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公務車輛管理制度16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務車輛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公務車管理,確保公務車輛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節約能源,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公務車輛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行政科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的統一管理。
綜合管理部建立公務車輛檔案,包括車輛型號、來源、車輛原值、基本裝備、技術性能、逐年行駛里程、車輛調動、停駛、報廢等情況。為加強對車況及司機的日常管理,司機每日填寫“車輛行駛、維護及事故登記表”,每月根據司機當月填寫及審核情況確定加班、加油量、維修狀況等分析。公務車檔案必須齊全,對公務車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記錄在案,比如公務車碰撞損壞、扣押等。
四、車輛使用
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遵循“公車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管理。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私自派車、用車。
1.部長級以上人員(含)參加各種大型或重要活動、出席重要會議等,可申請派車接送;部長級以下人員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車站或機場;按審批權限批準方可派車隨行。
2.部長級以上人員(含)休假,可送至就近的機場;部長級以下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需搭乘機場巴士至機場。
3.來訪的各級重要部門領導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門部長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安排派車。
4.公司嚴格控制使用長途車(100公里外)。除公司副總及以上人員外,因工作需要確需出長途的,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5.原則上,公務車不準借給公司以外人員使用。關聯公司有緊急事務要借用公司車輛,需經總經理批準方可派車。
五、出車流程
1.公司公務車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機出車費用報銷、考勤等依據“派車登記表”進行。
2.任何部門或個人需使用公司公務車,由需求部門或個人填寫“用車申請單”,按管理職責進行審批后方可用車。
3.申請部門將用車申請單交綜合管理部門后,由負責車輛派遣人員根據需求和車輛狀況派遣車輛及司機。寧德境外用車,申請人應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車申請單”。寧德境內用車,申請人應提前半天交《用車申請單》,以利綜合管理部門統一調度。綜合管理部門根據派車申請,將盡量安排拼車,避免一車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車人員將派車單交給當班司機,以便做各項準備工作。
5.公務車司機必須根據行政人員簽字后的派車單出車,門衛憑派車單放行。對未按審批程序,或未經批準擅自出車的,公司將追查相關責任人責任,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責任人承擔。
6.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如員工因重病急診、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臨時用車等,可由綜合管理部部長核準后直接通知司機接送,派車手續由相關部門事后補辦。
六、車輛維護
原則上,司機與公司車輛為固定搭配,司機對其所開車輛負有日常維護與保養的責任。嚴禁司機將車輛和鑰匙交給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車輛使用完畢后,公司車輛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車場。如因出車任務太晚,可在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由司機決定停放地點,但司機必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責任。
1.日常清潔
車輛的清潔等一般性保養工作由司機完成,公司負責提供清潔工具。司機每天應利用不出車的空余時間清潔自己所開車輛(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以保持車輛整潔。
2.功能檢修及維修
司機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及車內各配套設備,保證車輛清潔、機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如司機本人不會檢修,應立即報告行政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車輛需要維修時,司機需遵循公司采購制度,申請外出維修或申請購買零部件自行維修。如外出維修之申請經核準,司機可在指定維修廠家維修,維修時司機應在現場監督。未經允許在其他地點維修和保養,其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七、費用報銷
1.過路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閩通卡”,在福建境內,均不予以另行報銷。福建境外按《用車申請單》指定的出車路線實報實銷。司機負責將過路費發票根據行車路線整理,便于核實。
2.加油費: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辦理加油卡,司機駕駛車輛要注意節約用油,福建省內只能持卡加油。綜合管理部門需保證卡中金額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況加油,必須開據稅務專用發票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情況,否則不予報銷。綜合管理部門在每月底對加油費的合理性進行審核。
3.車輛證照費用
公司所有車輛的證照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各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銷。
4.維修費
綜合管理部負責確定定點維修廠商,車輛的維修、檢修等由車隊長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并報綜合管理部部長同意后送修,費用結算依照定點維修合同相關條款。但是,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產生故障,其維修費用視情節輕重,由綜合管理部部長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分攤費用。
如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急需修復或更換零配件時,可視情況進行修理,但必須得到派車人員同意。
5.罰款
公務車司機有義務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和地方道路交通規定等,非司機故意違章操作的特殊情況包含下列情形:緊急工傷;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無論出于何種情形,綜合管理部門都應該將司機的罰款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指標。
八、公務車駕駛員管理
1.公司公務車駕駛員由綜合管理部行政科統一管理。對公務車司機的工作進行監督與協助,執行派車任務,負責車輛及司機的調配。每月底,對當月車輛維護狀況、車輛加油狀況及司機工作狀況作總結。
2.公務車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個人身份證和駕駛執照。對駕駛不同類型的車輛,公司依據駕照等級和駕駛經驗進行考核、確認并分配適當崗位。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必須的各種證件應經常檢查,保證出車時證照齊全、有效。
3.公司
司機必須遵守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4.公司司機必須嚴格遵章守紀,文明駕駛,規范作業;不帶情緒出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晚間出車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
5.公司司機在駕駛車輛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外觀等),如發現故障或不安全隱患、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司機要對由此引發的后果負責。
6.公司司機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并及時加油,需盡量避免出車時臨時加油。
7.出車在外停放車輛,務必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須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及其他財物被盜。車輛任意放置導致違犯交規、財務損毀、失竊等,由司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執行出車任務時,車內不準吸煙。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由其婉轉勸阻。
9.司機對乘車人員要講究文明禮貌,體現公司良好的禮儀風尚。公司客人在車內交談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原則上司機不準隨便插嘴。
10.上班時間內未出車的司機,應在指定休息區內等候出車,不允許在辦公區域和其他生產區域隨便亂竄,更不允許隨意離開公司。如有要事確需離開公司時,需以請假方式告知綜合管理部門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
11.司機對派車人員的合理安排,應采取積極合作的態度,不允許借故拖延、帶情緒出車,甚至拒不出車。如對工作安排有意見,可于事后向當事人員的主管反映,或者提出申訴。
12.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返回,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并說明原因。
13.司機必須隨身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保持通訊暢通。如當時無法接聽或復電,事后要及時回復,并向綜合管理部部長說明原因。
14.所有出車任務必須由專職司機完成,如無司機在公司但可以由非專職司機出車時,需經綜合管理部部長批準后方可派車。
九、津貼及獎懲規定
1.公務車司機實行夜間值班制度,每日保證有一位司機當班,負責上班時間之外的派車任務。值班一個晚上以3小時加班計算薪資。
