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方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26 17:08:10 制度 我要投稿

(薦)相關方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相關方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薦)相關方管理制度15篇

相關方管理制度1

  相關方單位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運營至關重要,它:

  1. 保障權益:確保所有相關方的權益得到合理保護,降低潛在的法律風險。

  2. 提升效率:明確職責分工,減少因溝通不暢或決策混亂導致的.時間浪費。

  3. 增強合作:通過良好的關系管理,提高合作效率,促進項目成功。

  4. 塑造形象:體現企業的專業性和責任感,提升公眾對企業的好感度。

相關方管理制度2

  相關方及外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維護公司利益:通過規范合作,降低因誤解或沖突導致的損失,保護公司的經濟利益。

  2. 提升運營效率:清晰的'流程和責任分配能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延誤和浪費。

  3. 建立良好形象:有效的相關方管理有助于提升公司聲譽,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

  4. 防范風險:通過合規管理,預防潛在的法律糾紛和聲譽風險。

相關方管理制度3

  相關方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維護和諧關系:通過有效管理,保持與各方的.良好互動,減少沖突,增強信任。

  2. 促進合規經營:確保企業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內運營,遵守各項法規要求。

  3. 提升企業形象:良好的相關方管理能提升企業公眾形象,吸引投資,增強市場競爭力。

  4. 實現可持續發展:尊重和滿足相關方需求,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

相關方管理制度4

  相關方單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1. 協調合作:制度化管理能協調各方行動,減少誤解,提高協作效率。

  2. 風險控制:通過明確權責,降低因溝通不暢或職責不明導致的`風險。

  3. 維護關系:保護各相關方的利益,維持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4. 提升效率:通過優化流程,減少無效工作,提升整體業務運行效率。

  5. 合規經營:確保企業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增強企業的公信力。

相關方管理制度5

  1.目的

  根據公司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和指標對相關方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施加有效影響。

  2.范圍

  適用于同公司合作與環境因素、危險源和風險有關的所有相關方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組織對公司相關方進行評價、確認、施加影響并監督檢查。

  3.2行政部

  3.2.1負責與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有關的各相關方簽訂相關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協議書。對其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行為進行管理、監控和考核,施加有效的直接影響。

  3.2.2對與一般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有關的相關方,發出相關信函、施加有效的間接影響。

  3.2.3負責合格相關方相關資料的獲取和評價。

  3.3各部門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對相關的各相關方施加具體影響,并實施監督檢查。

  4.工作程序

  4.1 管理對象:供方、運輸相關方、建筑施工相關方、現場食堂及生活區相關方,廢棄物處置和一般相關方。

  4.2 對運輸相關方的管理

  4.2.1采購部同與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有關的運輸相關方簽訂相關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協議書。

  4.2.2采購部應要求為本公司運輸化學品的承包方,特別是運輸化學危險品的應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具體執行《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學品管理程序》的要求,應要求運輸危險貨物的相關方具備應急措施和方法。

  4.2.3采購部還應要求為本公司提供運輸服務的'承包方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強對機動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并對機動車輛進行定期檢查,以保持機動車的性能良好,尾氣年檢合格;

  b)禁止在本公司廠區內沖洗車輛;

  c)對漏油的車輛不予進廠;

  d)禁止廠內鳴笛;

  e)有防揚塵飛散的措施。

  4.3對建筑施工相關方的管理

  4.3.1行政部組織相關的部門同與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有關的建筑施工相關方簽訂相關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協議書。

  4.3.2采購部會同各部門監督檢查相關方落實施工階段的環保要求及施工過程中的環保措施落實情況。建筑施工竣工后,分包方應當修整和恢復在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環境,物控部負責驗收。

  4.3.3采購部要求相關方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間時,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對建筑施工在使用的機械設備,相關方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環境噪音污染,以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具體執行《廢氣、噪聲控制程序》的有關規定。

  4.3.4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防止對自然環境造成不應有的破壞。防止和減輕粉塵、振動等對周圍生活居住區的污染和危害。合理處置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具體執行《廢水控制程序》和《廢棄物管理程序》的有關規定。

