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時間:2025-01-17 18:19:57 曉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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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通用12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通用12篇)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義及隱患分級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1 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 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建議,及時組織驗收,并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制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責任人員提出獎勵建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積極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隱患排查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周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后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范圍:公司物業范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筑,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并頒布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提供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責任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責任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可以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責任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責任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責任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議。

  8.2對評估確定為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單位蓋章后,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隱患概況;(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后,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通過后,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并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復審通過后,事故隱患銷案。復查未通過,繼續整改,直至復查通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復查通過后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符合完整性、規范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為主,電子版為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責任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浙江省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2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我司實際,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

  一、 組織領導和工作指責

  (一) 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保衛部,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定期組織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3.對一般事故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監督、檢查、通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及時分析總結工作情況;

  6.保證生產事故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二、安全生產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隱患分類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 隱患排查治理程序

  1. 檢查人檢查出安全生產隱患后,應立即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能現場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書上應有:隱患單位、檢查時間、隱患情況、整改期限、檢查人、被檢查人。

  2. 被檢查人接收“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進行整改,并將整改證明文件、資料,交由檢查人存檔備查。

  3. 檢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證明文件、資料后,應立即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方能簽字確認。

  4. 檢查人確認安全隱患已消除,應認真填寫《隱患整改記錄》,并附上《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證明文件、資料等,由所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保安部存檔備查。

  三、 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檢查、反饋

  檢查人員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被檢查人進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隱患整改進度,并及時反饋整改的信息,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3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4

  1、由煤礦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礦井防治水人員每月對礦井防治水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進行處理。

  2、經常深入井下檢查,并對地面防治水進行檢查,對出現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及時匯報籌建處領導,并采取防治措施。

  3、雨季之前,籌建處組織“三防”領導小組,對礦井防洪設施及可能出現的水害威脅進行認真檢查,并對檢查出的問題進行處理。

  4、雨季下暴雨時及下過雨之后,“三防”小組及礦井防治水人員要對地表防洪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觀測井下涌水量。以便及時修改礦井排水能力。

  5、井下每個工作面掘進之前,防治水人員要認真進行水文地質分析,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對有水害隱患的工作面,設計探放水鉆孔進行探放水。

  6、井下排水嚴格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定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觀測。

  7、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煤礦防治水規定》建立完善可靠的礦井排水系統。配備與礦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倉、水泵、排水管路、輸電線路等設施,確保礦井正常排水,并滿足正常和災害水量下排水需要。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必須有工作和備用水管。主水泵必須實現“雙回路”供電,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相匹配,并能夠確保全部水泵同時運轉。

  8、主要水倉必須有主水倉和副水倉,確保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及時清理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

  9、建立防治水害的`綜合措施

  防治水害的措施可歸納為“查、探、放、排、堵、截”六個字。

  查:查明礦區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加強水害預測,制定并實施防治水的規劃。

  探:“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接近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區域;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區時;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前進。

  放:將威脅性水源采用地面打鉆抽水、井下疏水、井下鉆孔疏水、立井泄放水等方法,全部或部分疏放掉。是消除水患的有效措施之一。

  排:為防治礦井水災,礦井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規定建立了水倉,設置排水系統。

  堵:是將水泥砂漿或化學漿堵水材料通過鉆孔注入到滲水的地層裂隙、斷層破碎帶,使其凝結硬化,將裂隙、裂縫充填,達到堵水目的,是防治水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截:利用水閘墻、水閘門和防水煤柱等物體,臨時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將掘進工作面區與水源隔離,使某一地點突水不致危及其他地區,是減輕水災危害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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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為了防治事故隱患, 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現結合我礦具體實際, 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如下:

  隱患排查整改會議的組織召開、整改、資料的形成要求:

  1、礦每周星期一的隱患排查會議由礦長主持,各分管副礦長、技術負責人、科室負責人、隊級管理人員參加。

  2、對所排查的隱患必須按照“六定原則”落實整改,即:定項目、定措施、定資金、定負責人、定完成時間、定復查人。

  3、礦每周一的隱患排查會議以會議紀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則”明確整改;基層隊及班組排查的'隱患“六定原則”和閉鎖循環整改要求做好記錄,并嚴格按要求予以落實整改。 “現場隱患”是指生產安全職能部門通過現場檢查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對現場隱患按以下程序進行閉鎖循環管理。

