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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 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 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2
(一)酒店滅火預案管理規定
海納酒店整體建筑為地下一層、地上八層,高約40米,建筑面積26000平方米,20xx年7月份投入試營業,被市防火委員會列為市級防火重點保衛單位。
防火、防煙區劃分
用防火門把每樓分為個防火分區,即客房部分、電梯間、寫字間,南北兩步梯為防煙樓梯,每個防火分區分別為一個防煙分區。
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電梯
1、2、3、4號樓梯作為主要疏散通道,每個防火分區都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安全疏散出口,并設有燈光疏散標志、應急燈。
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水源是市政給水、自備井和樓頂消防水池給水,采用泵箱聯合供水方式,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成環狀,設有水泵房,其中消防泵XXX臺,揚程XXX米,噴淋泵XXX臺,水泵接合器2套,8/F頂有XXX高位水箱XXX個,室內消火栓XXX套,每層XXX套,每套配置4kS1211滅火器4具,并設有遠距離啟動消防泵按鈕。設有專用消防電源。
消防控制中心和報警系統:
消防控制中心設在首層,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主要有以下功能:
(1)警報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指令,及直通消防隊的報警通訊設備。
(2)消防水泵啟動。
(3)控制電梯歸底。
(4)監控重點要點要害部位,及主要通道的安全情況。
(5)酒店在客房、餐廳、廚房、舞廳、機房等重要部位和其他火災危險性大的部位,分別設置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共XXX余只。
部位火災撲救程序
1、酒店各部門要根據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質,對照崗位認真組織員工學習滅火預案,并將預案內容學懂學透,更好的應用于實際滅火之中,達到人人熟知、熟練的目的。
2、當崗位發生火災后,當班員工要沿著、冷靜,立即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前臺問詢電話:“6114”或消防中心“6119"),取得增援直至將火撲滅。
3、若火勢較大,本崗位負責人應組織員工進行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并給消防中心“6119”報警,同時組織疏散客人,待增援趕到后,由現場最高職位者組織滅火。
消防隊員的組成
酒店發生火災后,在酒店當班的所有人員為撲救火災第一梯隊,接到電話或聞訊后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在員工宿舍住宿的各部員工為第二梯隊接到電話或通知后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失火部門經理為現場指揮員,其他部門經理在接到電話或通知后,立即趕到酒店按分工協助滅火。接到火警后各部門的任務:
(1)、EOD經理
1、夜間發生火災,EOD為火場最高指揮。
2、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所有在店員工撲救。
3、根據火警大小決定是否向消防隊報警求助。如有傷員同時報“120”。
4、必須熟悉酒店消防設施、設備情況,并能熟練操作(如消防水源、電源、器材、疏散、照明等)。
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火警情況。
(2)、前臺問詢電話員
電話員接到火警通知時,必須獲得報訊者的'姓名,發生火災的地點和火情大小及報警者已采取的行動,報訊者的要求。電話員接到火警后,請按以下順序通知:消防中心、EOD值班經理、保安部、工程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失火部門、人力資源部及其它部門。所有人員在接到火警電話后,直接趕往酒店,到預案分工部位。前臺負責通知部門正職。副職及主管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第二梯隊由消防中心通知。前臺114電話和消防中心6119電話,通知火警要準確,不得接轉與火警無關的電話,要記錄通知人員的名單及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
1、接到火警電話時判斷及決定是否需要消防隊的援助,如需要,立即批示消防中心值班員撥打市消防電話“119”.
