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22 15:55:49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共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共15篇]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

  1.目標

  為規范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確保有關安全經費的?顚S,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維護公司、員工以及公共利益,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費用實際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級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職責

  公司領導:負責安全費用的審批和對重大安全投入進行決策。

  財務部:負責安全費用的預算、支出、結算及管理。

  總經理辦公部:負責對有關職業健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理。

  黨群工作部:負責對有關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安全技術部:負責對安全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具體規定

  4.1安全費用包括

  A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資金投入。

  B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

  C安全設施、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防雷設施、防噪聲防塵設施等費用。

  D職業衛生改進、檢測費用,員工休息、洗浴設施費用。

  E應急設備投入和人員組織費用及應急演練費用

  F事故隱患整改費用。

  G安全生產技術研究和推廣費用。

  H其它為提高安全狀況所需費用。

  4.2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開展安全生產活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顚S茫腥氘斊诔杀举M用。

  4.3公司計劃財務部應于當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別造具安全生產費用的“下一年預算”和“上一年度決算”。在上報董事會、總經理的同時,抄送工會和安全技術部。

  4.4如較大的安全項目或安全資金不足時,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臨時追加安全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費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項目須確保各項涉及安全事項的資金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列支,投入及時、到位,嚴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萬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并將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罰款項并入,每年年底對年度安全管理指標進行考核,對完成指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現金獎勵總裁算中足額列支,投入及時、到位,嚴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萬元作為安全獎勵基金,并將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罰款項并入,每年年底對年度安全管理指標進行考核,對完成指標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現金獎勵。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

  第二條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汽車運輸處(以下簡稱“汽運處”)各級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職能部門和員工,在部門和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第三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實行一崗雙責制,做到有崗必有責,上崗必守責。

  第二章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職責

  第四條汽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安全職責

  1、學習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組織落實城投總公司和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管理各項目標,并通過各職能部門組織落實和實施。

  2、研究和決定本單位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審查決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實施重大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安全資金的投入等,決定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人員的獎勵和重大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3、定期召開處安委會會議(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會(每二月一次),聽取各職能部門、下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匯報,檢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況,部署下階段公司安全工作計劃。

  4、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委會會議,傳達上級安全緊急會議精神,落實事關汽運處安全生產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

  第三章汽運處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

  第六條安委辦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上海市及城投總公司、環境實業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制度,在處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實安委會會議精神,執行汽運處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推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3、組織制訂、修訂本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對直接作業環節進行重點安全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驗和管理工作。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評估、立項、申報及項目實施進行檢查、監督。

  4、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查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暫時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

  6、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事故臺帳;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其他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工傷認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負責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落實汽運處級教育職責,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組織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8、負責本企業對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對在安全生產中有貢獻者或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9、會同工會等部門認真開展“安康杯”等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第七條生產業務部(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安全職責

  1、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及指示,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的原則。

  2、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制止違反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程的做法,及時向領導報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門共同處理,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生產作業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異常情況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協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遇到緊急情況,有權先處理后匯報。

  4、參加安全生產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查出的不安全問題及時布置落實整改。嚴格執行對作業工藝流程的監管,杜絕或防止發生非計劃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現象,實現安全有序生產。

  5、參與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規范,參加安全技術規程的編制工作,及時消除和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

  6、貫徹國家、上級部門關于設備設計、制造、檢修、維護保養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規定和標準,做好主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審核生產業務方案、重大設備裝置檢修技術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要求。

  7、在簽訂業務或檢修施工合同時,應負責審核其施工資格(企業等級、經營范圍、技術資質、安全管理機構設置等),同時簽訂《安全協議書》,并負責對其進行業務或檢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參加相關業務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八條處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汽運處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時轉發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

  2、負責對臨時來汽運處辦事人員進行登記,對生產現場參觀學習交流人員進行安全須知教育。

  3、負責制訂和健全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規章制度。

  4、定期對公務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駕駛員或有關人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年檢工作,確保交通安全。

  5、負責職工伙食團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電、燃氣,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定期維護排風、煙道等廚具設施,及時清除油膩、污垢。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辦公室)安全職責

  1、負責員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訓的歸口管理工作,編制年度教育培訓計劃時,同時將安全管理部門關于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方面的教育培訓計劃納入到汽運處年度培訓計劃之中。

  2、負責對新進人員(轉崗人員、復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審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關部門,經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的統籌和組織工作,負責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落實培訓情況的跟蹤和考核工作。

  4、負責制訂勞動紀律管理規定,負責員工勞動紀律的檢查、考核和獎懲。

  5、貫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在勞動合同中,載明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和工傷社會保險等事項。在簽訂勞務用工合同時,應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和要求,并做好檢查督促工作。

  6、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負責落實職工勞資福利政策,辦理事故責任者的懲處事項,辦理違章、違法責任的懲處,負責工傷認定后有關補償和鑒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干部晉升、員工晉級和獎勵考核的重要內容。

  8、按規定落實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

  第十條安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租賃廠房(場所)安全協議的簽訂并敦促安全協議條款的落實。

  2、負責主管范圍內租賃廠房(場所)安全檢查,及時督促落實問題的整改。

  3、負責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投入。

  4、負責汽運處安全監控設施、消防器材和各類特種設備設施的定期維護與保養,確保正常運行。做好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持證上崗。

  5、積極推進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指導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對公司所屬船舶和車輛的GPS、GIS監控系統,以及大型機械設備運行監控系統進行監管與指導。

  7、負責處理交通事故、傷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組織討論分析,做到“四不放過”,對影響安全的傾向和行為進行幫助及教育。

  8、會同有關人員負責對新駕駛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行車、安全操作的教育,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定期召開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活動,樹立先進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術,推進設備設施的技術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確保本質安全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1、審核安全技術措施、隱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費用計劃,確保資金到位,監督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顚S谩

  2、審核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資本性及費用性資金預算決算,確保資金到位與?顚S。

  3、確保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等費用開支。

  第十二條市場拓展部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對拓展的新項目和新業務,必須同步制訂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新的項目和新的生產業務,必須符合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安全技術要求。

  3、負責本部門管理業務和施工單位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實。

  第十三條工會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工會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章,依法組織員工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發揮監督保證作用。

  2、組織和健全勞動保護監督管理網絡,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和職業健康,做好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協助行政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行對安全生產維權和監督的職能。

  3、會同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安全知識宣傳,維護員工健康與安全權益。開展“安康杯”競賽等活動,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個人,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4、定期研究勞動保護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向行政部門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合理化建議。組織參加群眾性的綜合安全檢查,通過巡視等方式督促事故隱患的整改。

  5、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6、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團委安全職責

  1、配合行政和黨委抓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的教育,動員和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發揮積極作用。

  2、組織團員青年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發揮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和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

  3、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實行監督。

  4、總結推廣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中的典型經驗,表彰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先進人物。

  第四章各級領導與員工安全職責

  第十五條處長安全職責

  1、處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主持召開安委會會議,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并在當年的具體工作中逐項予以落實。

  3、組織制定并簽發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切實保證本單位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資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產資金主要用于安全裝備、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獎勵、隱患治理、員工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等職業健康保護。

  5、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把握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在部署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同時落實、同時檢查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抓好生產裝置、設施維修改造和基本建設項目安全、消防、環保、職業健康“三同時”工作。

