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
一、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并將原件或復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二、消防監控室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進行兩小時防火巡查制度。檢查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二、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立即上報,反饋中控室,可按下就近的消防報警按鈕報警并及時撲救。
三、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存檔備查。
四、巡查人員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及時發現、詢問、制止、上報,保證合法人的權益,保持酒店的有序經營環境。檢查消防通道內有無雜物,門窗是否完好。安防執勤時注意自我保護。
五、巡查人員禁止利用工作時間閑談或辦私事,不得擅自進入獨立經營管理的區域,工作需要,應兩人以上經上級、區域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六、巡查人員應按規定著裝,執勤期間按相關要求規定完成本職工作,突發事件不能及時處理的請示上級領導,詳細記錄現場的事態發展情況,并上報。
三、消防監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達本崗位,做好交接準備。
二、上崗前必須按規定著裝,檢查儀容儀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檢查崗位的設備運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視檢查、執機注意事項。
四、當班人員必須在記錄本上填寫好設備運行、巡檢等情況,并要求字跡清楚,記錄齊全。
五、將消防應急工具,相關資料如數按規定擺放整齊。
六、做好中控室衛生清理工作,保證機器、地面、墻面潔凈。
七、接班人員未到,當班人員不得離崗,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請示處理辦法。
八、交接班各項內容經確認后必須在交接班本上簽名和時間,以示確認和負責。
九、如遇到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接班者協助交班者對事件進行處理,待事件處理告一段落,經交上級領導批準,再進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緒不穩、意識不清、不得交接班,應上報請示處理辦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進行交班,如未按規定辦,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見,要求交班人員立即補辦,否則可以不接班,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雙人執機,不得單人交接班,不得電話信譽交接,應有文字體現。
四、火災接警處警程序
一、員工發現火災應當立即呼救,并利用電話或火災報警按鈕撥打“119”電話報警、報告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二、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處置: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進行工作分工。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2、在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應頭腦冷靜,保持鎮定,并按照相應的處理程序進行工作。
3、接到控制設備報警顯示后,應迅速核實報警點所對應的部位。報警控制器不具備智能顯示功能的,應在報警地址編碼對照表中進行核實。
4、迅速通過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攜帶通信工具和滅火器,迅速趕到報警點確認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控制室內做好處置火警的準備。
5、消防控制室火災事故緊急處理程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現場核實報警部位確實起火后,應立即通過報警按鈕、電話或無線對講系統等通訊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確認火災信息,同時組織本樓層或防火分區工作人員和員工,按分工及時引導本樓層顧客、消費者疏散,并實施撲救初起火災;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確認信息時,值機人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傳達人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說明發生火災的單位名稱、座落地點、起火部位、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
(四)傳達人在報警后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報告單位負責人。應利用火災事故廣播發出火災處置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開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顧客、消費者不要驚慌,在工作人員和員工的引導下有序地疏散、撤離火災現場(卡拉OK場所應啟動聲像報警系統),并用通訊工具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五)值機人要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態,保證火災情況下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并及時做好記錄。
(六)火警處置完畢后,恢復各種消防設施至正常運行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火警誤報處理程序:
(一)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工作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應及時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反饋誤報的有關信息,并排除現場干擾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反饋的火災誤報信息時,應對火災報警控制器進行復位,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錄;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未設置消防控制室的單位,值班人員確認火災后,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有線無線對講系統、警鈴、廣播等方式,發出火災信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同時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隊報警;
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涉及的人員,立即按照預案分工,迅速展開滅火和疏散救援。
六、發出火災信號后,單位應當于2分鐘內全面投入滅火救援工作,并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預案要求通知預案涉及的員工趕赴火場,向消防隊報警,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2、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利用本單位的消防器材、設施撲救火災;
3、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4、安全救護組負責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5、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2
保衛人員在現場核實為火警誤報時, 應 及 時 通知
