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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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包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外包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外包管理制度 1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生產業務外包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保證公司生產安全平穩,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公司范圍內所有外包業務,但工程項目及以工程量結算的外委項目由公司安全生產部以項目進行考核。

  二、管理原則

  (一)堅持依法用工原則

  (二)堅持權利與義務并行原則;

  (三)堅持監督與管理、教育與懲罰、技術與服務原則;

  (四)堅持屬地管理,誰用誰管的原則。

  三、內容及要求

  (一)承包方所用勞務人員,年齡及健康程度必須符合國家法定要求;

  (二)參與工作的設施及裝備必須經過國家相關部門的安全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及證書。

  (三)承包方所用車輛必須有行駛證,并定期進行年檢,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按公司規定安裝相應安全設施。

  (四)外包單位新增人員和變更人員必須事先報安全生產部登記審批并進行安全交底,經過崗前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如未按規定安全交底的,按安全制度處罰。

  (五)外包單位在承接生產任務時,必須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所承接的生產任務。

  (六)外包單位違反本公司有關管理規章制度,發生安全、環保、質量事故,對生產造成影響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該外包單位負擔。

  (七)外包單位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分廠各項管理制度的約束,愛護生產設施和公共設施,共同維護公共環境衛生。

  (八)進入廠區的拉運車輛應按照行車路線指示牌行駛、過磅、卸貨、回皮,辦完業務的所有車輛嚴禁在廠內停留。

  (九)合理規劃物料堆放區域,放置相應標識牌,標識內容需明確清楚。

  (十)物料堆放須整齊有序,保持場地周圍衛生清潔,無垃圾雜物等。

  (十一)拉運車輛應按指定的區域、路線行駛,車速不得超過公司所規定行使速度。

  (十二)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四、考核

  廠內所有外包單位需遵照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廠區內各項規章制度,保持本崗位及休息室內衛生清潔,其他事項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一)外包車輛及其他設備考核概述

  1、外包單位車輛作業時,如違反公司規定,超速、超載、違章駕駛、倒車或轉向時不做相應警示,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2、所有進入廠區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亂停、亂卸,嚴禁碾壓場地上堆放的物料,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3、車輛照明、剎車、喇叭必須完好并定期檢查,自卸車必須安裝車斗起放報警裝置,安全設施發生故障未及時恢復發現一次處罰300元。

  4、拉運車輛及司機、裝載車輛及司機、倒運車輛及司機、現場作業人員損壞廠內設備設施須按原價賠償,并處罰500—1000元。

  5、進入廠內的鏟車、拉運車必須統一擺放在指定停車場,嚴禁亂停亂放,發現一例罰款50元。

  6、外包車輛需按照安全相關制度進行年檢和安裝相應安全設施,不服從安全管理的每次處罰500—1000元。

  (二)外包人員考核概述

  1、外包人員必須按廠內各項規章制度進行作業,因違章、違規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需自行承擔責任。

  2、外包人員需按屬地管理人員的要求執行外包業務,積極配合分廠生產經營,不配合操作的`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3、使用叉車、裝載機、吊車等特種設備的外包人員,需持證上崗,證件須真實、有效,否則處以100—500元/人次罰款。

  4、外包單位員工嚴禁賭博、打架、聚眾鬧事,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打傷他人者要賠償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5、外包人員發生盜竊事件,按盜竊物品價值的1—5倍扣款,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裝、卸車人員嚴禁向拉運貨物司機索要財物,發現一次或遭到客戶舉報,處罰當事人最低500元,情節嚴重的我公司將與其無條件解除承包合同。

  7、進入廠區所有人員嚴禁吸煙,違者處罰200—500元。

  8、外包單位員工有人來訪,必須在門衛登記,經門衛確認后方可進廠,進出廠時間要做好登記,違者罰款100—500元。

  (三)其他考核

  1、安全方面

  (1)如因承包商不服從化工生產委員會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章操作造成非我公司人員傷亡的,由承包商調查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商自理,化工委員會概不負責。如造成我公司人員傷亡的,我公司有權利參與調查處理。

  (2)由于承包商不服從化工委員會的安全管理規定,違章作業、違章操作所引發設備事故,參照化工委員會《設備事故管理制度》執行考核。

  (3)日常發生的違章作業、違章操作參照化工委員會《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獎懲辦法》、《事故管理制度》的相關管理規定執行考核。

  2、生產方面

  (1)片堿承包業務

  ①外包人員嚴格按照片堿包裝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片堿包裝質量,未按照包裝規程進行包裝,影響片堿質量考核500元/次。

  ②裝置巡檢人員將不定期對片堿重量進行抽查,若發現重量存在嚴重問題,根據重量偏差情況對外包碼垛人員及調秤人員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者將對外包單位處以1000—5000元罰款。

  (2)上鹽、卸鹽碼垛;上煤、除灰;水泥廠內裝卸及倒運

  ①上煤人員必須確保熔鹽爐合格燃料正常連續供應,由于上煤人員工作失誤造成的生產事故,對相關人員考核500元,情節嚴重報公司處理。

  ②出灰人員必須確保熔鹽爐系統灰渣定期定量清理,保證熔鹽爐正常連續運行,由于出灰人員工作失誤造成的生產事故,視情節嚴重對相關人員考核200—1000元。

  ③外包人員不得隨意脫崗,影響上鹽時間;如需外出較長時間不能到崗需告知班組人員;如發現不能及時上鹽一次考核300元。

  ④上鹽時須服從當班上鹽工的指揮,不得隨意上鹽,不服從指揮者一次考核200元。

  ⑤電石渣堆棚上料鏟車必須保證不間斷上料,如因鏟車原因造成電石渣斷料10分鐘以上處罰500元。如因斷料造成水泥分廠停產,視生產損失情況加重處罰。

  ⑥原煤堆棚鏟車必須服從水泥分廠的堆放及按比例搭配上煤任務,如出現不服從管理延誤上煤、不按比例搭配上煤可斷煤等情況,每次處罰500元。

  (3)電石破碎業務

  ①破碎電石必須保證粒度在25—50mm,若因大塊電石及鋼管、大片硅鐵等進入料斗造成卡料一次罰款10元,因此而導致降量每半小時罰款

  500元。

  ②嚴禁在破碎電石時向破碎機內放入其他雜物(如手套、膠皮、鋼棒、磚頭、大片硅鐵等)及高溫電石,若因破碎機內混摻雜物進入發生器造成發生器排渣堵,一次罰款10元;造成排渣泵堵一次罰款100元。

  ③破碎電石必須按照先來電石先用的原則,電石在庫中連續存放兩天未使用一次罰款10元,使用不當造成風化一次罰款300元。

  ④電石破碎量必須確保生產所需,因破碎不及時電石供應不足造成系統降量罰款1000元,停車罰款5000元,情節嚴重者將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⑤嚴禁使用熱電石,違反一次罰款300元,使用熱電石造成安全事故的罰款1000元,并承擔相應損失。

  五、其他

  (一)制度中未盡事宜可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使用法律手段。

  (二)細則中未明確規定的項目,如現場清潔、清掃,綜合部服務等方面,需按各分廠外包管理制度執行。

  (三)外包屬地管理人員有權對外包單位進行評價考核,考核標準參照附件。

  (四)考核及獎罰標準如下:

  考評分值

  獎罰金額

  60分及以下

  處罰外包單位500元。

  61—70分

  處罰外包單位200元。

  71—80分

  處罰外包單位100元。

  81—90分

  不獎不罰。

  91—95分

  獎勵外包單位200元。

  96分及以上

  獎勵外包單位500元。

  (五)對外包單位業務評價按月進行,獎罰金額在外包費用中結算。

  外包管理制度 2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員工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防止以“包”代管,以“罰”代管的現象出現。為實現年安全事故零目標,對分包工程及分包隊伍進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管理,監督到位。

  1、管理目標:

  1、1項目部:杜絕死亡和重傷及群傷事故,不發生輕傷事故,不發生一般施工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2工地(分包隊伍):杜絕輕傷及以上事故,不發生質量事故,不發生任何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3班組:杜絕質量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杜絕任何施工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

  1、4文明施工創建文明工地

  1、5工程質量指標: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2、職責:

  2、1項目部負責制訂本施工項目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并監督執行。

  2、3項目部負責指導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細則的編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管理內容及管理辦法:

  3、1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工作規程、規定,遵守項目部、工地有關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項目部匯報工作。

  3、2項目部必須制訂年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管理辦法。經總工程師審批后監督執行。

  3、3項目部規范承包合同的形式,應按規定要求完善分包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內容,明確各自有關承擔的責任,凡由分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事故,由分單位自己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3、4項目部監督分包單位的全體施工人員進行身體檢查,對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色盲和其它不適應施工現場的病癥,對老、弱、病、殘、童工嚴禁錄用。

  3、5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由項目部組織的`安全交底會議,并保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3、6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參加由工地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按本工地特點及狀況,工種專業技術要求,施工場所內主要危險作業場所及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環境衛生要求進行教育、

  3、7對于不服從項目部及工地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的分包單位要立即終止合同,嚴禁重新錄用。項目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分包單位有嚴重違章現象,責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否則一律清退出現場。

  3、8對分包單位項目部將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根據工程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承諾的安全施工保證金(2—10萬元),發生一次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100%,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立即清出現場,不再錄用。發生一次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給予黃牌警告、通報批評。發生一次輕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通報批評。發生一次質量事故中的嚴重未遂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發生機械、設備、交通、火災事故比照以上事故的劃分進行處罰。

  3、12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及本企業的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項目部對其進行監督檢查。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突出貢獻的分包單位集體或個人,項目部安保部將申請給予獎勵。對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將給予重獎,對不服從安保部門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錄用。

  外包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一)為加強和規范醫院外包業務承包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醫院范圍內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實行統一考核監管。

  (三)本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原則、考核科室義務、考核工作流程。

  二、基本原則

  (一)各承包商嚴格遵照合同內容執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管理。

  (二)各承包商如遇到問題需要與其他科室聯系,及時與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溝通,由外包業務科室或部門負責與醫院其他科室聯系。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一旦發現承包商未按規定執行合同內容,一般情況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嚴重違約申請科室或部門可匯報分管領導后,由醫院辦公會決定是否重新招標更換承包商。

  三、考核科室義務

  (一)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醫院單位范圍內業務外包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調整。

  (二)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主要執行部門,負責業務外包承包商的'考核、監管工作。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的項目負責人員為外包業務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成員,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監管、記錄外包業務承包商的日常工作,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工作。

  (四)醫院審計部門負責工程審計工作。

  (五)如承包商未按合同規定進行工作,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未及時發現情況,出現問題由承包商負主要責任,醫院根據情況,酌情對相應科室及相關人員按照醫院相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四、考核工作流程

  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承包商來院施工進行考核管理。考核內容包括:

  (一)承包商施工前提供相應資質證明,保證施工人員的業務水平。

  (二)外包商施工過程中,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當對其工作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專門人員對承包商的工作進行日常監督考核。

  (三)承包商嚴格按照合同,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及生產標準進行安全作業,考核管理人員如發現承包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是未按照合同施工等情況應當立即匯報科室負責人,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要求承包單位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報分管領導,并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或者終止外包合同。

  (四)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如未按照要求施工,并對醫院設施或是財產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處罰金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承包商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完成工期,如未按合同規定執行,應按合同要求交納相應違約金。

  (六)如承包商在承包期內如遇到不可抵抗力,或因醫院內部問題未能按照合同施工完成任務,可由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匯報分管領導后,相應延長其工作期限。

  外包管理制度 4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

  綜合部、生產部、保衛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外包管理制度 5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醫院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的安全管理,保證醫院信息系統運行環境的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是指醫院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擔信息技術服務且非本醫院所屬的專業機構提供的信息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及其它相關信息化建設服務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為目的,進行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決策、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等職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財力、物力、時間和信息,為達到預定的安全防范而進行的各種活動的總和,稱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務安全管理遵循關于安全的所有商業準則及適當的外部法律、法規。

  第二節外包服務范圍

  1、外包服務包括信息技術咨詢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技術培訓等。

  2、咨詢服務:

  (1)根據醫院的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協助醫院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實施方案。

  (2)對醫院現有的信息技術基礎架構、設備運行狀態和應用情況進行診斷和評估,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

  (3)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出備份方案和應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3、運行維護服務:

  (1)軟硬件設備安裝、升級服務。

  (2)硬件設備的維修和保養。

  (3)根據醫院業務變化,提供應用系統功能性的需求解決方案及執行服務。

  (4)系統定期巡檢和整體性能評估。

  (6)日常業務數據問題的處理服務。

  (7)其它運行維護服務。

  4、技術培訓: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技術培訓。

  第三節外包服務安全管理

  1、外包服務安全管理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科學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應用確保信息安全的技術手段,建立權責明確、覆蓋信息化全過程的崗位責任制,對信息化全過程實行嚴格監督和管理,確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領導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組織,明確信息化管理的部門、人員及其職責。

  3、建立信息建設安全保密制度,與外包服務方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或合同,明確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制度的要求。并對服務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過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驗收與交接、存儲介質管理等操作規程或規章制度。

  5、外包服務方的人員素質、技術與管理水平能夠滿足擬承擔項目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安全資質管理。

  6、信息中心配備專人負責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日常信息安全監督、檢查、指導工作。對服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安全性監督與評估,采取安全措施對訪問實施控制,出現問題應遵照合同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確保其提供的服務符合醫院的內部控制要求。

  7、對外包服務的業務應用系統運行的安全狀況應定期進行評估,當出現重大安全問題或隱患時應進行重新評估,提出改進意見,直至停止外包服務。

  8、使用外包服務方設備的,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

  9、在重要安全區域,對外部服務方的每次訪問進行風險控制;必要時應外部服務方的訪問進行限制。

  第四節附則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

  外包管理制度 6

  一、工作安排要求說明

  1、施工隊要指派一名施工隊長,施工隊長對參與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為完全負責,同時施工隊長要協助我方項目經理管理工程;

  2、施工隊長要按照分包單位的要求第二天上報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報的工作量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二、文明施工要求說明

  1、工人要統一著裝,進入工地必須佩戴我方提供的施工證,禁止袒胸、露背、穿拖鞋(發現違反一次扣20元);

  2、進場第一天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電、用水、上高等);

  3、嚴禁施工人員在工地吸煙、打鬧、說粗話,禁止打架斗毆,違者罰款200元,清除出場;

  4、嚴禁施工人員中午飲酒;(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5、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6、按指定路線進出施工現場,禁止在非工作區逗留;(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7、禁止亂拿、亂用外單位的工具、材料,注意成品保護,因此舉造成的后果自負;

  8、不得在工作時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9、注意保護環境,愛護現場花草及辦公設備,保持現場輕拿輕放,施工完畢必須放回原位;(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0、施工產生的垃圾當日必須在此項工作完畢后清理出施工現場,將每項工序產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隱蔽處,當日完工后統一清理;

  11、當天的施工現場要時時保持現場整潔規范,工具要隨身攜帶、施工材料要分類擺放整齊統一放在施工現場隱蔽處,不得隨便放在客戶單位走廊、過道或其它房間,當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紙箱,包裝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庫房內分類擺放;

  12、對人為活動噪聲要堅絕杜絕,特別杜絕人為敲打、叫嚷、野蠻裝卸噪聲等現象,最大限度的減少噪聲,保持現場文明施工;(發現違反一次扣50元);

  13、如果是在甲方辦公時間使用電錘等噪聲大的工具或施用有異味物品,一定要爭取甲方的同意,否則不允許使用;

  14、釘線槽之前,需要在庫房先將線槽和槽蓋分開,將槽蓋留在庫房。線纜入線槽后,機房內線纜未入線槽部分要盤圈放在墻角隱蔽處,地面要用紙箱或木板鋪在底下,前端底盒處要將預留線纜盤圈捆扎好。若與其它工序同時進行要保持我方施工視覺的整潔,當天所布線纜必須當天完成扣蓋工作。釘完線槽,將槽蓋統一放置在庫房內,待進行扣蓋工作時再取出;

  三、施工行為要求說明

  1、嚴禁施工人員與用戶攀談產品價格、產品質量和工人工資等商業敏感問題。

  如用戶問到價格問題,要告知用戶與項目經理或業務經理溝通(發現違反一次扣200元);

  2、施工隊長和施工工人必須絕對服從項目經理的指揮,一切以用戶滿意為準則;

  (發現違反一次扣100元);