  1、發現隱患:各級管理人員在執行下井帶班或日常入井檢查時,要突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尤其是重點工作頭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帶”納入列表管理,有計劃地開展不定期的現場隱患排查。

  2、填報隱患:各級管理人員出井后立即到礦辦公室匯報隱患情況。

  3、匯總隱患:由安全礦長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分類匯總,并進行處理。

  4、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安監部門在收到信息匯總后,對所填報的隱患進行梳理歸類,按“六定原則”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同時建立隱患登記臺帳,履行簽字手續。

  5、實施整改:隱患整改責任人必須根據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實施整改。

  6、反饋整改信息:隱患整改完成后,隱患整改責任人必須及時向安監部門和安全礦長反饋整改信息。

  7、復查驗收:由安監部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復查驗收,復查不合格的再次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直到合格為止。 隱患復查的要求。

  1、整改科室或個人接到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嚴格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時填寫復查申請單,交安監部和專業部門后組織復查,并及時復查整改情況。

  2、復查時,負責復查的部門人員必須嚴格按整改要求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報安全礦長同意后才能恢復作業。

  3、經復查未整改或整改未達到要求的,及時反饋到安監部門,并由安監部門再次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4、加強對隱患排查整改情況的日常監控力度。安監部門及時對已通知隱患整改完成情況進行查詢,發現未完成的必須查明原因,并對已完成的整改項目及時安排人員進行復查。在每周一的礦隱患排查會上通報本周所有隱患的整改完成情況,并對未完成整改的責任人的處罰進行通報。 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考核

  1、隱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條予以處罰,并按拖延日數累計。隱患罰款一律由單位管理人員承擔,嚴禁將隱患罰款分攤給員工或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抵扣。

  2、未按要求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給予科室和負責人100元/次的罰款(未按要求形成相關資料并報安監部門備案的,視為未開展)。

  3、全礦各級管理人員月度隱患排查與整改職責納入安全業績考核,由安監部每月5日前按規定考核,報礦相關領導審批后嚴格執行。

  本規定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修改解釋權屬榮縣鴨子凼礦業有限公司。

  排查隱患是指通過隱患排查整改會議的形式確定的隱患,包括礦每周、每天和每班排查出的各類隱患。

  為了預防事故,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建立礦井隱患排查與整改的日常監控機制,最終實現隱患排查整改閉鎖循環管理,結合礦業公司的規定和礦井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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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促進煤礦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現特制定我礦專項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認真落實水害防治責任

  增強做好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水害防治工作職責。各相關科室、部門要針對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查出的煤礦水害隱患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情況,提出措施,對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險。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要承擔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技術責任。要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配備水文地質技術人員,設立專門的煤礦防治水機構、建立健全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設備和專業隊伍等,不斷促進礦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

  礦井要按照“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開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適合本礦井的物探、鉆探、化探等先進適用技術,查明礦井或采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廢棄老窯情況,編制《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等基礎圖紙和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礦企業要認真排查治理礦井及其周邊受威脅的水害隱患,特別是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同時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嚴禁超層越界等違法非法開采,嚴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嚴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四、認真落實防治水措施

  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礦井開拓巷道過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地帶時,必須探水前進。礦井如受底板承壓水威脅時,要進行疏水降壓,保證安全開采;無法保證安全開采時,必須進行底板加固注漿。水體下采煤必須按設計進行試采,確保安全。

  礦井受老空水威脅時,要分析查明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并準確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編制探放水措施,堅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專業人員使用專用探放水鉆機進行施工,保證探放水鉆孔的超前距離,探放水鉆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繼續施工。

  五、加強煤礦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

  礦井要結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強對職工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制定并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使職工掌握逃生的路線。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現井下有突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報告調度室。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崗位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

  六、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相關科室、部門要制訂完善水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區域搶險排水基地建設和運行機制,增置排水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以提高搶險救災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礦企業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并發揮作用。

  煤礦企業發生透水后,要立即啟動《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七、進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監管監察力度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煤礦的監督檢查力度。礦井必須配備地質或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探放水設備和隊伍,制定落實防治水措施,開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定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對發生水害事故的礦井,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防范措施。

