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時間:2025-01-23 08:55:41 銀鳳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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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精選17篇)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精選17篇)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并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六、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概念含義: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設備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采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七、不安全的行為及不正確的觀念與態度:

  1、缺乏知識、技術、經驗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3、上崗操作準備不充分,與同伴聯系、配合不當。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5、安全裝備設置錯誤或失效。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7、飲酒、服藥、過饑或過飽時作業。

  8、帶病、超負荷、超時、過度或惡劣環境作業。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10、作業期間開玩笑、追逐打鬧、搞惡作劇等。

  八、不安全的環境:

  1、不適當的照明環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溫度過高或過低,空氣不流通,濕度過大。

  3、不安全的設備設施、構造、作業程序及方法。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設備、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6、出入口、通道狹窄或堵塞。

  7、地面不平、太滑或有臨時及凌亂物品。

  8、缺乏護欄及圍蔽,上方及周圍有施工作業。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設備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墻、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九、健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十一、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匯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布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設備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運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范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領班)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并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十四、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匯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匯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匯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匯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后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后才可終結,并將有關情況存檔。

  十九、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

  2、對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有知情權。

  3、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權。

  4、在緊急情況下有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二十、員工在勞動安全方面的義務:

  1、接受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2、遵章守規,服從管理。

  3、在勞動過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5、對他人違反安全作業的行為應給予制止。

  6、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

  二十一、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并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注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并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注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二十五、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與發放管理: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采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復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并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二十八、本規定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九、根據國家頒發新的法律法規及形勢發展,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定做適時修改。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2

  一、為保障顧客攜帶財物的安全,防止失竊、扒竊等治安案件發生,實行貴重物品寄存制。

  二、賓館設立財物保管專用柜,顧客的貴重物品請寄存在總服務臺。

  三、寄存物品時,由總服務臺填寫財物寄存單,并由顧客簽字確認后,交顧客一份,總服務臺留存一份。

  四、顧客憑寄存單、房間鑰匙(啟卡)、物品牌領取物品,簽字確認無誤后領取。

  五、對顧客寄存的物品,賓館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被盜、損壞。

  六、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物品、管制刀具、吸食的'器具等違禁物品帶入旅館。賓館發現違禁物品后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發現客人攜帶彈藥等物品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七、對顧客遺留物品,應設法歸還原主,無法聯系到顧客的要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協助查找歸還。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3

  1、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的重要內容。

  2、飯店每年年底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和獎勵,獎勵內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安全設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訓工作突出;

  (2)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避免發生事故;

  (3)及時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損失,表現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現;

  3、違反安全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

  (1)安全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致使飯店發生安全事故;

  (3)違反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安全事故;

  (4)擅自動用、損壞安全設施,安全器材的;

  (5)無證上崗操作特種設備的;

  (6)交通肇事、火災、游泳淹溺、食物中毒發生1人以上的;

  (7)超過管道局下達的事故控制指標的';

  (8)發生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9)發生重大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

  凡發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紀檢和行政部門依照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有關規定逐層追究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晉升、評先資格,扣除風險抵押金及全部獎金,直至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4

  (一)安全生產組織制度

  1、建立三級安全生產組織

  (1)酒店總經理是酒店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由總經理指定一名酒店領導,擔任酒店安全生產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指揮,全面負責。

  (2) 酒店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酒店和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監督、協調和處理;以及對本制度的實施行使監督職能。

  (3)各部門成立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督促和整改。各部門經理,擔任該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人,結合部門實際情況,可在班組指定安全生產負責人,并負責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細、抓好。

  2、安全生產責任人的職責

  (1)領導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的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或措施。

  (3)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4)負責對本部門安全事故的調查,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3、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的宣傳教育,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

  4、總結安全生產工作,每月向酒店總經理和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執總、店務會成員組成)報告工作情況。

  (二)安全生產工作制度

  總的要求是要堅持以人為本,通過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不出人身安全事故。

  1、做好班前班后防火、防毒、防盜、防傷,防其它災害及事故的“五防“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2、熟悉本崗位的環境、生產設備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日常維護常識,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規程操作。

  3、必須嚴格保持生產環境和設備的整潔,使用部門的員工必須按照設備使用說明,于班前班后做好設備的交接班以及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

  4、所有設備必須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發現設備損壞或故障,要及時保修和修理。任何部門、任何個人未經請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移動生產設備的位置。

  5、凡屬高空作業(包括客房抹窗),必須扎安全帶。

  6、廚房熱油開炸時,要注意掌握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起火。

  7、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地方或倉庫及重要部門(包括發電房、空調房、電話總機房、廚房、施工場地等)。

  8、有關物資倉庫管理和防火工作要求,請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執行。

  9、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并與技術培訓、定期考核結合起來,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0、凡外單位來本酒店施工,必須首先到保安部備案(由工程部負責通知)。本單位或外單位因施工需要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并按XCG046制度要求執行。

  11、廚房、餐廳、倉庫、施工場地,必須健全安全用電制度,人離即關燈、關電、關氣、關水、關門窗。客房內的電源插座要經常檢查,如有松動或損壞要及時報修。

  12、用液化氣爐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用前檢查氣管、氣瓶、閥門有否漏氣、發現漏氣即停止使用,并報告工程部維修。

  13、各部門和班組內(包括客房)及員工值班室,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加用電設備。亂拉電線,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酒店領導或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帶人到客房、廚房或其它生產工作部位參觀、會客。

  1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帶人(包括家人、親戚、朋友等)在客房等地方過夜。

  (三)安全生產和檢查制度

  1、酒店的電器設備、包括電路、空調機、抽風設備、排氣設備、管道氣表、水閥等,每年由工程部組織全面檢查保養兩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組織清洗兩次。

  2、 防火設備,由消防中心負責組織檢查,具體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辦理;

  3、 餐廳接待500人以上的大型酒會或重要接待任務,要事先通知總經理辦公室派員前往協助食品衛生的.檢查或留樣工作,并通知保安部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4、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各部門、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設備和對本規定執行情況,每月組織檢查1—2次。