消防控制室,留在消防控制室的領班應將系統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 并在值班記錄中對誤報的時間、 部位、原因及處理情況進行詳細的記 錄;
消防控制室領班應及時將系統誤報的原因及處理情況向上級 領導匯報。
四、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熟悉火災事故緊急事故處理程序, 并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的職責、任務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 不得擅離職守,做 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 功能,熟練掌握 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白拆卸、挪用或停 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 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 向消防隊報警,119 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 協助消 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 定期 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 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 做好交 接班工作, 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 表。
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 感去完
(5) 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 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3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柜組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柜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能力的東安陽光商場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出具維修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維修東安陽光商場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東安陽光商場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東安陽光商場(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4
一、東安陽光商場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一般為季度第一個月的上旬召開,也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二、會議主要是聽取各部門及下屬東安陽光商場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匯報,對涉及重大消防安全問題進行研究,分析部署督促檢查本東安陽光商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會議應當作出決定并形成紀要,會議確定的各項消防措施必須嚴格實施。
四、會議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也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召集,由保衛部門提出會議議題和會議記錄,并負責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實。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5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合格后某酒店員工培訓手冊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市場調查統一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八、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5
1、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忠于職守,并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以職謀私。
2、嚴格執行出入制度,外來來訪人員要憑身份證件進行一人一登記,由門衛值班人員用內部電話通知被訪人,取得被訪人同意,由被訪人或被訪人指派的人親自到門衛迎接后方能進入小區。
3、對外來人員進行認真詢問登記,未經許可推銷人員謝絕進入本小區;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設備維修、安裝調試等)外來人員臨時出入小區,需到物業客服中心辦理臨時出入登記備案。
4、出小區人員攜帶的裝修材料、大件物品和工具等應主動到客服中心開具出門條,并由門崗核實物品數量與出門條內容相符后方可放行出門。
5、對進出車輛做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引導車輛進出和停放。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定期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8、認真填寫各項登記和登記臺賬管理工作。
9、按公司規定的時間在崗亭外立崗執勤。
10、值班期間不得脫崗、替崗、串崗以及做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6
一、嚴格按照省,市消防有關文件要求值班人員不得少于3-4人。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制,值班員不得擅自離崗及酒后上崗。
二、控制室值班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責任感、能夠熟練使用操作火災自動報警控制系統,了解和掌握樓內各類消防設備的功能和作用。
三、控制室內禁止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控制室,確因工作原因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登記。
五、出現報警信號后,嚴格按照各項規程進行操作。設備出現一般故障應及時處理,無法排除時,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安排維修。
六、保持室內衛生清潔,愛護設備及各類用品。操作臺上不準放置水杯及其他雜物,設備電源未經允許不得私接濫用。
七、定期檢查維護設備,不準使用管理計算機做與本職無關工作,保持設備運行狀態良好。
八、室內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用電話進行聯絡、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專線。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7
一、消防控制室人員的配備
1、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由于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設備必須有專人24小時監控,處理各種報警信號,操作消防設備,以便早期發現火災,早期撲救,使人機有機的結合在一起,立足于自防自救;
2、每班不應少于1人:出現報警信號后,嚴密監視,處理其它報警信號及在需要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
3、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
4、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5、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控中心,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消控中心內嚴禁使用明火和電熱器具。
