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4 09:30:07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勞保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保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保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勞保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確保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法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合理配置個人防護用品,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原則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間、職能部門和員工。

  第三章:總則

  第四條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是為了保護職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要嚴格標準,合理配置,嚴格節約,加強管理。

  第五條:作業中穿戴和使用的所有保護人體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面罩、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其他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以上器具必須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

  第六條: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種專用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使用者每次使用前應檢查專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防護性能。發現不具備規定的安全和職業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輻射、電磁輻射等職業危害,或可能發生觸電、起重傷害、高處墜落、刺傷、酸堿燒傷等危害的作業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管理,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生產設備損壞或故障可能導致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要的防毒防護用品,供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第十條: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在本公司工作的全體員工。分配標準取決于不同類型的工作和任務。詳見附表。

  第四章: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勞動防護用品是生產過程中對員工安全健康的防護用品。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和性質,按照不同崗位的分配標準,公司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配備各種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辦理新員工入職手續時,憑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入職證書為員工辦理領取工作服手續,其他勞動保護用品由用人部門按照《勞動保護發放保證書》領取發放。

  第十三條:生產部新員工應配備本崗位所需的基本勞動防護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護眼鏡、安全帽等)。

  第十四條:非生產性員工需要經常到生產現場的,應配備防砸鞋和安全帽。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各崗位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標準,行政辦公室負責制定重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年限12個月以上)的`采購計劃,保管、發放其他未成年人勞動保護用品。各部門倉庫發布采購計劃,儲運采購部負責按計劃采購,紀檢、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第五章:勞動保護用品分類

  第十六條:防護服或工作服:夏秋工作服、棉背心。

  第十七條:防護鞋:絕緣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絕緣膠鞋、絕緣雨鞋、雨鞋、黑皮大腳趾鞋。

  第十八條:防護手套:乳膠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長膠帶手套。

  第十九條:防護頭盔:安全帽、夏秋安全帽、風帽。

  第二十條:其他防護用品:防塵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面具、焊接護目鏡、平鏡片、洗衣粉、毛巾和肥皂。

  第六章:勞動防護用品成本計劃

  第二十一條:勞動防護用品總成本預算: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辦法,各獨立核算單位根據員工勞動防護用品到期情況,結合下一年度的總體安排,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成本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嚴格控制公司年度預算總成本。當年初制定的總成本不足時,需求部門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告,并說明成本不足的原因,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章: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第二十三條:涉及安全衛生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向國家、省、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生產企業和經營者采購。采購時,應當查驗指定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下簡稱“兩證”)。

  第二十四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部門提出,經公司批準,采購部門征求部門意見后選購。

  第二十五條:加強采購價格的審計管理。公司財務部、審計監督部人員參與采購全過程的財務監督、管理和審計。

  第八章: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和發放

  第二十六條: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后驗收。大批量抽樣驗收,抽樣檢驗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給員工。檢查涉及安全衛生的勞動防護用品的“兩證”,無“兩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入庫。

  第二十七條:定期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嚴格執行發放時間標準,并做好領用記錄和臺賬。使用壽命超過12個月的勞動防護用品,由收款人填寫《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卡》并簽字。

  第二十八條收貨部門和個人應按照規定或擬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收貨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無“兩證”的,拒不接收,并及時向監督部門和紀檢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和員工收到的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前如發現質量問題,可及時退換。

  第三十條勞動保護用品是生產過程中保障職工安全健康的輔助措施。它們不能取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護和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處理。

  第三十一條:職工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是福利,而是根據不同工種、不同工作條件、安全生產需要和標準發放的。未列入或超標的工種,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確定,報公司批準。

  勞保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貯存、發放,確保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國營企業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4、術語與定義

  (無)

  5、職責

  5.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5.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檢驗工作。

  5.3公司物資公司負責所有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標準中規定的`職工勞保用品的采購及發放工作。

  5.4項目部負責制訂應急性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并負責具體的采購、檢驗、發放工作。

  6、具體內容

  6.1公司人力資源中心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6.2公司安全監察部審核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和采購計劃。

  6.3物資公司根據采購計劃進行采購、貯存與發放,并建立“職工個人用品發放臺帳”。

  6.4公司安全監察部對物資采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驗,確保勞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項目部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應急勞保用品進行采購、檢驗、發放。

  6.6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勞保用品使用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勞保管理制度 篇3

  為規范集團各單位勞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勞保用品是用來保障員工在本崗位工作過程中的健康、安全或保持工作現場清潔的用品。

  二、各單位應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的工作性質發放勞保用品。

  三、對于同類崗位工作的在編員工與非在編員工,各單位應發放、使用同一范圍及類別的勞保用品。

  四、各單位必須在集團所批準的勞保用品預算額度內合理安排、發放各類勞保用品。

  五、各單位發放各類勞保用品時,必須發放實物,禁止發放現金或代幣券等。

  六、一般情況下,工作服使用年限為2年;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如西服)使用年限為3年或以上。

  七、對于離崗的員工,各單位必須在該員工完成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退還手續后,方可為其結算工資、辦理相應離崗手續。

  八、集團各級員工必須愛護勞保用品及工作服,節約使用,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當造成遺失或人為損壞的,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