2.考慮公務車司機不定時的工作狀況,并結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費補貼等相關規定,公務車司機不另行報銷誤餐費,以每月發放100元餐費補貼作為補償,餐費補貼在當月薪資中發放。
3.安全獎:公司設立公務車月安全獎,獎金300元。獲得獎金的條件:當月沒有任何故意違章違紀記錄、車輛使用正常、保養良好、當月無任何安全交通事故發生等。
4.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50元/次:
1)有違禮貌、禮儀之行為:對乘車人員舉止失當,或言辭過激;司機在車內抽煙;隨便搭話;野蠻開車、停車等;
2)消極怠工之行為:故意拖延出車時間;行車途中耽誤辦事人員行程;
3)違反工作紀律之行為:上班時間在辦公區域或生產生活區躥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口頭警告的行為。
5.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嚴重警告罰款100元/次處分:
1)擅離職守:除進行公告處分外,擅離職守以曠工計,扣發相應薪資;
2)私自用車:私自將公務車借予他人;未經批準公車私用;出車途中辦私事以致延誤公事;用公務車輛載人營利。
3)其他綜合管理部門主管認為屬于嚴重警告的行為。
6.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罰款200~500元/次、通報批評處分:
違章、交通事故、車輛無故損壞:由于司機之失職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損失,司機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附則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2
為了科學、規范、合理有效地使用車輛,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做到行車安全,用車高效,節能降耗,全力支撐和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總公司、分公司、各項目部的所有公務車輛。
二、公務車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務車輛全部交由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辦公室根據公司用車需求合理調派車輛。
2、車輛駕駛原則上實行專車專用,專車專管制度。若司機請假或另有任務,辦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機或持有駕照人員駕駛。
3、嚴禁公車私用。車輛不得用于私人事務,一旦發現,對駕駛員和使用人均按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應報總經理批準,同時該車司機應記錄并告知借車人車輛狀況,并且牢記借車時間。接客或接送本單位員工需要用車的,由辦公室主任調配或請示總經理批準。
4、確保行駛安全,嚴禁無照駕駛、酒后駕駛、超速駕駛、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由于無照駕駛或擅自出借或動用車輛而受到罰款、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自行承擔;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概不負責。一年內沒有受到處罰的駕駛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5、下班后及夜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特殊情況除外),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需用車,原則上由總經理安排所保留的`車輛。嚴禁未經請示私自動用公務車,否則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出差人員,須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表》(見附表1),用車一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審批,用車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7、車輛如在公務中遇到車禍,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立刻與公司管理聯絡,并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凡外人借車發生事故的,一旦獲悉情況,就得向公司匯報,不得隱瞞。
三、公務車的使用
1、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務,后其他事務的原則安排。
2、專車專用。總公司現有車輛兩輛,必須再借用鄂g62288和鄂a1122兩輛轎車(借用合同另訂)供董事長和總經理專用
3、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系業務、接送。
4、接送公司賓客等。
5、每10天應登記車輛的行程公里數(見附2《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四、車輛用油管理
1、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使車輛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況不允許現金加油。若卡內無款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現金加油后必須憑正規的稅務發票報銷。
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
10天登記一次(見附2表《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月底登記完畢后,連同表1交給辦公室主任存檔備查。
4、司機應實時了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應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五、維修保養與保險
1、本公司實行專車專管制度,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每周應定期對自己駕駛的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視方便與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3、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車輛問題和隱患,及時向車輛管理員反映,及早進行維修,避免嚴重的損失。盡量自己動手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加強車輛維護管理,建立車輛維修臺賬。車輛管理員應督促駕駛員定期進行保養檢修,如實如數地登記維修、罰款情況,每次維修費用如實填入《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5、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6、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管理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六、車輛費用報銷車輛維修保養、油費、過道、停車洗車等其他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應貼好票據,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后,到財務部據實報銷(或由辦公室主任代付)。
七、附則
1、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
2、未盡事宜,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商定增改。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加強全局公務車輛管理。
切實做到公車公用、合理調度、節約開支、保障行駛安全,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條局車隊。
在市局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市局各單位(除吉州、青原分局外,下同)駕駛員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各單位的公務車輛,負責車輛統一調度和車輛的保養、維護、維修和安全。吉州、青原分局、市土地開發儲備中心的車輛管理,由單位自行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條局車隊管理的范圍是局機關全部車輛。
包括執法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規劃隊的車輛。駕駛員集中在局小辦公樓一樓上班(執法監察支隊的司機在支隊辦公室上班)。
第四條每輛公務車指定專職駕駛員一名,負責駕駛和車輛保養維護和安全。
非指定的專職駕駛員或其他人不得駕駛車輛,如有發現其他人駕駛車輛,扣除專職駕駛員當月的補助,經教育不改的,更換專職駕駛員;如他人駕駛車輛出現安全事故,由當事人和專職駕駛員共同負責,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并對專職駕駛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分。
第五條車輛管理與調度。
局機關車隊車輛由車隊隊長統一管理和調度,駕駛員必須服從隊長的領導及車輛調度。
(一)保證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工作用車;原則上保證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和辦公室公務、接待用車。
(二)局機關車輛相對固定使用,包括局領導、辦公室、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勘察規劃隊用車。
(三)局領導外出用車,應先與車隊隊長聯系,由隊長向駕駛員出具派車單。車隊隊長外出時,直接到局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處領取派車單。如有緊急公務不能及時取得派車單,在回局后應及時補領派車單,并由補辦人填寫說明。執法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規劃隊需要用車,由單位負責人與車隊隊長聯系,由隊長向駕駛員出具派車單。沒有派車單的用車一律不準報銷汽油費和出差補助。局領導市區內用車不需派車單。
(四)各科(室)遇有特殊工作任務,確實需要用車的,必須事先書面報告,報局辦公室主任批準,如辦公室主任不在家時由辦公室副主任批準后,由車隊隊長安排用車,并出具派車單。科(室)用車原則上使用分管領導相對固定的車輛。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勘察規劃隊市內用車不需派車單,但必須報告車隊隊長,由隊長統籌安排。
(五)駕駛員的差旅費(包括用車局領導的差旅費),由駕駛員每月底持派車單和有關票據結算,由車隊隊長審核簽字,然后由會計審核報辦公室主任、局領導審批。
第六條車輛維修和購買車輛配件。
