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第二條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汽車運輸處(以下簡稱“汽運處”)各級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職能部門和員工,在部門和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一崗雙責制,做到有崗必有責,上崗必守責。
第二章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職責
第四條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職責
1、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組織落實城投總公司和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管理各項目標,并通過各職能部門組織落實和實施。
2、研究和決定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查決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安全資金的投入等,決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和重大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3、定期召開處安委會會議(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會(每二月一次),聽取各職能部門、下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公司安全工作計劃。
4、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傳達上級安全緊急會議精神,落實事關汽運處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
第三章汽運處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六條安委辦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上海市及城投總公司、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處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實安委會會議精神,執行汽運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3、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直接作業環節進行重點安全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驗和管理工作。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評估、立項、申報及項目實施進行檢查、監督。
4、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查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暫時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臺帳;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他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工傷認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落實汽運處級教育職責,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8、負責本企業對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康杯”等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第七條生產業務部(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及指示,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做法,及時向領導報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異常情況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協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遇到緊急情況,有權先處理后匯報。
4、參加安全生產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布置落實整改。嚴格執行對作業工藝流程的監管,杜絕或防止發生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現象,實現安全有序生產。
5、參與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規范,參加安全技術規程的編制工作,及時消除和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審核生產業務方案、重大設備裝置檢修技術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要求。
7、在簽訂業務或檢修施工合同時,應負責審核其施工資格(企業等級、經營范圍、技術資質、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等),同時簽訂《安全協議書》,并負責對其進行業務或檢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參加相關業務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八條處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汽運處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時轉發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2、負責對臨時來汽運處辦事人員進行登記,對生產現場參觀學習交流人員進行安全須知教育。
3、負責制訂和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4、定期對公務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駕駛員或有關人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年檢工作,確保交通安全。
5、負責職工伙食團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電、燃氣,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定期維護排風、煙道等廚具設施,及時清除油膩、污垢。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負責員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歸口管理工作,編制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時,同時將安全管理部門關于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到汽運處年度培訓計劃之中。
2、負責對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復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審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關部門,經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統籌和組織工作,負責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落實培訓情況的跟蹤和考核工作。
4、負責制訂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員工勞動紀律的檢查、考核和獎懲。
5、貫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在勞動合同中,載明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和工傷社會保險等事項。在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時,應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和要求,并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6、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負責落實職工勞資福利政策,辦理事故責任者的懲處事項,辦理違章、違法責任的懲處,負責工傷認定后有關補償和鑒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員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8、按規定落實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
第十條安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租賃廠房(場所)安全協議的簽訂并敦促安全協議條款的落實。
2、負責主管范圍內租賃廠房(場所)安全檢查,及時督促落實問題的整改。
3、負責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投入。
4、負責汽運處安全監控設施、消防器材和各類特種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與保養,確保正常運行。做好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持證上崗。
5、積極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指導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對公司所屬船舶和車輛的GPS、GIS監控系統,以及大型機械設備運行監控系統進行監管與指導。
7、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傷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組織討論分析,做到“四不放過”,對影響安全的傾向和行為進行幫助及教育。
8、會同有關人員負責對新駕駛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行車、安全操作的教育,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定期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活動,樹立先進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術,推進設備設施的技術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確保本質安全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1、審核安全技術措施、隱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
2、審核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資本性及費用性資金預算決算,確保資金到位與專款專用。
3、確保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等費用開支。
第十二條市場拓展部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拓展的新項目和新業務,必須同步制訂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新的項目和新的生產業務,必須符合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安全技術要求。
3、負責本部門管理業務和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實。
第十三條工會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工會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發揮監督保證作用。
2、組織和健全勞動保護監督管理網絡,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和職業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協助行政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對安全生產維權和監督的職能。
3、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宣傳,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權益。開展“安康杯”競賽等活動,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定期研究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組織參加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通過巡視等方式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5、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6、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團委安全職責