  九、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勞保用品管理細則。明確本單位各級崗位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放范圍,明確本單位勞保用品發放、領用與管理等各項具體辦法,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十、本規定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十一、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勞保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條為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xx城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員工的關愛,在規范、有序、節儉的前提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勞保福利品的管理應遵循“合理、有效、實用”的原則。

  第三條本規定中的勞保福利品,是指公司在保證生產、經營、發展需要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改善員工的工作條件,提高員工生活福利待遇而發放的各類物品。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為公司采購、保管和發放勞保福利品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五條勞保福利品的種類:

  (一)勞保類: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人丹、十滴水、風油精、萬金油、飲料等物品。

  (二)福利品:包括逢節假日或有員工結婚、生日、生育、生病、喪事等時,發放的各類物品。

  第六條綜合管理部應在每年12月底前,根據人力資源部提供的勞保福利品總體發放指標,做好下年度勞保福利品采購發放的'計劃工作。勞保福利品的采購發放計劃,須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綜合管理部應指定專人(以下稱采購員)負責勞保福利品的采購工作。采購員在采購前,應對所要采購的物品進行市場詢價,將詢價及對照結果報部門經理審核,并根據價廉物美的原則,確定供貨單位。

  第八條采購員在實施采購前,應詳細填寫《勞保福利品申購單》(附件1),注明所購物品的種類、供貨單位、單價、數量及本次采購的總計金額,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采購員在采購時,應嚴格按照《勞保福利品申購單》的內容進行采購。采購過程中,嚴禁采購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謀取私利,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條綜合管理部應指定專人(以下稱保管員)負責勞保福利品的驗收、保管和發放工作。

  第十一條保管員應對到庫的勞保福利品進行驗收,檢查其數量、質量、價格、發票金額等內容,是否與《勞保福利品申購單》及《送貨單》上的內容相符。在確認無誤后,保管員應在《勞保福利品申購單》及《送貨單》上簽收;如有出入,應及時會同采購員與供貨單位進行溝通,盡快解決問題。

  第十二條對已驗收入庫的勞保福利品,應建立臺帳進行登記,并加以妥善保管。庫中存貨較多時,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實物盤點,應做到帳物相符。

  第十三條勞保福利品應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及時予以發放。在發放過程中,如有質量問題的,應停止發放。同時,保管員須立即將情況向部門經理匯報,并協同有關人員盡快將問題解決。

  第十四條采購員憑購物發票及保管員已簽收的《勞保福利品申購單》,按規定程序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遵照執行,參股項目公司、專業公司參照執行。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勞保管理制度 篇5

  一、所有宿管勞保部成員需知:

  1、每次開會應提前或準時到達,到指定人員處簽名登記,不準許替遲到或沒到場的同學簽到,沒特殊情況多次遲到或沒到者將開除成員資格。

  2、認真完成部長安排的任務,積極配合老師或其他部門的工作,遇到問題及特殊情況要及時給予上報。

  3、一學期每人要上交至少2篇工作心得,指出我部門工作的不足之處及建議措施,點明需要繼續發揚的地方。

  二、宿舍檢查小組:

  1.檢查宿舍應提前或準時到達指定地點,佩戴好工作證。

  2.嚴格按照宿舍評比條例評比,公正評分,并給出各宿舍評比分數。

  3.有事請提前請假,一學年超過2次沒參加宿舍檢查的'成員則不能在年度綜合測評加分。

  4.如不遵守宿舍評比制度,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則開除宿管小組成員資格。

  三、夜間熄燈小組

  1.每晚的電鈴為熄燈提醒信號,熄燈小組成員在電鈴響后五分鐘進行檢查。

  2.嚴格按照熄燈制度的規定實施熄燈工作。

  3.有事不能進行檢查的要向組長請假,組長再上報給部長。

  4.如發現多次不參加熄燈查宿舍的成員不能在年度綜合測評加分。

  四、獎勵情況:

  在認真按照以上要求工作的前提下,如表現積極突出,將給予特殊獎勵(如積極分子等),表現十分突出者將推薦給系分團委學生分會。

  勞保管理制度 篇6

  公司參考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公司現行標準特制定如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與管理標準。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參照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標準。

  二、配發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渤海起重機器股分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的種類、發放標準、發放辦法等。

  本制度適用于渤海起重機器股分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

  三、職責

  1、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制定公司統一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負責公司總部勞保用品發放管理。

  2、物資供應部門負責勞保用品的計劃、按質量標準進行采購。確實保障勞保用品的進庫驗收、保管、發放及對供應商的`管理。

  四、概念

  1、一線職工:包括電焊工、車工、裝配工、裝卸工、力工、拋丸工、木工、噴漆工、下料工、鍛工、天車工、電工、機修工、廚師、餐廳服務員、司機、三包人員、保管員、清潔員、園藝工、司爐工、浴管工、保安等生產人員及后勤人員。

  2、政技管人員:包括各部門辦公室從事管理、技術等工作的員工。

  五、勞保用品的類別

  包括衛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職一線需要棉服的職工兩年發1套冬裝、1套夏裝,新進一線職工第一次發1套夏裝。香皂、毛巾)、工作服裝(冬季工裝、夏季工裝)、勞動保護用品(手套、絕緣鞋、防砸鞋、工作服、護目鏡、防毒面具、電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帶、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輻射服)等。

