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制度(精品)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資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資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繼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資產管理制度2
1.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過帳登記,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管理處財務室對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運輸工具、機械器具工具等)必須建立臺帳,管理處財務室則是固定資產的實物主管部門。
3.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統一編碼,管理處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表,依據不同類別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明確固定資產使用人,使用人是當然的保管人,對各類固定資產管理處各使用部門應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同時做好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5.對固定資產代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毀損或損失,有關負責人應負擔賠償責任,按情節應賠償原價的10-50%。
資產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獲取、保管、領用、處置與轉移的權責關系與管理流程,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流動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長期投資管理以及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稱的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購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備品備件等。
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稱的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成果、特許經營權和土地使用權等。
本制度所稱的長期投資,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準備一年內變現的投資。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處置,是指公司將其占有、使用的各類資產轉讓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綜合部(以下簡稱“綜合部”)應當指定有關人員為資產實物管理員,專門負責辦理存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轉移等登記工作,組織定期盤點,建立存貨、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與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核對存貨、固定資產臺賬。
不得以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兼任資產實物管理員,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也不得以存貨、固定資產的財務臺賬代替存貨、固定資產的實物臺賬;采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人員或資產實物管理員。
資產實物管理人員變動時,對于所管理的存貨或固定資產應當按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對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時,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申請處置。
使用單位保管的存貨、固定資產發生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需要進行資產損失核銷時,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后,報總公司履行決策程序。
第五條
公司采購存貨及固定資產時,應當根據公司《采購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并訂立相應的采購合同。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各類資產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綜合部作為資產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臺賬與實物臺賬;
(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負責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作用權類無形資產的管理;
(五)負責管理設施、泵站設施等資產的實物管理;
(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工作;
(七)其他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單位領用的資產進行保管;
(二)負責建立本單位資產實物臺賬,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盤點工作;
(三)負責根據綜合部的通知,組織本單位開展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其他與資產實物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審計部負責履行下列資產管理職責:
(一)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并對違規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
(三)其他與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節
流動資產管理原則
第十條
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等流動資產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存貨的管理,執行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節
存貨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十一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根據經常性采購項目、生產經營管理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存貨采購計劃,并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的年度采購預算。
第十二條
公司采購實施責任單位(以下簡稱采購單位)在外購存貨時,應當建立長期的供貨渠道和客戶信用評價體系,保證貨源穩定、質量從優、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十三條
采購單位確定采購時點、采購批量時,應當考慮本單位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征、實際情況等因素,盡可能降低材料庫存。
第十四條
采購單位應當根據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進行采購,嚴格控制預算外或計劃外采購。
第三節
存貨的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十五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采購要求。