二、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基本素質要求
1、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周歲之間。
2、熱愛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3、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
三、消防控制室人員的職責
1、嚴守工作崗位,認真觀察消防監控系統及聯動設備的運轉情況。
2、熟悉消防監控系統及聯動設備的工作原理,能夠排除一般故障。對于不能排除的故障,應立即請工程技術人員及時進行修復。
3、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及事故處理程序。
4、一旦出現報警,應立即與報警部位的值班員或保安員聯系,迅速查清報警原因并做好記錄。
5、確認火災發生后,應立即報警并啟動相關滅火設施,按火災處理程序圖向有關人員進行匯報。
6、每班應認真填寫“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記錄表”。
7、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中心。
8、每天對消控中心設備進行測試,確保設備完好有效。
9、做好對手電筒、對講機的充電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管理和人員制度
1、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由于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的不固定性,消防控制室設備必須有專人24小時監控,處理各種報警信號,操作消防設備,以便早期發現火災,早期撲救,使人機有機的結合在一起,立足于自防自救。
2、出現報警信號后,一人負責出現場確認,一人仍在消防控制室執機,嚴密監視,處理其它報警信號及在需要時啟動有關消防設備。
3、每班連續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
4、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5、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6、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7、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8、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法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9、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10、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11、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增色接班手續。
1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雜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監控中心設施運行檢測制度
1、每天接班時對各種保安器械對講機、手電筒的充電情況,器械及設施是否完好,有損壞報修弱電班。
2、每天接班時檢查監視系統是否正常,并用系統操作控制臺每個監視探頭切換一次,有異常報工程部及時維修。
3、發現煙感報警、防盜系統報警,立即移動監視系統跟蹤,一人留守,一人到現場查看,如是誤報,對講機通知留守值班員按復位程序操作。
4、每天一次配合工程部進行一個樓層的煙感模擬報警測試
5、每月一次配合工程部進行進消防泵,噴淋泵系統進行測試。
6、每半年配合工程部對排煙、風機、消防聯動柜的.各項操作功能進行測試和檢查。
7、配合工程部對檢測項目作詳細記錄。
8、每季度對電監員進行消防系統和監視系統操作的培訓和考核。
六、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分24小時三班制度。
2、每班8小時工作制,負責做好消控中心值班工作,并做好記錄。
3、每班一人負責監控閉路電視、接聽電話、對講機通信聯絡等任務。
4、服從領班每個月考勤排班制度,上班時間禁止請假外出,用餐時必須輪流用餐,必須保證有一個人在控制中心值班。
5、上班時間禁止用本中心電話私用閑談。
6、禁止帶私人用品或易燃品在本中心存放。
7、未經批準,禁止參觀。
8、當消防報警時,應迅速通知巡邏保安趕到報警地點。查明原因,同時報領班及部門負責人。
七、消控中心設備定期檢測制度
為了使酒店的消防設備能夠更長的使用壽命,在發生緊急情況時能夠更加有效的運行,特制訂本制度:
1、噴淋泵、消防栓泵、噴霧泵每半年試啟動一次。
2、排煙機、送風機每月試啟動一次,并聯動相關樓層的排煙閥、送風閥。
3、室內消防栓每年開啟一次。
4、應急照明、滅火器、每半年檢查一次。
5、緊急廣播、噴淋進水閥、噴淋瀉水閥、空調防火閥每半年開啟一次。
6、消防電梯、水力警鈴每季度試運行一次。
7、消防電源和非消防電源每年切換一次。
8、消控中心的主機設備每季度檢查、維護一次。
以上設備工程部及內保部應按以上要求安排檢修、維護、保養,確保正常運行。
八、噴淋末端放水制度
為了使噴淋自動滅火系統能夠更加有效的運行,在發生緊急情況下各系統聯動功能能夠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1、噴淋泵每季度試啟動一次,啟動時常用噴淋泵和備用噴淋泵應同時試運行,確保常用泵和備用泵處于正常狀態。
2、噴淋末端放水應每季度試開一次,同時應確保水力警鈴處于可工作狀態。
3、放水時工程部人員在水泵房查看噴淋泵是否聯動啟動,噴淋泵是否在規定壓力內啟動或停止。
4、各樓層的末端放水裝置每年應輪流測試一次。
5、各樓層進水閥和瀉水閥位置:
進水閥:1號樓1F-5F
2號樓1F-5F
3號樓1F-2F
4號樓1F-8F
瀉水閥:1號樓1F-5F
2號樓1F-5F
3號樓1F-2F
4號樓1F-8F
九、程控指揮電話操作程序
1、當程控電話機的鈴聲響起,該點的紅色指揮燈亮起。將隨機話筒提起,按下該指示燈左邊的紅色按鈕,既可通話,解除通話時將隨機話筒放下既可。
2、如果需要同某一地點通話,可提起隨機話筒,按下該點按鈕,既可通話。解除通話將隨機話筒放下既可。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8
一、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有:消防法律法規、東安陽光商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東安陽光商場、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東安陽光商場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二、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東安陽光商場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公安消防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商場負責人按照規定每年參加公安消防機構舉辦的消防安全重點東安陽光商場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
四、東安陽光商場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五、東安陽光商場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備查。
六、消防安全培訓由物業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物業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安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七、消防安全培訓考試成績與員工利益掛鉤。
八、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9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值班職責
1.1. 確保消防控制室24小時開放,保障處置突發事件和異常情況。
1.2. 監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設施,做好消防監控、調度和指揮工作。
1.3. 確保消防設施、器材、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將發現的缺陷及時報告。