  八、加強礦井水害預防的有關措施。

  1、 加強礦井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必須杜絕由于排水系統故障造成采空區積水無法排出而導致礦井水災的情況。

  2、 每年在洪水季節來臨前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聯運行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盡可能多的時間。

  3、 加強對周邊小煤礦的監測,取得準確的資料,為礦井后期開采的礦井水防治提供依據。

  4、 加強對礦井周邊及井田范圍內已經關閉的老窯采空區的提防。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在掘進工作面提前進行探放水。情況不明時,嚴禁采掘作業。

  5、在本礦井掘進巷道貫穿相鄰采空區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貫穿措施內編制專門的探放水內容。

  6、采掘工作面過鉆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鉆孔后必須及時進行封堵。

  7、 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五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置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

  8、 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后自己的行動要求。

  9、對掘進工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提高對老窯水危害的認識,在接近老窯采空區和本礦井采空區時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情況(煤、巖松軟、濕潤,或鉆孔內有水滲出)不能慌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鉆桿固定在孔內,將人員撤退到大巷內,向調度站匯報并聽從調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鉆孔潰出,無法控制,則立即啟動救災程序,按發生礦井水災處理。

  10、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11、 礦井防治水領導組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對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

  13、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供電設備要在雷雨季節前停電檢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應補充齊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14、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測定,并將資料報生產技術部。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7

  為堅持質量標準化與安全生產一體化管理,杜絕防治水工作中的隨意性和僥幸思想,規范礦井的防治水安全技術工作,以高質量的礦井防治水工作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規定:

  1、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制度,對排查出的隱患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并嚴格落實。

  2、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在受水害威脅地區進行采掘前,必須首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地測部門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意見,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經所在單位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采掘工程待確認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3、開拓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鉆孔)工程揭露的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水文地質構造規律,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4、對受水害威脅的工作面進行動態跟蹤、動態分析、動態預報、認真觀測。

  5、當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現水文地質異常情況時,要求主管領導和有關技術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并對井下涌水量、水質進行監測,對收集到的數據及時的進行分析、整理,拿出結論性意見。

  6、各類井巷工程貫通前,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情況不清時,必須在距貫通點30米(煤巷)或20米(巖巷)前發放水害通知單。查清條件,待排除積水或淤泥后方可貫通。

  7、為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預防重大水患事故發生,另制定防治水管理工作十不準:

  ①各類防隔水煤柱內不準隨意布設巷道。

  ②當采掘工作施工中出現突水征兆時,不準繼續施工。

  ③探放水鉆孔正式探水鉆進前,未安好孔口裝置時,不準繼續鉆進。

  ④被貫通巷道有積水、淤泥或水文地質情況不清時,不準貫通。

  ⑤所有下山掘進巷道無特殊原因未到位不準停止掘進。

  ⑥上方或水覆巷道、老塘有積水威脅或情況不清時不準施工。

  ⑦在高水位異常區和陷落柱懷疑區內的工作面上未經探查,不準回采。

  ⑧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圍內的水文孔或封閉不良鉆孔,未經處理前,不準回采。

  ⑨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未經總工程師批準時,不準施工。

  ⑩受底板奧灰高壓水威脅的礦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準布置在灰巖及以下的層位。

  8、礦井必須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礦井必須具備與礦井水文地質類型相匹配的水文地質圖件和資料,及時填繪和補充。必須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將礦界以外至少100m范圍內鄰礦的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標繪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或采掘工程平面圖上。

  9、對井下存在的積水區,必須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標出積水范圍、外緣標高和積水量,同時標出探水線位置,并符合以下規定:

  (1)探水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范圍、水文地質條件及其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的破壞情況等因素確定。

  (2)對本礦開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窩等積水區,其邊界位置準確,水壓不超過1MPa,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在煤層中不得少于30m,在巖層中不得少于20m。

  (3)對本礦井的積水區,雖有圖紙資料,但不能確定積水區邊界位置時,探水線至推斷的積水區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

  (4)對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探水線至老窯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對沒有圖紙資料可查的老窯,可根據本礦井已了解到的小窯開采最低水平,作為預測的可疑區,必要時可先進行物探控制可疑區,再由可疑區向外推100m作為探水線。