2、總經理、副總經理,立即趕到消防監控中心,同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EOD值班經理成立緊急滅火指揮部,權利如下:
1、在消防隊未到現場之前,如需要撤離,下令撤離;
2、在消防隊未到現場處理火警前,負責全面指揮及決策。
(4)、保安部
1、平時夜間要留一個班次的人員滿足基本的滅火需要。
2、接到火警后,當班主管或領班必須立即攜帶防護用具趕到火災地點。
3、召集有關部門的義務消防員利用飯店消防設施,開展自救工作。
4、各崗位保安按分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5、建立受影響樓層、疏散口和樓層周圍的警戒線,禁止任何非搶救人員進入樓層,負責保護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證門道暢通。
6、發生火警后,消防中心的主要工作:監控員堅守工作崗位,隨時傳達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密切注意發生火災的樓層、將電梯歸底,并做好錄像;密切注意消防總控制柜的其它報警;如需撤離,應利用飯店的公共廣播,用中、英、日文進行撤離通知:
7、撤離時,應協助有關部門引導客人利用防火通道離開現場,禁止使用電梯,避免擠塞。
8、如果已通知消防隊,指定一名保安必須在大門等候,以便帶領消防人員前往火警現場。
9、全力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工作。
10、已疏散的客人及員工,沒有消防隊指揮人員的批準,不允許再進入危險公共區域。
11、保安必須阻止所有汽車的出入維護好車場秩序,保證緊急用途車輛的暢通。
(5)、工程部
1、平時安排值班要滿足緊急突發事件需求,保證水、電有專人控制。值班人員要熟悉酒店的消防水電的共給系統。
2、接到報警后,值班工程師及時委派一名員工前往水泵房開啟水泵和發電機房,配合滅火工作。
3、指令專人負責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并迅速檢查安全出口燈,防火通道照明燈是否完好,做好撤離準備等。
4、與消防中心配合,確定在無人的情況下,及時切斷電梯電源。
5、檢查消防管道的各個閥門是否開啟;同時打開壓送風口和排煙口進行排煙。
6、值班工程師必須召集其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7、工程部需與消防隊配合。提供建筑圖紙及按照消防隊的指揮,為消防救火提供便利等。
8、撤離后及時清點員工人數。
交換站
1、交換站出現火情時,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若火勢不大,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火勢蔓延無法控制時,立即轉移或隔離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帶,以防發生連鎖反應。
2、迅速切斷電源。
3、接到報警后,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視火情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關閉飯店內的空調通風設備、各種電器設備,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同時決定是否報警。
4、負責消防水泵、配電室等設備的人員迅速進入工作場地,并使這些工作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5、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火速攜帶防護用具、用品趕赴現場,敷設水帶,接通水源,全力投入撲救。
6、地下室空氣不流通,容易造成窒息,應做好防護措施。
7、立即轉移重要的工程資料和重要物資。
8、撤離后清點員工人數,到匯集點集合。
配電室
1、當配電室發生火災后,當班人員立即關閉總電源。利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
2、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利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如果火勢過大,迅速決定報火警“119”。
3、指派專人迎接消防車。如有傷員立即由部門經理、EOD報“120”急救中心。
4、及時提供配電室基本情況,配合消防隊全力進行撲救;
5、下令撤離時,應清點人數。
房務部
1、接到報警后,部門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火警現場,穩定賓客情緒。如有受傷,立即安排醫療。
2、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樓層服務員關閉所有防火門并堅守工作崗位,同時提醒其準備好住客資料,并守候在電梯口和防火通道口,給疏散做好準備。
3、召集其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立即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4、接到需要疏散的指示后,客房部指令專人負責按下列程序進行安全有效的疏散:
(1)著火房間;
(2)相鄰房間及同樓層房間;
(3)著火層以上樓層;
(4)著火層以下樓層;
5、必須逐個檢查所有客房,通知客人按服務員的指引撤離到安全區域,服務員檢查確定無人的房間,在門上用粉筆畫“O”做記號;
6、組織撤離時,電梯間指派一名服務員,禁止任何人使用電梯,指導客人走疏散樓梯,做好火場內外的聯絡工作;
7、在撤離到安全區后,計算客人人數,與前臺核對;
8、如發現有客人和員工尚未撤離,必須通知消防隊的負責人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3
1、電氣防火制度
(1)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或勞動局)正式考核發給電工證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不經考取電工證的學徙工不得單獨操作。
(2)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新設、增設、更換的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技術部門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3)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負荷應按規定標準,接頭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一般的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查,發現可能有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電線靠進墻壁、地板、葦箔或與其它物體接觸時應做瓷的或金屬的套管加以隔絕,在任何部位增設新的線路,如不做金屬套管時必須使用鉛皮或膠皮電纜線。
(6)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以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鋪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電閘箱,燈開關應裝在庫外。
(7)禁止在電燈燈頭上使用紙張、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燈罩。
(8)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氣設備時,在未經試驗正式通電使用之前,安裝、修理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安裝檢修所用臨時照明燈必須使用低壓手把燈。
(9)滅火器、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10)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2、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指空調機房、配電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機房內禁止吸煙、閑人免進。
(2)機房內禁止貯存各種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3)機房要定期清掃,不得殘留布毛、紙屑、垃圾等易燃物。
(4)機電設備各種線路和機械部分要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并經常檢查維修,以防打火,短路,引起著火事故。
(5)在檢查擦洗零部件用油時,應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用剩下的`汽油,油擦布等要妥善處理,不得亂扔、亂放。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正確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3、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前臺的工作人員要經常注意發現制止賓客將易燃、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帶進飯店,如發現馬上通知值班經理和保安部。
