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31 18:46:47 制度 我要投稿

(熱門)停車場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停車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停車場管理制度15篇

停車場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工作人員及車輛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辦公大樓停車場分為地上停車場和地下停車場兩部分,屬于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條車輛憑辦公室發放的有效停車卡進出停車場,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無卡車輛進入停車場。停車卡辦理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負責。

  第四條地下停車場為公司機關工作人員專用停車場,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駛入。

  第五條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停車場,必須經過總經理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停放,停放地點僅限地上停車場。

  第六條所有進入停車場的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同時服從停車場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第七條地下停車場車位停滿時,駕駛人員應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將車輛停放在地面停車場。

  第八條地下停車場僅限停放小汽車或小型客貨車,其余中大型車輛如有需要,可以停放在地上停車場,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

  第九條車輛在停車場內行駛,必須按照交通標志、標線限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占道停車。

  第十條車輛停妥后,車主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并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第十一條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后,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車輛駕駛員個人或車輛的資料如有變更,或遺失停車卡,必須立即通知總經理辦公室,避免引起誤會或造成損失。

  第十三條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

  第十四條嚴禁停車場內吸煙。

  第十五條嚴禁漏油、漏水、車況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六條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七條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占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八條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九條股份公司辦公大樓停車場旨在為機關人員和外來辦事人員提供車輛停放的便利,不提供車輛保管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2

  1目的

  確保停車安全、有序,保護車主利益。

  2職責

  2.1停車場入口值班員負責檢查、放行進入車場車輛,并對入口處車輛安全、秩序負責。

  2.2收費崗值班員負責收取臨時停車費用和停車卡,及時將前一天收取的停車費上繳公司財務,并對崗亭處車輛安全和秩序負責。

  2.3車場內巡邏值班員負責巡查車場內車輛安全和行車、停車秩序。

  3程序

  3.1車場入口檢查:

  3.1.1車輛有無明顯擦傷、損傷,如有應知會司機。

  3.1.2車輛是否載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有謝絕入場。車場入口標牌公示。

  3.1.3查看進入車輛是否已領取ic卡。

  3.2車場內巡邏檢查:

  3.2.1檢查進場車輛是否按規定停在車位內,如未按要求停放應立即請其改正,并對車輛密切注意,及時提醒司機帶走貴重物品、鎖好門窗,防止被盜。

  3.2.2巡查重點是車場內車輛安全、行車秩序,防止其亂停亂放,超速行駛和被盜被損。

  3.3車場

停車場管理制度3

  一、管理目的

  為規范公司員工車輛的停放秩序,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范現有停車場使用及車輛停放,實現廠區車輛停放的統一管理,保障公司利益及車輛安全,保持公司內環境工作秩序的良好態勢,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管理責任

  1、安保部:履行對公司停車場所有區域的監督管理責任

  2、業務部、生產部、品控部、財務部、行政部、采購部:履行對各自部門停車場區域的管理責任

  三、車位劃分

  公司停車場共計127個車位,為契合各部門用車位需求,對公司停車場車位按部門實際情況進行分區域管理,具體劃分如下:

  001-005號車位交給XX和XX員工使用;

  006-051號車位由業務部使用;

  052-090號車位由生產部使用;

  091-106號車位由財務部使用

  107-127號車位由品控、采購、安保、行政共同使用。

  業務部停車區域,中間通道允許10輛車,單排停放。

  公司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副經理以上人員車輛統一停放至公司行政樓前停車區域。

  四、車位分區管理

  1、各部門根據部門實際情況合理調配車位,根據員工崗位、工作時間、家庭住址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并按照集體研究、民主決策、會議決定執行。部門按照公司要求統計車輛信息,將審核確認的信息報安保部統一制作車輛通行證。

  2、各部門做好員工宣傳教育工作,務必告知員工各自部門所在車位號段,不得違規占用其他部門停車位。

  3、員工車輛進入公司停車場后,必須嚴格按照停車場相關規定執行,一旦發現有違規者,按公司規定處罰。

  4、員工離職需將車輛通行證交回各自部門,由部門確認無誤后交安保部注銷。

  5、各部門做好對各自車位責任區內的秩序、設施設備狀況的管理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通行制作發放