  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與運營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7、負責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要求配備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獎懲。

  8、及時如實向上一級安委會報告并配合或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六條黨委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營造企業安全文化。

  4、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保證監督作用,教育黨員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協助行政主要負責人檢查并考核同級副職和下屬單位正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6、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黨員時,應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8、發生事故時,協助行政領導做好思想穩定和善后處理協調指導工作。

  第十七條分管安全生產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等,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生產工作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指揮生產,檢查生產和各職能部門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生產中的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隱患排查整改。

  5、負責落實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應果斷正確處理,立即報告主要負責人,或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并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負責本企業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黨委副書記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負責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配合黨委書記及時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報道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模范事跡和事故通報。

  4、配合黨委書記發揮各級黨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和干部起模范帶頭作用,并帶領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

  5、配合黨委書記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第十九條分管技術設備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設備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制訂、修訂和審批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3、堅持貫徹“五同時”的原則,檢查設備主管部門安全職責履行和各項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設備安全技術規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負責本企業設備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運行,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

  負責組織編制本企業設備改造方案和設備檢修計劃,應有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內容,并負責落實。

  5、負責組織設備事故的報告、調查及處理。

  6、負責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落實設備隱患排查整改,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按計劃實施。

  7、負責組織落實大檢修、計劃檢修、搶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來檢修人員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開設備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設備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9、負責落實對本企業員工進行設備維護、保養、使用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

  10、負責落實本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和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職責,制訂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并在具體工作中逐條落實。

  第二十條分管生產業務、市場經營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生產業務經營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等,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參加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事故隱患排查整改,事故調查處理。

  4、定期召開生產業務經營條線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偨Y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部門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分管人力資源副處長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力資源系統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和審批人力資源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組織實施、檢查執行情況。

  3、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負責配備各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安全工程師。

  4、負責組織落實員工的技術業務培訓、技術練兵;組織落實員工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的教育培訓。

  5、負責對事故相關責任者的處分(處理)。

  第二十二條紀委書記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起保證、監督作用。

  2、負責紀委等部門在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職責的落實,對所分管系統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3、發揮各級紀檢組織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組織帶動周圍群眾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4、協助行政領導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黨支部和優秀紀檢黨員時,要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重要內容。

  5、支持行政主要負責人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支持工會、團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6、負責組織紀委監察部門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工會主席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上海市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廣大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工會系統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和合理化建議活動。

  4、組織員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配合行政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做好職工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5、關心員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把職業安全衛生列入工會工作的主要內容之一。

  6、參加事故調查,參與對負有責任的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第二十四條作業部門(固廢收運中心、醫廢收運中心)負責人安全職責。

  1、作業單位負責人對作業單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必須嚴格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制度,做到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組織制訂、修訂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3、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教育,督促并檢查班組安全教育。

  4、組織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知識教育,定期組織考核。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6、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管理網絡,配備取得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領導并支持班組安全員的工作,負責落實部門各級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7、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裝置部門級安全檢查,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一時無法整改的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負責二級動火審批,組織落實動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門值班制度,對本部門發生的事故及時上報和處理,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落實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10、部門副職在部門負責人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十五條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

  2、組織員工學習并執行部門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工藝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法等,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3、定期組織班組安全活動,組織第三級安全教育,主持對新上崗人員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檢查督促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完好投用。

  5、負責實施每班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不能整改的應立即報告上級,同時采取應急防范措施。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記錄,配合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競賽,抓好班組基層建設、基礎管理,提高班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維護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秩序。

  第二十六條生產作業人員安全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針對環境行業特點,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認真地做好各項工作。

  2、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技能,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工藝紀律、安全紀律,精心操作,認真記錄。

  3、按時巡回檢查,正確判斷、處理并報告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

  4、發生事故時,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按事故預案正確處理,并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并作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整潔。

  6、上崗按規定著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熟練正確地使用各種防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和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向領導報告。

  8、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崗位技術練兵和事故預案演練。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勤。

  (1)、不準留長發、蓄胡須、長指甲。頭發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定統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范》規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己藰藴蔬M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范。

  第18條、按季節著裝,部門統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事件或執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定

  (一)、使用規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內每一個崗位配發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進行保養工作。

  (3)、大廈(小區)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控設施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定、企業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轄區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定期常規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管理基礎知識,常規性業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和小區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生管理

  第36條衛生管理規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工資。

  (5)、執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勤,禁止與業主(客戶)發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度不好遭業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更好地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降低事故風險,保障員工的健康和安全,實現管理標準化,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有限公司目標與指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

  (三)職責

  1.生產技術處負責起草、跟蹤、以及修訂我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傳達到全體員工,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

  2.生產技術處負責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制定和更新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確保有效、及時充分地將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傳達到各部門,并使所有員工熟悉和理解,并半年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評價。

  3.各部門負責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定期回顧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并將結果匯總交給生產技術處。

  4.各部門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目標管理負全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按期保質地完成相應的工作目標任務。

  5.積極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按規定組織安全教育、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水平。

  6.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把安全生產指標層層分解下達到每個班組和每個員工,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量化分解,每一級都要通過對下級的強化管理,來確保總體安全目標的實現。

  7.各部門嚴格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完善所管轄區內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體系,努力實現公司安全生產'零傷亡'目標。

  8.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定期組織對安全生產方針的持續適宜性進行評審。

  9.當實際結果與目標發生嚴重偏差時,生產技術處負責牽頭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10.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發公布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四)管理要求

  1.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依據

  1.1安全生產方針制訂的依據:

  1.1.1公司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突出國家總體安全生產方針的內涵并與公司的管理方針相互融合,要在全體員工充分參與下制定符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生產方針。

  1.1.2制定出的安全生產方針充分體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企業風險特點、預防傷害及疾病和預防財產損失,保持持續改進。

  1.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訂依據:

  1.2.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1.2.2地方和集團下發的安全責任書、目標。

  1.2.3公司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安全、職業衛生綜合治理規劃及其它規劃等。

  1.2.4 公司的實際能力和現有狀況,上年度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遺留問題。

  1.2.5公司的管理水平、危險源(危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以及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和體系的.評審結果。

  1.3 目標管理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發生數量、安全設備設施;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計劃、設備和財產損失、安全教育與培訓、遵章守紀,制止'三違'、安措經費的使用、隱患整改計劃、'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預防事故的工程技術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計劃、安全生產臺帳的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等。

  2.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2.1在每年年底,生產技術處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總經理提出的下年度公司安全部門安全目標設想,及4.1.2 條款的要求匯集各部門提出的目標設想,形成公司安全目標指導思想,并由主管副總下達指令,并根據主管副總指令,提出下年度安全總目標。

  2.2生產技術處在設立安全方針和目標時,要考慮公司的管理水平、風險評價、生產和過程的績效及安全標準化系統的評價結果。

  2.3 制定的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應是明確的 、可測量的、具有行為導向的、可行的和有時間期限的。

  2.4制定的目標和指標應涵蓋所有部門、人員,即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3.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分解

  3.1各部門要緊緊圍繞公司的安全方針和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出符合本部門生產安全特點的安全目標和指標。