  4.3.5相關方特殊工序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4.3.6相關方施工人員入場前行政部必須對其進行入場教育,內容包括: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綜合要求。

  4.4廢棄物處置相關方的管理具體執行《廢棄物管理程序》。

  4.5對提供生活后勤服務的相關方的管理

  4.5.1行政部對相關方的用水、用電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

  4.5.2 食堂廢水先經隔油處理,生活垃圾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要求進行。

  4.6采購部應向一般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有關的相關方直接發出信函,施加有效的間接影響。

  4.7合格相關方評價

  4.7.1行政部分別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對運輸分包方、建筑施工相關方、垃圾清運方和后勤服務相關方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行為進行評價,填寫《相關方績效考評表》,確定合格相關方名錄,并對其進行動態管理。

  4.7.2合格相關方評價的內容包括:

  a)是否理解本公司的一體化方針;

  b)是否因環境、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問題受到相關方投訴;

  c)是否因環境污染事故或職業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級主管部門或環保部門的處罰;

  d)污染物排放是否達標,或已有明顯削減,職業健康安全表現是否已明顯改觀。

  4.7.3對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的相關方應提出整改意見,對因整改不符或拒絕整改可能造成嚴重污染,或已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勞動安全事故的相關方,本公司有權做出限期整改或更換相關方的決定。

  4.8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相關方的管理和檢查,制定作業指導書,并將相關管理規定通報給承包方并作好記錄。

  5.相關文件

  5.1《廢氣、噪聲控制程序》

  5.2《廢水控制程序》

  5.3《廢棄物管理程序》

  5.4《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學品管理程序》

  6. 記錄

  6.1 告相關方的一封信

  6.2 相關方環境保護協議書

相關方管理制度6

  目的:

  為加強外來單位及人員到我廠作業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作業制度化管理。

  內容:

  1、進入我車間進行工程建設施工單位,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正確使用、穿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消除事故隱患。

  2、由于施工單位安全及防護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損失、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3、施工單位車輛、人員進出應聽從我車間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管理。

  4、施工單位人員嚴禁未經許可進出我車間生產、實驗區域。

  5、進出我廠的`施工單位材料、物品,須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6、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必須告知我車間設備管理人員,由我車間安排供給;拆除水、汽管道及供電線路時,必須告知設備管理人員安排相關人員監管。若自作主張拆除及安裝使用造成浪費及安全事故、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負責。

  7、暫住我車間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我相關管理定,不許留宿不相關人員,違者必須按規定接受處罰。

  8、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務必積極配合我車間管理人員,協調好各種事項,安全、有序、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施工項目。

  9、具體安全方面規定及條款,由我車間與相關單位協商訂立專項合同。

相關方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對外來勞務人員和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防止

  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市場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務人員及項目、工程承包單位。

  三、職責

  1、負責招用和項目工程發包部門應對勞務人員、承包和施工單位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活動進行安全管理。

  2、承包、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對本單位全體人員在市場內的生產、生活安全情況負總責。

  3、安全辦負責對外來勞務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控制過程

  (1)城內用工的管理

  用工部門根據生產需要招工時,在簽訂用工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并對錄用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新錄用的勞動者,招工部門必須組織進行勞動技能教育培訓、場紀場規教育及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接受安全管理及檢查、監督、考核。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人員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未經有關勞動部門認可的,不準與其簽訂相關項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工程項目發包的管理

  工程項目的發包部門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時,必須在合同里明確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責任,并對承包施工單位進行必須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指導。

  發包部門在與承包、施工單位簽訂合同后,必須組織承包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和施工人員接受入廠前的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并與市場簽訂《安全協議書》,否則不準入場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只有在獲得有效安全資格認可的前提下,方可參加相關項目的投標。

  承包施工的法人代表,要對自己單位及其人員在市場內的施工安全負責,要設置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中日常的'安全管理及與其它施工單位或市場相關部門的安全協調工作,并服從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與指導。

  承包施工單位及其全體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無條件遵守國家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場規、場紀、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為保證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正常秩序,單項工程一般不準多單位承包,總承包單位若將工程二次發包時,要對二次承包單位的安全負責。二次承包單位同樣要進行安全資格審查與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否則不準開工,違者嚴肅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

