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學生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2 14:22:54 制度 我要投稿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學生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5篇(經典)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

  為了促進學風建設,培養廣大學生健康的學習生活習慣和良好的`精神風貌,根據《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工作要求,決定在全體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為確保早操效果,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7:20為出操時間(國

  家法定節假日、學校假期、規定休息日、惡劣天氣除外)。

  (二)出操地點為學校操場。在規定時間內,以班級為單位、系部為方陣整隊,出操的學生要按時集合,嚴守紀律,保證出操質量。

  (三)出操內容為第八套廣播體操,檢查組進行早操到操率、遲到早退率、做操質量等檢查,每周通報一次。

  (四)做操要求

  1、儀容、儀表大方得體,不許穿大衣、拖鞋,外衣要拉上或扣

  上,不戴手套,不戴帽子,不圍圍巾;

  2、早操音樂響起前各班應在操場指定地點集中站好,做到快、靜、齊,縱隊、橫隊均在一條線;

  3、學生應做到聽口令執行相應動作,動作協調一致,標準有力;

  4、隊形隊列散開要求“整齊”、“迅速”,間隔合理;

  5、要求全體同學始終參與,以飽滿的熱情積極做操。

  第二條考勤檢查

  (一)早操檢查組由校行政總值班、值班輔導員、體育教研室、學生會、學生自律委員會及各班班長、體育委員組成;校領導、學生處、基礎部隨機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檢查組成員準時開始考勤。7:00后到的學生記遲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學記曠操一次,7:20之前離開的同學記曠操一次。

  (三)學生出早操時不得托人或代人虛報出勤,一經發現按曠操處理并予以批評教育。

  第四條請假制度

  (一)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早操時,應事先辦理請假

  手續,因急病或緊急情況來不及事先請假的,應在當天內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必須有醫院證明,事假必須有充分理由。

  (二)學生請假一次,需經輔導員批準簽字,否則無效;學生請假二至三天需經系部批準,請假超過三天的需系部證明,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獎懲辦法

  (一)學生個人早操出勤情況納入體育課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三次無故不出早操者、累計五次遲到者、十次請假者,取消本學年參加各類各項評優、評獎活動資格。

  (二)各班級學生早操出勤情況作為評選“優秀班集體”、“先進團支部”等先進集體的條件之一。

  (三)系部學生早操出勤率作為系部學生工作考核依據之一。

  第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嚴格執行。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2

  為保證中小學生享有充足睡眠時間,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科學睡眠宣傳教育 睡眠是機體復原整合和鞏固記憶的重要環節,對促進中小學生大腦發育、骨骼生長、視力保護、身心健康和提高學習能力與效率至關重要。各學校要把科學睡眠宣傳教育納入課程教學體系、教師培訓內容和家校協同育人機制,通過體育與健康課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團隊活動、科普講座以及家長學校、家長會等多種途徑,大力普及科學睡眠知識,廣泛宣傳充足睡眠對于中小學生健康成長的極端重要性,提高教師思想認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睡眠衛生習慣,引導家長重視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確學生睡眠時間要求 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學校、家庭及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三、統籌安排學校作息時間 各學校要從保證學生充足睡眠需要出發,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作息時間。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一般不早于8:20,學校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育教學活動,對于個別因家庭特殊情況提前到校學生,學校應提前開門、妥善安置;各學校要合理安排課間休息和下午上課時間,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應保障學生必要的午休時間;寄宿制學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確保學生達到規定睡眠時間要求。

  四、防止學業過重擠占睡眠時間 各學校要提升課堂教學實效,加強作業統籌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合理調控學生書面作業總量,指導學生充分利用自習課或課后服務時間,使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后作業時間過長,擠占正常睡眠時間。

  五、合理安排學生就寢時間 各學校要指導家長和學生,制訂學生作息時間表,在保證學生睡眠時間要求前提下,結合學生個體睡眠狀況、午休時間等實際,合理確定學生晚上就寢時間,促進學生自主管理、規律作息、按時就寢。小學生就寢時間一般不晚于21:20;個別學生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家長應督促按時就寢不熬夜,確保充足睡眠;教師應有針對性幫助學生分析原因,加強學業輔導,提出改進策略,如有必要可調整作業內容和作業量。

  六、指導提高學生睡眠質量 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并與家長溝通。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后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煉。指導家長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學生身心放松、按時安靜就寢。

  七、加強學生睡眠監測督導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做好學生睡眠管理與指導工作,將學生睡眠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學生睡眠管理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保障學生良好睡眠,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3