  3.2各部門應將安全目標和指標分解到本部門的所有班組、崗位。

  4.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傳達、培訓

  4.1公司制定的目標和指標要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傳達到公司的各層次人員及相關方。

  4.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培訓,利用安全會議宣傳、板報等宣傳、貫徹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使安全生產方目標和指標深入人心,指標體現在行動中。

  5.安全目標和指標的實施

  5.1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解的目標、指標執行,確保公司的年度目標、指標順利完成。

  5.2在安全目標指標的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動職員,調動其積極性,廣泛開展安全活動,確保各級安全目標值的實現和完成。

  5.3建立安全目標實施方案,將每項安全目標的展開情況,實施過程中的計劃、協調、檢查、調整、考核等情況登記在案,逐步達到安全目標管理標準化。

  6.安全目標和指標的檢查診斷與考核

  6.1生產技術處必須認真做好公司目標和指標的組織、實施、協調、檢查和考核工作。

  6.2生產技術處組織目標診斷是保證公司安全目標實施的主要手段,生產技術處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公司安全目標實施情況每年進行一次自查,并及時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6.3各部門的安全目標指標應按計劃要求進行定期的自查,對存在的問題按職能分解落實,及時進協調、整改。

  6.4生產技術處對安全總目標和各部門安全目標指標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上報,負責監測結果的檔案保存,辦公室負責將監測結果納入各部門及個人年度業績考評,兌現獎懲考核。

  7.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評審、更新

  7.1公司每月度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對全公司各級管理層的安全生產目標進行跟蹤和評價,保障目標的實施。

  7.2當生產條件發生變化不能保證方針和目標完成,由生產技術處授權相應職能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

  7.3當評審時認為目標、指標與實際不符,難以完成,或實施計劃有偏差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提出修改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按照前款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程序進行新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

  7.4調整、更新后的安全生產目標、指標以及實施計劃應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

  (五)附則

  1.安全方針、目標的制定要記錄、存檔。

  2.本規定由生產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5

  一、范圍

  為加強營口郵政公司外包單位安全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及生產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外包單位的安全工作由各外包單位進行自主管理,本規定僅對各外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起到督促及補充的作用。

  二、術語和定義

  外包單位:生產外包、檢修外包、施工外包、生活外包、綠化衛生外包等所有外包單位的統稱。

  三、協議簽訂部門管理職責

  1、簽署《外包項目安全協議書》

  2、對外包部門是否履行安全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3、對外包單位宣傳本公司安全、環境方針,并與其簽訂安全協議,提出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要求。

  4、對外包的安全資質進行復查。

  5、對外包單位勞動紀律及培訓教育方面提出要求,并進行檢查。

  6、對外包單位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考評等綜合管理。

  7、對外包的車輛及人員入場進行管理。

  8、對外包單位具體進行安全交底,并進行日常的安全監督管理。

  四、管理內容和要求

  管理要求通則

  1、進入公司的外包單位和外包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以及公司安全、安全管理規定及所在區域的專業安全技術規程,按照合同約定范圍實施作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和管理網絡。

  2、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的單位應自主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制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控制措施。

  3、外包單位應配合和接受公司對本單位和人員的資質審核,并提供相關的資質憑證(原件或復印件)。

  4、外包單位應獲知公司所確定的適用的重要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并執行與此相關的公司安全、安全管理制度。

  5、外包單位應使用適宜的設備、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的物資設備(危險化學品、個人防護裝備、防爆電氣設備、消防設備、運輸設備等)應符合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和公司要求;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公司的設備和工器具(緊急情況除外)。

  6、外包單位應按國家、行業安全標準均配備必須的勞動及個體防護用品,并督促員工按標準使用。

  7、進入公司作業的外包單位應建立并維護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崗位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患有職業禁忌癥或未能提供職業健康體檢合格證明的協力人員,不得在公司內從事相關作業。

  8、外包單位需用公司的能源介質(水、電、煤氣等),必須經公司相關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應確保在用能過程中的安全。

  9、在公司區域施工動火、登高、受限空間內部作業,必須執行公司的'相關制度。

  10、外包單位應確保獨立管理區域內安全、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安全、消防設施、要與生產設備同時安排檢修,不得擅自停用、拆除安全、消防設施。

  11、外包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2、外包單位應對各重要的過程(重大危險源)或情況制定相應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13、外包單位收到公司相關部門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立即落實整改,并在規定時間內將整改情況反饋公司相關部門。

  14、外包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認可的安全管理合格證書等相應資質,作業人員應通過本單位的上崗作業能力考核或必須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資質證書。

  五、事故管理

  1、外包單位發生生產性工傷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外包單位進行考核。

  2、外包單位發生火災事故,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進行考核,如事故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失,還應進行賠償。

  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對我公司協議簽訂部門進行考核。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6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后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后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占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脫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并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后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吭诰o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并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溫度須低于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溫不要高于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凈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干燥,并涂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面高度,按規定的液面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欤瑧刻煅a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后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脫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后再用弱堿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后,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并關閉層轎門后,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后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沖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后,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后,將轎廂停于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衛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并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臺安全操作規

  1、平臺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臺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臺,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臺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臺

  4、裝卸平臺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臺

  5、裝卸平臺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臺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臺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臺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臺進行保養,并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臺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后,及時撤掉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7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準確和完善,通過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整理和歸檔,不斷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追溯性、閉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是指各部門、項目部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圖像、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和儲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綜合管理工作,對各項目部、各部門安全生產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擬定公司安全記錄歸檔和保管、使用、統計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生產記錄的分類、編號和備案工作。

  4、各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管理工作。統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進行安全生產記錄。

  5、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記錄管理,填寫、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類記錄。

  6、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及相關制度履行相應職責。

  7、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8、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等。

  9、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11項制度必須建檔)等文件。

  10、與工種崗位和設備工具相對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規程。

  11、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報等。

  12、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相關人員證書(含三類人員證書、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資格證書)。

  13、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階段性專項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14、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執行、考核記錄。

  1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臺賬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16、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含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學習、活動資料;

  17、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資格證書;

  18、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看收聽電視電話會議通知、記錄、紀要等;

  19、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估、監控報告或記錄;

  20、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的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應急培訓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21、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名稱、負責人、地點(部門)、聯系人、聯系方式;

  22、職業健康目標管理和責任制,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證明(復印件);

  23、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24、年度職業健康計劃和實施方案,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宣傳圖片、紙質和攝像資料)等;

  25、用人單位職業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職業病人診斷證明等;(如果有)

  26、相關方單位資質及簽訂的安全協議(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關方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明(復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記錄;

  29、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0、專項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1、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2、隱患檢查記錄、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登記表;

  3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安全事故隱患的類別、所屬工藝、地點、影響范圍及程度、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責任人和部門(或單位)、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的評估報告;

  34、其它與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有關的記錄。

  35、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檔案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的相關記錄。

  37、安全工作費用投入過程中相關票據復印件等。

  38、《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規定的其它臺賬。

  3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記錄、建立臺賬的內容。能夠證明安全生產過程管理的其他記錄資料等。

  40、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日期明確,簽認手續完備;

  41、各項目部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收集和整理;

  42、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應分類存檔,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每年年終將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裝訂成冊;

