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管理制度1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檔案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檔案安全,根據《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學校有關規定,結合本館實際,制定檔案館消防安全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長沙理工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長理工大綜[20xx]64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定檔案館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和安全管理責任人,簽定檔案館職工安全責任書。
2、保管好庫房區內配置的消防滅火器,熟悉滅火器的位置,熟練掌握消防器械使用方法和報警、滅火等常識。
3、禁止在檔案庫房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在庫房等重要部位吸煙及使用明火。
4、禁止在庫房亂拉亂接電源線,不得隨意增加用電負荷。檔案庫房不準使用表面溫度較高的碘鎢燈照明。檔案庫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電烙鐵、電熱器、電烤箱、電熱杯、電飯煲等與業務無關的電熱器具。
5、嚴禁在安全出入口、樓梯、電梯等公共部位堆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6、禁止與庫房管理無關人員進出庫房,制止一切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7、每天對庫房區進行消防安全巡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8、下班前要關好庫房門窗,切斷電源,妥善保管好庫房鑰匙。
9、每月進行一次電器和線路的檢查,發現故障、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及時報修,并做好記錄備案。
10、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重大隱患應立即采取預防措施,并向領導報告。
11、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12、如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及時撥打119報警,協助消防人員滅火及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管理制度2
一、消防安全組織
(一)建立消防安全組織,確定安全防火責任人和職能處室,負責本單位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隊伍。
(二)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每年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年底考核。
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浙江省消防管理條例》和《杭州市高層建筑消防管理暫行規定》,經常性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高層建筑防火、滅火、疏散等知識。
(二)分期分批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受訓率:兼職保衛干部、義務消防隊員及后勤服務、設備維修人中達100%,機關干部達50%以上,使干部職工普遍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危險性和不安全因素、懂防火措施、懂滅火預案,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三)切實加強對招用外來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各單位對外來施工和聘用的臨時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者,不準上崗工(操)作。
三、用火、用電、用氣及危險物品管理
(一)用火。
1、設備用火及平時維修用火,必須報經安全保衛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2、用火必須做到“三定”(即定用火地點、定專人負責、定防火措施)。用火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保持良好狀態。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物資倉庫、重要機房、變配電間、機動車庫等要害部位,嚴禁吸煙、使用明火。
4、大樓內禁止使用煤油爐、酒精爐、煤氣爐(機關食堂除外)等明火設備,嚴禁焚燒廢紙等可燃物。
(二)用電。
1、未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不準接、拉電氣線路,臨時確需用電的單位,必須報經安全保衛部門同意,由職能部門組織本單位的正式電工安裝,用完必須及時拆除。
2、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按技術要求定期測試、維護檢修,嚴禁超負荷運行。
3、大樓內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飯煲、電水壺、電熱杯等電熱器具。確因特殊情況需使用的,須經本單位負責人同意后送安全保衛部批準,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專人管理。
4、變配電間實行正式電工晝夜值班管理,非正式電工不得單獨操作變配電設備。
5、照明線路更改,動力線安裝(動力線應外加金屬護套管),必須由市綜合辦公樓機電設備部負責勘察設計、安裝、施工。
(三)用氣。
1、使用管道煤氣和石油液化氣,應由經過培訓的人員進行操作和管理,未經培訓不得操作和管理。
2、市綜合辦公樓食堂備用的石油液化氣鋼瓶,必須存放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液化氣專用倉庫,數量不得超過5瓶,并落實專人管理;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石油液化氣鋼瓶帶入大樓。
3、未經安全保衛部同意,禁止危險物品帶(運)入大樓。
四、消防設施管理
(一)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機電設備部應按設備管理要求,定期對消防設備(消防監控設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消火栓、消防泵、滅火器等)進行技術檢測、維修,保持良好狀態。
(二)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機電設備部應會同有關單位(部門)每年聯合組織1-2次消防、滅火系統綜合演練。
(三)消防設施周圍和消防安全通道處嚴禁堆放雜物,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不準無故按動報警按鈕,不準擅自動用滅火器具和設施。
(四)市綜合辦公樓監控室的工作人員,應接受消防監控專業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五)機關內各單位的消防器材配置方案,由安全保衛部會同各單位(部門)負責制訂,并組織實施,由各單位負責保管、使用。
五、消防重點部位管理
(一)安全保衛部每月對消防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二)消防重點部位要做到“一清五落實”。即:要做到火災危險性清,防火責任人落實、義務消防員落實、消防管理制度落實、滅火器材落實、滅火預案落實。
六、基建項目、裝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機關內新建、改建、擴建基建項目,裝飾工程必須經市、區消防部門、安全保衛部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各單位應加強對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杜絕違章作業。安全保衛部應經常檢查、督促安全、消防措施的落實。
市綜合辦公樓門衛、傳達管理制度
一、進入市綜合辦公樓的工作人員應主動出示工作證或臨時出入證,自覺接受門衛檢查。
二、外來聯系公務人員憑單位介紹信和工作證,在傳達室辦妥登記手續,并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第四號通告精神,予以檢測體溫,無疑后方能進入。
三、因特殊情況未帶證件的,由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用電話與接待人聯系,經同意后,在傳達室辦妥登記手續,根據接待人的意見是否予以進入或由接待人到傳達室領入。
四、上訪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關大樓,機關人員也不得擅自將上訪人員帶入辦公區域。
五、未經主管部門同意,禁止外來單位和人員在大樓辦公區域從事各種營銷活動,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大樓收購保密紙、廢報紙、雜志等廢舊雜物。
六、機關下班以后,非市綜合辦公樓的機關工作人員一般不準進入市綜合辦公大樓。每日22:00至次日7:00,大樓實行封閉式管理,大門夜間由門衛值班人員和保安人員負責關閉,原則上人員不得進入。確因公務需進入的大樓工作人員,應憑有效證件在指定處登記,值班人員必須驗明證件后,方可予以放行。
七、各單位召開有大樓外人員參加的.會議,事先須抄告市綜合辦公樓安全保衛部,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憑安全保衛部的會務通知單放行;大型會議或特殊情況時,主辦單位應主動協助門衛維持秩序和驗證工作。
八、凡辦公設備、建筑裝飾材料帶出大門,應由單位出具證明(品名、數量),憑市綜合辦公樓管理處開具的出門單,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驗單屬實后,準予出門;物品無出門單,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有權暫扣。
九、非機動車進出大門應下車推行。
十、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執勤)崗位,文明執勤。
十一、門衛、傳達室工作人員對進入市綜合辦公樓的人員要認真查驗、核實證件,憑有效證件放行。
十二、機關工作人員應密切配合,共同維護大門口的良好秩序,遇突發性事件要及時向安全保衛部和主管領導報告。
十三、傳達室一律不準寄存外來人員的行李包裹。
十四、本機關臨時工作人員及在食堂搭伙的非本大樓工作人員應服從門衛管理,憑市綜合辦公樓專制。
消防管理制度3
總則
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站的戰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在執行本系列規章制度、工作標準中,如發現有不妥之處,將進行再次修訂,新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未實施之前,本規定繼續有效。本規章制度、工作標準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消防站規范化管理規定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站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時發生故障,應及時匯報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管理員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站人員除遵守店規店紀外,應遵守消防站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站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在安全環保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范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第三章副站長、班長工作職責