  一、教師不得打罵學生,要尊重、愛護學生,為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盡心盡責。

  二、所有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輔導中心負責。認真熟悉教材,認真做好學生的輔導工作。

  三、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課,有事要離開向主管人員請假。

  四、教師在工作中要積極配合,發揮整個團體的集體力量,更好地搞好輔導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學效果。

  五、保證正常的秩序,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六、教師在任何時候都要把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整個輔導班期間任何教師都要隨時注意學生的安全。

  七、各輔導教師要積極主動地與學生和學生家長溝通交流,全面了解學生,以便更好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八、每班教師定期與家長反應學生的學習情況,定期展示學生的作業。

  九、每天清點學生人數,了解學生曠課的原因,隨時與家長聯系。 十、所有教師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幫助,相互體諒,為共建和諧高效的教師團隊而努力。

  十一、了解學生的基本情況,對個別學生針對性訓練,確保每一個學生成績都有進步,讓家長滿意。

  十二、全面了解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進行針對性的補習,彌補孩子在校學習漏洞,以全面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

  十三、維持班級秩序,擁有安靜和諧學習環境,杜絕班級一團糟現象,給窗外經過家長展現良好學校形象。

  輔導內容:

  1、了解學生當天作業情況,督促其保質保量完成,不允許出現作業沒有完成放學回家情況。

  2、對作業中的重點、難點予以輔導、解答。不允許出現作業中有錯誤未檢查出來情況,對于檢查出來的問題要耐心解答使其明白。

  3、檢查各科作業完成的準確率,對于學生白天課堂上沒有搞明白的`問題予以及時解決,做好復習與預習工作。

  4、負責考前要點復習。定期測評檢驗階段學習效果。 5、傳授良好的學習方法,讓學生愛學習、善于學習。 獎懲制度:

  1、 家長反映作業僅僅是對答案或者直接告訴學生答案,而沒有解決疑難問題的,從該教師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次、

  2、 經過老師檢查,沒有發現和糾正學生作業中的錯誤,從該教師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次、

  3、 非特殊原因請假造成學科輔導教師空缺,從該教師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天。

  4、 輔導的學生家長多次反映某科老師優秀負責,學生成績進步明顯,給招生形成良好影響的,該教師當月工資中給予獎勵200元。

  5、 學生每月學科測評,成績進步明顯的學科給予教師適當獎勵,輔導效果不明顯,成績不進反退的給予所任學科老師罰款。 培訓學校學生管理制度8

  一、校規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早退,不曠課。 2、衣裝整潔、樸素、美觀大方,不允許穿奇裝異服。 3、嚴禁在學校內吸煙、喝酒,禁止隨地吐痰。 4、在教學樓內不大聲喧嘩、追逐打鬧。

  5、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學校公物一律照價賠償。

  6、對違反國家法令、校規校紀或者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視其情節嚴重,又屢教不改者,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的處分。

  7、對品學兼優、學以致用的學員,或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學員,學校給予表揚或獎勵。

  8、對學生的獎勵、處分由繼續教務處記入本人學習檔案。 9、學員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成績合格,發給其相應的證書。

  二、學員道德規范

  1、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樹立遠大理想。

  2、刻苦學習,不畏困難,勤于思考,虛心請教,努力掌握科學文化專業知識和技能,爭取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師,上課認真聽講,按時完成作業,積極支持和配合教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4

  小學生實行學生家長接送制,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早上送學生到校門口不超過接送線,車輛不停在校門口,要停在停車線內,服從門衛人員的指揮。不到放學時間不能進校門,接學生地點在校門口,如進入教學區,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學習秩序。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班主任或護導老師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學生的,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權利

  一、學生的權利

  第1條 學生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各種權利。

  第2條 學生享有在學校學籍管理規定范圍內的學習權利,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

  第3條 學生有權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學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規定時間內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獲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第4條 學生有參加體育鍛煉的權利。

  第5條 學生有權監督學生公寓、食堂、浴室、圖書館的服務質量,通過學生會等組織參與管理,有建議和批評權。

  第6條 學生有權對學校教學、管理和服務工作等進行民主評議。

  第7條 學生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自主擇業。

  第8條 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合法權益,可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第9條 學生有權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

  二、學校的權利

  第10條 學校有權按照國家教育方針和學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對學生進行全面的培養和教育。

  第11條 學校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法令,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和實施各種規章制度,對優秀學生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紀學生進行處理。

