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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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領導管理制度(精選17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領導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精選17篇)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xx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x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2

  第一條著裝儀表規范

  1、公司員工日常著裝應以端莊大方、整齊清潔為標準。

  2、儀容要以干凈、整潔、素雅為標準,不得濃妝。

  3、行為舉止要文明、禮貌,不得打架,斗毆,酗酒,從事違法亂紀的活動。

  4、說話要和氣、謙遜,要使用“請、您好、謝謝、對不起、再見”等文明用語。為集體創造團結、友善的氛圍。

  第二條工作行為規范

  1、遵守黨和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各部門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臨時有事外出必須向部門主管領導請假,經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

  3、辦公室工作人員在接待來訪和接聽電話時要注意行為規范和文明用語;辦公電話鈴聲應調到適量位置,講電話聲音應適量;不準用辦公室電話進行私人交往或閑聊。

  4、各部門應每天安排部員值日,注意保持室內辦公環境和辦公臺面的整潔有序

  5、保守企業秘密和施工技術秘密,不準對外泄露與施工質量、技術、單價、資金及經營管理等有關的事情。

  6、生活區內嚴禁隨地亂扔、亂倒垃圾,嚴禁從窗戶向外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煙頭、紙屑、吐痰等

  7、節約用電、用水,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停。

  8、愛護辦公設備、儀器,節約使用紙張,能用廢紙打印復印的'不得使用新紙,嚴格按照辦公室規定使用辦公設備。

  9、每位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維護公司利益,愛護公司財產,嚴禁將公司財產居為私有。為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條就餐制度

  1、開飯時間:早7:30中12:00晚6:00

  2、全體工作人員都要按時就餐,無故延時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員另外做飯。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員預留飯菜。

  3.、公司所有人員,除事假和出差之外,無論是否在項目部吃飯,均扣除生活費

  4、就餐人員要理解炊事員的辛苦,尊重炊事員的勞動。就餐時,如對飯菜不可口或有建議的,可向辦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進。

  5、眾口難調,不能超標準要求飯菜質量,不能挑肥揀瘦,鋪張浪費。

  第四條辦公用品購買

  1、辦公用品購買本著實用、節約的原則,每月由辦公室統一購買。

  2、臨時急需使用的辦公用品由辦公室報經理同意后采購。大型辦公用品采購必須報請經理審批后方可購買。

  3、采購人員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及時了解市場商品信息,選擇對口適用,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辦公用品

  第五條辦公用品發放和使用

  1、本著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2、辦公室管理人員須清楚的掌握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經常整理清點,庫存不足及時申請和購進。

  3、已配發的各種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門和個人認真保管、愛惜使用,不得私自轉借和處理。對無故損壞者,由個人負責。

  4、各部門的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由部門主管指定專人負責,禁止其他人員隨便使用;出現故障需以報告形式交辦公室,由辦公室報請經理批準后聯系維修,并對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

  5、公用復印機,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打印復印登記制度。辦公室應每次對打印復印的部門、人員、主題、份數和日期做好登記。

  6、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單位挪作私用。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辦公室(消耗品除外),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3

  一、考勤事項

  遲到:遲于規定上班時間者視為遲到,遲到五分鐘(含)以內者扣罰1小時工時,遲到三十分鐘以上(4小時以內)扣罰7小時工時,遲到4小時以該天出勤不計。

  早退:下班時間提早5分鐘(含)以內者為早退,扣罰2小時。超過5分鐘(不含)以上者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以一小時起計。

  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三次者.處以書面警告一次.如再次反復則處以扣罰壹佰元。

  曠工: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銷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曠工論。連續曠工二日(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滿三日以上者,開除。

  二、請假事項

  上班中若臨時有事、病而請假離工廠時,須得現場領班和組長同意,須持按規定簽準之請假單并簽一張出門單,方可出門。

  平時請事假(除非自然因素外),一次不得超過5天。否則,會倒扣本月工時,直至扣完。(注:每超過一天,就倒扣一天工時)

  員工請假除婚、喪假、事假之外,一次滿五天以上者,在請假期中,如遇休息日、國家法定假日應合并計算。

  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具請假單,按請假規定辦理,經核準后于請假前一日送交人事單位登記,除非有不可抗拒之事故,得以電話于上班前報備,且事后補繳證明,不得補辦請假手續,其余未依規定預先請準者,概以曠工論處。而所謂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車禍、天災、急病等。

  三、員工就餐事項

  員工基本福利:根據上班時間的不同分別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若當天該員工沒有上班,不得在公司就餐,否則,需交一定就餐費用。

  注:每次就餐時間原則上為半小時,此時間不計入工時。

  四、員工離職事項

  普通員工離職:若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的員工離職時,需交接完畢就可離職!若合同期內,雙方須提前三周書面申請,經主管同意后并辦理完相關交接手續方可離職!