(2)前廳、前臺工作人員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等。保安室內禁止吸煙。
(3)及時清理電文傳真機紙等易燃物。
(4)經常檢查電傳機和照明用電是否安全可靠,不用時及時關閉。
(5)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6)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會使用各種滅火器,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正確的使用方法。
(7)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x ”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4、總機房防火制度
(1)電話機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閑人勿進。
(2)室內通風要良好,杜絕一切火種,如用油類易燃品清洗機件時,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3)因其它原因需用火時,須得到有關領導和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作業。
(4)知道所在樓層滅火器材的位置,并懂得使用。一旦發生火情速撥總機電話“ x”或火警電話“119”,知道距離最近的消防疏散門。
5、倉庫防火制度
(1)倉庫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并設明顯的標志牌。
(2)倉庫照明及線路須符合消防規定,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3)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4)嚴禁寄存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品。
(5)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熱器。
(6)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運用。
(8)財務部現金、賬冊、電腦軟件及其他貴重物品由專人在安保部人員保護下撤離。
(9)人員撤離后,消防人員、保安部、工程部、客房部經理應再次檢查一遍。
(10)疏散到安全地帶后,要集中客人,由總臺、客房部、保安部派員進行登記,核實人數。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酒店(賓館)內發生火災時,立即組成火場指揮處,下設四個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各組職責:
通訊聯絡組: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同時通知其它各組人員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車的到來。滅火行動組:利用酒店(賓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滅火。
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疏散人員離開火場,搶救受災物質。負責火災現場的警戒,及時疏散無關人員和車輛,保障消防車直接迅速進入火場撲救,維護火場滅火、疏散物資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護救護組:做好火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如有人員傷亡,及時撥打“120”搶救傷員。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5
A、消防以防范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了解酒店所有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了解各種線路的布局及分布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了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境情況、建筑特點。
4.了解和熟練掌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設備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設備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性能。
8.備好各種建筑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后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調度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場協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協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循救人優先,滅火隨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設備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場,調查并分析事故發生原因。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6
餐廳(廚房)是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確保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對廚房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滅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所有廚房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燃氣使用操作規程》,《餐廳(廚房)消防安全制度》培訓合格,嚴格按照餐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進行崗位操作。
二、餐廳(廚房)要配備有合格上崗證的電、水、煤氣的維修工,經常對餐廳(廚房)的'水、電、煤氣管道、閥門及爐具進行檢查,非專業人員不準擅自接、改拆電線、煤氣管道和電源、氣源。
三、消防器材配備足夠,完好有效,放在固定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醒目。
四、進入廚房人員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廚房內進行非食品生產及危害食品安全的操作。
五、不準在餐廳(廚房)內亂扔煙頭、火柴棒,工作人員不準在庫房、操作間區域吸煙。
六、每次開爐前,必須按《燃氣操作規程》,先檢查廚房所有燃氣閥門,確認全部關閉無誤后,與交班記錄核對,查看廚房(包括明檔)區域無異常情況后。再按操作規范使用。
七、廚房工作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廚房區域安全情況,關閉門窗。切斷不用電源。拔出廚房機械、電器插頭(雪柜除外)。全部煤氣閥門,并做下班安檢記錄。
八、廚房員工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明火,每班上、下班時都要對全部煤氣管道、管道閥門、爐具開關、凈化排風系統電源箱檢查一次并做安檢記錄,發現故障及時匯報。
九、廚房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用電時,必須經過嚴格的申報審批程序,有專人負責安全的監控下使用。
十、每天專人進行安全巡查,每周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每月25日前組織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大檢查。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7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臵、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并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8
積極搶救火勢威脅的旅客是我們酒店員工在火場上的首要任務,門窗走廊、樓梯間、安全門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與救人的'重要通道,每個員工必須熟記這些出入口與通道大樓內任何地方。發生火災時,人員疏散主要貫徹“來一個撤一個先來先撤”的原則,不讓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讓其自行離開。
