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應急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團公司全部出租車輛使用液化石油氣(LPG)為燃料,液化石油氣屬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極易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車輛在日常使用、安裝、維護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車輛燃氣系統設備損壞造成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高熱,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使財產損失,人員傷亡。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同綜合應急預案“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源監控和管理
3.1 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1)制定燃氣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崗位培訓和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從事燃氣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認真執行燃氣車輛交接班和回場檢檢查制度,每次回場檢查使用LPG檢漏儀對燃氣車輛的燃氣系統和燃氣應急箱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和異常現象立即停止營運,送修理廠檢修,合格后方可營運;
(3)維修車間嚴禁使用明火,檢修人員上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加強停車場巡回檢查,在檢查中采取一看、二聞、三測,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5)集團公司屬下各單位每季不少于一次組織員工進行燃氣車輛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3.2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氣車輛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對車輛燃氣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制定并嚴格執行燃氣維修車間動火等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對動火現場的要求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車間內沒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動火條件,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作業中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嚴禁野蠻作業、野蠻施工。如氣瓶在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氣瓶不得置于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
(4)車載滅火器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完好有效。
(5)重視人員崗前培訓,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6)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信息報告程序
應急處理程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同綜合應急預案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屬下單位根據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范圍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各級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處置。
原則上集團公司負責Ⅰ級、Ⅱ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各事業部及所屬單位負責Ⅲ級、Ⅳ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集團公司協助處理Ⅲ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
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該級別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單位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5.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3.1 燃氣車輛在保修過程中發生泄漏、起火的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燃氣系統泄漏時,維修人員必須帶防凍手套,不可徒手觸摸燃氣氣體泄漏部位,以免凍傷皮膚;
(2)當發生或懷疑燃氣泄漏時,切勿發動車輛,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車輛儲氣罐組合閥手動閥開關(以下簡稱:氣瓶手動閥開關),移離或壓制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火星、電焊弧);
(3)維修人員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使用防爆專用工具堅固漏氣點連接件后,使用專用檢測設備檢測泄漏部位,確定排除泄漏后,方可恢復燃氣系統運作;
(4)在泄漏嚴重的情況下(區域報警或經測試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下限的20%時)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設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必要時撥打電話報警求助;
(5)當車輛起火時,維修人員要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6)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待火源熄滅后,立刻上報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和信息技術部。如火勢過大,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搶險隊。
5.3.2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氣體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生氣體泄漏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5)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若泄漏處在組合閥上,且泄漏處已結冰,把手動閥覆蓋,此時駕駛員拿出濕毛巾,蓋在泄漏處,并不斷淋水,把冰溶解后,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6)控制漏氣后,立刻撥打電話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
(7)如若泄漏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并做好現場警戒安全保護工作。
5.3.3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著火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著火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5)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6)使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干粉,待火源熄滅后,立刻通知搶險中心,把車拖回修理廠。如火勢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
5.3.4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氣體泄漏時,司機立刻關閉總電源,打開車門將車上乘客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2)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3)在車輛20米范圍外放置警告標志;
(4)司機必須馬上向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和所屬營運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
(5)司機手持滅火器在車輛附近監護戒備,保護現場直至交警、搶險隊到場處理。
5.3.5 車場停放燃氣車輛泄漏、起火應急處理
(1)燃氣車輛泄漏應急處理
