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時間:2024-12-11 17:59:51 思穎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通用12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通用12篇)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1

  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轄區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上級消防部門有關規定,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使用范圍

  轄區內的各種火災。

  二、啟動本預案程序

  值班人員接到火警電話后,第一時間報告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和值班領導,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或值班領導啟動《禮儀街道辦事處消防安全應急預案》,迅速組成事故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有關單位、部門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并視火災情況上報區消防大隊、市消防支隊,請求支援。

  三、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各村(社區)、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堅決服從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指揮部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直接責任人。

  組長:xxx

  常務副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四、設立應急防火救援小組

  各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為本小組第一責任人,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隨時做好防火救援準備。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服從指揮部和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措施,按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1.現場處理組

  由火災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企業管理人員)組成。村(社區)負責人(企業負責人)為事發現場處置第一責任人。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組織自救,保護好現場,負責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報告火災發生的具體地點,著火的材料、火勢、面積,交通線路、地理情況和報警人電話,并派專人在離火災地點最近的公路上等候支援人員。負責通信聯絡、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

  組長:xxx

  成員:xxx

  2.搶險救援組

  搶險救援組分為三個小組。

  第一小組:志愿消防隊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10分鐘內必須從街道辦出發。

  第二小組:當天值班的全體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出發;小組長為值班組長,成員為全體值班人員。

  第三小組:機關干部全體人員。負責撲滅火災,安排專人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

  3.醫療救護組

  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衛生服務中心啟動醫療救援應急預案。在指揮部的指導下,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況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市、區級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求援。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4.后勤保障組

  街道辦黨政辦和公共安全辦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積極準備生活用品,保證搶險人員正常用餐。后勤人員接到搶險救援通知后,在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出發前,應準備好搶險工具和礦泉水等物資。到達現場的后勤人員要充分保證搶險人員所需的物資。如:滅火器、滅火水源點、礦泉水、方便面、毛巾等物資。同時,要協助困難群眾開展現場自救,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并做好車輛調配工作。

  組長:xxx

  成員:xxx

  5.情況通報組

  根據指揮部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上報災情和向社會發布災情,其他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公布事件信息。留守值班人員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做好下情上達工作,對事件發展情況、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問題等要認真做好記錄,直至事件完全解決。

  組長:xxx

  成員:xxx

  6.治安維護組

  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線、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疏散人員、現場周圍物資的轉移;保護火災現場,統計火災損失。

  組長:xxx

  成員:xxx

  7.事故調查組

  火災撲滅后,街道辦事處要迅速組織相關部門,配合區消防大隊成立聯合工作組,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有關負責人,要依法及時做出處理,處理結果及時通報或上報區管委會。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五、紀律要求

  各村(社區)、各單位和部門必須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履行職責。凡是擅自離崗、不服從指揮,相互拖延、推諉,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損失,破壞黨委形象的人和事,將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我街道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能有條不紊的開展滅火救災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消防法》的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方面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范的應急指揮體系,切實提高政府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時的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確保我街道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第二章處置原則

  第三條“堅持專責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發生重特大火災時,按照《消防法》規定的各單位和公民的義務,做好報警、組織和參加撲救火災工作,有關單位應根據火災應急辦公室的決定,采取相應的措施配合消防滅火。

  第四條“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尊重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發生重特大火災時,應急辦公室各成員必須服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并向應急辦公室負責。相關部門組成的各小組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備齊全,關鍵時刻及時到位并發揮應有作用。發生重特大火災時,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第五條“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原則。發生重特大火災時,消防和各相關部門應以拯救生命和疏散人員作為優先考慮和竭力實現的首要目標。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時間內集中一切力量,以充分的準備,以準確迅速的戰斗行動和有效措施消滅火災和處置火災發生后的次生災害及消除社會負面影響。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成立前進街道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辦公室。負責發生重特大火災時組織和現場救援工作,協調各部門在處置火災時的物資、人員、設備調集等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前進街道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辦公室,胡潛、郭國先任組長、黃妍、單建堯、郁竣耀、武海蓉、沈立、胡飛洋任副組長,成員為黨政人大辦公室、綜治民政科負責人、經濟發展科負責人、社會事務科負責人。根據需要可成立滅火戰斗、治安交通、綜合保障及應急搶險等應急小組。

  第七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街道處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辦公室設在火災事故現場,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匯報,立即召集科室成員研究、制定對策,處置工作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同時迅速調集各種力量參加搶險工作,協調各部門協同作戰,以及向社會各界發出通知。

