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5篇[精]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現特制訂《臺山市中小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加大力度落實學校食堂 “服務師生、安全第一、查防并舉、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提高學校師生快速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師生人身損害,保障學校師生教職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一)充分發揮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實安全監管崗位責任,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項措施,實現學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二)建立反應快速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及時采取科學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責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三、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各學校要根據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二)依法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要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三)屬地負責。學校校長對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負第一責任,并主動接受聯系鎮校的領導及相關部門的監管和指導,經常進行工作匯報,市教育局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四)快速反應。市教育局和各學校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及時準確有效處置。 四、適用范圍及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種類本預案適用于市教育局處置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本預案所指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學校食堂食品及校園小賣部銷售食品引發的學校師生教職工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2個鎮街以上學校(幼兒園)的,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10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2個鎮街以上學校(幼兒園)的,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它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1個鎮街內2個以上學校(幼兒園)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它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1個學校(幼兒園)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相關部門認定的其它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程序
及時、準確地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學校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地報送相關信息。
(一)報送程序及處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報送程序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一旦發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緊急情況,必須堅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責”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在1小時內將掌握的情況向市教育局報告,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半小時內報告。如果情況復雜,一時搞不清楚,可以“先報事后報情”,隨后根據事故調查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報送有關信息。在初報的基礎上,要及時、準確、全面地續報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特別重大的,應根據需要一日一報或一日數報。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可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基本情況后,再書面報告,但在任何情況下電話報告均不能代替書面報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后,要立即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根據收到的信息按時按規定程序上報。重大緊急情況處置后,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反饋上級處置意見的落實情況和干部群眾的反映。 一般信息報送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要在第一時間把信息報市教育局,最遲不得晚于事發后2小時。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向分管領導匯報,分管領導進行處置,并向主要領導通報信息。
學校在向市局報告的同時,應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并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衛生、食藥監等機構報告請求援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學校不得遲報、瞞報、漏報信息。
2.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要求。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基本原則,迅速果斷處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本校預先制定的應急處置預案,并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2)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食堂食物及校園小賣部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4)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話:)、市疾控中心(電話:)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如有家長來校探視,應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組織教師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要先查驗記者證,由學校確定的專門發言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并及時向市委宣傳部和教育局通報情況。
(7)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內容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中毒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及聯系電話等。
(三)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的三個環節,并建立健全各環節報送的檔案資料。對緩報、瞞報、謊報事故信息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教育系統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臺山市教育局體衛藝股,體衛藝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教育系統內學校突發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救援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及職責 一旦發生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相關股室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負責組成應急處置組,組織開展工作。
1.現場處置指導組
在學校突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負責指導學校協助衛生部門開展中毒人員救治、危重病員轉移搶救,督查學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隨時掌握傳遞最新處置動態,收集、匯總、反饋各種信息;指導學校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救援現場疾患人員等。
2.綜合組
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負責收集、傳遞、綜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匯報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聯系市委宣傳部統一向社會發布信息。
3.穩定安撫指導組
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及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及善后處理事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安撫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意見,指導學校制定善后解決辦法等。
4.后勤保障組
負責籌措調配緊急救助救援物資和資金,為各工作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調查組