(一)車輛修理和購買車輛配件、車內裝飾首先由車隊隊長對車輛進行檢查,據實提出具體的.修理或確需購置配件的意見,書面報局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主任審批。并由車隊隊長會同局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和財會人員確定維修點和購買點。
(二)辦理車輛維修的程序為:駕駛員向車隊隊長提出維修申請并說明維修項目——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對申請修理車輛進行核查,對確需進行修理的由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駕駛員到維修點對維修項目進行核定,并預算修理費——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會計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隊長按批準后維修項目通知駕駛員到指定的維修點修理——修理完后由駕駛員、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會計審核修理項目及修理費并簽字(附審批意見單)——每半年統一由辦公室、財務審計科組織有關人員到維修點進行結算,然后報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或審批,支付修理費。
(三)購買車輛配件及車內裝飾品(包括車胎、座墊等)的程序為:駕駛員書面提出購買報告——車隊隊長審核提出意見——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隊長按批準的購置品種會同駕駛員到市局辦公室指定的購買點購買并簽好單(附審批意見單)——每半年統一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財會人員到購置點結算——分管辦公室副局長按照局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審批、報帳。
第七條車輛保險。
按照市政府采購辦文件規定到指定保險公司辦理,險種按市采購辦規定由車隊隊長與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經財務審計科審核送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審批。
第八條汽油費管理。
按照省政府采購辦文件規定統一使用IC卡加油(出省或邊遠地區確需加油,由乘車領導簽署證明方可報帳),由車隊隊長與財會人員根據油料使用情況,安排費用輸卡,并報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審批核報。每季度公布每輛車百公里耗油和耗油總量。
第九條其他事項。
(一)駕駛員應保護車輛,局機關所有車輛一律停放在局機關院內,未經批準不得停放到其他地方。如私自將車輛停放在院外,發生車輛被盜、被損壞等事故,均由駕駛員負責。
(二)嚴禁公車私用,未按上述用車程序辦理用車手續,發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由用車人和駕駛員個人承擔,一切修理費用由用車人和駕駛員負擔,并扣發駕駛員全年獎金。
(三)如特殊情況,確需因私用車的,由用車人支付燃油費和過路過橋費,司機不得報銷出差費等任何費用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4
一、司機職責與業務要求
(一)盡忠職守,服從調度和指揮。出勤公務時,司機應隨時待命并迅速就位;非出差期間,在局內正常辦公并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請假并獲得許可。
(二)精研業務,熟知車輛各項性能,主動進行車輛維護。每次出行前,都應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及時修理。若無法自行解決,應及時向上級領導請示,并在得到允許后,由辦公室派人陪同司機將車輛送到工廠維修。返回后,要立即清潔車輛并將車輛停放在安全位置,以防意外。
(三)堅持以安全為首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范駕駛操作,堅決禁止酒駕、快速駕駛和強制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照人員駕駛,防止因技術不熟練、操作不當引發事故。
二、車輛調度
(一)車輛調度遵循"先急后緩"的原則,所有人必須以大局為重,優先滿足公務需求。
(二)本局車輛調度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因公用車的人員需填寫派車單,注明用車時間、原因、目的地及油量需求,并報局長或副局長審批。批準后,因公用車人員需將派車單交予辦公室存檔,作為派車依據。辦公室憑派車單調度車輛,并通知司機按時出發。無派車單或未經領導同意,辦公室不得私自調度車輛,司機也不能隨意行駛。
(三)在本地處理公務,短途一般不派車。除了局領導外,其他干部長途出差通常不提供專車,確因任務緊急或繁重需用車的`,且經過局長或副局長領導同意的,可安排車輛。
(四)小汽車所需的汽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和管理油票。每次出行前,司機或因公用車人員需憑派車單與辦公室辦理油料手續,簽名領取油票。遵循"按需供給"的原則,車輛油料用量統一登記統計如下:
三、車輛管理
(一)建立每輛公務用車的完整檔案,實現一車一檔(一車一檔是指車輛購置回后,即時創建一個檔案,保存購車相關的審批文件等資料,并記錄該車每次加油、維修、保養、購買保險等情況)
(二)嚴格實施車輛定點存放和節假日封存。如果假期中需執行公務用車,需向縣紀委(監察局)備案。
(三)嚴格執行"三定制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做好公務用車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等工作,降低運行成本,便于建立公務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管理檔案,對公務用車的油耗和維修費用實行單車核算,杜絕轉嫁、攤派、隱匿公務用車運行費用等行為。
四、本局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
(一)干部、職工原則上嚴禁公車私用,但遇到特殊情況需用車,也需填寫派車單,在取得局長或副局長同意后,才可安排車輛。
(二)干部、職工因私事用車,燃料費自理。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5
一、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范圍
公司公務車輛僅限于公司員工在公務活動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會議、考察、調研、培訓等活動。
2、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公務車輛由公司行政部門進行統一管理,負責車輛的購置、保險、維修等事宜。
(2)公司公務車輛使用前,需進行車輛檢查,確保車輛安全可靠。
(3)公司公務車輛使用時,需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酒駕等違法行為。
(4)公司公務車輛使用后,需及時進行清洗、加油、維修等保養工作。
3、公司公務車輛的申請和審批
(1)員工需提前向公司行政部門提出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說明使用時間、地點、目的等相關信息。
(2)公司行政部門對公務車輛使用申請進行審批,并安排車輛使用。
(3)員工在使用公司公務車輛時,需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車輛安全。
4、公司公務車輛的.保險和責任
(1)公司公務車輛需購買保險,保險費用由公司承擔。
(2)公司公務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賠償。
二、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
1、申請條件
公司全職員工均可申請交通補貼,需滿足以下條件:
(1)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
(2)每月實際上班天數不少于20天。
2、交通補貼標準
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和交通方式,確定交通補貼標準。
(1)員工居住地離公司不超過10公里,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200元交通補貼。
(2)員工居住地離公司不超過10公里,且使用自行車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100元交通補貼。
(3)員工居住地離公司超過10公里,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400元交通補貼。
(4)員工居住地離公司超過10公里,且使用自行車上下班的,每月可獲得200元交通補貼。
3、申請流程
(1)員工需在每月月底前向公司行政部門提交交通補貼申請,注明實際上班天數和交通方式。
(2)公司行政部門對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員工將在下月工資中獲得相應的交通補貼。
4、其他規定
(1)員工需如實填寫交通補貼申請表,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交通補貼資格。
(2)員工需在公司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交通補貼申請,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3)公司行政部門有權對員工交通補貼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如發現違規行為,將取消交通補貼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6
為了加強公務活動租車管理和保障行車安全,我們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管理原則
1、局機關公務用車由辦公室統一租用。
2、城區內公務活動自行動手,如實報銷;下鄉或出差原則上乘坐客運車,特殊情況需租車需按程序申報:先審批,再租車。
3、特急事項需租車時,經辦公室請示主要領導同意后再統一安排,用車人第二天須完善相關手續。
二、用車程序
1、相關股室負責人填寫《檔案局公務用車申請單》,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簽,由辦公室聯系。
2、辦公室建立公務用車臺賬,并每兩周向主要領導報告一次公務用車情況。
三、費用報銷
1、城區公務每月報銷一次。
2、公務活動結束后,由車主提供相應金額的'車票,由相關用車股室填寫差旅費用報銷單,由分管領導審核,主要領導審簽后交給財務室支付費用。
3、如有緊急情況需租車時,可由辦公室先行墊付部分租車費,再由辦公室憑租車發票和“公務用車租車申請單”統一結算。未經辦公室安排私自租車的費用不予報銷。
四、安全管理
每次租車,務必選擇車況良好且駕駛員駕駛技術過硬的車輛,以確保公務出行的安全性。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7
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公務車輛和職工交通補貼,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員工的福利待遇,公司特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一、公務車輛管理