  43、檔案(臺賬)以數據電文形式存在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關要求。

  44、各部門、各項目部記錄管理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記錄(記錄管理人由單位、各部門根據崗位職責進行確定),填寫“在檔記錄清單”;

  45、記錄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應說明理由,并將該項用雙斜杠劃去;

  46、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記錄,應采用雙斜杠劃去原記錄,在其上方寫上更正后的記錄,加蓋或簽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記錄填寫應與運行活動同步進行,不得后補或編造。

  48、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運行記錄的發放;記錄發放范圍僅限公司范圍內;記錄發放部門應填“發文記錄”,記錄的接收部門應填“收文記錄”。

  49、記錄表格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復制,并由各部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負責登記發放。

  50、各部門的記錄需借閱或復制者要經相應部門負責人批推,由各部門相關記錄管理人登記備案。

  51、記錄如超過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銷毀時,由各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填寫《文件銷毀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安全管理部確認,由記錄使用部門標記過期或執行銷毀。同時在“在檔記錄清單”上注明銷毀的項目、方式、數量等信息。

  52、對于保存期限內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運行記錄,除應在“記錄清單”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記錄項目、數量等信息外,還應填寫“文件移交清單”接收移置運行記錄的部門應在“運行記錄移置清單”上簽字確認。

  53、各部門、各項目部需指定記錄管理員,記錄管理員必須把單位所有記錄分類,依據記錄的類型整理、標識,便于查閱并可追溯相關活動。

  54、記錄應存放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所有記錄保持清潔,字跡清晰。不得丟失或破壞、防止泄密。

  55、文書檔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關文件管理規定或《國家檔案局關于機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要求的《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執行。

  56、公司安委辦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建立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涉及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的內容進行檢查考核。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部門、項目部、管理處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四、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五、公司法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管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部門所屬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七、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班組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八、各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十、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一、公司各部門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雅仕物業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公司經理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管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理(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七、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公司經理的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部門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管轄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公司對內對外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協助管理處負責人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參與每半年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演練。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

  十八、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的維修部長、保安班長,為其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有在職員工為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二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管理處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4、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每季度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各部門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部門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各部門每月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周對公司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主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八章安全設施管理維護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二十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本轄區的消防器材由管理處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九章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維護部制定24小時值班制度,客戶服務部將物業公司24小時值班電話張貼告知業主;現場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負責人、經理、部門主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調指揮,避免事態激化,并積極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遺癥;若物業小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無論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有責任,第一時間向區房管局及轄區街鎮如實報告情況。

  二十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班組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班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二十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管理處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管理處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管理處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十、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三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臵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第十章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臵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臵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十一章生產安全預警制度

  三十四、物業小區內關鍵位臵(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處)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和提示標語,各部門巡查時對涉及業主專有部分的安全隱患要盡到提示義務,盡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十五、對于重大節假日,各部門在節假日前一周進行節前安全自查,發現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節假日前三天物業公司組織統一的節前安全檢查、整改。

  三十六、對于雨季汛期或高溫等特殊季節、惡劣天氣、集中裝修期間或其他地區突發重大事故時,根據主管部門、轄區街鎮、氣象預報或者其他地區事故的教育啟示,視情況采取內部開會、小區內張貼通知、天氣預報等合適方式,及時發出安全生產的預警提示,并跟蹤監督預警提示的落實情況。

  第十二章安全生產資料存檔備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門針對安全生產工作設立專門的、系統的安全生產檔案資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記錄表、員工培訓記錄表、報事報修維修表、各類應急預案、違章搭建上報記錄等,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既要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也要做到有據可查。

  第十三章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管理處負責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的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確保完整好用;未經單位負責人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十四章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所屬管理處的負責人對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車場,應將設計圖紙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6、對入庫車輛應確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確定地點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入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7、車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置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8、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在醒目的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9、車庫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他作業,嚴禁在通道上停車,嚴禁超量停車。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十五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四十、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負傷控制在1‰以下。

  4、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設備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對管理處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年終按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十二、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蒙受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章附則

  四十三、本制度適用于本物業公司公司。物業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人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責人應按照其所在崗位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從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9

  一、總經理崗位職責

  1、下達公司的經營、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對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的完成負第一責任。

  2、組織制定項目總體規劃和施工設計,全面負責項目部生產、經營、質量、安全、文明、財務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3、及時向建設單位催要工程進度款,加快資金周轉,做好項目的成本核算,盤活資金使用,審核各項費用支出。

  4、定期組織工程質量、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測活動,對查出的隱患,采取糾正與預防,防止質量、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事故的出現。

  5、組織檢查、落實公司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包括施工計劃、生產、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勞動力、機械等各項規章制度的檢查工作。

  6、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協調項目部負責人,合理調配人員、材料、施工機械設備,確保工程順利施工。

  7、做好公司的施工成本管理工作,主持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努力降低施工成本。

  8、加強對項目部材料計劃、采購、供應、物資消耗、倉庫管理、周轉材料、施工工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監督。

  9、掌握市場信息,不失時機地增加經營項目,擴大業務范圍,增強企業的應變和競爭能力。

  10、負責貫徹執行《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嚴肅勞動紀律,確保生產、工作秩序正常進行。

  11、關心員工生活,積極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創造良好工作環境。

  二、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質量和技術工作的總體控制。對公司施工、技術、質量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對服務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負分管領導責任。

  2、參與領導本單位的經營、生產活動,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建設性意見,并協助實施。

  3、負責公司施工組織設計、項目質量計劃、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批工作,大力提倡采用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并督促實施。

  4、負責小型設備施工安拆方案技術內容的修改和方案審批。

  5、領導投標工作,負責各個項目投標方案的編報、對工程技術文件的審核工作。

  6、負責對工程項目基礎、主體分部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參加各工程項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驗收會議。

  7、負責對顧客投訴進行處理并及時反饋各相關部門。

  8、主持公司技術會議,研究和處理施施工中的重大技術問題和安全操作問題,參與處理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并提出技術鑒定和處理方案。不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隨時監控工程質量,發現問題及時召集項目部負責人、生產技術負責人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三、人力資源部門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發、編號、傳送、催辦、歸檔。

  2、負責公司的文件打印、復印、傳真的收發工作。

  3、負責通知以公司名義召開的會議,作好會議記錄。

  4、負責公司各種辦公、福利用品的采購和管理。

  6、負責公司的對外接待工作。

  7、負責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整潔的工作環境,保持良好的對外形象,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值班。

  8、認真貫徹政策、法令、法規。負責公司的人、財、物的管理工作,為項目部的施工工程提供合格的勞務施工隊伍;對各項目部使用的勞務隊伍進行統一的管理,平衡、調配各項目部勞務隊伍的余缺。

  9、負責辦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人才招聘、錄用、晉升、調配、考核工作。做好公司干部、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辦理好員工勞動合同簽定、職工辭退、退休等手續。

  10、負責起草公司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及獎罰條例工作。并按照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公司員工勞動方面的事項。

  11、負責執行國家規定的員工勞動保護福利方面的有關待遇,包括員工的養勞保險金的繳納;工傷、疾病待遇的確定;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及各種假類批準等工作。