a)護衛員發現停放車輛有液化氣泄漏時,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樓層總電源,關閉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移動電話,不可發動車輛),在車場入口處設置安全警戒線,及時通知白云集團 24小時應急拯救處理中心(電話:87786520);
b)通知所屬駐場單位值班人員迅速取車門匙打開車尾箱,戴上防凍手套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c)泄漏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不可發動車輛,并設置警戒線,必要時撥打119電話報警求助;
d)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要迅速從消防栓箱內拿出水帶,打開水掣不斷淋水稀釋可燃混合氣體。
(2)燃氣車輛起火應急處理
a)如車輛著火時,要迅速撥打“119”緊急救火電話,并向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電話:8x60)報告情況;
b)及時通知駐場各單位,迅速撤離無關人員到安全位置;
c)組織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盡快控制險情蔓延,努力將火源熄滅,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
(3)注意問題
a)搶險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關閉通訊設備和一切火種;
b)做好個體防護措施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防止中毒和凍傷;
c)對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突然發生閃燃、閃爆,避免造成二次人身傷亡;
d)液化氣儲瓶已發生變形時,必須馬上組織所有搶險人員撤離進退。
5.4人員疏散警戒
(1)疏散警戒組成員接到事故警報后,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散警戒,距事故點100米為警戒區設置警戒區域,在關鍵路口和路段設置警戒繩,防止無關人員靠近事故現場。
(2)負責疏散的工作隊員的任務是動員、協助危險區域內的非搶險職工和外來人員疏散,告知緊急集合點位置和疏散路線方向,讓有能力行走的人員自行向安全地點疏散,并協助老、弱員工撤離至安全地點,疏散過程中盡量做到不漏人。
(3)引導現場區域的人員疏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防止發生爭先恐后,互相擁擠,阻塞通道,導致自相踐踏,造成不應有的慘劇發生。
(4)疏散警戒組隊員在組織疏散過程中發現有危重病人(含中毒者),則立即用擔架將其轉移至安全區域,交由安全防護救護組采取適當救護措施,并由安全防護救護組迅速送至醫院救護或聯系救護車到現場救護,轉送途中及時聯系接收醫院做好準備。
(5)迅速派人到附近路口引導救援車輛有序進入搶險現場。
5.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
一旦發生人員受傷時,安全防護救護組的成員按分工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救、救護。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理或現場包扎處理后,立即求助120急救中心或快速送往最近的醫院。
現場的救護處理措施、方法:
(1)使受傷者盡快脫離事故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按不同受傷情況進行處理。
(2)創傷人員。對于危重創傷,首要搶救生命;創口出血,用繃帶或止血帶壓迫包扎止血;如果動脈出血,必須把血管壓住(壓迫止血點),即壓住比傷口距離心臟更近部位的動脈(止血點),并送醫院注射破傷風預防針,作進一步醫療處理。
(3)如果手指或腳趾全部被切斷,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斷離的手指、腳趾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骨折者首先搶救生命,而后用妥善的方法將肢體固定,若備有特制的夾板最為妥善,否則就地取材,如樹枝,木棍等作為夾板之用,也可將受傷的上肢綁在胸部,將受傷的下肢連同健肢一并綁起來。傷者經妥善固定后迅速運往醫院。
(5)呼吸心跳停止須現場進行心肺復蘇。
(6)待救護車到場,協助護送傷院到醫院。
6信息發布
同綜合應急預案“信息發布”。
7應急結束
(1)應急救援結束后,應派專人全面徹底檢查火災爆炸現場,確認危險已經徹底消除,防止其他危險隱患存在或次生災害的發生。
(2)要設置警戒區,派專人值守,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做好現場保護。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2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2.3.2.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3.2.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2.3.2.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2.3.2.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匯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范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并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后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并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0353-5680777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采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0353-5680777)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并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盡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系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系。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后,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后,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并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后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脫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后,應立即上報安全部,并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并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系。
6.善后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后,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并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并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布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于停車場;
3)鐵鏟2把,位于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編制原則
1.4.1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幫助。
2.2.2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應急事故通報
3.1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系。
3.3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外人員傷亡。
3.3.4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救援響應
4.1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后,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現場救援
5.1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
5.5事故救援完畢后,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善后處理
6.1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6.4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罰則