  注:離職員工須至管理部辦理離職手續填《離職工作交接表》和《員工離職審批表》(或此二表合一表)經核準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

  五、獎懲事項

  注:為培養和激勵員工的優良品德及敬業精神,獎懲的核定應以事實為依據慎重辦理,評定獎懲事件要衡量情節輕重。

  (一)獎勵范圍

  說明:員工具有下列事跡之一者,車間主管可以為員工申請予以嘉獎

  1)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實者

  2)改善員工安全衛生或其他有益事項者

  3)品行端正、工作勤奮、適時圓滿完成主管交辦之工作任務者

  4)對增進集體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貢獻者

  5)拾金不昧者

  6)對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用后確有成效者

  7)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8)檢舉揭發違反制度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9)遇有災變,勇于負責,并處理得當者

  10)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人員及財物安全者

  11)策劃、承辦、執行或督導本部室內事務成績卓著者

  1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4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

  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

  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

  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

  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員工室內規范

  1.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擬稿,文件形成后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業務文件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審核簽發。

  3.以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

  4.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送結果。

  5.經簽發的文件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簽收,并于接見當日,按領導批準

  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文件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文件,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并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保密制度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并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后,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

  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公司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后向批準人銷假,批準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后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并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商務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8.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9.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10、對于有必要在外派公司掛職的崗位,以外派公司的考勤考核制度為準進行考核。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聘用者在離開公

  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文件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

  核,并報總經理批準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后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②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后,填寫差旅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準同意后進行報銷。

  八、報銷制度及流程

  1、公司報銷時間:每周一和周五

  2、報銷流程:填寫報銷單——統一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匯總到財務部門——最終經由簽字后下發報銷款到個人。

  3、報銷制度: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

  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

  九、辦公財產管理

  1、行政部要嚴格審查、核定各部門申報的辦公用品購置計劃,嚴格控制辦公費用支出。

  2、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統一購置、保管,未經批準不得隨意購置(特殊情況例外)。

  3、行政部嚴格執行辦公用品領用手續,厲行節約,遵循領用定時、限額、限量原則。領用者應妥善保管并節約使用辦公用品。

  4、各部門要由專人負責領取物品,并在領取單上簽字,由行政部登記造冊保管。5、各部門辦公用品或財產要認真管理,實行部門領導負責制,辦公財產在保修期內如有損壞由保修單位負責維修,保修期后如因部門原因或個人原因損壞、丟失,由部門或個人負責。

  6、單位任何辦公用品及財產不得流失或據為己有,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因工作需要配備給個人的用品,在工作調動或離崗之前,必須歸還單位。

  8、行政部要將公司所有財務分類記入臺帳,定期盤點、核查,并將核查情況匯總上報總經理。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5

  為了給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和諧的辦公環境,經公司高層認真研究決定,自本日起實施以下規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八小時工作制;

  2、公司實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兩種;

  夏季作息時間:冬季作息時間:

  早8:00上崗早8:30上崗

  上午8:00-----12:00辦公上午8:30---12:00辦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辦公下午14:00---17:30辦公

  二、休息日: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據工作需要選擇串休。)

  三、出勤:遲到、早退一次罰款5元,(超過一小時扣半天工資)月累計遲到、早退三次者按曠工一次處理,扣罰20元,曠工三次者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

  四、請假:員工請假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休假,同時,不予結算假期內薪金,如有緊急情況員工本人應親自向總經理匯報審批,不可以發短信或轉告的形式請假,未經批準缺勤者均作曠工處理。(詳情請見《章程》)

  五、加班:根據工作需要,員工的工作未完成,應主動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據公司總體業務調整,給以獎勵,不按點、日加班計算。

  六、公司推行禮貌接待,接電話按規范用語:“您好,智道廣告”,接待客戶用語:“您好,請問找誰?”,不講粗話和講有損公司形象的話,違者罰款5元。

  七、上班時間內,舉止文明,應著裝整齊,大方得體,保持個人衛生干凈整潔,不可著奇裝異服,不可污頭垢面,不可梳另類發型、留長指甲,違者罰款10元。

  八、稱謂:員工之間在稱呼對方時,不可直呼對方名諱,違者罰款5元。

  九、上班時間內,員工一律不準酗酒、不準食用異味重的食物,如:蔥、蒜等。違者罰款10元。

  十、堅守崗位,上班期間不得隨意離崗、閑聊、睡覺、吃零食、大聲喧嘩,違者罰款10元。

  十一、員工必須保持手機在24小時開機,做到隨叫隨到,如因特出情況手機無法接通,員工應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匯報,同時告之在30分鐘內能聯系到其本人的電話號碼,違者罰款20元。