1.4. 了解公司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規定,及時制定應急預案,并參與應急演練。
1.5. 對于公司內部工作安全事故、火災等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匯報。
1.6. 工作期間保持聯絡暢通。
2. 值班要求
2.1. 根據值班時間安排準時到崗,認真執行值班任務。
2.2. 值班期間不得私自離崗、擅自更改系統設置和操作。
2.3. 確保崗位清潔衛生,保護消防控制室的安全環境,防止違規行為。
3. 值班交接
3.1. 值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交接班工作。
3.2. 交接班工作需詳細記錄值班期間進行的各種消防監控、調度和指揮情況,確保信息的連續性和準確性。
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1. 消防設施儀器管理
1.1. 所有消防設施、器材、設備應每日巡檢并做好檢測記錄。
1.2. 針對發現的缺陷和問題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確保消防設施、器材、設備在工作狀態下。
1.3. 確保消防設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建立臺賬管理制度。
2. 禁止違規行為
2.1. 禁止在消防控制室內進行無關工作。
2.2. 禁止吸煙、飲食和在消防控制室內亂丟雜物。
2.3. 禁止私自使用消防設施、器材、設備。
2.4. 禁止干擾、損壞、和故意阻礙消防控制室監控、調度和指揮。
3. 安全培訓與應急演練
3.1. 建立安全培訓制度,對值班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安全預警培訓,并組織實踐操作培訓。
3.2. 定期組織消防演練和逃生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團隊協作。
4. 執行程序
4.1. 督促并監督值班人員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
4.2. 對于違規行為的處置,應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和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4.3.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出現的重大安全事故,要進行深入調查,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通過以上制定,我們可以為消防控制室制定了一套完善的制度和管理機制,以確保安全生產和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中國法律法規,符合各項條例。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0
一、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
二、每班不應少于2人,其中一名為領班,負責控制室人員的管理及值班時緊急情況的`處置
三、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
四、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至45周歲之間。
五、熱愛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六、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并經培訓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設備操作人員職責、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操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盡快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1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由消防安全歸口部門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四、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每年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測,不具備維護保養和檢測能力的單位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五、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資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顯示要求、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信息傳輸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GB50116中規定的集中火災報警系統、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亦適用于未設置消防控制室但設置本標準涉及的自動消防系統的建筑。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25201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3一般要求
3.1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消防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功能的組合設備。
3.2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能監控并顯示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并應具有向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中心(以下簡稱監控中心)傳輸這些信息的功能。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見附錄A。
3.3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4.1規定的資料和附錄B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具有兩個及兩個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設備應對系統內共用的消防設備進行控制,并顯示其狀態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應能顯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的狀態信息,并可對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統和設備進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內的控制和顯示裝置之間可以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為符合國家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消防控制室的設計、建設和運行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3.6消防設備組成系統時,各設備之間應滿足系統兼容性要求。
4資料和管理要求
4.1消防控制室資料
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下列紙質和電子檔案資料:
a)建(構)筑物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建筑消防設施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重點部位位置圖等;
b)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應急滅火預案、應急疏散預案等;
c)消防安全組織結構圖,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專職、義務消防人員等內容;