  第12條 學校有權依據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學生社團和學生自治組織進行管理。

  第13條 學校有權依據國家規定收取學費等有關費用。

  第二章 義務

  一、學生的義務

  第14條 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自覺維護學校的教育和生活秩序。

  第15條 服從學校管理,接收老師教育。

  第16條 崇尚科學、勤奮學習,夯實專業,提高素質,增強體制,全面發展。

  第17條 遵守社會功德,誠信守信,尊敬師長,講文明,講禮貌,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第18條 團結互助,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第19條 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學費等有關費用。

  二、學校的義務

  第20條 學校依法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21條 學校為學生的成長和成才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校園文化氣氛。

  第22條 學校做好學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務工作,對有困難的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服務。

  第23條 學校盡力為學生使用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等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24條 學校為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和服務,并向用人單位推薦就業。

  第三章 有關責任

  第25條 因學校方面的原因造成學生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學校根據國家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26條 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住、拒不改正遭受損害的,由本人承擔責任。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發生事故的,由學生本人和監護人負責。

  第27條 學生參加教學實習(含頂崗實習)及學校有關部門批準的集體活動,應遵守活動紀律,否則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承擔責任。

  第28條 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嚴禁非走讀生學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學生擅自在外住宿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29條 學生及家長申請為走讀生的,在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0條 學生在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1條 學生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校外出,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2條 學生參加實驗、實訓,應遵守操作規則及有關紀律,否則發生事故造成本人、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承擔責任。

  第33條 學生在校外就餐,引起食物中毒的;學生在校期間因病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4條 凡學校明令禁止(如夜不歸宿等)而學生違反規定,造成本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35條 根據本協議應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的,由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負責賠償。

  第四章 附 則

  第36條 本協議使用于在校高職、中職學生。

  第37條 本協議自學生報名入學之日起開始生效,至學生辦清畢業離校手續之日終止。

  第38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校及學生本人各一份。

  第39條 本協議甲方由安徽科技貿易學校及校長簽章,乙方由學生本人和其家長或監護人簽章。

  甲方:安徽科技貿易學校(簽章) 乙方(學生):____(簽章)

  校長:____(簽章) 家長(監護人):____(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6

  親愛的學員,歡迎走入英杰教育的課堂: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能夠使您順利的完成學習課程,我們除聘請專業教師授課外,還要實行嚴格的管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杰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請您學習期間嚴格遵守《學員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

  一、課堂要求及安全紀律須知

  1、學生進入教室內,禁止在教室吸煙,禁止攜帶任何危險物品進入教室,保持教室清潔。

  2、愛護教室設施設備,如故意損壞,則照價賠償。

  3、上課期間,一切行動要聽從指揮,聽從老師安排,堅持做好課前準備和學習用品。積極完成教師

  布置的每一項學習、作業任務,教師上課時,要認真聽教師的講解及理解其深層意思,謙虛好學,虛心請教,相互學習,努力進取,不開小差,不大聲喧嘩、聊天、走動、不嬉戲打鬧并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游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里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若在上課期間身體有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教師,以得到急時的處理。上課時間不允許出教室。

  4、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5、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6、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7、對于違反課堂秩序,不聽勸告的學員,經教育仍不改正,本校有權進行公開除名,并不予退還學費。

  8、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學生在上課時間之外的路途安全或任何意外負責,一切責任與我校無關。若

  有特殊情況的須由家長提前電話聯系,由學校安排教師將學生送回家。

  二、請假

  1、凡有事不能上課的學生都應該事先向班主任請假,經老師允許方可離開。

  2、請假三天以上,首先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單填好,經家長或與當事人有關人員證實后方可按事假辦理。到負責老師處批準后方可離開。

  4、有事來不及請假的學生,請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說明情況。

  5、凡因特殊情況要回家或返校的同學都應提前向負責教師登記。

  二、其他

  1、學員在學習過程中對培訓班的教學或者管理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及時與班主任聯系,我們全體教職員工愿意接受你們的監督和批評,并認真聆聽你們的建議,盡快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2、未盡事宜,另作通知。

  學生紀律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制定學生紀律規章條例是維護良好的學風,維護英杰教育培訓學校教學的正常進行,保證教學質量,維護決大多數同學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遲到1次罰做10道數學練習題,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嚴重遲到一次罰10道數學練習題及抄寫1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二、未完成作業者每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當日交于班主任檢查。

  三、每曠課1次罰抄寫20個英語單詞10遍,并在次日交于班主任檢查;連續曠課3次者學校將通知其家長。

  第二章細則

  上課紀律條例細則:

  1、遲到10分鐘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遲到10分鐘以上者,按嚴重遲到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