  (四)全店危險點重點控制制度

  1、酒店運行部門分別列出火、毒、盜、傷危險點,以便于加強重點監控。

  2、各危險點必須做到員工時查、班組日查、部門周查、酒店月查。

  3、保安部每日巡檢,總值班經理日巡查,應把危險點作為重點,以保證全店安全。

  4、危險點的監控,重在加強執行力,狠抓落實,破壞一切產生火、毒、盜、傷等惡性事故的形成條件。

  5、對于危險點控制的好人好事和麻木懈怠人員將按《XX酒店獎懲條例》給予獎懲。

  一、酒店愛衛會的組成及職能

  酒店衛生工作的管理由酒店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統一組織協調。

  1、愛衛會組成

  愛衛會由主任一名(由酒店副總經理兼任),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員若干名組成,下設愛衛會辦公室,負責酒店日常的衛生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2、工作職能

  (1)貫徹落實市政府及上級部門對衛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GB/T 14308-20XX標準。

  (2)制定酒店的衛生管理制度、長短期衛生目標及實施計劃。

  (3)協助總經理對酒店各部門衛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協調酒店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5)主持審議酒店各部門年度衛生指標執行及完成情況。

  (6)定期向總經理匯報衛生工作指標執行和完成情況。

  二、檢查制度

  1、各班組每天進行日常檢查。(制定部門的規范)

  2、質管部每周四周例檢中,清潔衛生作為重要內容。

  3、專職質檢員每日巡檢。

  4、對檢查情況進行書面(口頭)通報。

  5、按《質量管理獎懲條例》獎懲。

  (五)總值班經理制度

  1、為保證酒店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及時處理各類問題,酒店設立總值班經理。總值班經理須按《酒店總值班表》參加值班,因事調班須得到執行總經理批準。

  2、在值班室值班時,必須拉開窗簾,打開門,留意室外周圍情況,晚上12:00時后才可關門休息。要隨時協助夜班各崗位人員處理夜間出現的問題。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睡覺,并保持座機和手機的暢通。

  3、在值班時間內,值班經理要到部門、班組、酒店大院巡查,指導及協助各部門處理經營接待、安全保衛、設備運轉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檢查各部門值班情況。各崗位員工要服從值班經理的領導,保證酒店接待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4、總值班經理要熟悉酒店的各種應急預案,遇到突發事件或險情時,值班經理要及時趕到現場,做好組織指揮工作。

  5、做好賓客投訴的處理工作。對賓客投訴,值班人員應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解決。值班經理到部門、班組巡查的去向應通知總臺人員,以便及時聯系。

  6、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班工作,對重大問題、賓客投訴以及處理情況要做好記錄,第二天晨會通報值班情況。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5

  (一)消防規章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務必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狀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狀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持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持續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狀況、事故處理等狀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持續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狀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持續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狀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狀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狀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潛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務必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務必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潛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狀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狀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務必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狀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狀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狀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帶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用心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狀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6

  1 、總則

  1.1 目的

  為明確酒店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職責和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非傷亡事故。

  本制度適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門。

  2 、要求

  2.1 事故報告時限

  2.1.1 事故報告符合國家法規的規定,員工或賓客重傷及以上人員傷亡事故、火災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衛事故等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

  2.1.2 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2.1.4 發生一般(III級)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時內報告所在區縣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

  2.1.5 發生較大(I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2小時后再次報告。

  2.1.6 發生重大(I級)旅游安全事故,立即報告市旅游、公安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視事故處理情況隨時再報。

  2.2 事故報告內容

  2.2.1 報告事故應當說明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三、事故的簡要經過;

  四、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2.2 旅游安全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報告制度規定》第八條的規定。

  2.3 事故調查處理

  2.3.1 事故發生后,各部門應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國家法規和北京市規定的重傷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門派出調查組或委托本酒店調查。調查前需保護好現場。

  2.3.2 本酒店組成的事故調查組應由保衛部、人力資源部等人員參加;政府組成調查組的,本酒店主要負責人組織各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配合調查,并確定配合協助調查的人員。

  2.3.3 事故發生部門和班組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2.3.4 事故調查應確定事故性質和分類,事故調查取證包括:有關物證收集;事故事實材料收集;人證材料收集;事故現場攝影、拍照和事故現場圖繪制等。

  2.3.5 事故調查形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中包括事故發生過程及經濟損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責任分析,并針對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其中事故原因應包括直接、間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等,間接原因包括技術原因、教育原因、身體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應由調查組負責人編制,報酒店主要負責人批準;政府主管部門組成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酒店負責接收并根據報告要求進行內部分析處理。

  2.4 事故管理

  2.4.1 各部門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未遂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分析其發生的原因,并針對原因采取預防措施。

  2.4.2 事故處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檔案,并長期保存;事故檔案登記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造成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事故調查的資料和事故處理決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

  2.4.4 保衛部建立事故登記臺賬,對本單位歷年的事故情況進行收集、整理與統計分析,探尋事故發生的規律,為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

  2.5 災害賠償與救治

  2.5.1 為每一位員工(包括事實用工關系的人員,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并保存有效期內的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

  2.5.2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酒店及時辦理工傷申報手續,并保存申報資料和記錄。

  2.5.3 按國家和北京市規定,及時對工傷人員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個人或其家屬。

  2.5.4 按國家和北京市賠付標準對受傷員工進行賠償,并保留賠付證明材料。

  2.5.5 根據本酒店風險情況,依據國家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投保以本單位依法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責任保險,以確保本酒店及人員、賓客在遇到財產損失、傷亡時根據北京市賠付標準得到及時賠付。

  2.5.6 為旅游團隊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及相關實施規定,建立責任保險制度,為旅游者投保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責任險。

  3 、附則

  3.1 本制度由保衛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3.2 本制度自印發施行之日起執行。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7