d)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e)值班情況、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及巡查情況的記錄;
f)消防設施一覽表,包括消防設施的類型、數量、狀態等內容;
g)消防系統控制邏輯關系說明、設備使用說明書、系統操作規程、系統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等;
h)設備運行狀況、接報警記錄、火災處理情況、設備檢修檢測報告等資料,這些資料應能定期保存和歸檔。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應急程序
4.2.1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實行每日24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b)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應符合GB25201的要求;
c)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系統和其他聯動控制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不得將應處于自動狀態的設在手動狀態;
d)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啟動開關處于自動位置(通電狀態)。
4.2.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應急程序應符合下列要求:
a)接到火災警報后,值班人員應立即以最快方式確認;
b)火災確認后,值班人員應立即確認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處于自動狀態,同時撥打“119”報警,報警時應說明著火單位地點、起火部位、著火物種類、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c)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5控制和顯示要求
5.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4.1條規定的資料內容及附錄B規定的其他相關信息;
b)應能用同一界面顯示建(構)筑物周邊消防車道、消防登高車操作場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鄰建筑的防火間距、建筑面積、建筑高度、使用性質等情況;
c)應能顯示消防系統及設備的名稱、位置和5.2~5.7規定的動態信息;
d)當有火災報警信號、監管報警信號、反饋信號、屏蔽信號、故障信號輸入時,應有相應狀態的專用總指示,在總平面布局圖中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建(構)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圖上應顯示輸入信號所在的位置和名稱,并記錄時間、信號類別和部位等信息;
e)應在10s內顯示輸入的火災報警信號和反饋信號的狀態信息,100s內顯示其他輸入信號的狀態信息;
f)應采用中文標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對角線長度不應小于430mm;
g)應能顯示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報警信息、故障信息和相關聯動反饋信息。
5.2火災報警控制器
火災報警控制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火災探測器、火災顯示盤、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火災報警狀態、屏蔽狀態及故障狀態等相關信息;
b)應能控制火災聲光警報器啟動和停止。
5.3消防聯動控制器
5.3.1應能將5.3.2~5.3.10消防系統及設備的狀態信息傳輸到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3.2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噴淋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噴淋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水流指示器、信號閥、報警閥、壓力開關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控制噴淋泵的啟、停,并顯示其手動啟、停和自動啟動的動作反饋信號。
5.3.3對消火栓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消防水泵(穩壓或增壓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火栓按鈕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網最低壓力報警信息;
c)應能手動和自動控制消防水泵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4對氣體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停,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5對水噴霧、細水霧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水噴霧滅火系統、采用水泵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2的要求;
b)采用壓力容器供水的細水霧滅火系統應符合5.3.4的要求。
5.3.6對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c)應能顯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啟、停狀態和故障狀態,并顯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d)應能手動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啟、停,并顯示其動作反饋信號。
5.3.7對干粉滅火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
b)應能顯示系統的驅動裝置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并能顯示防護區域中的防火門窗、防火閥、通風空調等設備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手動控制系統的啟動和停止,并顯示延時狀態信號、緊急停止信號和管網壓力信號。
5.3.8對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風機電源的工作狀態;
b)應能顯示防煙排煙系統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及防煙排煙系統風機的正常工作狀態和動作狀態;
c)應能控制防煙排煙系統及通風空調系統的風機和電動排煙防火閥、電控擋煙垂壁、電動防火閥、常閉送風口、排煙閥(口)、電動排煙窗的動作,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9對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防火門控制器、防火卷簾控制器的工作狀態和故障狀態等動態信息;
b)應能顯示防火卷簾、常開防火門、人員密集場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時常閉的疏散門及具有信號反饋功能的防火門的工作狀態;
c)應能關閉防火卷簾和常開防火門,并顯示其反饋信號。
5.3.10對電梯的控制和顯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控制所有電梯全部回降首層,非消防電梯應開門停用,消防電梯應開門待用,并顯示反饋信號及消防電梯運行時所在樓層;
b)應能顯示消防電梯的故障狀態和停用狀態。
5.4消防電話總機
消防電話總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與各消防電話分機通話,并具有插入通話功能;
b)應能接收來自消防電話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話;
c)應有消防電話通話錄音功能;