  十二、員工外出需詳細填寫出門記錄,不可代填,填寫不明或不實者,一經發現罰款20元。

  十三、員工不許在公共辦公區域吸煙,如吸煙應到指定地點樓梯口、廁所、走廊,(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四、上班時間內,不得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閱讀非工作需要的書籍和報刊,嚴禁工作時間下載電影、上網聊天(工作除外),違者罰款10元。

  十五、上班時間內,嚴禁打牌,賭博等(集體活動外),一經發現罰款100元。十六、上班時間內,不得帶領與工作無關的人進入公司,違者罰款5元。

  十七、員工應自帶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紙杯(客戶在除外),違者罰款5元。

  十八、對上級下達任務不執行或消極怠工者,部門管理者應處以相應處罰。

  十九、同事之間相互關心、協助,須有積極向上的團隊精神。員工之間發生爭吵、斗毆等不良事件,將對雙方處以200元罰款并給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二十、公司內部電話應充分發揮其作用,絕不允許使用公司電話打各種聲訊電話、私話,如員工需要打長途應先登記,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一、員工應在每天早晚做好個人工作區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電腦、桌面、書籍等相關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區域衛生保潔工作,做到地上無土,墻上無灰,窗明幾凈,違者罰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閱公司書籍,光盤及基本資料,一律由部門經理或設計人員簽字借閱,并及時歸還。如發現資料或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經理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二十三、獎勵性薪金:根據員工工作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上進。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資提成制(月工資總額=基本工資+提成工資+獎金),每月工資發放一次,于次月10日發給(如遇節假日將提前或順延至最近一天),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次月發給;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結算。(各崗位薪酬制度詳見公司《章程》)

  二十五、獎酬:公司設立全勤獎50元,如無缺勤情況給予員工此獎勵。

  二十六、出差:員工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請表》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2、經理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10元/人,普通員工出差每餐補助5元/人,報銷往返車費及工作所產生的費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國家法定假日,員工均享受帶薪休假日;(如元旦、春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有特殊情況必須以工作為先,可選擇串休。)

  二十八、辭職:因故辭職者,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領導聲明,以便公司進行工作調整,否則扣發當月工資及獎金。

  二十九、努力學習,提高自身能力。對工作認真負責,保證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三十、勤思考,善總結。為公司發展出謀劃策,做事腳踏實地,提高工作質量。

  三十一、保密制度:員工應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職守,不私自將公司的文件資料帶出公司,不向他人談及公司業務往來實情,大力增強保密觀念;謝絕推銷或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入內。

  三十二、安全保衛制度,員工應有安全防范意識,下班時應檢查門、窗、水、電等設施是否關閉;公司鑰匙為專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為了培養健康向上的工作觀、道德觀、價值觀,提高每位員工的綜合素質,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此制度是您作為企業員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6

  1、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要求和有關法規規定,為認真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本規定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河北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建的朔州市鑫峰雅卿苑小區的作業場地。

  3、本規定所稱建筑施工企業領導,是指的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

  4、本規定所稱項目領導,是指河北方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的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工程師等領導成員。

  5、項目領導是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責任主體。從事施工作業活動的施工現場,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和相關分包單位項目部領導必須在施工現場帶班,并與施工人員同時上班、同時下班。

  6、項目部領導是監督檢查建筑工程項目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責任主體,應嚴格督促所屬建筑工程項目認真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

  7、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并嚴格考核。制度中應當明確施工現場帶班領導、帶班生產工作時間、任務、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內容。具體為: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對在建工程的施工安全負總責,項目部人員各負己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并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

  2)強化施工企業每月對施工項目安全檢查,實行施工企業分管經理帶班制。檢查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施工項目上執行和落實情況。檢查、糾正施工現場出現的不安全情況,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對在建工程涉及深基坑、大模板、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等分項工程進行重點檢查,及時消除隱患。一旦發現重大隱患,要確保企業負責人在現場監督消除隱患后再施工。

  3)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有企業總工實行的.帶班審核與審批。專項方案應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工)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4)工程項目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施工企業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施工現場,帶班組織啟動應急預案,配合和組織調查,采取措施。如工地發生事故,對事故調查處理落實“四不放過”的原則。并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5)重大“節假日”施工時,應建立值班與巡查制度,并且施工企業領導或項目負責人實行帶班。檢查施工項目部節假日安全管理與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情況,帶領項目部管理人員值班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施工安全生產。

  6)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管理實行總監帶班負責制。項目總監應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理合同全面履行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并對審查同意的專項施工方案實施跟蹤監理。做好有關安全工作內容的監理日志記錄,日常巡視檢查施工作業安全情況,落實節假期施工的安全監理工作,發現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立即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項目總監對監理部其它監理人員的現場監理行為承擔責任。

  7)對施工項目無負責人帶班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企業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進行處理,同時要求限時改正。對在整改期內仍沒有整改的,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進行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負責人現場帶班的,對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8、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實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領導應當向接班的領導詳細告知當前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的領導應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