  總經理應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制定、實施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部署安全保衛工作并檢查執行情況,全面落實“五防”措施,消除隱患。

  2.對酒店員工進行經常性的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法制觀念、安全觀念和保密觀念。

  3.組建和管理安全保衛機構及群眾性護衛、消防和治安保衛組織,協調和決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不斷改善酒店治安保衛工作條件,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動轉。

  4.建立健全經理值班制度和安保部工程部夜值巡查制度,并經常檢查督促。夜值經理應堅守崗位,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酒店夜間安全運轉。

  5.負責組織重要活動和接待的保衛任務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健全獎懲制度,對酒店員工和其他人員采取多種形式的考核管理。

  財務部門管理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立項提出審核意見,以供決策層參考.會同經營、技術、行政后勤等管理部門,辦理固定資產的購建、轉移、報廢等財務審核手續,正確計提折舊,定期組織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參與酒店低值易耗品申購審核,入庫及領用發放,月終盤點核對。總庫對可以進行以舊換新的物品要嚴格執行,以杜絕浪費。

  安全保衛部履行以下職責:

  1.維護酒店的治安秩序,監督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檢查、考核安全保衛責任制的實施,建立和管理安全保衛檔案。

  2.了解和熟悉酒店周圍的環境、建筑布局、建筑結構、電器設備、火源、火種和經營運轉管理等情況,建立健全檢查和巡視制度,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衛措施。

  3.開展并做好法制和各項安全保衛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嚴格新招員工的政審,做好對新員工的安全培訓,負責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考察等專項管理工作。

  4.做好重要接待和活動的保衛任務的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或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整改。

  5.組建安全保衛網絡,定期開展護衛、消防、治保等組織活動。

  6.制訂消防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印制和張貼緊急疏散圖及防火標志。定期開展義務消防人員的訓練活動。

  7.負責查收賓客遺留和私自收藏的反動、淫穢書刊雜志和音像等制品,不得傳播,并及時上交公安機關。

  8.檢查、督促、考核治安、消防、保衛和食品衛生責任制落實情況。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對須給予治安處罰的,應報公安機關處理。 安保部具有以下權限:

  1.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挖違法犯罪分子,發現旅客正在進行違法犯罪或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予制止,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2.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包括保護和勘查現場、詢問證人),詢問違法犯罪人員并追繳贓款、贓物。

  3.協助公安機關監督或考察本飯店被管制、、緩刑、假釋和監外執行的罪犯以及被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的被告人。

  4.對確保酒店安全運轉負有監督作用。密切注視掌握內部治安動向,做好安全預防工作。

  5.行使上級和公安機關依法授予的其他權力。

  酒店員工安全職責

  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衛職責是:

  1.自覺學習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酒店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培訓,維護酒店秩序和社會秩序,勇于同違法犯罪和違反店規店紀現象作斗爭。

  2.嚴守外事紀律,保守國家機密。對賓客遺留的錢物或反動、淫穢書刊和音像制品應立即如數上交,不得保留和傳播。

  3.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報告飯店有關部門。發現火情或重大災害事故,要迅速報警撲救,并協助和安排賓客疏散。發生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樓層服務員應掌握本樓層住客情況,發現可疑跡象,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

  5. 未經安全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操作。

  各部門負責人是所在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建立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互相協調,落實內部各項治安防范措施,嚴防發生違法犯罪和其他治安問題,會同酒店有關部門,將安全管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考核、評比、調資、晉級的依據之一。

  公共區域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規定

  1.公共區域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晝夜值班巡視制度,夜間巡視人員應配備通訊、自衛和照明設備。對可疑人員應進行驗證和盤問,必要時,報告值班經理。

  公共通道、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應急照明裝置完好。

  2.承擔飯店改、擴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配備專人負責管理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并接受飯店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到飯店安全保衛部辦理臨時出入證件,并自覺接受檢查。

  消防安全規定

  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飯店應明確一名領導為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專職防火員,并建立健全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2.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筑應配備救護工具,新建、改建、擴建的飯店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及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3.建立健全消防檔案,了解并熟悉飯店消防設施整體布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部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訂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序,并嚴格執行。

  4.飯店新建、更新改造項目的圖紙,需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后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5.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柜臺等場所禁止吸煙,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須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并在現場設置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未經工程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飯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并采以安全措施。

  重點部件和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

  1.賓館重點部位應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重點部位員工選配,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先審后用,定期考核,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須持證上崗操作的'重點部位,嚴禁無證操作。經考核不宜在重點部位工作的員工應予以調整。

  2.配電房、火警報警總臺、電話總機房,要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機房、中央空調和閉路監控等部位,要按照安全程序嚴格管理,運轉時不得脫崗。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消防安全管理。

  3.財務部、行李寄存處、貴重物品庫房等部門或部位、電源線、照明設備和防盜設施必須按規范和要求安裝使用。

  4.現金、有價證券、珠寶首飾等貴重物品,必須存入保險柜過夜。分散收款點的周轉金不得超過限額。外出送取巨款必須兩人以上解送或由安全保衛部派人用車護送。空白有效票證要按規定保管使用,防止丟失或被盜。

  5.飯店應建立客房鑰匙管理制度,客房應由飯店運轉經理、客房部經理控制,服務鑰匙統一由客房中心保管,所有備用鑰匙由安全保衛部和客房部共同保管。建立鎖芯更換制度,如發生客房鑰匙丟失或賓客帶走,必須在24小時內采取調換鎖芯等有效的應急措施。 服務員清掃客房時,實行開一間清一間制度。

  6. 餐飲部門在食品采購、運輸、庫存和制售過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食品衛生操作規程,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考核與獎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給予表彰、記功或其他獎勵:

  1.嚴格執行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重視開展安全保衛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及時發現、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和防止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證國家、集體財產和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的;

  3.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勇于同現行犯罪分子斗爭,或協助公安機關破案有功的;