負責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應急行動
(一)學校的應急行動
1.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長應及時向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市教育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及時處置好所發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減輕疾患人員的痛苦,確保疾患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發生后學校必須將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市教育局,2小時內將中毒事故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預案搶救中毒師生,撥打“120、110”急救電話請求援助,轉治危重疾患病員,穩定事故現場事態,妥善安排好其他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飲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質的籌集和發放等工作。
(二)市教育局的應急行動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學校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抄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實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2.迅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組織各工作組趕赴事故學校,對事故原因、損害程度進行初步核查,慰問事故疾患師生,了解病員身體不適反應癥狀,及時解決好疾患病員的醫療、生活等問題。 八、事故救助救援應急工作紀律
(一)事故救助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各組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應急處置指揮命令,聽從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
(二)事故發生后,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救助救援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三)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四)事故善后處理、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結束前,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確需外出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安排好本單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
九、責任追究
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的食品安全崗位監管職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按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衛監督發〔20__〕431號),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其它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相應規定執行。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充分執行《食品安全法》,提升學校面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能力,我們依據教育部和衛生部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制定了這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架構及成員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校長
副組長:主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長
成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各班班主任、校醫
(二)工作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負責總體協調,組織并指揮應急行動;
2、副組長:協助組長進行食品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接到班主任、校醫、食堂負責人等報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要及時核實并向上級匯報,并按照規定向教育、衛生、餐飲服務監管部門報告;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確保家長的情緒穩定,幫助解決問題;
3、食堂負責人: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管理,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負責向副組長報告發生在食堂管理范圍內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人的治療、現場調查、封存、取樣等相關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監督食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參與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現場調查、封存、取樣等相關工作;
5、班主任: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教育,培養良好的飲食習慣和健康意識,正確應對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學生的晨、午檢,詢問并記錄學生的疾病癥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給副組長,配合做好病例篩查、病人治療、情緒安撫、心理疏導等工作;
6、校醫:負責校園內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給副組長,參與病例排查、病人治療等工作;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班主任、校醫要加強警惕,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具有敏感性,一旦發現可疑線索,要及時核實并向副組長報告,查明原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
(三)應急處置流程
同一個班級有一人以上、同一年級有兩人以上或全校有五人以上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嘔吐、腹瀉等癥狀時,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班主任或校醫等相關責任人應立即向副組長報告,副組長迅速組織人員核實首發病例、典型癥狀等相關信息并向組長匯報,由組長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學校行政領導、相關人員必須立刻到達現場,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應急處置:
及時安排車輛將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癥狀的學生分散送到附近醫療機構,安排人員看護,做好患者的心理安慰和疏導工作,配合醫生治療病人,做好嘔吐物、血液、尿液等樣本的收集,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個案調查,及時匯報、解決問題;
指定人員對有相同就餐歷史的學生進行篩查,采用分批分散的方式,注意提問語言和方式,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恐慌,導致嚴重的群體心理反應;
副組長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衛生、餐飲服務監管等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主要癥狀、人數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如果懷疑或有人死亡,應同時報告公安機關;
開展心理疏導,穩定師生、員工的情緒,禁止個人對外傳播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指定專人保護食堂現場,禁止人員進出,保存食品原料、樣品和食堂監控視頻資料,以防人為破壞;
將食堂員工集合到加工間的指定地點等待;
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調查、采樣等后續處理;
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出入登記、交通疏導、現場秩序維護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影響正常的工作。
(四)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
協助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人員安置、賠償、污染物收集、清理和處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我受傷和受影響的人群,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消除事故的影響。
2、責任追究
對于在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責任人,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檢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3、總結報告
在事故善后處理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小組要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告應當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提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為規范食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理管理辦法》等法律和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其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