第十六條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以下驗收程序:
(一)采購人員應當在到貨后會同綜合部資產實物管理人員或其聘請的專業人員對數量、外觀、質量及相關附隨資料進行實物驗收;
(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由采購人員及時辦理退貨或索賠;
驗收合格的,由采購人員發起《驗收入庫單》,詳細填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發票號等,驗收人員審核確認、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后,由實物保管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型號后,辦理實物入庫簽收手續。
第十七條
綜合部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存貨,并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入庫、出庫審批制度。
第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驗收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存貨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四節
存貨的領用與發出控制
第十九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存貨時,應當根據經批準的本單位預算,由經辦人填寫《領用(料)單》,單位負責人審核,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超出本單位預算領用(料)限額的,應當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資產實物保管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存貨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五節
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應當于每年年末定期組織資產實物管理人員及各資產實物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存貨實地盤點。
第二十二條
進行存貨定期盤點時,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編制存貨盤點表,分析存貨盤盈、盤虧結果及原因,資產價值管理員審核后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按照公司規定應當報送董事會批準的,由綜合部報董事會審批。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與修理和改擴建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總公司下達的專項投資計劃與投資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項下固定資產零星購置和技術改造與修理,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審定的預算執行,不得突破預算。確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預算,須報總公司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項下基建項目、改擴建項目、技改工程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增加固定資產。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請購與采購控制
第二十六條
公司相關單位根據科研、生產及工作的實際需要,在每年年底編制本單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報綜合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并履行報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設備、生產性技術裝備、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的購置計劃,需注明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參考價格等明細情況。
第二十七條
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司指定的采購單位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和《招標管理辦法》等的規定進行采購;預算外的固定資產購置,還應當由使用單位提出專項申請,按公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預算后再行采購。
第三節
固定資產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條
公司占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筑物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于竣工結算后,應即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綜合部應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并建卡列管,之后交公司財務部建卡及入賬。
第二十九條
外購動產類固定資產入庫前的驗收,按照存貨驗收入庫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明細臺賬》,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制造商、計量單位、數量、采購金額。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辦理完入庫手續后,資產實物管理員應在固定資產標簽上填寫資產編碼,并將標簽粘貼在已入庫固定資產的醒目位置,以作為標記,方便以后核對。
第三十二條
采購人員在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應當將發票原件交至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節
固定資產領用、變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生產設備及科研儀器等固定資產時,應當由使用人或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填寫《領用(料)單》,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并在《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三十五條
各使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設備、儀器等固定資產,精心維護與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裝或擅自轉借、出售。發現有毀損、遺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資產實物管理員報告。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在公司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時,應由轉出單位經辦人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批,轉交轉入單位負責人同意、接收人審核確認,并抄送公司綜合部,以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臺賬》中的記錄。
第五節
固定資產的盤點、維護和保養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維修。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固定資產請修單》,綜合部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審核確認后,提交經綜合部負責人核準后辦理。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需要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維護時,按照公司《采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對依法以公司名義取得的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的狀況及其變更進行監管。