7.1對于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8.1.1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應急預案制定后,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后,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范圍: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后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并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并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后,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盡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并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后,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了解人員傷害情況,并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并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采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扎,但應每半小時松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后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4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車輛原因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
1.2人為原因
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或者將一次性打火機都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打火機不可放儀表臺上。
1.3季節性原因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干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的事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應急處置遵循安全為主,預防第一,防治結合的原則。
3、組織結構與職責
3.1組織結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小組,四個小組分別為:現場搶救組、交通運輸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
3.2職責
(1)現場搶救組:負責現場的傷員搶救、人員的疏散、現場保護、現場記錄和攝像、協助公安交警的處理。
(2)交通運輸組:負責落實應急搶險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3)物資供應組:負責應急搶險物資、財源和工、器具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尸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負責聯系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
4、預警與預防
5、進行報告
需報告的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在場人員、事故現場簡要情況<嚴重程度等>。
當值守人員接到事故報告時,應根據事故分級對事故級別進行判斷,對于三級以下事故的`,由值守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向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匯報,由救援小組組長迅速展開處理;對于二級事故的,由值守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向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匯報,由救援小組組長迅速展開處理;對于一級生產事故的,由值守小組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匯報。由指揮總指揮部署救援工作。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按照重、特大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主要分為四個級別。
6.2響應程序
(1)三級與以下的事故響應:
發生車輛自燃事故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法》的要求進行自救與相關處理,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4小時值守熱線。
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按以下先后次序立刻通知相應的專項救援小組組長、后勤支援小組組長、值守小組組長。救援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將保護現場或將傷員送院等。如經駕駛員處理,白燃情況已得到控制的,救援小組組長仍需派員到現場進行協助。救援小組在控制現場的情況下,應盡快向指揮部總指揮匯報事故情況。經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結束事故響應。
(2)二級事故響應:
發生車輛白燃事故時,駕駛員如情況允許的,駕駛員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與公司值守中心報告。應根據日常培訓,按事故現場情況與自身情況,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按照《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案》開展險情排除與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4小時值守熱線。
火警:119
公司24小時應急值守為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按以下先后次序立刻通知相應的專項救援小組組長、后勤支援小組組長、值守小組組長、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將保護現場或將傷員送院等。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
指揮部總指揮如在接到值守中心的事故報告后,認為需要對救援現場進行額外部署的,可致電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作具體安排。一般情況下,事故救援小組在控制現場的情況下,應盡快向指揮部組長匯報事故情況。如在救援過程中出現超出專項應急預案與現場處置方案所列的特殊情況、難以定奪處理辦法的,應立刻致電指揮部總指揮進行請示。
在事故得至控制后,由車輛自燃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 3〕重大車輛自燃事故
響應:
發生車輛白燃事故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法》的要求進行自救與相關處理,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 4小時值守熱線。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立刻匯報指揮部總指揮與副總指揮。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與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與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
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與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指揮部總指揮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組長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
7、處置措施與步驟
駕駛員自救:駕駛員應指揮乘客離開車輛,到安全的地點躲避。
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
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現場維穩:指揮部成員協助做好現場的秩序維護工作,穩定駕駛員、乘客情緒,做好媒體的溝通引導工作。
具體現場處置措施見附件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行政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5
1、目的
廣東夏季氣溫較高,汽車自燃現象時有發生,為保障大廈停車場(庫)車輛和財產安全,一旦發生車輛自燃火警、火災時,能迅速果斷進行處理,確保車主生命、財產安全及大廈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2、各部門人員職責
2、1秩序部接報或發現車輛自燃時,立即展開滅火撲救和救援,并通知服務中心。
2、2工程部負責設施設備的保障以及事后檢查、修復。
2、3升輝公司配合秩序部做好其他車輛、物資及人員的疏散和搶救工作,事后完成現場的清理清潔工作。
2、4除必須堅守原工作崗位外的員工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聽候調遣并投入搶險救援工作。