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應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
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的
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濰城區樂埠山中學
消毒設備、設施檢查維修記錄
符山中學消毒設備、設施檢查維修記錄
檢查時間
檢查內容
狀態
檢查人
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符山中學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時間
廢棄物品名
參與處理人員
學校場地出租情況:無出租場地;
校外車輛停放情況:無;
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無;
教學樓與學生公寓內危險品存放:無
煤爐取暖的教室和宿舍通風設備:有通風設備。
校外人員進入宿舍登記表
符山中學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為認真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責任制。
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教育、防治結合、群防群治”的方針,堅持“第一把手負總責,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
(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長負責制,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學校食品安全工作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一律取消該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二)學校以及幼兒園新建、改建和擴建食堂前,設計施工圖紙要送衛生行政部門審查,經預防性衛生監督、符合衛生學要求簽署意見后,再行組織施工,以避免和減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費,工程竣工后要申請衛生監督部門進行驗收。
(三)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均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就業。學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查證、驗證制度。
(四)嚴格把好食品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學校要對食品采購嚴格把關,到相對固定的場所采購食品,以保證其質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葷涼菜。每餐的各種食品應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樣品留置于冷藏設備中保存48小時以上,以備查驗。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原則上,所有熟食不應隔餐過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繼續出售。
(六)學校以及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七)學校食堂應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八)學校要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十)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2小時內)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接報后2小時內)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十一)學校食堂與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
1.對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違反本方案,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對違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勞動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目錄
第一條:編制目的
第二條:編制根據
第三條:合用范圍
第四條:應急工作的原則
第五條: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食物中毒防止
第七條: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第八條: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第九條: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防止
第十條:火災應急預案
第十一條: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觸電傷亡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機械人員傷亡事故預案
第十四條:突發傳染性疾病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應急結束
第十六條:處理與改善
第十七條:工作規定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防止、及時控制和消除我院食堂范圍內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能及時、有效地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保障全院患者、職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本著“防止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結合醫院的實際狀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編制根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措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原則AQ/T 9002—)和有關部門的規定。
第三條:合用范圍
本預案合用呼倫貝爾市心腦血管病醫院食堂食品安全衛生事故的應急處理
第四條:應急工作的原則
1、堅持“防止為主、常備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針,當發生或將要發生緊急事件時,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團結協作,遵照迅速有效處置,要動用單位及科室所在地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行緊急救援,防止事件范圍擴大或升級。
2、應急組織機構部門要立即按職責分工進行緊急救援。第五條: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醫院辦公室。電話:
詳細分工如下:
1、組長負責對出現事故及緊急狀況時的應急預案的實行;
2、安全科是安全應急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確定潛在的事故、事件和緊急狀況,組織制定應急計劃,并對實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3、辦公室負責對食物中毒、事故現場緊急狀況的處理;
4、企業文化科負責發生事故及緊急狀況下的信息傳遞和報警工作;
5、醫務科、護理部負責中毒、事故發生后的人員救治和人身傷害有關的`善后處理工作。
第六條:食物中毒防止
一、食堂從業人員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制定各項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二、加強食品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健康體檢,持有效證件上崗。
三、采購食品嚴格執行索證制度,重要食品蔬菜定點采購,配置食品衛生安全檢查人員及時進行安全檢查、驗收,把好進貨質量關。
四、食品生熟分開,配置專門熟食間,保證衛生安全,保證原料新鮮。對確實需過夜留存食物,做到冷藏保留。
五、食堂操作區內嚴禁外人(非工作人員)進入。
第七條: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一、發生食物中毒后,發現人有責任第一時間上報醫院防保科,并向醫院分管院長匯報。假如相似病例發生三起以上,由防保科向食品衛生監督所匯報。
二、分管院長立即趕往現場組織、指揮急救工作,并根據狀況立即告知醫院有關科室負責人和有關醫務人員做好院內急救準備工作,同步立即將中毒病人送醫院有關科室急救治療。
三、停止供膳,保衛人員與食堂有關人員負責保護、封存導致食物中毒或也許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食堂有關部門應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規定,采用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五、配合上級衛生部門做好食物中毒原因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第八條: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匯報制度。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食品中毒事故處理措施》的精神,積極采用防治措施。
二、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防止措施
1、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認真遵守食品衛生“五四制”,嚴把“病從口入關”。食堂必須兩證齊全,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同步加強對工作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培訓。
2、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五四制”,嚴禁購置、儲存和銷售過期、腐敗變質食品。切實保證炊具、用品的消毒,做到生熟分開、標識清晰。必須保證餐料新鮮,用餐安全。加工豆角、加工青菜時必須浸泡30分鐘以上,豆角要燉熟燉透,并嚴禁加工涼拌菜。
3、食堂不許剩飯剩菜,特殊狀況必須冷藏保留,下餐食用前必須徹底加熱后食用。