  六、發放標準

  1、衛生健康用品

  1)一線職工每人每兩個月發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個月發放1條毛巾。

  2)管理技術人員每人每季度發放1條毛巾。每季度發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各部門辦公室每季度發放每人一塊肥皂。

  4)職工食堂、浴池根據清潔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增發洗衣粉肥皂等標準,每輛辦公用車每季度第一個月發放一瓶洗潔精做洗刷車輛用。

  2、工作服裝

  1)工作服裝包括冬季工裝、夏季工裝。冬季工裝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發放,夏裝每年5月份發放。夏季工裝每年一套,其他在職一線需要棉服的職工兩年發1套冬裝。

  2)保安發放保安服裝,每年1套冬裝、1套夏裝;廚師、餐廳服務員發放廚師或服務員工作服、水裙、膠鞋等,標準由公司另行制定;

  3)在職管理技術人員每兩年發放1套冬裝;新入職管理技術人員第一次發放1套冬裝,1套夏裝。

  3、防護用品

  1)手套

  a)一線職工冬春季節(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發放2雙線手套。

  b)電焊工的電焊手套按生產工具類發放。

  c)三包服務人員、電工每年元月份發放1雙絕緣手套。

  d)化驗員每半年發放1雙防水手套(1、7月份發放)。

  e)力工冬春季節每月2雙帆布手套。

  f)司爐工全年每月發放2雙線手套,

  d)特殊情況下,公司將根據消耗材料的數量與工程量提高發放數量。

  2)絕緣鞋和防砸鞋

  電焊工、裝卸工、機加工每年四月份發放1次防砸鞋,電工、三包人員、噴漆工、熱處理工每年發放2雙絕緣鞋(1、7月份發放)。

  3)護目鏡

  a)車工、鉗工發放護目鏡,按工具類發放。(特殊情況下以舊架換新鏡)。

  b)電焊工發放焊接護目鏡,按工具類發放。

  4)防毒面具、電焊面具

  a)噴漆工每季度第一個月發放防毒面具一次。

  b)電焊工發放電焊面具,按工具類發放。

  5)安全帶、雨衣

  電工、三包人員每人配備安全帶、雨衣;設備部門和客戶服務部門各配備安全帶、雨衣一套;保衛部配備雨天巡邏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為1年。

  6)防輻射服

  探傷人員配備防輻射服,由主管部門領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為3至5年,由使用人員借用,到達正常使用期由部門主管提出報廢申請,報上級主管領導批準。

  7)口罩

  司爐工、拋丸工每人每月1個防塵口罩。

  8)安全帽

  在生產現場工作的電焊工、裝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線員工每年發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經常下現場的管理、技術崗位人員每兩年發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崗位新進員工必須領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門應準備適量安全帽備用,其他部門無安全帽人員及外來人員需進入生產現場時可以借用。

  七、發放管理辦法:

  1、工作服裝由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發放時間提前2-3個月申報、物資供應部門購買,保證按時發放。新員工在冬裝、夏裝規定發放時間前后1個月內進廠的,可提前發放或補發;超過1個月的按半價領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發放工裝1個月內離職的扣服裝款全價,1個月以上3個月內離職的員工按75%標準扣服裝款,3個月以上6個月內離職的員工扣服裝款半價。工作裝、絕緣鞋等屬于長期勞保用品,一線職工進廠先交納押金,工作滿一個月后押金退還。

  3、因勞動條件改善,不再需要發放勞保用品的工種,由行政管理部門結合主管部門意見后,經公司經總經理批準、公司經主管副總裁批準后,不再發放。

  4、因職業病、事假、外出學習、臨時改工種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崗位的應停發或延長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時間。

  5、行管部門督促檢查保管員,使其必須按規定發放以上用品,嚴禁濫發、少發和停發。在規定的領用期限內由部門、車間或班組負責人簽字、部門蓋章后統一領取,領取日期為每月的1-5日,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6、按工具類發放的勞保用品計入工具費用,按公司具體

  勞保管理制度 篇7

  =

  一、原則

  1、按節約有效的原則發放。

  2、不同勞動條件下配發的勞保用品和更換周期不同。

  3、對使用過程中出現破損、嚴重污染無法繼續使用時,經審批可以“以舊換新”。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崗員工。

  三、職責權限

  1、安環科負責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職工崗位制訂、審核發放標準和范圍,監督勞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換情況,建立員工勞保用品使用臺帳。負責對新員工及崗位變更人員、因破損需提前更換勞保用品申請的審批,并做好審批記錄。

  2、生產生產技術科和安環科負責勞保用品的采購。

  3、物管中心負責勞保用品的保管,按生產技術科審核的領料單發放,并做好發放記錄。

  4、各部門負責按期更換勞保用品,負責提出新員工、崗位變更人員及未到期損壞更換的領用申請和初審。

  四、勞保用品的配備和發放

  1、勞保用品按崗位配備不同的勞保用品,見附表《勞動保護用品配發標準》。

  2、發放辦法

 。1)新員工入職安排工作崗位后,由部門按照該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填寫領料單,由生產技術科審核后,本人憑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名后的領料單交倉庫保管員,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勞動用品自安環科審核領用后計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領用標準外勞保用品的,由部門負責書面提出申請,說明用途,經綜合部審核批準后,可以發放。

