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精選20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
1、工程檔案的歸檔范圍及要求
1.1、工程檔案的歸檔范圍
對于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活動,記載工程建設主要過程和現狀,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載體的文件,均應收集齊全,整理立卷后歸檔。
1.2、歸檔文件的要求
歸檔的工程文件應為原件。
工程文件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幅面整潔。
工程文件簽字不得用鉛筆、圓珠筆等不具耐久性的書寫工具。
工程文件尺寸統一采用A4規格歸檔。
2、工程檔案的管理職責
2.1、中國華冶裝備制造基地項目部工程管理部為建設項目檔案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對現場各分包單位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
2.2、中國華冶裝備制造基地項目部各管理部門負責本部門歸口管理的.資料歸檔,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檔案工作的領導,對本部門工程文件歸檔的完整、準確負有領導責任。
2.3、各分包單位負責按要求向工程管理部提交歸檔資料。
3、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編目、裝訂、歸檔、移交、保管、統計
3.1、工程檔案的收集
文件形成后,文件形成責任人(經手人)必須于當天交一份原件給資料員,資料員收到文件后,當天登記入盒。
3.2、工程檔案的整理
按照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及文件形成的時間先后順序進行分類排列。
3.3、工程檔案的立卷
工程文件可劃分為工程準備階段文件、監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圖、竣工驗收文件五部分。
工程準備階段文件按建設程序組卷。
監理文件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組卷。
施工文件按單位工程、分部工程組卷。
竣工圖按專業組卷。
竣工驗收文件按單位工程組卷。
3.4、工程檔案的編目
每卷單獨編號,頁號從“1”開始,案卷不宜超過30MM;頁號編寫在單頁右下角,雙面書寫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疊后的圖紙一律在右下角。
卷內目錄:“序號”以一份文件為單位,“責任者”填文件的直接形成單位和個人,有多個責任者的,選擇兩個主要責任者,其余用“等”代替。“文件編號”填寫工程文件原有的文號或圖號;“文件題名”填寫文件標題的名稱。“日期”填寫文件形成的日期。
3.5、工程檔案的歸檔與移交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30日內,部門資料員要完成該工程檔案的歸檔工作。
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60日內,部門資料員將完整的工程竣工檔案一份移交給城建檔案館,一份移交給工程檔案室。
3.6、工程檔案的保管
工程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確保工程檔案的安全和不被流失。
3.7、工程檔案的統計
工程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每月對收集、歸檔、移交、借閱情況進行統計,及時催促借閱到期文件的歸還。
4、檔案的保密
4.1、不得隨意拆換檔案卷宗文件或對檔案文件進行剪切涂改,不得在檔案文件上寫字、劃線、做記號等。
4.2、借閱檔案的,應填寫借閱申請,經檔案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才可借閱。
4.3、嚴禁任何人利用職務之便將所掌握的業務秘密向外傳播,嚴禁任何人將內部文件向外傳播。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2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
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工程項目概況牌;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安全生產制度牌;消防保衛制度牌;文明施工牌;建筑節能公示牌;重大危險源識別牌;規劃審批牌;五方責任主體牌;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施工平面布置圖。
第八條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一、為了加強tq-04標段檔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管理,充分發揮檔案在經營管理、施工生產中的作用,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以及有關各類檔案管理的規定、規范、條例、辦法等要求,制定本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建設項目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系統性,達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創一流工程檔案”的目標。
二、檔案工作是企業管理、施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分部應根據分管業務內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把此項工作做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檔案管理體系與職責
經理負責檔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主管。項目經理部誠懇接收通啟高速公路建設總指揮部的指導和檢查。
(1)主管經理
1、組織經理部、分部技術部門,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并負責監督檢查。
2、負責檔案工作的總體安排,定期檢查檔案工作。
3、布置和檢查各項工作的同時要布置和檢查檔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歸檔。
(2)檔案管理室
1、檔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負責,貫徹執行本制度統一管理檔案。
2、負責檢查和協助各分部及有關資料管理員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和立卷歸檔工作。
3、對各分部檔案管理的質量好壞,給予獎勵和處罰。
4、參加建設項目竣工及重要設備開箱的文件材料驗收工作,專職或兼職檔案管理員必須參加。
5、工程技術檔案由項目總工負責,由工程部主任根據《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或合同中規定要求進行收集組卷,移交通啟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室,并辦理移交手續。
(3)各分部
1、各分部接收檔案管理室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室負責人的領導。
2、檔案管理員對接收的檔案進行分類,編號,登記,統計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經理部、分部應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由分部經理領導分管分部此項工作。并應將檔案工作納入工程計劃管理之中,納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圍,納入有關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的崗位職責,納入經濟責任制,建設項目專職檔案或兼職檔案員要參加工作例會和工程質量評定會,參加設備開箱、參加各單項驗收和工程項目總驗收。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和移交
一、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要字跡清楚,圖畫整潔,簽署完備,文件材質優良,不得用易褪色的書面材料書寫、繪制。歸檔文件材料應為原始件。