  者,按曠課一次處理。

  2、上課前沒有及時備好繪畫工具,并在大家已經動筆開始上課時影響畫室安靜者,按遲到一次處理。

  3、上課時大聲喧嘩、聊天、走動等并做與學習無關的事如接電話、發手機短信、玩游戲等按一級違紀處理。如有學生在上課時間里被任課老師發現有對外使用手機影響學習者,老師有權暫時收繳手機一天。

  4、在上課時間有外出上網吧,逛街,談戀愛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5、無故裝病曠課一天以上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6、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一天以上或夜不歸宿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沒有任何請示無故離開畫室三天以上或夜不歸宿多次者按三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7、不尊敬老師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嚴重違紀處理。

  8、同學間打架、斗毆者按二級違紀處理,情節嚴重者將予以三級違紀處理。

  9、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吃飯、吃零食等(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要保持畫室衛生。

  10、堅決不允許學生在畫室內吸煙(每發現一次罰10張速寫練習)。

  11、每天放學后值日生必須按照畫室要求按時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罰值日一周;

  12、學生必須愛惜畫室公共財產,如有損壞,照價加倍賠償;

  13、個人畫具按規定擺放整齊,作業、習作當日取走,否則按垃圾處理;

  14、畫室窗臺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經發現,按垃圾處理;

  15、學生不準隨便帶走畫室物品、范畫,一經發現,按盜竊論處。

  ○京滬培訓中心教師管理:

  第一章總則

  為人師表;尊重學生;耐心教學;嚴格管理;制訂計劃。

  第二章細則

  1、要認真解答每一位學生的每一次提問。

  2、要細心觀察每一位學生的'學習進度和學習情緒。

  3、要針對不同學生的基礎和程度進行有針對性的有效教學。

  4、要經常關心學生的課下生活和課下時間安排。

  5、要為學生制訂適合于學生本身的課下學習計劃。

  6、要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和不同風格來使學生在短時間內進步。

  7、保證每天為每一位學生都講解到;保證每天為一半以上的學生修改畫面。

  8、保證一周內能夠做兩次完整的現場繪畫演示(指定主教教師)。

  9、保證畫室內安靜;保證畫室內紀律(每月培訓中心要組織紀律評比)。

  10、保證認真驗收當日學生的課下作業。

  ○教師考勤制度:

  第一章總則

  教師必需保證上課時間、上課精力和上課質量。

  第二章細則

  第一條培訓中心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休息,周二至周日上班。

  第二條教師在6月至次年3月實行每天10小時工作制;3月至6月實行每天9小時工作制。

  第三條教師每天出勤實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別為7:55;12:55;17:25。每次必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發現舞弊代替打卡者,將對雙方做出每人罰款500元的處罰處理。

  第四條教師每天上課不得遲到、早退,應在上課前5分鐘到教室組織學生上課,否則算遲到。教師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者扣工資50元,遲到10分鐘以上者扣工資100元,遲到半小時以上者扣除當日工資的50%+100元。

  第五條教師曠課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當日工資+200元。

  第六條1、請事假者必須報請上級批準,批準后方能給假。請事假者根據請假時間按小時工資進行扣除,每月的請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2天即20個小時。

  2、請病假者按每日工資的50%進行扣除。

  ○教師獎懲制度:

  第一章總則

  對于工作成績突出的教師將予以重獎;對于工作懈怠的教師將予以重罰。

  第二章細則

  獎勵條例:

  第一條一周內主教教師除正常的做兩次繪畫演示之外,每多做一次完整繪畫演示獎勵100元(每周主教教師最多做三次繪畫演示)。

  第二條月考中(每月10日月考)本班學生占培訓中心總排名前15名中6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

  2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100元;8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3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150元;10位以上,獎勵本班教師各5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200元。

  第三條每月的班級紀律評比中第一名的班級教師各獎勵100元,其中主教教師獎勵50元。(每月11日組織紀律評比)。

  第四條培訓中心年終要評選3名優秀教師(主教、班主任、助教各一名)年度大獎。

  獎金為:主教教師—10000元人民幣;班主任教師—7000元人民幣;助教教師—5000元人民幣。

  評選參考標準:

  1、年度本班專業考試過線成績。

  2、每月本班學生的投票鑒定。

  3、平日教學成績。

  4、培訓中心負責人評定。

  5、考勤記錄。

  6、獎懲記錄。

  違紀條例:

  每月每位班主任和助教有15個積分,每次按違紀條例不同扣除相應的積分,當積分扣完后按20元/分扣除當月工資實施罰款。

  第一條畫室中每不安靜一次,本班教師各扣1分。

  第二條畫室內衛生十分惡劣,本班教師各扣2分。

  第三條上課前教具沒有備好,本班教師各扣2分。

  第四條教師在上課期間長時間發手機信息、打電話扣3分。

  教師業務檔案管理

  教師業務檔案是教師歷年任課工作量,教學態度(總結、評語),教學水平(評估材料),教學效果(學生成績),業務進修情況,學術科研成果(教材,論文)等基本情況的重要歷史記錄,是教學管理重要檔案之一。1、教師業務檔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師自己保管,一份由教務處存檔。2、每學期結束后,教師按要求上交各種材料,填報教學科研成果、著作、論文,會同教務處的各種評價,檢查結果等裝入教師業務檔案。3、教師業務檔案由教務處專人歸檔管理,檢閱和摘抄教師業務檔案,須經主管校長批準,管理員不得泄露檔案中的有關內容。4、凡經核簽的教師業務檔案中所記載的內容,任何人不得隨意涂改。

  京滬培訓教具管理

  教具是學校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由總務處控制總數量。教務處進行統籌管理,具體辦法是:

  1、教師所用教具必須填寫教具借用記錄,每學期開學時領取,本學期注明借用及歸還日期。

  2、教具用完后應按時歸還,以免影響其他教師使用。歸還時管理人員應當檢查教具完好程度,如

  有損壞應填寫“教具損壞單”,說明損壞原因,酌情處理。

  3、按計劃購置教具,分類編號上架,貴重教具應同相關教研組長或教師共同驗收。

  4、新增添的教具及時通知有關教研組長或教師,以便得到充分利用。

  5、凡有電器線路的示教版,應定期通電檢查,以保持示教版的完好程度。

  6、教具應分科陳列在專用柜內,做好防塵,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工作。

  7、掛圖應按學科,順序編號。

  8、管理員應與各個教研組密切聯系及對編制教具維修計劃,并且報教務處審批實施。

  9、管理員應保管好教具說明書和合格證,便于配購備件和維修件。

  10、管理員每天打掃室內衛生,保持窗柜干凈和教具光潔。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7

  為確保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及其他外出活動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領導和教職工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

  2.實行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申報、審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動,應經校長會議或行政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并將活動方案上報縣教育局,班級或年級組組織的活動要將活動方案向學校申報,經審批后方可進行,并做好活動的組織和抓好師生的`安全。

  3.出發前要以班級為單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動安排,向學生全面進行紀律及行車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同時將班主任和值班老師移動電話號碼告知學生。活動前了解學生的健康狀況,對身體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學生,要酌情處理,并取得家長配合。嚴禁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生理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活動。

  4.外出集體活動原則上要求統一穿著校服、帶好紙筆以便做好記錄。

  5.學生從校出發前各班清點人數上報德育處,中途不得離隊,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向老師請假,老師聯系家長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并要求車隊作出安全承諾。

  7.每輛車的負責老師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下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勸阻將頭、手伸出窗外的同學。

  9.教育學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標志,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鬧,不走路觀景,不攜帶任何危險物品。未經同意不從事劃船等危險性活動,盡量避免到人群擁擠的地方,參加大型活動時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護。

  10.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組活動,嚴禁擅自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值班老師要加強巡視,對個別調皮學生多加注意。分管領導要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11.學生在外出社會實踐活動過程中,要增強自我安全意識,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飲食安全和財物安全。

  12.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有秩序上車,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跟車回校,待學生離校后,才能離開。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8

  為了確保同學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加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力量,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里以上的同學在校寄讀,并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別緣由,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一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同學翻爬圍墻進出校內。

  2、同學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后,同學必需準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游、無牌無證及其他擔心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獲野生動物。

  4、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賭博活動。

  5、嚴禁到網吧、歌廳、嬉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加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閑散人員不正值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加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煙、偷盜、損壞公物、出入、追打吵鬧、打架斗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桿上休息,在校內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損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急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衛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同學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留意安全。

  11、同學違反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準時通知了同學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損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9

  州泰實驗中學接送車的安全與組織程序

  1、接送老師每周五15:00點前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領取小靈通和接送學生名單,周一15:00點前交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師須在周五下午16:05點到廣場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到達接送點后,接送老師先下車組織學生安全離開后,再上車檢查學生是否遺漏行李在車上,一切檢查完畢方可離開(否則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周日晚上必須在18:50分到達接車地點(否則按遲到處理,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如有學生未按時到達,打電話與家長聯系,到了時間校車可以開出,接送老師隨車護送學生安全到校后方可離開。