1、配合行政和黨委抓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動員和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
2、組織團員青年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發揮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和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
3、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
4、總結推廣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典型經驗,表彰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先進人物。
第四章各級領導與員工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處長安全職責
1、處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并在當年的具體工作中逐項予以落實。
3、組織制定并簽發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切實保證本單位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產資金主要用于安全裝備、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隱患治理、員工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等職業健康保護。
5、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把握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在部署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同時落實、同時檢查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抓好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改造和基本建設項目安全、消防、環保、職業健康“三同時”工作。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與運營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7、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獎懲。
8、及時如實向上一級安委會報告并配合或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六條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營造企業安全文化。
4、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保證監督作用,教育黨員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下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時,應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8、發生事故時,協助行政領導做好思想穩定和善后處理協調指導工作。
第十七條分管安全生產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等,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檢查生產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隱患排查整改。
5、負責落實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要負責人,或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負責本企業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黨委副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配合黨委書記及時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報道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模范事跡和事故通報。
4、配合黨委書記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和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
5、配合黨委書記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第十九條分管技術設備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設備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制訂、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檢查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本企業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運行,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設備改造方案和設備檢修計劃,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并負責落實。
5、負責組織設備事故的報告、調查及處理。
6、負責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排查整改,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按計劃實施。
7、負責組織落實大檢修、計劃檢修、搶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開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9、負責落實對本企業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10、負責落實本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職責,制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在具體工作中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分管生產業務、市場經營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生產業務經營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等,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參加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事故調查處理。
4、定期召開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分管人力資源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力資源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人力資源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配備各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安全工程師。
4、負責組織落實員工的技術業務培訓、技術練兵;組織落實員工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的教育培訓。
5、負責對事故相關責任者的處分(處理)。
第二十二條紀委書記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起保證、監督作用。
2、負責紀委等部門在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發揮各級紀檢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組織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4、協助行政領導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紀檢黨員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5、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6、負責組織紀委監察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上海市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廣大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會系統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組織員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配合行政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做好職工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5、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把職業安全衛生列入工會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6、參加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作業部門(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負責人安全職責。
1、作業單位負責人對作業單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制度,做到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組織制訂、修訂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教育,督促并檢查班組安全教育。
4、組織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定期組織考核。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6、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取得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領導并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負責落實部門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7、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裝置部門級安全檢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一時無法整改的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負責二級動火審批,組織落實動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門值班制度,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和處理,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落實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10、部門副職在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十五條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員工學習并執行部門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法等,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定期組織班組安全活動,組織第三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檢查督促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完好投用。
5、負責實施每班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不能整改的應立即報告上級,同時采取應急防范措施。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配合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競賽,抓好班組基層建設、基礎管理,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維護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秩序。