  1、各部門根據車位分區管理要求,將審核通過的員工車輛信息統計匯總上報至安保部。

  2、安保部根據各部門上報的員工車牌信息統一制作公司停車牌并下發。

  六、車輛停放管理規定

  1、入場車輛須出具車、證相符的有效通行證(放置于機動車擋風玻璃前),公司公務車輛、來訪車輛、參觀車輛除外;

  2、入場車輛自覺保持停車場清潔衛生,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3、入場車輛應按規定路線依次行駛,注意行人,時速不得超過5km/h,并禁止鳴號;

  4、場內停放車輛應按劃定的停車位有序停放,不得壓線、占位停放;

  5、入場車輛必須遵守安全防火、防暴規定,嚴禁使用明火,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及航空違禁品等危險物品;

  6、停放于場內的`車輛,必須鎖好門窗和啟用防盜系統,凡現金、重要文件、其他貴重物品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7、入場停放的車輛及其使用人應自覺主動維護場內的設施設備的完好,嚴禁私自占用、挪用及破壞一切設施設備;

  8、本場僅供車輛停車使用,禁止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9、發生突發情況時,場內車輛須遵守保安人員指揮停入制定位置或駛離停車場;

  10、所有入場車輛應遵守以上規定,凡違規、拒不配合管理者,將依據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承擔相應損失及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

停車場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規范停車秩序,改善交通狀況,引導綠色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及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為機動車輛提供停放服務的場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公共停車場和路內停車位。

  第三條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規劃引領、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眾的原則,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為主體、公共停車場為輔助、路內停車位為補充的停車設施供給格局。

  第四條市市政主管部門是停車場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管理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車場管理機構承擔。

  區縣(自治縣)政府負責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區縣(自治縣)市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具體管理工作。

  發展改革、財政、城鄉規劃、城鄉建設、國土房管、公安、消防、價格、工商、稅務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停車場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市市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城鄉規劃、城鄉建設、國土房管、公安、消防、價格等部門,根據國家規范和標準,結合本市實際,編制停車場設置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第六條本市停車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開展服務質量評價和培訓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停車場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七條市城鄉規劃部門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的要求,會同發展改革、市政、城鄉建設、國土房管、公安等部門編制主城區停車專項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主城區外的區縣(自治縣)城鄉規劃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編制本區縣(自治縣)停車專項規劃,經本級政府批準后實施。

  城鄉規劃部門應當結合城市發展實際,科學評估、動態調整建設項目停車泊位配建標準。

  第八條新建公共停車場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地。新建寫字樓、商鋪、公共活動場所應當按照規定比例配建停車場。舊城改造、棚戶區改造項目應當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車場。

  第九條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根據停車專項規劃,制定公共停車場的年度建設實施計劃,并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計劃體系。

  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應當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條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綜合利用地下空間等資源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的停車設施;鼓勵通過舊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車場。

  鼓勵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及個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對外開放并取得相應收益;利用自有用地設置簡易式、機械式停車設施可以按照機械式設備安裝管理。

  第十一條停車場應當按照停車場設置規范和標準,建設照明、通信、排水、通風、消防、安全防范、無障礙設施、充電設施等停車場配套設施,并設置相應的標識和交通安全設施。

  第十二條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樞紐應當根據本市綜合客運交通樞紐規劃,配套建設公共交通換乘停車場。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竣工后,城鄉規劃部門應當依據規劃設計條件和配建標準,對停車場建設情況進行規劃核實;凡不符合規劃、不滿足配建標準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的,有關部門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在停車場投入使用后30日內,報所在區縣(自治縣)市政主管部門備案。

  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公共停車場、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變用途。

  第十五條公共停車場和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經營管理者申請備案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經營管理者基本信息;

  (二)使用權證明材料;

  (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確認書及附頁;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五)停車場設施清單和交通組織圖,包括出入口、標志標線、停車泊位設置等內容;