  9、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值班交接班記錄由專人負責整理,并存檔備查。

  10、項目部負責人定期對建筑工程項目落實項目領導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行檢查,并明確帶班檢查人員、檢查方式、檢查的主要內容、時間和頻次、職責權限和考核獎懲等內容。每次檢查結束后,應將檢查的情況、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情況記錄存檔備查。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增強領導和職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領導。

  三、引用法規、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四、職責

  1、安全科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1、帶班安排

  帶班領導按總經理、副總經理、安全科主管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由安全科統一安排。

  2、帶班職責

  1)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當月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部門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負責當月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4)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5)對當月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3、帶班要求

  1)安全帶班領導對當月安全工作直接負責,當月安全值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按安全值班職責要求認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記錄。

  2)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把當月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一下班的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六、考核

  1、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獎勵: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對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

  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

  4)對本單位“三違”人員能大膽管理,嚴格執行處罰規定,成績顯著者。

  2、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處罰:

  1)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公司的追查和處罰。

  2)對公司內“三違”人員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每發現一次,罰100元。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8

  (一)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和公司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法規和標準,并組織、監督、檢查燒結廠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組織推行安全科學管理方法,組織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組織編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項目的實施。

  (三)組織制訂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四)組織并參加職業安全衛生監督檢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及時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及時報告廠領導及公司領導。

  (五)策劃并參加制訂、完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同時組織對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六)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并參加員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參加設備、火災等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參加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三同時”審查,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引進技術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項目的方案審定、設計審定、竣工驗收和試運轉工作,督促勞動防護設施和主體工程按“三同時”制度執行。

  (八)組織制訂勞動防護用品、保健津貼發放標準及制度。組織編制燒結廠勞動保護用品、清涼飲料發放計劃,加強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監管。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按標準發放,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九)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十)負責指導各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組織開展燒結廠職業安全衛生競賽、評比、獎懲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職業安全衛生技術科學研究,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科研成果和職業安全衛生先進經驗。

  (十二)協助廠領導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季節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督促有關部門整改,對其中需要采取技術措施的重大問題,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

  (十三)組織接觸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體格檢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癥人員,督促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按規定處理。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9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協助總經理抓好安全管理,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對公司職業安全衛生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組織分管的各部門建立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并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認真執行“五同時”。實行安全和生產兩個指標同時下達,兩項工作同時抓。領導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計劃,在生產調度會上,討論解決生產問題的同時要討論解決職業安全衛生問題。

  (四)組織并參加各種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安全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并按時檢查危險點,及時協調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

  (五)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對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主持重傷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對造成重大傷亡或火災、爆炸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六)負責將職業安全衛生重大問題及時提交安委會或公司領導辦公會討論解決。組織制定、審批、協調和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計劃,組織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科學管理,逐步改善生產作業條件。

  (七)檢查督促安全管理部門的工作,總結推廣職業安全衛生經驗,對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失職者和事故責任者給予懲處。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0

  (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領導的安全意識,促進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加氣加油站建設項目和車輛運行的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二)、責任人的職責

  1、隨時掌握和了解責任點的安全生產情況。

  2、對責任點負有安全的督促、檢查和幫助的責任。

  3、了解和掌握責任點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各項安全生產法規和措施的落實情況。

  4、了解和掌握責任點安全管理工作是否達到“五有”要求,即計劃安排有安全項目、經營管理有安全指標、生產施工中有安全措施、工作總結有安全內部、安全活動有文字記載。

  5、了解和掌握責任點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的情況,注意收集典型資料,總結出好的經驗。

  6、到責任點檢查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必須作好文字記載,限期整改。發現有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其停業進行整改,待整改后方能繼續生產。

  7、對責任點發生的事故,要檢查其事故是否按“三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對承包點發生的重大惡性情況應親自到現場調查處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8、責任人每次對責任點檢查后,須將檢查情況認真填寫在檢查情況登記表內,并將安全檢查情況登記表交安全部門保管。

  (三)、安全責任人到位次數

  1、總經理每半年到責任點一次,全年共到責任點二次。

  2、副總經理、總監、部門負責人、分公司負責人每年到責任點四次。

  (四)、安全責任人檢查內容

  1、貫徹上級安全文件、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安全規章制度、操作堆積的.執行情況。

  3、安全活動的質量情況、有無文字記載。

  4、加氣站的防火防爆措施是否健全和落實。

  5、設備運轉部位有無監近代防范措施。

  6、操作工是否持證上崗。

  7、各種安全管理資料、臺帳是否齊全完整,記錄是否真實,統計是否準確,發生事故是否按規定上報。

  8、有無事故隱患和整改措施,對已發生的事故是否進行了處理。

  (五)、附則

  1、責任點根據公司發展分布情況,每年作適當調整。

  2、財務部將責任抵押金收齊后,應將收款登記復印一份交安全生產運行部。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為強化企業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基礎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國務院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安全生產管理科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貫徹執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帶班安排