  4.依靠群眾,做好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幫助教育違法和輕微犯罪人員有較大成效的;

  5.忠于職守,秉公執法,在安全管理中表現突出的;

  6.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顯著成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行政處分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經濟處罰;違反治安管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管理工作,內部安全管理秩序混亂,多次違反操作程序釀成事故或發生違法犯罪活動;

  2.存在隱患,經公安、消防等部門或上級旅政管理機關通報后不按期整改,以致發生刑事案件或重大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管理制度,拒不執行安全管理工作任務,造成危害和損失的;

  4.對違法犯罪行為知情不報,或對發生的案件、事故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

  5.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擾亂飯店的正常秩序,進行賣淫、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賓客,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按店規賠償經濟損失或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賓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為保安部職責,當值外場人員須維護好廣場秩序,及時了解當日客情,適當留好車位。合理安排進店車輛停放在適當的位置,做到停車整齊,并時刻保持車道的暢通,車道上嚴禁停放任何車輛。

  當值時要站在車場較明顯的位置,指揮動作要標準、正確。明確指明停放車位。指揮倒車時要注意過往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如廣場無車位,則請駕駛員將車停放至附近車場,并指明路線。

  來車時要將車輛指揮到位,排列整齊。發現違章停放車輛,及時勸阻。對進館車輛安全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檢查要點:車輛有無損壞、車門有無上鎖。

  調解一般車輛糾紛先要調查找當事人及知情者了解情況,查明引紛原因。說服雙方讓各自認清自己的責任,以求達到協商調解目的。調解一旦達成協議,請雙方互留地址以便進一步解決。受理人員要詳細記錄經過,雙方地址、車號牌等。

  處理店內一般交通事故首先要查看有無人員受傷,如有人員受傷,視情況請醫務人員到場或安排車輛送醫院.要有保護現場的意識,可將肇事車輛可留置原地不動。必要時拍照,留下現場資料。及時通知部門領導,值班經理留下現場資料。處理時客觀公正,輕微事故對當事人進行調解,盡量讓雙方協商解決。較重事故報公安機關處理。

  進出車輛夜間巡查時要記錄下進出車輛牌號和時間,認真清楚看車門、車窗有無被撬痕跡,如有疑問,核查清楚。

  與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要做到舉止大方,不卑不亢,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與沖突,不準向客人索取小費。

  收取停車費時問明駕駛人是否住店客人及停放時間,如系短時間停放,住店客人免收停車費。收取后立即遞上發票并道謝。

  指揮車輛泊位時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有醉態司機駕駛的車輛。防止撞傷、碰傷、擦傷等。

  綜合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員工

  1、酒店員工應有較強的安全防范意識,既是服務員,又是安全員,按照“誰在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好本區域本崗位的安全設施及工作秩序。善于發現可疑人員及現象,及時通報情況;

  2、參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未經安全培訓不得獨立上崗;

  3、熟悉本崗位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能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總經理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各工種的負責人即是各部門安全責任人,應明確自己管轄范圍的安全職責,落實安全責任制。

  (二)酒店各級值班人員

  1、酒店總值班室、消防監控室、前臺、電話總機房、變配電室、鍋爐房、工程部、傳達室等應24小時值班,并明確值班人員和值班時間;

  2、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

  3、值班時應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4、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及時通知保衛部門。

  酒店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一)前廳

  1、加強車輛管理,部署警衛對停車場和大堂進行巡視,維護正常秩序;

  2、嚴格賓客住宿登記手續,核對有效證件并復印備查。發放房間鑰匙時,應保證其住房卡或鑰匙憑證準確無誤;

  3、嚴禁非法將、、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帶進酒店,未經批準酒店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4、行李房及貴重物品寄存處應具備防火、防盜條件,行李寄存應有嚴格的交接手續,發現行李破損、丟失,應及時報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暫存,要集中堆放,加蓋網罩,設人看守;客人寄存貴重物品應放入客用保險柜,鑰匙應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存取手續。

  (二)餐廳及會議場所

  1、餐廳及會議場所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應對客人隨身攜帶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時,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務被盜,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通暢,以備疏散;

  3、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

  4、下班后應有專人巡視,做好安全檢查;

  5、在使用各種爐火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燃氣存放或調壓室內應安裝防爆照明燈及報警裝置,通風良好,使用完畢后由專人關閉閥門并做好記錄;

  6、廚房灶臺照明應使用防潮燈,油煙管道應定期清洗,灶臺附近應配備滅火毯和消防器材;

  7、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標準,認真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8、每日下班時廚房應有專人負責斷水、斷電、斷氣并登記備案。

  (三)娛樂服務場所

  1、酒店娛樂場所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章和規定,保障賓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2、娛樂服務場所嚴禁出現賣淫、賭博、販毒、吸毒、販賣傳播淫穢文化制品、嚴禁從事淫穢、色情的陪侍活動,嚴禁從事違背社會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動。

  3、娛樂服務場所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并隨時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丟失。

  酒店非開放區的安全管理

  在非開放區出入口應設置警衛崗或明顯標識,防止非住店人員隨意進入。警衛人員應加強經常性巡視,確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區:

  1、客房應設置《請勿臥床吸煙》標志,放置《賓客安全須知》,張掛《消防疏散圖》;

  2、服務員應了解本工作區域內的住客情況,嚴格交接班手續。樓層服務員要做到四勤,即勤轉、勤看、勤問、勤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客房服務員清理垃圾時,要將熄滅的煙頭用水澆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

  3、服務員在每日清掃客房時,要注意檢查客房區域和客房內的安全裝置,如門鎖、安全鏈、窺鏡、閉門器、疏散指示燈等是否完好。另外,要注意檢查房內電器設備有無短路、漏電、超負荷使用等情況,如有發現,立即報告。清掃完客房后,要將房門鎖上。

  4、為防止內部人員作案,每班領用的客房總鑰匙,需進行登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客房總鑰匙。工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所使用的各級客房總鑰匙,不要亂放或遺失,不要為不熟悉的人開客房門。如果客人鑰匙沒有帶,應當請客人親自到前臺去取。

