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薪酬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9 21:04:52 佩瑩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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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薪酬管理制度(通用9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廣告薪酬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廣告薪酬管理制度(通用9篇)

  廣告薪酬管理制度 1

  (一)薪酬

  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并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固定系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系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1-固定系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二)福利

  1.假期(詳見后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并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周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①節日補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項目。

  廣告薪酬管理制度 2

  1.目的

  1.1規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造,增創效益”的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發展戰略相適應的薪酬體系。

  1.2結合本地區、行業的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的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3.1薪酬構成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3.1.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3.1.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的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的好壞來確定工資。

  3.1.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的相鄰薪點的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績、承擔的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的薪酬薪點。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的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80%發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博士為2.4.7;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附表一《公司職業通道與工資級別對照表》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次數和具體發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的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績考核結果計發;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的人員不計發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的(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的,不計發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的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7.1轉正定級后員工的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的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的第二個月體現。

  7.2正常年度調薪是公司根據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外部薪酬水平變動情況及員工個人績效、能力、任職的實際情況進行的例行性薪酬調整,每年的三月份進行一次。正常年度調整并非全員普調;薪酬調整幅度,還需根據公司的效益狀況、社會上同行業薪酬變化情況、通脹情況來確定。調整時,主要以員工上年度每月績效考核的工作績效為依據,同時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

  7.3異動調薪是指因員工具體擔當的職位發生變化而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3.1調整的'基本條件為:因公司需要或員工個人因素發生職位晉升、職位調整、職務兼任、獎懲、解職等異動,根據公司制度需進行薪酬調整。

  7.3.2中層以下員工的異動調整由該員工的直接主管填寫《異動單》提出薪酬調整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初審,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若為新任崗位,則在新任崗位上試用三個月合格后調整工資)。

  7.3.3中層管理人員的異動調整,由主管領導提出,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執行。

  7.4特別調薪是指員工具有特別貢獻、具有突出績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有了突發性的變化,而對部分職位、部分人員進行的薪酬調整,不受時間限制,每月都可以進行。

  7.5特別調整的工資級別控制,以保證薪酬水平的外部競爭性和內部合理性,既能留住優秀人才又不打破內部總體平衡的原則,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員工的崗位工資晉級。進行特別調薪的基本條件為:

  7.5.1本集團公司內(含本公司)被評為優秀的員工。

  7.5.2員工做出特別貢獻或業績,可使公司長遠受益時。

  7.5.3對于避免重大事故發揮了關鍵作用的人員。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創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人員。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嚴格管理,使企業避免了重大損失的人員。

  7.5.6生產部門全年績效考核結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產一部/生產二部/生產三部的員工)。

  7.5.7經國家職業資格認證或經本公司考核獲得相應技能資格,其專業技能水平達到相應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業績的技術人員;或其他專業技能人員。具體文件《員工技術職稱評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狀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如不調整薪酬,則面臨關鍵崗位、關鍵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況發生時,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調整時間還相差二個月以上。

  7.6定期普調。一般情況下,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以及所在城市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2—3年提出調薪方案,報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審批。

  7.7危機調薪。當公司面臨嚴重經濟困難或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時,可啟動危機降薪方案,經董事會薪酬與績效考核委員會批準后,可降低員工的薪酬標準。

  7.8職位晉升與工資級別調整需依據公司《員工職位晉升與工資晉級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談判工資。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慮實行特殊人才談判工資機制。特殊人才標準主要為:市場上稀缺的管理、技術及銷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專業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資水平由雙方根據人才市場供求關系,最新市場勞動力價格情況、同行業工資水平、個人工作業績、個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協商確定。對特殊人才以年度為周期進行考核,如個人工作業績及能力明顯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標準,或已非市場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廣告薪酬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津貼/獎金/加班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

  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初任工資

  1、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錄用不滿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提薪標準

  第四章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廣告薪酬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編制內員工。

  第二條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職位價值、員工績效、員工能力素質、同地區同行業市場薪酬水平。

  第三條管理層級及職系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四個管理層級:

  1、高層員工:公司副總經理職位起。

  2、中層員工:職能部室、業務部門正副部長職位。

  3、基層員工:公司各部門一般管理職位和業務部門業務員。

  4、初級員工:操作工、見習工等。

  公司的各級員工分為二個職系:

  1、職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流中心、采購部的員工。

  2、業務部門:包括市場營銷部的員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條公司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崗位薪酬和定檔工資。

  (二)績效薪酬:包括月度獎金、年終獎金、效益獎金。

  (三)福利及補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獎勵等。

  第二條固定薪酬及崗位補貼

  固定崗位薪酬和級別工資通過采取職位分級、級內分檔、一崗多薪的方式體現職位和個人技能的差異:根據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場薪資水平和崗位評價結果測算得出。

  第三條月度獎金

  月度獎金是根據對非經營部門員工月度績效的評定,以月度績效工資的方式發放。

  第四條年終獎金

  年終獎是員工通過努力而取得的薪資單元,由個人的績效、單位績效共同決定。

  第五條效益獎金

  指經營部門完成計劃任務后對其部門的獎金,可以月為周期,也可以項目為周期。

  第六條福利

  主要指補充商業保險等。

  第七條補助

  一般補助:包括餐補、通訊補助等。

  培訓補助:公司激勵績效優異、能力素質突出的員工,對于參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訓學習的員工,根據管理層級和績效對其培訓進行補助。

  第八條特殊獎金

  特殊獎金的目的在于對員工個人的優秀表現予以正強化,以激勵員工自覺地關心公司的發展。包括評優獎金、特殊貢獻獎勵等。

  第三章薪酬體系設計

  第一條薪酬體系的職級劃分

  根據職位價值的大小,把崗位評價中結果相近的職位劃分在同一個范圍中,這樣的范圍就是職級。

  公司的`職級劃分為六個:a、b、c、d職級,每個職位都被歸到相應的職級中,并根據不同職級,確定其薪酬區間。

  備注:以上薪酬區間計量單位為元/月,不含年終獎金和效益獎金。

  各系列相應的職級數及標準如下:高層員工薪金標準分為5檔(元/月),檔差1000元;中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8檔(元/月),檔差500元;基層員工的標準工資分為12檔(元/月),檔差200元,初級員工參照基層員工確定。以上各職級工資標準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時,公司設立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員工的考核標準并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各層級員工可在相應的調整范圍內升檔或降檔,具體以公司文件形式下發。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體系分為以下五種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適用高層管理人員和關鍵人才,其特征是對年度經營業績進行評估并發放相應薪資。

  實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二)月薪制。適用于中基層非經營部門中基層管理及技術員工。

  實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崗位補貼+年終獎金

  其中:

  中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7:3

  基層員工薪酬結構為月度固定工資:月度績效工資=8:2

  (三)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與效益獎金相結合,效益獎金按銷售額或利潤的`一定比例來確定。

  實行提成工資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資+崗位補貼+效益獎金

  (四)特殊工資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場競爭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現有的薪酬體系不能夠包容的職位,按勞動協議確定薪酬的結構與發放形式(一般按年薪發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資制。保潔、保安、司機、廚師等職位實行固定工資制。

  (六)計件或定額工資制。指作業層。

  第五章薪酬調整機制

  第一條影響薪酬調整的因素

  薪酬調整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內部的變化與個人的變化。

  外部環境的變化主要包括: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內部的變化主要包括: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變化;

  個人的變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質、績效的提高與職位的變化。

  第二條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薪酬調整

  行業薪酬水平的變化與社會整體收入水平的提高帶來的薪酬調整,調整周期一般為兩年或三年。

  第三條組織結構調整帶來職位變化方面的薪酬調整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職位變化方面薪酬調整的流程:戰略規劃組織結構調整;人力資源部組織新職位崗位評價、職級和薪檔區間的確定;人力資源部提出詳細的報告與方案;公司高管層討論通過后執行。

  組織結構調整帶來的個別職位調整可以直接參照相關職位的職級和薪檔區間進行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訂、修改和解釋。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生效。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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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依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依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依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其它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依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若公司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工齡、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8.1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薪酬委員會依據經營狀況決定。

  8.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8.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9、薪酬的支付

  9.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9.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9.3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D、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F、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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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薪酬管理,實現薪酬決策對內具有公平性、公正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目標,保障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基本權益,吸引和保留高素質的優秀員工,激勵員工創造良好工作業績,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薪酬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