  街道經發科負責火災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

  新灣派出所負責了解事故現場情況,果斷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并對現場的處置進行情況和所需的人力物力等情況及時報告辦公室。根據預案派出相應警力,負責火災現場的安全警戒和保證消防搶險隊伍的交通安全。及時疏散周邊群眾,積極保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街道綜治科負責協助做好處置火災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義務消防中隊組織人員及時進行滅火和救援工作,人武部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協助加強外圍警戒、人員疏散、運送物資的`工作。

  街道財政科負責在整個火災撲救工作中所需物資和后續工作中所需經費的落實。

  街道民政科協助做好善后工作。

  村街道建設辦提供火災現場周邊設施情況,保證消防部門的合理破拆,同時根據火場應急辦公室的要求,保證火災現場水壓等工作。

  前進衛生院負責對火災事故現場的人員救治工作,并負責對火災事故后現場和周邊地區的防疫檢查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街道經發辦對火災現場的環境保護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應急辦公室。

  黨政人大辦公室負責火災現場的物資調集、通訊等后勤保障工作。

  新灣供電站根據應急辦公室的要求進行停、供電等工作。

  街道廣播站負責報道工作和新聞單位接待工作。

  第四章火災事故報告程序

  第九條火災事故應急報告程序,是保證成功撲救火災事故的有效保證。

  報告內容包括:

  1、火災發生的時間和現場的位置及基本情況;

  2、有無人員被困和大致人數,被困人員中有無外賓或其他重要人員;

  3、現場有無化危品和其危險性,需要采取的防范措施;

  4、可能發生的嚴重后果;

  5、火災現場需要立即調集的人員和物資的情況;

  6、已采取的措施和實時發展情況;

  7、根據情況建議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第五章事故處置和善后工作

  第十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自己的職責迅速開展各項事故處置工作,盡可能地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第十一條重特大火災事故處置完畢后,各部門應迅速采取相相應措施,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群眾的生活秩序。

  經發辦負責協調衛生、環保等部門對火災現場進行安全監測,防止環境污染、疫情等次生災害的發生。

  第十二條應急辦公室對在火災處置中有重大優秀表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揚。追究火災處置中,因主觀麻痹準備不充分而導致搶險工作有重大失誤或接到命令消極對待,處置工作不到位而影響搶險工作正常開展有重大失職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應急辦公室在確認各項工作處置無誤后,下達結束重特大火災應急預案的命令。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3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市、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安全生產規劃要求,規范和強化街道對突發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管理,進一步保障消防安全和處置突發性火災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性火災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街道、企事業單位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為打造平安街道、和諧街道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南星街道突發火災事故應急事件管理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成立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由楊凱量任指揮長,童邵恩任副指揮長。

  三、分類與分級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性火災事故是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嚴重社會危害,危及本地區消防安全的緊急事件。火災事故按其性質和嚴重程度、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等因素,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四、預測與預警

  街道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注意收集在本地區內可能會造成突發性火災事故的信息,對突發性火災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建立街道地區安全消防工作網格化管理體系。

  街道成立了以消防工作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地區安全工作促進委員會,每位領導班子成員都作為責任人負責包保街道的消防安全工作。將駐街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火災危險源與火災隱患單位、餐飲娛樂單位、醫療救護機構等單位作為街道重點單位管理。

  2、建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定期召開安全工作專題調度會,就安全工作的某一個專題,如防火工作、危險源排查工作等進行工作調度。

  3、加大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力度

  提高企事業單位、個體戶、街道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是一項重點的.工作。街道加大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各類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和消防演練活動。

  五、處置與響應

  1、地區突發性火災事故發生后,街道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控制事態,組織搶險救援的同時,及時匯總相關信息并迅速報告。對于較大突發火災事故或者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性火災事故的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如實向街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區相關部門報告,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通過電話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及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也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地區突發性火災事故發生后,街道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街道主要領導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應維護好事發地區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員疏散和群眾安置等各項工作,盡全力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同時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盡快研究確定處置方案。

  3、在接到上級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后,按照規定,在指定時限內,就發生突發性火災事故的有關情況、現場處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況整理成文字材料向區有關部門報告。

  4、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后,街道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六、責任與獎懲

  突發火災事故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參加突發火災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依照預案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火災事故情況或者在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要追究其相關責任。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4

  為確保小板橋街道辦事處轄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能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維護社會穩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結合本轄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小板橋街道所轄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響應,屬地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各司其職。建立健全完善的應急體系和應急機制。

  (三)依靠科學,依法規范

  采用先進技術和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四)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堅持做好事故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