第二十六條生產作業人員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針對環境行業特點,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精心操作,認真記錄。
3、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判斷、處理并報告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4、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作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整潔。
6、上崗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熟練正確地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向領導報告。
8、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應當與分包企業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定檢查企業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生事故時,應當按規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 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 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督。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關于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的規定,為貫徹落實各項法令規程和條例,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促使供水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產是公司的頭等大事,各項工作都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勞動保護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文明生產。
3、安全生產重在預防,各科室應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本公司的設計、科研、建設和生產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有關部門頒布的各項安全法令、規程、規定、條例和標準。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干部職工都應在各自的崗位上,認真執行安全職責。
第二條公司領導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安全工作人員全面負責,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規程和指標,組織實施職工代表大會有關安全生產及文明生產的決議。
2、關心愛護群眾,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安全與生產措施。
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長遠規劃。
4、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制定對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機構和組織,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組織全公司的安全大檢查,對重大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
8、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五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三同時”(新建、改造、擴建)。
第三條各科室中層干部的安全責任制
1、認真傳達貫徹黨和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指示、決定等。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對所屬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對新工人或代培人員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巡查考核。
3、組織有關人員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認真貫徹執行。
4、充分發動群眾,開展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5、加強生產設備,特別是安全裝置,防火設施的管理,使之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6、經常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安全生產的經驗,并及時組織交流推廣。
7、按時組織編制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8、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9、嚴格執行上級有關防護用品的發放規定。
10、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并負責檢查原因,采取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第四條辦公室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制
1、協助經理組織推動生產中的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的法令和制度。
2、組織制定和修訂審查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組織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執行。
4、組織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的宣傳教育,每年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考核。
5、組織參加全公司的安全大檢查,監督檢查不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
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試運轉的安全工作。
7、負責事故統計上報,參加各類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分發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9、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發現違章有權制止,緊急情況下可先令其停止工作或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處理。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1、負責安全消防器材的計劃,配備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對義務消防人員的技術培訓。
第五條生產管理人員(生產、技術、調度、安裝)設備的安全職責
1、編制或修訂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大修安全措施、計劃,并確保實施。
2、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制定長遠生產發展規劃應包括安全技術研究,改善勞動條件與文明生產的項目。
4、負責生產、設備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5、負責機械、電氣、儀表設備的安裝和維護,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嚴格控制技術措施經費,不準挪作它用。
6、生產調度根據安全技術和生產技術的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好安全生產。
7、妥善、果斷處理生產過程中的一切不安全情況,及時處理事故,立即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
第六條經營管理人員(辦公室、材料、財務、營業、保衛)的安全責任制
1、負責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各種防護器材和滅火器材的采購,供應工作。
2、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采購、保管和發放工作。
3、嚴格執行有關防火和危險物品管理規定,搞好倉庫、防火和危險品,氣瓶的管理工作。
4、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做好車輛及駕駛人員的年度檢審工作。
5、確保安全技術措施,勞動保護費用的專款專用,不準挪作它用。
第七條各科室安全員安全責任制
1、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科長主任搞好工作。
2、對新調入人員及時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好定期安全活動。
3、加強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遇有違章作業或險情應立即制止處理,并向領導報告。
4、對本班組發生的事故,要及時了解掌握情況,向領導報告并參加調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范措施。
5、檢查監督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負責本單位安全消防器材和安全設施的維護管理。
第八條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技術知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產基本要領。
2、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3、嚴格工藝控制運行程序,精心操作,記錄完整詳細,準確可靠。
4、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事故。
5、按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6、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場所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7、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工具。
第九條安全生產教育
1、新職工(實習人員)進入公司必須進行三級(公司、科室、班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2、公司調出工作人員六個月以上返崗者,都要履行科室、班組安全教育。
3、凡外來人員參觀學習,都必須由接待人員講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項,并指定專人帶領。
4、從事電器、焊接、起重、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的工人,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取得作業證后,方可從事作業。
5、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投產前,要按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對崗位和有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
6、發生重大、惡性未遂事故時,主管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7、各級領導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組織紀律性的教育,增強法制觀念,使之自覺的遵守紀律、履行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
8、大修和重點項目檢修,都應在進行停車前、停車中、檢修前和開車前專門的安全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9、職工違章作業及重大事故責任者,由所在單位根據情節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進行離崗安全教育,并將事故性質責任記入安全作業證。
10、新職工進入崗位,不經考試合格不準獨立作業,違犯制度,造成事故的,要追究領導人責任。
第十條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是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監督各項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防范和整改隱患。
2、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及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隱患為中心,依靠群眾,邊查邊改,及時推廣先進經驗。
3、五查的具體內容是:
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完善離崗位做于生產無關的事情。