  3、施工人員如從庫房內取走材料,在收工后與項目經理進行數量核對,如發現丟失、浪費或損壞要由工程隊按價賠償;

  4、施工人員如果違反公司工藝要求,造成的重復施工產生的材料費用,由工程隊承擔;

  5、如出現在施工中需要改變設計,施工隊長要通知項目經理與用戶溝通解決;

  6、施工人員住在宿舍里必須注意言行素質,不能與別的宿舍的人員或學生發生沖突事件(違者清除出場)。

  四、施工安全管理說明

  1、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每周1次對所有施工人員進場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記錄,體現到工程日志中,讓施工工長簽字。

  2、施工工長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巡檢,提醒施工人員注意施工安全,杜絕安全隱患和火災隱患。

  3、凡涉及到與其它裝潢交叉施工時,現場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底繩必須卡到下巴底下,兩側必須放到耳朵后面,不許歪戴。

  4、如果需要爬樓或上高層建筑、上桿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并有其它人看護。

  5、現場施工時,臨時使用的工具如:電錘、鉗子等,不可以臨時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來砸到其它施工人員。

  6、施工機械如電錘經常維修保養,使用前都要進行檢查,不經檢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發現漏電現象要及時修理或報廢處理,避免設備損壞導致使用混電。

  7、施工現場如果需要臨時接電,必須讓甲方協助,使用電筆檢測后才可以由電工接電,并把警示標牌放在旁邊,避免掉電。臨時施工用電,必須用護套電纜敷設。

  8、電工、電焊工持轉業證書上崗。

  9、帶電作業或使用電烙鐵等其它明火工具時,須兩人同時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護。

  10、電氣焊周圍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備看火人員,配備防護設施。

  1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明顯處掛防火、防觸電等警示標志;施工臨時建筑或有易燃情況的地點必須配備滅火器。

  五、工程質量管理

  1、工程部與項目經理部對工程承包的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必須進行嚴格的審查。

  2、對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必須嚴格檢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構配件需提供樣品,經技術部認可后方可采購,凡采購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或技術說明。

  3、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等均應審核其技術鑒定書。方可對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未經有關部門試驗或無鑒定書的均不得在工程中應用。

  4、對工程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施工機械、設備,應審核其技術性能報告,凡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6、嚴格工序間交接檢查,主要工序(包括隱蔽作業)需按有關規定經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簽署驗收。

  7、對重要工程部位或專業工程必須上報項目部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現場進行試驗或技術復核。

  8、對完成的分項、分部工程,上報項目經理部按相應的質量評定標準和辦法進行檢查驗收。

  外包管理制度 7

  1.總則

  1.1為了加強業務外包管理,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1.2業務外包,是指公司利用專業化分工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本公司以外的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承包方)完成的經營行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項目外包。

  1.3外包業務通常包括:研發、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業管理、客戶服務、IT服務等。

  2.部門職責

  需進一步明確

  3.不相容崗位

  3.1外包方案的立項與審批;

  3.2外包方的選擇與審批;

  3.3外包的執行與驗收。

  4.業務外包管理風險

  4.1外包范圍不合理,核心業務外包,可能導致公司失去競爭優勢。

  4.2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公司遭受損失。

  4.3業務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公司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

  4.4業務外包存在商業賄賂等舞弊行為,可能導致公司相關人員涉案。

  5.工作流程

  5.1制定及審核外包實施方案

  5.1.1公司業務外包包括貼牌生產、IT服務、資信調查、可行性研究、研發等。

  5.1.2公司應當根據各類業務與核心主業的關聯度、對外包業務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場成熟度等標準,合理確定業務外包范圍,制定外包實施方案;并根據是否對公司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對外包業務實施分類管理,以突出管控重點。

  5.1.3公司應根據年度預算以及生產經營計劃,對實施方案的重要方面進行深入評估以及復核,包括承包方的選擇方案、外包業務的成本效益及風險、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員工培訓計劃等,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僅限于業務外包范圍、方式、條件、程序和實施等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同時確保方案的完整性。

  5.1.4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時,應聽取外部專業人員對業務外包的意見,并根據其合理化建議完善實施方案。

  5.1.5公司應建立完善業務外包審核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各層級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5.1.6在對業務外包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價時,應當著重對比分析該業務項目在自營與外包情況下的風險和收益,確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招標及選擇承包方

  5. 2.1公司應根據不同業務范圍,組成有相應專業人員構成的承包方評估小組,并對外發布投標公告,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

  5.2.2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公司應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方式等適當方式,擇優選擇承包方。

  5.2.3評估小組應通過實地調研等多種方法,調查候選承包方的合法性、專業資質、技術實力、質量環保意識等情況,并考察候選承包方從事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業界評價和口碑;同時綜合考慮公司內外部因素,對業務外包的成本進行測算分析,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5.2.4調研結束后,評估小組應編制考核報告,提交公司領導審批。

  5.2.5公司應根據評估小組反饋的各種信息,從候選承包方中做出選擇,并建立嚴格的回避制度和監督處罰制度,避免相關人員在選擇承包方過程中出現受賄和舞弊行為。

  5.3簽訂業務外包合同

  5.3.1在訂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方案中識別出的重要風險因素,并通過合同條款予以有效規避或降低。

  5.3.2在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方面,明確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類型、數量、成本,以及明確界定服務的環節、作業方式、作業時間、服務費用等細節。

  5.3.3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面,明確企業有權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率,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企業,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5.3.4在合同的服務和質量標準方面,應當規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務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滿足標準實施的補救措施。

  5.3.5在合同的保密事項方面,應具體約定對于涉及本企業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5.3.6在費用結算標準方面,綜合考慮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5.3.7在違約責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則性又體現一定靈活性的合同條款,以適應環境、技術和企業自身業務的變化。

  5.3.8業務外包合同的評審及簽訂流程參見合同管理制度。

  5.4組織實施業務外包

  5.4.1對于貼牌生產,公司應至少派駐兩名員工到貼牌廠進行現場管理。在承包方提供服務或制造產品的過程中,公司應密切關注重大業務外包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采取承包方動態管理方式,對承包方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考核。

  5.4.2建立即時監控機制,一旦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承包方調整改進。

  5.4.3對重大業務外包的各種意外情況做出充分預計,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制定臨時替代方案,避免業務外包失敗造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斷。

  5.4.4有確鑿證據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并導致業務外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及時終止合同,并指定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賠。

  5.4.5切實加強對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的管理。

  5.5驗收

  5.5.1質量管理部門應對貼牌生產活動的全過程進行控制,確保業務外包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保證產品質量;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貼牌產品的進廠檢驗;負責對貼牌產品質量證明資料的收集、整理及歸檔,建立質量檔案;負責對貼牌廠家質量保證能力和業績進行評價。

  5.5.2產品進廠后,庫管員應對貼牌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質量證明書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查,確保送貨單上的型號、數量等內容與實物相一致,確保質量證明資料完整無誤。

  5.5.3進廠檢驗員按《產品檢驗和試驗控制程序》及相關的技術條件實施檢驗,檢驗結果應及時通知庫房。

  5.5.4需到現場驗收的產品由質量管理部派專人進行駐外檢驗或驗收。

  5.5.5其他類型的業務外包檢驗工作,由業務需求發起部門連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

  5.6會計核算及財務控制

  公司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外包進度辦理結算業務。未到達合同約定的履約狀態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報告。

  外包管理制度 8

  一、合作綱領

  1.1目標及范圍

  為項目提供18-35周歲安保員,提供每天24小時安保服務,確保甲方項目安全、有序,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情況下進行緊急處理并及時報警。

  1.2合作內容

  人防:

  1.車行出入口值守,運用停車場管理系統管理車輛進出有序,停放收費準確;對隨車(貨車)離開園區的物資進行嚴格的核查,防止業主私有及園區公共財物丟失;業主意見及需求的收集與上報,車輛進出口禮儀形象崗位展示。

  2.公共秩序,管理園區亂停車、亂擺放/賣、亂晾曬、亂搭建、噪音擾民、寵物擾民等不文明現象、行為;維護全體業主的公共權益,營造小區文明、和諧、有序的生活空間;服務區內消防火災隱患排查及整改,滅火器及消防栓檢查及維護;服務區內防護欄、圍欄及門窗等防爬刺裝置、門禁系統等安保設備設施狀態巡查;臺風、暴雨、盜搶、外來人員破壞或侵入、聚眾糾紛等突發情況下現場秩序維護及突發情況處理。