綜合部負責建立《特許經營權臺賬》與《土地使用權臺賬》,對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制定投資管理辦法,規范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加強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果。
第四十一條
長期股權投資實行統一決策、分級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集中決策,各單位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履行對外投資職能。
第四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必須嚴格遵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強風險評估、決策立項、資產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籠、投資處置和監督檢查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對外股權投資涉及到實物資產轉移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的,不得對外開展股權投資活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實行跟蹤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投資項目的效益測算和分析評價工作,定期對投資項目開展價值測試和分析,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投資進度、經營狀況、收益實現等情況,對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或處置建議。
第七章 資產評估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在發生產權轉讓及其他影響國有權益等行為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第四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同意進行資產評估后,由財務部負責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合同由綜合部代表公司與中介機構簽訂。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當向公司總經理進行報告。
第八章 資產處置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規依程序的原則進行,嚴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處置。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項下資產處置范圍包括:
(一)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二)地面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三)各類機器、設備、儀器;
(四)機動車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五)報廢與核銷資產;
(六)存貨;
(七)債權資產;
(八)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九)其它依法可以轉讓的實物和無形資產。
上述資產不包括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對外銷售的產品。
第五十條
公司經批準進行資產對外轉讓的,根據轉讓標的資產的實際情況,采用拍賣、競投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需采用協議轉讓等其他處置方式的,必須按程序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第五十一條
資產處置程序
(一)申報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由資產使用單位經辦人發起《資產處置審批單》,提出資產處置申報意見和資產處置方案,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審核,資產實物管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二)資產評估。
對需要進行評估的資產,在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后,由總公司財務部選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作為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三)公司董事會決策與審批。
公司財務部收到資產評估報告后,提交公司董事會決策;董事會同意后,由總經理會簽、董事長審批。
(四)結算交易資金。
綜合部應嚴格按照公司審批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資產處置,確定受讓方后應組織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資金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第九章 違反規定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綜合部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按照公司相關責任追究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對實物資產管理不善,導致價值受損或實物遺失的;
(二)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批準)程序或者超越權限、擅自轉讓相關資產的;
(三)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或者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評估結果失真,或者未經評估就進行轉讓、造成資產流失的;
(四)與對方當事人串通,低價轉讓或高價受讓相關資產,造成資產流失的;
(五)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和處置收入;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授權綜合部負責解釋。
資產管理制度4
xx物業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目的:充分發揮公司固定資產的效能,避免公司固定資產的減值和流失。
適用范圍:百貨事業部所屬各門店,。
第1條固定資產的定義
1、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長期使用過程中,仍然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及使用效能,而不改變其外部形態及屬性的實物。
2、固定資產的分類: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以下七類
2.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2商用固定資產
2.3專用固定資產
2.4電器等通訊固定資
2.5交通運輸工具
2.6辦公固定資產、家具用具
2.7其它
第2條固定資產的管理職責
1、固定資產由財務部、物管部、技術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管理,財務部和物管部負責對公司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監督、檢查。
2、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資金形態管理,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使用單位財務賬,做到賬賬相符。