二、做好施工記錄、檢驗試驗記錄、交工驗收記錄和各種表格匯總簽證施工組織設計、圖紙會審記錄,施工日志,變更設計報告,設計變更通知單,開工報告,施工技術總結等,按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編制好竣工圖,并加蓋竣工圖章,由施工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在職責范圍內做好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有關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積累工作,按《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內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將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形式與載體的文件均收集齊全。
四、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在歸檔前必須進行系統整理。其分類組卷做到科學合理,充分保持卷內文件有機聯系,歸檔案卷要符合《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案卷質量標準》的要求,分類編號方法依據《江蘇省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檔案分類編號表》執行。
五、編制檔案總目錄,分目錄,移交單位和接收單位目錄。歸檔的案卷質量必須符合下列十條標準。
1、歸檔文件、齊全完整;
2、分類清楚,保持聯系;
3、題名確定,容易查找;
4、卷內排列,系統條理;
5、保管期限準確;
6、密級劃分恰當;
7、藍圖折疊,符合要求;
8、卷皮書寫,正楷整法;
9、案卷裝訂,整齊美觀;
10、聲像資料,清楚清晰。
六、在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完成后三個月內將項目檔案文件向建設單位移交、歸檔。
七、向管理單位移交時應辦理檔案移交手續,明確檔案移交的內容,案卷數,圖紙份數,并有完備的清點、簽字等交接手續。
八、負責對全部工程歸檔文件的匯總整理,并根據江蘇省高速公路檔案分類編號體系完成案卷的編目工作。
附:1、工程檔案管理流程圖
2、工程檔案管理組織機構圖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4
一、凡是在遠程教育工作中形成的各種工作表冊等資料均在歸檔管理范圍。
二、遠程教育工作資料應按照省《評價標準》中各級指標要求依時間順序分類歸檔存放。
三、各種表冊應按學期整理,并按學期形成遠程教育工作總結材料,加裝封皮后歸入檔案盒保管。
四、歸入檔案的.遠程教育工作資料內容要求真實、詳細,并有相關人員的簽名和具體時間。
五、文字檔案在管理中要防潮、防鼠、防蟲,音像磁帶、光盤、照片類檔案資料應編寫目錄造冊登記,并注意防磁、防霉變,必要時要進行技術處理。
六、檔案管理人員(一線教師)在工作中應注意遠程教育工作資料的收集和整理,以保證工作資料的完整。
七、如果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經領導同意后,遠程教育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將檔案完整移交給接替人員,不得隨意處理。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5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范城市建設檔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規、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城市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以文字、圖紙、圖表和聲像制品等為載體的文件材料。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和利用。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建檔案工作的領導,將城建檔案工作納入城市建設事業的發展規劃,建立以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為中心、產生城建檔案單位的檔案室為基礎的城建檔案管理體系,保證城建檔案機構、人員、設施和經費的落實,使城建檔案工作與當地的城市規劃、建設 和管理工作同步發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建檔案管理工作。各級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業務上接受上級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和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建制鎮人民政 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城建檔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條 產生城建檔案的單位應當根據需要設置檔案工作機構或者配備人員,按照城建檔案歸檔的內容,做好收集、整理、建檔、保管和利用工作,并按規定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檔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歸檔或者將檔案占為己有。對產生城建檔案的單位,城建檔 案管理機構應當進行技術指導,并對其重點建設工程的檔案進行跟蹤管理。
第七條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重點管理并接收下列檔案:
(一)建設工程檔案,包括工業和民用建工程,城市公共設施工程,城市公用事業工程,抗震工程,與城市建設有關的人民防空工程的檔案,以及軍事工程檔案中除軍事禁區和軍事管理區以外的穿越市區的地下管線走向和有關蔽工程的位置圖;
(二)建設系統的城市規劃、勘測、設計、施工、園林綠化設施管理、環境衛生設施管理、市工程設施管理、公用事業管理、房產管理等專業部門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檔案;
(三)有關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科學研究成果和有關城市的歷史、自然、經濟、資源等方面的文件資料;
(四)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前款規定的檔案的具體內容,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本省城建檔案業務技術標準的規定確定。
第八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建物、構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必須與當地的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簽訂城建檔案移交責任書。未簽訂責任書的,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工程檔案由建設單位負責收集、匯總,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當地城建檔案機構移交。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應當對納入城建檔案的文件材料進行收集、整理,并按時移交給建設單位。國家和省級重點建設工程的檔案移交當地城 建檔案管理機構后,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將復制報省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存檔。
第十條 建設工程檔案的內容包括工程準備階段的文件材料,施工階段的文件材料,竣工階段的文件材料和竣工圖。
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檔案的驗收由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列入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檔案接收范圍的建設工程在進行竣工驗收時,必須有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參加驗收并簽署意見。
第十二條 在城市的道路、道溝、各種管線及其附近地段進行開挖、爆破、鉆探等施工活動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必須到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和有關單位查清該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分布情況。否則造成地下管線損壞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對城市的建物、構物進行改建、擴建以及對城市的重要設施進行維修時,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原建設工程檔案進行修改、補充。結構和平面布置等改變的工程,應當重新編制建設工程檔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個月內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第十四條 已建成的建設工程沒有施工圖、竣工圖或者建設工程檔案不完善、不準確的,其產權單位應當進行補測、補繪和修訂,并在補測、補繪和修訂結束后三個月內,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有關檔案。