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是否有章不循的情況,查制度的執行情況,有無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工作上有功人員,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有關人員,是否做到及時嚴肅處理,安全與生產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查隱患:是否做到了安全文明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廠房建筑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跑、冒、滴、漏是否達到了規定標準,勞保用品是否按規定穿戴了。
4、安全檢查的形式分公司、科室、班組三級進行,公司檢查由辦公室組織、各科室有關人員參加,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班組檢查每月一次,并將情況及時上報。
5、公司辦公室除每月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外,還要根據季節的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及防凍、保溫等工作進行預防性、季節性檢查。
6、公司辦公室各科室都應根據安全生產情況,經常進行不定期抽查。
7、生產工人應嚴格進行交接班制度和班中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整改。
8、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經常的進行巡回檢查,及時地發現和處理不安全因素。
9、各級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凡科室能整改的不交公司處理。
10、對查出的問題,必須立即整改,不準拖延,有些限于物資、技術條件當時不能解決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定出計劃,限制解決,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檢修制度
1、一切檢修工作應嚴格遵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和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
2、所有管道、設備檢修前,必須制定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的安全檢修方案,凡二人以上檢修的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3、檢修前必須做到充分的思想和物質準備,做到工具齊備、安全可靠。
4、高空作業、土石方工程、吊裝作業,應嚴格執行《建筑按裝安全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5、檢修所用的臨時照明,必須采用36伏以下的燈泡,絕緣要良好,所使用的電動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6、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修前,必須先切斷電源,并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7、焊接動火,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在容器內潮濕地溝或金屬體上焊接時,應指定專人監護。
8、焊接工具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靈敏可靠,氧氣軟管應耐20個大氣壓,乙炔器和焊槍之間必須裝有安全水封。
9、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要保持安全距離。其距離不應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應少于10米,高壓線路下和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發生器。
10、電焊工應符合下列標準
①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②焊機二次線圈及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直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③一次線路與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辯認,絕緣良好;④焊鉗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11、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在潮濕地點,容器或金屬導體上焊接時,要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在多人交叉作業的場所,要有防止電孤刺傷他人眼睛的措離。
12、電氣檢修。必須按電力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并嚴格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凡在導電設備線路上工作(不論高低壓)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把上掛上“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除專責掛牌外,不得任何人拿掉送電。
13、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明線路確實無電后,方可作業。
14、線路經過驗電確認無電后,應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線路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停電、放電、驗電,檢修必須派有實踐經驗的老工人負責監護,任何情況下禁止帶電作業,特殊情況需經分管生產領導批準,并指定專人負責監護。
15、外線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疑方可進行作業,五級以上大風,禁止高空作業,登高作業需設專人監護,有兩個以上供電線路檢修時,必須采取可靠的措離,防止誤送電。
16、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
①非配電室人員不準進入,包括室外變壓器宅內,如需進入者,須請示分管領導后,方可進入。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工作制度。
③嚴格執行檢查,維修和交接班制度,嚴禁帶電作業。
④勤檢查,確保全廠用電安全。
⑤不準隨意動用配置的消防器材。
第十二條各類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分類
1、在生產中,因違犯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或由于失誤操作,造成機器具設備損壞、大量漏水損失,為生產設備事故。
2、因維護不到位、不及時造成水質污染,因購材料低劣造成漏水的,為生產責任事故。
3、違犯交通規則,造成車輛損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交通事故。
4、發生著火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為火災事故。
5、由于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影響,突然使人體組織受到損傷使某些器管失去正常機能,以致負傷人員立即工作中斷,經醫務部門診斷,需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者,為傷亡事故。
(二)科室的事故管理
由單位領導負責,并按照事故的業務分工指定專人管理,月初將上月的事故,匯總報辦公室。
(三)各科室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由本單位根據業務分工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
(四)凡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的事故,由公司指
定單位為主組織調查、分析、處理上報,重大事故由公司組織調查,分析、處理。
(五)事故的分類與事故的分工管理
1、安裝工程事故由安裝處負責管理。
2、機、電、儀表設備事故由設備生產調度中心負責管理。
3、質量事故由生產調度中心負責管理。
4、交通事故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5、工傷事故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6、破壞事故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7、辦公室負責各類事故的綜合管理。
8、維修工程由客服中心負責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以“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為方針
2.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3.掌握本責業務知識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5.作業中不得脫崗、睡崗、串崗
6.做到腿勤、手勤、眼勤
7.認真做好“七不充裝”的.檢查
8.杜絕不符合規定的氣瓶上充裝臺
9.做好充裝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
10.提高安全生產指標和產品質量的合格率
氣瓶充裝操作規章
1.充裝前必須確定待充氣瓶合格率
2.充裝臺控制閥門、安全閥、壓力表、卡具管道是否處于良好狀態
3.防錯裝卡具螺紋是否與鋼瓶螺紋相符
4.操作任何閥門時必須站在側面,嚴禁猛開、關閥門
5.充裝時速不得大于8m/h,禁止插入空瓶
6.逐只檢查瓶體溫度和鋼瓶閥是否漏氣
7.充裝時嚴禁用扳手鐵器敲擊瓶閥管道
8.充裝人員不準穿戴化纖衣帽及釘子鞋,嚴禁油脂
9.做好氣瓶氣體置換工作
10.充裝過程中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超壓,做到氣瓶放穩,嚴禁空重瓶混放
11.充裝壓力是否在12.5Mpa范圍內
12.瓶閥密封性瓶體鼓包、變形、缺陷、附件是否齊全良好等,有問題一律不得上充裝臺
氣瓶裝卸操作規程
1.必須了解氣體性質,掌握熟練知識
2.氣瓶搬動時,一手握氣瓶沿地面旋轉
3.不準平地滾動,需滾動時嚴禁撞擊
4.裝車時一定做好精準到位
5.裝車中不得把氣瓶從車上掉下,以免爆炸危險
6.做到氣瓶數據登記和標號登記工作
低溫液體泵操作規程
1.工作前做好防護工作
2.開機前確認集流排放空充裝準備
3.檢查頁面高度及壓力
4.打開排液閥關閉放空閥,開啟回氣閥對泵進行預冷盤車啟動
5.汽化器掛霜和預冷15分鐘
6.確認泵正常運行
7.聽排出液體活門聲音和機器振動是否正常
8.充裝完畢后,關閉下液閥和回氣閥,打開放空閥停車
9.液體泵排出壓力小于15Mpa,入口壓力大于1.2Mpa
10.做到泵體無異常工作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建設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重大事故,避免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上級有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精神,結合實際,重新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目標
1、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死亡事故。
2、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無重傷事故。
3、不發生一次經濟損失超過20xx元。
4、爭創市、縣優良工程。
二、管理計劃
1、年度投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十多萬元。
2、安全教育、培訓管理人員每季度一次,新工人進場要進行三級教育。
3、安全檢查:段部每季度檢查12次,站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時總結各站組工地檢查情況,總結各站組工地安全生產動態,及排除安全隱患。
4、安全生產例會每季1-2次,及時總結,表揚先進,找差距,指出存在問題,落實解決辦法,向安全先進工地參觀學習,以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5、每個工地各站組建立安全工作臺帳。
6、年終: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工地,安全生產先進個人。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實現管理標準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
(三)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起草、跟蹤、以及修訂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傳達到全體員工,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
2。生產技術處負責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傳達到各部門,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評價。
3。各部門負責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定期回顧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結果匯總交給生產技術處。
