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范本(通用28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勤管理制度 1
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基本定義
遲到:上班時間仍未到崗。
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脫崗: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者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違法、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的缺勤;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照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計算,
二、入職與試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入職后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是雙向選擇,員工與公司都可隨時解約。
4.試用期可提前轉正,前提看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考勤規定
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準時打卡。
公司標準工作日為:
1.周一至周五全天。
2.國家雙休制。
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九點-下午六點,中午12點-下午1點為午休時間(含用餐時間)
3.因工作崗位不同,法定節假日,請假,休息應處理好自己負責店鋪所有事物。
四、管理制度
(一)法定假日
法定節假日原則上按國家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二)事假
1、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許每人每月有2次(含)遲到機會,累計不超過20分鐘。每月允許請假30分鐘(單次),不扣除工資和全勤獎金。
2、遲到超過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類推并累計,不享受當月全勤獎金。
3、請假1天以內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業微信審批通過后填寫請假條。
4、非整天的請假時間按照小時累計,每天的`工作時間為8個小時,滿8個小時為1天,不滿8個小時的,按比例扣除當月基本工資,并扣除全勤獎金(周五,周一不允許請假)。
5、如臨時有事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通過公司企業微信進行審批。無故缺勤視為曠工,按日工資三倍扣除基本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公司無需發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崗時提供醫院開具的病例,無證明這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5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板協商處理。
(四)婚假
根據最新國家法定婚假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節假日和公休日),持證給假,按結婚證日期三個月內享受,婚假須連續一次性休完。
(五)產假
(1)根據《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按照基礎工資的80%發放,不享受全勤獎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7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3)男員工配偶生育時,可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六)喪假
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離世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3天。
(七)工傷假
經權威醫院和機構核定后公司與發生工傷員工協商處理。
(八)年假
對于入職滿一年不滿三年的員工,享受3天帶薪年假;滿3年的員工,享受5天帶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帶薪年假。
年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請審批,不得與節假日連續請假,特殊情況的需提前向公司說明。年假期間店鋪郵件和訂單需正常處理,維護店鋪績效,遇到問題及時向公司匯報。
(九)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填寫書面申請。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公司負責人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上級,以保證及時進行工作對接和相關資料存檔等。
3.本公司所有員工離職沒有提前申請自動離職者不給予發放薪資。
五、附則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凡既有類似規章制度自行終止,與之相抵觸的規定以本制度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 2
一、基本工作規范
1.本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及公司和部門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和部門的利益為重,對公司及自己管理店鋪負責,不做有損對公司和店鋪的事情。
3.以積極向上的工作態度對待本職工作,服從工作安排,不以個人主觀理由推卸責任。
4.同事直接應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加強團隊協作。不詆毀、惡意評價其他同事。
5.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公司,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積極提高工作狀態,不推脫,不拖延按時完成上級交代工作。
二、保密義務
1.所有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及部門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有涉密文件,嚴禁對外泄露公司數據,(自己負責店鋪名,產品,廣告費用預算)。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部門秘密文件,技術方法,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一旦發現給予嚴重處罰,情節嚴重者公司將無條件給予解雇并進行法律程序進行起訴。
三、禁止下列情形
1.利用公司店鋪產品圖片或者數據資源從事其他兼職工作或者私自經營店鋪,一經發現嚴重處理給予無薪及其他福利待遇辭退,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任何時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給予辭退。
3.禁止頂撞上司,不聽取安排。
4.工作不在狀態,制單、郵件、Case、AZ等基礎操作錯誤,店鋪問題不及時處理,一經發現自己主動填寫處罰單。(處罰標準最低30元人民幣,情節嚴重最多不超過300人民幣每次)
考勤管理制度 3
近段時間,發現有部分員工素質極差,出現經常性代人打卡考勤,并在上班時間有遲到早退現象,現對本廠考勤管理制度再次作出一下幾點規定:
一、嚴禁代人打卡考勤,如有發現,經事后查實,將對事由雙方作各扣款30元處理,在門崗打卡考勤,門衛有權進行督促。
二、遇事休息應事先請假說明情況,否則將作曠工,扣款50元/天處理。
三、正常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這現象,應說明情況,否則將依考勤卡打卡時間為準,按每分鐘扣款1元,并以此類推,將在當月工資中扣繳。四.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應馬上進入工作崗位,不得在辦公室、車間門口等地聚集聊天。
以上規定自10月5日執行,請有關員工自覺遵守!
考勤管理制度 4
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理順工作流程,嚴格履行審核批準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規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條各部門設立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每周對人員的實際出勤情況進行匯總、核對,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及人事管理部門匯報,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人事管理部門對考勤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有監督、核查的權利。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周期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門專(兼)職考勤管理人員于次月3日前把經過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考勤匯總表、假期審批等考前表單上報公司人事部門。人事考勤專員在2個工作日內對公司所有考勤記錄審核完畢。
第三條公司實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時,公司不提倡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各部門因生產工作實際情況需要調整作息時間,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前1天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事后應及時補批手續。
第五條公司實行休假儲備制度,即員工的加班可以作為日后同等時間的調休,公司節假日外休息可以沖抵員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員應建立員工調休臺帳,及時記錄個人的休假儲備情況,員工加班調休及沖抵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第二章員工假期管理
第六條事假:是指因個人原因未到崗工作的時間。
1、事假的`批準程序員工請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獲取核準后方可休假,一般情況下不得事后補假。特殊情況下,必須持有相關證明或事先向主管領導電話說明情況,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按照事假處理,否則一律按照曠工對待。請事假半小時以上的,按事假計發薪酬。
2、批準權限部門經理可以批準1天以下(含1天),副總經理可批準3天以下(含3天),超過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總經理批準。總經理授權按照授權權限批準假期。各級管理人員不得超越權限批準事假。
第七條病假:是指員工因患病、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或休息的時間
1、休病假應提前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時告知本部門負責人,本部門考勤管理人員記錄考勤并上報人事考勤部門,本人或委托人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上交休假證明。
2、休假證明必須由定點醫療機構開出,員工因急診在就進的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診醫院出具急診和休假證明。
3、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應先向直接領導口頭請假,以當日掛號票或診斷書為依據,看病時間一次滿二小時或全月累計滿八小時以上,按病假處理。
4、患病員工按休假憑證或準允休假的時間休息,計算病假時間以員工實際休息時間為準。員工實際休病假時間需由部門負責人在假條上簽字認定。未經批準,實際休息時間大于休假憑證開具的休息時間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就診和休假證明。
6、在病假憑證上,有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資按照本人基本工資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醫療期。是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醫療期計算應從員工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在規定的計算周期累計病休時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時限的,視為醫療期滿。病休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2、根據有關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根據本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確定醫療期,醫療期計算標準見下表。
3、員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經醫院確診后,醫療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經主管副總審核、批準后,可酌情適當延長醫療期。
4、員工非因工致殘和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部門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員工的用于結婚的假期。
1、員工休婚假應書面提出申請并填寫假條,按規定給婚假3天。愛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結婚,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2、符合晚婚規定的員工,另給予獎勵婚假7天。晚婚假自辦理登記手續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許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視同放棄休假。
3、再婚的員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條喪假:按規定給予職工處理其直系親屬喪事的假期。
1、員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撫養職工長大的撫養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喪事的可給假三天。如親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時間,可按喪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2、員工的祖父母去世,確需本人料理喪事的,經領導批準,可給喪假一天。故去親人在外地,路程時間按事假處理,路途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探親假:是指員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按規定給予的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本規定的探親假假期按照公司經營狀況及公司需求,總經理有權決定是否批準。
1、本公司雙方股東已婚員工原則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為4天(含路途時間),一般休假時間確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雙方股東未婚職工原則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時間為1周。
