦發現放射源丟失、脫落、被盜或射線裝置失控事故,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

  3.2、生產安技部安全管理責任人彭熾

  為放射源、同位素射線和射線裝置日常安全監督檢查,協助上級部門做好法律法艦宣傳貫徹,過程評估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必須對使用、儲存、轉讓過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備案,接到事故報告,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入指揮下及時做好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和善后處理工作。

  3.3、事務部安全保負責人張耀新

  為放射源、同位素射線和射線裝置防盜監督職能管理部門。必須經常性組織對放射源、射線裝置儲存狀態的.安全保衛。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備案,一旦發生輻射事故,立即迅速將誤照人員送往市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醫學檢查和治療,并做好放射人員病史檔案記錄。

  3.4、其他相關責任人

  3.4.1、工位防護責任人俞劍釗

  按有關放射源、同位素射線和射線裝置安全規程,對作業場所做好安全劑量檢測,檢查作業崗位人員正確佩帶個人計量儀狀況。一日發生誤照事故,應立即采取收源措施,迅速報告事故情況。

  3.4.2、儲存保管責任人 呂斌

  對每班次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射線和射線裝置工作完畢,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后收回保管儲存。一旦發生放射源、射線裝置丟失、被盜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部門負責人或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3.4.3、門衛巡查負責人邵曉斌

  組織門衛值班人員做好放射源、射線裝置存在無人操作狀況下的夜間、節假口、廠休期間的安全保衛檢查。發現被盜、丟失應立即向本地公安部門報告。做好對特殊場所或區域人員進出詢查,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重要場所。

  3.4.4、職業危害防護人顧照明

  定期做好放射件作業人員健康體檢,建立職業衛生健康檔案。一旦發生職業健康危害因素或職業衛生措施未落實,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報告。

  3.4.5、1]常檢查責任人朱曉軍

  定期對射線裝置,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修,保障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運行是好,并做好記錄。對從事射線裝置檢修、保養人員監督做好自我保護。

  4、 培訓與演練

  4.1、管理部應建立員工教育培訓制度,按規定做好從事放射性探傷作業人員的取證、復證工作。

  4.2、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預案演習,并以觀察員身份參與應急預案演習的實踐評估,校正應急預案準確性、適用性。

  5、應急響應

  輻射事故應急響應程序分為三級:

  5.1、一級應急預案(省、市級)

  發生較大以一卜輻射事故,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向省、市有關部門報告后,由省、市根據事故性質啟動一級預案程序。

  5.2、二級應急預案(公司級)

  發生一般輻射事故或火警事故,需要公司有關部門共同配合、統一協調,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啟動二級預案程序。

  5.3、三級應急預案(部門級)

  指放射源脫落,射線裝置發生故障而引發的事故,由部門采取操作措施和防護技術,及時排除故障,控制事故影響的應急預案。

  6、應急響應程序

  6.l、安全連鎖失靈或人員誤照射

  6.1.l、立即切斷射線裝置的總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迅速戒嚴事故現場,報告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并組織現場檢測,在2小時上報環保、公安管理部門,并做好放射事故檔案記錄;

  6.l.2、迅速安排受照人員接受醫學檢查和救治,建立并保存相應的醫療檔案;

  6.1.3、放射事故發生后,積極配合環保、公安等管理機火做好事故檢查和善后處理;

  6.2、射線裝置失控

  6.2.1、立即收元源,停止探傷作業;

  6.2.2、向領導和安全管理部門報告,禁止打開屏蔽防護門私自進入暴光室內排除故障;

  6.2.3、在安全管理人員監控下:

  a、操作人員如實反映放射源失控前后的操作細節情況,分析原因;

  b、確認故障原因,擬訂排除方案;

  e、進行模擬實驗,逐個方案比較;

  d、選擇切實可行方案進行實施,排除故障操作;

  e、確認探傷設備已進入安全狀態后,人員方可進入暴光室;

  6.2.4、若上述實施方案失敗;

  a、封閉暴光室,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控制室,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

  b、向環保等管理部門報告,主動接受業務監督指導;

  e、確認無法排除故障時,立即要求探傷設備生產廠家業技術人員前來處理:

  6.3、放射源丟失、被盜;

  6.3.1、保護被盜現場,禁止任何人員進入:

  6.3.2、立即報告公司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

  6. 3. 3、公司主要負責人確認事故后,應在2小時內向當地環保、公安等部門報告;

  6.3.4、主動配合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作:

  6.4、現場救護;

  發生輻射事故后,應急救援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公司各相關部門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人員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做到召之即來,快速反映,盡一切力量防止事故擴大,不能延誤補救和救援時間。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9

  一、目的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放射事故,確保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事故造成的影響,避免事故蔓延或擴大,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二、范圍

  適用于放射工作場所內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下,可能發生地造成人員及設備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

  三、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1、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俳M長、副組長、成員

 、诼氊

  2、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

 、僭O在哪個部門,成員構成

 、诼氊

  3、現有放射設備情況(類型、數量、是否正常工作)及可能發生的放射事故類型。

  四、事故預防責任制度

  為避免或減少事故發生,單位日常就應做好應急演練和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工作。(單位有關部門相應職責、分工)