4、加強防蠅、防塵冷藏設施建設,餐具、炊具要嚴格執行消毒制度,保證一餐一用一消毒,以保證用餐安全。
5、要加強衛生防疫宣傳教育,在腸道病高發季節,每月要搞一次防止食物中毒和腸道傳染病的板報宣傳,以提高職工的防病意識,并對本單位食堂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切實保證食品衛生安全萬無一失。
6、加強滅鼠工作,防止鼠源傳染病的爆發流行,食堂庫房要設防鼠板、毒耳站,要實行滅鼠、防鼠相結合,每年進行2-3次突擊滅鼠。
第九條:化學性食物中毒預案
一、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堿、淀粉、食鹽等形狀相似、此前常發生誤用、誤食而導致中毒,因此,要對有毒化學物質的部位加強管理,嚴格執行保管和領用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入食堂和食品加工場所。
二、加強綠化用植物殺蟲劑及滅蠅藥的管理和使用,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物一起寄存,防止污染食品。并嚴格遵守有毒藥物使用的有關規定。
三、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能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四、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防止措施
有毒動植物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不加以識別而食用,就會引起中毒。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購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鑒定后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第十條:火災應急預案
一、當食堂發生火警時,值班人員接警后,須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確認發生火災后,應立即告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組員到事件現場,組織人員按火場崗位安排開展疏散、滅火、救援工作。初起火災,現場人員應就近取材,進行現場自救、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必要時,應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二、自救、撲救火災時,應區別不一樣狀況、場所,使用不一樣的滅火器材。
1、撲滅電器火災時,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防止觸電。
2、撲滅油類火災時,應使用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
3、遇有火勢較大或人員受傷時,現場人員在組織自救的同步,應及時拔打火警電話“119”或公安指揮中心電話“110”求得外部支援;
4、值班人員及時向院辦匯報火勢狀況,并按照院辦的指示及時報警;
5、保證前、后門暢通,在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的同步引領消防車靠近餐廳;
6、維修人員堅守崗位,作好泄水準備,配合消防人員啟動有關消防聯運設備;
7、義務消防隊員引導對應人員疏散;
8、同步應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準備疏散用濕毛巾送往火場,急救寶貴物資;
9、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組員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隊員構成醫療后勤組,負責傷員護理、運送;
10、火災撲滅后,食堂負責火災現場保護,協助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11、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出具事故匯報,分析火災原因,改善防火措施。
第十一條: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當食堂受到水災、雷擊、暴風、地震等嚴重自然災害事故的侵襲時:
一、確認受災范圍:
1、當水災、雷擊、暴風、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餐廳應立即確認受災范圍,并告知值班經理組織值班人員對部門轄區內的受災狀況進行清查。
2、值班人員告知辦公室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其他組員趕到餐廳,成立救災小組,指揮人員消除災害,恢復生產。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6
一、成立預防處理食物中毒應急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主管副校長
副組長:處長、副處長
成員:飲食服務中心、醫療服務中心、委托單位經理
二、應急處理聯系電話:
急救中心:120;醫療中心: 朝陽區食藥所
三、應急處理、上報措施
(一)、本單位如發生集體食物中毒現象,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集小組成員,把中毒人員送醫院救治,開展事件原因調查;
(二)、及時進行報告。首先由飲食服務中心主任向食品監管報告,隨即向醫療服務中心、主管處長、主管校長、校辦、保衛處通報,采取緊急救治,維護穩定工作;
(三)、立即停止可疑食品的加工,保護好剩余食物,做好可疑食物流向統計工作,積極配合食品監管部門作好檢查工作和事后處理工作;
(四)、根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認定的可疑食物采取追回、銷毀等措施;
(五)、通知其他一同就餐的其他人員,當發現有同類病癥的人員時,及時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六)、做好病人的安撫工作,安排專人對造成身體傷害的人員及時進行安撫工作,嚴禁激化矛盾,為事件順利調查提供良好環境。
四、善后工作
(一)、做好全面清洗消毒工作;
(二)、梳理發生事故的原因,排除任何可疑因素,屬于食品原料造成的'做好追溯工作,停止該供貨渠道;
(三)、做好事故責任認定工作,按相關制度處理;
(四)、開展全員事故調查、分析、總結培訓,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五、日常防范措施
為保證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學校要經常組織師生和膳食工作人員學習食品衛生知識和健康知識,提高日常防范意識,堅決杜絕一切可能危害師生健康的渠道,防止中毒事件的發生和傳染病、流行病在校園傳播。
(一)、學校食堂、小賣部食品實行定點采購,與供貨商簽訂有關食品安全合同書,防止受污染及含毒食品進入學校;
(二)、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發生;
(三)、保證每天早晨上崗前健康檢查,患感冒、腹瀉、手外傷、燙傷等傳染疾病者,禁止上崗,待其恢復健康后,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并作好安撫工作;
(四)、庫房管理人員嚴把進貨關。對所進貨物進行嚴格檢查、驗收。采購食品索要資質證明和采購清單,按規定記好臺帳;
(五)、提高膳食工作人員衛生意識,對肉食、蔬菜進行細致清洗,對餐具進行認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六)、控制進入食堂人員,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配餐間;
(七)、認真做好日常衛生清潔、消毒工作;
(八)、工作人員要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和參加培訓,保證持證上崗。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7
為建立健全我校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學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為xx、xx、xx、xx及各班主任,應急救援工作聯絡員為xx。
學校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落實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教管中心、教育局;接受上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學校攤點及周邊攤點、學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
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二)學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處理組、聯絡及醫療救治組、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等3個工作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組長:xx
成員:xx、xx
主要職責:配合上級應急指揮部(局領導小組)下設的事故調查組和事故處理組工作。積極實施救援工作,配合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做好整改工作,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范意識。
2、聯絡及醫療救治組
組長:xx
成員:xx、xx
主要職責:負責與上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局領導小組)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工作;協助和配合上組醫療救治組工作,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工作組
組長:xx
成員:xx、xx、xx、xx
主要職責: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局領導小組)下設的信息管理發布組和善后處理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應急救援的新聞線索,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報告范圍和程序
(一)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發現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園周邊有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群體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對學校師生造成嚴重危害的。
若學校發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報告教管中心、政府。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處理的辦法,根據事故的分級,學校應作出相應的反應,具體如下:
若學校發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向教管中心、鄉政府報告。并在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詳細情況。
(三)報告要求:
事故報告分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為:
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2小時內再書面報告。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制度。
3、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三、事故的應急響應
1、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組織人力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將病患受害人員就近送往中心醫院進行救治。
2、全體教職工要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及時了解事故情況,研究確定救治工作事宜。
3、穩妥安排好其他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做好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員的接待工作。
四、應急救援過程的人員、物資保障
(一)在事故發現后應立即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入應急救治、救援工作狀態。
(二)如需要醫護人員到現場醫療救治或需要專家到現場評估事故的,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請求援助并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資源,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專人負責與上級部門聯絡和醫療救治組聯系,必要時向
鎮應急指揮部或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以保障應急救治的順利進行。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8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置
⑴開縣臨江鎮中心小學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⑵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并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小組的安排,在學校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并組織人員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上級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為第一負責人。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設備。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嘔吐、腹瀉)及時打舉報電話向學校監督小組報告,再由監督小組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癥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姓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具體安排,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9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
組長:校長(楊麗華)
副組長:、趙修忠
成員: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師
二、工作職責
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處理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故。把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當作學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實。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明確職責,保障師生健康;及時逐級上報信息,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體檢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建標立卡。嚴把食物采購關,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干凈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應急反應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德育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并報教育局備案。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采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 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并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系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采樣。
8、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組組長統一調度,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要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在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0
學校食品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保障學校的食堂食品安全則是基礎。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成立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鄭發平
副組長:柳其敏
成員:熊宣政 丁紹國 楊曉玲 各班班主任 工作原則:
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學校負責組織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學校按照“校長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調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應急措施:
學校出現食品安全事件時,由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采取果斷措施,
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采取求助措施。根據人員中毒情況及時與當地衛生醫療機構取得聯系、送醫院救治。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向上級部門及食品安全管理有關部門報告。
聯系家長。學校發生較為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我作,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采樣。
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必要時可向中心學校領導請示抽調其它各校人員進行支援。所需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要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協調各方面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對處置不當,貽誤戰機,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人,都應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或報請上級部門進行處理。
工作要求:
嚴把采購質量關,食品加工過程要堅持燒熟煮透的原則,堅持以預防事件發生為主。
建立食堂從業人員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體檢,建立健康狀況檔案。教育食堂從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食堂食物要求專人管理 ,專庫存放,要建檔立卡。嚴把食物采購關,要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制度。食堂禁止加工變質發霉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要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
要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干凈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學校應對全體師生及食堂從業人員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及食堂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 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 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4.2.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4.3 事故評估
4.3.1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5.2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5.3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5.4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5.4.1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5.4.2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5.5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6.2 獎懲