  堅持以下原則:與公司整體經濟效益掛鉤、與職位責任掛鉤、與工作業績掛鉤。

  第三條 崗位績效工資制是按照員工職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確定收入的分配形式。即對員工所從事的工作職位進行評估,確定相應的工資標準,同時輔以績效考核,依員工的工作實績給予相應的報酬。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薪資結構

  第五條 崗位績效工資由六部分構成:保障工資、年功工資、補貼、職位工資、績效工資及半年獎金。

  第六條 保障工資是員工提供正常勞動,公司為其支付的、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勞動報酬。保障工資依據北京市最低工資水平制定,并隨市政府每年公布的最低工資水平線,調整保障工資標準。2003年公司的保障工資為465元。

  第七條 職位工資是員工完成職位工作取得的、與職位責任相對應的勞動報酬。

  職位工資的確定:

  1、依據職位評估,確定公司職位序列及職位等級;

  2、依據公司整體經濟狀況確定職位工資等級標準。

  3、依據崗位的聘用要求確定員工職位工資等級。

  4、依據員工工作表現調整職位工資等級。

  5、職位工資隨職位變動而變動,易崗易薪。

  第八條 績效工資是對員工職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而確定的工資收入。

  第九條 工資標準為以上三項即保障工資、職位工資和績效工資之和。

  第十條 年功工資由本企業工齡和一般工齡組成。本企業工齡工資為10元/年,一般工齡工資為5元/ 年。年功工資于每年年初1月份進行調整核定。

  第十一條 補貼由書報費、洗理費、副食補貼、住房補貼、供暖費(取暖費)、獨生子女月度獎勵費、獨生子女奶費、托兒費等各種補貼費用組成,參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暫定為400元。以后將依據國家政策適時調整。

  第十二條 獎金是員工在一段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通過考核一次

  性給予的獎勵工資。根據公司的整體經營狀況和財力,以職位等級確定基數、以考核結果為依據,半年給付一次。標準和具體辦法在發放前另行制訂。

  第十三條 年終雙薪

  每年年末,公司對辛勤工作的所有在崗員工發放年終雙薪。年終雙薪的標準為員工本人12月份的工資總額(表示為Z)。計算方法如下:

  雙薪金額 =Z÷12×N

  N--代表全年實際出勤月數(按整月計算)

  第三章 薪資支付及發放原則

  第十四條 員工薪資采用月薪制,于次月6日前以工資卡形式委托銀行發放。如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十五條 員工薪資為下發薪,薪資結算周期為上月25日至當月24日。新進人員自入職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因工作需要,員工職位調整,于宣布生效之日起,執行新的職位等級薪資。

  第十六條 公司的職等、薪級公開,對員工個人工資實行保密管理,任何人不得泄露或探聽他人的薪資待遇。員工工資標準由人力資源部于員工上崗時書面通知本人,每月發薪向員工提供密封式工資清單。

  第四章 薪資管理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八條 公司從員工工資中代扣的部分:

  員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應繳納

  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按公司相關規定需代扣的費用;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員工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以上費用均從員工本人當月薪資中代扣、由公司代繳。

  第十九條 休假期間薪資處理

  1.病假:

  員工一年可享有10天(含)帶薪病假,帶薪病假每休一天扣除本人一天的績效工資;

  累積病假10天以上,每增加病假1天扣除本人日職位工資的30%和績效工資的100%;

  當月累計病假15天以上的,無績效工資。

  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的',支付保障工資、補貼工資和年功工資;如扣除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后工資不足465元時,:補足至465元。

  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醫療期期限參見《休假制度》。

  2.事假:

  每事假1天,扣除本人日職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100%;當月事假累計不足10天的按照考核結果計發績效工資;當月事假累計10天以上的,無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一個月的,無補貼工資和年功工資。

  3.曠職:

  每曠職1天,扣除本人日保障工資、職位工資、年功工資和補貼,當月無績效工資。

  4.產假、晚育假、探親假期間享受保障工資、職位工資、年功工資和補貼。

  5.公司批準的年假、哺乳假、婚假、喪假、公假除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計發外,其他不受影響。

  6.工傷假的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

  7.遲到、早退的處理,依據公司《考勤制度》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員工在試用期間,無年功工資和補貼。