  公司總經理按分管生產副經理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統一安排并歸檔備案。

  2、領導帶班職責

  ○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工地的質量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3、公司領導的主要帶班職責

  ○布置當日生產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各工程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項目部的安全工作,幫助班組共同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并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要認真檢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的狀況;

  ○督促檢查安全生產中出現的不合格項的整改落實情況;

  ○針對本班次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領導帶班必須與工人同時上班、同時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崗。

  ○每日值班領導必須與下工作日值班領導進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記錄,簽字確認。

  ○當班領導必須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和內容,認真做好當班中的各11項安全生產工作。

  ○領導帶班的工作范圍包括本單位所有作業現場和人員。

  4、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檢查各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檢查指導各單位安全生產組織情況;

  ○檢查作業現場安全生產隱患和違章情況并協助糾正解決;

  ○收集基層單位的意見和信息及時反饋相關部門。

  ○公司經理、副經理、總工每月值班二次,公司業務人員具體日期不定,根據情況自行安排。

  ○因故不能按時值班的,應提前向安環部負責人說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得請假。

  ○公司必須建立領導帶班記錄本,帶班領導必須及時將本班工作情況進行記錄和簽名。

  ○公司建立機關人員值班記錄本,當班值班人員必須登記檢查發8現的問題,并簽名確認,問題當面告知責任單位值班領導。

  四、考核:

  對帶班領導實行考核獎罰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

  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100元;

  4、不按時上報領導安全帶班名單,每一次罰100元;

  5、安全帶班領導不佩戴安全帶班標志,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每發現一次罰50元;

  6、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7、無故不帶班或因故無法帶班但未向領導請假導致空班的,考核責任人300元。

  8、不進行領導帶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責任人50元。

  9、帶班和值班時,不填寫相應記錄的,考核責任人50元。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 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建質〔2011〕111號)的規定,為切實加強我司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的日常質量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項目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施工過程管理的各級責任,防止施工現場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道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場所。

  本制度所稱的企業負責人,是指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本制度所稱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第三條 施工現場帶班包括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和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

  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是指由企業負責人帶隊實施對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及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的檢查。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是指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第四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應督促檢查企業帶班制度的有效落實,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公司負責質量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是落實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的直接責任人。

  第五條 企業負責人定期帶班檢查,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其工作日的30%。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時,應對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情況;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準備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依法落實施行情況;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項目按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情況;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檢驗情況;工程質量檢驗制度落實情況;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有關材料檢測結果情況;起重機具(塔機、鋼井架物料提升機、施工升降機、起重機等)及打樁機等設備的使用情況;項目部“質量樣板引路”的實施情況;經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和其它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狀況等進行檢查,并使用“企業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記錄表”(附表一)做好檢查記錄,分別在企業和工程項目存檔備查。

  第六條 根據公司工程分布情況,重點項目要求每周覆蓋檢查一次;其他項目要求每十天覆蓋檢查一次。企業負責人每周在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的`時間不少于三天。

  第七條 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對路途較遠的且在項目當地有分公司,企業負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的,可書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負責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第八條 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企業負責人應到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第九條 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建立健全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項目專責安全管理部門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落實帶班制度負責。

  第十條 項目負責人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書面委托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離場申請和委托應使用“項目負責人離場委托申請表”(附表二)并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帶班記錄應包括項目負責人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的一切情況。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生產情況應在“施工日志(GD220110 1 2)”表(附表三)中作全面記錄。

  第十二條公司應加強對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未執行帶班制度的項目負責人,將通報批評;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將給予50%年終獎的經濟處罰。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3

  為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抓好安全生產,保障公司生產工作的安全、高效、連續,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1、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單位。

  2、職責

  2.1公司領導帶班職責

  2.1.1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抽查公司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1.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車間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1.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2.1.4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2.1.5做好重大危險源、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巡回檢查工作,負責指揮當日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對發生的`事故要積極組織傷員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2.1.6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臨時性安全工作,并根據要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當班期間所發生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處理情況。

  2.2車間領導值班職責

  2.2.1布置當日生產時必須同時交代安全,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規定,對本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2.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班組的安全工作,組織班組員工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并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2.2.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對“三違”現象有權進行制止并協助公司領導和安全部門進行處罰,性質嚴重的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級匯報;

  2.2.4要認真檢查人、物、環境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按及時上報處理;

  2.2.5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要求

  3.1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處級)每天必須保證一人24小時在廠值班,如與節、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級文件執行;

  3.2公司級領導配以機關部室領導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組人員帶班,需進行換班、替班須提前報公司調度,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由生產技術部統一安排;

  3.3車間領導按照排班順序每日輪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進行換班的,車間要提前報公司調度;