  5、保安或服務員在樓層巡查時如發現房門虛掩及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應輕敲房門,如客人在,應提醒客人關上房門,鑰匙卡插在門鎖上時,同時將鑰匙卡取下交給客人,請其收好。若房內無人,應通知另一人幫助檢查房間是否有異常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若無異常,將門關好,通知客房中心。如鑰匙卡插在門鎖上則應將鑰匙卡取下,交給樓層服務員或總臺。并記錄上報。

  6、包租客房、公寓、寫字間的長住戶,調換住宿人員應事先向酒店聲明并履行變更登記手續,不得私自留宿;嚴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備的電熱器具,使用自備的電器設備應得到店方允許,并由酒店指定電工安裝;

  7、客房服務員應有明確的責任區,不得擅自離崗,打掃房間是應將清潔車堵住客房門口,禁止無關人員入內,“開一間清掃一間,完一間鎖一間”認真登記進出客房時間;

  8、監控夜間對同時出現在不同樓層的人員和帶有多件行李的住客應加以注意。

  9、應經常對電子磁卡鎖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其安全有效;

  10、電子磁卡鎖鑰匙的配置與管理應有嚴格的制度和措施,應專人保管、認真履行使用登記手續;

  11、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會客制度,服務人員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況向外人泄露;查問可疑人員,勸阻非住店人員進入樓層,如是來訪人員,應征得客人同意,來訪客人應在23點前離開客房,如果會客的時間已過,應有禮貌地請客人離開,或報告安保部和大堂經理處理。訪客如需在店內留宿,應請訪客前去服務臺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12、客人結帳離店時,收銀臺的人員要立即通知該樓層服務員及時查房,清點客房內的物品,檢查客人有無將店內物品帶走,房內有無不安全隱患。如發現客人遺留物品應及時送還給客人,如客人已離店,將物品上繳領導;如發現可疑情況一定逐級上報。

  13、發生消防報警后,保衛、客房、工程等部門應在3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負責攜帶滅火器材、逃生面具、對講機、消防手電、消防電話等;客房部或前廳部負責開啟房門并向客人說明情況;工程部負責對發生火災時的電、氣設備等采取應急措施;

  14、客房樓層應設安全出口標志,備有應急照明燈,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對方雜物;

  15、通向樓外的安全門既要確保緊急疏散,又要防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使用單向鎖、電磁門等;

  16、樓層管道豎井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樓層封堵,檢修孔嚴禁放置雜物。

  17、如發生一般性案件時,應及時向安保部報告情情況。若有現場,應請報案人保護現場并和保安迅速趕至現場了解情況。問明發現和發生案件的時間、地點、被竊(騙)財物名稱、數量、價值及其他情況,問清報案人及當事人的情況,及時向部門領導報告,并做好記錄。注意發現并扣留可疑人員。有人員受傷應及時送往醫院。

  18、受理賓客報失應向失主了解事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所失財物的名稱、數量、價值等。問清失主最后一次見到或使用失物的時間、地點及近期的工作活動情況。有無可疑人員。對員工報失進行分析,是被盜還是丟失,發生在店內還是店外?并征求失主意見是否報告公安機關?請示部門領導,如何處理?若丟失信用卡、證件,要幫助其分別向銀行或派出所掛失。若有現場,應請警衛保護,并派人查找可疑人員。

  房間內財物安全制度

  8.客房服務員在打掃衛生的時候,如果有訪客進入房間,應有禮貌地請訪客在外等候。

  (二)財務部門

  1、財務室、零散收款點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和報警裝置,存放現金不得超過核定的數額,前臺當日營業款應按時存入保險柜;

  2、存放現金、支票、發票、公章應使用保險柜,鑰匙由專人保管使用;

  3、收到現金、支票及其他付款憑證應鑒別其真偽,嚴格履行有關制度。

  (三)庫房區

  1、庫房的房頂、墻壁、地面應堅固,門窗有防護裝置,悶頂及地下管道層不得與其他房間相通,貴重物品庫房應安裝報警裝置;

  2、庫房鑰匙應由專人保管使用,離人必須落鎖,領物人員不得在庫房內辦理領取手續;

  3、庫房內物品應按《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執行,電源線要穿防護套管,白熾燈和日光燈要加防護罩,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使用防爆燈,庫房區外應設置電源總開關,并有專人管理,離人必須斷電;

  4、物品出入庫房應有嚴格手續,發現短缺,立即報告;

  5、庫房內應張掛安全制度,嚴禁無關人員入內,不得寄宿私人物品,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規定。

  (四)施工區

  1、酒店改、擴建與內裝修工程的設計、用料、安裝規格應按有關規定,在防火、治安防范與環境安全等方面進行審查,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

  2、施工作業區內禁止吸煙、留宿、充做臨時倉庫;

  3、施工人員進店工作,應憑居民身份證注冊登記并辦理臨時出入證,憑佩戴的出入證在指定的區域內作業和指定線路行走;

  4、施工動用明火需向酒店安全保衛部申請動火證,動火證限一次有效,動火區應設專人值守,配備滅火器,動火后的30分鐘內應繼續監視,確定無遺留火種后,方可離開;

  5、酒店安全保衛部應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安全協議書的執行情況,竣工后安全保衛部參與安全質量驗收。

  (五)重點要害部位:

  1、消防中控室應設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做好值班和報警記錄,發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采取有效應急措施;

  2、消防中控室不得對方雜物,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嚴禁煙火;

  3、消防中控室應配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破拆工具、強光手電等必備滅火設備;應急疏散廣播詞應為中、英、日三種語言;

  4、保安監控中心各種監控設施應完好有效,24小時全景錄像,錄像帶保存期限應不少于10天;

  5、煙感報警探測器應定期清洗,自動噴淋系統及消火栓每半年應進行水壓測試,各種消防器材每年進行定期檢修;