4。各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任務。
5。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6。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保總體安全目標的實現。
7。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完善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零傷亡'目標。
8。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方針的持續適宜性進行評審。
9。當實際結果與目標發生嚴重偏差時,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發公布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依據
1.1安全生產方針制訂的依據:
1.1.1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突出國家總體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并與公司的管理方針相互融合,要在全體員工充分參與下制定符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生產方針。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體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企業風險特點、預防傷害及疾病和預防財產損失,保持持續改進。
1.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訂依據:
1.2.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2.2地方和集團下發的安全責任書、目標。
1.2.3公司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全、職業衛生綜合治理規劃及其它規劃等。
1.2.4公司的實際能力和現有狀況,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遺留問題。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和體系的`評審結果。
1.3目標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發生數量、安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計劃、設備和財產損失、安全教育與培訓、遵章守紀,制止'三違'、安措經費的使用、隱患整改計劃、'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預防事故的工程技術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安全生產臺帳的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產技術處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總經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門安全目標設想,及4.1.2條款的要求匯集各部門提出的目標設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標指導思想,并由主管副總下達指令,并根據主管副總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總目標。
2.2生產技術處在設立安全方針和目標時,要考慮公司的管理水平、風險評價、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的評價結果。
2.3制定的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應是明確的、可測量的、具有行為導向的、可行的和有時間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應涵蓋所有部門、人員,即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分解
3.1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公司的安全方針和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符合本部門生產安全特點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3.2各部門應將安全目標和指標分解到本部門的所有班組、崗位。
4。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傳達、培訓
4.1公司制定的目標和指標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傳達到公司的各層次人員及相關方。
4.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培訓,利用安全會議宣傳、板報等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使安全生產方目標和指標深入人心,指標體現在行動中。
5。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實施
5.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解的目標、指標執行,確保公司的年度目標、指標順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標指標的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動職員,調動其積極性,廣泛開展安全活動,確保各級安全目標值的實現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標實施方案,將每項安全目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安全目標管理標準化。
6。安全目標和指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6.1生產技術處必須認真做好公司目標和指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6.2生產技術處組織目標診斷是保證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生產技術處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司安全目標實施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并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6.3各部門的安全目標指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及時進協調、整改。
6.4生產技術處對安全總目標和各部門安全目標指標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上報,負責監測結果的檔案保存,辦公室負責將監測結果納入各部門及個人年度業績考評,兌現獎懲考核。
7。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評審、更新
7.1公司每月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對全公司各級管理層的安全生產目標進行跟蹤和評價,保障目標的實施。
7.2當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能保證方針和目標完成,由生產技術處授權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
7.3當評審時認為目標、指標與實際不符,難以完成,或實施計劃有偏差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提出修改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前款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程序進行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7.4調整、更新后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以及實施計劃應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
(五)附則
1。安全方針、目標的制定要記錄、存檔。
2。本規定由生產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實現管理標準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
(三)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起草、跟蹤、以及修訂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傳達到全體員工,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
2.生產技術處負責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傳達到各部門,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評價。
3.各部門負責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定期回顧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結果匯總交給生產技術處。
4.各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任務。
5.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6.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保總體安全目標的實現。
7.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完善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零傷亡'目標。
8.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方針的持續適宜性進行評審。
9.當實際結果與目標發生嚴重偏差時,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發公布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依據
1.1安全生產方針制訂的依據:
1.1.1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突出國家總體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并與公司的管理方針相互融合,要在全體員工充分參與下制定符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生產方針。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體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企業風險特點、預防傷害及疾病和預防財產損失,保持持續改進。
1.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訂依據:
1.2.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2.2地方和集團下發的安全責任書、目標。
1.2.3公司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全、職業衛生綜合治理規劃及其它規劃等。
1.2.4 公司的實際能力和現有狀況,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遺留問題。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和體系的評審結果。
1.3 目標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發生數量、安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計劃、設備和財產損失、安全教育與培訓、遵章守紀,制止'三違'、安措經費的使用、隱患整改計劃、'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預防事故的工程技術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安全生產臺帳的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產技術處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總經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門安全目標設想,及4.1.2 條款的要求匯集各部門提出的目標設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標指導思想,并由主管副總下達指令,并根據主管副總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總目標。
2.2生產技術處在設立安全方針和目標時,要考慮公司的管理水平、風險評價、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的評價結果。
2.3 制定的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應是明確的 、可測量的、具有行為導向的、可行的和有時間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應涵蓋所有部門、人員,即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分解