  (六)經營服務及安全管理制度、管理運營維護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

  臨時公共停車場經營管理者申請備案的,除提供前款第(一)(二)(五)(六)項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書面意見。

  第十六條路內停車位設置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規定,不得影響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過街設施。下列城市道路設施范圍內不得設置路內停車位:

  (一)道路交叉口和學校、醫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點附近50米范圍內的路段;

  (二)可能損害城市綠地或者樹木的路段;

  (三)消防通道、消防撲救場地、消火栓周邊5米范圍內區域和盲人專用通道;

  (四)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線及主、次干道之間的連接道;

  (五)雙向通行低于6米、單向通行少于2個行車道的車行道;

  (六)人行橫道線兩側5米范圍內區域;

  (七)寬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

  (八)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隊(站)門前、緊急避難場地出入口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

  (九)附近200米范圍內有停車場且能滿足停車需要的地段;

  (十)影響橋梁、隧道等結構設施安全的區域;

  (十一)各類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圍內;

  (十二)其他不宜設置路內停車位的路段。

  第十七條路內停車位按照以下程序設置:

  (一)區縣(自治縣)市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消防、城鄉規劃、價格等部門提出初步設置方案;

  (二)通過網站和在設置點周邊設公示牌向社會公示初步設置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公開征求相關單位和周邊社區、居民代表意見;

  (四)區縣(自治縣)市政、公安部門聯合向社會公告。

  區縣(自治縣)市政、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情況等綜合因素,及時對路內停車位按照以上程序進行評估調整。

  第十八條住宅區、商業集中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公安機關會同市政主管部門可以設置動態路內停車位。

  動態路內停車位應當在現場公示停車時段、允許停放的范圍、停車收費標準、違反規則處理等內容。超過規定時間在動態路內停車位停放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路內停車位內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內停車設施,影響路內停車設施的正常使用。

  路內停車位管理單位不得將路內停車設施固定給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二十條停車服務收費應當按照科學配置資源、合理調節供求、規范管理收益的原則,綜合考慮區域位置、停車場設施等級、停放時段、服務條件、供求關系等因素,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二十一條市市政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建設,建立統一的數據接口和交換機制,統一管理全市停車泊位信息與使用數據,加強停車信息的互聯互通。推廣路內停車位停車電子計時收費,加強停車信息管理。

  區縣(自治縣)市政主管部門應當建設本行政區域內停車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逐步實施路內停車電子計時收費。

  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

  第二十二條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遵守下列服務規范:

  (一)建立停車場安全等管理制度;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顯著位置,設置統一的停車場標志牌;

  (三)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停車場收費區域顯著位置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舉報投訴電話等情況進行公示;

  (四)主動提供停車票據;

  (五)車位線清楚、環境整潔;

  (六)在停車場內顯著位置,公示備案信息。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變公共停車場和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用途的,由市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但是其中涉及違法建設或者違法建筑的,由規劃、國土等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設置路內停車位的,由區縣(自治縣)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有權機關對其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將路內停車設施固定給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由區縣(自治縣)政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由有權機關對其主管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主管部門按照以下規定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每車位500元進行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五)(六)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是指建筑物依據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標準所附設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眾服務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停車場。

  (二)公共停車場,是指獨立建設的面向公眾服務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停車場。

  (三)路內停車位,是指在道路紅線以內劃設的面向公眾服務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停車空間。

  (四)動態路內停車位,是指在特定時段內,在道路紅線以內劃設的面向公眾服務的供機動車停放的停車空間。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5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學校教職員工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租金及物業費用。

  三、請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四、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并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五、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閑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六、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

  七、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干凈。

  八、請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九、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場內嚴禁游逛、喧嘩、打鬧和其它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一、車輛停泊后,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請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二、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三、停車場管理員有權采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四、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五、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但可提供監控錄像以便車主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糾紛。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并積極配合。

停車場管理制度6

  一、崗位職責

  1、每日到崗時要認真檢查管區內的設備設施的基本狀況,并清點數量。

  2、嚴格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認真負責,保證責任區管理車輛的安全;忠于職守、不得空崗、串崗、要勤查、勤看、勤走、勤問、多巡視、多觀察、精力集中。