3、享受探親假的職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親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親假一般不可以積累使用,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批準。
4、公司其他已婚員工在工作滿1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員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員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員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為10天,享受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親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員工休探親假須提前1個月審批。主管副總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審批單交人事考勤專員備案。
7、員工經批準的探親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在探親假期間因病而超期者,需持縣以上醫療部門急診證明,可按病假處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年休假
1、累計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員工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個工作年內安排,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集中或分段安排個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統一安排,員工有特殊情況需要休年休假的,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4、累計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無法提供繳費證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計算。
第十三條工傷醫療期:是指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接受治療和領取工傷津貼的期限。
1、公司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確診的診斷證明,對照《北京市工傷醫療期分類目錄》,確定醫療期,發給工傷津貼。
2、工傷醫療期一般為一至二十四個月,嚴重工傷不超過三十六月。
3、工傷的認定及工傷醫療期待遇以北京市工傷保險規定為準。
第十四條產假:是國家規定的女職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復健康的時間。
1、女員工生育,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符合晚育條件的,獎勵產假30天。經批準,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員工休產假應履行休假審批手續,并報公司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哺乳假:嬰兒未滿周歲的女職工每班工作時間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如路途較遠兩次哺乳時間應合并使用。
第三章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特殊考勤處理
1、遲到:員工遲到,說明合理原因后,經得領導同意,遲到時間按事假處理;未說明任何理由無故遲到的,按曠工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的罰款2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按事假甚至曠工處理。
2、早退:員工早退期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未履行休假審批程序或特殊情況未補審批手續,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條本制度所列各項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標準或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考勤規定歸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加強商場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商場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必須由商場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長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一般分三班:
早班——7:00~15:00點;
中班——15:00~23:00點;
大夜班——23:00~次日7:00點。
第四條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第六條商場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鄞情況報告商場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鄞獎金及填報員工核表。
第七條營業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日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鄞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鄞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鄞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鄞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達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學習,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鄞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鄞者,獲得全鄞獎金100元。
考勤管理制度 6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考勤管理制度 7
為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規范員工的作息時間,嚴格工作紀律和辦公秩序;以規范化、人性化管理為原則,公平公正、科學高效考勤管理方針,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鄭州黃旗山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旗山文化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僅適用于釘釘考勤軟件。
二、名詞解釋
1、遲到:在規定上班時間后到崗為遲到;
2、早退:在規定下班時間前離崗為早退;
3、離崗:工作時間內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離崗;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未向上級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3)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新的工作崗位報到者;
三、權限管理
1、行政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及核算工作;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
3、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行政人事部門考勤監察;
4、行政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對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行政人事部核實。
四、考勤方式、激勵獎金
1、實施釘釘考勤打卡,員工入職第一天起開始打卡;
2、如遇在上班前停電或斷網無法打卡的,行政人事部以GPRS(個人手機流量)打卡作為考勤依據;否則按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3、上班時間內要求所有在崗員工施行2次釘釘打卡(早上上班8:30之前、下午下班17:00之后;夏季為17:30之后),未按時打卡的及時提交補卡申請,補卡申請說明情況及證明人,按正常出勤,反之將按照相關考勤規定處理。
4、公司為了激勵大家積極主動工作,每月不請假,不遲到、早退,積極主動工作,設立每月100元考勤獎勵。個人考勤與績效獎勵、年終獎勵均有直接關聯,請假、遲到、早退請各位員工慎重考慮,嚴格準守公司考勤規定。
五、考勤時間
上班時間規定:周一至周五,冬季、夏季具體調整時間另行通知。
考勤管理制度 8
為加強機關工作人員考勤管理,使全體機關工作人員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范圍:所有在機關院內工作的人員。
二、鎮組織部負責考勤數據的統計、提報、存檔和結果運用。鎮監察科負責考勤紀律的`監督、檢査。各科室負責所屬工作人員考勤記錄的督導和查驗。
三、機關上下班時間(8:30-11:30,13:30-17:00)。上班前10分鐘到崗做好準備,正點準時開始工作,嚴禁遲到早退。各主管領導要對分管部門進行隨時監督、檢查。
四、考勤實行人臉識別打卡制度,工作日每天打卡兩次,即上崗及離崗前需于考勤機處(政府前樓一層、政府后樓一層或社保大院一層)進行打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工作日打卡簽到有效時間段為6:00-8:30,簽退有效時間段為17:00-22:00;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的,當天考勤狀態記為缺勤。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五、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原因無法按時進行正常考勤登記的,需報請科室負責人備案,經主管領導審批后,方可按出勤處理。
六、每月5日前由各科室向鎮組織部報上一月科室工作人員因公外出、請休假等考勤異常情況說明(附件),由科室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字。考勤異常的原因說明需正當、合理。
七、如因設備故障導致了多數機關工作人員均有打卡異常的情況發生,由鎮組織部統一處理。僅有少數人遇設備故障、無法識別等考勤異常情形的需即刻聯系鎮組織部處理,由鎮組織部核實情況。
八、鎮機關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請假需嚴格按照《漷縣鎮關于請銷假制度及相關福利待遇的實施辦法》執行相關程序。
九、各級負責人對所屬人員考勤情況應嚴格審批,如有虛假情況通過審批, 一經查明將嚴肅處理。
十、由鎮組織部每月10日前對上一月的考勤進行數據整理后,報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
十一、本考勤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十二、本制度的修訂權和解釋權歸鎮組織部。
考勤管理制度 9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員工的考勤管理由生產主管負責實施。
第四條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第五條遲到、早退
1、上班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六條請銷假員工請假一天至兩天的由生產主管批準,兩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批準,所
有請假人員都須在生產主管處備案。
第七條病假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生產主管批準,月累計超過
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縣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第八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生產主管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上班以前請示生產主管),如實說明原因,經生產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曠工
1、未向生產主管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資;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條加班如公司有加班任務需無條件執行,違者一次警告,二次上報公司人事部門,并解除勞動合同。
考勤管理制度 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嚴肅校規校紀,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氛圍,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學校研究決定制定學生考勤制度,希望全體同學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每班設考勤專管人員,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如實填寫好班級考勤記錄表,協助班主任管理班級考勤情況,班主任每月向學校教導處填報一次考勤表。
2、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向班主任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3、上課鈴響后,未進入教室實驗室的`,作遲到處理。下課鈴響前,離開教室或實驗室的作早退處理。課外活動課下課前離開學校的作曠課處理。
4、學生請假須持請假條和班主任面請,因特殊情況來不及當面請假者,返校后應立即辦理補假手續。
5、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應由家長寫出休學申請并持醫院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然后到教務處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為半年或一年,休學期滿須到教導處辦理復學手續。經醫院證明痊愈不宜復學者,可保留學籍繼續休學一年。休學最多不能超過兩年。
6、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者,須向班主任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免上體育課,否則按曠課處理。兩周以上不能上體育課者需報教導處備案。
7、請假在兩日內(含兩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兩日以到五日由年級組長審批;請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務處審批;兩周以上由校長批準。請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批準。
8、凡需請假的學生,必須認真寫請假條。
9、每班設考勤冊,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考勤情況填入學生報告冊,告知家長,并載入學生檔案。
10、各班考勤情況按學校規定,及時做好匯總、公布、小結等工作。對全勤的學生和認真考勤的學生給予表揚或獎勵。學生每學期出勤情況應記入學生成績報告表和有關檔案。
11、學生考勤情況應作為評選優秀條件之一,曠課累計超過三節者,病假累計超過兩周者,不能參與評優。各班考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集體的條件之一。
12、本制度由教導處負責解釋,并于20xx年xx月x日起實施。
考勤管理制度 11