  (5)對已知的斷層、陷落柱的探水線,由斷層、陷落柱所留設的防水煤柱線至少向外推20m作為探水線。

  (6)石門揭露含水層的探水線,探水線至含水層的水平最小距離不得小于20m。垂直距離應根據水壓和隔水層的巖性等資料綜合分析確定其最小距離。

  10、煤礦企業必須根據礦井實際逐年進行礦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預測,并納入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11、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程規定經計算合理留設各類防隔水煤(巖)柱(相鄰兩礦井屬人為邊界,且水文地質類型均屬簡單或中等型的,其邊界煤柱總寬度也不得小于40m),并標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需變動時,必須重新編制設計,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審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壞井田邊界煤柱。邊界煤柱已被破壞的,必須采取充填、注漿、打擋水墻等補救措施,并經相鄰礦井認可。

  12、對水淹區積水面以下的煤巖層中的采掘工作,應在排除積水以后進行;如果無法排除積水,必須編制設計,由礦長審批后,方可進行。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水煤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方可進行。

  13、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大于實際水頭值時,可以"帶壓開采",但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后執行。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小于實際水頭值時,開采前必須采取疏水降壓或建筑防水閘門、注漿加固底板、留設防水煤柱、增加抗災強排能力等防水措施,并報礦長審批后實施。

  14、煤系底部有強承壓含水層并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在開采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明確安全措施,報礦長審批后方可開采。

  15、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以及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6、每年雨季前必須對礦井的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檢查,排查隱患,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實施意見并認真落實。

  17、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全面檢修一次,聯合排水試驗一次,并對水倉、沉淀池和水溝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18、礦井防治水設施至少每月檢查一次(雨季至少每旬檢查一次),特殊情況下要加密檢查或觀測。檢查要建立臺賬,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措施安排解決。

  19、地面防治水重點巡查內容:

  (1)礦區附近疏排水系統的疏排水能力。

  (2)主井口、主井絞車房、配電室、提風機房等重要場所防洪物資的準備情況。

  (3)礦區內排水溝、防洪溝、排水管道等的疏通情況。

  (4)矸石山有無滑坡現象。

  (5)大雨前后礦區及附近地面有無斑裂和老窯沉陷現象。

  20、井下防治水重點巡查內容:

  (1)井下排水泵房的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是否經常檢查、維護,是否有檢查、維護記錄。

  (2)井下水倉、沉淀池、排水溝的清理疏通情況。

  (3)各主要出水點的水量變化情況。

  (4)井下各類水文地質鉆孔的水文動態變化情況。

  (5)井下老空區積水情況。

  (6)井下各密閉墻、擋水墻和完好情況和返水溝內水量變化及疏通情況。

  21、堅持礦井涌水量的觀測并建立臺賬,礦井涌水量觀測正常情況下每10天進行一次,雨季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加密。

  22、堅持降雨量觀測,建立相關臺賬,繪制降雨量與礦井涌水量關系圖。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8

  為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2、堅持分工明確、責權統一的原則。

  3、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二、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

  1、研究、擬定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2、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指令。

  3、聽取各部門落實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狀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

  4、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職責和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檢查總結前次例會確定的事項落實狀況,對落實不到位的要追查原因和職責。

  三、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1、安全工作例會由隱患辦公室召集和主持。

  2、安全工作例會的參加人員:各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

  3、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狀況時,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四、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礦長確定,各相關部門可提前向礦長或透過辦公室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辦公室召集各部門主持專題會議研究,構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3、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負責部門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狀況。

  五、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調度室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并及時召開通報會或以其它方式通報貫徹落實狀況。

  3、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資料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4、安全工作例會參加人員原則上務必到會,特殊狀況需向礦長請假,無故不參加者將進行嚴厲批評或處理。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9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范相結合,對加油站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

  3、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4、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5、安全教育培訓;

  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是否達到要求;

  7、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四、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加油站領導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由站領導負責協調解決;站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即時上報加油站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加油站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加油站領導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后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zzz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0

  一、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削減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河北省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作。

  三、本制度所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擔心全狀態、人的擔心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一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危急性較小、發覺后能夠盡快整改消退的事故隱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需經過必需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解的事故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解的事故隱患。

  (一)隱患職責制度

  1、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負全面職責,總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負責人。

  2、堅持"管生產必需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安全生產隱患管理職責。

  3、本公司安全隱患管理實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制。正職安排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職責。副職向正職反映,提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討論不解決而造成后果的,由正職負主要職責。