d)應能顯示各消防電話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5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廣播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處于應急廣播狀態的廣播分區、預設廣播信息;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按照預設控制邏輯自動控制選擇廣播分區、啟動或停止應急廣播,并在揚聲器進行應急廣播時自動對廣播內容進行錄音;
c)應能顯示應急廣播的故障狀態,并能將故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6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制裝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手動控制自帶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主電工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轉換;
b)應能分別通過手動和自動控制集中電源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和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從主電工作狀態切換到應急工作狀態;
c)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d)不受消防聯動控制器控制的系統應能將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5.7消防電源監控器
消防電源監控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應能顯示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
b)應能將消防用電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和故障報警信息傳輸給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
6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的信息記錄要求
6.1應記錄附錄A中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2應具有產品維護保養的內容和時間、系統程序的進入和退出時間、操作人員姓名或代碼等內容的記錄,存儲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3應記錄附錄B中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統內各個消防設備(設施)的制造商、產品有效期,記錄容量不應少于10000條,記錄備份后方可被覆蓋。
6.4應能對歷史記錄打印歸檔或刻錄存盤歸檔。
7信息傳輸要求
7.1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信號后1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2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3當具有自動向監控中心傳輸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時,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在發出傳輸信息指令后100s內將相應信息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傳送給監控中心。
7.4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能接收監控中心的查詢指令并按規定的通訊協議格式將附錄A、附錄B規定的信息傳送給監控中心。
7.5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應有信息傳輸指示燈,在處理和傳輸信息時,該指示燈應閃亮,在得到監控中心的正確接收確認后,該指示燈應常亮并保持直至該狀態復位。當信息傳送失敗時應有聲、光指示。
7.6火災報警信息應優先于其他信息傳輸。
7.7信息傳輸不應受保護區域內消防系統及設備任何操作的影響。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報警聯動控制設備需要設置在手動狀態時,應有火災時能迅速將手動控制轉換為自動控制的可靠措施。嚴禁將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聯動控制的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設置在手動控制狀態。
三、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為值機人,負責值機,進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另一名為傳達人,負責值班時對火災報警部位的核實和撥打火警電話、啟動應急預案等緊急情況的處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發的《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并將原件或復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做好各項記錄工作,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會客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做好報警設備檢查,發生火災信號處置、滅火操作設備檢查和設備運行情況等各項登記、記錄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應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可直接撥打119報警的固定電話、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二、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十三、對建筑消防設施要定期檢查、測試和保養,保證消防系統全時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運轉及其設備功能作用的充分發揮。
十四、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嚴禁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2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 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實行 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門應 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消防控制室白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 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 構培 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 績登記表》, 統一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 分鐘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白離崗;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不得 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 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 由同 等職務, 的人員代替值班;
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
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一部外線電話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 器等消防器材;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 保持控制室 內的 衛生;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 無關的雜物 ;