2、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引導其撤出。
3、失措或固執不走的,要進行安撫情緒或說明動員半強制性撤出。
4、火燒、煙熏而失去知覺的人員、不能行走的老人、兒童以及病殘人員,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員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勢危脅的樓層客房內或安全地點。
5、全部人員疏散只能由總經理作出決定。
6、或代理指揮人員發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門救援員工通知客人或員工按安全出口路線就近指揮疏散。確認完全撤離時,需在該房間門上用粉筆打個已撤離記號。
7、全系數許可范圍內,電監室人員、總機要始終堅守崗位,未得到總經理的通知,不得離開電機房。總機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將通知的房號記下來。
8、員工(除保安員外)接到通知后離開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員工照指示幫助老年、小孩、殘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內容如下:
疏散工作開始時,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廣播系統向整個樓或某一部位發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現酒店XX地點發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請不要驚慌,沿樓梯下樓,不要使用電梯,請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來的人員,大堂副理與總臺必須進行清點并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酒店保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條酒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屬酒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八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處罰。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10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臺、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臺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制度,將各項消防責任落實到各個部位、各位員工,切實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跡這一的部門、人員:
1、對消防工作一貫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
2、經常進行消防檢查,及時發現并排除火險隱患的;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活動,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敢于制止違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
5、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成績顯著的;
6、及時開展消防宣傳,所屬員工未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時迅速將火災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火災發生的.;
8、發生火災時,積極勇敢參加滅火戰斗的。
二、懲罰
1、有下列違反消防規定行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違章外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處50-100元罰款及警告。
A、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尚未造成后果的;
B、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或占用、堵塞疏散樓梯、通道的;
D、未經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設備的;
E、消防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睡崗的;
F、私自將消防器材挪作與撲救火災及搶險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及規定限期消除火險隱患的;
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I、謊報火警或者損壞消防電話及其它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
2、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將對直接責任人、有關責任人處于降職、留店查看、辭退等處罰并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A、違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
B、發現火警不報告,不處理聽之任之引發火災事故的;
C、違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災、爆炸場所吸煙造成火災事故的;
D、撲救火災時,畏縮不前、退卻或延誤的。
以上獎勵或處罰由本部門或保安部提出,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艷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后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酒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篇13
酒店消防工作關系著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和酒店的財產安全,因此說明消防無小事。隨著酒店的不斷壯大發展,對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本部結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頒布實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消防檢查、培訓、制度和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標準,使消防工作的開展有一個明確的依據。對于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酒店將給予表彰,對未能執行好消防相關制度的將作出處罰,真正提高每一位員工的消防意識。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標準,規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一、懲罰
(1)、當值時違規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煙或在一些禁止抽煙的地方抽煙,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現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及各后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并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現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區,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衛部都會對酒店各區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現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現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二、獎勵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并呈胡總。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訂,,XX年4月1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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