一、局全體干部職工均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3:30(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定作相應調整)。具體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干部職工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因公或因私外出,應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領導批準后報辦公室備案,但要明確外出時間;因公或因私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到外出差(辦私事)需延長出差時間不能及時辦理出差(請事假)手續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補辦,否則視同缺勤處理。經批準外出參加培訓或學習的,視同公務,履行報告手續。局領導班子成員外出辦事須通知辦公室方可。
四、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請假1天以內者,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內者,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局長審批;超過3天必須向局長請假。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實行年休假制度。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的事假、病假可以用年休假來抵沖。
六、工作人員考勤情況由局辦公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
七、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作為日常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的一項重要依據,給予客觀公正的評價,其中對于表現突出的'人員要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給予表彰或物質獎勵。對于因工作無法年休的工作人員休假延續。
八、工作人員缺勤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缺勤超過30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
九、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即日起執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考勤管理制度 12
為了強化和嚴肅工作紀律,切實加強學校工作管理,保障教學、行政、后勤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教師法》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修訂本制度(簡)。
一、考勤形式:
1、簽到:學校要求全體教職工上、下午在規定時間內簽到。不可出現代簽現象。
2、出門證:正常上班時間內,簽到時間截止后,教職工因事確需外出的,直接到考勤辦簽發出門證。如是公事,教職工需要分管主任出具書面證明。
3、校長室牽頭處室、年級部、值周組組成檢查組,將不定期抽查全體教師或部分教師或個人,凡未經批準或未拿出門證強行外出的教職工,視為脫崗。
二、請假制度:
1、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者,憑通知到有關部門批假條。經校長室和教務處、年級部批準,后到校長辦、考勤辦備案,如是班主任還需要到政教處批假條。
2、病、事假:教師到年級部、教務處,教輔后勤人員到教務處、總務處請假,待批準后,再交校長辦、考勤辦備案(班主任還需到政教處備案),如未到相關處室說明后果自負。教干請假還須經校長室批準。病假需要持相關醫院證明,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在當天補辦請假手續。(長期請假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無醫院證明視為事假或曠職處理。如請假2天要到分管校長處,3天或以上要到校長處履行請假手續。
3、婚假、喪假、產假:婚假、喪假、產假的'假期按有關文件執行;
4、會議和活動: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政治學習、業務教研活動以及其它的一些集體活動(如升旗儀式活動)。如有事或生病請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不可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公事除外,但需要校長室或處室、年級部證明)。
5、請假要履行銷假手續。銷假到原請假處辦理,凡未銷假的視為曠職。
三、關于學校重大集體活動的考勤制度。
1、凡上級委托學校組織的中考、高考、高二水平測試、自學考試和期中、期末測試以及閱卷工作、運動會、義務勞動等大型活動均屬于學校重大集體活動。
2、全體教職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學校安排的監考、閱卷、裁判員和義務勞動等工作。如有事或生病請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不可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考勤管理制度 13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準后自己請好教師代課,并在請假條上注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于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盡量避免了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鉆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采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干部在上課5分鐘以后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布,并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后于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考勤管理制度 14
為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強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委全體人員應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離崗。
二、機關及委屬各事業站所應實行考勤簽到制度,考勤簽到時間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通知作相應調整)。機關考勤由委監察室負責組織實施,事業站所考勤由各單位組織實施。
三、原則上要求全體人員一律上班簽到后再外出辦事,如有特殊情況需直接外出,應提前報部門主要負責人備案,說明外出事由和時間,并不得委托代簽。
四、外出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當天不能及時返回的,應履行登記手續。外出完畢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
五、請假和銷假手續辦理。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說明事由、時間。中層副職以下人員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要負責人審批;請假2天(含2天)以上者,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報分管主任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1天以內者,由分管主任審批;請假2天(含2天)以上者,經分管主任同意,報委主要領導審批。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對不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請假條交委人事科匯總備查。
六、實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有計劃地安排好工作人員的年休。并嚴格執行揚人社發[20xx]30號《關于落實揚中市機關事業單位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辦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業站所每月底及時將當月考勤情況報委監察室匯總,監察室于次月前三個工作日內將上月考勤情況予以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內將情況反饋辦公室,逾期視為認可。工作人員的全年考勤情況作為績效考核及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依據。
八、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寫簽到簿、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如有虛填瞞報現象,經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 15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員工的行為儀表,和出勤工作。于10月13日對《教職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了再學習。通過學習,認識到嚴格學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學校管理制度是實現學校各項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考勤工作作為學校一項基本的常規工作,沒有嚴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學校便無法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學校各項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通過學習特將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加強制度教育是手段,執行制度是關鍵
學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教育、執行,公布實施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到每個教職工來說,能否堅決執行尤為重要和關鍵。出勤考核為其中一項,也是教職工隊伍建設中重要的一項,必須嚴格執行。
二、加強制度教育,構筑防線
防止違紀發生是根本目的在紀律教育學習活動中,我們要明確紀律教育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恒的工作,要學好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構筑防線。凡事講自覺,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單位的制度制訂執行上對己要嚴,做到嚴以律己,對待人、財、物上公平合理,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必糾;其次,作為普通班主任,愛崗敬業,在行使職權,腳踏實地,自覺杜絕不良作風,敢于與不良的'言行作堅決的斗爭,從我做起,糾正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通過對考勤工作進行細致的規定,使考勤工作的實施有了具體依據,而獎懲也與教師的利益掛勾,教師能否按時到位,遵守勞動紀律,切實履行職責,不僅關系學生和學校的發展,也直接影響個人的利益。
三、執行制度,重在監督
對于紀律,人性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不自覺的一面,僅僅要求人們自覺去執行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紀律建設、紀律教育、執行紀律的全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互相監督是保障紀律教育、紀律執行的重要一環,是各項措施得到落實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紀律是一個學校良性發展的保證。考勤制度直接關系到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只有當個人認識到遵守制度是教師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會產生抵觸情緒,從而自覺遵照考勤制度規定的程序辦事,一個學校才會出現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環。
考勤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為適應公司業務發展,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章請假管理
第二條審批權限
一、員工假期在7天內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事先書面批準;
二、員工假期在7天(含)以上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及運營副總事先書面批準;
三、未經事先書面批準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當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
第三條假期分類: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特殊事假、病假、年休假。
第四條請假程序
一、請假員工應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詳細填寫《請休假申請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
二、2天以上的事假應提前一周申請,2天以內的事假應提前2天申請;
三、年休假、婚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二周提出,通過申請后須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四、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行政人事部門,并在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假員工必須在休假前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本單位行政人事部門留檔備查,手續不完善者以曠工計,員工一個自然年內累計曠工5天(含)、連續曠工3天(含)視為自動離職;
六、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至行政人事部銷假,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五條其他
一、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二、事后補辦請假者,每一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3次,違者視為曠工;
三、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行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四、員工在試用期內如特殊事假天數累計超過三天或病假天數累計超過六天者,可予延長試用期或辭退;轉正后員工特殊事假連續超過15天,累計每自然年超過30天的,公司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考勤管理制度 1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為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分(子)公司、部門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分(子)公司依照執行或參照本制度自行規定,自定的考勤規定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后生效。
二、考勤人員及考勤方式
第三條考勤人員
(一)各公司、部門均要設一名兼職考勤管理員,負責本部門考勤的管理和匯總工作,對本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各部門考勤員應于每月5號前將上月考勤表遞交人力資源中心,以備核查。