  6、變配電室、電腦機房、電話總機房按照有關規定設專人值班,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賓客安全管理

  前廳、客房、餐飲、商場等部門必須按照業務分工和規范程序、要求,對賓客實施安全管理.賓客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賓客住宿憑有效證件,嚴格登記驗證,手續項目齊全,字跡工整清晰。境外賓客登記住宿,應在24小時內報當地公安機關。

  2.飯店行李寄存處和貴重物品寄存處,必須建立并嚴格執行存、管、取制度。團隊賓客行李進出飯店應履行交接手續。

  3.客房內應配緊急情況賓客疏散圖和“請勿臥床吸煙”標志。境外賓客在華期間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

  4.嚴禁將槍枝、、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進飯店,嚴禁私自使用電熱器具以及其他大功率的電器設備。嚴禁在飯店內進行賣淫、、吸毒、聚賭等違法犯罪活動。

  5.會客一律憑有效證件并征得住店賓客同意方可會客。會客必須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8

  安全生產檢查是一項綜合性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為建立康樂部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切實做好全方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防止發生各類責任事故,避免發生人員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保證設備的安全運行和康樂部安全、正常的經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

  康樂部安全生產檢查組織機構

  1.康樂部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 員:

  2.康樂部安全生產檢查小組

  組長:XXX

  成 員:

  二、各級安全生產檢查人員職責

  1. 康樂部安全生產檢查小組職責:負責布置和組織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的復查工作;督促并落實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根據賓館安全生產狀況,負責組織下年度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工作。

  2. 部門安全生產檢查人員職責:負責組織部門管理范圍內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及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負責日常性安全巡視檢查工作;及時向賓館安全負責人呈報本部門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操作情況;根據部門安全生產狀況,提出安全技術措施編制建議。

  3. 部門下屬管理人員安全檢查職責:負責本部門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綜合檢查工作的組織及落實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安全巡視檢查;組織相關人員實施隱患整改工作;定期檢查作業人員的崗位安全操作情況,糾正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反饋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呈報安全技術改進措施建議。

  4. 班組領班安全檢查職責: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管理及作業人員崗位操作的安全檢查工作;每日進行安全巡視檢查;監督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作業行為;及時上報事故隱患并采取相應控制措施;實施隱患整改以及落實情況反饋工作。

  5. 崗位作業人員安全檢查職責:負責每日本崗位工作過程中各階段的安全巡視檢查工作;依據工作計劃完成重大活動前、節假日前以及各類安全檢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上報。

  一、安全生產檢查場所及部位

  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要求,確定賓館安全生產檢查場所及部位如下:

  1.康樂部的辦公室、班組、車間、設備間等經營場所和員工就餐、活動場所。

  2.康樂部重點要害部位、特種設備安裝部位、危險物品存儲部位、各部門物品存儲庫房。

  3.出租場所、各建筑物地下空間、實習生宿舍等。

  二、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要求,確定安全生產檢查內容如下:

  (一)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部門專項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制定情況;

  (二)各部門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職責、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的落實、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記錄、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食品安全、衛生檢疫、餐飲用具及茶具消毒、食品采購“三證”及相關消毒知識等情況。

  (三)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情況;

  (四)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及應急出口

  (五)各部門從業人員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倉儲區域保持安全距離、經營場所及員工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況。

  (六)經營場所配備的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應急照明設施和消防器材、安全疏散門以及各類鑰匙安全管理和使用登記等情況。

  (七)租場地、發包、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等情況。

  (八)安全生產檢查方式及要求

  1. 經常性安全檢查

  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圍內,對所屬轄區設施設備及人員作業情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上報。部門級管理人員每月不少于一次,主管級管理人員每周不少于一次,領班每天不少于二次,員工每班不少于三次,安全檢查及安全巡視應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2. 定期安全檢查

  每月由賓館安保部和安全生產辦公室牽頭組織,賓館領導帶隊,各部門安全負責人參加,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并結合檢查結果進行考評。定期安全檢查前,各部門應先期進行安全自查,使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提高各級人員安全意識。

  3. 綜合安全檢查

  結合賓館經營工作情況對各部門崗位操作、消防、內保、交通等安全項目進行綜合性聯合檢查,考察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綜合防范能力及管理水準,促進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季節性安全檢查

  結合賓館安全經營的特殊要求,根據春秋季風大、夏季高溫多雷雨、冬季寒冷干燥等季節特點對安全設備及人員進行防火、防爆、防暑降溫、防汛、防雷擊、防觸電、防寒防凍等必要的安全檢查,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5. 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專項安全檢查

  針對重大活動來賓多,節假日上崗人員少的特點,對各部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有無事故隱患并及時整改,避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6. 不定期安全檢查

  在安全設施設備投入運行或停運前、設備檢修保養后、新安裝設施設備竣工以及設備試運行時,進行必須的'安全檢查,保證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況。

  7. 設施設備及戶外廣告、牌匾安全檢查

  工程維修部、生活服務管理部及所有設備管理部門應對管轄范圍內的設施、設備及戶外廣告、牌匾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并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和,保證設施和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所有維護、保養、檢測工作應做好相應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五、安全生產檢查結果的處理

  各類檢查應建立相應的安全檢查記錄表和檢查檔案,其內容包括參檢人員、受檢部門、檢查項目、檢查情況、存在問題、檢查時間及雙方負責人簽字等。

  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根據安全職責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進行整改后的復查,復查記錄包括整改措施和整改驗收情況。對于非賓館原因造成的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消除或者難以消除的,應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并向海淀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或有關監查部門報告。

  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個輔助手段,消除事故隱患,防微杜漸,提高員工安全防范意識,提升各部門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杜絕各類責任事故發生,保障賓館正常經營和賓客及全體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才是安全生產最終目的。賓館全體從業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貫徹執行。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招待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客人、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招待所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招待所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招待所經理

  副組長:招待所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招待所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招待所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招待所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招待所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招待所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0