  (五)以防為主,測報準確

  把火災事故的預防作為應急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救等各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全過程綜合管理的.應急處置能力。

  三、應急救援原則

  (一)在實施應急處置工作中實行街道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密切協調,救人第一,快速反應,科學決斷,有效處置,確保安全的原則。

  (二)各社區居委會、企業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街道統一指揮下,實行分級治理,分級實施。

  (三)轄區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物資和條件。

  四、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小板橋街道辦事處重特大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本方案工作職責所涉人員如工作、單位變動,由接替人員接任,不再另行通知。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職責:負責安全及火災事故全面指揮,督促各社區、企業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應急事故演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并負責向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情況。

  2.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指揮,協調有關單位、人員等具體工作,負責車輛安排、人員調度、物資保障等工作。

  3.成員及辦公室職責:街道在接到重大安全事故情況報告后,要在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匯報,在核實相關情況后,立即向有關單位部門通報并請示救援搶險處理,同時將領導指示迅速傳達。

  五、應急處置后勤保障

  (一)應急物資

  街道及各社區應急救援物資由事故處置領導小組統一調配,詳見附件。

  (二)應急救援人員

  由辦事處機關干部,各社區干部,綜合執法隊員和應急民兵組成。街道及各社區應急救援小隊由事故處置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人員組成詳見附件。

  六、應急事故處理工作程序

  (一)接到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急事故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停止各類會議或其他活動,主要領導要迅速了解事故情況,同時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派出應急處置小組,進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擴大和蔓延。

  (二)迅速展開救治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各專業組要做好以下工作:

  組織聯絡及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協調有關單位負責救護工作,負責指揮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保障搶險物資的供應,完成街道辦事處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消防、電力搶險組:主要負責對事故現場搶險,如滅火、切斷現場電源、檢修用電線路等。

  警戒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的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

  醫療救護組:開設現場醫療救護,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交通運輸組: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運送現場疏散人員。

  事故調查組:在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報告。

  善后處置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三)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險,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辦事處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認真進行總結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涉及的相關人員要依法嚴厲處理。

  (五)對在事故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將按《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對因遲報、漏報、瞞報、誤報信息而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和單位,或在處理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搶險救災物資的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啟動救援方案

  當小板橋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內發生重大、特大火災、水災等影響較大的安全事故時,本救援預案立即啟動。

  八、經費保障和執行時間

  (一)應急處置事故經費納入單位經費預算。

  (二)根據本區域內的情況變化及小板橋街道辦事處人員的變化,在總結積累經驗的基礎上,及時修訂和完善本預案。

  (三)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全街道消防安全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浙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各類消防安全事故,重點是出租房火災事故防控。

  4、啟動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啟動本預案:

  (1)火勢較大,有可能造成重大財產和經濟損失時。

  (2)超出企業、單位、村組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跨街道行政區域和跨部門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

  (3)街道辦事處認為需要啟動的消防安全事故及災難。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傷人員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脅人員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消安委的領導下,由街道辦事處統一指揮、協調全街道消防安全事故及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各村組和街道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服從上級政府預案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和調度。各類企業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機制。

  3、專業管理,部門協作。根據職責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火災事故及災難的救援實施工作,配合其它相關部門,并服從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4、常備不懈,平戰結合。各行業消防安全監督(監察)、主管部門要作好風險評估、物質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建立本系統(行業)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預防、預警機制,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5、信息共享,資源整合。發生各類火災事故及災難時,各職能部門應及時向街道辦事處上報案情的同時,應抄報上級主管部門,抄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各類應急救援資源應服從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

  2.應急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街道辦事處是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指揮長由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分管消防安全的領導擔任,街道消防科、綜治民政科、經發科、城市管理科、社會事務科、前進衛生院、新灣派出所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2應急救援辦事機構

  街道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街道消防安全科,負責街道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與協調,辦公室主任由消防科長兼任。應急救援辦公室聯系電話:82905663。

  2.3街道應急救援機構工作職責

  (1)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2)組織、指揮、協調街道消防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2.4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職責

  (1)承擔全街道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日常工作。

  (2)負責協調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的工作。

  (3)編制和修改消防安全事故及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

  (4)指導各單位制定應急處理方案及演練。

  (5)接到事故發生報告后,負責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匯報,并將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轉達給有關單位。保持與各處置突發事故工作組和應急處理指揮部成員的聯系,隨時掌握應急救援進展情況,保障整個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進行。

  (6)研究向上級報告突發事故及應急救援的信息,擬出初稿報指揮部領導審批后上報。

  2.5指揮機構下屬各工作組職責

  2.5.1現場指揮組

  現場指揮組由發生事故的單位、街道辦事處領導和進入事故現場的各工作組組長組成,并由街道辦事處領導擔任組長(特殊情況可臨時指定)。具體職責是:

  (1)分析事故發展的趨勢和可能性,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組織救援隊伍開展施救工作,負責技術鑒定和技術咨詢。

  (3)組織受安全威脅的人員緊急疏散。

  (4)控制火勢的擴大和蔓延。

  (5)組織人員保護重要設備、設施和物資安全。

  (6)確定并設置危險警戒線。

  (7)向指揮部及時報告現場搶險救援情況。

  (8)組織救援隊伍撤離。

  (9)撰寫現場搶險救援報告。

  (10)聯絡、協調各工作組的工作。

  (11)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2.5.2搶險救援工作組

  搶險救援工作組由消防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公安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組成,根據事故持點可吸收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具體職責是:

  (1)負責執行搶險救援方案,參與搶險救援工作重大疑難問題解決方案的研究。

  (2)組織落實搶險救援隊伍和搶險救援設備物資。

  (3)協助現場指揮組組織遇險人員緊急疏散。

  2.5.3通信信息工作組

  通信信息工作組由消防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通信信息管理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保障指揮部與各工作組的通信暢通。

  (2)收集現場搶險救援信息,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3)建立應急處置情況動態通報制度,及時向各組通報情況。

  (4)收集社會各界對事故及處置情況的反映。

  (5)傳達上級領導的批示、指示。

  2.5.4醫療衛生工作組

  醫療衛生工作組由前進衛生院和相關部門組成,具體職責是:

  (1)組織醫務人員對傷病員進行醫療救治。

  (2)對遇難者進行傷亡初步鑒定。

  (3)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

  (4)監測大氣、水資源等環境污染情況。

  (5)向指揮部提供傷亡情況報告。

  2.5.5治安交通工作組

  治安交通工作組由街道巡防大隊、新灣派出所、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組成,根據事故特點和需要可吸收相關部門參加。具體職責是:

  (1)維護現場治安、交通秩序。

  (2)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

  (3)負責有關人員的安全保衛。

  (4)依法處理涉嫌犯罪人員。

  (5)守護押運救援物資、資金和設備。

  2.5.6新聞宣傳工作組

  新聞宣傳工作組由文化廣播站召集有關單位和有關人員組成,職責是:

  (1)負責制定新聞報送方案。

  (2)負責擬定新聞報送內容。

  (3)負責組織新聞報送工作。

  (4)負責新聞記者的接待和采訪工作。

  2.5.7善后處理工作組

  善后處理工作組由勞動保障站、綜治民政科和行業主管部門組成,職責是:

  (1)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疏導、穩定工作。

  (2)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賠付工作。

  (3)指導事故財產損失的賠付工作。

  (4)負責接待上訪人員。

  (5)指導事故受災群眾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2.6有關部門工作職責

  (1)街道消防、安監部門:負責工礦商貿企業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救援的組織協調。

  (2)派出所、巡防大隊:負責道路交通、火災事故災難現場救援的組織協調。負責其它事故災難現場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維護以及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前期調查取證工作。

  (3)城市管理科:負責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拆除、裝飾裝修,街道基礎設施工程,街道公用運營的各類事故災難救援的組織協調。

  (4)經發科:負責生產經營企業各種消防事故災難救援的組織協調。

  (5)前進衛生院: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救治藥品的組織協調。

  (6)勞動保障站:負責已參加工傷保險傷亡人員的醫療賠償、工傷康復、傷殘等級鑒定工作。

  (7)文化站:負責組織實施事故災難新聞報送工作。

  3.應急響應與預案啟動程序

  3.1分級響應標準

  按照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響應、II級響應、III級響應。各級預案分級響應標準如下:

  I級:造成1O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O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O人以上急性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OOO萬元以上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超出街道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跨鄉(街道)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

  II級:造成3人至9人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至9人生命安全,或者30人至49人急性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OO萬元至900萬元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超出街道應急處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跨鄉(街道)行政區域的消防安全事故災難;

  Ⅲ級: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

  3.2分級響應

  當發生I級響應標準的消防生產事故時,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上報。

  當發生II級響應標準的消防安全事故時,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上報。

  當發生Ⅲ級及以下響應標準的消防安全事故時,街道辦事處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預案啟動程序

  本預案啟動程序如下:

  (1)根據各方面報告的情況,對情況特別嚴重的事故,由街道辦事處做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2)應事故發生地單位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請求,由街道辦事處做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應急行動