  (3)換發領用勞保用品,須繳舊換新。使用期滿后,能用的繼續使用,不能用的,憑部門負責人核準簽名的領料單及舊的勞保用品一起交倉庫管理員辦理領用手續。

 。4)材料式樣的選擇。勞保用品的選購必須到指定的勞保用品商店購買,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以保證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現有色系(灰白)、材質和樣式配備(夏裝輕薄透氣,秋裝厚暖),并繡制企業標志,由總務部按批量比質比價采購。

 。6)安全帽采購要達到安全帽國家要求技術標準,選擇小沿邊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過400G;強度:經高溫、低溫、淋水處理后沖擊力≤4900N;耐溫性能:在—50攝氏度到100攝氏度情況下不變形;材質要求為ABS高強度工程塑料制成的。硬度高、強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沖擊、阻燃性能;襯里應透氣排汗,保證頭部氣流暢通。顏色為紅色。

  (7)其他勞保用品由生產部按不同崗位通用配備技術標準要求,在保證安全使用的條件下,比質比價,統一采購。

  五、使用管理規定

  1、員工必須愛護使用勞保用品,勞保用品的.使用應工作范圍、時間內,不得作其他用途。

  2、不同區域生產、工作人員需按規定穿戴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應的防護用品。

  3、員工在大型衡器事業部生產現場應穿戴的工作服裝(包括安全帽)。

  4、個人勞保用品由員工自得妥善保管、勞保用品在使用期內如有遺失,由個人按未到期時間折價后予以賠償后更換。

  5、試用期內員工離職,不滿7個工作日需上交歸還全部勞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勞保用品),且工作服,勞保鞋清洗干凈;超過7個工作日,工作服、勞保鞋按舊服收回,公司按其原價在工資中扣除。

  6、員工在工作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勞保用品,違者予以扣發獎金50~100元。

  7、人員勞保用品由所在部門負責申請,實習結束后應清洗干凈全部上繳,如丟失或損壞按原值折價賠償。

  8、違反勞保用品使用規定造成工傷安全事故的,扣發所在部門安全獎。

  9、庫管理員對回收的舊勞保用品,能繼續使用的,應妥善保管好,發放使用;不能繼續使用的,如勞保鞋應定期進行銷毀處理,工作服可剪成條狀擦試設備。

  10、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定期按照安全規定檢查員工的勞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規定,嚴格督促公司員工嚴格執行勞保用品穿戴規定,對不符合穿戴的員工進行扣罰,每季度末形成員工勞保用品使用情況形成報告,交安環科。

  勞保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目的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公司依法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勞保用品,合理配備個人防護用品,規范勞保用品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并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原則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圍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車間,職能部室及員工。

  第三章總則

  第四條勞保用品的發放是為了保護員工的勞動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必須嚴格標準,合理配用,厲行節約,強化管理。

  第五條凡在作業過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護人體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帶、防護面罩、過濾式面具、防護眼鏡、手套、防護服、絕緣棒、絕緣手套、絕緣膠鞋、絕緣墊、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屬于勞動保護用品,對上述用具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

  第六條現場作業人員在正常作業過程中,必須規范穿戴和使用本崗位規定的各類特種防護用品,不得無故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由使用者進行安全防護性能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規定的安全、職業防護性能時,使用者應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提出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第八條對于接觸粉塵,噪聲,毒物,高溫,射線,電磁輻射等職業病危害,或者可能發生觸電,起重傷害,高空墜落,刺割傷,酸堿灼傷等危險的作業場所,各車間必須重點加強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管理,以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在生產設備受損或失效時可能發生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的作業場所,各車間應在現場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護具,以備現場員工應急使用。

  第十條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公司上崗工作的全體員工。發放標準依工種、工作任務的不同而定,詳見附表。

  第四章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勞保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防護用品,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條件、性質配備不同崗位的配發標準,公司所有員工在上崗前必須配備各種必備勞動保護用品后方能上崗。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科辦理新員工入職的,憑"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入職證明,為員工辦理工服領用手續,其它勞保用品由用人部門根據勞保發放保準為員工領發。

  第十三條生產部門新員工入職應配備本崗位規定必備基本勞動保護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護鏡、安全帽)。

  第十四條需要經常到生產現場的非生產員工應配備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制定公司各崗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行政辦公室負責擬定采購大勞保(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用品的計劃、保管和發放;其他小勞保防護用品由各部門庫房下達采購計劃,保管和發放;采購科負責按計劃采購,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第五章勞保用品分類

  第十六條防護服或工服:夏、秋裝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條防護鞋:絕緣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絕緣膠鞋、絕緣雨鞋、雨鞋,黑色皮大頭鞋。

  第十八條防護手套:乳膠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絕緣手套、電焊手套、長橡膠帶線手套。

  第十九條防護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風帽。

  第二十條其他防護用品:防塵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電焊防護鏡、平光鏡、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勞保用品費用計劃

  第二十一條勞保用品總費用預算:根據公司預算管理辦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獨立核算單元根據員工勞保用品的到期情況及結合下一年總體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費用預算,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嚴格控制公司年度預算的總費用,年初制定的總費用不足時,需求部門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告并說明費用不足的原因,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七章勞保用品的采購