  健身房服務員對前臺領班負責,對領班提出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負有直接落實責任,在健身房區域內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工作程序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三)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消除或控制危險因素,如發生事故能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領班報告。

  (四)正確操作、精心維護本崗位使用的設備設施和用具,保證其正常有效使用,保持健身房區域環境整潔。

  (五)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工牌,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具和消防器材。

  (六)積極參加健身房的'各項業務技能培訓,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對他人違章操作的行為應予以制止和勸阻。

  (七)做好客人物品保管,及時提示客人貴重物品存放。

  (八)工作時注意安全操作,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器械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后嚴禁使用并及時修理。負責對健身房內設備、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養。

  (九)認真搞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領班,班前檢查總電源是否切斷,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1

  一、在客房部負責人的指導下,值班服務員必須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火源、電源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檢查制度。

  二、服務員有責任向住店賓客宣傳防火安全制度規定,賓客離店要認真檢查客房,防止留有火源。

  三、服務員有權監督一切來往賓客的用水、用電情況,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應立即制止,有不聽勸阻者立即報客務中心和保安部。

  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化學品進入酒店。

  五、嚴禁在客房內使用燃油和液化氣等爐具以及各種電熱設備,嚴禁擅自安裝電器線路。

  六、嚴禁隨便亂扔煙頭、火柴棒及在客房內燃燒物品、紙屑等。

  七、嚴禁在酒店內燃放煙花、鞭炮。

  八、清理客房衛生時所有煙缸內的煙頭必須進行二次熄滅處理后方可倒入垃圾桶(袋)內。樓層所清理出的垃圾必須在當班次下班時帶離樓層。查完退房10分鐘后必須再進行二次檢查,預防火災的'發生。

  九、嚴禁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上堆放各種物品。

  十、服務員必須愛護酒店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積極參加消防知識的學習和培訓,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知道應急情況的處理方法。

  十一、如發生火警及其他意外事故時,請勿驚慌,應立即報上級領導和撥打酒店電話“0”,同時采取應急措施。對違反以上規章制度而釀成火警火災事故者將嚴肅處理,并按酒店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對造成嚴重后果者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2

  1、服務員在做房時、開夜床時必須做一間開一間的房門,完一間鎖一間;

  為其他員工或相關人員開門時,住客房應征得客人同意或跟隨入房,并記錄入房人及工作內容。

  2、在客房區域內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盤問;凡被開除、辭職、辭退和調出本部門的員工,不能隨便進入客房,未當班的.員工非經充許不得入客房內。

  3、對于客房區域發生的刑事案件,應認真保護好現場,積極提供線索,配合保安及刑警的工作調查、取證。

  4、在樓層遇到住店客人沒帶鑰匙卡,或丟失房卡無法入房時,應按《開門程序》給予核對身份,或請客人到前臺補辦手續。緊急情況要上報處理。

  5、發現客人使用電爐、電烤箱、電熨斗及房內燒香、燒紙、使用多種電器或大功率電器時,應立即通知上級檢查,解決,以免超負荷用電或發生火災。

  6、對客人的遺留物品,不分大小貴賤,一律交房務中心,按規定給予保存處理,不能以借口截留。

  7、發現各反動、淫穢書刊、畫報、錄象碟子、封建迷信用品等物,一律上交及時處理,禁止傳播。

  8、客房內發現易燃、易爆、毒品等危險品,服務員不得翻動,要控制現場,及時上報由上級及保安一起進行處理。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3

  (一)、安全管理指導原則

  1.著眼于持續改進

  安全管理要始終保持持續改進的意識,不斷完善和強化體系的功能2.著眼于預防

  預防為主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原則,注重事前預防,識別和判斷3立足于全員參與

  安全管理要求酒店所有人員都做出承諾,并承擔相應的責任,都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做出應有的貢獻4堅決找出根源

  以員工教育為主,重點關注事故發生的根源,從源頭上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

  (二)、酒店安全檢查制度

  1.崗位班每班次后進行安全自查

  2.各分店每月使用《酒店月度安全檢查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店長簽字確認交由公司存檔

  (三)、防火門/消防通道管理制度

  1.防火門、消防通道是酒店消防設備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保持完好正常,不得占用

  2.防火門平時應處在自動關閉狀態 3.防火門不得用鎖具封閉

  4.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四)、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保管制度

  1.維修技工負責酒店內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如油漆,香蕉水,火柴,酒精等

  2.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物品與物品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

  3.應放置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并注意保持適當的溫度

  4.易燃,易爆品入庫后應每周檢查

  5.易燃,易爆品存放處不得動用明火,并在墻上醒目的'位置上標上“嚴禁煙火”

  (五)、停車場管理制度

  1、條件合適的情況下,可畫回車線和停車線,規范停車

  2、酒店玻璃正門口不能停車,最好放置警告牌

  3、對于開放式的停車場,應張貼統一標準告示,提醒客人停車后所好車門,關好車窗,車內勿放貴重物品,酒店不承擔物品遺失和車輛損壞的責任

  4、巡邏時發現客人車輛沒有管好車窗或鎖好門,應立即報告當班經理,又當班經理聯系客人處理

  5、如發現客人車輛出現損壞等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值班經理主動聯系客人

  (六)、保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項

  保安是酒店安全工作主要執行人,必須熟悉酒店內所有樓層、通道、安全設施和重要區域的情況,熟悉(水電)緊急開關和報警系統的使用說明。保安工作由當班值班經理負責檢查與監督,上下班必須執行交接班制度,保安員在沒有交接班的情況下不得擅離崗位,如有急事必須得到當班值班經理的同意