  3、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崗前、崗上不飲酒,工作期間不脫崗,嚴禁在現場聚集聊天,倚靠,打鬧,喧嘩等。

  4、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記錄,記錄要詳細準確無誤。

  5、禮貌待客,遇來訪車輛禮貌詢問客人到訪目的,按規定合理安排車位。并及時將圍擋打開,用正確的手勢指引停車入位。

  6、指揮車輛的手勢,必須做到標準、無誤。

  7、當管區內的'車輛發生刮碰時,要及時通知相關車主,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事故原因,協調解決或及時通知管理處,并及時填寫事故報告。

  二、管理制度

  (一)安全規定

  1、員工須經車場管理公司安全基本常識培訓后上崗。

  2、不得在班上飲酒,班前飲酒者不得上班。管區內禁止吸煙。

  3、主動提醒客人關好車門、車窗,不要把貴重物品放置車內。

  4、做到勤看、勤巡視、勤觀察,發現任何管區內的問題,要立即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5、檢查設備設施在安全狀態下使用,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管理處,必要時及時現場處理。

  (二)車輛檢查規定

  1、車輛入位后,認真填寫車輛登記表,并注意觀察車輛的基本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車主。

停車場管理制度7

  停車場管理規定

  為加強停車場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維護區內交通秩序,保證車輛、人員安全,根據交通部門的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停車場的交通秩序有專職人員負責;

  二、各類車輛在停車場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停車場統一發放通行證,進入停車場時必須把車輛停放在規定的停車位,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停放停車場內的車輛內不要遺留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離車時車主(司機)要鎖好門窗,否則后果自負。

  3.禁止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4.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5.禁止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6.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停車場的'道路、公共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7.停車場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停車位位置停放車輛。

  8.車輛進入停車場必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長時間發動機車工作,以免造成尾氣排污現象。

  10.不得碾壓綠化土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以及損壞路面和公共設施。

  11.駕駛人員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停車場停車位停放滿時,所有車輛不得駛入。

  12.凡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壞的概不負責。

停車場管理制度8

  隨著社會生活水平提高,小區車輛日益增多,停車位的供需矛盾越來越大,亂停車現象也越來越嚴重,為了盡快解決這一矛盾和現象,有效地管理小區車輛,提升小區業主幸福指數,經業委會和物業管理處討論協商后,現實施整改方案如下:

  關于地下車位的整改:

  經過保安部門幾日排查情況顯示,地下租賃車位每天空置50-60輛,前期管理中無明確的租賃車位轉讓制度,部分租賃車位隨意私下轉讓,造成系統混亂!因此,物業自20xx年3月15日起對地下停車庫租賃車位信息進行重新登記梳理。

  請原有車位租賃人以及需要車位的業主攜帶相關資料到物業前臺進行登記:1、產證2、身份證3、行駛證,到物業配合登記。

  為了整合業主信息,疏理車位情況,滿足本小區常住業主優先使用的權利。以下情況物業會收回車位:

  1、如在規定期限內不來登記的,將作為放棄處理。

  2、如業主不住在小區,將房屋出租且車位長期空置的,原則上收回租賃車位,租給小區常住業主。

  3、如租賃車位車主繳費期滿且未續費的,于本告知書發布日起3日內仍未及時續繳停車費的,將不予保留原有車位。

  4、如有業主因個人原因不再租賃停車位的,物業將統一收回再分配,不接受私自更改車位原登記車牌號。

  清理出來的地下車位將根據業主交物業費以及停車費的.記錄是否優良來依次分配。

  前期欠繳停車費的業主車輛將列入道閘黑名單不得進入小區直至欠款付清為止。

  17、18年欠繳物業費的業主不得使用地下停車位,可去物業公司將欠款繳納后再申請地下停車位。

  中型貨車(包括0。6頓以上貨車)、卡車、工程車等大型車輛不得進入小區,可停于小區外部停車場。

  小區噴水池周邊不允許停車,如發現亂停車現象,保安會以勸說、貼告知書、加輪胎鎖以及將該車號設為道閘黑名單禁止進入小區等方式進行管理。

  加強外來車輛的管理,作好車輛入門登記工作,非小區車輛、聯系不到業主本人進行確認的小區訪客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非地下車庫車位的車輛,不得進入地下車庫。

  請各位業主自覺遵守小區的停車秩序,文明停車!