  5.1預案啟動后街道辦事處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確定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和進入狀態的工作。

  (2)召集有關工作組組長參加應急行動戰前動員會議,完成應急處置力量的調集組織。

  (3)下達應急行動命令,內容:通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當地已經采取的措施;各應急工作組的任務及對各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等。

  5.2各應急工作組根據街道命令分別采取以下應急行動。

  (1)進入應急工作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立即召集有關人員,傳達上級指示,明確各自任務、集合地點、出發時間,需準備的物資、器材等。

  (2)進入準備狀態的工作組,由組長指定專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組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并保持通信聯絡暢通,一旦接到街道辦事處開展應急工作的命令,立即開展應急工作。

  5.3進入工作狀態的各工作組應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與街道辦事處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當發生本組無力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報告。

  5.4搶險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以屬地為主,凡進入現場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的工作組應服從現場指揮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動。

  6.應急終止

  6.1應急終止條件

  應急終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2)事故現場隱患得到消除。

  (3)受傷人員得到妥善醫治。

  (4)無疫情發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6)導致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6.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由現場指揮組召集各工作組組長會議,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后,書面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并抄送區消安會。

  (2)街道辦事處接到事故書面請示后,立即召開會議決定。

  (3)街道辦事處根據決定,向現場指揮組和各工作組下達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的命令,并將決定報區消會。

  (4)由新聞宣傳組上報新聞單位,向媒體宣布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和有關應急處置的情況。

  (5)由現場指揮組組織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并在24小時內寫出現場搶救書面報告,分別報街道辦事處和區消安委,并抄送各工作組組長單位。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理

  7.1.1街道辦事處和事故單位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繼續負責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1.2善后處理工作組要配合事故發生單位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1)事故受傷人員的后期醫療處理工作。

  (2)事后補償、重建、保險理賠和生產生活秩序恢復工作。

  (3)事發地群眾思想工作和社會穩定工作。

  7.1.3醫療衛生工作組要繼續做好對事故污染、疫情和環境的監測與處置工作。

  7.2保險

  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發生后,街道辦事處向保險機構要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7.3事故調查及總結

  消防安全事故災難的調查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調查,街道辦事處直接組成調查組或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消防安全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救援指揮組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街道辦事處,同時報送區消安委。根據現場指揮組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街道辦事處組織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并抄送有關部門。

  8.保障措施

  8.1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街道辦事處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各應急工作組組長單位和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明確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應急行動預案,報區消安委備案。

  8.2救援隊伍保障

  (1)街道辦事處、各部門、村組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

  (2)大型企業集團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報街道辦事處和搶險救援工作組組長單位備案。其它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應急救援人員。

  8.3宣傳、培訓和演練

  (1)宣傳

  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常識宣傳教育工作。企業與所在地村組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2)培訓

  街道辦事處負責對各級管理機構、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有關部門、單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并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參加培訓。

  (3)演練

  街道辦事處指導、協調、監督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各企事業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發布,由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2)街道辦事處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和修改。

  (3)街道辦事處適時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9.2獎勵與責任追究

  9.2.1獎勵

  在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在事故災難搶救中,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9.2.2責任追究

  在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職責和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消防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物質的。

  (5)阻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9.3其它事項

  (1)本預案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施行。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6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主要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影響本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即啟動本預案。

  突發公共事件分類:

  自然災害:防臺防訊、地震、氣象、地質、生物災害。

  事故災難:各類重大安全火災、交通事故、公共設施、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

  公共衛生:傳染病疫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

  社會安全:恐怖襲擊、民族宗教、經濟安全、涉外事件和群眾性事件。

  二、工作原則

  按照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的應急體制,形成黨工委統一領導,政府為責任主體,各部門分工負責,緊密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完善和強化應急管理機制,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促進社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工作原則。

  三、組織領導

  明確黨工委統一領導下的政府領導責任制,成立由社區(街道)黨工委書記俞言長任顧問、街道辦事處主任劉瓊任組長的路街道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由街道機關、直屬單位負責同志組成。并在街道黨政辦公室設立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由黨政辦主任袁夏平兼任應急日常管理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應急工作。街道應急預案啟動后,街道應急指揮班子基本指揮部開設于街道機關二樓“路街道應急指揮部”內。(路街道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

  一般性突發事件由個案街道分管條線負責人擔任總指揮,成員由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事件所屬單位主要領導組成。前沿指揮部開設于事故現場附近。

  四、應急隊伍

  街道應急隊伍共300人,其中華坪路派出所50人、碧江路派出所50人、民兵應急分隊120人、監察分隊50人、市五醫院20人、地段醫院10人,歸屬路街道處置突發性事件指揮部指揮。