  承包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生與其它施工單位在同一處交叉作業時,必須事先報告發包部門和安全辦,并由發包部門組織協調,與相關單位簽訂同時作業安全、環保協議書,制定安全保證措施,負責安全保證措施的貫徹落實,并在作業現場指派專人負責安全檢查,確保安全施工,否則不準施工。

  承包施工單位因違反國家或市場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等而受到經濟處罰,其罰款金額將由市場財務部門從承包工程經費中扣除。

  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相應的經濟和行政處罰。

相關方管理制度8

  目的:

  為加強外來單位及人員到我廠作業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安全作業制度化管理。

  責任人:

  外來施工單位、人員。

  內容:

  1、進入我廠進行工程建設施工單位,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正確使用、穿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消除事故隱患。

  2、由于施工單位安全及防護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損失、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3、施工單位車輛、人員進出應聽從我廠門衛保安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管理。

  4、施工單位人員嚴禁進出我廠生產、實驗區域。

  5、進出我廠的施工單位材料、物品,須接受我廠門衛及管理人員管理。

  6、施工單位用電、用水必須告知我廠設備管理部,由我廠水、電工安排供給;拆除水、汽管道及供電線路時,必須告知設備管理部安排水、電工監管。若自作主張拆除及安裝使用造成浪費及安全事故、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負責。

  7、暫住我廠施工工棚的施工人員必須遵守我廠作息時間,不許留宿不相關人員,遵守我廠行政辦公室相關管理制度,違者必須按規定接受處罰。

  8、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務必積極配合我廠管理人員,協調好各種事項,安全、有序、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我廠施工項目。

  9、具體安全方面規定及條款,由我廠與相關單位協商訂立專項合同。

相關方管理制度9

  1目的與范圍

  1.1為加強對租賃方及臨時工、外來作業、參觀等人員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規定了與本單位相關的租賃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點,同時,規定了廠內外來作業人員、臨時作業人員、參觀學習人員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1.3 本制度適用于與本單位相關的租賃方及廠區內非本單位人員。

  2 總則

  2.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外包工程項目的安全。

  2.2加強外來工程項目管理,增強吸引外來工程項目的能力。

  3 職責

  3.1基建環保部、總務辦公室是相關方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簽訂或審核各類安全協議或合同,負責進行廠級安全培訓教育,負責作業現場和租賃現場的安全檢查,負責相關方事故的調查或備案等工作。

  3.2 廠辦負責簽訂臨時工合同,并辦理工傷保險等手續。

  3.3 各發包方或出租單位負責承包單位的管理,負責審核各類證件和資格、簽訂合同,負責安全教育,負責人員的安全管理和審核。

  4 租賃單位安全管理

  4.1 出租單位在與承租或承包單位簽訂租賃或承包合同(或協議)前,應對承租或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及相應資質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4.1.1 承租或承包單位是否具備法人資格,是否具有承擔安全生產風險的經濟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產制度和管理經驗。

  4.1.2 承租或承包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具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廠長、經理職業安全管理資格認證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與租賃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安全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是否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條件。

  4.2 出租單位在與承租或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或協議)的同時,應簽訂《租賃(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租賃(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應由生產辦與出租單位及承租或承包單位共同起草。合同(或協議)簽訂后,應向生產辦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3 出租單位或其授權的資產監管單位應為承租或承包單位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場所、設備設施,經雙方驗收、簽字后存檔。出租單位或其授權的資產監管單位應如實告知承租或承包單位租賃(承包)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和標準,形成記錄,雙方簽字、存檔。出租單位或其授權的資產監管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租賃(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標準,對承租或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4.4 承租或承包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更改生產項目,由企業投資管理部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審核會簽,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生產辦,由生產辦進行施工安全審核,并辦理開工證后,方可實施。

  4.5 生產辦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租賃(承包)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標準,對租賃(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考核。

  5 臨時工安全管理

  5.1 凡在企業內工作三個月以上的臨時工、合同工必須按規定辦理臨時用工手續,由廠辦簽訂合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安全管理、工傷保險、職業病等方面的內容,并同時辦理工傷保險。