(三)遞交考勤表時,員工當月的請假單、出差單、異常出勤處理單及相關證明等作為附件匯總備查,若手續不完備,將視做曠工。
第四條考勤方式
(一)員工采取上、下班打卡或簽名登記方式考勤。
(二)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工作時間,按時間準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三、上、下班考勤
第五條員工打卡或簽名考勤記錄出勤時間。
(一)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在考勤總天數不足的情況下)扣除相應的基本工資。
(二)除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免打卡、簽名考勤外,所有員工均須親自簽名、打卡,不允許出現代簽、代打的現象,否則將視為曠工,并被視為嚴重違紀行為。
第六條工作時間
因工作性質不能嚴格執行公司規定上下班時間的部門、人員可作適當調整,但須到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備案。
第七條遲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規定上班時間到達(以打卡或簽到時間為準)視為遲到;員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二)遲到時間1-30分鐘間的,每次扣款20元;超過30分鐘1小時以內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論。超過1小時如何處理
(三)因公務關系而遲到(早退)者,須提前請示所屬部門主管,并在當日填寫員工異常出勤處理意見表交部門主管簽批,再交人力資源中心負責人核準,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或忘記打卡的員工,處理同本條三,否則按事假處理。
(五)員工經常遲到或早退,月累計達5次者,或年內累計12次者,予以辭退,而不需事先通知并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八條曠工
(一)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為曠工。
(二)員工如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另扣款100元。
(三)員工一個月內曠工3日,或年內累計曠工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辭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給予補償。
第九條出差考勤
(一)離開公司辦公超出24小時,稱為出差。
(二)員工因公出差須填寫出差單,經部門領導審批后方可,公司部門負責人(含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出差,須事先填寫因公出差單經總裁審批或口頭同意。
(三)審批后的因公出差單需交考勤人員處登記,若未填寫因公出差單,扣款10元/次。
四、請假、休假管理
第十條假期類別
公司假期分為休假、法定節假、事假、病假、補休假、婚假、喪假、產假、陪護假、工傷假等。所請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補假。
第十一條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員工每周至少可享有1天休息日,以周為原則,員工調休應提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十二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
第十三條請假規則
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按規定審批權限呈報,批準后將假條報考勤人員作考勤憑證。特殊情況,應先用電話申請,并于復工當日填寫請假單交部門主管補簽后,遞交人力資源中心核準。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請假審批權限如下:
(一)部門第一負責人以上(含副總)人員請假必須經總裁批準。
(二)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請假,三天以內(含三天)由部門負責人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經人力資源中心核準備案生效。
(三)病假須有醫院病歷及醫生開具的休息證明,并須經直接領導審批方可。
第十五條事假
(一)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事先未得到批準的缺席,按曠工處理。
(二)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七天,超過七天的須經總裁批準,事假期間不發放薪資。
第十六條病假
(一)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在規定醫療時間內,醫療時間1個月內的,工資按50%發放;超過1個月的,僅發放基本工資的50%。(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
(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康復,但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作換崗或解聘處理。超出期限仍未復工的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七條婚假
(一)員工本人結婚,可準假15天。
(二)婚假工資按基本工資的'50%發放,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第十八條喪假
(一)如員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3天的喪假,路程假另計。
(二)員工請喪假,需提前通知人力資源部。
(三)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的50%計發。
第十九條產假
(一)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可請假15天,晚育者增加假期30天。
(二)難產多胎等根據政府規定給假。
(三)所有女員工必須于懷孕后一個季度之內告知部門負責人。
(四)休產假必須于預產期前十周向人力資源中心申請,并出示醫院出具的證明。
(五)男員工可請陪護假3天。
(六)產假工資按政府規定生育保險辦理。
第二十條補休假
(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在法定節假日不能安排休假的,只能在當月補休,不能跨月累計補休。
(二)員工補休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未獲批準強行休假者,按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按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三)當月不能補休的,在年終考評時給予適當加分。
考勤管理制度 18
一、休假管理
1、員工應在積極完成自身工作任務,服從企業生產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經企業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安排休假。
2、法定節假日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日,可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端午節
(4)清明節
(5)國際勞動節;
(6)國慶節;
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可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員工享受的法定假日(例如婦女節等),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3、其它各類帶薪假
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可持結婚證申請婚假。
(2)婚假一般3天,符合晚婚條件的(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增加獎勵假12天。
(3)婚假期間的法定假日和公休日應連續計算。
(4)婚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產假
(1)女員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0天;晚育者(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小孩的)可增加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根據醫療單位建議給予15天到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3)員工配偶分娩的,男方可休陪產假3天。
(4)有不滿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天工作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三十分鐘。一天工作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接受節育手術者,經醫院證明,分別給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休息3天,手術后7日內不從事重體力勞動。
(2)計劃生育部門批準取宮內節育器的,可休息2天。
(3)輸精管結扎的,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的,休息21天。
以上假期內的法定節日和公休日應連續計算。
產假期間停止發放員工的各類薪資和獎金,將國家醫療保險制度實施。
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到外地辦理喪事的,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給路程假。
(2)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4、其它假類
病假
病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按以下規定執行:
(1)休病假3天及以內,基本工資和相關福利待遇不變,但應按比例扣減當月考核獎;
(2)休病假3天以上到25天以內的,基本工資和相關福利待遇不變,從病假第4天起按比例扣減休假期間的月考核獎金和績效獎金;
(3)一年累計病假25天(含25天)以上的,視為自動辭職,須入住醫院的按《醫保條例》規定辦理。
事假
(1)員工確因急事需請事假的,各單位或部門可根據工作情況酌情批準。
(2)事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待遇,即按事假時數或天數扣除工資;
(3)一年內請事假20天(含20天)以上的,視為自動辭職。
5、請銷假管理
1、除法定節假日外,其他各類休假,員工應嚴格按程序辦理請銷假手續。
2、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注明請假種日期、時間、事由,必要時應附上相關證明,并交相關領導審批,最后留人行部備案;員工請假前需安排好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不得自行休假。除特別緊急事項,一般不得委托他人代辦手續。
3、員工請假不超過3日,須提前1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3日,須提前2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10日,須提前7天辦理請假手續;
4、員工休假期滿后應及時到人行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作事假處理。
5、如發現以虛假事由請假者,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的管理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法定休假日休息;
(2)法定休假日和公司福利休假日,依據總公司相關規定辦理;
(3)工作日作息時間一般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考勤要求
(1)員工須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各刷卡一次;
(2)員工在早上8:20后到的,月累計每達三次相當于一次遲到;
(3)每日上班前以第一次刷卡記錄為準,下班后以最后一次刷卡記錄為準,人行部門根據考勤打卡機自動生成的記錄進行考勤統計;
(4)員工在發生忘刷卡、未帶卡等情況時,均須及時填寫《空卡單》,經部門經理、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后,報人行部備案,無故不刷卡且未填寫《空卡單》的均按曠工處理;
(5)員工因特殊情況外出公干出現無打卡記錄,一時無法按正常上下班時間打卡的,須口頭報部門經理同意,并于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填寫《空卡單》報人行部備案;
(6)員工上、下班均須由本人刷卡記錄,不得托人或受托刷卡,不得刷卡后隱形離崗,一經發現,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7)工作時間須佩戴工號牌,如發現一次者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8)工號牌和IC考勤卡自行妥善保管,損壞或丟失嚴格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9)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的人員需填寫《外出登記表》,營銷工作人員無特殊情況應在上班前來公司報到并做打卡記錄;
(10)凡超過上班時間者計遲到一次;下班時間未到未經請假提前下班者計早退一次;未經請假0。5—3小時以內不上班者計曠工半日;3小時以上(含3小時)不上班者計曠工一日;
(11)員工在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禁止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禁止員工帶親友在辦公室聊天、上機等。
(12)各項違規處罰標準:
三、試用期
(一)試用期員工累計遲到不得超過6次,否則公司可以即時終止聘用。
(二)試用期員工累計病、事假不得超過7天,否則公司可以即時終止聘用。
(三)試用期員工曠工滿一天,公司即時解聘。
考勤管理制度 19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每位員工都必須認真自覺遵守。
上行政班員工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一天,原則上只有周六或周日部門內輪休。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前填寫《調休單》進行調休,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條生產部、技術部(質檢部)、其他不上行政班的部門
這些部門實行倒班制,具體詳情見《生產考勤管理制度》。
值班人員由總經理授權,輪流值班。具體詳情見《安全生產值班管理制度》。
工廠建設期間、工廠試運行期間、機器檢維修期間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一條考勤方式:倒班員工在人臉指紋考勤機處打卡,行政班員工使用釘釘打卡。另外,行政辦公室不定期查崗。
1.每日考勤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務外出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考勤的,須由部門電話通知或在當次考勤時間截止前將直接領導(直接領導外出由分管領導)簽批的《出門證》或《請假條》交至人力資源部;下午下班考勤,無法及時提交《出門證》或《請假條》簽批手續的,公出或請假人應于下午下班前電話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電話:0546-7717188。
2.每日的當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時間提交的《出門證》、《請假條》和次日10:00前未進行備案的,人力資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責任由公出或請假人員自負。