  各居委、企事業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明確主要負責人責任,落實專職人員和應急分隊。

  五、責任分工

  1、社會安全—劫持人質街道分管領導:黨工委副書記張海平、辦事處副主任馬佩華和辦事處條線分管副主任;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綜治辦陸建華;配合部門:市政衛生科、社會管理科、城市綜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應急救援分隊據情派處。

  2、涉外事件—群眾性事件街道分管領導:黨工委副書記張海平、辦事處副主任馬佩華和條線分管副主任;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綜治辦陸建華;配合部門:市政衛生科、社會管理科、城市綜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應急救援分隊據情派處。

  3、火災事故街道分管領導:辦事處副主任孫志遠和條線分管副主任;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轄區派出所所長陸劍英、劉金康;配合部門:安全辦、綜治辦、分管條線部門、街道應急救援分隊據情派處。

  4、地震、防空人口疏散街道分管領導:辦事處副主任孔文龍、孫志遠和條線分管副主任;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減災辦潘嘉明;發生地震、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人口疏散配合部門:全社區所有黨政機關、街道應急救援隊伍據情派處。

  5、危化品、工傷事故街道分管領導:辦事處副主任孫志遠和條線分管副主任;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安全辦宋鴻發;發生重大危化品、重大工傷事故配合部門:綜治辦、公安派出所、條線分管部門、街道應急救援隊伍據情派處。

  6、交通事故街道分管領導:辦事處副主任孫志遠;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交警支隊五中隊沈春平;配合部門:綜治辦、安全辦、城市綜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應急救援分隊據情派處。

  7、防臺防訊街道分管領導:辦事處副主任孔文龍;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防汛辦潘嘉明;配合部門:綜治辦、安全辦、監察分隊、城市綜合管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應急救援分隊據情派處。

  8、傳染病疫情—食品衛生街道分管領導:辦事處副主任孔文龍;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市政衛生科潘嘉明;配合部門:綜治辦、衛生監督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應急救援分隊據情派出。

  9、動物疫情街道分管領導:辦事處副主任孔文龍;主管責任單位負責人:市政衛生科潘嘉明;配合部門:綜治辦、衛生監督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街道應急救援分隊據情派處。

  六、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所屬居委會(或直屬單位)主要領導要迅速趕赴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向街道辦事處(白天向辦公室、夜間向值班室)和主管責任部門負責人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目前的措施等。

  2、街道辦事處接報后,根據報告事件內容和性質,迅速指派有關部門趕赴現場勘察了解情況,同時向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報告,街道辦公室人員根據街道領導的指示開展工作,當需要啟動應急方案時,應迅速通知總案或個案指揮長,指揮長和有關人員到達街道機關二樓“路街道應急指揮部”后,負責突發事件預案的組織和實施,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3、指揮部指派出去的人員和現場各職能部門、事件發生單位要始終保持聯系,確保在第一時間讓指揮部了解情況、掌握信息、處事進展,以便不間斷地實施準確指揮。所有參戰人員要盡心、盡力、盡責,確保任務圓滿完成。

  4、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事件進展情況,適時公告,將事件的起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的監督,消除社會負面影響。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工作,由黨工委宣傳科牽頭,街道辦、司法所等部門參與,負責宣傳和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社會不良影響。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社會混亂和其他次生事件。醫療部門要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工作。交通管理部門要保證道路交通暢通。

  七、工作要求

  1、“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對重大突發性事件的處理,由街道辦事處統一指揮協調相關部門,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2、“預防為主,結合應急”。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關鍵在預防,不斷提高各項工作的日常管理,提高對突發事件防范水平。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街道一級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7

  為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提高社區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實現轄區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結合宜春里社區的實際,特制定社區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社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災事故一旦發生,勢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而且直接影響的社會的穩定和經濟建設的.發展。

  三、機構設置

  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設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任務確定總體處理方案和行動決策,及時掌握事故處理和變化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區有關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執行有關決定,協調交通、醫療救護等部門組織傷員急救、善后處理等工作。

  四、搶救措施

  社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后,單位自救機構要果斷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態、封閉現場、疏散群眾、對傷員實施搶救、切斷一切火源,防止火災蔓延,并向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救援。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調度救援力量,指揮現場救助,疏散群眾維護現場,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如發現有傷亡情況迅速與搶救醫院等搶救單位聯系搶救。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社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負責社區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由社區黨總支書記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消防志愿者組成。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8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與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 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與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發布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與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與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與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與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與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與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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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做好社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應急機制,落實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責任制,部署消防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應急機制,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災事故發生各職能相關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并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組長為社區消防應急小組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應急事宜。負責定時召開消防應急領導小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宣布緊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組長:負責應急預案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協助組長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小組各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