  第二十一條 經公司批準,員工外出培訓,期間的薪資待遇按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培訓協議》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公司因工作需要,雇用的退休返聘人員、臨時人員、勞務人員等,其工資待遇按與之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二十三條 公司重組前的原離崗休養人員(指原東開公司內退人員或原K泰公司待崗人員),工資執行原標準。

  第二十四條 經公司確認為待崗的員工,計發保障工資。

  第二十五條 對于不具備《職位說明書》規定的任職條件而經批準上崗的員工,職位工資按照一定比例下浮,就近套入職位工資等級表的對應級檔。

  第二十六條 對于不能完全通過職位評估的方式體現其價值的部分特殊人才,公司給予其一定的專項津貼,作為吸引和留住特殊人才的重要手段。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公司原有政策、辦法與本制度相沖突,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生效執行。

  補充條款:

  經公司研究決定,對《薪酬制度》第十九條第1款第4項內容進行下列修改補充:

  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至醫療期滿:

  (1)員工患病經二級以上醫院確診為心臟病(心肌梗塞)、冠狀動脈旁路手術、腦中風后遺癥、慢性腎衰竭、癌癥、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嚴重燒傷、暴發性肝炎、主動脈手術的,支付員工個人職位工資50%、補貼工資、年功工資和保障工資;

  (2)除以上十種病癥外,支付本人保障工資、補貼工資和年功工資;

  (3)如扣除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后工資不足465元時,補足至465元。

  以上內容已經工會委員會研究同意,自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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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體現公司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理念,制定本薪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薪酬制度體現以下基本原則:

  1、公平、公正、客觀的分配原則;

  2、有效激勵的原則;

  3、在同行業人力市場具競爭力的原則。

  4、按勞分配,按績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

  第三條: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四條:公司支付的薪酬,通過工資卡和現金實現。

  第二節:適用范圍

  第一條:本薪酬制度適用對象為公司內從事以常規性工作為特征的崗位,包括: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助理、主管)、財務、人事、后勤崗位(會計、出納、采購、人事、行政、文員、后勤、班長、保安)、市場崗位(客服部、大堂、貴賓區、桑拿部、男寓女寓技師、電操、收銀)。

  第三節:薪酬結構

  第一條:員工的薪酬構成為:

  1.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3.其它。

  第二條:基本工資是指企業為滿足員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具體包括:崗位工資、職級工資、工齡工資。

  第三條:績效工資是指企業為強調多勞多得的公平原則,對員工采取一種業績及工作效率的考核的基數。

  第四條:崗位工資是指企業根據不同崗位所承擔的工作責任不同,公司給予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

  第五條:職級工資是指企業為激勵員工所采取的一種約束機制,以發揮員工的`最大主觀能動性;

  第六條:工齡工資是指企業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的不同,對公司所作的貢獻不同,而予以支付的部分勞動薪酬;

  第七條:崗位補貼是指由于崗位的特殊性,企業給予員工支付的部分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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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 本制度系公司各部門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

  第三條權責

  1、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督施行,公司各部門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公司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銷售人員工資 銷售員: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個人提成+團隊提成+考核獎+福利津貼 業務員:銷售回款額*提成點+考核獎+福利津貼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 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崗位績效工資:各崗位根據業績付出、崗位難易度水平等不同設定崗位工資。

  3、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系數+福利津貼 績效系數由上司根據主管本月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業績打出,范圍控制在1.00~1.10之間。

  三、定義

  1、 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公司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業務員

  2、 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如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前臺文員、司機等)

  第五條扣除項目

  1、 工資收入所得稅; 2、 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項目;

  3、 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 按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7天),喪假(3天),重大疾病假(3天)等;

  2、 因公出差者;

  3、 奉調參加培訓;

  4、 奉派外出考查;

  5、 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考評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半年度、年度末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項目。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工作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其它為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并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3)、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并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工作考評成績低于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 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詳見附表)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后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并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公司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并晉升直至高級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65分者;

  第十二條 關于考核的規定

  1、 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并實施;

  2、 考核權責: 本規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業務部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經理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