  第二十三條涉及安全、衛生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國家、省、市勞動部門批準的勞保用品定點生產企業和定點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商購買。購買時要驗明定點企業生產許可證和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合格證(以下簡稱“兩證”)。

  第二十四條對于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由需求部門提出,經公司審批通過后,采購部征求部門意見后選型采購。

  第二十五條加強采購價格的審計管理。公司財務部、審計監察部人員要參與采購全過程的財務監督管理與審計。

  第八章勞保用品的驗收、發放

  第二十六條勞保用品購入后要進行驗收。大批量的要進行抽樣驗收,抽驗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給員工。涉及安全、衛生的勞保用品要檢查其“兩證”,對無“兩證”的勞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庫。

  第二十七條對定期發放的勞保用品,發放時應嚴格執行發放時間標準并做好領用記錄及臺賬,對于使用期限在12個月以上的勞動防護用品需填寫《勞保用品發放卡》,支領人簽字。

  第二十八條領用部門及個人按規定或提出的質量標準進行領用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或無“兩證”的,應拒絕領用,并及時向監察部、紀律檢查科報告。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及員工領用的勞保用品,在使用前發現有質量問題可及時提出退換。

  第三十條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第三十一條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公司綜合管理部確定后上報公司批準。

  第三十二條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第三十三條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紀律檢查科、安全設備管理科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章發放使用規定

  第三十四條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如某項勞動防護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達到規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請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條因病、事、工傷、產假、脫產上學、下崗一個月以上,按月發放的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開原工作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第三十六條凡屬有關設計、工藝、試驗人員等非實際經常性操作的實習人員,經綜合管理部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同意后可作為一次性審批發放。

  第三十七條洗衣粉、肥皂、毛巾類小勞保按發放標準統一時間發放,不做個別支領。

  第四十三條外包隊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外包隊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配備,紀律檢查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和檢查。

  第四十四條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由本部門向公司申請報告說明原因,公司批準后執行,但不得低于總價的20%。

  第四十五條發放及管理

  1、行政辦公室建立領用記錄臺賬,并在員工備用服裝不足員工總數10%時,及時申請補充。

  2、試用期內員工,在入職當天,領取工服,并繳納工服押金,轉正后退押金。

  3、員工領用工服時在確認相關信息后在工服發放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4、若因個人原因造成工服丟失、未到期破損,須提前換發,并由個人承擔費用。

  5、員工離職時,對領用的工服及勞保鞋,未滿使用期限,折舊收取制作費,同時物品歸屬本人,扣費標準如下:

  5.1試用期內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月按半月計,超過半月按整月計。

  5.2正式員工離職扣費計算公式:工服(或勞保鞋)價格*(1-自領或換發起計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滿半個月按半月計、超過半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

  第十章工服著裝管理規定

  第四十六條為樹立公司良好的整體形象,展現員工風貌,宣揚企業文化,工作期間著裝及儀表要求如下:

  1、員工工作期間必須著裝工服。

  2、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現象。

  第四十七條工服換裝時間

  1、根據具體天氣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通知更換工服時間。

  第四十八條處罰措施

  1、員工未按要求著裝工服,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2、主管上級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著裝工服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其他

  1、為方便,工作期間出廠區,允許著裝工服。

  2、遇公司集體活動時,按公司統一要求著裝。

  第十一章考核

  第五十條對于所有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制制度的行為部門及個人,一律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一條對于外來人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責任部門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解釋和修訂權歸屬綜合管理部,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同時司政字[20xx]第08號《xx設備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條相關表單

  1、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2、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卡

  勞保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有效發揮其勞動防護作用,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臺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圍內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3、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職責

  3.1供應處負責制訂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發放標準,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入庫、發放、建立臺帳等。

  3.2供應處負責勞動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與回收、臺帳建立等,同時對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負責。

  3.3報集團供應部或區域批準自行采購大勞動保護用品,供應處在詢價時要求供貨單位提供樣品,會同財務處、總經辦、生技處比質、比價,共同選擇供貨廠商。并獲取和保存生產廠家提供產品“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

  3.4各處室負責本處室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申報,公司安全分管領導和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和臨時需要勞動保護用品的審批,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審核和臺帳建立。按照合同約定負責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對不具備使用條件的,有權拒絕收貨,并要求退換;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監督和檢查,對違規行為查處,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質量情況。

  3.5供應處負責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制定勞保用品臨時采購發放標準,并負責落實。

  4、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

  4.1新進人員根據崗位工作需要,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上崗前配發勞動保護用品,首次發放春秋工作服各兩套。

  4.2勞保用品到貨后,供應處及時通知各二級單位領用。

  4.3各二級單位按申報計劃由計劃申報員開具領料單,由各處室領導、安全員、供應處審核登記后,到供應處領用。

  4.4供應處對領料單開出的勞保用品數量、品種等進行核實,按要求發放,并做好廢舊勞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時建立相應的發放臺帳和回收臺帳。

  4.5轉崗崗位職員因新工種需要而在原崗位未配發的保護用品,經生技處、安全員核實后予以補發。

  4.6職員從事多工種作業的,應按其危害保護進行發放,不得重復發放。

  4.7因生產、檢修等作業中涉及特殊保護需要的由使用部門申請,公司安全員確認,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特種保護用品,使用后專人保管以供備用。