  二、具體措施

  1、報警

  發現火災,迅速查明火災事故發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況發生的火災事故較大的情況下,要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及急救電話(120)準確報告起火地點、部位、火情、報告人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并安排專人到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火災事故現場。

  2、疏散

  立即引導附近人員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確保生存,相互幫助,快速有序,遠離火場,至安全區域,防止因墜落物造成傷亡。

  3、控制火情

  對可以應付的火情迅速作出反應,利用就近的消防器材進行控制,力爭消滅火災于初級階段。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4、上報消防辦公室

  立即向地區辦事出領導及相關科室匯報事故情況。

  5、善后恢復

  協助進行事故現場清理,傷亡人員的醫治,協助進行事故原因調查及協助進行災后生活秩序的恢復。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10

  一、事件概述

  1.1事件背景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城市居民社區的數量不斷增加,居民數量也快速增加,消防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為了提高社區居民的自救能力、防范火災發生,保障居民安全,社區需要對消防安全進行應急演練。

  1.2實施目標

  本次應急演練的主要目標是檢驗社區居民對消防安全的'應急響應能力,提高居民防火自救意識,加強居民對防火、滅火、逃生等方面的知識學習,強化合理使用消防器材的培訓。

  1.3事件內容

  本次演練以某社區小區為例,組織演練消防疏散、滅火、困人救援等應急措施,模擬突發火災情況,共分為四個部分:

  (1)警戒區域的設立

  (2)疏散演練

  (3)滅火演練

  (4)困人救援演練

  二、事件組織

  2.1委員會成員及職責

  委員會成員包括社區相關負責人、保安、房管人員、消防隊員等,定期組織演練和督促居民加強消防意識,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消除。各委員會成員職責如下:

  (1)社區相關負責人:負責安全演練的計劃制定、實施與監督管理。

  (2)保安:負責場地安排,保護現場及秩序維護等。

  (3)房管人員:負責住戶疏散指引和按能操作。

  (4)消防隊員:負責指導疏散、救援和滅火操作。

  (5)志愿者:協助安保人員維持議事秩序,協助居民疏散、滅火、逃生等方面的工作。

  2.2演練時間及地點

  演練時間為每年一次,根據天氣狀況、社區居民密度、社區設置等因素,合理安排演練時間。演練地點為社區內一棟建筑物中。

  2.3監控和評估

  演練過程中設置專人對演練情況進行監控和評估,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評估,定期召開應急委員會會議,對演練結果進行反饋和總結,及時發現演練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提高演練的真實性和實用性。

  三、事件實施

  3.1警戒區域設立

  為了保證演練的安全性和真實性,需要在演練區域外設立警戒區域,并在演練前進行安全檢查。禁止社區居民及外來人員進入警戒區域,禁止車輛進入演練現場,確保演練現場的安全。

  3.2疏散演練

  演練中,需要突發火災情況,實施居民疏散,疏散時間不超過三分鐘,假設火源位于建筑物二樓,全體居民需向1樓疏散。具體步驟如下:

  (1)疏散指引:負責疏散指引的工作人員需通過語音播報、疏散標志、疏散指示牌等方式指導居民疏散方向和疏散路線,確保疏散順暢。

  (2)居民集合:演練中,需要全樓居民都疏散到一樓的集合點,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應的應急疏散路線和集合點。

  (3)定時演練:定時組織演練,使所有居民都能夠順利疏散到安全地點。

  3.3滅火演練

  演練中,需要模擬火災情況,進行滅火,并通過演練加強居民消防知識教育,提高居民滅火自救能力。

  (1)滅火器使用:根據火勢,選擇適當的滅火器進行演練。參與居民需掌握滅火器基本使用方法和防范火災方法。

  (2)火災撲滅:在演練中,要求參與居民實踐撲滅火災方法,提高對火災的應對能力。

  3.4困人救援演練

  演練中,需要模擬人員被困等情況,組織居民進行逃生和自救,并且提高居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

  (1)救生繩使用:演練過程中,要求居民掌握救生繩使用方法,增強突發情況時的自救能力。

  (2)救援操作:居民需要組織逃生和自救,同時學習互救方法和困人救援操作。

  四、事件總結

  在演練過程中,需要進行數據監測和統計,對演練效果和應對措施進行綜合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和不足進行反饋和總結。在日常管理中,需要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知識普及,加強火警防范和火災發生后的應對措施,提高居民自救和互救能力,有效預防和降低火災事故發生率,全方位保障社區居民的安全。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11