1、副站長、班長在站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模范帶領本班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責任制長期落實,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3、負責組織本班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撲救并向上級報告;
4、加強對本班人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站員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戰術技術。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督促站員整理好內務,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認真進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戰斗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第五章例會制度
消防站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站長主持,全站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站部另行通知)。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站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車輛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后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裝備),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衛生間、走廊,并保持衛生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做好個人裝備移交。
5、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電視機、空調機等),并做好值班記錄。
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器材(裝備)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銹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并按規定及時填寫器材(裝備)卡片。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站的器材(裝備)。
5、添置器材(裝備)應從嚴掌握,確需增添時,應按照先報批,后按正規渠道采購的程序辦理,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履行經辦、驗收、入庫等手續。
6、領用(配置)器材(裝備)應在消防設施(裝備)登記表登記,并由領發人在臺帳上簽字。
7、器材(裝備)應設置細致準確的臺帳,并每季度清點一次。
第八章店內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里并盡快解決。
2、安全環保部、站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第九章消防站規范管理補充規定
1、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執勤戰斗員嚴禁不著戰斗服進入火場。
2、服從安全環保部及站部的工作安排,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
3、請假必須履行手續,必須書面請假,經站長或副站長簽批同意后方可請假(請假未有人頂班者,將扣其中班、夜班費,若有人頂班,則不扣當天的中班、夜班費)。
4、執勤人員在值班期間未經同意嚴禁離開消防站。
5、消防站是執勤戰備的場所,任何人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6、消防站所有工作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衛生環境,消防站各樓層值日生每天應搞好樓層衛生。
8、嚴禁外來人員到消防站充電、洗車、沖涼。
9、以上各條請全站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行)
2、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第三條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筏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汽、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筏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本制度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3、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企業制定了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以下是小編為家整理收集的關于20xx年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希望家喜歡!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第三條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筏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汽、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筏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本制度從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4、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建立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社會各單位內部全體人員在消防安全方面應該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它豎家消防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社會各單位的延伸和具體化。
根據部六十一號令第七條要求社會各單位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實處,必須結合本單位的規模和特點,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體上包括總則、組織領導體系、逐級消防責任制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幾部分內容。
一、總則
總則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政方針方面的制度。總則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本單位內部的消防工作方針;
2.明確指出本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制定目的以及適用范圍;
3.制定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措施,明確指出在本單位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4.明確規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確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五同時”管理規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體運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組織領導體系
組織領導體系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有關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組織領導體系部分的主要內容包括:
1.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主任(或組長)以及成員的名單;
2.確定本單位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和負責人以及專兼職消防安全保衛人員的名單;
3.確定本單位下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4.確定單位下屬班組或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名單;
5.確定義務消防隊以及專職消防隊的領導和成員的名單等。
三、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部分是單位內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對各級領導、各級組織和全體職工規定消防安全職責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應當包括各級領導和各級組織的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還應當包括全體職工的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度。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定防火安全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機構及其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2.規定消防保衛部門或安全技術部門領導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
3.規定單位下屬部門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員的職責;
4.規定單位義務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的領導以及成員的職責;
5.規定全體職工在各自工作崗位上的消防安全職責。
防火責任制度還應當同本單位的經濟承包制度以及獎懲制度結合起來,使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的消防安全工作優劣狀況同經濟利益和榮譽直接掛鉤,把本單位每個人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職權、工作義務和工作責任落到實處。