  4.8小勞保實行計劃管理,由各單位計劃報公司安全員審核后,由供應采購并按計劃發放。生技處根據生產情況,可適當增報計劃用于備庫。

  4.9調職員工勞保的發放要按照新崗位的發放標準,勞?S崗位轉移。新崗位發放標準實施后,原崗位勞保發放時間有延續性,原崗位未配齊的勞動保護用品予以補發。

  4.10各工種職員不管什么原因脫離生產崗位,一個月以上者,停發當月有關勞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發工作服、防護鞋,回崗位后原發勞動保護用品順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邏)崗人員的制服,由總經辦提交專項申請,供應處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發放。

  5、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必須按換裝時間和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各級管理部門和員工均有權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或舉報,凡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的,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

  5.2印有企業標志的職員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轉讓他人,否則,因此造成企業形象損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當事人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5.3職員的耐用勞保用品和特種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滿后,由公司安全員進行鑒定,對確已失去勞動防護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員統計數量上報換領計劃,制作報廢清單交供應處倉庫回收。

  5.4供應處會同生技處定期對交舊勞保用品報公司領導審批,進行集中銷毀或調劑生產一線處回收利用。

  5.5外單位來公司支援生產的崗位人員,由公司相應的責任部門負責辦理有關手續,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按同工種臨時配發必要的勞保用品。

  5.6外來公司參觀人員的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總經辦統一領用并保管,非集團內的外來培訓人員安全帽等勞保用品需交納一定數量的押金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借用手續。

  5.7各種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損壞,且未到發放期限需領用的,每頂20元,由其本人到財務處交費,憑財務收據辦理補領手續。

  5.8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已失去防護作用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會同供應處進行鑒定后給予重新發放,供應處同時向供應商索賠。

  5.9勞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環境導致已失去防護作用的(如污染、腐蝕,燙損等),經公司安全員、生技處、供應處鑒定后,報公司領導審核后交舊換新。

  5.10為保護職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職員在生產崗位操作時,必須按要求穿著勞動保護用品。工作服著裝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著統一發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著統一發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體以臺州氣候為準)。

  5.11倉庫保管人員應妥善保管好勞保用品,防止發霉、變質;并按規定統計庫存情況,對缺供或大量積壓情況應隨時反映。為確保人身安全,對庫存過期的勞保用品一律不準發放,由供應處統計,經生技處審核后,供應處報公司領導審批,再進行實物處理,同時供應處與財務處一起進行賬面核減。

  5.12員工退休、辭職、調離或因其它原因離開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如數回收,勞動保護用品管理部門要嚴格發放、回收手續,防止在過程中流失;因失職導致新、舊勞保用品流失的,予以嚴肅處理。

  6、附則

  6.1《職員崗位勞保用品發放及工種明細表》

  6.2《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6.3本辦法由供應處歸檔管理并享有解釋權。

  6.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勞保管理制度 篇10

  1、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放。

  3、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放范圍。

  4、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ㄆ{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對于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勞動保護用品。

  6、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發,只補發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準后方可補發。

  8、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定依舊換新。

  9、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行。

  勞保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和范圍

  為加強勞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護員工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勞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則

  2.1為防止各種職業中毒和外傷而發給員工使用的各種用品統稱為勞動保護用品。各種勞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項輔助措施,應于生產福利待遇區分開來。

  2.1各種勞護用品是根據各工種的勞動特點和條件而相應確定。凡屬于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必須按規定發放。

  2.2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照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根據生產操作條件而制定。隨著操作條件的`改變而調整。

  2.3凡上崗操作的員工必須配備有防護用品,并按規定穿戴用品。

  3、職責

  3.1人資行政部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3.2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勞護用品管理制度貫徹和勞護用品的使用情況。

  4、管理辦法

  4.1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的制定

  4.1.1人資行政部根據各職能班組及車間根據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寫“崗位操作勞保用品申報單”,經人資行政部部長審核后,按標準發放。(發放標準見附表)

  4.1.2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年審核,調整一次,以使發放標準符合實際性。

  4.1.3如有特殊情況(如新項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對個別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進行調整的,按“4.1.1”程序進行。

  4.1.4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一經批準后,人資行政部全體員工原則上不得額外領取勞保用品。如有領用的,按勞保用品的實際價格,由領用人承擔。特殊情況,必須有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的領料單才能領用。

  4.2勞保用品的采購

  4.2.1倉管員于每月25日以前,根據倉庫庫存情況和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編制勞保用品采購單,經財務收集各需要部門班組提供月計劃需求起草采購匯總表,經總經理批準后交采購員采購。

  4.2.2采購員根據采購單于每月3日之前,將所需的勞保用品采購入庫。

  4.3勞保用品的發放

  4.3.1倉庫管理員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門主管開領料單領用勞保用品。

  4.3.2勞保用品的發放必須嚴格按發放標準進行發放。

  4.3.3倉庫管理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在勞保用品登記簿上作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4.4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規定

  4.4.1發放給員工個人的勞護用品,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4.4.2對于特種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門需放在勞保用品專用柜,要指定專人保管,經常檢查消毒,以保證能隨時安全使用。