  12、負責制定和執行公司的工資管理制度及績效考核方案。對公司員工工資及勞務工資發放情況進行審核、控制。

  13、負責對公司中層干部及管理人員的人事考核、任免,崗位能力、員工素質評審等工作。

  14、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人力資源負責人崗位職責

  1、熟悉公司各項工作業務環節,做好總經理的助手,及時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2、協調、配合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系。

  3、對會議形成的文件下發后,及時組織檢查,了解每個文件的實際執行情況,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向總經理反映,及時協調解決。

  4、定期對下發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總結,對于在日常業務方面具有規律性的事件,經過總結、修改、完善公司管理體系。

  5、負責公司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員工獎罰辦法、績效考核方案等人力資源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6、做好來賓接待的各項事務;做好本公司員工、家屬的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

  五、人力資源助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發、編號、傳送、催辦、歸檔,公司的文件打印、復印、傳真的收發工作;負責公司、各部門的印章刻發、核實、補發以及繳毀工作;

  2、負責公司證件年審的申報管理工作。做好公司辦公用品的發放、登記;建立公司人、財、物臺帳清理管理工作;

  3、根據公司安排,及時電話通知或書面通知參會人員并做好會議記錄。

  4、保持辦室環境清潔衛生,協助部門主管做好接待工作和其它事務性的工作。

  六、財務部門崗位責任范圍

  1、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依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負責組織和實施公司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財務管理。

  2、根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要求,按期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4、核算公司內部各項目部的收入和成本;分析、反映工程盈、虧報表。

  5、厲行節約,合理安排和使用資金。

  6、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促進公司經濟效益的發展。

  7、負責清理公司債權,督促各項目工程欠款的催收。8、負責督促各項目部及時辦理竣工工程財務結算。

  9、負責考核項目責任指標完成情況,負責考核各工程項目部責任成本完成情況。

  10、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

  七、會計崗位責任

  1、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齊全、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定期檢查、分析各單位財務狀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作。

  八、出納員崗位職責

  1、負責辦理現金收付和內部銀行結算業務。負責現金、銀行存款收支;不得任意挪用現金,做到日清月結。

  2、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及時與銀行對賬,對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

  3、按有關手續保管好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

  4、積極配合會計做好對賬、報賬以及各種賬務處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九、財務工作制度

  1、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

  4、會計人員定期對各自工作進行自查,保證賬簿記錄和事物、款項相符。

  5、會計人員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并報送有關部門。

  6、會計人員發現賬目、賬款不相符時,應當及時向公司領導書面匯報,并請求查明原因后作出處理。

  7、會計人員調動工作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十、項目負責人崗位職責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保護公司和職工的利益。加強與公司、監理之間的合作,確保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順利完成。

  2、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所建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和安全達標,生產進度,成本控制的實施負全面責任。

  3、組織相關人員編制詳細的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整體工程進度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制訂安全生產和保證質量、進度、文明施工的措施,并組織實施和控制。

  4、組織編制詳細的施工生產計劃及日、旬、月施工計劃,包括勞動力、材料、構件和機械設備的使用計劃。協調實施和有關單位洽談材料供需、租賃、勞動合同。報送公司審核,簽訂后并嚴格履行。

  5、組織和管理進入項目工地的人、財、物資源,做好人力、財力、物力和機械設備的供應與協調,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在公司副總的領導下,負責組建精干高效的項目部管理班子和施工班組,并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聯系和經濟往來,定期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7、嚴格執行公司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制度,建立健全本項目詳細的質量、安全體系,確保項目按公司程序有效進行,對質量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基本要求,控制要點,嚴格管理,協調運作,精心施工,確保目標的實現。

  8、降低生產成本,嚴格遵守財經制度。認真做好工程簽證,統計報表的'進度款催收工作。杜絕不正當的應酬和開支,搞好廉政工作。

  9、認真履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質量、工期、材料節約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十一、項目技術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的質量方針及工作指導書,嚴格實施公司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體系,確保工期、質量、安全、創立文明工地目標的實現。

  2、熟悉施工圖紙,技術質量要求,材料規格。參加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及時處理設計變更洽談記錄。嚴格按施工程序和規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3、負責工程項目施工進度計劃的編制,負責實施質量計劃,執行分項工程的作業指導書,作好施工記錄。

  4、全面負責工程項目施工的全過程管理,合理安排工序,處理各工種的交叉作業,宏觀調控勞動力的調配,有計劃的協調施工機械和材料等資源的進出場,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5、按相關規定督促專業施工工長填寫施工日記,核實每個任務書的實施情況,是項目部安全生產的直接領導責任人。

  6、具體負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活動,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7、負責做好本項目部與監理公司的配合工作,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8、負責督促各施工工長向班組進行技術、質量、安全、進度計劃交底,解答班組提出的有關技術問題。做好施工檢查記錄,為施工班組創造有利的施工條件。

  9、當好助手,隨時向項目負責人匯報工程及相關情況,保證工程順利完成。

  十二、施工員崗位職責

  1、施工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領導下,做到嚴格按工程質量強制性標準、規范、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2、參加圖紙會審、隱蔽工程驗收、技術復核、設計變更簽證、中間驗收及竣工結算等,收集所有技術資料整理歸檔。

  3、認真編制生產計劃和施工方案,組織落實施工工藝、質量及安全技術措施。

  4、根據工程進度要求,組織協調勞動力安排和機械設備、材料的進出場。

  5、施工員應熟悉圖紙及施工規范,做好工程施工部位測量、放線工作,并保證其準確性。

  6、施工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及檢驗批必須依據相關的規范標準組織施工,同時交待安全員做好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7、施工員應組織各班組長做好分項工程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嚴把質量關,同時配合監理工程師做好隱蔽工程的驗收。

  8、認真填寫施工日志,做好整個工程施工過程的原始記錄,負責施工現場的總體部署、總平面布置。

  9、對采購的材料進行核查監督,協助倉庫管理員進行倉庫材料設備管理工作。施工員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有權組織不合格分項工程返工,對影響生產進度和違反生產質量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10、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用戶質量回訪工作。

  十三、預算員崗位職責

  1、在執行定額及法規過程中,協助公司到省、市定額造價管理部門咨詢、解答,所遇到的問題。

  2、協助、參與公司的預、結算工作和投標中經濟標的計算確定工作。

  3、在結算工作中協助公司做好與甲方或審計結算的造價咨詢機構的聯絡、協調工作。

  4、建立、登記工程預結算臺帳。

  5、負責管理有關工程預結算方面的資料及相關工作。

  6、參與配合部門其它工作,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

  十四、測量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的定位放線、水平標高的控制,解決疑難測點及轉點的測量工作。

  2、負責測量放線后的復查工作,履行簽字手續。

  3、按期進行沉降觀測和構筑物的垂直偏差等觀測。

  4、及時整理歸檔測量記錄、簡圖、文字、數據、計量等,記錄完整、清晰。

  5、對儀器、量尺等計量器具定期進行送檢、維護、保養。

  6、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十五、資料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工程技術資料收、發、保管、整理、歸檔,完善借閱手續。

  2、來往文件資料收發應及時登入臺帳,視文件資料的內容和性質,準確及時遞交項目負責人、業主、監理和有關部門批示。

  3、對資料進行分類,建立健全各項資料管理臺帳。

  5、做好資料的保密工作。

  6、在工程竣工后,負責將文件資料立卷移交公司。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十六、試驗員崗位職責