1.每日考勤兩次。即上班和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務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考勤的,須在當次考勤時間截止前將直接領導(直接領導外出由分管領導)簽批的《出門證》、《請假條》及《調、替班申請》交至人力資源部;無法及時提交《出門證》、《請假條》及《調、替班申請》簽批手續的,由所在部門統一匯總,最晚于次日上午10:00前上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2.每日的當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時間提交的《出門證》、《請假條》和次日10:00前未進行備案的,人力資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責任由公出或請假人員自負。
非連續的因公外出或請假,不允許一次性提供跨天的《出門證》、《請假條》、電話通知。
1.如遇自然天氣阻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車晚點無法正常考勤的,需由人力資源部匯總人員名單,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可不予以處罰。
2.如遇自然天氣阻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車晚點無法正常考勤的,當日無法考勤者不記出勤并按照請假處理,當日考勤次數為一次時,不記出勤且不再予以通報處罰;連續考勤兩次或三次時,記半天或全天出勤。
3.公司統一組織活動、會議等,由行政部匯總人員名單,經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活動、會議進行期間,人力資源部統一維護考勤。
第四條考勤監督:由行政辦公室協助并監督員工打卡,規范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行為。
1.全體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行政班每日打卡4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打卡。倒班員工每日打卡2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2.員工不得請人或代替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發現一次,請、代者雙方當日考勤均以曠工計,扣除各自全勤獎;發現三次及以上,請、代者雙方予以開除處罰。
3.員工無論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須在未打卡事件發生后的24小時內在釘釘上填寫《補卡申請單》或填寫紙質版《補卡申請單》,申請通過后方可轉為正常出勤狀態,每人每月只有一次補卡機會。
(二)每日匯總通報。人力資源部每日對考勤異常情況匯總整理,報總經理簽批后于次日下發考勤通報,因節假日及簽批等原因順延。
第一條根據公司規定,行政班員工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度全勤獎(全勤獎每人每月200元)。法定假日、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公司統一放假待定)。
第二條除去斷電、斷網等特殊原因,以考勤機打卡結果為準,出現以下現象時將給與處罰:
1.經了解員工當天按時出勤,但因個人原因忘記打卡的,處罰10元/次;經了解員工當天沒有按時出勤,則以曠工處置。
2.行政班員工遲到、早退、忘記打卡一個月內累計次數超過3次者,不享受當月全勤獎,超過5次者除了扣除全勤獎,還另外罰款300元。倒班員工遲到、早退、忘記打卡一個月內累計次數超過3次者,扣除200元(不進行重復罰款),超過5次者罰款500元。
3.員工遲到、早退每次超過30分鐘且無真實、合理原因視為小曠工,扣除半日工資。
4.員工無故缺勤、不服從工作安排離崗、上班期間脫崗的當天考勤均以曠工計。
5.員工曠工1天(含)以內者,扣除150%日工資;曠工1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總天數200%工資;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計曠工7天以上者,作為嚴重違紀,將通報開除,并記入公司的員工個人檔案。
第三條任何員工通過不正當手段篡改考勤紀錄經查實后一律予以開除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每月3號前各部門公示考勤并確認簽字,如有處罰,罰款則在當月20號發放工資時扣除。
第二條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紙質版《請假單》或釘釘版《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并經相關權責人員批準后報備行政辦公室處核算考勤后方可休假。若遇緊急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前請準的,也必須事前電話聯絡并獲得權責人員同意,假期結束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填寫紙質版《請假單》,否則均按曠工計。
第三條員工請假前必須將本職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請假超過3天時還必須確定職務代理人。
第四條若請假員工假期滿未經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未能正常到崗上班者一律以曠工計。
第五條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單次請假在2小時之內者進行月累計,月累計低于2小時(含)的不計為請假,月請假超過2小時者按實際請假時間扣除薪資。
第六條每個員工每周休一天,當月可視為全勤,但公司規定原則上只能周六或周日部門內輪休。周一到周五因個人原因請假,須填寫《請假單》報備,走請假手續,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第七條法定節假日部門內安排值班,部門負責人于放假前兩天上報行政辦公室值班人員名單。具體值班情況詳見放假前公司通知。
第八條請事假7天(含)以上的,期間公休日均按事假(不含法定節假日)計算。
第九條如因特殊情況,主管負責人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負責人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辦公室代為處理,事后補辦審批手續。
第十條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上班當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辦公室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假期類型有法定假期、帶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哺乳假期、考試假期、探親假和工傷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國家規定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假。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整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齡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帶薪年假:
1.正式員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醫療期內可以請病假;
2.病假職工需提供正規醫院的入院診斷書及醫院出具的正規假條。
4.病假日期長短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來決定,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病假期間公司支付員工:
(1)病假1個月內公司支付員工的本地區最低標準工資;
(2)病假2個月至6個月(含),第1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第2-6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的70%;
5.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若因個人事務需要處理可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請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員工工資。
2.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單次請假在2小時之內進行月累計,月累計低于2小時(含)的不計為請假,月請假超過2小時者按實際請假時間扣除薪資。
3.事假原則上每月不能超過7天,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批準;員工年度累計請事假超過2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7天,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1.達到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的員工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申請帶薪婚假3天,申請婚假必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2.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申請帶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應當根據懷孕女員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員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視為正常出勤。
2.申請產假人員必須提供生育登記本復印件或是生育證復印件。
3.符合生育規定者,女員工產假為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9.嬰兒不滿一周歲的女員工,享有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11.女員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12.產假期間給付員工基本工資(連續交滿一年醫保的女員工生產完四個月后可申請生育津貼,順產為98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剖腹產為113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1.員工的直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3天。直系親屬的定義:父母、養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辦理喪事按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省內2天、省外4天),費用由員工自理。
3.員工的旁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1天,跨省員工給假3天。旁系親屬的定義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對利用業余時間進修的職員,只要所學專業與其現在所從事的工作對口,并附有學校會考時間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批準,可以給予期終考試(會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屬離市區赴考,旅途往返的時間及一切開支,公司不作任何補助。職員須自行解決,公司只提供請假之方便。
3.考試假只適用于學歷提升、與本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考試,且必須提供準考證或學生證復印件。
因工受傷休假視為出勤,工傷休假期間發放全額崗位工資。第七章出差考勤規定
第一條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負責人由分管領導批準;總經理及以上的出差時應知會行政辦公室,以便聯絡。
第二條《出差申請單》填寫后交行政辦公室登記,出差返回時須到行政辦公室核銷。
第一條公司各級人員應遵循公司的作息時間并力求做到在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各項工作,原則上不允許加班。
第二條部門主管及部門負責人以工作完成為主,部門確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統一安排加班的,由各部門主管事前提報(組織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行政辦公室備案;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情況下,事后可累積進行休息,當月加班可以累積至次月月底調休,調休時應由部門領導簽字后交行政辦公室備查。
第三條加班時間一般以調休形式予以補償,調休最小使用單位為半日,須在三個月內使用完畢,不另計加班。
第四條但因工作需要確實無法調休者,由公司領導批準并填寫《加班申請單》后可以給予相應的加班補貼。
第五條所有外派出差人員按《差旅費報銷管理制度》計算出差補貼,不計加班。
第六條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因工作需要超時工作不計加班。
依據勞動合同法,正式員工離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或公司人力資源提交離職申請書;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向部門或公司人力資源提交離職申請書。
員工按規定提交離職申請后,由人力資源在規定時間內通知擬離職員工辦理交接及離職審批手續,具體流程為:辦理工作交接→部門審批→行政部審核→財務部審核→人力資源審核→總經理審批
辦理完離職手續的員工薪資按照公司正常發放日發放;未辦理完相關離職手續且自行曠工的員工,公司將不予以結算當月工資,并將追究其由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第一條行政辦公室須依據《請假單》、《加班申請單》《調休申請單》等記錄將相關員工出勤信息錄入公司內部考勤系統,以確保員工考勤記錄的準確性。
第二條行政辦公室于次月初統計匯總上月考勤情況,并于次月3號公布考勤統計情況,如有異議可向行政辦公室核實。
第一條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制定,總經理審閱后批準。
第二條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考勤管理制度 20
【目的】
為維持校區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使員工保持良好的身體素質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職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適應范圍】
全體教職工。
【作息時間】
總部作息時間為: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8:00;午休12:00—13:00。
周日下午13:00—18:00。
各校區作息時間為:
早9:00-晚21:00,各校區根據具體情況給員工做班次安排。要求每周必須安排員工工作滿46小時,并保證有一天的休息時間。
各分校區每月月底(每月25日后至下月1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次月的排班時間表,按照各自校區的排班表安排好工作和休息時間。
【考勤規則】
1、每日上、下班時間打考勤卡,午休時間不打卡,打卡前確認考勤機調制正確位置打卡。
2、每月上半月打考勤卡1日-15日面,下半月打16日-31日面。
3、員工需親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各校區校長助理負責監督打卡情況,經發現代打卡現象,扣除委托代打卡者當日工資,扣除代打卡者雙倍當日工資。
4、員工超過三次代打卡現象,委托代打卡者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校區開據處罰證明并與校區辦理交接手續后,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離職手續,代打卡者通報批評。
5、有漏打、誤打、導致無法辨認時間的必須在第二日下班前找領導簽批。無簽批者,按曠工1日處理。每月領導簽批不得超過3次(含),超過3次簽批,每多簽一次,簽批者和被簽批者雙方均扣50元。
6、考勤卡上不得有考勤重疊、私自涂改現象,出現以上現象每次均按事假半天處理。
7、員工到總部或其他校區參加相關事務時,需攜帶考勤卡,到總部或其他校區打卡。考勤時間應與個人正常排班時間一致。
8、當日外出無法打卡者,需提前取得上級領導的批準,并在辦事回來后找上級領導簽批,并注明外出事由。外出簽批超過3次的計入扣款次數里面.