2、5服務處負責現場指揮、協助、完成各項善后處理事宜。
3、處置程序
3、1任何員工發現車輛有焦味或冒煙時或接到車輛自燃報警時,應立即取就近滅火器迅速撲救。若火勢較小,可用手提式或推車式干粉滅火器滅火,如火較大有發展趨勢,則應用消防栓水淋降溫滅火,多淋發動機和油箱位置,防止爆炸,同時呼叫鄰近人員參與控制火勢,通知各部門緊急支援。監控中心自事發之時開始,將監控攝像頭拉近全程跟進處理過程錄像,保留相關證據。
3、2消防中心根據《火警、火災應急處理規程》立即組織滅火和對現場進行控制,秩序部經理立即趕赴現場指揮。緊急組織秩序員趕赴火災現場組織滅火,下達救護被困人員、疏散周邊車輛、物資、外圍警戒和交通管制指令,同時通知服務中心。如火情失去控制立即致電119火警,待消防人員到場后,配合其撲火。期間派員工到路口引導消防車,并保持各消防通道暢通。
3、3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部門趕赴現場。如火勢得不到控制,要疏散大廈內所有人員與車輛,并配合消防隊,統一指揮組織撲救滅火。消防監控中心時刻保持聯系,組織人員疏散與各崗位時刻保持警戒。
3、4就近取滅火器滅火時,要對車輛的油箱進行冷卻,對燃燒的部位進行滅火,避免爆炸。要在第一時間準確找到起火處,并且不要隨意打開車前蓋,因為空氣進入車內反而容易助燃,在將滅火器拿到手里后再打開。
3、5如滅火器無法撲滅,立即用消防水帶進行對準著火部位進行滅火,同時對自燃車輛油箱和周邊車輛進冷卻噴撒,防止油箱爆炸和火勢漫延。
3、6對起火車輛進行撲救的同時,要對周邊車輛進疏散,有序停放到安全地帶。撤出易燃易爆物品,搶救物資財物。
3、7火勢較大搶險時,一定要做好自我保護,防止二次意外受傷事件發生。
4、善后處理
4、1服務中心對現場進行拍照留檔備查,清點損失物資財物;秩序部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對現場進行調查分析,并提供相關資料。
4、2工程部搶修損壞的`設施,恢復設備設施正常工作:保潔部負責清理現場。
4、3服務中心對車輛自燃撲救中表現突出的部門及人員,申報公司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的部門及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4、4總結事件詳細過程及經驗教訓,上報公司。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6
為規范和加強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安全通道檢查監督員:
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員:
1、滅火行動小組組長:
組員:
2、疏散小組組長:
組員:中層干部、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3、通訊聯絡組組長:
組員:
4、救護安全組組長:
組員:
二、主要職責:
①滅火行動小組: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盡快到
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②疏散引導組: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③通訊聯絡組: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市教育局辦公室。
④救護安全組: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進學校要求,通過廣播、閉路電視、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并建立消防宣傳墻,設置消防宣傳長廊,把各項消防制度、防火公約、會議制度、管理網絡圖上墻。
2、加強學校消防硬件建設
建立志愿消防站,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并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學校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設立總務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辦公室。
3、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標志
在校園內設置學校示意圖,標明消防設施,水源和消防宣傳標志。
4、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四、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或學生向校長或副校長或學校行政報告,學校領導立即通知廣播室,由廣播室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校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報鎮教管中心和區教委。
③打開校門(門衛)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學生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并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學生,后撤離同層次學生(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撤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于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在課間,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級現場指揮撤離,其他教師按要求到樓道指揮。如火災發生在上課時,由任課教師現場指揮撤離,空堂課的教師按要求到樓道指揮。
五、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學生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后撤離現場。
2、學生不得參與救火。學生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學生情緒。無論校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學校操場、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后,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學生人數,并向總指揮匯報學生情況。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學生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學生未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系,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7
為保證單位車輛在道路交通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單位職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公共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應急響應預案.
第一條、駕駛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第二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第三條、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人員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撥打“122”交通事故緊急搶救電話,保護現場;并向車輛管理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四條、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第五條、事故處理人員到來后,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如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條、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駕駛員迅速報警,及時報告所在單位領導,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第七條、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
第八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將成立事故處理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現場,配合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條,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8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車輛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3)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9