3.1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公司的安全方針和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符合本部門生產安全特點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3.2各部門應將安全目標和指標分解到本部門的所有班組、崗位。
4.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傳達、培訓
4.1公司制定的目標和指標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傳達到公司的各層次人員及相關方。
4.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培訓,利用安全會議宣傳、板報等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使安全生產方目標和指標深入人心,指標體現在行動中。
5.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實施
5.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解的目標、指標執行,確保公司的年度目標、指標順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標指標的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動職員,調動其積極性,廣泛開展安全活動,確保各級安全目標值的實現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標實施方案,將每項安全目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安全目標管理標準化。
6.安全目標和指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6.1生產技術處必須認真做好公司目標和指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6.2生產技術處組織目標診斷是保證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生產技術處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司安全目標實施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并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6.3各部門的安全目標指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及時進協調、整改。
6.4生產技術處對安全總目標和各部門安全目標指標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上報,負責監測結果的檔案保存,辦公室負責將監測結果納入各部門及個人年度業績考評,兌現獎懲考核。
7.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評審、更新
7.1公司每月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對全公司各級管理層的安全生產目標進行跟蹤和評價,保障目標的實施。
7.2當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能保證方針和目標完成,由生產技術處授權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
7.3當評審時認為目標、指標與實際不符,難以完成,或實施計劃有偏差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提出修改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前款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程序進行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7.4調整、更新后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以及實施計劃應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
(五)附則
1.安全方針、目標的制定要記錄、存檔。
2.本規定由生產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部門、項目部、管理處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四、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五、公司法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管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部門所屬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七、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班組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八、各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十、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一、公司各部門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雅仕物業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公司經理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管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理(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七、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公司經理的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部門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管轄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公司對內對外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協助管理處負責人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參與每半年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演練。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
十八、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的維修部長、保安班長,為其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有在職員工為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二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管理處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4、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每季度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各部門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部門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各部門每月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周對公司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主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八章安全設施管理維護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二十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本轄區的消防器材由管理處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九章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維護部制定24小時值班制度,客戶服務部將物業公司24小時值班電話張貼告知業主;現場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負責人、經理、部門主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調指揮,避免事態激化,并積極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遺癥;若物業小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無論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有責任,第一時間向區房管局及轄區街鎮如實報告情況。
二十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班組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班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二十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管理處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管理處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管理處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十、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三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臵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第十章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臵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臵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十一章生產安全預警制度
三十四、物業小區內關鍵位臵(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處)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和提示標語,各部門巡查時對涉及業主專有部分的安全隱患要盡到提示義務,盡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十五、對于重大節假日,各部門在節假日前一周進行節前安全自查,發現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節假日前三天物業公司組織統一的節前安全檢查、整改。
三十六、對于雨季汛期或高溫等特殊季節、惡劣天氣、集中裝修期間或其他地區突發重大事故時,根據主管部門、轄區街鎮、氣象預報或者其他地區事故的教育啟示,視情況采取內部開會、小區內張貼通知、天氣預報等合適方式,及時發出安全生產的預警提示,并跟蹤監督預警提示的落實情況。
第十二章安全生產資料存檔備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門針對安全生產工作設立專門的、系統的安全生產檔案資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記錄表、員工培訓記錄表、報事報修維修表、各類應急預案、違章搭建上報記錄等,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既要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也要做到有據可查。
第十三章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管理處負責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的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確保完整好用;未經單位負責人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十四章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所屬管理處的負責人對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車場,應將設計圖紙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6、對入庫車輛應確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確定地點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入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7、車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置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8、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在醒目的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9、車庫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他作業,嚴禁在通道上停車,嚴禁超量停車。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十五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四十、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負傷控制在1‰以下。