  (七)、監控工作制度

  1.保安和前臺人員負責電腦監控。要求熟練掌握監控設備的操作規程:開啟系統即時監控,回放查詢,記錄存盤

  2.監控人員發現異常情況,應注意保持監視,并及時聯系就近人員或保安到現查看或處理

  3.對外來人員需要查閱錄像記錄的,必須經店長同意。

  4.發現監控系統故障的,要及時聯系維修技師查看,如處理不了,需立即聯系供應商修理,同時做好工作記錄。

  5.前臺人員負責監控設備的清潔衛生

  6.非當班保安人員,值班經理不得翻看錄像資料,如特殊情況,必須征得店長同意

  7.店長或店助每周檢查兩次監控錄像,并做好記錄

  (八)、非酒店人員管理

  我們在酒店日常工作當中所接觸到的除了客人與酒店工作人員以外,由于各種業務的需要以及客人的原因,會存在部分非酒店工作人員,如不加以控制管理,容易發生問題或被不法分子混水摸魚。本節會對需要接待的非酒店工作人員進行分類及其行為提出操作指引,確保酒店安全運作安全。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4

  1操作時不得持刀指手畫腳,攜刀者不得刀口向人,不得在工作臺上放置刀具,防止刀落傷人。

  2清潔銳利部位時須將手布折疊成一定厚度,從刀口中間部位輕慢的向外擦洗。刀具及其他鋒利物品要分開清洗,不得與其他物品一起沉浸在放滿水的洗池內。

  3使用刀具時應集中注意力,避免切傷。使用各種切割、碾磨機器時應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操作。

  4搬運重物時要先站穩腳,保持背挺直,不可向前或向側彎曲,重心應在腿部,從地面取物時應彎曲膝蓋。

  5不可一次性超負荷搬運貨物,盡量與其他員工合作或使用手推車。

  6使用烹飪設備、煤氣設備時須遵守操作規范。

  7容器盛裝熱油、熱湯時,應適當墊布后端起,并提醒他人注意。

  8清洗設備時應待其冷卻后進行,嚴禁在爐灶間熱源處跑鬧。

  9通道內不存放炊具,避免繁忙擁擠時燙傷腳。

  10容器中注料要適當,不要裝的`太滿。

  11在顧客就餐桌上加熱烤煮菜肴不要過頭,以防發生濺出鍋外,燙傷顧客。

  12謹慎使用火柴、打火機,點燃煤氣設施時必須按照商品說明書進行操作。

  13在高溫設備旁需張貼告誡標識,以告誡員工注意安全。

  14油炸食品時應將水分瀝干,避免水油飛濺,食物應沿鍋邊或臨近油面輕輕滑下,不可猛力投放,以防高溫油水濺出,燙傷身體。

  15所有電器設備必須安裝安全接地線,必須按電氣設備操作方法操作,使用前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16使用電器設備時若有故障發生應立即切斷電源并檢修,使用后應立即切斷電源。

  17員工必須按油、氣、電熱源設備操作規程操作。

  18濕手或站在濕地上,嚴禁觸摸金屬插座及電器設備。

  19清洗電器設備時必須先關閉帶設備開關,拔掉電源。

  20未經允許不得加粗保險絲,不得使電路超載。

  21食品原料在符合烹調的要求的前提下,要充分燒透煮熟,防止外熟里生,達不到殺滅細菌的目的。

  22切配和烹調要實行雙盤制,原料下鍋后及時撤掉配菜盤,以免誤用導致交叉污染。

  23定期檢查煤氣爐灶閥門、開關是否漏氣。電源插座、開關是否漏電,機械設備是否安全接地。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5

  1、電梯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2、電梯操作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3、電梯操作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志的.電梯并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性能。

  4、做好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工作,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并將廳門關閉鎖好。

  5、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準并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后才可裝運。

  6、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運行。

  7、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8、發生層、轎門關閉后電梯不能正常行駛、電梯速度顯著變化、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沖擊時等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并報管理人員或維保單位及時進行修理。

  9、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10、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設備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11、電梯發生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12、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13、寫好當班設備運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時處理。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6

  為了切實做好廣電大酒店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全臺職工和來大酒店就餐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安全制度:

  一、廣電大酒店總經理是酒店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酒店的防火安全工作。同時指定一名副總經理具體負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大酒店的各辦公室、包間、員工食堂、零點餐廳、各制作間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責任人。在大酒店與有關單位和個人簽訂的租賃、承包、合作的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各自的消防責任。

  二、大酒店所有辦公及經營場所的.電氣線路必須由專業人員施工,并需符合有關規范。線路不得在燃氣管道上纏繞,不得靠近火源。堅決杜絕私拉亂接線路。酒店里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須由酒店統一核定負載,并報總臺物業管理中心審定備案。

  三、大酒店要設置專業電工對酒店內的線路、開關、電源插座等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的線路和壞損的開關、插座、插頭等,并要查明原因,徹底消除電氣火災隱患。

  四、大酒店使用的燃料及相關設施要符合有關規定。

  五、大酒店各部位在下班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電源和氣源,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六、制作間的爐灶和排煙裝置必須定期清洗,制作間禁止在無人的情況下存有明火或接通電源(電冰箱、電冰柜除外)。

  七、大酒店應積極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應安排專人管理淄博廣電總臺統一設置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

  酒店安全生產標準化制度 17

  1.酒店各部門應根據自己的工作情況,相應制定安全防盜措施。

  2.以預防為主,不留漏洞,增強防范意識。

  3.酒店各出入口的.保安值勤人員應嚴格認真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酒店。

  4.酒店各部門各崗位員工在工作中,下班前都應嚴格檢查自己的工作區域,辦公室門窗,文件柜,辦公桌是否已關閉妥當,重要文件、現金、器材是否已放在安全地方。

  5.財務部門倉庫更應嚴格檢查,認真防范。

  6.加強對停車場和公共區域的巡視,消除安全隱患。

  7.服務中提醒客人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財物,防止客人物品丟失。

  8.留意客人在消費中出店時的情況,防止酒店物品丟失。

  9.充分利用安全溫控系統,監控酒店各區域,防止和發現不良行為,確保安全。

  10.各部門員工在工作中的巡視和保安巡視檢查,防止盜竊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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