  為及時妥善處理突發事件,提高社區保障公共安全與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與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與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實現轄區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結合宜春里社區的實際,特制定社區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社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與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與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

  二、因素

  重大火災事故一旦發生,勢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而且直接影響的'社會的穩定與經濟建設的發展。

  三、機構設置

  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社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設立專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重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任務確定總體處理方案與行動決策,及時掌握事故處理與變化情況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區有關部門。工作小組負責執行有關決定,協調交通、醫療救護等部門組織傷員急救、善后處理等工作。

  四、搶救措施

  社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后,單位自救機構要果斷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態、封閉現場、疏散群眾、對傷員實施搶救、切斷一切火源,防止火災蔓延,并向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救援,領導小組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及時調度救援力量,指揮現場救助,疏散群眾維護現場,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如發現有傷亡情況迅速與搶救醫院等搶救單位聯系搶救。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社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負責社區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工作站由社區黨總支書記與社區居委會成員、社區消防志愿者組成。

  街道消防安全事件的應急預案 12

  為應對本社區區域內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區火災應急預案。

  一、預案適用范圍

  (一)當本管轄區集貿市場、幼兒園、居民小區等公共聚集場所;駐區單位、易燃易爆單位發生火災,并造成人員傷亡或直接財產損失的。

  (二)本區域內發生的其它災害事故,伴隨著火災發生,社會和政治影響較大,應當由公安消防部門承擔主要任務的事故。

  (三)其他沒有達到社區特大安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條件,但影響較大、指揮部認為有必要啟動本預案的火災事故。

  二、指導思想

  在開發區黨、工委政府及開發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發揮社區優勢,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質準備,堅持“救人第一,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滅”的戰術原則,科學指揮,統一行動,快速反應,有效處置。

  三、組織領導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火災救援應急指揮部

  總指揮:xx,鐵路花園社區黨委副書記

  副總指揮:xx,鐵路花園社區副主任、社區民警

  成員:xx

  總指揮部工作職責:組織特大火災事故的救援、現場警戒、醫療救護、各項保障和善后處理。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人由社區司法警務室站長彭傳華擔任,成員由社區文體站、黨建民政服務站、社區勞動保障站、社區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區司法警務室等負責人組成。

  (二)火災撲救組

  組長:xx

  成員:由社區義務消防分隊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啟動防火、排煙、及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三)現場警戒組

  組長:xx

  成員:由社區司法警務室治安員、出租房屋協管員負責

  工作職責:

  1、對火場周圍道路各路口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確保參與救援的車輛出入暢通。

  2、保護現場、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治安秩序,負責火場外圍的警戒。

  3、做好群眾的安全疏散撤離工作,開展火場內部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和疏散出來的人員重返火場。

  4、協助醫療部門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工作。

  5、加強火災現場周圍區域的治安巡邏控制工作,對現場周圍重要目標實施安全保衛,嚴防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6、根據工作需要,及時組織人員協助進行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xx

  成員:由社區醫療服務站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

  1、負責指揮協調120的應急救援行動。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迅速趕赴現場,對搶救出的傷員進行現場搶救,并將傷員轉送到有關醫院進行救治。

  2、負責協調醫院開展傷員救治工作。

  3、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醫療器材保障工作。

  5、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xx

  成員:由社區工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著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系,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五)疏散引導組

  組長:xx和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

  成員:起火部位工作人員和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工作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將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并撤出。

  四、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1、社區居民或工作人員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社區司法警務值班室報告,值班室電話為:33x9,主任值班室電話為:3,并提供著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2、保衛處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到場后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3、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并安排分頭通知起火部位單位負責人、各行動組成員及供水供電部門負責人等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

  4、總指揮到達現場后,匯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五、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災撲救組成員趕到起火地點后,應立刻了解著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2、火災撲救組進入火場后,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并為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3、若為電器設備火災,或著火部位在實驗室、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4、著火物質若為油類,可用干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濕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面,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為可燃氣體火災,應先關閉可燃氣體閥門,切斷氣源。若著火物質為橡膠、塑料等化工制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5、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著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為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啟附近所有室內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后,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六、善后處理工作

  火災撲滅后,社區司法警務室負責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火災事故調查,按照“三不放過”原則(即: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過),查明火災原因,劃清責任,整理有關材料,寫出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并提出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街道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向街道通報火災事故及處理情況,針對火災事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安全意識。協同上級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災隱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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