停車場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加強停車場的衛生、交通、治安及消防的綜合管理,維持停車場的良好秩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大廈停車場各崗位的操作。

  (三)職責

  1、停車場帶車崗安管員負責回收計時卡,開具停車票。同時兼顧指揮并監護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2、車場收費崗安管員負責按規定的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填寫《車輛出入庫登記表》。協助帶車安管員維持車場治安消防秩序,并做好交接班核對、移交工作。

  (四) 工作要求

  1、 總則

  (1) 停車于本車場的車主,應自覺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

  (2) 停車場車位分兩種:月租和時租。月租車位憑發放的停車證按指定的'車位停泊。

  (3) 停泊時租車位(臨停)的車輛應按停泊時間自覺交費,并接受證件核查。

  (4) 停車場只允許小型車輛停泊,禁止超高、超長、超寬及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之車輛進入車場,車場安管員有權檢查車輛及車載貨物,并有權拒絕違規車輛進場。

  (5) 所有人員應愛護車場內設備及設施,不論有意或無意損壞均應照價賠償。

  (6) 車輛停泊后,車主及司乘人員在離開前應鎖好車門窗和尾箱等,若門窗未關好,致使車內物品遺失或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鴣任。

  (7) 入場車輛應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檢查記錄,對人為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壞,管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8) 保持車場內清潔,任何人員不得在車場內吸煙或投擲雜物。

  (9) 無關人員及閑雜人員不得無故在車場逗留,以免影響交通及當值人員的正常管理。

  2、 管理及交通

  (1) 車場由管理處管理,具體由物業部負責實施。

  (2) 大廈車場共設兩個崗位:出入收費崗和帶車崗。

  A. 收費崗負責檢查車輛證件,按規定時段收費,同時開據發票,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B. 帶車崗負責指揮車輛停泊到指定車位,檢查車輛狀況和登記車牌及車輛巡查記錄表。

  (3) 車輛進出場應限速行駛,并依照場內導向標識及安管員的指引方位行駛和停泊。時租車(臨停)不得停泊月租車位,若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糾紛及損失由當事者負責。

  (4) 所有車輛之停泊均不得超出車位劃線范圍,以免阻塞交通,影響隔鄰車位之泊車或損壞車輛,如果違反,當事車主應負責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5) 安管員在停車場當值期間所發生的問題和處理經過,交接班的情況都應做好記錄,對欠交停車費等情況的處理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并說明情況。

  (6) 大廈已售車位禁止除業主外的任何車輛停放,在無車輛停泊的情況下,應設立障礙標志。

  3、 衛生及消防

  (1) 停車場屬公共地方應保持良好環境,清潔公司及管理人員應定期、定時檢查,并及時清理雜物。

  (2) 停車場之消防系統和消防設施由物業部消防中心負責監控和檢查,任何人員不得損壞,任意啟動或挪用。消防通道應保持暢通,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于該通道的緊急出口,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3) 若停車場發生火警、水浸或煙、溫感損壞丟失等事故,車場安管員和其它管理人員應按《突發事件處理規程》的程序消除險情。

  (4) 消防中心人員于每月中旬檢查車場之消防裝置,保持消防器材完好,消防設施正常。

  4、 治安及意外事件之處理

  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斗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并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 車輛碰撞事故之處理。若在大廈停車場發生車輛碰撞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車輛損壞,當值人員應及時求援,保護現場并立即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了解情況進行處理。主管人員應積極進行協調與調解,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賠償問題或通知交警處理。對車輛碰撞事故引致的爭執、斗毆等領導及派出所處理,主管人員應詳細記錄車輛牌號及損毀情況,填寫"特別事件處理報告表"。