9、不得惡意損壞打卡機,否則照價賠償。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罰,記入員工檔案。
【違紀說明】
遲到:
1、員工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上班時間不能及時到崗且未與領導請示者,按遲到處理。遲到在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遲到10分鐘—30分鐘扣款30元,遲到30分鐘—60分鐘扣款50元,遲到60分鐘-120分鐘按曠工1日處理,遲到120分鐘以上按曠工2日處理。
2、考慮到不確定性因素,公司允許員工每月有2次不計入考勤的遲到機會,兩次遲到時間每次均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累計)。若第一次遲到即超過1小時按曠工1日處理,不再扣除遲到罰款。
3、每月遲到累計超過5次(含),不論遲到時間長短,都按曠工3日處理,不再扣除遲到罰款。超過10次遲到以上,除扣除相應薪金外,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早退:
1、員工需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下班,不到下班時間,不得離崗,擅自離崗者按早退處理。早退1次,扣50元。早退累計2次以上(含2次),按曠工1日處理,不再扣除早退罰款。
2、每月累計早退5次以上,不論早退時間長短,都按曠工3日處理,不再扣除早退罰款。早退10次以上,除扣除相應薪金外,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曠工:
1、未經過直接領導批準、或經調崗后無故未出勤被視為曠工。
2、以短信、郵件等請假的被視為無效,按曠工計算。
3、曠工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300%.
4、試用期內連續曠工超過2天(含),累計曠工超過3天者(含),除扣除相應罰款外,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相應損失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正式員工連續曠工超過3天(含),累計曠工超過5天者(含),除扣除相應罰款外,視為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相應損失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相關假期】
事假:
1、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出勤被視為事假。
2、所有事假均需在事假前填寫《請假單》,并經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后方生效。
3、試用期內請事假,試用期時間隨請假時間增加而增加相應的天數,即請1天事假,試用延長1天。
4、試用期第一個月請事假時間超過5天,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5、3天(不含)內事假必須提前1天申請,并由部門經理批示后方生效。
6、3天(含3天)以上事假必須提前1周申請(非可控因素除外),5天內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生效,5天(含5天)以上總經理審批后方生效。
7、中心校長、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請假需總經理批示后方生效。
8、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4小時)。
9、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病假:
1、員工因生病無法出勤或繼續工作,被視為病假。
2、預約醫生的病假需提前3天請,未預約醫生的病假需以電話形式告知直接領導,短信、郵件形式請假無效。
3、病假結束后,員工應在上班后第一天提交三甲醫院(或具備開假條級別的醫院)開具的蓋‘病休專用章’的診斷證明原件至考勤員。
4、假條原件隨員工考勤一并交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假條的真實性進行調查。
5、經調查發現員工的假條為虛假假條時,病假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除扣罰相應薪金,并視為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公司不承擔相應責任,公司保留追究醫院相關醫生責任的'權利。
6、病假期間日工資享受原當日工資50%的待遇。
年假、婚假、產假、喪假:
1、年假、婚嫁、產假為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可享受的帶薪假期。
2、工作滿一年后的年假為3天,每增加一年,年假時間增加1天。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5天;工作滿10年不滿15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10天;工作滿20年的員工,年假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
3、婚假需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提前一周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相關資料復印件留人力資源部備案。
4、結婚證日期必須為到公司入職后的日期,且假期需自結婚之日起至滿一年期內休完,逾期此假期作廢。
5、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產假需持醫療機構開具的《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提前一個月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相關資料復印件留人力資源部備案。
6、婚假與產假的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
7、員工親屬過世需休假為喪假,直系親屬過世喪假時間為3天,非直系親屬過世喪假時間為1天。直系親屬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8、公司會考慮員工路程情況,酌情給予路程假2天,累計假期時間不超5天。
9、喪假為帶薪假期,路程假為事假無薪。
10、所有假期均要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批、備案,否則視為事假。
【請假流程】
1、員工請2天以內的短假(含2天)需提前一天向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申請,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同意方可休假。
2、請3天以上的長假(含3天),計為特殊假期。特殊假期要至少提前1天報電子版給人力資源部,請假單需報總部人力資源部批準,批準后方可休假。
3、未按正常流程申請、請假未得到上級領導或各自中心校長簽批未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相關責任由請假人自負;
4、中心校長、總部經理級人員請假需提前兩天向總經理申請,填寫《請假單》,總經理簽批后,提前一天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凡未按正規手續備案的,發生事故或問題,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5、所有請假均要以書面或電話形式申請,短信、郵件申請均無效,不經批準未出勤者按曠工處理。
6、特殊批假,指不符合公司假期規定,由上級領導或中心校長特批的假期。申請特殊批假的員工需填寫《請假單》,中心校長批準后,需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批。由人力資源部經理簽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在特殊假期違反公司規定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視為該員工自動解除勞動關系。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價值在其薪資中作相應扣除,情節嚴重的要繼續追究其法律責任。
【其他】
加班調休
1、公司實行加班倒休制度,秉著先申請加班,后調休原則執行。加班每滿4小時,計為加班半天,少于4小時不計為加班。加班滿8小時,計為加班一天。加班滿4小時不滿8小時的,按加班半天處理。
2、加班需提前1日填寫《加班單申請》,得到上級領導簽批后可記為加班。
3、部門經理、中心校長加班需向總經理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可記作加班否則加班無效。
4、無“加班單”者,視為未完成任務個人自愿加班,公司無義務為自愿加班者調休。
5、調休需要有上級領導審批,申請者需提前1日填寫《調休單申請》,得到上級領導簽批后方可調休。
6、當月加班可用于當月和次月調休,第三個月即作廢。擅自調休者,按曠工處理。
7、各校區校長安排員工的調休時間盡量合理,不要有沖突或空缺人手的現象發生。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校長及申請調休的員工雙方扣除50元。
調班:
1、每月排班表一經確認,任何員工不得隨意對班次進行調整。
2、調班需提前一周申請,經校長審核,人力資源部簽批后方生效。
3、每名人員最多有三次調休、調班情況,請各校區校長及校長助理監控。如出現違規調班,調班者及簽批者受同等責任懲罰。多違規調休、調班一次,雙方扣除50元,依次累計。
各校區每月1日上報考勤電子版,電子版僅需當月排班及當月考勤匯總表。每月3日上報考勤紙質版,紙質版需要考勤員及校長簽字。并要求員工對考勤確認簽字。
【生效日期】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即生效,原制度廢止。
考勤管理制度 21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依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治理。
一、考勤是治理工作的根底,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需重視。考勤治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需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狀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準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估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前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鋪張,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需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賜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懲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需對以上做照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展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22
為保證教學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實行規范管理,促進規范化學校的建設,落實崗位責任制,依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需樹立無私奉獻,敬業愛崗的思想,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2、教職工因故不能工作必需履行請假手續實行假條制和請、準、銷假制度。
3、考勤分遲到、早退、曠工、事假、病假幾種狀況。
4、請準假權限:
教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四天以內,由校長審批,四天以上報請教委審批。
副校級及中層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集體活動一般不準假,特別狀況向校長干脆請假,若無故不參與者按曠工論。說明:以下狀況同樣履行手續但是視為出勤。
①本人婚假為一周。
②子女婚假為2天。
③父母、配偶死亡,喪假均為一周。
④男教工岳父、岳母去世,喪假1天。
⑤女教工公公、婆婆去世,喪假均為3天。
⑥爺爺、奶奶去世,喪假為2天。
⑦晚婚晚育者產假為半年,視為出勤,但不享受全勤獎;男教工照看家屬生產,準假2天。
⑧哺乳期:每天規定2小時。
⑨面授等進修活動需出示證件,因公外出,由校長批準,按時返校。
5、如有類似狀況,依例酌情處理。
請假肯定要履行手續,寫清晰事由,填寫好請假條(狀況特別也應補寫假條),準假后支配好工作方可離校,返校后剛好銷假,不履行手續視為曠工。
二、考勤獎懲詳細規定:
1、事假:全學年累計事假1天(按8小時計),從年度考核分(滿分5分)中扣0.12分;不足1天的,每請事假1小時,扣0.015分。
2、遲到、早退:比規定簽到時間遲簽10分鐘以內為遲到,比規定簽退時間早簽10分鐘以內為早退,以上兩條若分別超出10分鐘,視為曠工,并記錄相應曠工時間。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03分。凡一周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四次及以上者,須向校長書面匯報緣由。
3、病假:依據實際病情酌情考慮,若無病裝病視為曠工。統計時,按兩個病假時等于一個事假時折算。