  1、按規范、規定、試驗標準進行取樣和制作試塊。

  2、負責各種材料的取樣,試件制作、養護、保管。

  3、及時對試件、試塊進行送檢,獲得檢驗、試驗報告。

  4、作好檢驗、試驗的原始記錄、臺帳報表。

  5、對計量器具、儀器、設備等定期進行送檢、維護、保養工作。

  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十七、材料員崗位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的領導下,負責材料、設備、工具的采購,租賃,領取工作。

  2、提前5日將項目負責人審批的材料計劃單在市場上比價采購,并積極協調按時供應。

  3、購買材料應先做市場調查。做到貨比三家,不購買假冒偽劣商品。各種產品、成品、半成品必須至少三證齊全。(出廠證明、合格證明、檢驗證)

  4、購買憑證必須與貨物一致。做到當天采購憑證與財務當天結清報帳,不積壓,不拖后結算報帳日期。

  5、搞好與庫房材料清點工作。當月30日前將庫房貨物清點盤存,并提供月報消耗與庫存報表。

  6、深入施工現場,督促材料節約利用。了解產品的質量情況,隨時調整材料質量,確保工程質量。

  7、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反映材料使用情況。匯報市場材料信息,以利控制工程成本。

  十八、庫管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工地和項目部對材料管理的一切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為項目把好材料質量關。

  2、熟悉各種材料性能和質量。對不合格產品、成品、半成品堅決不能入庫,并督促材料員更換或退貨。

  3、庫房所進貨物必須建立健全臺帳,分類明確,擺放整齊,標識有序,以便發放領用忙而有序。

  4、做好每月消耗與庫存盤點。不能以虛充實,弄虛作假,并將每月報表提交財務核對。

  5、現場接收各類材料按實收數目入帳,杜絕虛報實收數目;杜絕接收不合格產品、成品、半成品。

  6、協助試驗員做好需做復檢材料的準備工作,提供各種材料的材料合格證等。督促項目工長對材料的合理使用,減少材料浪費。

  7、經常親臨施工現場,督促各分部分項工長對材料的合理使用,減少材料浪費。如發現材料浪費立即制止,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材料合理使用。

  十九、安全員崗位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各項安全組織措施的編制。根據工程進展隨時與工程施工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行管理控制,并做好安全記錄。

  3、組織參與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對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危險源和事故隱患,有權先采取措施,再報告有關領導。并積極協助對該危險源和事故隱患的處理,并簽發限時安全整改通知單。

  4、認真、及時做好現場各項安全檢查、考核評定、任務單簽證工作。

  5、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積極參加工傷事故調查與分析,做到實事求是,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對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違反安全生產的部門,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安全生產。

  7、編制相關安全資料,制定安全緊急預案。認真及時做好有關安全生產活動統計上報工作。

  8、配合相關部門(安檢站、監理、業主等)對工程項目進行檢查,保證項目施工有序進行。

  二十、質量檢查員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各項質量管理規定及質量標準,落實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實施。搞好新工藝,新產品的推廣實施,全面監督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及全過程。

  2、嚴格按施工圖紙要求和國家現行驗收規范的規定鑒定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負責施工過程中質量的檢驗與審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分項工程的結論。對因不負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負主要責任。

  3、開工前,對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對質量通病要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對分部分項工程及工種進行質量技術交底。

  4、執行合同和項目部的有關規定,組織質量檢查、評定、參與事故處理,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工程質量及檢查情況。

  5、嚴格執行施工過程中的三檢制度,堅持按施工工序施工,做到每道工序開工前有技術交底。每道工序、部位有檢評,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追查責任班組的責任。

  6、及時進行隱蔽驗收和復核,對不合規格產品按不同程度進行標識,及時填寫不合格品通知單,及時指導返工補修。做到不漏檢,不合格部位不隱蔽,做好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工作,對所填寫的各種數據負責。

  7、依據質量檢查結果,嚴格按公司及項目部質量管理細則進行獎罰。

  8、成品驗收,每道工序驗收,質檢員對各分項負有絕對表決權,實行評比打分制,其結果與經濟掛鉤,確保工程質量。

  二十一、鋼筋工工長崗位職責

  1、熟悉并審查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熟悉材料規格以及質量要求,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施工驗收規范組織施工。

  2、參加施工圖會審、交底,并提出有關鋼筋規格、數量、配置、加工、搭接等方面的建議,并在設計交底會中協商解決。

  3、負責班組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體系實施。協助安全員落實分項安全規章制度實施,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做好施工準備,搞好鋼筋翻樣工作。協助試驗員搞好各類鋼筋檢驗,試驗送檢工作。

  5、熟悉有關施工規范,質量驗收標準,執行分項工程施工作業指導書,根據分項工程進度需要,及時準確提出鋼筋翻樣加工單和材料計劃。

  6、負責向班組進行工藝、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

  7、負責施工的分項工程質量評定。組織作業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質量評定、隱蔽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

  8、積累和提供技術檔案原始資料,參加項目部日、周、月施工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工作。

  9、密切配合其它工種施工,配合質檢人員對分項工程的檢驗評比,及時向項目技術負責人匯報檢查情況。

  10、負責有關分項工程的變更簽證工作,保證無漏項簽證,保證工程進度的順利實施,確保工程順利進行。

  二十二、木工工長崗位職責

  1、熟悉并審核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熟悉材料規格特性以及質量要求,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要求施工。

  2、參加圖紙會審,提出有關模板配置,支撐體系,裝飾施工等方面的意見。

  3、執行公司的質量安全體系,配合安全員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生產工作,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4、做好施工準備、抄平、放線及翻樣等各項工作,排除生產操作中的障礙,為班組生產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

  5、熟悉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標準,根據施工進度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材料計劃和加工單。

  6、向班組進行工藝、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并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

  7、負責施工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組織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質量評定,隱患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

  8、積累和提供技術檔案原始資料,參加項目部周、月度施工計劃和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的編制工作。

  9、配合其它工種施工,配合質檢人員進行檢查。

  10、負責分項工程的變更簽證工作,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質量、進度、安全情況。

  二十三、瓦工工長崗位職責

  1、認真熟悉施工圖紙,做好設計變更洽談記錄;嚴格按施工圖紙及有關施工驗收規范要求組織施工;

  2、負責本工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及砼施工工作。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按施工方案抽方、算料、抄平、放線。下達作業任務,指導操作人員施工,負責班組考勤,工程量結帳工作;

  3、負責施工分項工程的質量評定驗收,組織作業班組人員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并認真填寫施工記錄、質量評定、隱蔽驗收和技術復核記錄;填寫自檢表,報工程質量檢查員;

  4、根據工程特性向班組進行技術、質量、安全及進度計劃交底、監督和指導班組施工,必要時應做示范操作;對施工區域的安全全面負責;

  5、服從項目部的指揮和安排,相互配合、協作,按業主和監理方的要求,做好職工作。

  二十四、混凝土工長崗位職責

  1、負責本工種范圍內的全部工作,熟練掌握砼性能和施工基本知識、安全操作規定;

  2、檢查作業場所的環境、安全狀況、安全防護設施等,如灌注平臺、砼運輸道等,要符合安全規定進行作業;