第十五條 在城市管線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檔案,組織進行普查的單位應當在普查結束后三個月內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第十六條 建物、構物和其他設施的產權轉讓的,其建設工程檔案應當同時移交給受讓單位,并由受讓單位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備案。 停建和緩建的建設工程的檔案由建設單位負責保管。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因被撤銷或破產等原因終止的,必須在終止前向其主管機關或者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第十七條 建設系統的城市規劃、勘測、設計、施工等專業部門的具有永久和長期保存價值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檔案,應當自形成之日起五年后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城市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的移交期限,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 建制鎮需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城建檔案應當自形成之是起五年后,移交縣(市、區)城建檔案管理機構保存。
第十九條 本規定施行前五年內已經形成的城建檔案未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的,產生城建檔案的單位必須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當地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
第二十條 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的城建檔案必須是原件,并符合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城建檔案案卷質量標準。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可以接受委托,代為整理、編制建設工程檔案,并實行有償業務。
第二十一條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對接收的檔案應當及時登記、整理,編制檢索工具,做好檔案的保管和保護工作。并對破損、交質的檔案及時進行修復,對需要永久保存的重要檔案,采用聲像復制等技術予以備份保存。
第二十二條 城建檔案必須采用新技術、新設備和專用庫房保管。庫房的設計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檔案建設計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三條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整理、加工城建檔案信息,向社會提供業務。
第二十四條 無故延期或者未按照規定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城建檔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城建檔案、規劃國土、建設、水務、交通運輸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未按規定查處城建檔案工作中違法行為的;
(二)未按規定出具、查驗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備案回執的;
(三)未按規定對損毀、偽造、篡改城建檔案、不依法移交城建檔案等行為的舉報或者投訴進行處理的;
(四)未按規定移交、接收城建檔案的;
(五)未按規定完善城建檔案保管條件,造成檔案損失的;
(六)未按規定提供城建檔案利用的;
(七)未按規定通報上一年度已辦理規劃許可、工程質量監督登記、規劃驗收合格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建設工程信息的;
(八)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建設單位或者參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移交的建設工程檔案不真實、不準確的,由市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3萬元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2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10萬元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5000元罰款。
因建設工程檔案不真實、不準確,對利用者造成損失的,建設單位或者參建單位應當依法賠償損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未按規定辦理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備案的,由市主管部門處1萬元罰款。
第三十八條 參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七條規定,未按期將本單位承建部分的建設工程檔案向建設單位移交、致使建設單位未能按時完整地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建設工程檔案的,由市主管部門對參建單位處5萬元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5000元罰款。罰款不免除建設工程檔案移交義務。
第三十九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未按規定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建設工程檔案的,由市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0萬元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1萬元罰款。罰款不免除建設工程檔案移交義務。
第四十條 建設單位違反地下管線檔案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地下管線檔案資料的,由市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0萬元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1萬元罰款。罰款不免除地下管線檔案資料移交義務。
第四十一條 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未按規定處置建設工程檔案的,由市主管部門對單位處5萬元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各處2000元罰款。
第四十二條 組織或者個人違反本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在檔案上勾畫、涂改或者擅自抄錄、復制檔案的,由市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000元罰款;剪裁、抽取檔案的,處3萬元罰款;損毀檔案或者泄露檔案秘密的,處10萬元罰款。
組織或者個人違法利用檔案有違法所得的,由市主管部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三條規定的,除按本規定進行處罰外,屬于建筑市場主體的,市主管部門將相關處罰信息通報建設、水務、交通運輸部門,建設、水務、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將相關處罰信息列入建筑市場主體誠信記錄,并予以公示。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6
第一條 為了有效收集、保管和利用城市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規范城建檔案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檔案與文件收集利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的形成、收集、整理、接收、保管、利用和管理等活動。