4、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設備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對管理處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年終按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十二、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蒙受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章附則
四十三、本制度適用于本物業公司公司。物業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人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責人應按照其所在崗位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素
一、前言
為了保障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保障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形象,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及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三、職責分工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最終責任。
2、安全保衛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工作。
4、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做到文明安全生產。
四、安全目標
實現“三不”目標:無人傷亡事故、無嚴重設備故障事故、無環境污染事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要求
1、生產場所準備
①生產場所必須符合國家安全、衛生、環保等規定,堅決遏制違章建筑和違法用地行為。
②在生產場所內,必須有相應大小和數量的滅火器材、警示標志和應急處理設施。
③機械設備必須按規定進行安裝、調試和維護。
2、安全教育及培訓
①新員工在入職前,應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并參加考試。
②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責任意識。
3、安全檢查及監督
①定期對生產場所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②嚴格執行警示標志的規定,確保員工的安全使用設備和工具。
4、事故應急處理
①準備事故應急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及時應對和處理。
②對事故后的處理及痕跡,必須進行嚴格保護和監視,防止虛假報告和蓄意隱瞞。
六、安全管理制度的改進
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管理制度的評估和改進,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并對員工進行考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確保生命財產安全。
七、責任追究
對于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以維護公司的安全生產環境和良好的社會形象。
八、附則
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解釋權歸公司安全保障部門所有。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明確各級干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責任,特制定本規章。
1.2.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級干部、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安全職責均適用本規章。
1.3.權責單位
1)總經理室負責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本規章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安全生產責任
2.1.責任追究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誰主管,誰負責。
2.2.主管安全責任
班組長(不含)以上之主管,對本單位之安全負有以下責任:
1)主管應負防止意外事故之責任。
2)以身作則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及公司安全規章。
3)教導及監督本部門人員遵守安全規章。
4)明確掌握與本職相關之安全守則、安全工作方法,并身體力行。
5)熟悉與本職相關之安全防護裝置、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
6)分派工作時,應指定專人作為負責人,統一指揮,保障安全。
7)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指揮事故排除、處理事宜,并迅速與安全管理部門聯絡,尋求協助。
8)應對下屬實施正確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導,使之能熟練而安全地完成本職工作。
2.3.安全員安全責任
指定制造部各班組長為本班組之安全員,其責任如下:
1)在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生產的同時,也應安排、督導、檢查本班組的安全事項,并有記錄體現。
2)宣導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使每位所屬員工熟練掌握。
3)督導本班組員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學習和訓練。
4)檢核新員工、異支員工及交接班時之作業狀況,加強安全預防工作。
5)熟練掌握本班組工作中的安全操作技能,掌握處理故障的能力。
6)做好5S工作,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7)鼓勵員工參與安全自檢互檢,報告安全隱患,提出安全建議,降低安全事故率。
8)發生安全事故后,應全力、迅速參與事故善后工作。
9)事故發生后,應如實填報《安全事故報告書》,協助查清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以防范事故重復發生。
2.4.作業員工安全責任
1)認真參加各級部門安排的安全活動與教育訓練。
2)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冒險作業。
3)有責任勸阻他人冒險、違章作業,尤其是他人違章使用非其負責操作之設備時,設備操作責任人應來歷制止。
4)發現不安全因素,有責任立即向相關主管或部門匯報,并采取應急措施。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公司發放的勞保用品、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和操作工具。
6)負責對所操作之設備、工具按規定進行保養。
7)做好本職崗位的5S工作,創造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
8)對違反安全規章的錯誤指令,有權向上級報告,以防事故發生。
9)發生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參與事故之救護等善后工作。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
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第二條
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第三條
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第四條
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第五條
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第六條
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第七條
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第八條
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第九條
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第十條
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第十一條
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第十二條
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
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第十四條
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第十五條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第十六條
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第十八條
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第四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九條
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一)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二)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三)監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第二十條
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一)監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二)監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三)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
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第二十二條
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第二十三條
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第二十四條
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第二十六條
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第二十七條
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第五章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一)駕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二)駕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三)駕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四)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五)駕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六)駕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七)車輛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八)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②不準轉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③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⑤未按規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