為維護廣大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我單位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減少交通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職責追究的規定》等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帶給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忙實現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組織領導
成立集團公司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總經理任組長,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工會主席、公安處處長任副組長,公安處、安質部、工程部、工會生產保護部的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我單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公安處,并安排有關人員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級項目部分別成立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明確人員和職責。
三、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報告集團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緊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并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由組長或副組長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二)迅速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據事故現場狀況,商請衛生、保險、交通、消防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閉、保護現場,必要時能夠申請當地交通主管部門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
(四)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集中,尸體轉移應注意停放條件。
(五)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六)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勘查。
四、現場救護
1.現場救護領導小組及分工
組長:1名
副組長:1-2名
組員:相關部門及現場施工負責人
人員分工:組長負責事故總協調和現場的救助指揮
副組長負責現場救治及送往醫院途中的防護
財務科負責醫院費用的押金的支付。
辦公室負責聯系醫療機構。
其他人員負責具體工作。
2.現場急救隊
各單位、各級項目部成立現場急救隊,隊長由單位主管領導、項目經理主任擔任,主要成員應包括工班長、醫生、面包車司機。人員數量3~5名。
3.現場急救藥品及醫療器械
現場衛生員務必配備擔架、簡單止血包扎物、氧氣袋等醫療器具,施工現場應配備車輛,值班室和隧道內施工現場應配備電話(橋梁等其它施工現場也應配備必要的通訊設施)。
4.各單位單位急救醫院考察
各單位、項目部對就近較好得醫院進行考察,并記錄醫院的急救聯系電話。
5.人員急救實施程序及事項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組織現場其他人員臨時救護,并進行聯系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洞口,同時用有線電話通知單位或項目部的值班人員,再由值班人員及時上報人員搶救領導小組,啟動人員傷害預案程序。
(2搶救領導小組人員組織進行搶救,衛生員及時帶上擔架和醫療器械趕到事故現場急救。
(3)辦公室人員在接到通知應及時到醫院或電話聯系急救手續,并派出車輛到事故現場迎接,如受傷人員狀況嚴重應聯系醫院急救120救護車。
(4)財務人員及時到醫院辦理住院手續。
五、組織指揮現場勘查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務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現場狀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的`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決定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如下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勘查工作:
(一)現場保護、交通指揮疏導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人員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負責保護現場不受破壞,指揮車輛有序停放等待或繞道通行。
(二)傷、亡人員搶救組:由集團公司門診所醫護人員或各單位衛生醫護人員,負責急救并把傷員盡快送往就近醫院搶救,尸體妥善保存停放。
(三)現場勘查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對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進行拍照、測量、提取、勘驗、制圖和記錄等工作。
(四)調查訪問組:由集團公司公安處或各單位公安干警協助當地交警,負責走訪事故知情人和見證人,收集證人證言,監護當事人。
(五)后勤接待組:由總經理辦公室或各單位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根據實際需要,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負責交通調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親屬等后勤工作。
現場勘查工作結束,經核實無誤和指揮員同意,應抓緊清理、撤除現場保護措施,恢復交通。
六、組織臨場討論
現場勘查工作基本結束后,指揮員應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臨場會議,根據實地勘查和現場調查所得材料,對事故案情作出分析決定。根據臨場討論會的結果,指導有關部門開展下一步工作,如認為勘查不詳盡,應及時進行補充勘查。
七、書面報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狀況下,盡快擬出事故狀況的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機關報告。包括對現場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評價。
八、指導交通事故職責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協助當地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按法定程序,組織公開聽證,公開、公平、公正地對事故職責作出認定,依法處理交通事故職責者,用心、穩妥地對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后果進行善后調解。
九、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公安處組織實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0
隨著時代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運輸業正在蓬勃興起,汽車己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通運輸工具,車輛的普遍運用也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所以,對車輛進行起火防護也就存在著必要性。
那么,如何對車輛進行起火防范呢?
第一,做好車輛的日常檢查。
定期檢查電器、開關、燈座、制動燈開關等的插接頭(或連接頭)是否有松動或脫落等情況。特別要注意檢查點火開關、蓄電池等大電流的電器件接線柱、導線的連接、絕緣等是否可靠。平時駕駛人員對車輛進行保養作業時,貪圖方便,僅洗洗外觀或查看輪胎、水箱之類,很少對蓄電池接線、接點進行維修保護,平時很少察看接點是否松動,接線絕緣是否破損老化。一旦接點松動或接線絕緣破損老化,行駛中由于汽車顛簸很容易造成接線與接線、接線與車體發生短路打火,或接點跳動發生短路打火,也有可能引起火災;經常檢查運動零件、車架、油箱、化油器、坐墊等油漆件、漏油件、易燃物周圍的導線、插接頭、開關件、線夾等處是否有“破皮”;經常檢查發動機及底盤是否有漏油現象。
第二,防止發動機回火。
發現回火要檢查油路和電路,油路可能是混合氣過稀、點火時間過晚等造成,也有可能是氣缸墊擊穿、進氣歧管墊漏氣造成,一旦發現此類情況需即使進行調整。
第三,防止電線短路。
一旦發現電流表指示很大的放電電流、電器工作突然中斷(例如大燈、空調電機等大負荷用電設備)、聞到膠皮臭味或見到機罩蓋邊隙處和儀表臺附近冒煙,應迅速靠邊停車熄火,斷開全車總電源開關,查原因排除故障。
第四,不違章操作。
線路不能亂接,以免造成局部線路負荷過大,令線路發熱。違章操作使蓄電池產生電弧引發火災。汽車蓄電池電流容量很大,一般都在180安培/小時。對車輛的小毛病要及時維修,不能違章操作。如果行車過程中一旦出現故障,應盡量靠邊停車,如果自己不能解決,等待專業救援,切忌自己動手亂操作。
第五,不違章存放危險物品。
日常生活中的打火機、香水、摩絲等也是構成車輛火災的危險品。如果將這些物品放在車內容易被太陽光線聚焦的地方,也具有一定的火災危險性。普通車輛應盡量不載放汽油、柴油等危險油品。
第六,保持發動機艙整潔,不要積有太多的污垢。
發動機氣缸等上油垢、油圬,能加速高火線圈導線或火花塞漏電。并且在高溫情況下,油垢、油圬很容易揮發汽油,遇有搭鐵等引發的電火花等,會引發火災。
防范是必要的,但是一旦車輛起火,我們又應該有什么樣的應急措施呢?