四、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會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應當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內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報、黑板報、有線廣播、標語、安全標志牌、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方法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2)對新進入單位的職工(包括季節工、臨時工、外包工等)通常要進行單位、科室(車間)和班組三級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對特殊工種還應當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當制度化,單位每月可以確定1-2天作為消防安全活動日,分析消防安全情況,學習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4)義務消防隊應當在年初、年中或開業、使用前進行必要的消防演習活動,每年對全體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考核;(5)應當向外來人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應當主動同鄰近單位和當地居民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6)發生火災后,應當適時組織召開火災現場會,進行現場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通常應當規定單位領導每月檢查、部門領導每周檢查、班組領導每日巡查、崗位職工每日自查;(2)檢查之前應當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3)檢查結果應當有記錄,對于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必須按規定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2)按規定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4)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保證完整、好用;(5)常閉式防火門不得處于開啟狀態,閉門器必須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門操作人員,并實行時值班制度;(2)消防系統的操作維護人員在上崗前應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常見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證上崗;(3)控制室操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各設備的動態;(4)消防控制室操作維護人員對本建筑物內的各種消防設備進行監視和應用,作好日常的技術管理;(5)作好各種情況記錄,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單位領導當好參謀,協助有關領導做好防火、滅火工作;(6)根據當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級領導和消防機構布置的工作任務,接受消防機構的檢查。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隨意挪作他用;(2)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3)滅火藥劑失效以后應當及時更換新藥劑;(4)消火栓不得埋壓,道路應當暢通無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等。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出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的,應及時向消防機構匯報;(3)對歷史遺留的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消防機構匯報,并拿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事故;(4)實行責任制,落實“四定”,整改完畢后,應及時向消防機構送達整改回執。
(七)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確定廠區內的用火管理區域范圍;
(2)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動火檢修前應當進行清洗、置換等安全處理;(3)規定火爐取暖場所和吸煙場所的具體防火要求;(4)劃分動火作業級別,規定動火作業審批權限和手續,實行“四不動火”制度,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準的動火證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安全監護人員不動火、風天不在戶外動火。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2)規定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3)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4)規定專人負責保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對防火防爆場所的看管等。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2)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由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領導,業務上接受當地消防機構的指導;專職消防隊的建立或撤銷必須經當地消防機構會同單位的主管部門商定;(3)企業專職消防隊的消防人員列入生產人員,享受本單位職工的保險、工資、獎勵和福利待遇;(4)義務消防隊的人數根據單位的具體情況確定;可以分為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5)單位應定期組織培訓班,對隊員進行防火、滅火常識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2)各組成員應當分工明確,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相互協凋;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3)單位應當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4)單位應當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及時進行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5)重點單位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他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1)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2)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通常要求切斷電源;(3)能夠產生靜電易引起火災的場所,必須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和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4)遭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5)危險場所應當遵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安裝相應的防爆電氣設備;(6)對于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基本內容包括:
(1)對于消防工作制定具體的獎懲條件和標準;
(2)對于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規定具體的評獎標準和方法;
(3)對于違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下屬單位和個人,除由司法機關、機關依法進行刑事處罰、行政處罰之外,單位應當規定具體的內部行政處分標準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主要有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內容包括:
(1)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①積極協助消防機構保護火插、調查火災原因;②對于火災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提出具體的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③實行火災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亦即沒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過,單位領導和火災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以及單位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和改進措施不放過。
⑵重點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致包括:汽油庫、汽車庫、變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崗位等。這些重點部位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點工種的防火管理制度。單位內的重點工種致包括:警衛值班員、電焊工、氣焊工、油漆工、倉庫保管員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險物品崗位上的操作工等。這些重點工種及其所在崗位也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防火工作職責和防火管理制度。
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完畢,要下發所屬各部門討論修改后,以單位正式文件印發。通常還要裝訂成冊以便于查閱,并在有關場所懸掛相關的規章制度掛板以便于有關人員隨時對照執行。
6、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牌
導讀: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站的戰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牌,歡迎閱讀參考。
總則
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站的戰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在執行本系列規章制度、工作標準中,如發現有不妥之處,將進行再次修訂,新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未實施之前,本規定繼續有效。本規章制度、工作標準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消防站規范化管理規定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站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時發生故障,應及時匯報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管理員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站人員除遵守店規店紀外,應遵守消防站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站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二章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在安全環保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范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第三章副站長、班長工作職責