6.2.1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6.2.2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3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7.2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7.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并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并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系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并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戒嚴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第二十三條 本《預案》由場安委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衛生部教育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實際,特制訂《興化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學校食堂“服務師生、安全第一、查防并舉、預防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針,提高學校師生快速處置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師生人身損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的作用,進一步完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夯實安全監管崗位責任,落實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項措施,實現學校食品安全“零事故”,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建立反應快速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及時采取科學有效的防控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杜絕責任性事故,有效降低和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安委的有關要求,積極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救能力,切實加強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時發現隱患,減少安全事故發生,降低損失程度。
2.依法管理。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對學校安全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要切實做好學校食堂、超市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學校食品中毒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屬地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預防與控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學校校長對本校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并主動接受鄉鎮的領導和監管,經常進行工作匯報,市教育局對全市境內各級各類學校食品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4.快速反應。教育局和各學校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一旦出現食品安全問題,能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及時準確有效處置。
四、適用范圍及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種類
本預案適用于市教育局處置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本預案所指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學校食堂食品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引發的學校師生員工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或國外,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省轄市級行政區域的,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危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疫病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5.在全省性或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5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6.省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本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上5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食物中毒人數30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中毒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在地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一次造成危害人數3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5.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它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五、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程序
及時、準確地報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及時有效地化解矛盾、保持全市學校穩定、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學校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地報送相關信息。
報送程序及處理要求
1.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分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和一般信息。
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報送程序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一旦發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緊急情況,必須堅持“先救人,后查因,再追責”的原則,在第一時間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在1小時內將掌握的情況向市教育局報告,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半小時內報告。如果情況復雜,一時搞不清楚,可以“先報事后報情”,隨后根據事故調查工作的進展情況,隨時報送有關信息。在初報的基礎上,要及時、準確、全面地續報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特別重大的,應根據需要一日一報或一日數報。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可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報告基本情況后,再書面報告,但在任何情況下電話報告均不能代替書面報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及以上緊急信息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匯報,并通知局辦公室,局辦公室根據收到的信息按時按規定程序上報。重大緊急情況處置后,要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反饋上級處置意見的落實情況和干部群眾的反映。
一般信息報送程序分為初報、續報、反饋三個環節。學校要在第一時間把信息報市教育局,最遲不得晚于事發后2小時。
市教育局在接到信息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商量后進行處置,并向主要領導通報信息。
學校在向市局報告的同時,應同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并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向公安、衛生、食藥監等機構報告請求援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學校不得遲報、瞞報、漏報信息。
2.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要求。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要以“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基本原則,迅速果斷處置。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本校預先制定的應急處置預案,并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按規定程序報告事故信息。
撥打“120”、“110”電話請求援助。 立即停止學校食堂食物及校園超市銷售食品的經營活動,由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如有家長來校探視,應由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要注意維護學校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秩序,組織教師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要先查驗記者證,由學校確定的專門發言人向媒體發布信息,并及時向市委宣傳部和教育局通報情況。