  物防:公共服務區域內防護欄、圍欄及門窗等防爬裝置的維護、保養、更新。

  技防:監控系統(主機線路及終端攝像頭)、門禁(不含對講)的維護、保養、更新。

  二、服務質量要求

  2.1人員要求

  1.年齡18至35周歲,男性身高175㎝以上;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智商正常,無紋身、無口吃、無殘疾,無遺傳、傳染、重大疾病、精神病史及吸毒史;裸眼視力1.0以上、無色盲、無色弱、無重聽;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其身體健康,無任何傳染性疾病。

  3.初中畢業或以上文化程度,須具有相應的學歷或者資格證書。

  4.政治思想良好(無犯罪記錄)、儀表端莊、工作責任心強,經過公安機關認證的專業培訓并取得保安員上崗資質證書。

  5.乙方派駐到甲方人員需經過甲方同意。向甲方提交保安員身份證復印件、十指指紋、派出所身份驗證辦理備案登記后方開始上崗,乙方應指定相應的崗位訓練人員進行崗前與跟崗培訓,培訓合格后上崗。

  6.乙方現場主管要求:從事安保服務工作三年以上,至少兩年的現場及團隊管理經驗。

  7.在甲方管理區域工作的乙方安保人員需要統一著裝(甲方制服)并保持規范整潔。服裝需要采用甲方指定的服裝款式。為保障乙方安保人員在甲方服務區域的服裝質量和穿著效果,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供應商處采購服裝,并可享受甲方采購戰略價格。

  8.乙方須確保非當班人員在項目備勤人數占項目總人數的`20%,甲方需要乙方處置突發事件時須無任何理由拒絕甲方,并全力聽從甲方安排。

  2.2服務管理要求

  1.三米微笑,禮貌與業主打招呼:“XX先生/女士,您好。”

  2.服務區內高空作業、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等特種作業,作業單位在作業現場設置固定的安全監護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現場持證(指特種作業對應的上崗證或操作證)上崗,人、證相符;高空作業人員系安全帶,拴安全鉤,戴安全帽,穿膠鞋。

  3.根據裝修戶清單,每日20:00清查園區內外來人員離場情況;

  4.防止未交費車輛出場,嚴禁收費不提供票據;

  5.對搬運出小區的物資進行嚴格的核查,防止業主私有及小區公共財物丟失;

  6.每班進行停車場巡視,確保小區消防通道暢通

  7.每日對天臺、地庫、樓內、重點部位等位置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

  8.當接到突發事件通知時,當班人員必須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并采取封鎖行動。

  9.乙方需要按附件甲方場所及秩序維護相關崗位硬件配置標準配備安保設備、工具等,如發現未能按要求配置安保設備、工具或損壞未及時修復,出現短缺現象,將依據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3考勤管理要求

  1.乙方駐場管理人員有義務每天配合甲方提取、核對當日安保人員出勤記錄,發現異常及時查明原因,雙方確認后作為工時計算和結算依據。對出勤率考核依據本合同附件《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執行。乙方須每月5日前對上月考勤記錄、《工時核算單》、臨時工單進行統計匯總,并與甲方核對一致。

  2.乙方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每日使用甲方提供的面部識別考勤機打卡,嚴格執行考勤,嚴禁遲到早退。乙方負責監督考勤制度和工作紀律的執行,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存在考勤作弊等情況,根據《安保服務外包考核辦法》執行處罰。乙方應提前制定下月人員排班計劃,并報甲方核準。各崗位人員未經甲方批準不得隨意調動,對應安保人員離開工作崗位的,按照當日缺勤處理。

  3.如乙方人員由于技能不足、人員未遵守工作紀律(缺崗、擅自離崗、睡崗等)及違反作業操作制度流程等原因,造成甲方區域內發生盜搶等財產損壞或人員安全事件,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若甲方名譽因此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相關責任。

  4.每天雙方根據安全員出勤記錄,確認當日出勤情況,并根據實際出勤情況核算工時。出勤遲到或早退不超過5分鐘的,給予口頭警告;出勤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及以上的,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務費100元;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的,視為缺勤,不計入工時;每人次扣除乙方服務費500元;當天無故缺勤的,每人扣除乙方服務費500元;當天缺勤人數超過5人,扣除乙方服務費10000元;并由甲方出具書面整改通知。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存在考勤作弊等情況。相應的考勤工時作廢

  2.4培訓管理要求

  1.乙方派駐甲方人員應進行崗前培訓、訓練,培訓期限為7天,培訓場地由甲方提供,培訓合格后上崗,上崗試用期為3天,經甲方評估合格后,培訓期人員費用予以結算,因不適應崗位或無故曠工,費用不予結算。

  2.乙方應根據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與流程、崗位操作指南、訓練指引等,每周至少進行以培訓、軍訓、會議等形式組織1次安全技能訓練,至少組織1次部門級夜間查崗(檢查范圍包含項目所有夜間當值崗位),提升安保人員專業能力,提高業主安全滿意度。

  3.乙方在執行過程中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標準開展工作,乙方若發現甲方提供的崗位操作指引、硬件配置標準不合適時可以向甲方提議修改。但在甲方沒有書面的確認前,必須執行原有指引、流程或標準。

  外包管理制度 9

  1.目的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將外包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本公司日常管理中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監督,確保承包方符合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本公司范圍內,由外來單位進行的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大、中、小檢維修項目中一切工程施工和活動。

  3.定義

  3.1外包工程項目:是指經本公司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3.2外包單位(承包方):是指進入我公司生產區域及作業場所,從事施工作業的施工隊伍;

  3.3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指對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負有主要管理職責的部門。一般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合同項目的管理部門。

  3.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份。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方案等。

  4.職責

  4.1工程項目主管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主要負責資質審核和承辦工程招標、合同簽訂、過程質量、進度監督管理、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

  4.2安全環保部

  4.2.1負責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擬定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4.2.2對承包方主要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4.2.3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審批;

  4.2.4對外包施工單位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與考核;

  4.2.5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3工程所在部門

  負責外包工程在本部門施工過程的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管理,參與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4.4外包單位

  4.4.1外包單位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4.4.2開工前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4.4.3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場所;

  4.4.4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4.5落實施工項目的各項安全措施。

  4.5財務部負責根據安全環保部提供的安全生產考核結果,同外包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保證金的結算。

  4管理程序及要求

  4.1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本公司對所有外包單位實行安全資質評審確認和準入制度。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承攬工程前必須經過安全資質評審。任何單位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嚴禁錄用,更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作業。

  4.1.2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及需要提供的資料:

  a.企業營業執照(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b.法人證明書,或法人委托書或授權書;

  b.施工資質證書或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c.安全管理網絡機構、現場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具有安監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管理資格證。(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d.施工涉及特種作業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安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身份證及操作證原件,審查后保留復印件)

  e.員工安全教育記錄;

  f.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

  g.過去一年的安全生產業績記錄;

  h.具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和勞保用品。 i.工程施工計劃/方案;

  j.外包單位全體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k.外包單位購買工傷保險或意外保險的人員的清單及相應材料。

  4.1.3評審程序

  a.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和工程所在部門對中標外包單位進行施工資質審查。

  b.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對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外包單位必須向安全環保部提供上述資質材料,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4.1.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外包單位不能獲得安全資質確認,不得進入本公司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和施工作業。

  a.不能提供4.1.2條所述安全資質材料或材料不齊全的,或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的;b.在兩年內在本公司施工作業期間有發生過重傷、死亡事故的記錄的;

  c.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本公司之前兩年內曾發生過死亡及以上事故的。

  d.外包單位存在其它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

  4.2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要求

  4.2.1外包單位通過安全資質審查合格后,才能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施工協議。

  4.2.2在與外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單獨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作為主合同的附件。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由本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領導與外包單位簽訂。

  4.2.3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必須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簽訂協議后的2天內,外包單位應按工程施工合同總額的1%-10%繳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具體數額由雙方按實際情況協商,并在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中予以明確。

  4.3安全教育

  4.3.1經審查合格并簽訂安全協議的外包單位,在進入施工現場前,組織施工人員接受本公司安全環保部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工程施工相關的安全知識、事故案例教育等,并作好記錄,未經教育不得進行工程施工。