  (2) 車輛收費崗與帶車崗應保持密切聯絡和積極協調,若車位已滿,應立即將"車位已滿"指示牌擺放于車輛出口位置。若因協調欠妥,致使車輛在滿位情況下進入后無位停放而造成混亂,應立即向司機解釋道歉,勸其盡快離場或進行調解。

  (3) 車輛或車內物品被盜事件之處理。車輛停泊車場后,管理人員應檢查車輛狀況,并提醒司乘人員關好門窗。如因車輛門窗未關好或門窗被撬而丟失財物,應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到現場了解情況及調查處理。

  (4) 附則

  A. 收費崗所收取的費用應在每天上午9:00之前將前一工作日所收款項上繳管理處財務人員,所有票據、發票金額等均應核對清楚。

  B. 車場管理人員之例休、補休、頂替崗位及病、事假等均應由物業部或管理處安排、批準,不得自行安排頂崗、竄崗及擅離崗位。

  C. 各崗當值期間不得睡覺、吸煙、飲酒、看報、看雜志等。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按公司有關制度處理

  附:停車卡、證遺失確認

  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進出應服從停車場管理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機動機動車進出場有關手續。

  2、車輛停放,必須按指定的車位整齊有序停放。

  3、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停車場管理做好車輛的檢查紀錄。

  4、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場內吸煙。

  5、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

  6 、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停車場管理制度10

  為有效管理校園車輛停放,確保校園停車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學校停車場供本校教職員工小轎車停車用,由總務處負責管理。禁止個人擅自改變車位使用功能或從事除停車以外的.其他行為。

  二、本校教職工需在停車場停車的車輛,必須事先在總務處登記備案,填寫車主姓名、車牌號、聯系方式等,以便管理。

  三、校園停車場僅供本校在職教職工停車,除學校公務準許臨時停車的車輛外,其它車輛嚴禁停入。

  四、所有駕駛人員要按劃線位置停放車輛,避免對其它車輛的進出造成障礙,嚴禁亂停亂放。學校有權對亂停亂放者責令改正乃至驅逐。

  五、停車場車輛由各自車主負責自己車輛安全,應鎖好門窗和調好防盜系統。學校停車場不負責車輛安全責任。

  六、所有駕駛人員要自覺保持停車場內清潔衛生,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

  七、所有駕駛人員必須限速進入停車場;嚴禁在停車場內洗車、練車;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八、愛護場內設施設備;若損壞場內設備由肇事人負責賠償。

  九、本規定自頒布日起實施,解釋權屬學校總務處。

停車場管理制度11

  (一)景區停車場由景區管理中心道路交通管理部負責管理,停車場工作人員應統一著裝,文明服務。堅持禮貌待客,文明用語,熱心為游客排憂解難。

  (二)停車場工作人員應及時督促環衛工清理地面垃圾和油漬,做好場內的環境衛生保潔工作,以及周邊的`衛生保潔管理工作。保障停車場無臟亂差現象。

  (三)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場內不得使用明火,停車區嚴禁煙火。

  (四)停車場工作人員應當指揮車輛按停車線整齊,統一停放,維護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保持停車場通道和出入口安全暢通。

  (五)停車場工作人員應當提醒司機離車時鎖好車輛門窗,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景區沒有車輛和游客財產保管義務,提高游客環境和安全意識,自己做好車輛和財產保管工作。

  (六)停車場工作人員應定期對停車場進行巡檢,發現他人在停車場內從事違法、違章經營活動,必須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時上報主管領導和辦公室。

  (七)停車場工作人員應確保場內設施完好無損,防止發生人為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管理人員要擔負一定的責任。

  (八)如遇到突發治安事件,停車場工作人員應及時通知警務區,并立即通知主管領導

  (八)如遇到突發治安事件,停車場工作人員應及時通知警務區,并立即通知主管領導和總辦,配合有關職能部門處理好相關事宜。

  (九)每天對停車場工作進行一次檢查,發現有丟棄的廢紙、垃圾,每次罰款2元,墻面、地面有污水、污物每處罰款5元,設施人為損壞,每處罰款10元。

  (十)做好停車場夜間看護及出入登記工作,確保全天24小時值班,不得脫崗。

  (十一)由景區管理中心道路交通管理部定期對停車場管理人員工作進行一次考核評比,對因管理不到位而有損景區形象的管理人員,除一定數量經濟處罰外,并給予其通報批評。對工作認真負責游客滿意的管理人員,由部門負責人上報公司,給予其一定的獎勵。