  4、生產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責主體,負責組織領導本公司的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對各部門的生產安全隱患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部門、車間、班組安全員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并詳細組織實施職責范圍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部門、車間、班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安全員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車間、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的'第一職責人。生產部負責公司隱患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7、因隱患排查治理管理不準時、不徹底,紀律渙散,違章違紀嚴峻,發生重大事故時追究領導的職責。

  (二)隱患排查制度。

  1、各部門要結合實際,仔細排查事故隱患,針對事故隱患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明確分工,明確職責,狠抓落實,增加事故防范本領。

  2、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實行確認制。班組應當每一天排查一次,車間每周排查一次,公司每月排查一次。車間、公司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明確職責人,有書面記錄備查,并由每次組織排查活動的負責人簽字。每月各單位填寫《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匯總單》,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整治情景匯總上報安全環保部,并由職責單位正職簽字確認,公司的主要負責人至少每季度組織參與一次綜合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公司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參與一次由職能部門、車間、班組及職工參加的事故隱患排查活動。對檢查發覺的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

  3、隱患排查和整治按屬地原則,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進行分級,并根據事故隱患的分級確立整治期限、職責人,整治措施、驗證人。職責人必需要對整治的項目負責,因整治不到位而導致發生的安全事故,要追究職責人的職責。

  4、日常檢查發覺的一般事故隱患,職責單位以《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下發整改。對排查出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要準時上報安全環保部,由辦公室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

  5、事故隱患牽涉到設備系統、技術改善時,可提出書面報告由安全環保部匯合相關部門供應改善方案,職責部門執行。

  6、對由于整治工程投資較大、整治工程較簡單而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整治完畢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要向生產部書面說明情景,并承諾整改期限。

  7、要加強隱患的登記建檔工作,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基礎檔案,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的全過程管理。

  8、公司對員工積極開展隱患排查、舉報事故隱患的行為進行表彰嘉獎。

  9、公司建立和完善聘請專家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查隱患制度。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1

  為加強通風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檢查員是否具有必須煤礦實踐經驗,掌握必須的通風、瓦斯知識,是否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

  2、瓦檢員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巡回檢查路線、巡回檢查時光和檢查時光進行瓦斯檢查,是否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風值班室和調度室匯報檢查狀況。

  3、瓦斯檢查員數量是否貼合公司規定的`人數配備。儀器確保完好,精度是否貼合要求,是否備有長度大于1.5m的膠管(或瓦斯檢查棍)溫度計等。

  4、瓦檢員是否嚴格按瓦斯檢查地點設置計劃規定執行,每次排查檢查的結果是否準確的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記錄牌上,是否標好原始記錄檢查路線圖并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檢、假檢現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記錄牌板、檢查手冊、原始記錄“三對口”對三種記錄上的資料和數據、是否完全一致。

  6、礦長、技術負責人、通風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瓦斯報表審簽制度,對存在問題是否制定措施及時處理。

  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2

  為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職責,細化分工,保證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機構,明確分工;建立由保衛科、總務科、學生科等組成的安全隱患排查小組,抽調專人定期對學校內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整改。

  二、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進行排查。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及開學后的前兩周定為學校安全問題普查月,全面檢查學校基礎設施包括教學樓、宿舍,學校建筑、電器設備,消防設施,實訓設備等各種設施存在的安全問題。每月第一周定為安全隱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長帶隊,對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較全面的檢查整改。每周必須為安全隱患排查日,對重點部位(電器、消防、樓道欄桿等)進行排查。

  三、設立舉報箱,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安全常識,鼓勵群防群治。

  四、明確職責,齊抓共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專題校務會,按照一崗雙責的具體分工,由各科室負責人向校務會匯報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意見。

  五、建立學校安全檔案,對存在的問題嚴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領導上報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表。

  要害部門管理規程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學校的實訓室、計算機房、圖書館、檔案室、財務室、學生餐廳、學生公寓等,實行專人負責、職責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

  四、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六、學校治安管理人員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的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景。

  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為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規范和完善學校緊急、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維護學校安定穩定局面,特制訂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圍的認定