  3.4帶班、值班領導每天早上8:30前到生產調度室簽到;

  3.5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把當天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一下班的帶班、值班領導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須當面進行,嚴禁短信、電話交接班;

  3.6超過交接班時間,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否則按脫崗處理,應及時通知生產調度,并堅守崗位至有人接班;

  3.7公司帶班領導對當日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車間值班領導對當日安全生產直接負責;各級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恪盡職責;公司領導帶班期間下現場巡檢不得少于3次,帶班和值班領導必須到關鍵裝置和重點部分檢查并填寫記錄;

  3.8加強夜間值班的檢查、監管,對于大修、開、停車時帶班、值班領導要在現場監控。

  4、處罰

  4.1對值班人員遲到、早退的,每人次罰款50元,帶班、值班期間外出,未按照請銷假制度履行請假和替班的,按照嚴重違紀處分;

  4.2對值班記錄填寫不認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罰款50元;

  4.3帶班、值班領導不下車間檢查、不履行職責,每次罰款100元;弄虛作假,忽視生產安全的,經查明后按照嚴重違紀處分;造成事故者,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并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4.4對突發異常情況不能做到及時匯報的,相關責任人罰款100元,突發異常情況處置不積極,造成事故擴大或次生事故發生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5、附則

  5.1安檢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訂。

  5.2政工部負責本制度的宣傳、貫徹等工作。

  5.3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根據公司下發文件要求,為認真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值班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為切實抓好項目部安全生產、增強領導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集團xx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央尚城工程項目部施工現場,防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行為和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三、項目部領導輪流安全值班職責

  (一)輪流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二)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三)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四、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生產技術部(安監)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生產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公司領導干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單位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主要領導、生產技術部報告。

  五、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交接班制度。

  帶班領導應當向接班的`領導詳細告知當前施工現場安全存在的問題、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六、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檔案管理制度。

  項目部領導施工現場帶班生產、值班交接班記錄由當班領導填寫,由專人(資料員)負責整理,并存檔備查。

  七、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嚴格執行現場帶班人員的規定,減少外出,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公司請假,并通知生產技術部,由調度室安排人員替班,同時將替班人員通知生產技術部(安監)。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產技術部匯總通報。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一并給予單位和責任領導進行處罰,并對嚴違人員進行幫教。

  6、各基層單位在執行原走動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八、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后,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調度室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5、由生產技術部(安監)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5

  一、總則:

  1、指導思想:

  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住建部《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實施現場帶班暫行辦法》,《東營魯恒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實施現場帶班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項制度。

  2、對象:

  企業負責人是指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

  項目負責人是指項目經理。

  3、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單位范圍內所有在施項目。

  二、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

  1、公司建立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負責制:

  1.1公司層級:是落實領導帶班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帶班檢查制度,具體落實施工現場帶班檢查工作。

  1.2分公司層級:各分公司根據公司的授權委托,對所轄區域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施工現場領導帶班制度,當屬地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按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2、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工作內容

  2.1傳達貫徹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各級管理要求,對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2組織相關人員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巡視檢查,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管理狀況;

  2.3當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發現重大隱患時,進行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

  2.4工程項目進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公司負責人應到現場進行帶班檢查。

  3.公司應制定領導帶班檢查工作計劃,每月檢查時間不少于工作日的`25%。

  4.公司領導帶班檢查時,應做好檢查記錄,并分別在公司安全監督部和項目部存檔備查,相關記錄保存期不少于1年。

  5.由集團公司簽約、公司負責履約的工程,經集團公司書面委托后,施工現場領導帶班檢查工作由公司領導負責落實。

  三、項目經理帶班生產

  1、項目部是落實領導現場帶班生產制度的責任主體,施工現場只要從事施工作業活動,項目經理應在施工現場組織協調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活動。

  2、項目部應當建立項目領導現場帶班生產制度,并嚴格考核。現場帶班生產制度應當明確現場帶班生產人員安排、帶班生產工作時間、帶班生產的任務、職責權限、考核獎懲等內容。

  3、項目經理每月帶班生產時間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履行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開。離開期間應委托項目相關負責人負責其外出時的日常工作。

  4、當項目處于晝夜連續施工期間,項目部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生產副經理、項目總工)應在現場輪流帶班生產,并在明顯位置公示當日帶班生產領導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5、項目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生產時,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5.1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全面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狀況。

  5.2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5.3遇到險情時,立即下達停止作業、撤離現場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

  5.4對當日發生的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搶險工作,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6、項目主要負責人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保存期不少于1年。

  7、當項目進行輪流帶班時要實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負責人應當向接班的人員詳細說明當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

  8、重要節日及重大活動期間,各分公司、項目應健全安全生產值班制度,確定帶班領導,安排相關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按要求立即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監督考核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對下屬單位和項目進行安全生產績效考核時,對帶班檢查、帶班生產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作為考核指標。