4、凡查崗時既不上課也不在樓內又無外出任務的老師,第一次扣0.2分,其次次扣0.4分,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按曠工處理。
5、簽到均要自己簽,若發覺有代簽現象,則簽到的老師和被簽到的老師均按曠工處理。
6、考勤作為評比先進個人,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內容,凡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10天,或病假超過一月的均不參與評優。凡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老師,本年度內無評優選模資格。
7、依據各級部老師提議,經校委會探討確定:全體老師每月允許0.5天事假,1天病假,不計入學期年度考勤分,但不享受全勤獎,該項規定由教代會通過。
三、匯總方式、方法
1、學校建立考勤登記薄,每天分早、中、晚三次簽到、簽退。
2、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勤工作領導小組,一月一匯總,學期末依據本制度(二)中的規定計算出老師考勤得分上報教委。
四、考勤獎懲金額:
學校每學期劃拔肯定金額作為全勤獎嘉獎基金,每月全勤者享受10元獎金。
考勤管理制度 23
為嚴肅工作紀律,規范酒店管理,保障酒店各項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行政管理人員簽名考勤。特殊原因需要補簽的注明原因。代簽的與被代簽人同樣處罰。
2、部門員工點名考勤。
3、考勤記錄月底交由財務部作為考核員工績效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10—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遲到者罰款30元。
2、早退:凡未請假,提前10—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早退者罰款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者,按實際時間的2倍計算缺勤,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2)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自行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不服從工作安排或調動,堅持不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正常休假后未獲批準,逾期不返回工作崗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未出示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7)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的2倍計算曠工;
(8)曠工按相應工資的3倍罰款。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超過正常休假天數的,實行無薪制度。
5、病假
員工因病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時應出示醫院診斷證明。病假超過正常休假2天以上的,實行無薪制度。
第三條、準假權限
(1)員工在上班時間內請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罰沒工資;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3)請假3天及以上由部門經理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行政管理人員請假,報總經理批準。
考勤管理制度 2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治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其次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治理規定須由總公司標準化治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全部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賜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視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全部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別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頭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緣由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覺,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賜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并賜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賜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賜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治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準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開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別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考勤管理制度 2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出勤管理,為公司科學調度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供應科學依據。結合公司詳細條件及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三條人力資源中心:
1、人力資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考勤管理制度的擬訂、修改及完善,負責檢查、監督、落實考勤制度的執行狀況,負責對考勤結果的統計與核算工作,同時負責對下屬各部門考勤工作指導和監督。
2、對于公司員工的缺勤、全勤狀況,人力資源部逐月統計,作為人力資源分析的依據之一。
3、人力資源下屬的行政人員為考勤管理員,對所負責的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每月10號提交上月考勤匯總及違規懲罰狀況,各部門主管需在二天內核查并核定違規懲罰金額后,反饋至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15日前交給財務部門。
第四條部門負責人: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的第一責任人,應適時地對員工進行勞動紀律教化,剛好了解和駕馭員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狀況。
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常常出現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并屢教不改的員工,報經上級主管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賜予相應處理。
3、各部門應加強員工管理。當部門內當月員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排最終三名的部門第一責任人應對違規狀況負管理責任,排名最終一名扣發當月本部門員工違規扣發總額的50%,倒數其次名40%,倒數第三名30%。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五條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六條工作時間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考勤打卡
第七條公司全部員工均需實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條外出:
a)員工因公外出無法打卡的,必需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緣由,上報到考勤管理員,方可作為打卡記錄的替代。未進行登記和說明的,按曠工處理(外出每達到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外出每達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計算)。
b)假借公出名義處理私人事務,一經發覺,按曠工一天記錄。
第九條全天無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說明的,計曠工1天;無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計曠工半天。
第十條員工發生內部調動,考勤管理員負責記錄員工在原部門的出勤狀況,經所在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后,將考勤記錄轉入調入部門考勤管理,員工調動當月的考勤記錄由調入部門統一上報。
第十一條長期外派的員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將由所屬部門依據自身業務特點單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備案后執行。
第十二條員工當月滿勤,即無遲到、病假、事假、曠工者,可發全勤獎100元,連續六個月全勤者再獎200元。
第五章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遲到、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上班的時間(早晨8:30)之后到崗,視為遲到;在規定下班的時間(下午17:00)之前擅自離崗,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以內的,處于2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30分鐘-1個小時,處于5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1-2小時,處于10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2-4小時,處于200元罰款。遲到/早退月累計4小時以內的,視為曠工半日,處于300元罰款。
遲到/早退月累計8小時以下的,視為一天曠工,處于400元罰款。
以此類推。
由于自然災難因素造成的不行抗拒導致的遲到不計遲到。
第六章曠工
第十四條曠工:
1、凡有下列狀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a)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離工作崗位者。
b)請假期限已滿,未按期到崗者。
c)看病無醫院診斷證明及事先未請假者。
d)請假理由或證明與事實不符者。
e)不聽從安排、調動,未按指定時間到崗者。
f)未經批準,擅離崗位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者。
2、曠工期間工資根據以下標準扣減: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扣罰1.5天工資;曠工一日,扣發3天工資。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補助)/當月應出勤天數。
3、考核周期內有曠工行為的`員工將無權享受年終獎金及評比活動;
4、連續曠工(包括視同曠工的狀況)時間超過三天(含三天)的,或者當月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含十天)的,該員工視為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對該員工賜予除名懲罰。
第七章請假手續
第十五條全部人員請假,均需事先填寫《員工請假單》,依據準假權限履行請假手續,經相關準假人簽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檔、管理。
第十六條如遇緊急狀況無法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的,應當于上班前半小時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準假有權人請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時間內補辦請假手續。批準人有權保留不批準之權利,未批準之假期將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全部員工請假前必需提前妥當支配好工作,為此,要求主管級以下(含)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一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經理級人員請假,至少須提前二天辦理好請假手續,總監級人員及全部請假超過5天的員工,須提前三天辦理好請假手續,否則準假人有權不予批準或將假期后延。第十八條原則上試用期員工不得請假,如遇特別狀況必需請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過5天,且將依據請假天數相應延長其試用期限;如試用期內請假超過5天的,視為員工自動辭職。