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內容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中毒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及聯系電話等。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置實行校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要嚴格執行信息報送的三個環節,并建立健全各環節報送的檔案資料。對緩報、瞞報、謊報事故信息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教育系統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教育系統內學校突發各類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主持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救援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
全市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相關工作組及職責
1.綜合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監督檢查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協調與聯絡工作;負責收集、傳遞、綜合信息,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信息,匯報學校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救助救援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聯系市委宣傳部統一向社會發布信息。
2.現場處置指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在學校突發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負責指導學校協助衛生部門開展中毒人員救治、危重病員轉移搶救,督查學校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對現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設施設備和現場采取封存控制措施。根據領導小組的安排,隨時掌握傳遞最新處置動態,收集、匯總、反饋各種信息;指導學校組織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組織穩定事故現場事態,組織救助救援現場疾患人員等。
3.穩定安撫指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指導學校做好師生及家長的思想穩定工作及善后處理事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安撫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疾患人員家屬意見,指導學校制定善后解決辦法等。
4.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籌措調配緊急救助救援物資和資金,為各工作組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負責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落實事故責任追究制,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意見等。
七、事故救助救援應急行動
學校的應急行動
1.學校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校長應及時向所在鄉黨委政府、市教育局報告,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按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及時處置好所發生的中毒事故,最大限度的減輕疾患人員的痛苦,確保疾患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事故發生后學校必須將事故情況在1小時內,特別重大緊急信息須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市教育局,2小時內將中毒事故詳細情況書面上報市教育局。
3.迅速按照預案搶救中毒師生,撥打“120、110”急救電話請求援助,轉治危重疾患病員,穩定事故現場事態,妥善安排好其他學生的學習、生活,有序做好食品、飲用水等救助救援物質的籌集和發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應急行動
1.市教育局在接到學校事故報告后,值班人員要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并抄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實施事故救助救援工作或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2.迅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事故基本情況,研究部署救助工作。
3.迅速組織各工作組趕赴事故學校,對事故原因、損害程度進行初步核查,慰問事故疾患師生,了解病員身體不適反應癥狀,及時解決好疾患病員的醫療、生活等問題。
八、事故救助救援應急工作紀律
事故救助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各組工作人員必須無條件服從領導小組的應急處置指揮命令,聽從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
事故發生后,各工作組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不得延誤時機,確保救助救援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單位值班人員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信息暢通。
事故善后處理、原因調查、責任追究結束前,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確需外出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安排好本單位工作。事故救助救援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的必須經主要領導審批。
九、責任追究
為強化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的食品安全崗位監管職責,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學校按衛生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3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學校成立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xxx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在獲悉學校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后,立即趕赴現場,詳細了解情況。統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學生進行救治、對造成中毒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了解中毒學生的情況及中毒原因,并立即逐級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
(2)定期組織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及時查漏補缺。
(3)統一組織事故善后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盡快恢復學校正常工作、教學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開展
1、完善制度,懸掛于墻壁醒目處。
2、強化督查
3、落實職責
4、加強教育
(三)具體的應急措施
學校成立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一旦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立即啟動學校食物中毒應急機制,學校相關部門應當立即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1、積極組織搶救病人,盡可能按照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催吐,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及時送往上級醫院妥善處理病人,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2、立即向教育局和縣衛生防疫站報告學生中毒情況、中毒發生時間、中毒主要癥狀、中毒的學生人數等,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3、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學校應注意保持學校的穩定,食物中毒應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部門確認,要嚴格控制消息發布渠道,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師生、家長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安撫好中毒學生,穩定學生情緒,做好與學生家長溝通,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4、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品,維持原有的生產狀況。放入冷藏箱(柜)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毀。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現場予以控制。
5、在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后,配合專業人員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學生的嘔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時介紹中毒的情況并開展現場流行病學生調查。對剩余的食物予以暫時封存。待現場調查結束后,按照衛生專業人員要求進行現場消毒清潔處理。
6、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項