  4.4.3特殊工種在工作時必須嚴格按要求穿戴好相應的勞保用品。

  勞保管理制度 篇12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規范勞動保護用品的收發工作,節約勞保用品費用,結合我項目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勞保用品的種類:

  1、公用勞保用品:按照項目配發的勞保用品,不具體到個人,如各個項目配備的生活辦公設施(辦公室、會議室、宿舍)、安全帽等類型。

  2、個人勞保用品:按照崗位和個人配發的勞保用品,具體到個人,如工作服、絕緣鞋、被褥、洗涮用品等類型。

  3、易損性勞保用品:物品數量不隨著使用的次數而減少,但質量隨著使用次數而逐步降低,如手套、口罩等類型。

  4、回用勞保用品:特指回收并經重新清洗后不影響勞保防護特性的個人勞保用品,如回用工作服服、回用安全帽等類型。

  二、勞保用品配發標準

  1、管理公司員工根據需要配備春秋季、夏季、冬季工作服,床上用品。冬季施工的可配備軍大衣,軍靴等取暖裝備。特殊情況的`可定制制服。

  2、各個項目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生活設施。如: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清潔用具、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三、勞保用品的發放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督。

  2、倉管員每次發放完勞保用品后,必須做好發放臺帳,以備核查;

  3、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為公司全體職工;

  四、勞保用品使用管理

  1、各項目需指定責任人對發放給員工的勞保用品建立臺賬,方便管理和監督;

  2、各項目需對員工進行培訓,要求員工工作中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以及日常勞保用品的保養;

  3、各項目可針對項目特點自行制定勞保用品使用的細化管理;

  4、各項目應每月核對員工勞保用品的實際領用數量,與配發標準之間有差異必須分析原因。

  五、回用勞保用品的管理

  1、回用勞保用品的范圍:辦公桌椅、檔案柜、電腦桌、會議桌椅、床、廚房用具,電視機、洗衣機、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設施、夜間工作設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工作服,床上用品等。

  2、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

  a)辦公設施、生活設施、交通工具:項目完工后不論新舊全套交回

  b)工作服,床上用品:7成新以上、清潔消毒干凈、無異味、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c)安全帽:保質期內,7成新以上、清潔干凈、配件齊全、無破損;

  d)膠手套:成雙配對、無破損、無頑固污漬。

  3、員工離職時必須將清洗消毒干凈的工作服、床上用品、安全帽、防護眼鏡交回倉庫,倉管員根據回用勞保用品的標準回收勞保用品,不符合標準的不回收,并在員工離職證明注明回收勞保用品的型號和數量,并做好回用勞保用品臺帳;

  六、勞保用品的賠償辦法

  凡是職工將勞保用品無故損壞或丟失,按成本價統一在公司有償購買;

  七、其他說明

  1、本項目管理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好勞動保護用品;

  2、以上規定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更改的將另行通知;

  勞保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本公司辦公用品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范流程,明確職責,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辦公用品由行政部集中管理,辦公外包服務商負責實施,實行統一采購,統一發放,統一回收處理。

  第3條本制度辦公用品包括:書寫工具系列、紙本系列、文具系列、名片與圖文系列、辦公生活用品系列、專項辦公用品系列、套餐系列、it耗材系列。(詳見附件“x辦公用品清單”)

  第二章辦公用品計劃

  第4條各部門根據本部門辦公用品使用狀況,每月29日前提報下月辦公用品領用計劃,部門負責人審簽后報行政部。

  第5條行政部專員查對辦公用品領用計劃與辦公用品臺賬和庫存,提報辦公用品采購計劃,經負責人審簽后傳送至仁通科技。

  第6條采購單位價值500元以上辦公用品時,須報請總經理批準。特殊辦公用品能夠經行政部同意授權各部門自行采購。

  第三章辦公用品采購

  第7條辦公用品采購采用即時供應、不間斷配置、7x24小時服務的辦公外包模式。由行政部直接對口仁通科技進行管理。

  第8條辦公用品采購計劃傳送至仁通科技后,仁通科技給予反饋,按協議要求配置辦公用品并即時配送、應急服務以及市場價格動態等。

  第四章

  第9條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需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分發辦公用品,一份用于臺賬登記。

  第10條行政部接到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領用單》后,進行核對并做好登記,填寫一份《辦公用品分發通知書》交給仁通科技,仁通科技將所需用品備齊分發給各部門。

  第11條辦公用品領取后發現不適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仁通科技統一調換或回收。

  第五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12條對于列入公司固定資產和耐用辦公用品由行政部管理,其他低值易耗等辦公用品由仁通科技管理,其發生的'庫存、丟失、損壞、價格波動等風險均有仁通科技自行承擔。

  第13條仁通科技對辦公用品的使用狀況作月度報表,會同行政部反饋辦公用品當月開支費用、浪費結余、辦公效率等狀況,參與企業辦公管理。

  第14條使用中的辦公用品出現問題及故障,由仁通科技負責退換、保修、維修、配件等事宜。

  第六章附則

  第15條本制度由行政部會同仁通科技制定,行政部做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

  勞保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使公司的辦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費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為加強修試所辦公用品管理,控制費用開支,規范修試所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使用,本著勤儉節約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則,根據修試所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辦法。