  4.3.2外包單位應自覺接受本公司的安全教育。

  4.4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及要求

  4.4.1所有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辦理開工申請手續,填寫《外包工程開工申請審批單》,經相關部門及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開工。

  4.4.2外包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包括:

  a.外包單位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b.外包單位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c.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外包單位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4.3外包工程施工計劃/方案的編寫

  4.4.3.1外包單位在施工作業前必須編寫安全施工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公司工程所在部門、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審查,同時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宣貫。

  4.4.3.2安全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安全目標、組織管理措施、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保護措施、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環境保護措施等。

  4.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a.外包工程項目中涉及危險作業時,要按照本公司《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辦理高危作業安全審批手續。

  b.對設備(系統)檢維修、維護時,必須辦理“停電作業票”。

  c.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

  d.工程施工需要拉接臨時電源的必須辦理“臨時用電審批表”。

  e.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

  上述工作票由工程所在部門協助外包單位進行辦理。

  4.4.4作業過程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4.4.4.1外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網絡,明確現場負責人和安全員。現場負責人和安全員對所負責項目全過各的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全部得到落實,對工程的危險點必須進行嚴格控制,對在施工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現場應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匯報,并做好記錄。

  4.4.4.2工程所在部門和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的現場管理,經常到現場進行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4.4.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安排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重點監督和檢查現場施工中的不安全情況,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違章違規行為。檢查中發現隱患的,填寫《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外包單位限時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同時做好檢查整改記錄,作為對外包單位的考核依據。

  4.4.4.4對于外包單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公司安全環保部有權根據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或責令停工。

  4.4.5設備啟動、調試的安全管理

  4.4.5.1施工過程中需要設備試運轉時,必須與工程所在部門聯系,由中央控制室操作人員或崗位員工負責操作,嚴禁外包單位私自啟動設備。

  4.4.5.2主體設備安裝、系統調試必須有施工、調試方案,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配備專職的監護人員,落實監管責任。

  4.4.5.3施工過程中工作負責人應熟悉管轄范圍的設備的制作、安裝、調試、工作原理和操作等內容。

  4.4.6外包單位現場文明施工要求

  4.4.6.1設備設施、材料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生產人員的操作、巡檢;

  4.4.6.2廢舊料要按規定地點分類堆放,嚴禁亂扔亂堆,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4.4.7竣工安全驗收

  外包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了切實加強對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保證在外包工程中的人身、設備安全,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2、范圍及定義

  2.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各類外包工程或項目;制度規定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承包方資質審查、外包合同安全附件的簽訂、入廠安全教育及外包工程工作票辦理等內容和要求。

  2.2外包工程:是指經本公司各部發包給外單位施工作業的工程(勞務)項目。

  2.3維修部:指負責特定的外包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部門。一般為發包部門,按公司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確定具體部門作為某一外包工程項目的維修部。

  2.4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是指與外包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書面安全協議,是外包工程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包括該工程項目的甲、乙雙方提供的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措施或安全技術要求等。

  3、管理職責

  3.1維修部

  3.1.1負責廠務工程建設項目,對承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填寫《外包單位

  安全資質審查表》。

  3.1.2工程項目施工前通知安委會、行政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出入廠手續、入廠安全教育、在與承包方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協議書》。

  3.1.3負責協調公司內部與外包單位之間的關系。

  3.1.4在簽定合同時,應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3.1.5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

  3.1.6負責對安委會或維修部提出的罰款意見在工程結算中執行。

  3.2安委會

  3.2.1參與對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

  3.2.2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3.2.3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證件是否有效。

  3.2.4負責對復雜、危險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

  3.2.5負責對維修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進行監督。

  3.2.6負責定期巡查外包工程施工現場。

  3.2.7參與對外包工程項目驗收,根據工程承包期間外包單位發生的不安全情況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署處理意見。

  3.3維修部門(發包部門)

  3.3.1根據實際的外包工程項目,對承包該項目的工程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3.2負責制訂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并落實或確認。

  3.3.3負責對承包方提出的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審定并落實。

  3.3.4指定專人負責外包工程項目管理,對施工現場和施工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

  3.3.5根據外包工程施工期間外包單位人員發生的違章現象、不安全事件及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

  4.1.1在確定承包單位前,安委會和維修部共同參與對工程承包方的安全資質進行嚴格審查,并填寫《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禁止簽定合同。

  4.1.2維修部負責審查的內容

  4.1.2.1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2.2施工簡歷或近幾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4.1.4.3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4.4是否備有滿足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4.1.3安委會負責審查的內容:

  4.1.3.1審查外包單位特種工程作業的許可證。

  4.1.3.2審查外包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4.1.3.3審查外包單位備有的安全工器具,包括安全帽、合格的工作服等。

  4.1.3.4審查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現狀:承包單位必須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組織。

  4.1.4上述部門審查中發現外包單位的安全資質問題,應及時向廠部報告,由維修部負責向外包單位提出,并責令其糾正。對拒不糾正的外包單位應依據合同規定進行處理。

  4.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與施工前的管理

  4.2.1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要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在安全附件中要寫明發、承包雙方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如工作緊迫確需立刻施工者,由維修部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形式通知安委會。對于事故搶修等緊急情況,應由公司領導同意,可先施工,后簽合同和與安全附件,在有關附件、合同簽約前維修部負責其安全、技術管理。任何情況下,必須對外包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后,才能允許外包單位進行施工。

  4.2.2外包工程合同的安全附件是外包工程合同的一部分。維修部在確定承包單位后,要將安全附件與合同交外包單位一同簽訂,并提交一份安全附件的`復印件給安委會保存備案。

  4.2.3發、承包雙方均應熟知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各自的基本安全職責。并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填寫安全附件。

  4.2.4維修部應對承包方在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提出的具體安全要求進行審查,同時對承包方現場負責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

  4.2.4.1承包方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范圍中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4.2.4.2承包方工作范圍相關的系統和相鄰空間中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委托方已采取的措施。如水、電、汽源的斷絕、標志和隔離措施,介質的泄排措施等。

  4.2.4.3在有可能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人員傷害或設備事故的場所作業,要求承包方制訂專門的安全措施。

  4.2.6維修部將甲方的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在相應的欄內。對于復雜的和較危險的工程項目,維修部應要求承包方制訂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4.2.7安委會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中雙方填寫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等內容進行最終審定,簽名后送交維修部執行。

  4.2.8外包人員進廠后,由行政部負責其出入廠管理;安委會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2.9維修部應在開工前組織外包人員對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的內容進行學習,并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對安全措施、工作范圍、注意事項等進行重點交待。參加學習的人員須簽到。

  4.3入廠安全教育

  4.3.1安委會接到維修部的相關信息后應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

  4.3.2入廠安全教育內容以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為依據,并結合具體項目特點進行重點教育。

  4.3.3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的人在《外來承包工程工作人員遵守廠規廠紀承諾書》上簽名后,承諾書由承包方與安委會各持有一份留存。

  4.3.4安全主任在進行入廠安全教育時,還應對特種作業人員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查。

  4.4外包工程工作票的辦理

  4.4.1由維修部根據實際的工程項目,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工作票。對于需辦理工作票的工程項目,維修部必須按照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4.4.2對于長期外包設備(系統)的檢修、維護,由維修部負責審批并發放工作票。

  4.4.3進行土建項目的外包工程時,如對正常的生產產生影響(使人身、設備安全受到威脅,需停止某些設備運行作為必須的安全措施等),則必須辦理工作票,工作票由與該土建項目管理部門負責辦理。

  4.4.4一般土建外包工程不需辦理工作票,但維修部應將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作好書面記錄,必要時復印發至安委會存檔。

  4.4.5外包工程動火工作票必須由負責設備或設施檢修的部門辦理。

  4.5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5.1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一般實行二級管理,公司(安委會)為一級管理,維修部為二級管理。

  4.5.2安委會應設專人定期對外包施工現場進行巡查,以查各種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現象為主,對查出的違章現象及時糾正并處理。

  4.5.3維修部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親自檢查本部門所有外包工程的安全附件的簽定情況,并指定外包項目現場專人負責;對重大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負責進行審批,并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

  4.5.4維修部負責人指定的專人為外包項目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管轄的外包工程項目的歸口管理。負責對外包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配合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資質審查,對外包單位編寫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核,協助部門第一安全責任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各類性質的習慣性違章,并建立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等。