1、副站長、班長在站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模范帶領本班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責任制長期落實,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3、負責組織本班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撲救并向上級報告;
4、加強對本班人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站員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戰術技術。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督促站員整理好內務,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認真進行交接班。
第四章消防戰斗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第五章例會制度
消防站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站長主持,全站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站部另行通知)。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站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六章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車輛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后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裝備),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衛生間、走廊,并保持衛生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做好個人裝備移交。
5、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電視機、空調機等),并做好值班記錄。
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器材(裝備)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銹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并按規定及時填寫器材(裝備)卡片。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站的器材(裝備)。
5、添置器材(裝備)應從嚴掌握,確需增添時,應按照先報批,后按正規渠道采購的程序辦理,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履行經辦、驗收、入庫等手續。
6、領用(配置)器材(裝備)應在消防設施(裝備)登記表登記,并由領發人在臺帳上簽字。
7、器材(裝備)應設置細致準確的臺帳,并每季度清點一次。
第八章店內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里并盡快解決。
2、安全環保部、站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第九章消防站規范管理補充規定
1、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執勤戰斗員嚴禁不著戰斗服進入火場。
2、服從安全環保部及站部的工作安排,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
3、請假必須履行手續,必須書面請假,經站長或副站長簽批同意后方可請假(請假未有人頂班者,將扣其中班、夜班費,若有人頂班,則不扣當天的中班、夜班費)。
4、執勤人員在值班期間未經同意嚴禁離開消防站。
5、消防站是執勤戰備的場所,任何人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6、消防站所有工作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衛生環境,消防站各樓層值日生每天應搞好樓層衛生。
8、嚴禁外來人員到消防站充電、洗車、沖涼。
9、以上各條請全站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行)
7、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消防站規范化管理規定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站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時發生故障,應及時匯報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站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管理員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站人員除遵守店規店紀外,應遵守消防站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站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在安全環保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范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8、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副站長、班長工作職責
1、副站長、班長在站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模范帶領本班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責任制長期落實,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
3、負責組織本班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后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撲救并向上級報告;
4、加強對本班人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站員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戰術技術。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督促站員整理好內務,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認真進行交接班。
消防戰斗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例會制度
消防站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站長主持,全站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站部另行通知)。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站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消防管理制度4
1、目的
對消防安全進行掌握管理,保障車間的健康、穩定進展及員工的人身安全。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水汽車間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責任劃分、明火管理、電源電氣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檢查、突發安全大事響應等過程。
3、職責
3.1車間主任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3.2綜合辦負責實施消防安全宜傳教育和培訓。
3.3各班組負責所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
4、內容
4.1方針和原則
4.1.1消防安全管理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基本方針;實行“誰管理,誰負責;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4.2組織管理
4.2.1車間要建立、健全職工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防火責任區和消防職責。
4.2.2車間要對職工進行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揚教育,普及消防學問,增加安全觀念:讓職工懂得本崗位有什么火災危急,懂得預防措施,懂得滅火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事故苗頭。
4.3消防安全責任
4.3.1車間主任作為水汽車間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把握車間的消防安全狀況。
b、統籌支配車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準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3.2綜合辦作為車間消防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擬訂消防安全資金投入及組織保障方案;
c、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工作;
d、組織實施對車間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
e、組織防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f、組織開展消防學問、消防操作技能的宣揚、教育和培訓。
g、督促各班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h、負責公司消防器材的統一申報、選購和配揮工作。
4.3.4各班組的組長,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a、車間各班組組長的是各自主管區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負有主要責任;
b、在其負責區域內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c、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安全的自查與隱患整改工作;
d、對管理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應準時上報安全科;
e、負責管理區域內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嚴禁將消防設施設備挪作他用;
f、準時將車間內損壞、失效、己使用的設施設備上報備案;