  5.2 依廠辦簽訂的合同,分別由企管辦、用工車間(部門)及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凡未進行安全教育的人員不得從事任何作業。

  5.3 臨時工(合同工)必須嚴格遵守企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參加安全學習和培訓,接受安全檢查。

  5.4 臨時工(合同工)享有企業員工等同的安全權力和義務。凡在企業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按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6 外來人員的安全

  6.1 外來人員主要指在廠區內臨時作業的人員,如臨時搬運工、實習人員、參觀人員等。

  6.2 外來人員必須進行登記和安全培訓。

  6.3 廠區內臨時作業的人員進入生產作業場所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6.3.1 外來人員的作業現場必須有明顯的范圍標志。

  6.3.2 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設備均不得占道,要保持廠區和車間內的道路、通道的暢通整潔。因作業形成的坑、壕、絆腳物等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6.3.3 在作業過程中需動用企業設備設施的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6.3.4 特種作業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6.3.5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6.3.6 必須遵守修理工藝和施工規范,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維修設備時必須同時維修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保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的完好可靠。

  6.4 外來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企業生產辦和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督檢查,不符和安全要求必須整改。

  6.5 外來施工單位施工前必須到安全管理辦公室領取外來施工單位安全告知書,并簽字確認。

  7 考核

  7.1 對承租方按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7.2 對臨時工、外來人員按廠內職工的安全獎懲規定等同執行考核。

  7.3 經企業領導或生產辦查出相關方的違章行為,除對相關方實施考核外,還要對其主管或發包方、出租方按安全獎懲規定考核。

相關方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勞務、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各類傷害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各相關部門,適用于在我公司內從事生產活動的勞務人員及項目、工程承包單位。

  三、職責:

  3.1公司與相關方簽訂合同的責任單位是相關方歸口管理部門。

  3.1.1負責組織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對相關方各類證件和資格進行審查。

  3.1.2負責對相關方及其作業現場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管理。

  3.1.3負責督促相關方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傳達到相關方。

  3.2安全環保部負責對本單位范圍內的相關方的安全監督管理。

  3.2.1負責對相關方的安全資質進行鑒定審核。

  3.2.2負責監督責任部門與相關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3.2.3負責監督檢查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2.4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內容

  4.1工程發包管理規定

  4.1.1公司因基建、設備安裝等工作需要對外發包工程項目,發包部門必須嚴格審核承包單位的合法性、技術水平及安全資質,對不符合條件的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4.1.2對符合條件的承包單位,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還必須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

  4.1.3承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后,發包方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承包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進行監督檢查,向承包方介紹本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4.1.4發包方生產技術部門、工程部門、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應負責對對口的承包方進行作業現場及環境的安全技術交流,明確安全技術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條件,落實安全措施。

  4.1.5發包方責任部門督促承包方在施工和作業中達到發包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4.1.6承包方負責對作業人員開工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4.1.7承包方開工前,必須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施工安全措施。

  4.1.8未簽訂承包合同的其它施工作業等項目,發包部門與承包單位也必須簽訂由公司統一印制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手續,嚴禁口頭安排。

  4.1.9工程在實施過程中,發包部門要對承包方的安全施工情況經常進行檢查監督,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督促承包單位進行整改。

  4.1.10承包方在現場作業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1.11現場工作人員應接受發包方和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和檢查,對違章人員或妨礙企業安全生產的作業,企業有權令其糾正或停止作業。

  4.1.12承包單位在我公司范圍內,違反我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一經發現,除對其進行教育外,并按我公司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同時追究發包方單位相關責任。

  4.1.13承包單位須提供以下安全資質資料:

  4.1.13.1施工企業相關安全資質證。

  4.1.13.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1.13.3現場負責人安全職責及授權書。

  4.1.13.4有關承包勞務合同(協議)。

  4.1.13.5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4.1.13.6施工、服務人員勞動合同書或授權委托書。