  4、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車輛在中途不停車,學生須在指定地點下車。接送車的老師不能隨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務,如有事不能接送與學生處協商調換時間。

  5、學生簽名的`名單和小靈通,請于周一交給學生處副主任(B302)。

  6、領用的小靈通是方便老師與乘車學生聯系時使用,不能隨便作私自使用。

  7、如與接車司機聯系不上,可電話與汽車運輸公司黃小姐直接聯系(z)。

  8、突發事件可與朱校長(z)聯系。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0

  1、宿舍的財產由宿管員全面負責保管,有損壞由宿管員追查責任人賠償。

  2、學期開學初,宿管員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檢查登記,由寢室長過目簽名。

  3、各寢室的公用財產,包括床板、床架、門窗、玻璃、上下水道設施、照明設施、四周墻壁等,由住入的學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丟失或損壞,由該寢室集體負責賠償。

  4、每日清房或查房時,檢查各寢室的公用財產的使用、愛護情況,發現有丟失或損壞的,立即通知寢室長,責令該寢室集體負責修復或賠償。

  5、每個月對各寢室的公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賬與物相符。對損壞和丟失的公用財產,列表報送宿管處,并責其賠償。

  6、對故意損壞宿舍公用財產和宿舍走廊、樓道、衛生間、洗刷間的公物的.學生,報送有關系、部和宿管處從嚴處罰。

  7、學生畢業離校時,做好寢室財產的驗收工作。

  8、學院組織學生住房調整時,宿管員要到各寢室巡回檢查,發現有損壞公物的行為,立即查處。

  9、學生放假離舍時,督促檢查各寢室的水、電、門、窗要關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實到位,檢查和辦理學生離校行李的手續。

  10、宿管員每天都要檢查宿舍四周、走廊,樓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亂拋、亂丟、亂擺物品(包括拖把掃把),如有,要進行清理。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1

  為了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促進和保持同學們學習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使同學們在身心兩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長,同時也為了班級能夠更好的發展,以達到團結有序統一的班集體,11春護理1班班特定如下獎懲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班級日常管理制度

  1)學習:

  每個學生主要任務是學習,家必須充分重視,努力做到:

  1.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逃課。

  2.有事不能上課要按照有關程序請假,獲得批準方可。

  3.積極配合老師與班干部的工作,認真完成作業,按時上交。

  4.遵守課堂紀律,尊重老師,體現出學生應有的素質。

  2)衛生:

  宿舍是學生活動的重要場所,宿舍衛生狀況直接影響同學們的生活環境,因此,宿舍衛生必須保持:

  1.宿舍內部要制定相應的衛生制度(按訓標準,必須保持整潔),實行責任到人制,室長及班干部負責監督。宿舍衛生每日打掃,值日生要盡職盡責,認真對待,為同學們創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2.切實執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項規定,做好衛生打掃工作,認真對待衛生檢查。

  3.注重個人衛生。

  3)活動

  由于班級、學校開展各種各樣的活動,故有以下規定:

  1.對于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同學們要熱心關注,積極參與,共建一個團結奮進的班級體。

  2.對于學校組織的活動,同學們也應認真對待,敢于挑戰自我,為班級和個人的'榮譽拼搏。

  3.同學們要積極的`為班級發展獻計獻策,使本班的活動搞得有特色、有意義。

  班級獎懲制度:

  1、在校為班級爭得榮譽或在集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團體,將推薦學校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2、因個人原因使班級受到處級以上通報批評的個人或團隊,取消其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3、凡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取消本學期評優、評選及參選資格。

  4、在自習及其他須到的班級活動中遲到、早退的同學將給予批評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懲罰。

  5、自習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學,將予以批評,并影響期末考核成績。

  6、對有重錯誤,影響班級榮譽的同學可考慮取消其助學金等各項資格。

  7、每周由班長對課堂的出勤情況進行公布,紀律員對是否曠課遲到將做記錄并作為期末評優參考。

  8、課堂、自習上應把自己的手機調成振動或關機。

  三、班管理制度

  1)班干部職責:

  班長:負責班級全面工作,及班級對外事宜;召集班會、班會的召開,制訂工作計劃草案;做好班會會議記錄;協調各班之間工作;做好和團的交流工作;定期檢查其他班記錄。

  團支部書記:每月做好對班級各團員的考核工作。組織好團隊活動,豐富同學的課余生活。組織后備團員的考核、審核工作。及時收齊團費并上交校團。

  勞動員:安排本班教室、公區衛生。組織各衛生評比工作。定期檢查并做好記錄。衛生評比、衛生檢查、寢室設計賽等活動。

  紀律員:協助班長做好工作,做好課堂考勤工作和學校活動的考勤做好班級工作總結。

  生活員:負責班費的管理,食堂票據的領取,每學期或型活動后向同學公布班費收支情況,為同學做好日常生活服務,提醒家注意天氣變化。了解班級的貧富總體情況,便于展開工作。負責財產清點。學習員:營造全班學習氣氛,帶動家共同進步,掌握學術前沿信息;負責溝通師生之間的信息交流,向班主任及時映學生對教學的意見,組織班級學生開展各類學習活動和基本技能訓練;班務日記的登記;負責期末成績登記、總分、平均分計算、排名等工作。

  體育員:負責開展經常性的體育活動及組織參加各種體育比賽,組織好兩操,做好體育活動的后勤保障工作。

  宣傳員:負責組織和指導同學們輪流出黑板報,按計劃定期更換班級黑板報。

  組織(文娛)員:組織本班開展班會活動。策劃對班級有意思的集體活動。組織班級文藝活動,參加學校文藝節目會演。

  課代表職責:按時收發作業,記載好每日作業上交及完成情況,并向學習員匯報,作好紀錄。

  四、班級操行成績獎懲積分明細:

  1、操行成績是對學生覺悟、道德品質、法紀觀念以及學習生活、集體勞動、公益活動各方面表現的全面考核、鑒定,操行成績記入學生成績冊,放入學生檔案。

  2、操行成績評定實行100分制,設基本分80分,對照獎扣分細則上下浮動,90100分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6079分為及格,低于60分為不及格。

  根據相應的獎懲制度給予個人加分減分。此分數最終將與期末考試成績排名掛鉤,德育成績記一科成績。如本學期表現惡劣,可能會出現0分,并取消各種評優。而得分高者,將視情況給予表彰和獎勵。

  1)獎勵規定

  1.全學期沒有遲到、早退、缺課、曠課者視為全勤,+5分;(每月加1分)

  2.主動映情況,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者,+3分;

  3.勞動衛生積極肯干,表現突出者;受學校老師公開表揚及肯定者;宿舍衛生及時打掃并受到肯定者,+2分;

  4.關心班集體,維護班集體榮譽,堅持與不良現象和行為作斗爭者,+3分;

  5.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的,在學校各項活動中表現出色,+1分,為班集體取得榮譽的,三等獎+2分/次,二等獎+3分/次,一等獎+4分/次。

  6.拾金不昧者(按德育手冊執行)+28分。

  7.參與班級公共活動+0.52分。

  8.被評為優秀學生、優秀班干部、評為星級寢室每人每次+15分。

  9.主動助同學每人每次+23分。

  10.擔任學生干部并能履行職責者,每學期+1.510分。

  11.學生干部要起到帶頭作用,學生干部帶領班級取得成績加分數*1.5分;所列條數有限,今后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

  2)懲罰制度

  1.早晚自習不得遲到,無故遲到者給予相應減分,1分;

  2.早晚自習不得曠課,無故不到者給予相應減分,1~5分;不假外出者,一次3分;

  3.不準無假缺課、曠課(3)、遲到、早退,如出現上述情況者,視其影響給予相應減分,1~5分

  4.寢室紀律、衛生被學校扣分影響班級綜合分者,值日者0.53分,其成員扣0.5分。

  5.上課被任課老師點名批評者,3分。

  6.亂倒臟物、剩飯剩菜者一次2分。自己座位現場發現垃圾一次1分,亂丟亂扔垃圾者,一次2分。

  7.校園穿戴不附合學生形象的一次3分。

  8.有能力參加的活動,班級和學校安排參加拒不參加者,一次3分。

  9.勞動值日衛生不積極主動;宿舍衛生未能及時打掃;周三打掃除所管范圍未能按規定打掃干凈者給予減分,2分/次;

  10.未按時返校的,每次扣兩分。請假天數不宜過多,病假請假0.2分/節(病假需有醫院證明),事假請假0.5分/節,以此類推。

  11.不罵人、吵架,起侮辱性綽號,欺侮年幼體弱同學,取笑、侮辱他人,不尊重或頂撞老師者,每次5分。

  12.預備鈴響,必須迅速回到教室準備好上課用具,安靜地等待老師來上課。上課(包括課堂與自習課)搞小動作、隨便竄座、玩手機者、睡覺者,一次扣1分。

  13.按時交作業,不交作業者1分。

  14.兩操、升旗要做到快靜齊,不得拖拖拉拉,嘻哈打鬧,如果當天班上出隊慢到倒數第3的,每人扣德育分2分,如果出隊在年鹼有前3名的,每人加3分,做操必須認真,動作馬虎的同學德育分扣5分。