g、確保消防設施設備的干凈完好。
4.4明火管理
4.4.1車間各班組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焊、氣焊(割)時,必需事先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并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必要時,應實行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4.2嚴禁在車間、倉庫等重點區域內使用明火。
4.4.3車間庫區、易燃易爆物品作業場所.應設立明顯禁煙、火警標志,嚴禁吸煙。
4.5電源電氣管理
4.5.1車間倉庫、泵房內嚴禁擅自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便增設電器設備。如需轉變或安裝線路,必需由持合格證的電工負責。
4.5.2車間庫房、泵房的電源線路、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立式配電柜內應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塵積累,不準堆放物品。各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暴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嚴禁超負荷運行。
4.5.3電工組負責車間電氣安全管理,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做到安全操作,常常檢查,準時修理,保證用電安全。
4.5.4電氣線路、電器設備必需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修理保養,操作時必需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4.6消防器材管理
4.6.1公司應依據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備和器材,且不得挪作他用。
4.6.2車間綜合辦應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記錄》,具體記錄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安裝地點、有效狀況等。
4.6.3管理要求要點:
a、消防設備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便利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實行防雨、防曬、防銹蝕、防霉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b、消防設備、器材的.四周不準堆放雜物和掛放其他物品.車間綜合辦對消防設備、器材要建立定期修理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4.7消防安全檢查
4.7.1車間必需建立、健全逐級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準時發覺和消退安全險患。
4.7.2車間綜合辦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班組實行日檢查。消防安全檢查內容應包括: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b、消防水壓是否正常;
c、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d、是否存在線路私拉亂接、開關暴露等安全隱患;
e、電氣等關鍵設備運轉是否良好,有無易燃易爆物品擺放或粘附;
f、庫房區域是否有吸煙現象,地面是否有煙頭;
g、火災等安全隱患的整改狀況及防范措施落實狀況。
4.7.3車間每次檢查后,應形成《消防安全檢查記錄》準時通報,并要求責任人整改。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應仔細討論,有條件的馬上實行措施整改、消退:對一時難以解決的要準時上報,同時實行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4.7.4安全隱患或違章作業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責任人應準時將整改完畢的工作報送車間綜合辦驗證、存檔。
4.8發生安全大事響應
4.8.1發生火災、爆炸等消防安全突發大事時,車間在職人員應樂觀參加突發大事的處理工作,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方案,確保火險事故得到準時有效處理,盡量避開或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4.8.2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突發大事時,相關人員應馬上實行堅決的應急措施,快速撲滅火災,緊急疏散人員,以掌握事故擴散。
4.8.3應對消防安全突發大事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賜予通報批判、降級、開除或實行經濟懲罰:
a、不執行、不聽從公司領導的應急指令;
b、供應錯誤、虛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導致公司決策失誤的;
c、玩忽職守,對突發安全大事隱瞞、緩報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處置不準時的;
4.9激勵
車間將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顯著成果的班組和個人予以表彰和嘉獎:
a、模范執行消防安全法規、規章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b、樂觀參與滅火戰斗、搶救車間財產和愛護員工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c、刻苦鉆研消防安全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接受的;
d、發覺和消退重大火險等安全隱患,避開火災等重大損失的;
e、準時發覺和撲救火災,避開了重大經濟損失的。
f、適當時依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嘉獎。
消防管理制度5
一、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認真負責,堅守崗位。
二、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熟悉消防設施、器材情況,熟練掌握自動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
三、公司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由值班室人員負責,其他各部門負責治安消防的'人員配合管理。
四、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消防設施、器材有無缺少、損壞等情況,并定期(每月一次)啟動各類消防設施運轉,檢查有無故障,發現問題(小故障)及時排除,重大故障應報安環部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五、消防值班管理人員如發現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被人為損壞,應立即上報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肇事人,及時進行處理。
六、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一次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的技能。
七、如發生火災,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奮力滅火,并及時報警。
消防管理制度6
一、消防主管負責單位各階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計劃編制、檢查落實和總結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二、專兼職消防員嚴格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記錄應用黑水筆填寫且不得潦草)。
三、專兼職消防員堅持對責任區進行巡回巡視檢查,每小時巡視檢查次數不得少于1次,同時配合安全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須對單位內部和外圍進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對重點部位的設備、電、水路等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每班次監督檢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專兼職消防員嚴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聽、看、幫、說)及巡查規范做好單位巡查工作,專兼職消防員可單獨或在安全員的配合下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巡查。
六、專兼職消防員巡查過程中不得任意離開本單位,在班前二小時內和班中不得飲酒,任何時間不得在禁煙場所吸煙。
七、消防主管在巡視和檢查工作過程中,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治安隱患等必須追查到底,同時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上報有關部門和人員,不得隱瞞和草率處理。
八、為確保單位消防安全和規范有序的工作環境,應著重對本單位重點防火部位及相關責任區進行如下各項的日常性消防監督檢查:
1、防火間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2、防火卷簾門運行狀態是否良好,其下有無放置物品;
3、滅火器材是否完好,有無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雜物遮擋情況,是否影響使用;
5、責任區內是否有人吸煙,員工及廠商駐場人員勸阻義務是否盡到;
6、有無私拉亂接電線或違反電器安裝、使用規定的現象;
7、裝修廠家是否有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
8、責任區是否有違章動火用火現象;
9、下班后用電器是否關閉,電源是否切斷;
10、責任區內有無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隱患死角存在情況;
12、毗鄰商場外部有無搭建臨時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隱患;
13、毗鄰商場的垃圾場中的可燃垃圾一旦著火有無對商場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場建筑內外各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是否有損毀或缺少的`情況;
15、違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為及現象。