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3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每日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于2人。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的值班操作人員,應取得崗位操作證,持證上崗,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備查。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崗,并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得脫崗、替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在值班時進行娛樂活動,因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的,應提前向單位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同等職務的`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處設置明顯的標志;消防控制室應設置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備相應的通訊聯絡工具。
(八)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要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保持控制室內的衛生。
(九)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動設備。
(十)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或雜物,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道穿過。
(十一)消防控制室內嚴禁吸煙或動用明火。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管理,確保消防控制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臨警使用,確保火災時滅火指揮及消防控制信息的暢通,根據有關行政法規和技術規范,結合我市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市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
第三條消防控制室的建筑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內不得設置床鋪,嚴禁堆放雜物,保持室內清潔。
第四條消防控制室的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入口處設有標志牌或標志燈,標志燈的電源應從消防電源上接入。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內應有顯示被保護建筑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設備所在位置的平面圖或模擬圖等,并可直接目視。
消防控制室內應設置向當地公安消防隊直接報火警的直撥電話。
第六條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統相關消防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負責。
第七條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必須經市級以上專業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八條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準空崗。
第九條消防控制室應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設備維護保養等制度,明確職責分工、火警處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投入運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關閉和停用,也不得隨意中斷。
第十一條消防控制室應具有下列文件資料,并應建立消防自動控制系統的技術檔案。
1、系統竣工圖及設備的技術資料;
2、操作規程;
3、值班人員職責;
4、值班記錄和使用圖表。
第十二條消防自動控制系統應實行日檢、季檢、年檢制度。
一、日檢:每日應檢查火災報警器的功能,并填寫系統運行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見附3、附4)。
二、季檢:每季度應檢測和試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功能,并填寫季檢登記表(見附5)。
1、采用專用檢測儀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及確認顯示。
2、試驗火災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
3、試驗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報警功能、信號顯示。
4、對備用電源進行工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切換試驗。
5、用自動或手動檢查下列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
(1)防排煙設備(可半年檢查一次)、電動防火閥、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控制設備;
(2)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3)鹵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設備;
(4)火災事故廣播、火災事故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志燈。
6、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
7、消防通訊設備應在消防控制室進行對講通話試驗。
8、檢查所有轉換開關。
9、強制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三、年檢: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檢查和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見附5)。
1、每年用專用檢測儀器對所有安裝的探測器應測試一次,
2、進行季檢的各項試驗內容,其中固定滅火系統的控制顯示功能可做模擬試驗;
3、試驗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功能。
第十三條消防控制室應有模擬火災事故廣播稿,并應定期進行模擬試播訓練。有條件的可適時進行演練。
第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15
一.關閉有關部位防火卷簾門:根據失火方位及火勢大小采取隔離法,值班員控制降落.若沒有降落回答信號,則迅速通知有關人員現場強行落下.(注:用于疏散逃生是先降中位,阻止火勢蔓延直降下位.)
二.停止有關部位風機,關閉風閥.
三.控制消防電梯迫降首層.
四.接通事故照明與疏散指示燈.
五.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
六.按疏散順序接通本層與臨層的訊響器.
七.打開本層與鄰層消防廣播:將如何進行人員疏散的.錄音不斷向選定區域播出.
八.啟動消火栓泵:當接到消火栓手動報警信號后,啟動消火栓泵.若不能啟動,應立刻聯系消防泵房工作人員強行啟動.
九.啟動噴淋泵:當某層發火災時,失火部位的噴淋頭爆破噴水.接到水流指示器與壓力開關動作信號后,控制室值班員啟動噴淋泵.若不能啟動,則通知有關人員現場強制啟動
十.啟動排煙風機:發生火災時,值班員控制打開該層與鄰層排煙閥,啟動排煙風機.(注:主樓排煙機啟動前先開啟屋頂排煙機防火閥.)
十一.啟動送風風機:根據發生火災的具體方位,迅速打開相應送風閥,啟動送風機.(注:主樓送風機啟動前先開啟屋頂送煙防火閥.)
十二.接到送風機防火閥70攝氏度自動關閉信號后,關閉送風機.
十三.接到排煙機防火閥280攝氏度自動關閉信號后,關閉排煙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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