地下管線信息和檔案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城建檔案,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等各種形式和載體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 城建檔案管理工作遵循統一領導、統一標準、分級管理、信息共享的'原則,確保城建檔案完整收集、安全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五條 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主管部門)是全市城建檔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協調城建檔案工作,制定城建檔案管理的規劃、規章制度和技術規范并組織實施;
(二)監督、指導城建檔案工作,依法查處城建檔案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全市城建檔案信息化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協調,建立城建檔案業務系統;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城建檔案館(室)是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負責城建檔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指導建設工程檔案的專項驗收。
第六條 建設、水務、交通運輸部門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加強對建設工程檔案的監督管理,督促建設工程各主體做好建設工程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移交工作。
發展改革、規劃國土等部門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稽查或者檢查時,應當將建設工程檔案的形成質量(包括文件的原始性、記載內容的真實準確、簽署用章的完備有效等)納入稽查或者檢查范圍,以確保建設工程檔案的完整、準確和有效利用。
第七條 市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統一的城建檔案業務系統,整合城建檔案信息資源,實現城建檔案的信息共享和綜合利用。
城建檔案管理機構應當使用統一的城建檔案業務系統,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實現館(室)藏城建檔案的。數字化,并對重要城建檔案進行異地異質備份。
第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制止或者舉報損毀、偽造、篡改城建檔案的行為,有權對不依法移交城建檔案的行為進行舉報或者投訴。
市主管部門在接到舉報或者投訴后,應當及時進行調查,核實情況,依法處理,并于處理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將調查處理情況書面反饋實名舉報人或者投訴人。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省檔案信息化建設過程中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檔案信息資源的安全和國家利益不受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擋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檔案信息化建設,亦稱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是指檔案網絡建設、檔案管理綜合應用系統建設、檔案館庫智能化軟硬件系統建設,以及各種載體檔案的數字化工程建設等。
第三條接入電子政務內網的檔案管理應用網絡,按照《江蘇省電子政務內網保密管理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依托當地電子政務內網,接收黨政機關等單位電子檔案信息數據的計算機網絡。其安全保密解決方案及安全保密產品的選用,按照有關保密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條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管理,實行控制源頭、集中管理、分級負責、突出重點、協調促進的原則。
第五條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省檔案信息化建設的保密管理工作,市、縣(市、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檔案信息化建設的保密管理工作。省保密工作部門負責全省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市、縣(市、區)保密工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檢查。檔案信息化建設單位,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本單位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工作,并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省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檔案信息化建設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統工程建設
第七條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的規劃和設計,應當同步規劃并落實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中各類軟、硬件系統的研制、開發和安裝,必須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做到防泄密、防竊密。涉及保密的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所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應與所處理信息的密級管理要求相一致,并按其最高密級的防護要求進行防護。
第八條承擔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的系統集成、綜合布線、軟件開發、服務咨詢及工程監理等單位,必須通過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保密工作部門的保密審查。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一般不得交由境外機構或人員承建。
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檔案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承建單位,必須具有《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
第九條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的保密管理實行審核備案制度。檔案信息化工程建設單位在確定檔案信息化工程建設項目后、決定招標前,應向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江蘇省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項目審核備案表(甲表)》(見表一),通過審核,才可實施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未通過審核的,應按規定調整后再報審核。招標或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開工后,10日內,向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江蘇省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項目審核備案表(乙表)》(見表二)。
第十條縣(市、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報省轄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省轄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備案,重大項目報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備案;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省轄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及省級各部門、單位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備案。