1、公務車輛的使用范圍:公司公務車輛主要用于接送高層領導、出差、會議等公務活動,不得私自用于個人目的。
2、公務車輛的申請和審批:員工需要提前向相關部門提交公務車輛使用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3、公務車輛的保養和維護: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和安全性。
二、職工交通補貼管理
1、交通補貼的發放標準: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和交通情況,制定相應的交通補貼標準,并按月發放給符合條件的員工。
2、交通補貼的申領流程:員工需要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交通補貼申領表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后方可領取交通補貼。
3、交通補貼的使用范圍:交通補貼僅限于員工上下班和公務出行時的交通費用,不得用于其他個人目的.。
三、管理制度執行
1、監督檢查: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和交通補貼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規行為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2、宣傳教育:公司將通過內部宣傳和培訓,加強員工對公務車輛和交通補貼管理制度的認識和遵守。
3、審核評估: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和交通補貼管理制度進行審核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改進。
以上是公司公務車輛及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希望全體員工能夠嚴格遵守,共同維護公司的正常運轉和員工的權益。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8
一、公司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公務車輛使用范圍
公司公務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公務活動,包括會議、商務拜訪、業務洽談等。不得將公務車輛用于私人活動或其他非公務用途。
2、公務車輛的申請和審批
員工需要使用公司公務車輛時,需提前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經過審批后方可使用。申請需注明出行目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并嚴格按照審批的行程安排使用車輛。
3、公務車輛的使用規范
員工在使用公司公務車輛時,需遵守交通法規,保持車輛整潔,注意駕駛安全,不得擅自改變行程或私自攜帶他人乘坐。
4、公務車輛的.維護和保養
公司將定期對公務車輛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員工在使用車輛時,需愛護車輛,如發現車輛故障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二、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
1、交通補貼的發放標準
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地點和居住地點的距離,制定相應的交通補貼標準。補貼標準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以保證員工的合理補貼。
2、交通補貼的申請和審批
員工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交通補貼申請,需提供相關的通勤證明和交通費用明細。經過審批后,公司將按照規定的時間發放交通補貼。
3、交通補貼的使用規范
員工在使用交通補貼時,需依法合規,不得違規使用或挪用補貼資金。如發現有違規行為,公司將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交通補貼的調整和變更
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交通補貼標準進行調整,員工需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最新的通勤證明和交通費用明細,以便公司進行核實和調整。
以上為公司公務車輛及職工交通補貼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希望員工能夠嚴格遵守,確保公司車輛和補貼資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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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用車。辦公室應認真履行職責,從嚴把關,確保工作用車(優先保證局領導公務用車),杜絕不合理用車。要經常提醒、教育駕駛員安全行車,定期安排車輛保養,及時排除故障,保持車況良好。
二、為方便管理、合理調度,除緊急情況外,在島內用車時,應提前半天通知辦公室。如需要出島,應提前1天通知辦公室。
三、車輛原則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單位職工如遇特殊情況需用車,辦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確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決定,1天以上須經局領導同意。并進行出車登記。
四、駕駛員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單位各項制度。對于不守紀律和制度、不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以及未經主管人員安排而擅自出車的,給予必要的教育和處罰,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固定職工予以行政處分,臨時工予以辭退。
五、除特殊情況并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外,車輛夜間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車庫內。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六、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確保安全。平時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七、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須由車管員和駕駛員對修理項目進行仔細的驗收。驗收合格的,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八、在全市尚未統一指定公務用車加油點前,由辦公室根據油料質量、價格,及加油站所處地點,逐步實行定點加油制度。駕駛員在發現油料不足時,要及時加油,盡量減少途中加油次數。
九、實行車輛行車里程,油料消耗月報制度。駕駛員每月底要將里程表數字、油料消耗量報給車管員,由車管員負責統計、考核并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
十、實行公務車輛保險政府采購制度。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xx石油hb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公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節省車輛費用開支,確保行車安全和工作正常運轉,參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結合hb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務車輛是指公司配備的用于履行工作職責的交通車輛,主要包括小轎車、越野車和商務車。
第三條 駕駛員與車輛相對固定,實行責任制。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全體駕駛員和所有公務車輛統一管理;綜合辦公室要指定專人(車輛管理員)負責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及車輛調度、維護、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業務的辦理等工作。
第四條 公司公務車輛采用一統三定的管理方式,即:集中管理統一調度,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定點保險。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務車輛的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的調度、維修維護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駕駛員管理;負責車輛費用預算的申報;負責對駕駛員違規違章行為進行監督,對車輛安全事故組織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條 財務部是車輛費用的管理部門;車輛費用必須納入全面預算管理,實行總額控制。
第三章 駕駛員的管理
第七條 駕駛員出車時,應嚴格按照派車單所填路線行車,駕駛員有權拒絕乘車人員隨意變更路線的行為,車輛管理員要不定期利用gps系統的對車輛進行監督管理,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對駕駛員進行教育。
第八條 嚴格按規定人數乘車,不得超員,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隨意捎載無關人員;出車任務結束后,應及時將車輛駛入制定場所。
第九條 未經允許,駕駛員不得隨意駕車外出,不得將車輛交由其他人駕駛。駕駛員私自外出或私自將車交由他人駕駛,出現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承擔。
第十條 駕駛員不得利用公務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若從事非法活動,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駕駛員對自己相對固定的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十二條 對于外聘駕駛員試行擔保人制度。外聘駕駛員如有違反操作規程,不聽從指揮、調配,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利益等行為,一經查處證實,即予以解聘。
第四章 公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公務車輛用于保障公司公務活動的正常運轉。車輛調配調度遵循先急后緩、同方向拼車、合理安排、優先保障領導公務的原則。
第十四條 按照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公務車輛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公司領導不帶車輛出差時,其車輛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調度使用。公司領導帶車出差時,駕駛員需到綜合辦公室辦理因公出差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 公司各部門因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統一組織的'公務活動、重要會議和重要接待用車由綜合辦公室對車輛進行統籌安排,統一調度。