停車場管理制度12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帶給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理解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職責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并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職責。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閑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后立即沒收并追究其職責。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務必清洗干凈。

  十一、持續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狀況,須經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游逛、賭博、喧嘩、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后,應關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下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采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帶給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用心配合。

停車場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成都華納酒店內停車場

  第三條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二)車管員負

  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

  第二章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嚴禁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第十五條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四)對進入停車場得所有車輛必須做好檢查,登記,當面提醒客人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并將車輛門窗鎖好。

  (五)告知客人隨身保管好停車證,憑證取車。

  第十六條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經理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部門經理。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八條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

  (二)不許閑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第三章收費辦法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

  (一)臨時停放:15分鐘內免收停車費。首x小時x元/次,超過x小時,每小時加收x元,連續停放在24小時內最高限額停車費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條優惠范圍:

  (一)購買年卡用戶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銀座會所購買年卡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惠方式見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條免費范圍:

  (一)住房客人等免費臨時停放,在前臺登記刷卡

  (二)經公司批準的免費長期停放客戶,須辦理免費id卡

  第二十二條結算方式:

  (一)臨時停放:停車場收款員在出口處按電腦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并開具票據交予車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費用后開具票據,制作相應id卡交與車主使用。

  (三)承包單位:各承包單位每月需按刷卡機讀數與電腦核對后的金額按雙方規定時間向公司結算上繳停車費。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將收到的款項上繳財務部

  第二十三條押金及工本費用:

  (一)辦理年卡、月卡及免費卡(即id卡)的車主須交一次性工本費x元。

  (二)各承包單位須交納設備及停車費押金x元方可領取刷卡機。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監督管理:

  (一)停車場系統與財務部聯網,由公司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二)免費卡的審批、發放須經公司辦公會研究通過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停車卡的辦理

  (一)停車場保管車輛分id卡和臨時停車ic卡兩種方式,id卡車輛分按月、年收費及免費兩種形式,ic卡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id卡,可到保安部辦理,并與保安部簽訂車位租用協議。

  (二)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放id卡給用戶,并收取工本費押金x元。

  第二十六條停車卡的使用

  (一)臨時車輛進入停車場時,發放臨時停車ic卡,出場時主動交回停車卡,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二)若用戶電子出入卡遺失,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電腦將刪除所有資料。

  (三)電子出入卡不得轉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盜,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稽核規定

  (一)停車費收費人員,必須根據車輛電子收費系統電腦記錄,如實打印出當班進出各種車輛明細表。

  (二)每個值日班次,根據車輛進出電腦計費明細表,分別簽寫“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一式兩聯,具體反映該班停車費收費及收卡的全面情況。

  (三)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及現金繳款單經收費人員簽字后報保安部稽查員審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員,負責對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各具體項目的全面核對工作。認真審核車輛收費類型、標準、金額,各種優惠卡免費卡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員,根據審核無誤后的“營業收入”交班表,清收現金、銀行進帳單。在“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上簽字,一聯自存,一聯交停車費收費員保存。并將現金及時繳存公司財務或銀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員每周將各班“營業收入”報表匯總,連同現金“繳款單”上交財務部審核。

  (七)財務部在審核保安部停車費收入匯總表后,并將蓋章后的停車費“繳款單”一聯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財務部編制“停車費收入繳款繳卡情況匯總表”,與保安部“營業收入”匯總表及停車費“繳款單”相核對,核對無誤后由保安部經理、財務總監簽字認可,當月停車費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停車場管理制度14