(1)穩定學生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3)發現學生有類似食物疑似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4)迅速向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5)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6)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7)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4
1.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規定出相應的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職責
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公司食品安全小組負責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緊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銷售科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產品召回的具體實施工作。
生產科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事故后,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產品和原料。
4.工作程序
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各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并由公司統一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的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及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況等。
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總結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分析和調查。對確認屬于污染的產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立即召回并銷毀。
5、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量科組織進行分析原因,編制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確認后實施。
食品安全小組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一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事故發生后,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指導規范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和及時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編制本應急處置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蚌埠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食品安全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學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內的食品安全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四)適用范圍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依據本預案執行。
(五)定義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二、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組長:xxx副組長:xxx
處置小組下設通訊聯絡組、現場處置組、醫療救護組、現場保衛組、后勤保障組和善后處置組等5個工作組。
聯絡組:組長xx,組員xx
現場處置組:組長xxx,組員xxx
醫療救護組:組長xx,組員xx
現場保衛組:組長xx,組員xx
后勤保障組:組長xx,組員xx
善后處置組:組長xxx,組員xxx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的主要職能是: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確保應急處置任務完成。
1、制定本單位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定期和不定期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演練演習,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意識。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食品安全防治措施。
3、廣泛深入地開展食品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食品安全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
4、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匯報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情況,及時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食品用具;保護好現場及食品留樣、進貨單,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全力配合事故調查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切實落實相關部門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
5、積極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及時開展與學生及家長的溝通工作,穩定學生情緒,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導致慌亂。
(二)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完善各項措施的落實;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中統一指揮、果斷決策、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把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2、應急工作小組
(1)通訊聯絡組
職責:負責事故情況報告及各方面的聯絡溝通,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負責向上級部門請示和報告工作。
教育行政部門聯系電話:
市場監管部門聯系電話:
衛生健康部門聯系電話:
(2)醫療救護組
職責:及時進行必要的緊急搶救處理,情況嚴重時撥打120請求救助,并配合醫務人員進行救治,護送重癥人員去醫院診治,通知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趕赴醫院協助救治。
(3)現場保衛組
職責:實施現場保護,設置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勸退圍觀人員;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物品、食品購進的票據、庫存的'食品原料等。
(4)后勤保障組
職責:保障搶救機動車輛、醫療、消毒、照明器材、搶救工具等搶救物資、用品到位,保障搶救必需品及時供應。
(5)善后處置組
職責:負責師生及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做好安撫慰問工作;妥善處理各種善后事宜,配合相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迅速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聯系保險公司,對傷亡學生進行理賠。
三、應急處理程序
(1)一旦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必須準確全面,要包括具體時間、地點、人數等簡要情況。由應急領導小組確定啟動應急預案。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現場指揮,協調控制,對有關人員進行搶救;并向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和衛生健康部門報告。
(3)醫療救護組迅速撥打120請求救助,協助120醫務人員將有關人員送至醫院治療,并通知有關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趕赴醫院協助救治。
(4)現場保衛組立即趕赴現場維持秩序,控制可疑人員;調查情況,分析是否有人為投毒的可能,必要時報請公安部門介入并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戒嚴。
(5)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和供餐,封存現場及可疑食品、原料、工具、設備、容器、餐具等,追查食品及原料的來源。
(6)學校要及時與有關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并做好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做好宣傳教育,澄清事實,密切關注網絡輿情,引導輿論以正視聽,防止師生的驚恐和社會上的謠言等,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安全穩定。
四、后期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有關人員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和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市場監管部門。
五、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本單位制定并公布實施,將定期根據食品安全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學校在防控應急工作中的具體技術問題按照國家及省市相關部門的最新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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