  4.1.13.7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4.1.13.8施工設備、設施臺賬。

  五、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相關方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實現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和相關方。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總經理室負責制定完善本辦法,并代表公司對相關方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條 相關部門與相關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設備儀表安裝調試合同、勞動合同、設備搬運合同時,應將合同送生產部進行安全評審。

  第六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負責組織對相關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督促相關方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三章 管理內容

  第七條 外來實習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外來學習人員(包括來廠培訓人員、委培人員)應經相應的安全教育。

  第八條 短期外來服務人員,接待部門應根據服務項目進行相應的安全、保衛、保密教育,學習“安全、保衛、保密管理規定告知書”1~6條的內容(見附件1)。

  第九條 外來工作人員,接待部門應要求其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并對其進行相應的部門、班組兩級安全教育。

  第十條 外來參觀人員,接待部門(或人員)應向其宣傳公司相關安全、保衛、保密管理規定,并要求其嚴格遵守。

  第四章 外來施工單位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外來施工(作業)單位(以下簡稱乙方)應具有相應的施工作業資質證書,并具有法人資質。

  第十二條 總經理室簽訂施工合同時應將“施工安全協議書”(見附件2)作為合同附件,并指定現場施工聯系人,定期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成乙方整改。

  第十三條 乙方進入公司后必須辦理以下手續:

  (一)到辦公室填寫“施工隊伍安全信息表”(見附表1)。

  (二)將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印件送交甲方生產部核查。

  第十四條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求

  (一)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施工區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職業安全衛生要求,建材、物品不得堆放在公司區主通道、消火栓附近(1.5米范圍內)等區域。不得占用主干道進行施工輔助作業,如需臨時占用通道進行輔助施工作業或堆放物品,必須到消防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三)地面施工或進行建筑拆除工程項目時,必須通知設備管理部門動力調度和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確保地下電纜、管道、電線等設施的安全。

  (四)施工現場的坑、溝、洞要設護欄或蓋板,危險地區要掛明顯標志,夜間需設紅燈警示。

  (五)施工現場有高空作業時必須按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六)施工現場需架設的臨時線,必須按《電氣安全管理辦法》辦理臨時線審批手續。施工現場進行動火作業,必須清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有必要時應按《防火安全管理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七)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現象,公司技安人員、消防管理人員和工會安全生產監督員有權進行制止、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必要時有權停止施工單位的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八)施工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除立即搶救傷員外,要立即報告甲方總經理室,保護好現場。

  (九)施工(作業)結束時,施工(作業)單位必須把施工(作業)現場清理干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第十五條 乙方施工設備的安全要求

  (一)施工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控制裝置等必須齊全、靈敏、安全可靠、有效。

  (二)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要求,有定期檢定合格證。

  (三)構件和桿、板、網等原料、輔具必須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禁止使用殘、次或老化的物品(件)。

  (四)凡露天安置的機械設備、設施,必須有防雨淋裝置,電氣設施絕緣防護、漏電保護、保護接地(零)裝置應安全可靠。

  第五章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的發包或出租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 公司發包、出租時一定要規定承租方或承包方(以下稱為乙方)生產經營項目。作業場所或設備的安全狀況不符合生產經營項目的安全要求時不得發包或出租。

  第十七條 發包或出租前,負責發包或出租的部門必須組織進行安全評審(見附表3),未經安全評審,不得發包、出租。

  第十八條 在簽訂發包或出租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合同時,應將“發包、出租安全協議書”作為合同附件(見附件3)。

  第六章 獎 懲

  第十九條 責任部門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獎懲規定進行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相關方”:就是關注用人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狀況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包括:股東、供貨方、分包方、銀行、政府主管部門、安全與衛生服務中介組織、客戶等。

  (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是指:誰接待誰負責,誰簽訂合同,誰就是執行和落實合同的責任主體。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相關方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強化監督管理,明確和落實各自的安全責任,規范安全生產行為,加強相關方的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外來施工、承包和租賃方(以下簡稱相關方)的安全管理。

  3、管理內容

  3.1、外來施工(作業)方在進入廠區施工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外來施工(作業)隊伍進入企業,在簽訂工程項目承包協議書的同時,簽訂安全管理承包協議書,應明確雙方的責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設備使用、人員教育與培訓、安全檢查與監督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必須符合“合同法”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不能侵犯雙方的'合法權益。