  4.5.5維修部可以根據有關標準再制定與安全施工有關的“外包工程施工管理規定”等制度,以此來規范施工管理工作。

  4.5.6對于復雜的、較大的工程,由于外包項目量大,外包單位較多,施工中交叉作業多,現場環境復雜,除做好上述二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外,安委會應根據工程各個階段的特殊情況,適時召開由維修部和各外包單位等參加的安全協調會,會議的主要內容是:匯報各單位前一階段施工現場的安全情況和問題;通報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各種不安全問題、違章現象和處理意見;協調和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提出下一階段工程中有關的安全要求和任務。

  5、附表

  5.1外包工程合同安全管理合同

  外包管理制度 11

  1、項目部在招用外包隊伍時,必須由安全部嚴格審查其安全資質,末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嚴禁錄用。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初及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善自降低標準、簡化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單位,不得繼續使用。

  3、外包單位資質審查內容:

  3.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3.2、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3、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施工簡歷和近年安全施工記錄。

  3.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3.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3.6、取證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3.7、相應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4、外包單位組織進場的職工凡體檢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殘、童工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在開工前,組織外包單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考試,告知企業內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凡增補、調換和更換工種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安全部的安全培訓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外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和全部手續審查合格后,安全部給外包單位職工辦理胸卡證(視工程時間長短而定)并在上崗時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

  7、外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施工、技術、安全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外包合同的附件。

  8、外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項目部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本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安全部匯報工作。

  9、外包單位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責。外包單位的專職安監員應佩戴明顯標志。外包單位應將劃分的班組名單報公司安全部備案,班組長即班組兼職安全員。

  10、公司安全部根據有關制度組織外包單位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并及時向外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1、對施工項目,設計到登高、動火、動土、焊接切割等相關危險作業時,外包單位應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經審批合格后嚴格執行。

  12、安全部有權對外包單位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情況進行監督。

  13、對負責人不服從安全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外包單位,公司將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14、公司與外包單位鑒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外包單位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外包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安全部應參與調查,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5、公司預扣外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發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百分之五十。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外包單位和個人,項目部將按規定給予獎勵。

  外包管理制度 12

  一、進場要求

  1、營業執照。

  2、經過年審的資質證書。

  3、安全資格許可證必須是市一級及各區縣勞動局頒發的。

  4、法人委托書。

  5、人員花名冊及內容(姓名、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

  6、施工周期超過30天,必須辦理工地出入證(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費用5元/人)

  7、進場的工機具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

  8、施工前必須與總包單位簽訂安全包保責任書,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動火必須到安全組辦理動火手續。

  9、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現場內禁止吸煙,高空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系掛好安全帶。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腳下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11、發生違章經教育、糾正不整改的單位,總包單位將進行罰款并責令其停工,嚴重者將終止合同。

  12、所有進場人員必須服從門衛管理,自覺出示證件。

  二、組織管理

  1、進場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的配備,其素質、數量必須與合同或協議規定相符。

  2、經本項目部確定認可的所報組織系統圖上的人員及數量不可隨意變動,必須常駐現場,不得兼其他職務。因故需要離開現場必須請假。

  3、現場體檢不合格及經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出現場。

  4、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不經我項目部批準不得更換,其有事離開現場必須經我項目部施工員批準。

  5、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文件收發員、測量人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項目部要求,否則每缺l人對分包隊伍罰款500元/人。

  6、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在現場組織監督施工不得隨意離開現場,對經常不在現場的人員罰款300元/人,累計受到3次罰款者清退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補足管理人員,素質必須達到工程要求。

  7、分包隊伍的任何人員必須尊重總包單位、業主(甲方)和監理單位人員,不得無理頂撞。違者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罰款100元/人 次,并對分包隊伍處罰500元/次。

  8、分包隊伍管理混亂,經常出現違反管理程序或規定時間,不服從總包項目管理者,對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處300-1000元/次罰款,累計出現3次將分包隊伍驅逐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另換其他人,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分包隊伍施工連續2個月達不到項目部要求或管理處于失控狀態,同樣驅逐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

  9、 分包隊伍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我項目部組織的有關會議或活動,對無故遲到者罰款50元/人,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200元/人。

  10、分包隊伍必須依據項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檢查備案,否則罰款500元,并勒令在規定的時間內制定齊全。

  11、分包隊伍不得拒收、拒簽我項目所發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則罰款200元/次。如有異議可用回函解決。

  12、項目部的任何罰款無須分包隊伍簽字確認,我項目所發函件即為扣款依據。

  13、分包隊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備進出場必須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批準,然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14、必須嚴格執行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及時填報各種表格及報表。

  15、任何施工現場布置必須有方案、有計劃并經項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

  16、任何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現場管理

  1、所有分包隊伍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統一戴安全帽、并隨身攜帶出入證件。

  2、現場內的布置必須經過我項目部審批,所有標牌、標志的張貼懸掛,由項目部根據公司規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隊伍施工管理人員須著裝整潔,頭發理順,注意舉止行為。

  4、分包隊伍對公司的函件必須統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統一編號,并且有負責人簽字或單位公章,否則我項目部拒收。

  5、施工現場內嚴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開小爐灶。違者罰款300元/人。

  6、進入施工區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規定,違者罰款10元/人 次。

  7、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愛護現場內的安全、消防、測量、照明設施及有關標牌等,違者罰款50元/人,并負責賠償損失。

  9、現場內嚴禁亂拋垃圾、煙頭、水果皮、廢紙等,否則每起罰款50元/人。

  10、必須保證所張貼懸掛標牌的完好,標識的顏色清晰無褪色。所堆放物品無論堆放時間長短,必須堆放整齊。

  11、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帶有金錢性質的賭博,酗酒行為,否則對分包隊伍責任人罰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成立現場質量保證體系明確;

  2、所有分包單位施工前報詳細的分項工程總進度計劃,并在施工過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項目經理(隊長)報下一個月的月進度計劃,并根據實際進度情況隨時調整總進度計劃;

  3、所有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報相應的各種資質證明一份,(包括:廠家資歷一套、安全許可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所有資歷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場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進場后,分包單位現場技術負責人向分管技術負責人書面報驗,并附相應的材質證明資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種材質證明、合格證、準用證、材料檢驗報告、廠家試驗報告、廠家評定資料等)資料驗收合格后,進行進貨檢驗,合格并作好書面簽認后,方可安裝或使用;

  5、進入施工現場后需做復試或見證試驗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單位取樣,但必須在技術人員和監理人員監督下進行;

  6、堅持“方案先行”,分包單位施工前,首先由技術負責人上報具體的施工方案給分管技術負責人,項目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單位首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由分包質檢員按照項目資料報驗要求,以書面形式報項目部質檢員驗收,質檢員驗收合格后,報監理驗收,合格并書面簽認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隊人員不得直接找監理、甲方、設計報驗,所有檢驗、試驗等均由項目總包單位報驗監理、甲方、設計;

  9、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設計問題,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時向分管技術負責人反映,由分管負責人與設計、甲方、監理聯系,并辦理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10、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更改、洽商等,均由項目資料室按照資料管理程序,統一發給各相關分包單位施工技術負責人;

  五、安全生產管理

  分包隊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隊伍的班組長進行,并做好班組活動記錄,其班、組長存檔備查,及時反饋到項目工程技術部,工程技術部轉交安全總監。(其他規定在分包合同中列舉)

  六、質量管理

  分項工程質量不合格點控制在6%以內,依次驗收成優率100%;因此各分包單位必須依據此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控制措施,并且報我項目部確認,方可執行。無此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單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技術及質量標準的交底,并報項目部備案,否則將罰款50—100元/次。

  2、項目質量管理原則:分級控制,分段監督,統一申報。即:分包隊伍質量控制,項目部質量員進行質量控制。分段監督就是施工操作階段由分包隊伍質量員監督,施工過程中,項目部工程技術部的負責工程師進行質量監督,施工完畢后,項目部質量員把關驗收。統一申報就是由項目部向監理方、甲方申報。

  外包管理制度 13

  為加強機物料、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庫管理,降低庫存,完善和規范物資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入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入庫物資,保管員必須根據五金機物料、原材料或產成品的相應的特征,索要相應的送貨清單(或采購訂單)、檢驗報告單等相應的票據,針對劇毒品應所要劇毒品運輸證;并妥善保存。