第十七條 根據車型的技術參數比對,由綜合辦公室制定油耗標準、輪胎更換標準。
第十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車輛在交接時,交接人員必須將車輛證件、配件、工具、備胎、違章記錄等列出書面清單,雙方簽名,交由綜合辦公室抄錄里程計數后方可進行交接。
第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公務用車登記統計工作,建立單車檔案,建立車輛運行費用統計臺帳,臺帳中必須統計當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標準、修理費、過橋費、洗停車費等內容。
第二十條 節假日、雙休日綜合辦公室要對公務車輛進行封存,綜合辦公室要建立車輛封存登記臺賬,封存車輛由車輛管理員在節假日、雙休日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班時間進行,,封存后車輛鑰匙交由值班司機統一保管。
第五章 公務車輛調度及派車程序
第二十一條 車輛調度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負責統一調配。
第二十二條 各部門用車需填寫派車單。市內公務用車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外公務用車由各部門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簽字后綜合辦公室統一安排。省外出差原則上不派車,特殊情況下要帶車時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二十三條 為保障雙休日、節假日和夜間公務用車,辦公室每天安排一名駕駛員值班;各部門若在此期間用車,應提前同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預約。
第二十四條 各部室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安排申請公務用車,應盡量避免申請二車次(含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五條 車輛調度原則
(一)申請原則。公司公務用車實行填單申請或電話申請,填單即填寫《派車單》,經審批后,方可派車;公司領導用車,由出車司機負責填寫;如遇特殊情況,當時不能填寫《派車單》時,事后必需補填;電話申請即通過電話向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提出用車申請。
(二)統籌原則。公司機關車輛統一由車輛管理員負責調度。
(三)公平原則。車輛管理人員按《派車單》審批的時間,先到先派,后到后派。
(四)及時原則。車輛管理員接到審批后的《派車單》,應在15分鐘內安排好出行車輛,并通知司機與用車人員聯系。
(五)優先原則。車輛調度緊張時,優先安排重要或緊急事務的職工用車。
(六)效率原則。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不同部門用車,合并派一輛車
第二十六條 車輛使用審批程序
(一)出差用車
1.省內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2.省外出差。出差人員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3.機場接送用車。用車部門填寫《派車單》---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審批----車輛管理員派車。
(二)市內公務用車
1.市內用車:用車人員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不在時應聯系綜合辦公室負責人)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2.職工加班用車:加班職工應在下午6點前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派車。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合理申請公務用車,盡量避免同時申請二車次或二車次以上用車。
第二十八條 車輛調度緊張時,車輛管理部門應積極協調解決用車,努力提高服務質量。
第二十九條 市外用車應提前一天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市內用車應提前20分鐘提出電話申請,未按要求辦理
用車審批手續的,車輛管理員不予派車。
第三十條 駕駛員憑《派車單》報銷差旅費;公司領導用車,司機報銷差旅費時應由用車領導簽字確認。
第六章 費用管理
第三十一條 公司所有車輛全部使用加油卡,實行一車一卡、定點、定卡、定車號加油;綜合辦公室要根據車輛狀況核定公里油耗標準,實行單車能耗核算,建立油耗考核制度,定期對公務用車油耗情況進行公示。市外出差加油票據,由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報銷。
第三十二條 車輛過橋費按派車正常行駛路線司機據實報銷。
第三十三條 正常出勤車輛每月每車停車費、洗車費、安全公里補助費標準由綜合辦公室參照上級單位管理標準,按照具體情況制定。在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小車洗、停費標準不超過320元/月x輛。
第三十四條 所有駕駛員(除為公司領導定向服務的駕駛員)原則上不得發生住宿費,住宿費由車輛使用人員統一結算,確因接送客人等特殊原因所發生的住宿費必須由車輛管理員確認,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報銷;公司領導因公外出發生的住宿由駕駛員統一結算,報銷時先由使用車輛的公司領導確認簽字,再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按報賬程序報銷。
第三十五條 駕駛員的補助
(一)駕駛員差旅費補助按上級單位及hb公司差旅費報銷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二) 駕駛員出車按0.15元/公里提取補助費,每季度考核兌現一次。
第三十六條 公務車輛的實際報銷里程數原則上以車輛里程表的里程數確定,超出油耗標準的不予報銷燃油費和公里補助。
第三十七條 所有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因違章等原因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七章 公務車輛保養和維修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公務車輛均實行定點保養維修。
第三十九條 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員應加強對車輛平時的維護保養工作,小修、清潔一般由駕駛員自己動手,須進修理廠維修的車輛,駕駛員必須在現場監督,嚴把修理質量關。
第四十條 車輛需要維修時,駕駛員和車輛管理員應在指定維修點先進行車輛維修鑒定,確定概算費用后,按下列程序辦理手續,再進行車輛的維修。
第四十一條 車輛維修(保養)的申報審批程序
維修點出具相關費用憑證并公章--駕駛員書寫《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申請》--上述材料一并交由車輛管理員審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公司領導審核--修理廠維修(保養)。
第四十二條 車輛維修(保養)的內容及標準。
(一)公司機關車輛維修保養執行統一標準。(附件一)
(二)新車首次保養必須到新車制造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保養。
(三)駕駛員必須按要求及時對車輛例行保養,做到不超保、不脫保。因保養不及時引起機械損壞或事故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四)車輛需進4s店或汽車廠維修時,駕駛員必須及時向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具體情況。
(五)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的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設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費用并經車輛管理員、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后,就近尋找修理廠處理;如故障嚴重應及時請示處理方案。
(六)維修更換部件時,須由車輛管理員進行驗審。
(七)車輛維修(保養)嚴格按審批的項目進行,修理廠、駕駛員不得擅自增加維修(保養)項目;確需增加維修(保養)項目時,電話請示車輛管理員同意后方可維修,否則超項目的費用由駕駛員自己承擔。
在實際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現超出所列范圍的事項時,駕駛員應電話通知車輛管理員,經車輛管理員直接向公司領導確認后,方可維修;維修完畢后,應及時補辦新增維修項目手續。否則,對超出《公務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范圍的維修事項費用不予報銷。任何形式的維修、保養、裝飾等一次性總費用達到4000元的,必須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三條 車輛維修費用由綜合辦公室統一負責結算。《車輛派修單》一式三份,由修理廠、車輛管理員和駕駛員分別留存。結算修理費時,由車輛管理員審核無誤后進行結算。
第八章 公務車輛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 駕駛員安全管理
(一)駕駛員每月必須參加1-2次安全教育培訓學習。駕駛員駕駛車輛時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停、先讓),嚴禁遮牌套牌,魯莽駕駛,違章行車。
(二)駕駛員必須做到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件連接緊固情況)、四清(即保持空氣、機油、燃油濾清器、蓄電池的清潔)、四防(即防止漏油、漏水、漏氣、漏電)。
(三)駕駛員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狀態,檢查剎車及轉向系統,檢查車輛的油(汽油和機油)、氣(輪胎氣)、水是否充足,滅火器是否完好,不開帶病車,確保車況及設施完好。
(四)駕駛員在行車時要系好安全帶,時刻關注路面情況,安全駕駛。開車時嚴禁接打電話,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或其它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五)駕駛員在長途出車前要確保充足睡眠,嚴禁出車前酗酒賭博等行為。長途連續駕駛超過2個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嚴禁疲勞駕駛。
(六)駕駛員在出車返回后要按指定的地點停放好車輛,做好車輛日常保養維護,保持車輛良好的安全技術性能,要將鑰匙交給值班人員管理,并做好交接記錄。
(七)駕駛員在車輛外出停放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管理規范、設備齊全的停車場,要做好車輛防盜搶工作,駕駛員遠離車輛時,必須使用安全鎖及報警器,如車內有貴重物品,司乘人員要隨身攜帶,防止丟失。