  (1)地下停車庫車位使用權多為業主所買斷,因此,車庫管理采用ic卡門禁系統+攝像監視系統結合保安巡邏進行管理。做好車庫的日常照明、排水、門禁、監視等系統設備設施的.運行、維護和保養。做好ic卡續費、車庫防火等工作,制定車庫管理制度,并張掛在車庫醒目處,做到交通標志、標識、車位號清晰,及時通過監視系統了解車庫內車輛進出、停放及意外等情況,每月統計整理車位使用情況。

  (2)機動車出入小區實行出入證制度、登記制度,禁止載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具體辦法按'xx小區'實際情況定)。小區醒目處公布機動車出入和停放規定。

  (3)建立業主車輛檔案,動態掌握業主擁有車輛的數量狀況。業主自有車輛包月停放的,由管理處發放小區車輛停放證,放于車內擋風玻璃后,確定固定車位,并以書面形式告知車主停車規定,按車位停放,簽訂車輛停放協議。

  (4)在小區主要出入口設有交通標志,對車輛準入、限速、禁鳴等作出規定。車輛進出須登記(牌號、進出時間等)。

  (5)地面停車場地劃線規劃停車位,按車位停放。

  (6)門崗對機動車輛出入行駛進行指引,巡邏車管保安負責車輛停放秩序和交通疏導,做到管理有序,排列整齊,不堵塞交通,不影響行人通行。

  (7)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其他非機動車劃出集中停放場地,管理制度落實、停放整齊,場地清潔。

  (8)耐心勸導不遵守制度的車主,遇嚴重影響停放秩序和區域交通的事件按應急處理程序執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規范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力度,保證停車費及時、全額收取,不漏收、不錯收,確保公司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停車場。

  三、職責

  本部門員工按本工作崗位職責執行。

  四、停車場入場登記管理

  1、車輛入場時,由當班登記員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車牌號臺賬登記,車輛類型分為小型車輛、大型車輛、特殊免費車輛(此類車輛包括當地政府車輛、本公司車輛等,也包括特殊情況下的免收車輛,以當時實際情況為準),按分類要求登記員必須建立三本臺賬進行分類登記,免收車輛必須在臺賬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記員在登記入場車輛車牌號時,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字跡要工整,賬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時核對收費情況。

  五、停車場收費管理

  1、停車場收費標準:小型車輛臨停10元/輛,過夜20元/輛;大型車輛臨停15元/輛,過夜25元/輛。

  2、車輛入場時,由當班收費員對進入的每輛車輛分類進行現金收費,收費時點清收費金額,注意辨別假鈔,按客戶要求撕去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稅。

  3、按現金管理要求,收費員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張10元、10張5元)找補零錢,找補零錢在上班時統一領取。收費員手上收費金額達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補零錢),將收費款交由停車場主管統一保管,并簽字確認交款人、交款金額,最后交班時由停車場主管、當班收費員共同清點當日收費款總額,再與登記員的當天臺賬進行核對,如發現款與賬核對不一致的情況,分責任進行處罰,停車場主管負責已簽收的收費款,當班收費員負責未交的收費款及本來手上的'預留金200元,分析是哪邊出現問題,就由哪邊負責賠差額,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4、停車場主管有責任督促當班收費員及時交款,當班收費員有義務做到及時交款,簽字確認,起到相互監管的作用。

  5、各環節在收取現金時,做到認真清點金額、辨別假鈔,收款人確認無誤后,簽字認可為準,如從中發現金額不符、有假鈔的情況,由交款人負全部責任,照金額進行賠償,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六、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需向公司財務領取停車發票,做到合理避稅原因,及時將用完的票根交回財務。

  2、在領用發票和交回票根時,必須完善簽字核對手續,做到有據可查。

  七、停車場節假日管理

  1、按經營性質決定本停車場遇節假日屬于工作更為繁忙時

  間,必須做好節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門主管按實際人員情況提前半個月上報管委會,再由管委會提出決定意見提前一周上報公司批示,最終以公司批示意見為準。

  2、節假日停車場具體管理辦法以當時最終公司批示意見執行。

  八、違規處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和挪用收費款,一經發現確認,屬于經濟違法,一律嚴肅處理,按貪污、挪用金額的雙倍賠償,并立即開除處理;金額大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司并保留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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