3、物管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管理,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臺賬、使用卡片,做到賬卡相符、卡物相符,并收集、整理、保管固定資產技術資料和有關證件。
4、技術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技術鑒定、質量驗收和安裝調試,做好檢修和日常維護工作。
5、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建立本部門固定資產使用卡片,落實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維護和檢修工作。
第3條固定資產購置管理
各單位按月編制本單位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計劃表》,于每月20日前報總公司審批。特殊情況確需計劃外購置的,要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并辦理追報審批手續,追報手續與報批手續相同。
第4條固定資產的驗收
1、新開店在開業前,物管部要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逐項驗收登記,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并建立固定資產賬卡。
2、設備到達單位,物管部門會同采購部門和使用部門(必要時請有關技術部門)到場共同開箱,對設備的外觀、附件、備件、工具、技術資料進行核查、清點,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無誤后,辦理入庫手續。
3、使用部門辦理出庫手續,領出設備,進行試運轉(必要時請有關技術部門參與安裝、調試),并在《固定資產驗收單》上做記錄。運轉正常后,物管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合格驗收,填寫齊全《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二份,一份物管部門存檔,一份交財務部門。
4、附件、工具交使用部門使用保管、重要部件交庫房保管、技術資料由物管部歸檔,使用部門可留用復印件。
5、固定資產購置部門、物管部及技術部門在《固定資產驗收單》上簽字,憑《入庫單》、《固定資產驗收單》、《正式發票》到財務部門報賬,缺少任一單據,財務部門不予報賬。
第5條固定資產的建賬、建卡
1、經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設備,物管部按固定資產規定分類、編號,并將編號牌(標簽)釘(貼)在設備明顯處,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填寫《固定資產卡片》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財務部門、物管部門各執一份入賬。
2、在賬卡記載已調出、售出、報廢的設備,在銷賬后,為避免今后出現編號重復引起管理混亂,設備的編號不再重復使用。
第6條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維修應填寫編制固定資產報修申請表,超預算必須履行追報審批手續,追報手續與審批手續相同。
第7條固定資產的停用
固定資產停用,使用部門要做好停用前的準備工作,報物管部和財務部,并在《固定資產卡片》上做記錄,可移動的設備退庫房保管,沒有做好停用準備工作的設備,庫房不予接受。
第8條固定資產的調撥
固定資產的調撥需書面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四份,調入部門、調出部門、財務部門、物管部門各留存一份,做為部門入賬和銷賬的憑據,并在《固定資產卡片》上做變更記錄,對未經批準擅自調動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9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售出
1、無法達到工作,影響安全、污染嚴重、修理不好更新的設備報廢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財產報廢申請單》,經物管部門核實(必要時請有關技術部門鑒定)財務部門復核,報公司審批。各部門按審批意見辦理,核銷賬卡。
2、報廢設備零部件可拆卸使用的也可在國家規定允許范圍內轉讓、出售。
第10條固定資產的檢查
1、每年年末物管部門、財務部門牽頭,統一安排年終盤點,使用部門配合對固定資產校對賬、卡、物,并將盤點結果進行匯總,提出處理意見,報總公司審批。
2、財務部門、物管部門和使用部門根據公司審批意見各自進行賬、卡等事物處理,處理后的賬、卡、物要保證一致相符。
第11條其它
凡接收饋贈的固定資產均屬公司財產,按購置固定資產處理。各單位的設備固定資產只有使用管理權,不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投資和充做抵押。
第二十九條相關記錄表
1、固定資產臺帳
2、固定資產盤點匯總表
3、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
4、閑置資產報告單
5、固定資產驗收單
6、固定資產轉移單
7、固定資產調撥單
8固定資產卡片
9、固定資產報廢(售出)申請單
資產管理制度5
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于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鋼琴、電子琴、辦公設備、專用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校長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徑了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圖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玩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行使該管理職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管理教師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管理教師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行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并具有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單位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對單位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職責。
(三)報賬會計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財產的驗收、領用、調撥、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每年十一月份為單位的財產清查月,在財產清查中,報賬會計負責與財產保管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財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保管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資產管理制度6
一、醫院固定資產核算現狀及主要問題
1、固定資產標準太低:“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都作為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管理”。這是根據當時的經濟水平和物價水平制定的,目前來看已明顯偏低。但在國家未出臺新標準前,必須按照此標準認定,造成了單位大量的辦公桌椅等簡易設備被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從而導致單位固定資產核算范圍過大,增加了固定資產數據統計的不準確性。
2、固定資產購置支出作為收益性支出:醫院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在當期一次性列支,而固定資產在以后的使用期間期經濟收益才逐漸實現,這樣支出與收益不符合配比原則,更不能真實反映當期的經營成果。特別是在醫院在擴張期時由于大量購置大型設備而導致當期經營巨虧,同時也不利于上級主管部門對醫院管理效果的考核。