  14.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穿校服,衣著整齊,衣服紐扣要扣好,穿襯衣的要束衣。不得穿拖鞋回課室,違者每人每次扣1分。

  15.吸煙、喝酒、打架斗毆、盜竊、敲詐、賭博打牌、男女關系庸俗、擅自進入男生宿舍、作弊、一次20分;

  16.學生干部要起到帶頭作用,學生干部觸犯紀律者扣分數1.5分;

  以上獎懲制度,作為各種獎勵和評選優秀學生的重要依據。旨在提高同學們的積極性、自覺性和集體榮譽感,望家遵守。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2

  為了保護好學生資助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檔案管理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刻苦鉆研業務,嚴格按照高校檔案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辦事。

  2、資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資料,都必須及時歸檔保存。檔案資料歸檔后要進行分類、編目和鑒定工作。

  3、按年度收集存檔,包括困難生檔案、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人士捐助、校友獎學金、勤工助學、綠色通道、臨時困難補助、資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總結及上級文件等相關材料。

  4、檔案資料切實抓好“五防”(防火、防潮、防塵、防蟲、防失)保護工作,依據《高校檔案工作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好各類檔案,電子檔案要對原始數據進行備份保管。

  5、所有紙質檔案都要分類編號裝盒存放,并建立檔案總目錄、資料盒目錄,分類裝訂、分類編號、分類保管、以便查找。檔案資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編制相關的文號,便于查找。定期對檔案保管的狀況定期進行檢查、清理和核對。

  6、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保密制度,檔案外借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檔案一經存檔,未經批準不得更改和外借。

  6、學校資助檔案管理制度

  一、 總則

  1、 為了規范學生資助行為,加強學生資助管理,提高資助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各項學生資助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2、學生資助管理制度的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生資助規章制度;堅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戰略目標;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學生資助行為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學生資助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資助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管理,專款專用;對學校資助金的使用進行控制和監督。

  二、組織機構及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初步審核小組,實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三級管理負責制。

  教育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制定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的實施辦法,負責公示并審批確認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

  教育資助評審小組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象認定的組織與管理工作,由教師代表、學校領導組成。教育資助評審小組負責審核各班級推薦上報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提出擬確認為助學金對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

  三、認定標準

  認定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實行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不得降低條件及標準,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隨意擴資助范圍,不得將財政供養家庭和非困難家庭子女列為照顧對象。

  四、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每學年開學初向所有學生、家長宣傳國家的學生資助政策,讓所有的學生和家長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2、公開資助信息。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資助名額,通過在校內張貼公告等途徑公開資助信息。

  3、教育資助對象每年核定一次。申請資助的學生于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會或監護人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學生提出申請后,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對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按學生家庭經濟僻程度排序,提出僻生資助名單。

  5、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認真審核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如有異議,應在征得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意見后予以更正),審核通過后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提交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6、學校學生資助領導小組經研究、審批,確認后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名單在學校內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區資助管理中心審批。

  五、 資金管理

  1、 資助經費來源于財政預算安排。

  2、 學校要嚴格按照個資助項目的評審辦法,開展申請、評審、公示、核定、發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 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制定資助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立核算的資助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向上級報送資金使用情況;資助項目完成后,應當做好資金發放表和使用效果的書面總結,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4、 資助金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資助項目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5、 學校要加強對資助資金的管理,各項目支出應按照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6、 學校必須嚴格 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資助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當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六、 檔案管理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做好資助檔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級各部門相關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等檔案材料,包括:

  僻生建檔:

  (一)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

  (二)困難學生匯總表

  (三)困難學生統計表

  僻生申請:

  (一)僻生申請表

  (二)受助學生明細表

  (三)匯計表

  (四)資助對象公示材料、學校認定公示材料。

  (五)銀行回執單

  (六)學生簽領憑證

  七、監督檢查

  為加強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的管理,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和班主任每學年應定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進行一次資格復查,并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通過電話、實地走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助學金資格。

  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對象認定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要加強學生思想教育,教育學生如實提供情況,及時告知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如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顯著變化,學校將及時做出調整。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3

  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范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箭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4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后要沖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嘩、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準,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1、整體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床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家具、衛生潔具等物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墻面: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床后,須疊被并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雜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干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臟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學校學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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