(八)遇到雨雪霧、道路結冰等特殊天氣時,小車班應盡量避免安排出車,確因需要出車時,要有應急預案,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安裝防滑鏈、開啟防霧燈等等,有效降低安全風險,遇特殊天氣時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
(九)嚴禁酒后駕車和超速行駛;高速公路一般不超100公里/小時(若限速速度小于100公里/小時,按限速要求行駛),市區公路不得超過該區段限速速度,做到不闖紅燈、不疲勞駕駛、不超速、不超載、不占用應急車道、不強超強會、不違章變道、不違規使用燈光、不亂停放車輛。發現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只發生活費)。因酒后駕駛車輛造成事故者,責任全部自負,追究相關責任并解除勞動合同。嚴禁超速行駛,發現一次,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只發生活費)。
(十)駕駛員必須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等證件,遇到交警檢查時應主動配合,嚴禁逃避各類檢查。駕駛員不得隨意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予其他人
員駕駛,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十一)駕駛員24小時手機開機,不得隨意關機。造成無法聯系者,發現一次批評教育,兩次及兩次以上停車學習。
(十二)駕駛員丟失車輛,保險公司賠付后損失差額由駕駛員承擔,在規定時間內上交財務,并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乘車人員安全管理
(一)乘車人員要尊重駕駛員,聽從駕駛員的提醒,上車后,必須系好安全帶,確保人身安全。
(二)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嚴禁將頭、手和身體其它部位伸出車窗外。
(三)乘車人員要文明乘車,不準在車上吸煙、大聲喧嘩,嚴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
(四)乘車人員在行車過程中,不得與駕駛員閑談,不得有任何妨礙駕駛員操作的行為。
(五)乘車人員不準給駕駛員提出違章、超速等無理要求,對于乘車人員的違規要求,駕駛人員有權拒絕。
第四十六條 車輛安全管理
(一)要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培訓,強化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使駕駛員熟知交通法規,遵章守紀、安全駕駛,并建立培訓記錄和臺賬。
(二)聘用駕駛員時,要求駕齡必須達到3年以上,身體健康,駕駛技術熟練,否則不予聘用;對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能聘用,已聘用的必需解聘。聘用的駕駛員必需有擔保人,擔保人要簽訂擔保書,駕駛員要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
(三)要嚴格駕駛員值班制度,加強值班人員管理,嚴禁值班人員擅離職守。
(四)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車輛要安裝gps定位系統,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臺賬,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車輛安全性能檢查,使車輛處于良好狀態;注意車輛衛生,保持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五)公司人員到延安、榆林等地出差,盡量選乘火車,動車,飛機等公用交通工具,特殊情況確需派車的,按規定進行審批。
(六)原則上不安排職工因私用車,特殊情況確需派車時,按規定進行審批。
(七)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予專職司機以外的人員駕駛,嚴禁使用公務車輛學駕,禁止公車私用。
(八)下班后、雙休日以及節假日非業務用車一律統一停放,鑰匙上交,車輛封存。
(九)綜合辦公室應隨時掌握駕駛員思想、身體、家庭等情況,預防駕駛員帶不良情緒開車。
第四十七條 職能部門安全管理
(一)綜合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車輛安全出行、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根據情況進行處罰。
(二)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車輛的調度工作,并按規定辦理出車手續。
(三)公司依據以上要求,要定期對駕駛員的出車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于考評結果極差的駕駛人員要及時辭退。
(四)安全管理部門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考核范圍,定期掌握車輛違章駕駛等情況,實行獎優罰劣,駕駛員的年度安全獎要與安全行車記錄掛鉤,并在年度安全考核中予以兌現。
第四十八條 車輛管理員要隨時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及時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第四十九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嚴禁駕駛員或相關者隨意處理,否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其本人負責。
第五十條 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交警、車輛管理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和污損車輛的物品乘車。
第五十二條 駕駛員因人為原因造成機械過度磨損或其它損失,根據損失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停職學習。造成機械重大損失的,除承擔相應費用外,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三條 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按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四條 對造成人員重大傷亡事故的人身賠償處理由產品經銷公司研究決定。
第五十五條 對駕駛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現,所有費用全部自理,并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九章 獎罰
第五十六條 駕駛員私自出車,發現一次扣發本人薪酬500元。
第五十七條 對實現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駕駛員年終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0元。無責任事故,是指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為無責任。
第五十八條 車輛調度處罰
(一)公司機關各級領導或職工不得私自安排駕駛員出車,未經車輛管理員或綜合辦公室負責人同意駕駛員有權拒絕出車,否則,對駕駛員按違紀處理。
(二)司機應堅守崗位,不得離崗脫崗,否則,一經發現,單次扣除績效工資100元。
第五十九條 全年行車費用節余,按比例提獎。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按照集團公司及上級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一:公務車輛維修(保養)標準
附件二:車輛派修單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統一管理公司工作用車,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支出,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所說公司車輛是指公司生產用車、管理用車和公務指揮車輛,由綜合部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章車輛管理
第3條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工作,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與出險索賠及司機管理。
第4條公司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其它持有駕照人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公出或私用,無駕照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專職司機應每周定期對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第5條車輛行駛證、專車加油卡、車輛保險單、日常車輛鑰匙由專職司機負責保管,如專職司機出差或休假,需將車輛行駛證及車輛鑰匙交由綜合部保管。
第6條車輛每天使用完畢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鑰匙妥為保管。駕駛員在發現車輛油量不夠需加油時,憑公司統一發放的針對每輛車配置的加油卡加油。
第三章車輛使用
第7條使用范圍:
(1)各部門人員下工地工作使用;
(2)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含福州、寧德市區域)出差、辦事、業務聯系接送;
(3)接送公司賓客。
第8條使用程序:
(1)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
①公務用車,使用人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車輛使用申請單》(見附件1),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等,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交綜合部負責人審批。綜合部車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各部門用車不得直接與司機聯系,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車輛使用申請盡量作到當班用車1小時前申請,下午用車上午申請,次日用車當日申請,夜間用車下班前申請,集體活動用車2天前申請,以便統一安排。
②由綜合部將審批后的《車輛使用申請單》交與司機,司機根據申請單予以出車。
③遇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可隨時派車。事后一天內由使用人補辦手續。
④所有員工均依上述程序申請派車,否則不予派車,司機不可擅自出車,擅自出車一次扣罰工資200元,并進行誡勉談話。
(2)派車的基本要求。對同一方向、同一時間段的派車以滿座合用為原則,減少派車次數和車輛使用成本。
(3)司機按用車人員的目的地行車。行車前應選擇好最佳路線,用車完畢應及時停放規定停車地點。