⑥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⑦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⑧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⑩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輛管理
(一)本道路運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機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三)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四)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五)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六)禁止私自用車,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七)車輛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六章安全例會制度
第三十條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第三十一條
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第三十二條
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一)傳達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二)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三)分析研究近期發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四)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五)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七章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第三十四條
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第三十五條
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第三十六條
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第三十七條
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章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第三十九條
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第四十條
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第四十一條
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第四十二條
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第四十三條
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第九章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第四十四條
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并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第四十五條
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第四十六條
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第四十七條
如有泄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第四十八條
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匯報。
第四十九條
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現場安全
1、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前要保證自己休息好.工作前八小時內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準打鬧、串崗等,嚴禁違規操作。
2、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工作交于他人。
3、工作時要穿戴好防護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絕緣手套等,不準有飄蕩部分.女工應將長發盤起系于帽內。
4、嚴格遵守廠區、現場的各種安全警示標志.各種安全防護、通風收塵、消防設施等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隨意挪用和損壞。
5、超過2米的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
6、如發生設備、人身事故或火災,在場人員應迅速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匯報相關領導。
二、照明
1、各崗位照明要充足。
2、在進入金屬容器內或潮濕處工作時.必須使用12v以下的低壓安全燈。
三、設備
1、凡機器運轉部分和一切危險區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網加以隔離,否則不得開車。
2、電器設備附近嚴禁晾曬、掛放衣物,不準用鐵絲捆掛電線。
3、一切電器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加裝觸電保護器。
4、可溶性氧氣、乙炔氣瓶附近嚴禁煙火,正在工作時嚴禁移動。
5、設備開車前要發出信號,工作人員雙手要保持干燥。
四、消防
1、現場消防器材要齊全可靠,保證取用方便。
2、氧氣瓶、油類、棉紗等易燃易爆物品應分別單獨保管,倉庫內嚴禁煙火。
3、崗位用火爐必須符合生爐規定。
4、七防(防火、防雷電、防中毒、防暑、防塵、防爆、防洪)用品和設備不能挪用,并進行定期檢查維修。
五、安全標志
l、各崗位要懸掛必要的安全警示標志,做到規范、醒目、齊全。
2、清理、檢修已停止運行的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并在開關,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六、個人保護
1、人人要增強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生產。工作中要聚精會神,嚴格按規范操作.嚴禁違規操作,嚴禁酒后和過度疲勞工作。
2、不得跨越運轉中的設備.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得有人。
3、身體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種缺陷不適合該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強擔任.經醫生證明、領導批準,可調至合適的崗位。
4、凡安排兩人以上的.崗位,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單人作業要建立安全互保網鉻。
七、操作巡檢
1、進入崗位要戴好勞保防護用品,女工長發應系于帽內,電工、電焊工等在操作過程中要穿好絕緣鞋,戴好絕緣手套,所有絕緣鮭、絕緣手套、絕緣工具要定期檢查,并做好高壓試驗。
2、電器設備、照明設備要保持完整好用,生產工人不能私自拆裝,不準用濕手和導電物體觸動開啟。
3、在高空作業禁止往下亂扔東西。
4、在廠區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氣、煙塵彌漫的地方檢查設備時要緩慢行走,不得跨越運行中的設備.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裝物品時,下方不準行走。
八、檢修清理
1、在清理或檢修時。必須切斷危害人身安全的料源、電源、水源,并掛上警告牌,必要時設專^看管,工作時要密切與班組崗位聯系并配合好。
2、進入已經停止運行的設備和檢修設備時,必須與崗位人員聯系切斷電源,有專人負責看護.試運行時.必須先清點人數.查明設備內無人和無妨礙運行之物,方可運行。
3、因檢修等原因臨時拆除的安全設施,應設臨時圍欄,并有鮮明標志,完工后必須及時恢復。
九、監督檢查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組長,分管生產的副經理任副組長.各車間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督查小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2、建立責任追究制,總經理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分管負責入,各車間主任為所在車間的第一責任人,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直接責任人要承擔應有責任,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和相應處罰。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二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并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并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三條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復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項目,并組織鑒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并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并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并按要求責令項目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七條
項目經理(項目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
2、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項目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
萬元以下的項目1人;5000
萬元~1.5
億元的項目2
人;1.5億~2.5
億元項目3
人;2.5億元以上的項目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項目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項目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第八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九條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項目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并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第十條
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并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設備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凈,提高設備使用率。
4、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設備,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并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后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十二條
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并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三條
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并對進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條
線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并且班后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七條
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并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煙。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并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致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柜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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