  3、落實澆筑部位、砼方量、澆筑標號、澆筑方式、澆筑時間等;

  4、負責與砼廠家的交涉,澆筑過程中發料節奏和順序;

  5、配合試驗員的工作,做好混凝土試塊;

  6、采用砼泵輸送砼時,泵與震搗點之間負責設置聯絡信號,以防砼噴出傷人;

  7、采用裝載機上料時,骨料向裝料車內傾瀉時,檢查并杜絕喂料人員站在料斗架與裝載機之間,以防被裝載機撞傷;

  8、負責監督、檢查砼振搗人員的作業場所,腳手板、欄桿等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可靠。下砼時,速度應緩慢,必須等吊斗停穩后方可下料,避免吊斗碰撞平臺上作業人員的現象;

  9、做好施工日志,分項質量評定。配合鋼筋、模板等其它工種工種;

  10、服從領導安排,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十五、鋼筋工工長崗位職責

  1、負責施工現場一切鋼筋工程工作事宜;

  2、全面熟悉結構圖紙,掌握設計變更或洽商以及甲方的技術交底;

  3、督促鋼筋班長嚴格按圖施工,并在施工中及時解決出現的技術問題和質量問題,若超出自己職權范疇,應向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請示處理意見;

  4、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書面交底,并在施工中勤檢查,多督促,確保質量,力爭做到一次成活;

  5、每個節點完成時,組織檢查,確定符合設計要求和相關規范后,在本節點的鋼筋分項工程自檢資料上簽字確認。

  6、對所屬鋼筋班組,經常進行質量意識教育和業務培訓,對常見的建筑通病提出防范措施,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管理水平;

  7、服從施工員指揮,及時完成施工員交待的每項工作任務;

  8、按照施工進度總計劃,合理安排,精心施工;

  9、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解決,不得盲目施工;

  10、配合其它工種,作好工序交接;

  11、參加項目部會議,向班組長傳達會議精神;保持現場整潔,進場產品進行標識。

  二十六、架子工長崗位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領導下,對現場腳手架的防護設置負直接管理責任;

  2、編制腳手架搭設方案,制定保證質量、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節約措施并組織實施。施工前向班組做書面技術、安全交底記錄;

  3、協助項目負責人選擇架子工隊伍,并對施工隊資質、技術水平認;

  4、施工前做好各種物質準備,提前提出料具使用計劃,嚴格控制進場料具的質量、數量、規格、型號,做好材料設備的合理收發;

  5、根據進度計劃編制月、旬、周作業計劃,向班組的下達生產任務書。按期完成搭設任務滿足生產要求,按規定驗收結算;

  6、嚴格按照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標準進行管理,嚴格執行規范和工藝標準。深入現場指導施工操作,檢查施工質量,落實“崗位責任制”和“三檢制”(即:自檢、互檢、專檢),做到安全、牢靠、美觀,確保搭設質量符合技術規范化的要求,認真填寫檢查、驗收記錄,達到存檔要求。參加腳手架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驗收工作,一旦發現質量問題或隱患,及時采取糾正預防措施;

  7、對架子工班組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負責。經常進行教育、檢查作業環境和各種設施、設備。施工中不違章指揮,隨時制止違章作業的野蠻施工。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發生。搞好以“活完、料凈、腳下清”為重點內容的文明施工,達到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各項標準的要求,爭創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8、合理選擇料具,嚴格控制合理使用料具。精心使用維護各種周轉性材料,做到不丟失,不損壞,延長使用壽命,后及時退庫。制定并落實成品保護措施,達到降低成本的要求;

  9、結合工程特點,組織開展技術創新,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新材料,完成科技創新、技術攻關任務;

  10、及時做好各項工程資料,達到歸檔要求;

  11、完成公司領導及項目負責人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十七、塔吊司機崗位職責

  1、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操作;

  2、起重機的變幅批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3、起重機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經過。嚴禁用非載人起重機載運人員;

  4、起重機械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項目技術負責人批準,有專人在現場監護下,方可起吊;

  5、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6、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7、塔式機重機如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

  8、塔式機重機頂升作業,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

  9、塔式機重機頂升時,必須使吊臂和平衡臂處于平衡狀態,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頂升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止頂升進行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頂升。

  二十八、機電工工長崗位職責

  1、根據工程施工需要,提出機械設備租用計劃,辦理租用事項,及時安排機械設備進出場;

  2、做好機械設備安裝、使用、保養的技術交底和新機械的試運轉,并做好記錄;

  3、組織機械設備安裝的驗收掛牌工作;

  4、負責機械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確保技術狀態良好,滿足施工生產的需要;

  5、建立機械設備臺帳,做好機械履歷書等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工作,準確及時填報各種報表;

  6、負責施工用水、用電、排污、排水的管理工作;

  7、嚴格執行>、項目用電管理制度,確保用電安全;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1

  一、文物庫房為館內的`安全重地,全館人員須加大文物安全意識。庫房內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及其他有礙文物安全的物品。

  二、庫房鑰匙分別交由兩名保管人員,并妥善保管,庫房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

  三、庫房工作人員進入庫房須有兩人以上;非庫房工作人員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入內,經許可者,須由庫房工作人員陪同。

  四、進出庫房人員一律不許帶包,嚴禁在庫房內吸煙。

  五、創立庫房出入登記制度,非本館人員入庫須在保衛科認真填寫《入庫人員登記表》,并由館指導或保管部負責人簽字。

  六、庫房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嚴肅認真,細致周到。

  七、庫房工作人員須遵守文物安全出庫手續,未經主管指導同意,不得擅自提取文物。

  八、創立《庫房工作日記》,由專人記錄進出人員、時間、工作內容等情況,同時妥善保管好帳冊檔案,嚴守庫房機密。

  九、創立按時的安全檢查制度,由保衛科迎賓保管部對庫房安全按時檢查,如防火、防盜等,如發現情況,須保護好現場,立即向館指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

  十、保護庫房的整齊清潔,注意防潮、防塵、防蟲、防光等。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應做柜門上鎖,門窗關嚴,拉閘斷電。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結合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執行和落實具體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安全目標

  第一: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二:保證公司運作、資金資產、人員在生產中時刻處于安全可控范圍。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一:新員工入職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培訓由人事行政部主導,用人部門配合,培訓時間為2天。

  第二: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三: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培訓由人事行政部主導,用人部門配合,培訓時間為1天。

  第四: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五:人事行政部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六: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

  第七: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公司運營管理部和人事行政部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第八:公司應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安全生產、安全管理等主題的教育培訓,并做好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四章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選舉公司各模塊關鍵員工成立“安全小組”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ㄒ唬┤耸滦姓控撠熑藛T安全的管理監督

  1、人員的安全培訓

  2、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3、人員安全問題隱患的整改

 。ǘ┻\營管理部負責日常生產運作的安全管理監督

  1、安全生產標準的`建立

  2、運作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

  3、運作安全隱患的整改

 。ㄈ┴攧詹控撠煿举Y產資金的安全管理監督

  1、應收、應付賬款的安全管控

  2、公司固定資產、殘值、存貨、物資資產的檢查管理

  3、財務安全隱患的整改

  (四)由組織發展部成立的安全小組負責公司各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整改

  1、人員安全

  2、資金資產安全

  3、消防安全

  4、運輸安全

  5、倉儲安全

  6、信息安全

  第二: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例行各類安全檢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3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向企業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準予證書延續的,證書有效期延續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定參加企業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的證書變更手續?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定。

