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責任書范文(精選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責任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通過簽訂責任書,我們可以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職責。你所接觸過的責任書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責任書范文(精選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安全責任書1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讓學生掌握交通法規常識,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形成社會、學校、家庭教育一體化網絡管理,徹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家長、學生簽訂本交通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學校
1、充分利用講座、廣播、宣傳欄、板報、班隊會等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防范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放學時段,派保衛干部和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核準騎自行車學生人數,每天由保衛干部和值班老師進行督促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教育糾正。
4、對有不良交通行為的學生及時引導教育。
5、經常與家長聯系,及時了解學生校外活動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家長
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文明出行,時時警示子女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1、不向未滿12周歲的子女提供自行車,不向滿12周歲的子女提供摩托車、電動車等成人交通工具。
2、經常檢查子女自行車安全狀況,如車閘、鈴、鎖要齊全有效。
3、不自已或與他人合包農用車、“三無”車輛接送子女上下學。
4、教育子女文明走路。做到靠右行走,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闖紅燈。
5、教育子女文明騎車。騎車上路,靠右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不騎車帶人,不并騎、不攀扶,轉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6、教育子女文明乘車。做到排隊候車,有序上車,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外拋撒任何物品。
7、教育子女注意戶外活動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游戲,保證子女不經允許不私自外出游玩。
三、學生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按交通指示燈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邊走路邊看書。
5、不扒車追車,不強行攔車,不拋物擊車。
6、不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未滿12周歲不騎自行車,滿12周歲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在校內騎車、不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8、認真學習《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守則》,加強安全意識。
家長是子女的監護人,對子女的校外安全負有完全責任,希望家長同志務必加強對子女教育和監督,全力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交通安全責任書2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為保護中小學生的人生安全,為創造文明交通安全學校,為讓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每月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核準學生騎車人數,每天由值班老師進行督促和檢查,對發現有問題應及時教育糾正。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2、文明走路,做到靠右邊行走,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闖紅燈,不破壞交通安全法規。
3、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文明乘車,做到排隊候車,有序上車,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隊拋撒物品。
5、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要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其行為要對自己、對學校、對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學生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安全責任書3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維護交通秩序,切實提高機動車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決定從4月15日至7月15日在全局范圍開展以“遵守交規、安全行車”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為保證本次活動扎實有效實施到位,文秘部落進一步推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確保行車安全無事故,特制訂本責任書,責任要求如下:
一、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并即成立以分管安全領導牽頭、政工、工會、辦公室、機材、安全等職能科室組成的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切實按照《龍巖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月”活動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廣泛做好宣傳發動,采取分階段組織開展好專項活動,確保“兩個100%”落實到位。
二、車輛使用規定。
(一)機關行政用車主要保證局領導、局機關科室以上負責人、基層單位領導公務用車的需要,以及機關正常工作和生活應急用車。生產車輛是為公路養護生產服務的專用車輛,班站養護車嚴禁跨班站行駛或改變用途,所有生產車輛嚴禁非生產使用。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派車:
1、集體到某地開會、參觀或聽報告;
2、因公務三人以上同行者;
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遠離城區,乘客車將誤時誤事者;
4、提現金或攜帶機密文件途中影響安全者,提貨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
5、職工或直系親屬因急并重病或夜間急診需送醫院治療者;
6、遇突發性事件需趕赴現場者;
7、生產車輛的調派使用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基層單位需組織到外地進行工作或參觀學習,必須先征得市局領導同意后方可派車外出,階段性學習原則上不準帶車停放在異地。
(三)私事用車,在不影響公務用車的前提下,必須經領導審批后由辦公室給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費(可根據不同車型酌情作價并按雙向計費)。城區4公里范圍內,按每趟10元收費,每趟超過兩小時的,按半天計價,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費。在編職工婚嫁用車可不收費,若職工直系親屬婚、喪等需用車,按城區內100元/天收費,郊外或鄉下原則上不派車。
三、加強車輛管理。
(一)實行“派車申請單”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車輛,均需填寫“派車申請單”。本縣(市、區)內直接由辦公室調派,凡跨縣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跨市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辦公室統一調派。如遇特殊、緊急情況用車,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可先用車后補辦手續。
(二)駕駛員實行專人專車保管制,遏制公車私用。不得擅自將車交給非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更不得交給無證人員駕駛。凡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批準。未經辦公室調派,擅自動用車輛,以私事用車計費的130%收費,若發生事故,肇事者應負一切責任,賠償費及維修費概由駕駛員和用車人員共同負擔。
(三)駕駛員要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調度,沒有接到調派任務一律不準出車,因車輛維修或其它特殊情況需動用車輛,必須經辦公室批準。未出車和外出返回時,車輛一律要求停放在本單位車庫過夜,做到車入庫、庫上鎖,并開啟車輛防盜報警器,以防車輛被盜。
(四)加強車輛維修保養,堅持做好例保工作,做到勤洗車、勤保養。駕駛員每月必須對車輛進行清潔、調整、潤滑、緊固,隨時保持車輛外觀整潔和安全部件技術狀況完好,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離崗必須經辦公室批準或辦理請假手續,并按派車單指定路線行駛和用車時限返回,改變線路或超時限必須事先征得辦公室同意,若隨意改變指定線路(特別是與工作無關的)發生事故,應由用車人或駕駛員承擔一切損失。
(六)隨車工具和附件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調動或更換車輛時,應辦好移交手續,丟失須照價賠償。
(七)車輛維修一律填報“維修申請單”,申報需維修項目,由辦公室會同機材科(股)鑒定后,到指定修車場維修。報銷時一律憑附“維修申請單”,凡超出“維修申請單”所列項目又未經辦公室認定的.維修費一概不予報銷。維修費超百元無特殊情況應在維修好三天內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四、認真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切實加強對駕駛人員的安全管理。各單位在6月底應對本單位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調查、摸底、分類造冊,并組織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含汽車、農用車、拖拉機、摩托車)集中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學習,學習教育面應達100%。同時各單位要組織與本單位所有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好“駕駛員安全行車承諾書”,簽訂面要達到100%。
五、市政府將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如有發現宣傳教育不到位和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承諾書”不到位的情況,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六、本責任書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至次年簽訂之日止有效。
交通安全責任書4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創建文明交通安全學校,讓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特與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文明交通參與者。
2.遵守交通規則,主動避讓來往車輛,不闖紅燈,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
3.文明乘車,做到排隊候車,有序上車,不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向車外拋撒任何物品。
4.提倡離家較近的學生步行回家;離家較遠學生確需乘車的,必須乘坐證件齊全符合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車輛。嚴禁使用故障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以及不符合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機動車接送學生。
5.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學地點(郭河、莊頭、王曲、峪則、孫溝、上李、宋王和北任村的學生走教學樓院內大門;西溝、陽邑、中寨、陜莊、西豐和崔凹村的學生走學校前大門)接送孩子。接送孩子時,所用交通工具應有序停放,不得影響道路交通的正常運行。
6.學生上下途中必須有家長親自監護。學生家長要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監督孩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經常對孩子進行上下學及節假日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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