九、專兼職消防員對發現存在的違反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規定的行為有權責令當即改正;對當即不能改正的,要下發《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并督促責任單位(或責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內督促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十、對火災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災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對火災隱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將當地消防監督部門、商場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檢查發現隱患和電工、保安員、樓層在工作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一并匯總并出具《防火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每周報總經理辦公室進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方案,執行單位應按要求限期整改結束。
2、在整改過程中由單位安全部指定人員負責監督消防整改實施的全過程。
3、整改結束后,由商場安保部指定人員負責對整改部位進行檢查、驗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結束后屬于當地消防監督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由單位辦公室發文通知其對消防整改進行復查。
4、整改完畢,通過驗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方可銷案。
5、單位各部門和各廠商對消防整改工作應給予積極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進行,發現上述行為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商場所在地公安消防機構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或責令停業。
十一、罰則:
1、消費者違反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的,應以勸說和教育為主,并責令當場改正違章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請示單位領導處理或送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2、遇有廠商進出貨或談生意等特殊情況下偶爾無意存在的違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和現象,應靈活處理;對廠商在裝修過程中或單位建筑長期存在的防火隱患要堅持原則,一抓到底。
十二、根據不同時期的火災特點,制訂相應的預防措施。
十三、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演練,加強與友鄰單、位互防聯動合作。
十四、對商場員工、廠商駐場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十五、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訓練,做好消防安全宣傳工作,主動與各部門之間進行溝通與合作。
十六、協調與主管上級機關及轄區中隊的業務聯系,多頭并舉、齊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幫助下,改進消防工作。
十七、認真學習和鉆研業務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單位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7
1 目的
為明確公司的消防管理重點、各部門的職責及日常管理要求,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火災的發生,避免因火災造成的人員、財產、環境的影響,保障廠區正常的生產秩序;規范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使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隨時處于完好狀態,特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各項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3 職責
3.1 總經理總體負責消防安全的各事項及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配備、職責權限的分工及監督執行情況。
3.2 分管安環工作副總經理負責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消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消防有關制度,規程,消防應急預案的啟動,落實公司與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消防的各項任務與措施。
3.3 公司安環科負責礦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4 總經辦保衛組負責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
3.5 安全員負責在全礦范圍內進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
3.6 每月組織一次全礦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
3.7 每年組織一次全礦性消防講座,舉辦一次消防滅火實際操作演練。
4 各級部門負責部門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4.1 各車間的安全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 確定本單位的安全員和所屬部門、不同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4.3 每月組織一次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及時配置、更換滅火器材。
5 各級消防管理制度
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火意識,通過檢查及時發現、消除隱患。消防器材使用及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5.1 消防器材及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鍬、消防栓、水槍、消防裝備、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產品,只限消防專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5.2 安環科對消防設備設施、器材專項管理,并根據生產環境危險性、設備或燃料的特點合理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設備設施或器材,并對公司內消防設備設施建立臺帳。消防設施是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適量、適用、合理。
5.3 各單位消防器材及設施必須納入生產設備管理中,配置的滅火器一律實行掛牌責任制,實行定位放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的“三定”管理。
5.4 車間科室對本單位消防器材設施,應設立消防器材設施配置臺帳。
5.5 各單位必須在冬季對水容性滅火器及室各消防栓采取間斷性的維護保養,防凍措施。
5.6 安環科定期對全公司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并做好相應記錄。
5.7 各部門、車間、倉庫負責管轄范圍內消防器材的日常清潔、保養及日常檢查工作,所有消防器材應保持干凈、清潔、完好有效,嚴禁阻塞、圈埋、挪用、損壞。
5.8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范圍內滅火器、消防栓及配套器材出現損壞等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告公司生產部安環科進行維修。
5.9 各部門、車間、倉庫管轄范圍內的滅火器若出現空瓶、壓力低等需要更新的情況,責任部門、車間、倉庫應報請安環科購買、配備,并做好相應記錄。
5.10 原材料,產品,工藝規范要符合消防要求,由總工負責。
5.11 廠區消防通道,職工消防教育,和上級消防部門聯系,由安環科負責。
5.12 消防器材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總經辦保衛組指定專人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入庫,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5.13 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負責人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新建單位補發由所需單位書面申請報總經辦保衛組由總經辦保衛組根據實際情況、消防法規予以配置,領用單位簽字后方可領取。
5.14 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并寫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必須申報,由總經辦保衛組統一管理。
6 職工消防教育
6.1 所有員工應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正確掌握消防設備設施、器材使用方法等安全知識,愛護消防設備設施。
6.2 教育時間要保證,崗前教育,消防安全內容。
6.3 教育內容要保證,應當讓職工了解火災原因,滅火原理,各個崗位火災危險性,如何報警,如何滅火,各個滅火器具如何使用,如何防止二次災害,廠區火災的滅火預案,以及善后工作等。
6.4 要進行滅火演練,讓職工有實際感受和練習機會。
7 物資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1 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7.2 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7.3 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接線頭不得裸露、保持用電開關、插座完好,線路老化應及時更換。
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負責人批準,報安環科備案,并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7.4 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安環科審批后,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7.5 庫房內只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7.6 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7 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7.8 庫區應按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兼職消防員必須做好滅火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建立消防檔案。
7.9 材料倉庫要有兼職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7.10 各種物料、材料應分類庫存、嚴禁混存混放。危險物品應單獨立庫存放,并設置警示牌。
8 高低壓配電室及主電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1 本站所室崗位人員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2 變(配)電室是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非崗位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8.3 在崗人員及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8.4 發生電氣設備火災事故,必須首先切斷電源,邊補救、邊報警,禁止在斷電前用水撲救。