第十一條全省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館藏檔案的批量數字化工程報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二條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檔案計算機信息系統,應報經省轄市以上保密工作部門審批通過后,才能運行國家秘密信息。
第三章檔案信息保密
第十三條涉及保密和不開放檔案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應當采用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加密存儲和傳輸、審計跟蹤、防電磁泄漏等安全保密措旋,加強管理。對其系統的`訪問應當采用權限管理機制,不得越權操作。未采取安全保密技術防范措施的數據庫不得聯入局域網、公共信息網等網絡。
第十四條涉及保密和不開放檔案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電子政務外網、國際互聯網等公共信息網絡相聯接。
第十五條符合政務公開規定的已公開的現行文件等檔案信息應盡早上網,有關辦法按國家規定執行。中共中央文件不得自行上網。
第十六條凡以提供網上信息服務為目的而采集的檔案信息,除在其它新聞媒體上已公開的,組織者在上網前,應當征得檔案信息提供單位或個人的同意;凡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或更新,應當執行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
第十七條凡在檔案網站上開設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和網絡新聞組等,應由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審批,明確相關保密要求和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和網絡新聞組等、談論和傳播涉及保密和不開放檔案的內容及信息。
第十八條不得在公共信息網絡上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或抄送涉及保密和不開放檔案的內容及信息。
第十九條涉及保密和不開放檔案信息資源載體的復制,即用掃描、復印、翻拍、手工抄錄或印刷等方法仿制原稿,必須執行有關保密規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第四章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在公共信息網或與公共信息網相聯的網絡上檔案信息,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凡向公共信息網提供或檔案信息,必須通過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書面審查批準。
第二十一條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上網公開檔案目錄或全文信息,必須按照有關信息上網保密規定,建立健全上網信息保密審查制度,做到由本館鑒定機構按有關規定逐條鑒定、審閱簽字。
第二十二條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管理實行單位領導責任制。各單位應將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管理工作列為單位保密工作的重要內容,明確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
單位網絡安全管理人員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檔案信息化建設各項保密措施的落實及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條檔案信息化建設單位應根據系統所處理的信息涉密等級及其重要程度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落實保密措施,并依照有關保密和檔案工作的要求和標準,對檔案信息化建設保密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年度檢查,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十四條檔案信息化建設單位的保密管理人員應經過嚴格審查,并保持相對穩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保密工作部門應定期組織有關培訓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檔案信息泄密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保密工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止實施檔案信息化系統工程建設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建議給予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制度,規范社團建設,使活動資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證文件的方便查閱、可行傳遞,保證社團人能更好的從文件中了解社團及其發展歷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檔案管理原則
第二條反映社團活動及發展實情。
第三條分類明確便于查閱。
第四條管理規范。
第三章存檔范圍
第五條社團重要會議資料(社長例會、社團例會、常務會議及典型發言的會議記錄、總結及照片等)。
第六條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發來的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定、計劃等文件資料。
第七條反映社團活動情況的策劃書、活動總結等。
第八條各種工作計劃、統計材料及學期或學年工作展望和總結等。
第九條大學生社團聯合會任免材料以及關于社團理事和成員的獎勵、處分文件材料。
第十條關于社團成立、合并、撤銷、更改名稱等文件資料。
第十一條關于社團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及反應社團活動的簡報、照片。
第十二條社團的財務、物資、檔案的'交接憑證等。
第十三條社團指導老師及外聘指導員的個人資料及指導意見等文件。
第十四條社團編輯的出版物。
第四章檔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條設立檔案管理部門,要求責任到人。
第十六條建立完善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制定科學的檔案分類方案。
第十八條社團重要文件要求相關部門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五章檔案收發、查閱及更新
第十九條檔案材料要整潔、完整。
第二十條按要求和分類存檔,不能雜亂無章。
第二十一條嚴格執行歸檔及登記制度。
第二十二條在社團換屆時完成檔案移交
第六章處罰制度
第二十三條對惡意破壞損毀檔案者,嚴格處分。
第二十四條對于檔案遺失的處理,經調查后酌情給予處罰。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9
第一條為了規范建設項目檔案移交工作,充分利用建設項目檔案,發揮其在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檔案,是指在建設項目各環節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數據、聲像等不同載體的原始文件材料。
第三條本省行政區域內應當建立并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建設單位以及接收建設項目檔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鐵路、交通、水利等其他有關部門,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包括:
(一)工業、民用建設項目;
(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三)公用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四)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五)園林、風景名勝建設項目;
(六)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
(七)城市防洪、防震建設項目;
(八)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建設單位建立建設項目檔案應當包括以下材料:
(一)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材料;