第9條司機駕駛車輛前,應提前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等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由此引發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第10條除經公司特別批準外,司機不得擅自將公用車開回家,或做私用,違者按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11條公司所有公務用車在完成工作日出車任務后,以及雙休日、節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均應停放指定位置、停車場或者適當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車輛造成違規、損毀、失竊,由駕駛人員賠償損失,并予以處分。
第12條司機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第四章維修保養
第13條公司車輛的`維修保養,原則上按照車輛技術手冊執行各種維修保養,并按照預算執行。
第14條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程序
(1)司機發現車輛故障或需要保養時,應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見附件2)提交保養維修申請,申報維修保養的項目及費用預算,綜合部會同相關人員進行確認核實后,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準予送指定維修廠檢修。
(2)維修結束提車時,送修人應對維修車輛進行技術鑒定,檢驗合格,并核定維修費用的合理、準確性后,方可在維修廠家的單據上簽字。送修人對費用的真實性負責。
(3)車輛的維修保養應在指定廠家完成,否則維修保養費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擔。
(4)對司機可以自行維修的項目,可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5)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急需修理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維修費用超過2000元時,應與公司聯系請示。
(6)由于司機使用不當或者疏于保養造成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費用視情節輕重,由公司和司機按照比例共同負擔。
(7)綜合部負責統一充值汽油總卡,并分配到各車輛油卡上,采用一車一卡加油,非特殊情況嚴禁現金加油。特殊情況(加油卡損壞、加油點網絡中斷等)需現金加油者,向綜合部說明原因,得到允許后方可加油。
第15條綜合部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內容包括:本制度執行情況、車內外衛生、一般保養狀況等。檢查不合格者,對司機或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五章車輛保險
第16條公司通過商定,確定承險保險公司。
第17條公司所有車輛的保險,統一由綜合部辦理并由公司支付相關費用。
第18條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第19條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駕駛員和綜合部負責車輛管理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并保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后,辦理索賠手續。
第六章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法規或發生事故后果,由駕駛人全部承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給他人使用。
(3)酒后駕車。
第21條違反交規,其罰款由司乘人員共同承擔,涉及駕照扣分的由當事人負擔。
第22條車輛在運行過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管部門報案,并主動與公司取得聯系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第23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情況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24條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差額由司機與公司按比例承擔。
第七章費用報銷
第25條車輛維修保養及過境、過路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核銷程序按公司財務制度辦理。
附件1:《車輛使用申請單》
附件2:《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2
一、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調度用車。辦公室應認真履行職責,從嚴把關,確保工作用車(優先保證局領導公務用車),杜絕不合理用車。要經常提醒、教育駕駛員安全行車,定期安排車輛保養,及時排除故障,保持車況良好。
二、為方便管理、合理調度,除緊急情況外,在島內用車時,應提前半天通知辦公室。如需要出島,應提前1天通知辦公室。
三、車輛原則上不能私用和外借。單位職工如遇特殊情況需用車,辦公室可酌情安排。如確有必要外借的,1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決定,1天以上須經局領導同意。并進行出車登記。
四、駕駛員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單位各項制度。對于不守紀律和制度、不服從辦公室統一管理、以及未經主管人員安排而擅自出車的,給予必要的教育和處罰,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固定職工予以行政處分,臨時工予以辭退。
五、除特殊情況并經辦公室領導同意外,車輛夜間不得在外過夜,駕駛員須將車輛停放回單位車庫內。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六、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駕車,確保安全。平時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七、發現故障,駕駛員須及時報告車管員,車管員須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車輛維修、設備更換和增添須經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同意,司機不得自行決定(特殊情況除外,但事后應及時報告)。辦公室要認真選擇車輛維修單位,車輛修理完畢后,須由車管員和駕駛員對修理項目進行仔細的驗收。驗收合格的,方能結算有關費用。
八、在全市尚未統一指定公務用車加油點前,由辦公室根據油料質量、價格,及加油站所處地點,逐步實行定點加油制度。駕駛員在發現油料不足時,要及時加油,盡量減少途中加油次數。
九、實行車輛行車里程,油料消耗月報制度。駕駛員每月底要將里程表數字、油料消耗量報給車管員,由車管員負責統計、考核并及時向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匯報。
十、實行公務車輛保險政府采購制度。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3
一、車輛維修費用實行定額管理,各型車輛維修費用定額按照《xxx高速公路總公司工程建設處車輛使用管理辦法》執行,對超出部分,將根據車況等具體情況按比例從駕駛人員工資中扣除。
二、車輛維修前,駕駛人員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填清維修項目、維修估價,按有關程序批準后方可維修。
三、對單次維修估價在200元(包括200元)以內的,由辦公室車管人員審批,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經車管人員簽署意見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超過500元的,經車管小組會簽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
四、除差旅等特殊情況,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駕駛員憑維修申請單在定點廠家維修,廠家憑單結算,對維修換件的,換除舊件需交回車管人員處。
五、車輛維修定點廠家必須是正規國營單位,廠家的.確定由車管小組在一定范圍內(至少五家)進行價格、服務、信譽、::實力等比選,由車管小組研究初選一至二家,報分管領導審定。
六、車輛購置附屬物品,一律需先填寫購買申請單,經車輛管理人員簽署意見,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
七、洗車費小車每輛車每月不得超過30元,交通車每月不得超過40元。
八、停車費單據必須由用車人簽名后方可報銷。
九、公務車費報銷,由辦公室車輛管理員進行審核,并由專人進行費用分類登記,然后方可報銷。
十、定點廠家車輛維修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結算單價和總價由車管小組會簽后由辦公室負責人審批。
十一、車輛維修等費用每季度核算一次,費用支出和控制情況將作為車輛駕駛員和車輛管理人員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二、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4
1、為加強公共機構車輛節油管理工作,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減排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全民節能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8〕10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加強節氣宣傳。科室要加強對節約用氣知識的宣傳和教育,運用各種形式開展節約燃氣宣傳教育,引導廣大干部職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學使用燃氣,自覺節約燃氣。
3、在辦公區域顯著位置張貼節氣標識,設置溫馨提示,公布維修電話。
4、工作人員都應履行節約用氣義務。科室要加強節約用氣巡視檢查,對發現浪費氣資源的行為,應及時制止,未及時整改的,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并通報批評。
5、加強公務車輛油耗登計統計管理,建立統一臺賬。統計臺賬登記要全面、準確、及時,數據要與實際發生的原始憑證相符,不得造假虛填。設置車輛行駛登記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登記表是否相符,使用后應記錄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等。建立公務車輛單車月行駛公里、百公里油耗、維修費用及用油情況臺賬,每月定期張榜公布。
6、加強油耗統計分析。落實人員負責季度及年度車輛油耗統計匯總、分析報告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統計分析報告。
7、公務車輛嚴格實行定點加油制度,認真落實“一車一卡”定點定車加油規定。