8.5 所轄范圍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設施、搞好維護保養,使之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崗位人員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滅火技能,確保所屬部位的安全。
8.6 如是高壓配電室,室內照明必須是防爆燈具。
8.7 嚴禁煙火,卻需動火時,必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9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9.1 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9.2 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9.3 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9.4 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9.5 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9.6 露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10 生活區場所消防管理規定
10.1 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插座、開關,不得一線多用。
10.2 宿舍不得兼作廚房,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電飯煲、液化氣等電氣設備煮菜燒飯。 10.3 嚴禁用紙做燈罩、用電熱器(小太陽燈)等烤火取暖、烤衣服、宿舍應做到人走電斷燈熄。
10.4 宿舍內嚴禁貯存汽油、柴油、煙花爆竹、火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處罰規定
凡違反上述管理規定的單位,安環科將責令其限期整改,同時對該單位及有關人員按照《安全獎罰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如釀成火災構成危害觸犯刑律的,相關責任人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消防管理制度8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特地負責。
2、根據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覺隱患準時實行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修理解決。
4、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5、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發覺事故隱患要準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快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與救火行動。
6、定期向幼兒傳授消防安全學問,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急物品上幼兒園。
7、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揚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消防管理制度9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場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助項目經理統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時,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火災撲救
14、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有義務迅速報警,準確撥打“119”,講清起火地點、單位。任何部門或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15、發生火災的部門要迅即組織力量撲救,并確定人員到交通路口為消防車引路。
16、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起火原因。
17、火警、火災撲救后,實行“五不放過”(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隱患未得到整改不放過、職工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過、獎勵未兌現不放過)。
18、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火險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事跡突出;
(3)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
(4)積極撲救火災,對搶救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5)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的。
19、對于違反本制度的部門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和火災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罰及賠償損失,經理部財務部門協助執行罰款處罰和扣發獎金,造成人員傷亡、經理部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10
一、一般規定
(一)消防工作要貫徹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爆炸物品儲存庫負責人應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公司經營管理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儲存庫成立消防安全小組,爆炸物品儲存庫主任任組長,綜合管理部經理任副組長,部門指定1名兼職消防員。
(三)消防安全小組的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4.根據易燃易爆物資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5.對專職、義務消防組織和職工,加強管理教育和學習訓練,
6.進行季節性和專業性防火檢查,監督執行防火制度,督促解決火險隱患。
7.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四)根據不同場所中可能發生火險的物料、器材的性質,按規定選用和配備各種類型、規格的手提滅火器,配備的數量要求如下(以面積為單位):
1.辦公室、值班室和臨時動火作業場所等,50㎡以內配備不少于1個。
2.易燃易暴物品庫、爆破器材臨時堆放場等,50㎡以內配備不少于2個。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專人保管,嚴禁他用,如有違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處理,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種消防器材用于撲救火災,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處,如有損壞,應報綜合部,并報損重新配發。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購置,按各部門需用實際數量和預計施工現場的需要配發,需用部門必須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計劃,否則不予配發。
(四)凡配發各門的`消防器材,必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或丟失,要定期檢查、保養,冬季要做好保溫工作,使各種消防器材經常處于完好狀況。
(五)嚴禁對消防器材亂拿亂放,嚴禁動用消防栓、嚴禁埋壓、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庫房和庫區,必須設置明顯的嚴禁煙火標語牌。
(二)嚴禁使用各種明火,禁止吸煙,不得攜帶火種及其他引火物進入庫區,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與煙火明火作業場所及高壓架空線保持適當的防火距離。
(三)倉庫區域內,必須能使消防車通暢。
(四)非工作人員,不得私制進入庫內,必須進庫時,要經過本庫保管員同意方可。
(五)庫區設置消防給水設施,保證消防供水,應設有適當數量的消防器材,并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消防管理制度11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
(2)建立義務消防隊,人數不少于施工總人員的10%。
(3)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級別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備
(1)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內,每100m2配備2只10l滅火器。
(2)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m2,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積水桶(池)、黃砂池等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3)木工間、油漆間和木、機具間等每25m2配備一只種類合適的滅火器,油庫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消防器材只能作為消防工作專用,嚴禁用于其它用途。
3.施工現場的防火要求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時,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l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否則不準使用。
(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電熱器加溫,應設電壓調整器控制電壓,導線應絕緣良好,連接牢固,并在現場設置多處測量點。
2、采用保溫或加熱措施前,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
(12)做好日常的消防知識宣傳工作,做到人人懂得火災防范、人人會用消防器材、火災發生時人人會報警。
消防管理制度12
(一)全面開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管理人員,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小區內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車通道,以及相關安全出口保持暢通。消防車通道上若需設置石墩或其他障礙物,應設置可移動式,緊急情況下可迅速移除。