(二)勘察設計材料;
(三)規劃材料(含建設用地批準材料);
(四)工程報建材料;
(五)招標材料及投標單位中標材料;
(六)施工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材料;
(七)承發包合同;
(八)國務院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筑工程,應當有建筑工程監理合同;
(九)建設工程質量核驗材料;
(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材料;
(十一)技術檔案材料(文字材料和竣工圖);
(十二)施工管理材料。
第六條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按照建設項目類別向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項目,在向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同時,還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移交與城市建設有關的檔案材料。本辦法實施前應當移交而尚未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建設單位,要在本辦法實施后1年內移交。
建設項目檔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接收,也可以委托所屬的建設項目檔案管理機構接收。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移交建設項目檔案。
第八條停建、緩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有的建設項目檔案材料;撤銷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將已有的建設項目檔案在工程建設項目撤銷之日起3個月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
第九條建設項目投入使用后進行改建、擴建或者對其重要部位維修的,建設單位應當修改和補充原建設項目檔案,其中涉及結構和平面布置改變的,應當重新建立建設項目檔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個月內移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
第十條建設單位移交的建設項目檔案必須符合國家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和要求,做到材料系統、完整、準確、圖物相符。
第十一條接收建設項目檔案的`部門對移交的建設項目檔案應當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工作的規范和要求進行整理、保管和利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修改或者補充。
接收建設項目檔案的部門應當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第十二條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逾期不移交建設項目檔案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逾期3個月以下的,處1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3萬元以下罰款;
(二)逾期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三)逾期6個月以上9個月以下的,處5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款;
(四)逾期9個月以上的,處8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五)給予單位罰款處罰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單位罰款額的5%以上10%以下罰款。
第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四條接收建設項目檔案的工作人員循私舞弊,玩忽職守,使建設項目檔案丟失,造成損失或者無正當理由拒不接收建設項目檔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設活動,不適用本辦法。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0
一、檔案資料的歸檔分類及范圍
1.檔案資料的歸檔分類
工程建設檔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設技術資料、經濟合同、工程建設財務、行政管理及圖片等幾類。檔案資料應按國家標準進行統一分類、立卷、歸檔和存放。
2.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省、市政府的來往公文;
(2)建管處的來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來往公文;
(4)有關技術問題的審查、咨詢意見;
(5)會議文件、記錄等;
(6)工程建設期間形成的工程技術材料:
①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及協議;
②設計圖紙、施工組織設計;
③工程開工報告、施工方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計劃、報表等文件;
④建筑材料和中間產品的合格證、試驗報告,砼、砂漿等配合比的試驗報告;
⑤設計變更及索賠資料;
⑥施工測量記錄、地質勘探資料,基礎處理、隱蔽工程施工記錄等材料;
⑦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及處理情況報告;
⑧施工總結、技術總結、工程竣工圖及竣工驗收報告及質量評定等;
⑨工程機械設備、儀器及引進的技術設備圖紙等;
(7)工程價款結算等資料。
二、工程文件收發及管理規定
為加強工程文件收發管理,理順傳遞關系,并按工程進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單位提供給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術文件、圖紙資料、來文通知等)由檔案資料員統一接收。
(2)工程部個人從外單位帶回或通過其它途徑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檔案資料組進行統一歸檔整理。
(3)檔案資料組對接收的工程文件資料,必須進行數量和外觀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寄發單位補發。
(4)檔案資料組對收發工程文件應及時建立工程文件收發登記帳(收文簿、發文簿)
(5)登記完畢的工程文件,應及時予以處理,在保證歸檔份數后,及時報審工程部領導審定,并及時處理。
(6)對接收的密級文件資料,要嚴格按保密規定妥善收存,并認真執行密級文件資料的借閱規定。
(7)檔案資料組對歸檔的工程文件資料實施整編作業,并建立檔案分類登記帳
2.工程文件資料發放
(1)分發外單位和部門的工程文件資料由檔案資料組統一辦理。
(2)呈送上級單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領導確定發放單位和數量。
(3)分發的圖紙資料應建立資料分發臺帳,資料分發臺帳應留存備查。
(4)為避免工程文件資料分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錯發現象,圖紙、資料領取單位應指定領取人名單或部門,并及時通知檔案資料組;檔案資料組按指定名單發放工程文件資料。
3.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系單、傳遞及管理規定
(1)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系單統一由檔案資料組按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系單中所指定的部門及時傳遞并建立簽收記錄。
(2)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系單原件一律及時交檔案資料組歸檔保存,工程結束后由檔案資料組向設計院提供全部設計修改通知單、工程聯系單的復印件供設計院編制竣工圖。
三、工程項目各參與方檔案部門職責
參建單位(總承包、發包、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承辦單位)應按各自的職責,將負責承建、承辦的項目文件
材料進行收集、積累、整理,按照歸檔要求移交建設單位。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對其總包項目的.文件從形成到編制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并負責組織、協調分包單位的歸檔工作。按規定向建設單位提交全套完整、準確系統的符合檔案規范標準的項目檔案。由建設單位分別向幾個單位發包的,由各承包單位負責收集、積累、整理其承包項目的全部文件。