3、在固定資產使用期間,以計提修購基金代替計提折舊,修購基金是按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不能如實反映固定資產的損耗程度。一方面造成資產負債表在任何時點固定資產從購置到報廢賬面價值一直不變,造成資產負債表在任何時點只反映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的原始價值,虛增了在其報廢之前各個會計期間的資產和凈資產總量;另一方面也會造成固定資產使用期間成本低估,結余虛增,最終會導致收支表提供的結余信息失真。
4、固定資產報廢無法正確反映,老制度規定:“固定資產因出售、報廢或毀損等原因減少時,直接沖減‘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取得的價款、變價收入和清理費用直接列入‘專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購基金’”。這樣處理不能綜合反映固定資產清理中的支出和收入以及清理后的凈損益。
二、新制度要求下固定資產核算的主要亮點
1、固定資產標準提高:新《醫院會計制度》將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提高至1000元(其中:專業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及以上)。將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標準適當提高,使其在新的經濟與物價水平下更符合固定資產的經濟含義,符合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基本原則。
2、固定資產購置資本化:醫院購置固定資產時借記“固定資產”,貸記“銀行存款”,其支出予以資本化,這就在會計信息上避免了醫院購建大型設備當期的虧損、引導醫院近期行為與遠期效益的平衡,促進了醫院設備的更新換代,可以為群眾更好的服務。
3、廢止計提修購基金制度,計提固定資產折舊:醫院原則上應當根據固定資產性質,在預計使用年限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計提折舊。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計提折舊。這樣更符合權責發生在和配比原則。
4、建立了“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加強了固定資產處置環節的核算和監督:本科目核算醫院因出售、報廢、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及清理過程中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本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額,反映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凈損失;如有貸方余額,反映醫院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待固定資產清理完畢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余額結轉入“其他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支出”。如此核算后,就能清楚反映固產清理的凈收益或凈損失,以便醫院更好地對固產出售、報廢、毀損進行管理和控制,增強了固產處置的管理意識,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5、增設“在建工程”科目,基建會計并入醫院統一會計賬簿,更能完整反映醫院資產:本科目核算為建造、改建、擴建及修繕固定資產以及安裝設備而進行的各項建筑、安裝工程所發生的實際成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待工程交付使用時(不論是否已辦理竣工決算)結轉入“固定資產”科目。如此核算后,醫院可以按在建工程的預算進行明細成本的控制,最重要的是將基建會計并入醫院統一帳套核算,更能完整反映資產總額,更有利于醫院會計的全盤核算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管理建議
新的《醫院會計制度》和《醫院財務制度》是在醫改的大背景下修改和頒布的,20xx年7月1日在全國醫改試點城市的醫院執行,于20xx年1月1日在全國范圍執行。新制度科學的設計,我們要以此為契機,醫院的財務、資產管理部門應按新制度和《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20xx年36號令)、《陜西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陜財辦資20xx年29號)以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規定核算管理好醫院最重要的資產——固定資產。
1、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盤點,徹底清理
按照新舊制度銜接的要求,由于固定資產價值標準提高,原賬中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實物資產,將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轉為低值易耗品。轉賬時,應當根據重新確定的固定資產目錄,結合固定資產的清理狀態,對原賬中“固定資產”科目的余額進行分析:對于達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應當將相應余額轉入新賬中“庫存物資”科目;對于已領用出庫的.,還應同時將其成本一次性攤銷,同時做好相關實物資產的登記管理工作,在新賬中,借記“事業基金”科目,貸記“庫存物資”科目。
2、完善”三賬一卡”制度,建立固定資產的會計監督體系
醫院財務部門建立“固定資產”總賬和一級明細賬(分為四類:房屋及建筑物、專業設備、一般設備、其他固定資產),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二級明細賬,使用部門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賬。每年至少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盤點,努力做到賬賬、賬實相符。
3、對固定資產直線折舊,加強使用過程中的管理
按照新制度規定,醫院應當對除圖書外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醫院應當按照新制度對執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資產(新舊轉賬時轉入“固定資產清理”、“庫存物資”科目的固定資產以及圖書除外)計提折舊,并將計提的折舊沖減待沖基金和事業基金。在新賬中,按照應計提的折舊金額中應沖減待沖基金的部分,借記“待沖基金”科目,按照應計提的折舊金額中的剩余部分,借記“事業基金”科目,按照應計提的折舊金額,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4、健全和完善固定資產報廢制度
明確事業單位各類固定資產使用報廢年限;規范固定資產報廢申報程序和手續;定期清查盤點固定資產,針對盤盈、盤虧,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具體情況,通過“固定資產清理”和“待處理財產損益”賬戶,核算反映固定資產價值增加或減少以及清理后凈損益的情況,并認真追究固定資產流失責任。
5、引入電子信息化對資產購置、使用、折舊、處置進行管理
為了及時管理和掌握固定資產的流動,合理調配資源,必須建立起科學有效的網絡管理系統。一方面可以及時登記和掌握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庫存情況,避免重復購置;另一方面可以合理組織和調配閑置的資產,促進閑置資產的再利用,避免浪費。計算機網絡化建設是實現醫院科學化管理的必然趨勢,是有效發揮現代醫院管理會計職能的物質基礎。
資產管理制度7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企業對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維護、報廢等全過程管理,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通過這套制度,企業能夠清晰掌握資產狀況,防止資產流失,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準確的數據支持。
內容概述: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資產分類與編碼:建立統一的資產分類標準和編碼體系,方便資產的識別和管理。
2、購置審批:明確固定資產購置的審批流程,確保采購行為符合企業預算和戰略需求。
3、資產登記:對新購入的固定資產進行詳細記錄,包括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價值等信息。