第十九條帶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產假、喪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計休假。如確因工作須要或其他特別狀況不能一次休完者,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支配分次休假。
其次十條休假假期若與公休假、法定節假日重疊者,應連續計算休假日期。
其次十一條如臨時縮短假期須在上班后的第一時間向準假人銷假,并到考勤管理員處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力資源中心有權以《員工請假單》認定休假,由此導致的工資差異不予補發;如員工需延長假期,應遵循本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否則超出時間將按曠工處理。
其次十二條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到崗考勤者,事先無特別狀況、事后又不剛好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其次十三條準假權限:
第八章事假
其次十四條事假(因處理私人事務,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須根據第七章所述辦理手續。
其次十五條員工事假一次不得超過5天,當月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核算當月效益工資。
其次十六條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算。
第九章病假
其次十七條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負傷。
其次十八條員工請病假三天以內者,如供應區(縣)二級以上醫療部門的有效證明及病假建議單,不扣工資。超過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計算。如屬急病、重病不能在當天親自遞交病假單者,必需剛好用電話或托付他人以適當方式請假。其次十九條如利用病假期間從事經濟活動,取得額外收入者,公司將視為欺詐行為,收回已發放的病假期間的工資和補助,與其本人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擔當任何經濟補償。第三十條如屬有意自傷自殘,打架斗毆,參加作奸犯科活動而致傷病者,醫療期間以事假處理,情節嚴峻或屬個人品德有缺陷的,將予以辭退。
第十章婚假
第三十一條員工婚姻狀態的生效日期(即結婚證的發證日期)必需在正式辦理入司手續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需在發證日期后一年內休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第三十二條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第三十三條再婚員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條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擬休假的員工,最遲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請,同時供應結婚證明。
第十一章喪假
第三十五條員工直系親屬(本人及配偶父母或養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個工作日喪假。
第三十六條須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賜予增加2個工作日路假,路費不予報銷。
第三十七條員工休假后需供應有效證明,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方可享受喪假待遇。
第十二章產假
第三十八條員工懷孕需剛好供應醫院出具的醫療證明,公司才予認定并酌情賜予調崗等相應照看,員工應聽從公司支配。
第三十九條女員工懷孕7個月后,依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可申請產假,期限98天,若有特別狀況可提前休假,但整個產假期限并不延長。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增加產假三十天。全部產假相關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節假日。
第四十條男員工享受護理假一般為7到10天;對于晚育的,賜予延長男方護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條產假期間中發放基本工資。
第四十二條產假期滿未回公司報到者視為自動離職。
考勤管理制度 26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或控股企業或參照執行或另行規定,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范化管理委員會審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0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秘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后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考勤管理制度 27
總則
考勤目的:為了進一步規范、完善中心的考勤制度,保證中心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現特制定考勤管理實施細則,望中心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考勤的原則:本著嚴格、規范、公平、公正、不徇私、不遺漏。
第二條
考勤的方式:由中心部門經理紙制考勤、打卡機打卡制考勤、中心考勤管理員考勤監督,實行“兩考一監督”的考勤方式。
第三條
考勤的對象: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的全體員工,其中涉及7個班次,8個部門。
第四條
考勤的.要求:中心的全體員工必須按時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打卡機上無考勤記錄,且未作未打卡情況說明者視為缺勤。個人出勤記錄情況,作為中心工資、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缺勤、遲到、早退10次以上,取消年終獎金的發放。
(1)員工未及時打卡方面:因客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員工不能及時打卡者,必須填寫由中心統一提供的未打卡情況說明,詳細說明清楚未及時打卡的原因,經過部門經理的批準同意后,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作為缺勤處理。
(2)員工請假方面:除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及中心安排規定的休息日之外,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者,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請假單,事前不能及時填寫請假單情況時,必須電話告知部門經理(中層以上告知中心主管領導),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在到崗后必須立即補上請假單,無請假單者視為無故缺勤。請假時間在三天以上者必須經中心主管領導批準同意方可,請假在三天以下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方可。
(3)員工加班方面:員工工作需要加班,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報中心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行。
(4)員工調休方面:中心員工因特殊情況班次需要進行調換者,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李滄區陽光老年服務中心調休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實行,最后報送中心人力資源部保存,原則上中心不允許隨意調休,除非特殊情況下方可。
(5)員工公出方面;員工因工作安排需要公出,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做好相關的登記工作,為后期的考勤提供詳細準確的數據信息。
第五條
各部門經理在每月的5號,將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包括出勤記錄、未打卡、加班、調休、請假、等表),統一報送中心人力資源部考勤員處。各部門經理本著負責、嚴格、準確、及時的原則報送。
考勤管理制度 28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學生考勤管理制度5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學生紀律的`管理,保證上課出勤人數和質量,培養同學們良好的生活和學習習慣,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對我院全體學生適用,凡是我院學生必須遵守。
第二條上課不得曠課,早退者按曠課處理,請假者必須持有輔導員班主任簽名的假條。請假一天持輔導員班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持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所批假條,請假三天以上者持學院分管負責人所批假條,病假者還要有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第三條查課,學生會學習部每周上課將普查兩次(不定期進行抽查),節假日前后對各班上課情況進行重點檢查,一經查出問題立即通報。查課時清點各班人數,點名時,各班班長配合工作,點到者答到并舉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視為曠課,名字只點一遍。
第四條進行例行檢查時,若教室內人數少于半數或教室無人,則給予該班通報批評,并取消該班本學期內一切評優資格。
第五條各班考勤由班長與學習委員共同負責,如若出現曠課情況,一經查出,不如實上報,學生干部負相應責任。
第六條凡違反以上制度者,在對個人考核時按相關規定給予以下處理:
1.凡曠課達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輔導員辦公室處理,并給予相應扣分。
2.凡學生干部違反以上制度,給予嚴肅處理。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按時報到并注冊,自開學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為考勤時間。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學生上課、自習、實習以及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其他重要的集體活動實行考勤,不得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經請假未得批準以及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四、學生因病請假必須附學院醫務室或校外醫療單位的證明。請事假須附有關材料,班主任輔導員應從嚴掌握,特別是對節假日前后請假者要嚴格控制。
五、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為曠課一學時。病事假無正當手續為曠課。根據《東營職業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辦法》,對曠課者進行批評教育或相應的紀律處分。
六、學生上課、自習、實習、開會、參加活動等由指定班干部負責檢查人數,學生工作辦公室實行不定期抽查。授課教師必須認真履行考勤職責,認真填寫教學日志。值班老師必須認真檢查做好記錄。
七、學生請假手續
(一)請假的原則
1.學生必須按時參加教學和教育活動,凡不能參加者必須填寫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有效。
2.請病假者必須持醫療單位(學校醫務室或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所批假條。
3.凡因事因病請假離開學校1天以上,3天以內的而且離開學校的,必須填寫建筑與環境工程學院學生離校請銷假申請表,并經學生工作辦公室簽字許可后方可離校;離校時間達到3天以上的需有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署意見。
4.原則上不允許學生事后補假。
(二)請假的審批權限
1.1天之內(含一天),由輔導員班主任批準;
2.1天以上至3天之內(含三天),由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3.3天以上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批準。
(三)請假程序
學生請病假需出具醫療單位證明;事假并且離開學校的需填寫申請表,待簽字批準后方可離校。
(四)銷假
學生按期返校后,要到準假人員處進行銷假并到輔導員班主任處報到。凡不銷假者,按超假處理。
(五)對擅自超假的學生處理
超假一律按曠課處理,并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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