  1、各種政治性事端,各種非法聚會、示威、上訪、游行、靜坐和張貼大小字報的苗頭及行為。

  2、自殺、行兇的傾向或行為。

  3、師生傷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傷病住院等事故。

  4、學生打架或群毆事故。

  5、師生違法或嚴重違紀現象。

  6、失竊、盜竊現象、師生起哄現象和火災、水災等安全隱患事故。

  7、師生患精神分裂癥,或有精神障礙和嚴重心理障礙的以及由此引發的影響學校安定穩定的事件。

  8、因教學、管理、保衛、就業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和混亂以及影響社會或學校安定穩定的其它因素。

  9、學生出走、失蹤、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未歸、未按時注冊或請假后未按期歸校的現象。

  10、國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時期的.學生思想動態和反應。

  11、校外人員到校內游串或各種傳銷現象等。

  12、影響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定穩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1、對重要信息,必須做到發生或發現后即時上報,不得延誤,并對事態進展、處置進展、處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針對事件所開展的工作等情景要及時續報。

  2、對重要信息,必須全程、準確匯報,出現漏報、遲報、瞞報等現象,視情節影響和后果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職責,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3、實行信息報送職責制。學校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所轄范圍信息的報送職責人,學校校長為學校信息報送職責人。辦公室秘書為學校具體報送人。

  4、在一般情景下,信息報送實行逐級上報制度。在緊急或特殊情景下,也能夠先越級匯報。

  5、學生工作系統方面,堅持建立班級信息員(優秀班干部)——班主任——學生科——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學校教職員工方面,堅持建立教師骨干(教師黨員)——科室負責人——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經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饋網絡,不斷強化信息意識,做到遇事必報,大事即報,反應訊速,措施得力,處置得當。確保學校能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并按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信息,確保我校學校的和諧平安。

  教室規則

  一、上課鈴響應立即進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課所有用具準備好,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因故遲到、早退者要報告教師,經允許才準進入教室或離開教室。

  二、上課由班長或副班長向教師報告出勤情景。

  三、上課時服裝必須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褲上課),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聽課要專心,教師提問題時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課應在教室或圖書館(要報告副班長)學習、堅持肅靜,不得吵鬧喧嘩影響他人學習,不得離校外出。

  五、輪流值日,必須每一天午時下課時打掃教室、走廓衛生、清倒垃圾、擺齊桌椅,堅持室內外整潔;值日生要負責熄燈、鎖門。

  六、愛護室內一切設備,損壞時一律按價賠償。

  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規定

  一、圖書館規則

  1、本館只為本學校師生服務。

  2、凡進本館的人員都要自覺遵守本館一切規章制度,堅持安靜,愛護公物,講究衛生,嚴禁在館內吸煙,違者按規定罰款。

  3、借、還書一律憑本人借書證辦理手續。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書證要保管好,如有遺失,不再補。

  4、讀者憑工作證或學生證領取借書證。學生借書證每個限借圖書三本;教工借書證每個限借十本。

  5、借書期限,學生借每冊定半個月,逾期不還者,每冊逾期一天罰款2角。教工半年清還圖書一次。

  6、圖書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攜帶出館外。

  7、珍藏本對讀者實行有償服務,工具書、合訂本雜志。報紙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館內參閱,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借者,須經館長批準。

  8、借書時,讀者應當面檢查圖書,如發現有污損,殘缺等情景,須立即向管理員聲明,加蓋印證。

  9、讀者要愛護圖書,不得損壞,涂改、圈點,批注和割竅等,否則,按圖書館有關規章制度賠償,情節嚴重者,報有關部門處理。

  10、要辦理離校手續的讀者(包括教工),應將所借的圖書及借書證清還本館,否則,不予簽蓋離校證明。

  二、閱覽室規則

  1、持閱覽證方許入本室。

  2、為了堅持室內整潔,肅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攜帶食物入室。

  3、閱覽室中所陳列的圖書,報刊概不外借。

  4、閱覽室書刊不得污損,割壞。如有污損,割竅須負責賠償。

  5、愛護圖書,閱覽后須放回原處,不得攜帶出室外。

  6、進室閱覽者,帶來的書刊,書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帶入室,須存放在指定地方,離室時自行取回。

  三、圖書遺失賠償規定

  1、丟失圖書,按原價4倍賠款。

  2、多卷冊圖書丟失其中一卷(冊),按全套(部)書價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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