  第二條、五金機物料,要根據送貨單清點物資的數量、規格或型號等項目,該稱重的物資要收集相應的過磅票據,一并保存。該檢測的物資,要按采購的物資標準進行驗收。要做到數量規格或型號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如發現物資數量、單據不齊全。質量殘次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特種設備和設備零部件、專業儀表、電器等元器件,要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隨設備、材料配帶的各種圖紙、說明書、合格證等相關資料,整理登記后,交設備部保管。精密、易碎及貴重物資,要輕拿輕放,妥善保存,嚴禁擠壓、碰撞、倒置。

  第三條、各類原材料,一律根據T6系統的訂單辦理入庫。原材料進入廠區后,按過磅、檢驗、辦理手續、卸貨、入庫、再過磅等相應的流程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辦理入庫手續,讓步接收的原料,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程序進行。需要檢驗的原料,檢驗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不允許卸貨入庫。不需要檢驗的原料,應向供應商索要相應的檢驗報告單據,以供備查。易燃、易爆、易腐蝕、易互相污染的物資要單獨隔離或單獨存放,氧化性物質和還原性強的物質,要依據安全部門的要求單獨存放。外觀相近,容易混淆的物資要單獨存放,以防混淆。同時標識要清楚、直觀。危險化學品設置專庫存放,并由安全部門加以監控。

  第四條、成品的驗收,一定要憑借成品檢驗報告單,方可辦理入庫手續。根據成品的.種類、牌號、規格、數量,指定入于相應的倉庫和位置,堆碼整齊、標志清楚。做好防雨防潮的準備工作,并及時填寫電子報表和手工臺帳。

  第五條、入庫裝卸,有專門的人員進行作業,倉庫管理員對其負有指導責任,并做好相應的作業記錄,月底統一結算。危險化學品和成品濾餅的裝卸,由車間內部統一安排,裝卸費單獨結算。

  第六條、退庫按相應的財務要求,做入庫或對沖處理。

  2、出庫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物資的出庫,原則上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儲新”的原則,做到不易保管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

  第二條、物資出庫時,嚴格執行兩級把關的原則:領料員和保管員應認真核對領料單上的時間、名稱、型號或規格、數量是否與實物相一致,審核人是否簽字,審核人必須是公司認定的相應的部門主管或部門負責人,核對無誤后方可發料。

  第三條、禁止沒有領料單發料的行為。特殊情況下,可由相應的主管領導電話通知倉庫管理員先行發料,但是領料人員必須現場填寫領料單,事后由相應的主管補簽單手續。

  第四條、劇毒物品實行“雙人保管”“雙人雙發”“雙人領用”“雙本賬” “雙把鎖(匙)”。

  第五條、外協施工單位的領用料,要獨立建帳。

  第六條、物資出庫后,保管員工認真做好記錄,并在財務軟件中及時登記入帳,并每月結賬前向財務部門提供出入庫報告

  第七條、本著專物專用、用多少領多少的原則,除少數專用物資外,其余材料禁止一性次領用、一次性出庫。

  第八條、成品出庫發貨必須有銷售內勤開據的發貨單,經公司相應的領導簽字后,由倉庫管理員安排外包工包裝、發貨。倉庫管理員及時做好外包工的包裝工作量的記錄,便于月底統一結算。

  3、盤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類物資應建立兩本賬,手工臺帳和電子臺帳各一本,日報和月報。

  第二條、物資出庫要堅持一盤點、二核對、三領用、四做帳的原則,及時對每天的領用物資進行動態性盤點,做到日清日結,保持帳物相符。

  第三條、五金機物料、庫內原材料和各類成品,品種和數量較多的,要建立分批盤點的計劃,每月由倉庫管理員自行進行盤點,并做好記錄。庫存物資如有缺失、損壞、盤盈、盤虧等現象,保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等行為。報廢的設備或其它物資必須要設備部、生產部和財務部聯合簽發相應的程序,才能消帳處理。第四條、原料罐區內的原料,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液位、每天盤點的原則,防止原料泄漏、溢料、出庫誤差等種種現象。液體原料的領用,以倉庫液位顯示為準,車間收到的液體原料,如果與倉庫發出的液體原料有誤差,應由生產部牽頭,組織相應車間和設備部,聯合調查、核準,逐步統一相應的計量。

  第五條、財務部,每年年中和年末,必須組織一次全面的倉庫盤點工作。第六條、管理員應于每月21日前(年末截止日期為12月31日),與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做好物資出入庫的核查工作,同時將當月票據整理后,統一送交財務部門處理,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4、物資保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的倉庫庫房要定員管理,落實到人。倉庫要經常開窗通風、并確保室內清潔衛生。下班前檢查倉庫的門窗,確保關閉,防止偷盜。發現有偷盜跡象和嫌疑,應在第一時間,立即報告給安全部門。

  第二條、庫區應保持整潔,防止霉爛、變質、損壞,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曬、防鼠工作,并定期檢查。各類物資要分類存放,碼放合理。第三條、庫內一律不準存放私人物品。

  第四條、保管員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和各類原料、成品的用途、類別,分另建立明細臺帳和電子表格。電子表格應備份保存,防止電腦系統出現故障。

  第五條、保管員必須按照相應的作業流程進行日常操作,對當日發生的業務及時逐筆錄入并登記入帳,做到日結日清,確保物資進出與結存數據保持一致。

  第六條、負責監督采購物資的質量,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外包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某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包業務的內部控制,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業務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稱發包方)為實現戰略經營目標,通過合同或協議等形式將業務職能的部分或全部交由外部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承包方)提供的一種管理行為。

  第三條 公司在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過程中,至少應關注下列涉及業務外包的風險:

  (一)業務外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業務外包未經適當審核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業務外包策略不科學、承包方選擇不合理,可能導致公司核心資產遭受損失。

  (四)業務外包流程未恰當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外包戰略失敗或經營效率低下。

  (五)業務外包信息保護措施不當,可能導致公司商業秘密泄露。

  (六)業務外包會計處理不當,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失真。

  第四條 公司在建立與實施業務外包內部控制中,至少應強化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的控制:

  (一)職責分工應合理明確,授權審核制度和外包業務歸口管理制度應規范。

  (二)外包策略應科學合理,承包方的選擇依據應充分,外包合同協議應規范。

  (三)外包業務流程應有明確規定,固定資產使用應有授權,外部存貨管理應規范,外包業務會計處理應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授權批準

  第五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業務外包的不相容崗位(或職責)至少包括:

  (一)業務外包的申請與審批。

  (二)業務外包的審批與執行。

  (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與審核。

  (四)業務外包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

  (五)付款的申請、審批與執行。

  第六條 公司應建立業務外包的授權制度和審核批準制度,明確公司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內容、授權期間和被授權人條件等。

  公司重大或核心業務外包,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非核心業務或涉及金額較小的業務外包,應由相關部門在授權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公司應實行業務外包歸口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職能的不同,指定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業務的管理工作進行規范。

  第三章 外包策略及承包方選擇

  第八條 公司應制定科學合理的業務外包策略,根據外部環境要求和中長期發展戰略需要,合理確定業務外包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常見的外包業務包括:采購、設計、加工、銷售、營銷、物流、資產管理、人力資源、客戶服務等。

  第九條 公司應指定相關職能部門編制外包項目計劃書,具體闡述業務外包背景、外包內容、實施程序、主要風險和預期收益等信息,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提交公司總經理室審議,報董事長批準。必要時,還應提交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討論審議。

  第十條 公司應建立承包方資質審核和遴選制度,確保引入合格的外包合作伙伴。承包方的遴選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

  (一)承包方的服務能力、資格認證和信譽。

  (二)承包方與本公司是否存在直接競爭或潛在競爭關系。

  (三)承包方就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和效果。

  第十一條 公司應引入承包方競爭機制。發包方可以選擇多家公司作為業務承包方,以促進承包方不斷改進服務能力,并降低一方服務失敗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

  第十二條 公司應建立規范的外包合同協議管理制度。公司應根據外包業務性質的不同,及時與承包方簽訂不同形式的合同協議文本,包括:技術協議書、外包加工協議、規劃試驗大綱、

  咨詢合同協議等。外包合同協議的訂立、履行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應在外包合同協議中具體約定下列事項:

  (一)對于涉及本公司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二)公司有權獲得和評估業務外包項目的實施情況和效果,獲得具體的'數據和信息,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