第一,車上要常備輕便的'滅火器。
備用輕便的滅火器存在著一個問題,在起火現場當事人如果過于緊張的話,甚至手足無措,就會造成車輛進一步的損毀。
第二,車上配備車用自動滅火裝置。
為了克服車輛起火這一不容忽視的火災隱患,科研人員精心開發出專用于撲滅各類車輛火災的超細干粉自動滅火裝置系列。與傳統的車輛上配備的滅火器相比,該裝置存在著顯著的優勢。
1、從防火到滅火完全自動完成,安全高效,無需人員親自操作,就從速度上減少了對車輛的損失。
2、安裝使用方便,只需將其安裝在發動機艙內,只要機艙內出現明火,滅火裝置內導線即觸發啟動,噴射出大量超細干粉將火撲滅。
—0、4C系列是超導無聲啟動,當遇到明火時,其超導感應線將信號傳遞給裝置,裝置迅速做出反應,釋放出大量高效滅火劑,將火災徹底撲滅,真正做到高效滅火“默默無聞”。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1
1、適用范圍
凡發生的由于人為過失或自然災害造成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傷死亡事故、火災事故的,適用于本預案。
(1)一次死亡3 人以上,或傷亡10 人及以上,或直接損失50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 人以上或重傷2 人以上的工傷事故;
(3)一次直接損失30 萬元以上,或重傷(死亡)3 人以上的火災事故;
(4)其它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后果的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
2、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 、119 、120 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領導小組匯報。道路交通事故按《車輛事故統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上報相關部門。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A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B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C 、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D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E 、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3)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3、現場處置制度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員現場處置方法:
A、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B、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C、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D、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搬動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阻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E、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2)車輛安全管理部門(車輛安全管理員)在接到發生重特大事故報告后,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并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3)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4、事故處理制度
(1)重特大事故發生后,公司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2)重特大車輛安全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公司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3)重特大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系、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注。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后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編制目的
為了保證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工程施工安全可靠進行,預防施工期間發生車輛傷人和緊急情況,我項目部對其作出應急響應,并實施有效應急控制,以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特制定本應急措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成立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車輛傷害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總指揮:羅文濤項目經理18191221919指揮:張增龍項目副經理18091250191組長:蔣華斌馮衛星
組員:安全、協調部全體成員,工程科、現場管理人員通訊聯絡組:何科(調度)
中國中鐵二局陜西神佳米高速公路工程第四項目部施工現場及辦公區域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第三方救援電話:120: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急與響應的組織領導工作,并提供應急工作所急需的資源,全力妥善組織救護工作,盡可能把事故造成的傷害減少到最低限度。負責做好事故的調查和上報工作。
組長職責:負責在發生緊急情況時,整個現場的指揮、信息的提