1.建設單位各機構:負責對形成或收到的有關建設項目的前期、設備技術、工藝、涉外、專利及商檢索賠、竣工、試運行及驗收等全部項目檔案進行收集、組織及匯總整理。
2.設計單位:負責對形成的基礎材料和項目設計等文件進行收集、積累、整理。
3.施工單位:整理現場的譯文及安裝、調試形成的非標準圖、(竣工圖)、設計變更、試運行及維護、工程事故處理文件。
4.監理單位:負責對各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檔案的編制進行監督與審核,特別是對竣工圖完整、準確、系統進行監督和審查。負責收集、積累、整理、歸檔項目監理文件。建設單位委托監理單位負責監督、檢查項目文件的收集、積累和完整、準確、系統情況,并審核、簽署。同時向建設單位提交有關專項報告。驗證材料及其他監理文件。
四、聲像檔案管理辦法
1.建設工程聲像檔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轉片)、影片、錄像帶、光盤及磁性載體,以聲像為主,輔以文字說明的歷史記錄。
2.建設單位應向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報送的聲像檔案主要有:建設工程的照片檔案、錄像檔案和相應的文字說明。
3.照片檔案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主體明確、影像清晰、畫面完整、未加修飾剪裁;
(2)能體現工程竣工后的外觀、設計特色、地理位置;
(3)以傳統感光材料為載體的照片需報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數碼相機拍攝,其影像不能進行后期加工,光學分辨率不得小于400萬有效像素(不允許插值)。
4.錄像檔案應符合以下要求:
(1)主題明確、內容連貫簡潔、影像清晰、鏡頭平穩;
(2)需注明工程項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觀、周圍環境、人防設施、消防設施、水電設施、保安設施、標準房、標準層、設計特色、建筑特色等;
(3)報送第一代素材錄像帶,以及編輯后成品帶或光盤(DVD或以上素質的格式)。
文字說明包括:工程名稱、建設單位名稱、設計單位、施工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1
工程檔案是工程部運行管理樓宇建筑設施和設備的基本依據,加強工程檔案管理是工程部的一項重要工作。為加強工程檔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程檔案目錄管理
1、工程檔案管理采取紙頁檔案和計算機檔案并行管理方式,基礎檔案材料要保留紙頁檔案,過程性檔案要逐步向無紙化檔案過渡。
2、工程檔案設置三級目錄,第一級目錄為類別目錄,第二級目錄為程序文件目錄,第三級目錄為工作單目錄。 3、項目文件設置應與上一級文件目錄設置一致。二、工程檔案管理程序
1、工程檔案管理責任
(1)工程經理職責:設立秘書檔案員;確定文件目錄;設置文件安全級別;檢查文件。
(2)工程部職責:配合工程部經理。
(3)秘書檔案員的職責:檔案建立;文件修改;歸檔;銷毀更新;檔案數據分析報告;接受經理和上一級檔案管理員的檢查;檢查工程部各級人員的檔案工作。
(4)員工責任:認真進行原始資料的記錄;
接受各級領導和檔案員的工作檢查。
2、工程檔案管理程序
(1)工程檔案的建立
文秘檔案員根據經理意見建立各級檔案目錄并將各類文件、資料、圖紙、記錄按目錄要求存檔。檔案要予以統一編號,并在每卷首頁建立目錄清單,同時在計算機中進行目錄登記。
(2)工程檔案的.存檔
工程檔案由文秘檔案員整理,按規定目錄存檔。
(3)工程檔案的查閱和借閱
一般工程檔案查閱可向文秘檔案員借出,在工程部辦公室閱覽;若需借閱須在文秘檔案員處辦理借閱手續。保密檔案經工程部經理批準可查閱,不可以借閱。
(4)工程檔案的更改清理和銷毀
原始文件通常不可修改;經工程經理同意,可以修改工程部門的工作文件。工程部檔案應定期清理,工藝工作檔案到期后應及時銷毀,但應保留銷毀記錄。
(5)上級檔案存檔
工程部檔案應由文秘檔案員定期上交物業管理中心存檔。
(6)保密等級設置和更改
涉及到物業管理中心、項目部、工程部機密的技術和經濟檔案,如委托管理合同、原始圖紙、技術改造方案和圖紙、工程招標標底、施工合同書等應設置密碼,其保密等級和密碼及其修改由工程部經理決定。
(7)計算機檔案管理
工程部檔案應積極推行計算機管理,由文秘檔案員設置目錄菜單,將檔案或目錄及時錄入計算機中,進行資料分析、整理和信息傳遞。
(8)圖書檔案管理辦法
工程部購買的技術圖書由文秘檔案員登記歸檔,制定圖書借閱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管理辦法借閱。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2
1、工程技術資料是為建筑施工提供指導和施工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記載的技術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設單位作為技術檔案的原始憑證。
2、單位工程必須從工程準備開始,建立工程技術檔案,收集有關資料,并貫穿施工全過程,直至竣工驗收。
3、工程技術檔案中所列的.所有技術文件和資料,必須經各級技術負責人正式審查批準。所有材料和文件必須如實反映情況,記錄要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系統、表格化、字跡工整,分類裝訂成冊。嚴禁事后修改、偽造、編造。
4、工程技術檔案內容分類。
4.1是建筑物合理使用、維修、改建和擴建的參考文件;在工程教學時,將其他交接資料交施工單位保存(稱為交接技術資料)。
4.2是為了系統地積累施工經驗的經濟技術資料,并由施工單位保存(稱為施工技術資料)。
5、工程技術檔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損壞,人員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施工單位保存的工程檔案資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統一交項目部資料員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藝、新技術等由技術科資料室保存;并根據工程的性質確定保存期限。
6、各種技術資料檢驗評分標準按現行優良工程檢驗記錄執行。數據核對:直營公司每個項目部每季度核對一次數據。
7、各種資料由施工技術隊長收集并初步整理,臨交工之前將資料交技術科統一整理,資料一般應一式兩份。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3
1、學校營養餐工作文件,由負責此項工作的老師管理。
2、上級部門下發的關于營養餐的文件、通知、通告、講話、檢查記錄、整改意見、措施等必須存檔備查。
3、學校制定的.各種營養餐管理制度、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組織領導機構等材料應裝訂成冊并歸檔。
4、學校接收、發放營養餐情況等材料必須及時歸檔,按自然月份存放。
5、對于突發事故,應同步介入收集相關材料歸檔備查。
6、學校營養餐工作檔案實行登記制度,按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7、管理人員隨時做好營養餐工作檔案的保管工作,注意防盜、防火、防丟失。
8、管理人員隨時注意收集整理營養餐工程材料并及時歸檔。若發生遺漏和失誤要追究管理者的責任。
9、檔案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為各級主管部門檢查營養餐工程落實情況提供詳實的資料依據。
10、借閱檔案須經學校領導同意,并辦理借閱登記手續,借閱人要愛護檔案原件,用后及時歸還。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4
為做好工程檔案管理工作,保證工程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檔案工作要與工程建設同步。
二、工程資料的編目必須完整,字跡清楚,內容真實,不修正涂改,不弄虛作假,并確保及時性、連貫性。
三、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工程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監理審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參建單位必須有一位負責人分管檔案資料工作,配備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制定管理制度,統一管理工程檔案資料。
五、工程資料簽字要齊全,禁止他人代簽或一人多簽,禁止用不確定的語言或模棱兩可的語句進行定性評定。
六、做好工程聲像資料。參建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各自產生的照片、膠片、錄像等聲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設重要階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須要有完整的聲像材料歸檔。