  2、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公司所屬各單位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檢查,把建立和執行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制度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對公司所屬各單位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3.1是否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制度。

  3.2、各分公司和項目部領導領導帶班檢查、帶班生產情況,特別是項目領導帶班生產情況。

  3.3是否制訂單位領導每月帶班檢查計劃以及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3.4項目部領導現場帶班生產履行職責情況,特別是重大事故隱患和險情的處置情況。

  五、處罰

  在檢查中發現下屬單位或項目部有下列情況的,對相關責任人罰款500元,項目經理處罰2000元。

  1.1未建立負責人帶班檢查、帶班生產制度的。

  1.2未按規定記錄檢查主要情況和問題隱患整改情況或者保存檔案的。

  1.3分公司或項目部負責人未按規定現場帶班檢查,或者檢查記錄檔案虛假的。

  六、附則

  1、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監督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6

  第一條為轉變企業領導干部工作作風,強化企業現場管理,切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北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第339號令),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領導輪流帶班,是指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班子成員和副總工程師輪流帶領工人到井下作業現場指揮和監督安全生產;輪流值班,是指包括礦山企業在內的所有工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安全值班,統籌、協調和處理安全生產的有關問題。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所有礦山企業和其他工業生產企業。本制度所稱的礦山企業,是指井工和露天開采的各種所有制形式的煤礦、非煤礦山生產企業,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礦井。本制度所稱的工業生產企業,是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工業生產企業,總公司、集團公司所屬二級或三級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建設施工單位,是指鐵路、公路、橋梁、隧道、水利建設指揮部或項目部。

  第四條企業主要負責人對落實企業領導干部輪流帶班值班全面負責。企業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應當自覺履行值班帶班責任。

  第五條礦山企業領導干部輪流帶班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應按月制訂輪流帶班計劃,明確當月內每天每班帶班領導,帶班場所、帶班時間、帶班任務、登記考核辦法、獎懲內容等事項。

  (二)每班必須堅持有礦領導帶班。井工開采的礦山,帶班領導應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到達作業地點,同時出井;露天開采的,帶班領導應與工人同時到達作業現場,同時離開作業現場。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每月帶班不得少于6個工作日。

  (三)實行交接班制度。帶班領導升井后,要向接班的帶班領導詳細說明生產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寫帶班記錄,寫明上下井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隱患及處置情況。帶班領導下井時,其領導姓名應當在井口明顯位置公告。領導帶班下井情況,每月在礦山公示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四)企業領導帶班計劃執行情況以及帶班記錄,應妥善保存備查。(五)建立進礦(或作業場所)帶班檔案,每月對照帶班安排組織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進礦帶班的,必須事前寫出申請,報礦主要領導批準,落實頂班領導,同時交企業安管部門備案備查。帶班檔案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六條礦山企業輪流帶班職責

  (一)輪流帶班領導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二)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制止違規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制止超能力組織生產;

  (三)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

  第七條企業領導輪流值班應遵循下列要求:

  (一)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領導輪流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必須至少安排一名企業領導安全值班。

  (二)安全值班領導在企業生產作業時間內不得離開作業崗位。當班值班領導如因事離崗時,必須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領導頂班,頂班領導還未到位前,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三)建立安全輪流值班記錄。值班領導應真實準確填寫當天值班的.情況,并按要求做好輪流值班記錄的交接手續。安全值班領導的通訊方式要在各生產作業場所公布,以便及時報告生產安全情況。

  (四)領導安全值班計劃安排和值班情況要定期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并建立安全值班檔案。企業領導輪流值班計劃安排,應按月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沒有行業主管部門的直接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高危企業同時抄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八條企業領導輪流安全值班職責

  (一)安全值班領導是企業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事故處置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做好當班安全生產的領導和指揮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協調組織好當班的安全生產;

  (二)安全值班領導在當班期間,要巡查重點生產作業場所,負責協調處置或解決當班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和突發事故,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有效制止違章違規現象。

  (三)安全值班期間,各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應積極響應值班領導指揮,協助值班領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出現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積極配合領導迅速進行應急救援,確保生產作業人員生命安全。

  第九條監督檢查

  (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企業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檢查。每季度至少對轄區內礦山企業帶班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通報。

  (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對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采取現場隨機詢問從業人員、查閱值班或帶班日志、交接班記錄和值班安排考核等檔案資料、聽取從業人員反映、調閱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人員定位系統監控記錄等方式。

  (三)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對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應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1、是否建立健全領導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帶班和值班檔案管理制度;

  2、企業領導特別是礦山主要負責人帶班下井情況;

  3、企業領導每月輪流帶班和安全值班工作計劃執行、公示、考核和獎懲等情況;