供、內外部的交流與協作、救援人員的調度與安排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工作。同時,定期組織有關對該方案的評價與修訂。
副組長職責:負責協助組長的工作,做好與事故救援部門,醫療急救部門的聯絡和聯系,并安排事故救援所需的車輛,組織應急成員積極進行救援活動。在組長不在時,代替其工作。負責組織有關人員的培訓和對該方案的評價、修訂。
成員職責:在接到緊急救援的命令后,積極開展救援活動,同時及時將現場的信息反饋到應急預案組織組長,做好救援現場的重要設備、傷員的臨時搶救與保護、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其它人員的疏散和救援工作,并協助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工作。有參與培訓和評價、修訂該方案的義務。
項目部其它人員在接到命令后,有積極參與救援的義務。同時,有參與培訓、對方案的修訂、評價等建議權。
公司質安部有協助向保險公司報警的義務。
三、預防與預警
1、危險點監控:
(1)、制定并落實項目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有關規定。
(2)、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安全法規,嚴格遵守《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3)、定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出車前對車況進行檢查,保持車況良好,做到病車不出場。
(4)、如出車途中發生險情,不能冒險行車,遵守當地交管部門和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向救援組報告情況。
(5)、駕駛員要加強溝通與聯系,互相通告路況或遇見的險情。
(6)、綜合辦根據具體情況派車,盡量不派、少派,不得派對路況不熟的駕駛員或其它人員出車。
(7)、綜合辦負責對車輛各配備一個有效的消防器具。
(8)、綜合辦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專業考試,并定期對車況進行檢查。
(9)、救援組人員必須保持通信24小時暢通。
2、預警行動
一旦車輛傷害事故發生后,按下列措施進行:
(1)、事故車輛必須立即停車,駕駛員或事故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交管人員未到場前和未得到其允許前不得挪動車輛。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時應有旁證人。同時向項目部救援組報告。報告程序:首先報告副組長,如副組長不在或聯系不上,報告組長,如此類推。報告內容: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等。
(2)、現場人員同時要在救援組未到前采取合適方法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先救人,后救財物(設備);先救重傷者,后救輕傷;先救重要財物,后救其它;有火警時,先救人后滅火。
(3)、救援組人員接到險情信號后,應迅速報告當地交通事故報警中心(122)和醫療急救中心(120)。如有火警,要向消防部門報
警(119)。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同時,組織安排救援所需的車輛、人員趕赴現場協助救援。
(4)、如當地醫療急救人員未到時,項目部救援組應積極進行自救,自救原則同第2條。同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
(5)、現場人員或救援組人員應積極配合交管部門做好現場勘察和人員、交通疏散。如有設備救援,采取的措施應符合有關規定。如起吊設備時應遵守《起重作業安全規程》,滅火時應遵守《消防法》。
(6)、公司安質部根據車輛保險證所提供的保險報警號碼(中國人保報警電話95518)向保險公司報警。
3、信息報告與處置
現場施工進度及質量應在相應的時間段進行班前、班后活動,項目部各部門管理人員應定時給施工人員進行交底,每日施工負責人要按時把現場施工情況反饋給項目部,如有違規者不及時報告,項目部有權給施工人員進行嚴厲懲罰。
四、應急響應
1、報警與相應級別確定如一旦發生意外,有可能造成設備及人身傷害。輕者,造成人員擦傷、碰傷、骨折等輕傷,車輛撞(碰)損等一般性或記錄性交通事故;重者,造成人員重傷、車輛報廢等重大交通事故。報警時,應報清事故具體部位、車輛牌號、傷員姓名及傷情、車況情況及事發時間、報警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
2、應急啟動:
如在現場發現有人受到車輛傷害時啟動本防車輛傷害應急預案。
3、救援行動:
(1)、人工呼吸
現場傷員可能出現心跳和呼吸突然停止,則對于現場救助人員應立即采用人工呼吸來進行救助。在進行人工呼吸之前,首先要將傷者仰面躺平,用食指用力將下頜角托起,使傷者暢通氣道,然后解開傷者的衣領扣、松開上身的緊身衣,解開褲帶,然后就進行人工呼吸。
(2)、止血方法
對于面部出血,應用手指壓住下頜角(下巴頜)前一橫指處的血管;頸部出血,應用四個手指并攏,在頸部凹陷處可以觸及頸動脈的搏動,手指放在搏動處,拇指放在傷員頸后部,前后手指共同用力進行止血;上下肢出血,對于上肢,一只手抬高患肢,另一只手四個手指將肱動脈壓向肱骨上,對于下肢,用雙手拇指向后用力壓迫大腿出血止血點部位(腹股溝的中點稍下方股動脈處);肩、腋部出血,用拇指壓迫同側鎖骨上窩,將鎖骨下動脈壓向第一肋骨。
(3)、骨折處理
現場急救的目的是防止傷情惡化,為此,千萬不要讓已經骨折的肢體活動,不能隨便移動骨折端,以防銳利的骨折端刺破皮膚、周圍組織、神經、大血管等。首先應將受傷的肢體進行包扎和固定,對于開放性骨折的傷口,最重要的是防止傷口污染,為此,現場搶救者不要在傷口上涂任何藥物,不要沖洗或觸及傷口,更不能將外露骨端推
回皮內。搶救者應保持鎮靜,正確地進行急救操作,應取得傷員的配合,現場嚴禁將骨折處盲目復位。待全身情況穩定后再考慮固定、搬運。骨折固定材料常采用木制、塑料和金屬夾板,如果現場沒有現成的夾板,則可就地取材,采用木板、竹竿、手杖、傘柄、木棒、樹枝等物代替。固定時,應注意要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選擇夾板長度應與肢體長度相對稱。夾板不要直接接觸皮膚,應采用毛巾、布片墊在夾板上,以免神經受壓損傷。
(4)、轉送治療
原則上就近急救,但危重患者,當地無條件救治,需及時轉送至條件好的醫院。轉送需要注意的方面:
1)、保證輸液,減少休克發生的可能性。
2)、保持呼吸道通暢。
3)、伴有吸入性損傷者,需抬高頭部。