(二)嚴格落實法律責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單位違法,可依據《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法,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有違法行為人承擔。《江蘇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通道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明顯標志,并加強日常管理。劃定、設置停車泊位、設施時,不得妨礙消防車通行。不得在消防車通道出入口設置固定隔離樁等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的,可依據《江蘇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加以處罰。
(三)加強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和小區業主要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學習消防常識,加強日常檢查,共同維護小區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確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車通道時刻保持暢通,切實維護自身權益及小區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四)積極開展宣傳演練。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成立專門的保安防火應急隊伍,經常性開展消防常識及消防技能的'培訓和宣傳;小區業主委員會和所有業主要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成立義務防火巡查隊伍,每個單元設置一名“樓道長”,每幢建筑設置一名“消防網格員”,定期聯合開展防火巡查、及時消除潛在的火災隱患,并做好檢查記錄;物業管理部門要聯合小區業主積極開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區整體防火自救能力。
消防管理制度13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在本村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開展兩次以上較大模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指導企業和村民做好對外來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開展村(社)消防安全檢查,對轄區內的消防重點單位,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單位,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對村民住宅,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轄區內的工業、企業(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轄區內企業(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導、督促村民落實防火安全措施,開展爭創年度村消防安全先進單位。
六、做好村(社)內消防管理資料積累和帳冊登記、建檔工作。
七、保管好各類滅火器材裝備及村(社)區內的'公共消防設施等。
八、根據本地實際,做好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公安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旨在加強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通信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車間、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定防火責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部門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主要領導擔任,生產車間、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各車間主管、各班領班擔任。
第五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設立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小組名單見附表1)由消防組長負責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小組名單見附表2)。
第六條 各級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 公司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生產小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 各施工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應能召之即來,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 各單位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領導、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業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 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其它部門每星期做一次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檢查中應著重對廠內吸煙現象進行狠抓狠打,發現廠內吸煙現象對當事人罰款200元。
第十七條 各生產辦公大樓原設計安裝的消防設施,如消防龍頭、水管、煙感報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證有效,此外,還應給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單位其他工作地點配置相應的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 對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作業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 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要動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全負責人提出意見,經本單位的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本單位安全部門提出意見,安全負責人批準,經本單位防火責任人審批;三級動火責任人提出意見,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核,報公司安全責任人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動火作業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要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做到“四嚴”,動火后做到“一清”(具
體解釋見下列A、B、C解釋條款)和下班前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干部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一般不得使用電爐等電器。
A、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涮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接作業,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B、動火中“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滅。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C、動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鐘才能離開現場。
第二十條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都要及時、準確地向安全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火警電話119),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最大化。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想法或行動。
第二十三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管理制度15
1. 保衛科負責對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2. 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保衛科統一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各級領導有義務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積極帶領廣大職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5. 物資、藥品、醫療設備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
6. 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違者所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7. 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損壞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8. 醫院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及滅火器的定期檢查,由保衛科負責統一安排,各科室給予密切配合。
9. 重要部門及庫房要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安裝“防撬鎖、防護欞”。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煙,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0. 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柜。
11. 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攜帶物品出院時(憑出院證),門衛要進行檢查。發現可疑問題,要及時通知保衛人員協同處理。
12. 夜間巡邏人員不得睡覺,對重點科室、庫房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13. 職工摩托車、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存放,患者摩托車、自行車一律停放看車處。
14. 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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