  3、 考核方式: 由總經理根據部門本月月度內工作事項的完成情況給于評分,對應評分對應相應的績效浮動系數。參考《部門月度工作計劃》。

  4、考核分數明細 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者,系數為10%;在80-90分,系數為7%;在70-80分,系數為5%;70分以下,不調整。 部門經理得分由總經理評定,部門內員工的平均系數采用部門主管的系數,不得高于主管的系數。此項要求,部門主管和員工為部門工作共同努力,更好的完成本月的工作。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系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 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公司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系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經理經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五章 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五條 定 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公司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由公司總經理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公司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周; 年終獎金=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系數

  1、 出勤系數=本年度實際出勤月份/12;

  2、 獎金的單位額度由公司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公司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六條 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3天以上者;;

  3、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4、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5、年度內12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七條 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數據;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公司總經理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十八條 目的 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準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公司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相關文件

  1、《人事管理制度》

  2、《XXXXXX公司管理制度》

  3、《各崗位薪資計算明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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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所指的薪酬,是指定期發放的工資、福利及每年年終獎金。

  第二條薪酬的分配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

  第三條制定薪酬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員工能夠與公司一同分享公司發展所帶來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與長期收益有效結合起來。

  第四條薪酬分配的依據是:貢獻、能力、態度和責任。

  第五條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員工工資分工齡工資、學歷工資與崗位工資三部分。其中崗位工資依據崗位和技能確定,考慮員工所在崗位的價值;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和在公司工作時間的長短來確定,考慮員工對公司的長期貢獻;學歷工資根據員工的正式學歷水平來確定,鼓勵員工提高教育水平。其中崗位工資根據不同職位類別特點,進行適當浮動,根據考核結果和業績水平來確定最終崗位工資收入。

  第六條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分配水平,即工資總額的'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第七條適用對象:本職度適用于所有的公司正式員工。

  第一章工資體系

  第八條工資體系采取五種不同類別:與公司整體經營業績相關的管理人員工資制;與營銷業績相關的營銷人員工資制;與技術職能相關的技術人員工資制;與生產相關的生產人員工資制;與各項具體事務相關的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工資體系。

  第九條實行管理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其工作業績通過全公司的總體業績來進行評估。這部分員工分成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一般管理人員。其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部門的部門經理和總經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采購部、生產部、質檢部、技術發展部、質量管理部的工作人員、車間主任、車間調度、領料員、總務主管和食堂主管。

  第十條實行營銷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與合同量密切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營銷部的人員。

  第十一條實行技術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從結果和過程角度均不易評價,其貢獻與其所擁有的技能相關。這部分員工主要是技術開發部和工藝部的人員。

  第十二條實行生產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可以通過工作量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車間從事生產的人員,包括工長、工人和測試人員。

  第十三條實行事務人員工資制的員工,其工作特征是他們的工作績效主要以完成規定的操作任務來衡量。這部分員工主要是行政部的人員,包括環衛工、維修工、司機和門衛。

  第十四條總經理實行年薪職。其他人員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

  第二章崗位工資結構

  第十五條員工的工資結構為: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

  第十六條崗位工資根據工作的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來確定,不同崗位對應不同的崗位工資級別。詳細的工資等級表見附件。崗位工資在本工資等級內根據考核情況予以調整工資檔次,達到本級最高檔次后不再上漲。不同職位特點人員崗位工資按不同比例分為崗位固定工資和崗位浮動工資。

  第十七條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的時間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來確定。員工在其他單位的工齡為每年3元,在公司的工齡為每年6元。

  第十八條學歷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博士400元,碩士200元,本科100元,大專50元。

  第十九條所有人員的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按月發放。浮動工資根據考核結果計算得出。對不同的人員,浮動工資的比率和發放的方式不同。

  第三章高層管理人員工資

  第二十條總經理的實行年薪制。年薪總額由董事會確定(建議為10-20萬元每年)。總經理的年薪=(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工資。(總經理如不實行年薪制,其浮動工資為年度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由董事會確定。建立為1-2%)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的崗位工資=總經理的崗位工資*100%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的年終浮動工資=年薪剩余*考核分數/100*公司年度利潤完成率。(非年薪制下為:年度利潤*利潤分成比例*考核分數/100)考核分數由年終考核得分確定。

  第二十三條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的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學歷工資)*12+年終浮動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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