  五、應急處置

  1、事故發生后報告程序

  發生放射事故后,內部報告流程及向上級主管部門(區環保、衛生、公安等)報告流程。

  7、內部應急處理流程

  保護現場、撤離人員、拉警戒線、初步救治傷員、內部調查事故原因、填寫《放射源事故報告表》、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

  附件:

  1、企業內部相關人員聯系表

  2、上級部門聯系電話

  3、應急物資配備情況表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10

  一、基本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將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作落實到工作中,加強基礎工作,增強預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識。

  2.發生輻射安全事故的科室,立即向醫院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采取防護措施,控制事故影響,保護事故現場,同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公安及環境保護部門報告,做好現場記錄。

  3.在輻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有不負責任、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服從指揮調度、散布謠言、擾亂醫療秩序、危害公眾健康等行為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組織機構

  醫院成立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院應對輻射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職責和任務

  1.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為輻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第一責任人,領導全院應急處理工作,決定起動本應急預案。

  2.副組長在組長領導下分工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應急小組,共同應對輻射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三、輻射安全事故應急小組組成部門的責任與任務

  對輻射安全事故實行部門負責,及時上報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處理,醫院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的`職責開展對輻射安全事故應急調查、現場救護、衛生防護、監測檢驗、監督檢查等工作所需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的儲備,做到有備無患,防患未然。

  醫務科:負責緊急情況下的病員疏散,調整轉運病員,搶救治療、急救車輛、備全急救藥品,血液供應,組織協調保證各種急救醫療設備的正常運轉,保證醫療安全。

  護理部:協助醫務科做好輻射安全事故中的應急處理工作。保健科:負責核實輻射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核素種類、核素活度、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上報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制定事故處理方案,并向衛生行政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報告。

  公安科:在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立即在輻射事故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人員、維護醫院秩序。

  總務科、房產科:負責緊急狀態下的搶救物資供應,調配車輛,協助醫療、護理組進行現場救護,保障氧氣、水、電、暖、壓力等設施完好,確保搶救物質供應充足。

  四、輻射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如果發生人體受超劑量照射事故時,通過個人劑量計或其他工具方法估計受照人員的照射劑量;并迅速安排受照人員接受醫學檢查或者在指定的醫療機構救治,同時對危險源采取應急安全處理措施。

  2.如果發生工作場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時,應當:

  1)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立即通知現場所有的工作人員轉移到安域,封鎖現場,切斷一切可能擴大污染范圍的環節,迅速開展檢測,嚴防對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2)對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放射探傷的人員,立即采取暫時隔離和應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徹底清除污染,并根據需要實施其他醫學救治及處理措施。迅速確定放射性同位素種類、活度、污染范圍和污染程度。

  3)污染現場尚未達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鎖。

  3.如發生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并認真配合公安機關、環保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偵破。

  五、輻射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原則

  應對突發性輻射安全事故時,在醫院輻射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本應急預案。采取邊調查,邊搶救、邊監測、邊處理的原則,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溝通情況,通知相應的科室參加處理,組織所需的人員和物質,有序進行,共同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院內主管部門電話:

  保健科:

  醫教科:

  院辦:

  公安科:

  上級主管部門電話:

  省環保局:

  省衛生監督所:

  市環保局:

  衛生廳醫政處:

  xx派出所:

  xx分局治安中隊:

  突發輻射事故應急預案 11

  為提高本單位對突發輻射事故的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輻射事故的損害,保護環境,保障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應范圍

  凡單位內發生的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人員超劑量照射等所致輻射事故均適用本應急預案。

  二、輻射事故的預防

  輻射事故多數是人為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嚴格放射防護管理,做好預防工作,是防止輻射事故發生的關鍵環節。

  (一)健全放射防護管理體制和規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實到人,紀律要嚴肅,獎懲要分明。

  (二)組織放射防護知識培訓,不準無證上崗,嚴格操作規程。 (三)定期檢查放射防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三、組織機構及職能

  1、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制定醫院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組織協調輻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3、應急辦公室(設在醫教科)的職責

 。1)按照輻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要求,落實應急處理的各項日常工作;

 。2)組織輻射事故應急人員的培訓;

  (3)負責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保、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聯絡、報告應急處理工作;

 。4)負責輻射事故應急處理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完成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輻射事故的報告

  發生或者發現輻射事故的科室和個人,必須立即向醫教科(或總值班)報告。醫務科(或總值班)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及時收集整理相關處理情況向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公安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醫教科需在24小時內報出《輻射事故報告卡》。

  五、輻射事故的處理

  1.立即撤離有關工作人員,封鎖現場,控制事故源,切斷一切可能擴大污染范圍的環節,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放射源丟失,要全力追回,對放射源脫出,要將源迅速轉移至容器內。

  2.對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損傷的人員,立即采取暫時隔離和應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個人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組織人員徹底清除污染并根據需要實施醫學檢查和醫學處理。

  3.對受照人員要及時估算受照劑量。

  4.污染現場未達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鎖,將事故的后果和影響控制在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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