  3、分類定義

  3.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如:傳真機、復印機、電腦、打印機、碎紙機、汽車等。

  3.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辦公桌、辦公椅、計算器、電話機、打孔機、剪刀、紙刀、白板、文件夾、文件柜等。

  3.3消耗性辦公用品,如:筆記本、簽字筆、圓珠筆、鉛筆、橡皮、膠水、復寫紙、釘書釘、回形針、筆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復印紙、傳真紙、水性筆、白板筆、回形針、大頭針等。

  4、職責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辦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體負責執行。

  5、具體規定

  5.1、辦公用品的發放

  5.1.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申購,要先計劃并報總經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長批準。

  5.1.2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發放,部門內共同使用,個別辦公必需品須經門部主管同意后能夠個人為單位發放;消耗性辦公用品根據實際需要以個人為單位發放。發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辦公用品申請表》,經各部門主管確認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復核、人事行政管理總監審核、董事長批準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統一購買。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統一發放到各使用部門。

  d、新員工到職或臨時急用品可根據實際及時購買,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適時備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

  a、進行編號管理,由財務部統一登記用品,并計算其剩余價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門或使用者進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進行管理。

  c、出現損壞或故障根據實際狀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辦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門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有損壞應以舊品換新品,如有遺失應由部門或個人賠償或自購。

  c、設立《辦公用品領用單》,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以便于掌握辦公用品的領用狀況。

  d、員工離職前應如數交回或轉交所領用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確認。

  5.3各部門一個月的辦公用品量應在月初進行仔細檢查預算,在月中確有特殊原因須要增加或另買時須由部門負責人遞交書面的超支“狀況說明”給人事行政部,報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確認處理結果。

  5.4若無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為其購買,但部門負責人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自行解決余下時間的辦公用品費用。

  5.5月度辦公用品使用定額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為一個周期。

  6、懲罰

  6.1公司辦公用品應做公用,私用或帶出公司者應按辦公用品兩倍的價格從當月工資中扣出。

  6.2公司辦公用品應本著節約的原則,如有浪費者一經發現將在當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員工應自覺愛護各類辦公用品,如有不正當或不合理實用而損壞應照價賠付。

  7、相關表格

  《辦公用品申請表》、《辦公用品入庫單》、《辦公用品領用單》

  8、附則

  本制度于xx年x月x日開始生效執行。

  勞保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

  規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工作程序

  3.1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發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3.3.2發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3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超過一個月的,停發當月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放。

  3.4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勞保管理制度 篇16

  勞保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為加強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規定適用于勞保用品采購、領用與發放管理。

  二、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加工廠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倉儲管理。

  2.綜合部負責其他部門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

  3.綜合部負責各部門勞保用品的.價格審核。

  三、勞保用品范疇

  1.根據公司生產性質和工作環境,員工勞保用品分為普發系列和專用系列。

  2.普發系列勞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褲、棉鞋、棉手套等。

  3.專用系列勞保用品包括:絕緣鞋、防護眼鏡、耐酸堿手套、皮手套等。

  四、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勞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設崗位(工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由該部門提出意見報公司審批。

  五、勞保用品采購程序

  1.按月進行采購。

  2.生產部要對加工車間所需勞保用品進行市場詢價,然后編制采購計劃單報總經理審批,批準后方可采購。

  3.其他部門所需勞保用品由綜合部統一采購。

  4.因安排專項或臨時工作需要領用勞保用品的,由項目責任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

  六、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放規定

  1.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程序:車間經辦人按照在崗人數和標準編制勞保用品發放明細表——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經辦人開具領料單——倉庫管理員按規定發放——部門、車間發放至員工(需簽字)。

  2.其他部門勞保用品每月由綜合部一次性發放到各部門,各部門需建立建全本部門、車間勞保用品領用與發放臺賬,并設專人管理。

  3.對非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無法使用的,員工個人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

  4.由人為因素造成個人勞保用品無法使用的,經批準后可提前領取使用,費用個人承擔。

  5.因工作需要,本規定以外的勞保用品另行申請。

  6.合同制員工試用期內領用的勞保用品收押金,試用期后返還押金,員工離職時所領用過的勞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價扣款,折價一律按新品價除規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為單位計算使用超過十天的計使用一個月,不滿十天的計使用半個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勞保用品使用須知

  勞保用品是用于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嚴禁員工變賣勞保用品,也不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著裝規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員工作時間一律著工作服,進入車間和生產現場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車間員工工作時間一律按本崗位規定穿戴齊全勞保用品。

  3.員工要愛惜勞保用品,經常清洗,保持其干凈整潔。勞保用品上的公司標識不得人為損壞;不準穿著有污漬、破損、紐扣不全的工作服離開公司。

  九、管理責任與考核規定

  1.由于把關不嚴,造成劣質勞保用品入庫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經濟和行政處罰。

  2.部門負責人違反本規定亂批領料單的,按較重違章處罰。

  3.各部門、車間勞保用品臺賬不全、混亂的,未按規定發放員工勞保用品的,處罰直接責任人200元,部門車間負責人連帶處罰100元;臺賬造假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行政處分。

  4.員工擅自變賣個人勞保用品或將其贈予公司以外的人,處罰200元/次。

  5.未按著裝規定著裝的,處罰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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