  (三)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度,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公司,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第十四條 除合同協議約定的保密事項外,公司應根據業務外包項目實施情況和外界環境的變化,不斷更新、修正保密條款,必要時可與承包方補簽保密協議。

  第四章 外包業務流程控制

  第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外包業務流程、外包業務參與人員主要職責、資產管理政策、流程中斷應急措施等內容,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

  第十六條 公司應對所有涉及外包業務流程的員工進行培訓,確保員工正確理解和掌握外包業務管理制度。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監督外包業務流程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七條 公司應將本單位與承包方在外包業務執行過程中有關利益沖突、商務往來等方面的政策及時以明確方式告知承包方。外包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評價與承包方的關系,確保外包業務流程順利執行。

  第十八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或有優先購買權的固定資產,如因業務需要交由承包方使用,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按照發包方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公司應定期審查承包方使用和管理固定資產的情況。交由承包方使用但所有權在本公司的資產,只能用于外包業務活動。未經發包方書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將固定資產用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流動資產管理制度。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原材料、產成品等流動資產,公司應建立明確的防火、防盜、防未經授權接觸和未經批準轉移等政策,并有權要求承包方遵循。對承包方責任造成的流動資產損失,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如有關咨詢材料)等,承包方有責任保密,并防止公司競爭對手獲取同樣信息。

  第二十條 公司應建立外購存貨授權管理制度。對于因業務外包需要由承包方購進的存貨,承包方只能接受經發包方授權批準的存貨訂單,并代表發包方檢驗存貨的數量和質量。外購存貨信息應準確、及時地在公司存貨系統中加以記錄和反映。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建立自銷存貨管理制度。因業務外包需要由發包方銷售給承包方的存貨,承包方只能將其用于外包活動,不得另作他用。存貨銷售收入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加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加強對公司所有、交由承包方使用的存貨的管理。公司應定期對承包方處的存貨進行盤點,盤點頻率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于盤盈盤虧的存貨,應經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后方可進行會計處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建立外部存貨庫存管理制度。對于公司所有的、在承包方(或分包方)儲存的存貨,承包方(或分包方)應按照發包方存貨庫存管理制度要求對庫存存貨進行管理。公司應指定專人定期對庫存存貨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次品、損壞品或過期存貨,應及時予以確認、分離和保護。

  第二十四條 公司應建立存貨補償制度。公司應指定專人追蹤、調查外部存貨的一切變動,查明原因,報存貨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處理。對于承包方無正當原因過度使用存貨,造成公司生產成本的上升,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五條 公司應建立外包業務產品驗收制度。承包方最終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應與外包合同協議約定一致。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應對所有產品差異予以確認,并及時告知承包方進行調整。無法達成一致,應按照《內部控制制度——合同協議》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因承包方提供附加產品等原因需要額外交費的,應在公司授權范圍內提交審議。公司財會人員應準確計算業務外包中的退款和折扣金額,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予以確認和計量。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對外包業務的索賠管理。對于因承包方原因導致的外包合同協議未完整履行,公司有權向承包方索賠。對于承包方認可的賠款事項,公司應指定專人進行跟蹤、報告,及時收回賠款,并追究責任人責任。對于長期未決賠款,公司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解決。終止對承包方的索賠,應由業務外包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詳細說明終止索賠理由,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并備案。

  第二十七條 業務外包過程中所有涉及公司資產存量和增量的變動,應保有其書面憑證,財會部門據此作適當的會計處理。相關會計處理應及時報財會部門負責人審核。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設置承包方使用本公司數據的訪問權限。數據的授權和訪問流程及其控制應符合《內部控制制度——信息系統一般控制》有關規定。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制定合理的業務可持續計劃,避免外包業務失敗造成公司商業活動的中斷。公司應定期對所有重要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進行評估,據此確定業務可持續能力等級,并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業務可持續計劃評估報告應及時提交公司總經理審閱。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公司,包括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及所屬公司可以參照本制度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或具體執行辦法,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不得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或執行辦法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上報公司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外包管理制度 15

  第1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規范合理,約束參與外包人員的行為,確保公司信譽,并提升業務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員管理

  外包人員指承包單位派來負責具體項目實施的人員,公司外包技術支持人員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項目實施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共同參與。

  第2章過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員參與具體項目過程中,實施經理應密切關注和評估外包人員的工作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外包人員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確定績效承諾指標,月底由實施經理與項目經理共同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2)一旦發現外包人員偏離工作目標等情況,應及時溝通,要求外包人員和承包方調整改進;對績效良好的外包人員,有權要求承包方給予員工獎勵。

  (3)我方項目管理人員有權按照項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關要求,落實項目外包實施全過程的管控措施;

  2.2項目實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員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員詳細清單,詳盡提供人員姓名、性別、年齡、職務、工作簡歷等情況,信息必須真實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員上級負責人的聯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員工作情況反饋機制,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負責人進行相關處理;

  (3)承包方派出人員必須執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從項目實施經理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未按要求執行的`外包人員,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撤換;

  (4)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經理需定期主持召開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會議,外包人員須匯報項目的工作進度和總結報告;

  (5)公司有權對承包方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進行處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換;

  (6)承包方派出人員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客戶公司財產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員給予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2.3人員管理要求

  (1)外包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資產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規定,如因個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譽受損、資產遺失或損壞,我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2)外包人員工作期間應自覺維護和監管本公司的資產或客戶公司的資產,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遺失或損失行為按相關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3)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若遲到、早退、曠工或違反本公司員工管理規定,我方將予以申誡警告,情節嚴重者將通報外包方上級負責人予以處理;

  (4)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本公司項目人員工作時間遵照客戶公司工作時間),除遇特殊情況并及時通知項目管理人員外,不得上班遲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員如需請假、休假或遇特殊情況未能上班,應在確保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時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6)外包人員需服從因業務需求進行的加班,不得無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況需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7)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要求著正裝或休閑職業裝;

  (8)外包人員需根據項目的實施需求完成規定的文檔編寫和資料整理,并保證信息資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員應每天提交工作日報,發郵件給社管實施郵件組和所在項目項目經理,包括解決的問題、碰到的困難、如何解決以及工作規劃。

  外包管理制度 16

  為規范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范、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準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

  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雇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范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并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并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雇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部人員無法滿足項目開發需求時,提前一個月提交由總經理簽批的《項目外包申請單》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并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外包,并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雇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雇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后由總經理簽批發布。

  外包管理制度 17

  一、外包人員管理:

  外包項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規劃與審批,項目的招標由采購部負責,運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業務外包部門負責。

  二、外包項目的范圍。

  非本公司核心業務,僅做后臺支持而不創造營業額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級發展機會的活動與業務,需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業務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項目的申請。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企業發展的情況,需要將部分業務外包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內容,填寫《外包項目申請表》,經審查合格后進行公開招標或定向儀標。

  四、外包價格的核定。

  已確定的外包項目由業務外包部門牽頭會同計劃財務部等相關部門確定對外招標的參考價格和相關條件、制作標書。

  五、外包人員管理:招投標管理。

  由采購部組織外包項目的公告、招標會等相關的招標、評標工作,并與外包商簽訂合同,合同簽訂三日內將外包項目的有關資料報檔案室存檔。

  六、外包人員管理:外包期間的`質量管理。

  業務外包部門依據合同的規定負責該項目的日常考核與服務質量的監控工作,定期收集信息,并將相應的信息填入《外包服務質量統計表》與付款審批但一起作為付款的依據。

  七、外包人員管理:獎勵規定。

  對于在外包期間公司內部人員履行職責,認真執行合同,積極發現問題并反映問題,避免企業損失的相關人員,給予不高于節省部分10%的獎勵,單筆獎勵金額不超過1010元。具體獎勵比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

  八、外包人員管理:處罰規定。

  1、對于未嚴格按招標程序進行外包項目,對采購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以“記過”處罰,并進行相應的罰款。

  2、合同期間,業務外包部門沒有履行職責定期檢查,及時反饋信息的,給予相關負責人處以101元罰款。

  3、對于財務人員收到相應信息為在付款時準確的體現,視情況的輕重給予相關負責人200元以上的罰款。

  4、外包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未達到合同的要求,存在服務質量問題,對公司形象、財產造成損失者,外包業務部門負責人未提出解決的辦法而由其他部門發現后,對外包業務部門負責人按人力資源制度的相關罰則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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