  4、領導帶班和安全值班的履行職責情況、交接班記錄,特別是重大事故隱患和險情的處置情況;

  5、群眾舉報有關問題的查處情況。

  (四)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舉報;對于受理的舉報,應當認真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的,依法從重處罰。

  第十條法律責任

  (一)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或該帶班而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

  (二)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而沒有領導帶班或值班的企業,由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對該企業和其主要負責人依法嚴格查處。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領導管理制度 1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帶班制度,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負責人(集團公司、分公司)帶班形式為帶班安全檢查,項目負責人帶班形式為帶班安全生產和帶班安全檢查。

  第四條 集團公司帶班負責人包括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和副總工程師等企業領導,負責人應當持有“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每月帶班檢查時間不得少于6個工作日。

  第五條 分公司帶班負責人包括分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主任總工程師。每月帶班檢查時間不少于6個工作日。分公司總經理為落實本級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七條 項目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帶班,每月帶班生產時間分別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時間的80%。負責指揮和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并與施工人員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 職 責

  第八條 集團帶班領導職責:

  1、法定代表人為落實現場帶班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落實帶班制度全面負責。

  2、企業負責人應按照《企業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檢查計劃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檢查分公司、項目部領導帶班情況,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

  3、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 工程部職責:

  1、做好集團領導帶班檢查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帶班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對帶班情況實施考核。

  第十條 分公司帶班領導職責:

  1、認真做好帶班檢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現場及本級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認真執行集團公司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進行檢查、考核。

  2、檢查項目部領導帶班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具體協調、解決項目部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十一條 項目負責人帶班職責:

  1、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對帶班生產制度負責。

  2、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3、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4、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5、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并作為對其工程施工業績的評判依據之一。

  6、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二條 工程部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帶班計劃并歸檔備案。帶班計劃應包括檢查時間,帶班領導姓名、檢查單位、檢查內容、檢查人員等內容。

  第十三條 集團公司帶班領導按計劃實施帶隊檢查,主要對其區域所轄分公司、項目部進行檢查。在檢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級領導的帶班情況,聽取帶班情況匯報并檢查帶班記錄。

  第十四條 分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制定本級帶班檢查月度計劃,經理部負責制定項目負責人帶班計劃,并于每月25日前,由分公司安全生產部門負責將次月帶班檢查計劃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處備案。

  第十五條 當施工現場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出現災害性天氣或發現重大隱患、出現險情等情況時,項目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在崗帶班。有需要的可以預請分公司帶班負責人一起參加。

  第十六條 工程項目出現險情或重大隱患時,分公司帶班領導應至施工現場帶班檢查,督促工程項目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險情和隱患。如遇無法解決的,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處。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執行經理帶班生產時,要全面掌握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控制,及時消除隱患。要認真做好帶班生產記錄并簽字存檔備查。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因其他事務需離開施工現場時,應書面委托持有“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代行其承擔管理工作,被委托人應相對固定,書面委托應報建筑施工企業、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備案并現場留存備查。

  第十九條 帶班要求:

  1、各級帶班領導要認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帶班記錄,一式兩份分別存至帶班領導及接受檢查單位處。項目部的`帶班記錄應在帶班臺賬中予以簽字證明,并填寫《項目負責人帶班生產情況記錄表》。

  2、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將帶班當日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向下位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第二十條 若帶班當日發生事故,則帶班領導必須對傷員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上報,以便協助進行事故調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 考核獎懲

  第二十一條 安全生產處每半年對各級帶班情況進行考核,并結合考核情況進行獎懲。分公司的安全生產部門每季度末對所屬各級帶班情況考核,并參照本規定進行獎懲。

  第二十二條 獎勵細則:

  1、對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及辦法,并使本單位長期保持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結合年度考核對其進行獎勵。

  2、對帶班過程中能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1000元。

  3、對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由本級單位一次性獎勵1000元。

  第二十三條 處罰細則:

  1、帶班領導不按要求組織檢查、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者,應承擔安全責任,并接受相關的追查和處罰。

  2、帶班領導(分公司)帶班時間不符合規定的,每少一天處罰所在單位500元;每月帶班時間少于應帶班天數50%的,處罰所在單位2000元;年度累計3個月未按要求落實帶班的,處罰2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單位、個人評獎資格。

  3、未經公司批準,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帶班時間未滿本月工作時間的80%,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4、項目負責人因其他事務離開施工現場,但未向項目建設單位或公司請假擅自離開者,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5、因帶班責任問題引發相關方投訴、上級警告、處罰及不良行為公示的,責任單位除承擔損失外,將被處以10000元以上罰款。同時,對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偽造帶班記錄者,每發現一起,對責任單位處以每人每天500元以上罰款。

  7、不及時上報帶班情況及集團公司要求上報的其他相關信息的,視情況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無帶班檢查的給予2000元以上處罰。

  9、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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