  第三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業資格,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

  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證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實習駕駛員除持有實習駕駛證外,應有正式司機隨車駕駛。嚴禁無證駕駛。

  第二條

  行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必須按核定人數乘坐,嚴禁超員乘坐。

  第三條

  每次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消除隱患。

  第四條

  行車時車輛的時速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前后兩車應保持必要的安全間距。

  第五條

  嚴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規則》。

  第六條

  禁止在雨天、雪、霧天、夜間盲目行駛。夜間行車前,應預先檢查燈光,并特別注意指揮信號和施工信號。

  第七條

  嚴禁盲目強行涉水。汽車涉水后,必須連續輕踏制動踏板,待制動效能恢復后,方可再正常行駛。

  第八條

  嚴禁機動車掛空檔或踩離合器溜坡。下長坡、陡坡前,應試踏制動器是否有效,下險峻山坡前,須停車檢查轉向系、制動系及輪胎等。下坡時應掛檔,利用發動機阻力控制車速。下坡使用制動器時間較長久時,應停車休息以便制動鼓自然冷卻,嚴禁向高溫的制動鼓潑水。

  第九條

  認真做好出車,途中和回廠例檢,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修理時,必須掛好排檔,拉緊手制動,墊好三角木,以確保安全。在修理中凡接觸易燃物品,必須隨時注意防火。

  第十條

  及時做好車輛清潔、保養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第十一條

  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行業管理和群眾監督。

  第十二條

  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三條

  強化安全生產技術培訓和崗位培訓,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活動,積極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經驗。

  第十四條

  加強源頭管理,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綜合運用自檢、普檢、抽檢、互檢等多種方式,及時排查各類安全事故隱患。

  第十五條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的情況,預測和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的工作意見。

  第十六條

  抓好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定期開展以安全生產活動是否符合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的內部審核,定期評價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第十八條

  定期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各部門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第四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九條

  監督檢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一)制定明確的各崗位安全工作職責,且在醒目位置給予公布。

  (二)監督檢查公司與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狀,與駕駛員簽訂道路行車安全生產責任書,與經營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ㄈ┍O督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

  第二十條

  監督檢查從業駕駛人員的資質

 。ㄒ唬┍O督檢查駕駛人員的聘用審核和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駕駛員管理基礎檔案實行“一人一檔”情況,檢查對違章和事故駕駛員處理情況。

 。ǘ┍O督檢查駕駛員的記分管理情況,要對情節嚴重、素質差,安全意識不強經常出事故的駕駛人員進行解聘,優化駕駛人員隊伍,提高駕駛員整體素質。

  (三)監督檢查對于超速、超載、疲勞、酒后駕駛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駕駛人員予以解聘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

  監督檢查車輛安全生產管理情況,檢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檢查車輛二級維護、技術評定、交警年審、承運人責任險的投保工作。

  第二十二條

  監督檢查生產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的處理情況,監督做好經營者、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行為的記錄情況。

  第二十三條

  監督檢查安全基礎工作及宣傳教育培訓情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其他人員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安全宣傳、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第二十四條

  監督檢查對事故按照

  “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組織事故調查處理的情況;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落實防范措施,加強安全事故教育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

  監督檢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情況。

  第二十六條

  監督檢查應急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情況;建立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警、預報應急機制情況。

  第二十七條

  監督檢查企業安定穩定情況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塵、防盜等治安安全情況。

  第五章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管理

 。ㄒ唬{駛員應是作風正派,組織紀律性強,身體健康的從業人員。

 。ǘ{駛員必須領取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方可駕駛車輛。

 。ㄈ{駛員的正常培訓由本人負責,定期培訓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ㄋ模┌l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報告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不準隱瞞事故真相,并積極配合事故的處理。

 。ㄎ澹{駛員應服從調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連續行車不準超過4小時,杜絕各種違章行為。

 。{駛員要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工作,保持車容整潔、文明駕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ㄆ撸┸囕v正常出車前,應將文明衛生與安全工作結合檢查。

  (八)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駕駛營運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诓粶兽D借、涂改和偽造駕駛證、行車證、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等其它證件。

 、鄄粶蕦I運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的人駕駛。④不準駕駛與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菸窗匆幎▽忩灮驅忩灢缓细竦模粶世^續駕駛車輛。

 、揎嬀坪蟛粶蜀{駛車輛。

 、卟粶蜀{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嗖粶蜀{駛不符合裝載規定的車輛。

 、峄加蟹恋K安全行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怦{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閑談、打手機或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機動車輛管理

 。ㄒ唬┍镜缆愤\輸經營者所屬機動車輛由其駕駛員負責日常具體管理與考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監督與考核,并參與交通事故的處理。

 。ǘC動車輛的年檢審,由本道路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三)認真執行春查和冬查的各項內容要求,嚴格車輛檢查制度,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ㄋ模├喂虡淞ⅰ鞍踩谝弧暗乃枷,做好日常維護和車輛換季保養工作,特別是冬季“四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事故)工作。

  (五)遇有霧、雨、雪等天氣及路況不良,嚴格控制出車,若生產等急需可配備有經驗的2名駕駛員出車,以保安全和處理應急情況。。

 。┙顾阶杂密,以車代步或將車輛亂停亂放。

 。ㄆ撸┸囕v調配人員要合理安排行車日程,做到行車前有交待,回庫后有檢查,嚴禁“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六章安全例會制度

  第三十條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做好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定,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全面推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法人代表主持),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第三十一條

  每月召開一次的安全例會,相關人員必須簽名參加。

  第三十二條

  安全例會主要內容:

 。ㄒ唬﹤鬟_上級有關文件或指示,通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

  (二)及時分析、總結上一階段運輸的安全、不安全的'情況,研究布置下階段保證安全運輸的生產計劃。

 。ㄈ┓治鲅芯拷诎l生事故的特點和規律,制定落實防范措施。

  (四)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落實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ㄎ澹└鶕八牟环胚^”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對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七章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第三十三條

  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第三十四條

  運營組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第三十五條

  公司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第三十六條

  駕駛員對公司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負責人要嚴格考勤。

  第三十七條

  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章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

  駕駛員不能帶著思想包袱開車,不能在心情沮喪時開車,不能在鬧情緒時開車,要控制情緒、情感,保證行車安全。

  第三十九條

  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要立即維修。

  第四十條

  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第四十一條

  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第四十二條

  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第四十三條

  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第九章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第四十四條

  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并撥打事故處理專用電話。

  第四十五條

  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危險物品泄漏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滅火、隔絕、堵漏、攔截、稀釋、中和、覆蓋、冷卻、泄壓、轉移、收集等施救方法進行搶救;繼續滯留現場會造成更大損失或危險時,應及時組織搶救轉移,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第四十六條

  現場保護。肇事車停位,傷亡人員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屬保護內容,不得破壞、偽造。

  第四十七條

  如有泄漏、爆炸、火災、可能危及安全時,勸導阻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

  第四十八條

  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及時向本公司領導和負責的專人匯報。

  第四十九條

  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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