七、施工單位隨時檢查有關檔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對于各階段各類檔案達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退還工程質量保證金。
八、按照《工程檔案管理條例》及相關規范和規定進行整理、立卷、歸檔。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5
1、項目設兼職資料員,負責文件的接收、發放、登記、回收等工作。由資料員負責建立項目的`收文、發文登記。
2、部門使用的資料由各部門專人發放并負責保管;長期保存的文件應需交由資料員統一保管。
3、所有文件必須按照檔案管理及項目有關規定進行收集、發放、整理、編目和保存。
4、檔案、資料要保持整潔,不允許在檔案和文件上亂涂亂寫。
5、存檔資料必須為原件。
6、涉及到經濟方面的設計變更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須向經營部門提供一份原件進行保存。
7、合同文件由經營部門控制、保存和發放。
8、不得私自借閱或讓他人隨意查看,不得隨意攜帶外出。對檔案文件內容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9、對已歸檔的文件借閱時,必須辦借閱手續,限期歸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10、作廢文件不統一收回,但應在替換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不在項目工作時,應有職能部門資料員收回其持有的所有文件。
12、工程竣工驗收后,項目應及時將工程交工資料整理、匯總,交由武漢項目工程部歸檔。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6
為了切實抓好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檔案資料的完整、準確、系統和有效的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檔案工作要與工程建設同步。
二、工程資料的'編目必須完整,字跡清楚,內容真實,不修正涂改,不弄虛作假,并確保及時性、連貫性。
三、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工程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監理審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參建單位必須有一位負責人分管檔案資料工作,配備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制定管理制度,統一管理工程檔案資料。
五、工程資料簽字要齊全,禁止他人代簽或一人多簽,禁止用不確定的語言或模棱兩可的語句進行定性評定。
六、做好工程聲像資料。參建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各自產生的照片、膠片、錄像等聲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設重要階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須要有完整的聲像材料歸檔。
七、建設單位隨時檢查有關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情況,對于各階段、各類檔案達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返回工程質量保證金。
八、按照工程檔案管理規定及相關規范、規定進行整理、立卷、歸檔。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7
為做好工程檔案管理工作,保證工程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檔案工作要與工程建設同步。
二、工程資料的編目必須完整,字跡清楚,內容真實,不修正涂改,不弄虛作假,并確保及時性、連貫性。
三、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工程文件資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監理審查和保管工作。
四、各參建單位必須有一位負責人分管檔案資料工作,配備檔案資料管理人員,制定管理制度,統一管理工程檔案資料。
五、工程資料簽字要齊全,禁止他人代簽或一人多簽,禁止用不確定的語言或模棱兩可的語句進行定性評定。
六、做好工程聲像資料。參建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各自產生的`照片、膠片、錄像等聲像材料的收集,工程建設重要階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須要有完整的聲像材料歸檔。
七、施工單位隨時檢查有關檔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對于各階段各類檔案達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施工單位不退還工程質量保證金。
八、按照《工程檔案管理條例》及相關規范和規定進行整理、立卷、歸檔。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8
1、保衛部檔案建立在本部門辦公室(原則上由秘書管理);
2、消防檔案包括:上級文件、公函;工程消防驗收報告;防火檢查記錄單;火險隱患通知單,向上級呈送的各類消防請示和報告,各級消防組織、滅火力量,消防設施、設備的`分布;
3、內保檔案包括:上級文件、公函,重點要害部位及人員政審,公安機關對案情案卷,保衛部對案情的調查案卷,公安機關出具的傳喚、搜查、逮捕、拘留、勞動教養通知書,司法機關送達的判決通知書,公安機關的外調介紹信,案情通報;
4、其它檔案包括:上級文件、通知、會議紀要,向上級請示的各類行文、飯店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飯店各級安全檢查的記錄單、通知單、隱患通知書,整改措施、意見和建議,各項安全培訓與考核記錄,有關安全會議紀要,交通事故、違紀開除、非正常死亡,工作計劃和總結;
5、檔案分類裝存,編排序號,建立目錄,嚴格履行借還登記手續。
6、建立新類別檔案需經部門經理,撤消舊檔案須經部門經理辦公會確定,報上級批準。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19
1、所有的工程檔案由工程部文員負責管理。工程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則。
2、各類檔案應按系統:土建、強電、弱電、空調、鍋爐房、熱力站、機管,按圖紙資料、維修記錄、運行記錄、設備臺帳、各商戶單元裝修和維修檔案等,進行分類管理。
3、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存放各類檔案并貼上標簽。編制檔案目錄,內容應與檔案盒外標簽一致。
4、外單位交來圖紙由各系統工程師核對實物,如圖紙無誤則由文員按系統歸檔;圖紙有誤,則聯系交圖單位更正。
5、各類檔案及圖紙資料是工程維修保養的重要依據,應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資料應交工程部經理確定用途。圖紙資料、重要維修記錄和用戶裝修、維修檔案應長期保存,其他各種記錄保存期限一般為二年以上,過期需銷毀的'資料應由工程部經理、主管及技術人員組成鑒定小組研究后決定。
6、借閱檔案需經相應系統的主管(工程師)以上人員批準,確定歸還日期,需續借的要重新登記。
7、文員每月對維修登記臺帳、維修單、運行記錄、維修記錄等進行整理并分類歸檔、保存。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 20
1、項目設兼職資料員,負責文件的接收、發放、登記、回收等工作。由資料員負責建立項目的.收文、發文登記。
2、部門使用的資料由各部門專人發放并負責保管;長期保管的文件應需交由資料員統一保管。
3、全部文件必需依照檔案管理及項目有關規定進行收集、發放、整理、編目和保管。
4、檔案、資料要保持乾凈,不允許在檔案和文件上亂涂亂寫。
5、存檔資料必需為原件。
6、涉及到經濟方面的設計更改其它形式的文件,必需向經營部門供應一份原件進行保管。
7、合同文件由經營部門掌控、保管和發放。
8、不得私自借閱或讓他人任意查看,不得任意攜帶外出。對檔案文件內容不得任意向外泄露。
9、對已歸檔的文件借閱時,必需辦借閱手續,限期歸還。如超過借閱時間,須重新辦理手續。
10、作廢文件不統一收回,但應在替換文件里指明,或以通知形式告知文件持有者。
11、管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不在項目工作時,應有職能部門資料員收回其持有的全部文件。
12、工程竣工驗收后,項目應適時將工程交工資料整理、匯總,交由武漢項目工程部歸檔。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建設工程檔案管理制度11-09
檔案管理制度的建設02-07
工程檔案的管理制度06-02
工程檔案管理制度08-28
工程檔案管理制度(精選)07-24
報送建設工程檔案責任書參考08-14
建設工程檔案報送責任書范文02-13
建設工程檔案驗收與移交要注意什么01-30
建設工程照片資料檔案的歸檔整理方法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