4)、注意創面簡單包扎。
5)、注意復合傷的初步處理。
6)、注意患者保暖。
7)。運輸途中要盡量減少顛簸,減少休克發生可能性。
4、應急恢復
救援之后應針對已發生以及其它含有安全隱患的危險點再次進行分析,做到有效的控制此類及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恢復事故發生之前的應急措施。
5、應急結束
救援行動完畢之后應對現場傷員進行扶持,并及時收回應急工具,關閉應急預案,應急結束。
6、后期處置:
(1)、應急任務結束以后,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各項設施損失的情況的'統計、匯總及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和匯報,不斷改進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
(2)、為提高防車輛傷害應急工作的效率和積極性,按照有關規定,對在觸電應急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保障不力,給國家和企業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懲處。
五、應急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項目部應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想結合、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明確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各自職責,確保緊急情況下的協同運作。
2、應急物資保障
圍繞“明確一個機制,建立一個數據庫”的目標,建立科學規劃、統一建設、平時分開管理、用時統一調度的應急物資儲備保障系統。總公司各二級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的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我施工安全事故應急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備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加壓泵、消防斧、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器材:架管、扣件、木枋、架板、草袋、砂石、水泥、安全帽、安全帶、防雨帳篷、應急燈、小型柴油發電機、柴油、對講機、電焊機、水泵、卷揚機、電動葫蘆、手動葫蘆、救生衣、滅火器、滅火機、消防水帶、消防水池。
(4)、設備:挖掘機、小型挖掘機、推土機、自卸汽車、平板貨車、液壓汽車吊、面包車、發電車、機動翻斗車、救生船、救護車、消防車等。
3、經費保障
應急經費用于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通過各單位的年度預算予以落實,要求建立專項應急科目,做到專款專用,如應急基金等,以保障應急管理運行和應急反應中的各項活動開支。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六、培訓與演練
應急預案制定的同時,還要加大對施工員工的培訓,要經常提醒他們對于遇到突發險情時應急救助和自救的方法,從思想上和行動上提高他們的安全施工、救助和自救的意識。按照施工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適時組織不同形式的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處置施工安全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4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對公司、個人的危害,且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迅速的'組織應急隊員搶救受傷人員及車輛、特制定本預案。
二、潛在的交通事故誘發因素
1、酒后駕車;
2、疲勞駕駛;
3、超速行駛;
4、未按交通規則行駛;
5、途中玩耍;
6、無證駕駛。
三、廠區內外機動車輛停放、行駛安全規程
1、車輛進入廠區后限速每小時5公里,并且按指定路線行駛。
2、嚴禁漏油、漏水、帶病車輛進入廠區。
3、嚴禁帶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的車輛進入廠區。
4、車輛進入停車場時,嚴格按規定車位停車、按車長、噸位整齊有序的停放,與其它車輛保持左右xx米的距離,避免在開離停車場時與左右的車輛發生擦碰。
5、司機駕駛室內休息時,嚴禁將腳部,胳膊或頭部伸出兩側車窗外,避免發生危險。
6、駕駛員在離開駕駛室時要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鎖好,避免失竊。
7、車輛在停車場等待裝車時,嚴禁在車廂下方乘涼休息。
8、車輛在裝車倒車時,要有副駕駛員在車廂尾部進行現場倒車指揮。
9、駕駛員將車輛倒入裝車導向后,將手剎拉好,并把導向道左側的卡輪架放置于左邊后車輪下,防止溜車。
10、車輛裝好后,由司機緩慢將車輛開出導向口,檢查車廂內已無人員后,方可關閉車廂門。
四、目前控制情況
1、員工上下班騎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并保持在每小時60公里內的行駛速度,有關市區或特殊地點,按照規定執行,員工進入廠區嚴格按照人行橫道及規定路線往返行走,對上述情況公司組織進行檢查。
2、加強對各部門人員的檢查力度,對違章者進行處罰。
3、加強交通知識的、培訓增強交通意識。
五、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后,組織應急人員及時到達出事現場。根據當時情況和條件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保護現場,疏散交通,方便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
3、撥打交通肇事電話122。
4、通知受傷人員家屬,部門負責人。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5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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