  承包工程項目有新增或削減項目內容時,應重新辦理相關手續。外來施工(作業)方應有相應的安全資質、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且建立了各級安全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備安全生產的保障條件。企業和發包方應對外來施工(作業)方的上述資質進行審查。

  進出我廠的施工單位材料、物品,須接受我公司管理人員管理。

  3.2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的發包或出租必須符合安全管理的規定企業內部實施的經營承包和財產租賃活動應考評承包或租賃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條件,不得與不具備安全生產保障條件的企業或個人簽定承包或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和承包或租賃合同同時簽訂,且有效期一致。租賃項目有變更、新增或削減內容時,應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出租方和發包方應加強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采取多種措施施加影響。

  3.3、相關方提供服務,應遵守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并隨時接受監管部門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正確使用、穿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消除事故隱患。

  3.4、由于相關方安全及防護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人身安全、生物安全)方面的一切損失、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相關方自行承擔。

相關方管理制度13

  1. 提升決策質量:了解和考慮各方意見,有助于做出更全面、更明智的決策。

  2. 風險管理:及時識別和應對潛在風險,防止因忽視相關方需求而導致的.問題。

  3. 優化資源利用:有效協調資源,避免浪費,提高效率。

  4. 增強企業聲譽:良好的相關方管理能提升企業形象,吸引更多的合作伙伴和投資者。

  5. 促進法規合規:確保企業在遵守法規時,滿足各方合理的期望。

相關方管理制度14

  相關方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有助于:

  1. 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 提升組織聲譽,增強內外部信任度。

  3. 遵守法規要求,避免法律糾紛和罰款。

  4. 降低運營成本,減少因事故導致的'財產損失和生產力下降。

  5. 促進可持續發展,確保業務活動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在可控范圍內。

相關方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規范承包商、供應商的選擇程序,加強承包商、供應商的安全管理,減少承包商、供應商對公司安全的不利影響,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在公司承擔新建、擴建、技改、檢修、維修、拆卸等項目及日常勞務工資的所有承包商、供應商及本公司有關部門雇傭的、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三、職責

  3.1采購部門負責辦公用品、勞保用品、后勤服務等供應商、承包商的選擇和評估。

  3.2技術管理部門負責設施設備、配件及消耗品的供應商的選擇和評估。

  3.3各部門初步評估后,由采購部門負責對承包商、供應商的選擇和建議,并報公司審批。

  四、管理規定

  4.1 承包商、供應商的選定

  4.1.1合格承包商具備與所承擔的業務相應的能力,并具備國家規定的相關資質。

  4.1.2 合格供應商應具備與所提供商品相應的生產能力和相關資質,提供商品為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應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全經營許可證。

  4.1.3 公司有關部門聘用的臨時工應使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備與其承擔的工作相適應的身體條件和文化素質。

  4.2承包商的管理

  4.2.1承包商進入公司生產區前,應由本公司具體負責人員根據其承擔的`工作性質,向其書面或口頭說明進入本公司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所承擔工作持續時間兩天或兩天以上的,應與公司簽訂書面安全協議。

  4.2.2在公司作業區從事相關施工或其他勞務工作的承包商,應遵守本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4.3供應商的管理

  4.3.1供應商送貨進入庫區內前,應有采購人員向其說明相關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

  4.3.2供貨的機動車車輛進入庫區送貨時,送貨人員禁止攜帶煙火,不得在庫區內吸煙。

  4.3.3供應商未按照安全注意事項而發生的事故,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4.4臨時工的管理

  4.4.1臨時工進入生產區工作前,應有其雇傭部門對其進行安全培訓,較長期(兩天及兩天以上)雇傭的,培訓后應進行書面考核。

  4.4.2進入庫區的臨時工應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并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

  五、承包商、供應商的售后服務

  5.1承包商對其勞務工作的售后應給及積極配合的態度。

  5.2供應商應有義務對其產品進行檢查、維修等售后服務。

  六、考核評估

  6.1根據質量、價格、交付、服務四個方面進行評價。

  6.2根據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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