8、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汽車報廢標準規定。對油耗高、車況差、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予以淘汰,對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及時報廢。
9、加快節能與新能源車輛及節能設備的推廣使用。公務用車應優先選購排氣量小、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的車輛。
10、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嚴格執行車輛統一派遣規定,提高使用效率。能合車同行的,不分乘多輛車;能用小轎車的,不用旅行車;嚴格控制長途用車,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不派公務車輛。節假日除特殊公務活動使用的車輛外,其余公務車輛應集中封存。嚴禁公車私用、公油私加,堅決堵塞管理漏洞。對違反規定的要認真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查處。
11、教育、督促駕駛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判斷和處理汽車行駛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情況,倡導經濟車速,嚴禁超速行駛,在確保行車安全的情況下,最大程度降低油耗。公務車輛要避免長時間搭載不必要的重物,不超載行駛。盡量減少公務車輛空調使用量,正確使用節能模式,降低油耗。公務人員在離車參加公務活動時,駕駛人員應將車輛熄火待命,避免停車開啟空調等待。
12、定期維修保養車輛。及時更換空氣濾芯、汽油濾芯、潤滑油,定期清除燃燒室積炭,保持輪胎氣壓正常,車輛良好技術狀況。
13、定期開展車輛節油知識講座,開展車輛維護保養、節油駕駛等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駕駛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駕駛技能。
14、運用各種形式開展節約用油宣傳教育,提高節約資源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節油自覺性。
15、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每周少開一天車的規定。每年公共機構“能源緊缺體驗日”和“世界無車日”,除特殊公務車及重要公務活動外,公共機構工作人員應停用公務車,倡導停用私家車,選擇公交車、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
16、加強監督檢查,開展評比活動。我院節能辦公室結合績效考核,對車輛節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年度車輛節油目標完成。對在節油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予以表彰,對車輛油耗嚴重超標、運行費用嚴重超支的單位、個人通報批評。
17、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5
一、用車、派車
1、公司行政部是公務車的管理部門,籌建期間各職能部門因公使用桑塔納橋車,必須填寫《公務車使用登記表》,經行政部批準后,由行政部統籌安排。未經批準私自出車的每次對駕駛員給予100元的經濟處罰。
2、所有公務車輛當天工作結束時,應全部駛進指定的停車場地停放。未經批準私自將公務車停放至指定地點的,每次給予100元的`經濟處罰。如發生意外事故的,由該車司機承擔,并追究司機的責任。
二、車輛的保養、維修、年檢
1、公務車輛送修,由該公務車輛之專職司機填寫送修申請單,經公司行政部審核確認送修項目及確定送修時間后,方可送修。對更換零部件或總額超出800元費用的維修經行政部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修理。修理期間專職司機必須到場監修。
2、修理結束后,專職司機必須將修理項目清單送行政部備檔,檢修更換下的配件,必須交公司存放,待行政部專人核實后統一處理。
3、公務車輛年檢時,由該公務車輛之專職司機負責辦理,年檢結束后須及時將相關票據核銷。
三、行車油耗的管理與考核
1、以車輛的使用登記表、車輛費用月份統計表和加油清單數考核;
2、車輛加油數量由司機填好《加油清單》,以便作為考核公里數的參考依據。
3、月末對公務車實行月行車里程匯總,如發現油耗數量有明顯差異,必須落實原因。
四、其他
1、行政部門負責對公務車輛使用的全過程進行指導、監督,并建立健全車輛檔案制度,以備考核。
2、每輛公務車所發生的檢修、保養、停車費用,在該事項結束或收車后,由專車司機把有關票據送交行政部確認后,及時報銷。
3、公務車司機是公務車的唯一駕駛人,未經總經理批準及行政部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人不得配置公務車鑰匙,不得借車駕駛和公車私用。
4、公務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及其他各類規定的繳交統一由專車司機負責辦理。
5、財務部門應設立單車臺帳,對檢修項目及有關費用進行單車考核。
6、公務車輛之安全參見《公務專用車輛駕駛員職責》。
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16
第一條為加強全局公務車輛管理。
切實做到公車公用、合理調度、節約開支、保障行駛安全,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條局車隊。
在市局辦公室領導下,負責市局各單位(除吉州、青原分局外,下同)駕駛員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各單位的公務車輛,負責車輛統一調度和車輛的保養、維護、維修和安全。吉州、青原分局、市土地開發儲備中心的車輛管理,由單位自行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條局車隊管理的范圍是局機關全部車輛。
包括執法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規劃隊的車輛。駕駛員集中在局小辦公樓一樓上班(執法監察支隊的司機在支隊辦公室上班)。
第四條每輛公務車指定專職駕駛員一名,負責駕駛和車輛保養維護和安全。
非指定的專職駕駛員或其他人不得駕駛車輛,如有發現其他人駕駛車輛,扣除專職駕駛員當月的補助,經教育不改的,更換專職駕駛員;如他人駕駛車輛出現安全事故,由當事人和專職駕駛員共同負責,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并對專職駕駛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分。
第五條車輛管理與調度。
局機關車隊車輛由車隊隊長統一管理和調度,駕駛員必須服從隊長的領導及車輛調度。
(一)保證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工作用車;原則上保證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和辦公室公務、接待用車。
(二)局機關車輛相對固定使用,包括局領導、辦公室、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勘察規劃隊用車。
(三)局領導外出用車,應先與車隊隊長聯系,由隊長向駕駛員出具派車單。車隊隊長外出時,直接到局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處領取派車單。如有緊急公務不能及時取得派車單,在回局后應及時補領派車單,并由補辦人填寫說明。執法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信息中心)、勘察規劃隊需要用車,由單位負責人與車隊隊長聯系,由隊長向駕駛員出具派車單。沒有派車單的用車一律不準報銷汽油費和出差補助。局領導市區內用車不需派車單。
(四)各科(室)遇有特殊工作任務,確實需要用車的,必須事先書面報告,報局辦公室主任批準,如辦公室主任不在家時由辦公室副主任批準后,由車隊隊長安排用車,并出具派車單。科(室)用車原則上使用分管領導相對固定的`車輛。監察支隊、地籍管理站、勘察規劃隊市內用車不需派車單,但必須報告車隊隊長,由隊長統籌安排。
(五)駕駛員的差旅費(包括用車局領導的差旅費),由駕駛員每月底持派車單和有關票據結算,由車隊隊長審核簽字,然后由會計審核報辦公室主任、局領導審批。
第六條車輛維修和購買車輛配件。
(一)車輛修理和購買車輛配件、車內裝飾首先由車隊隊長對車輛進行檢查,據實提出具體的修理或確需購置配件的意見,書面報局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主任審批。并由車隊隊長會同局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和財會人員確定維修點和購買點。
(二)辦理車輛維修的程序為:駕駛員向車隊隊長提出維修申請并說明維修項目——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對申請修理車輛進行核查,對確需進行修理的由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副主任、駕駛員到維修點對維修項目進行核定,并預算修理費——辦公室分管副主任、會計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隊長按批準后維修項目通知駕駛員到指定的維修點修理——修理完后由駕駛員、車隊隊長、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會計審核修理項目及修理費并簽字(附審批意見單)——每半年統一由辦公室、財務審計科組織有關人員到維修點進行結算,然后報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按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或審批,支付修理費。
(三)購買車輛配件及車內裝飾品(包括車胎、座墊等)的程序為:駕駛員書面提出購買報告——車隊隊長審核提出意見——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隊長按批準的購置品種會同駕駛員到市局辦公室指定的購買點購買并簽好單(附審批意見單)——每半年統一由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財會人員到購置點結算——分管辦公室副局長按照局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審核、審批、報帳。
第七條車輛保險。
按照市政府采購辦文件規定到指定保險公司辦理,險種按市采購辦規定由車隊隊長與辦公室分管的副主任,經財務審計科審核送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審批。
第八條汽油費管理。
按照省政府采購辦文件規定統一使用IC卡加油(出省或邊遠地區確需加油,由乘車領導簽署證明方可報帳),由車隊隊長與財會人員根據油料使用情況,安排費用輸卡,并報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副局長審批核報。每季度公布每輛車百公里耗油和耗油總量。
第九條其他事項。
(一)駕駛員應保護車輛,局機關所有車輛一律停放在局機關院內,未經批準不得停放到其他地方。如私自將車輛停放在院外,發生車輛被盜、被損壞等事故,均由駕駛員負責。
(二)嚴禁公車私用,未按上述用車程序辦理用車手續,發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由用車人和駕駛員個人承擔,一切修理費用由用車人和駕駛員負擔,并扣發駕駛員全年獎金。
(三)如特殊情況,確需因私用車的,由用車人支付燃油費和過路過橋費,司機不得報銷出差費等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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