4、使用與維護:規定資產的使用規則,定期進行資產盤點和保養,確保資產正常運行。
5、轉移與處置:設定資產內部轉移和對外處置的程序,防止資產非法挪用或浪費。
6、報廢處理:明確資產達到使用壽命或無法修復時的報廢流程,以及殘值處理方式。
7、內部審計:定期進行資產審計,檢查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
資產管理制度8
1、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4、學校財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1)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2)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帳簿;
(3)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等手續;
(4)組織學校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5)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6)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7)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8)檢查、報告固定資產日常使用情況。
資產管理制度9
固定資產餐飲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餐飲業中所有長期使用的設備、設施及無形資產的購置、使用、維護、折舊、更新和處置等環節。該制度旨在確保固定資產的`有效利用,提高運營效率,降低損耗,保障企業的經濟效益。
內容概述:
1.資產分類與編碼:明確各類固定資產的分類標準,如廚房設備、餐廳家具、裝修裝飾等,并進行唯一編碼,方便資產追蹤和管理。
2.購置審批:規定固定資產購置的流程,包括需求提出、預算審批、采購執行和驗收入賬。
3.使用與保養:制定設備使用規范,設定定期保養計劃,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4.折舊與攤銷:確定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和年限,合理計算財務成本。
5.資產盤點:設立周期性的資產清查機制,確保資產賬實相符。
6.轉移與處置:規定資產內部轉移和報廢、出售的程序,防止資產流失。
7.責任與監督:明確各部門及員工在固定資產管理中的職責,設立審計機制,保證制度執行。
資產管理制度10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時間和工作秩序,根據公司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人員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有事請假,非特殊情況下不得電話請假。
二、全體人員實行早晨上班簽到制度,凡遲到超過規定時間20分鐘以上者作為缺勤處理。
三、根據每人的.工資標準、實行按實際出勤天數(有效工作日)計算和發放基本工資(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缺勤一天扣一天工資,事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病假五天以上者當月無獎金。
四、公司實行有效工作日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填寫加班人名登記表,經領導批準加班。公司由專人負責考勤,每月按22天有效工作日計算工資標準,超過部分,加班人員可換休或領取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在晚上12點以前計半個工作日,超過晚12點計一個工作日。
五、對于公司外出聯系業務人員,如需個人外出聯系業務,須經批準后方可外出,所里一般選派2――3人一同前往,并要求在當日下午2點前趕回公司,下午2點后外出聯系業務的需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匯報登記聯系業務情況表(業務性質、單位名稱、電話、地址),特殊情況另定。若不經所領導同意無故缺勤者,視同私自外出干私活處理。一經發現,公司向當事人按每人每天收取200元勞務費并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外出三天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外出執業時由項目經理負責考勤記工。有事先請假,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取資料和送報告除所里專職人員外,一般原則上由客戶取送,特殊情況由聯系業務的人取送,在市內及近郊不超過2―3個小時,郊縣及外地除外。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資產管理制度11
第一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的主要對象
(一)農村集體資產承包適用對象主要包括: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資源性資產,以及集體經濟組織創辦的企業、公益性項目。
(二)農村集體資產租賃適用對象主要包括:由集體經濟組織興辦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產設備、農用機械、農田水利基礎設施等固定資產。
(三)農村集體資產出讓適用對象主要包括:長期投資、集體經濟組織興辦或投入形成的房屋、生產設備、農用機械、農田水利設施等固定資產,以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商譽、非專利技術轉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
第二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的基本原則
(一)民主管理的原則。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及其實施方案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確定,依法經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方可實施(注:村民代表同意,必須由代表本人簽字,他人不得代簽)。
(二)公平、公開的原則。農村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必須堅持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全面公開的原則,訂立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簽訂合同必須由當事人本人簽字,他人不得代簽,否則合同無效。
(三)依法監督的原則。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必須經鄉(辦)經營管理站審查規范,合同審查時發包方必須如實提供會議記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必須加蓋村委會章,提供人簽字,包村干部審查簽字),合同文本經市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辦公室審核規范后,方可辦理合同簽訂手續。必要時鄉(辦)經營管理站合同審查人員應列席村民代表會議,做好會場資料的收集。
第三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的工作程序
(一)資產經營流轉方案擬定和價值的評估。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根據本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和本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流轉資產的現狀,擬定承包、租賃、出讓資產、資源的具體方案。內容包括:資產的名稱、數量、通途、公開招標和承包的條件、起止日期及資源性資產的邊界四至等。
(二)民主程序和履行資產評估價值的確認。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方案,必須要經過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同時,還要對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價值進行民主討論確認,村民代表會議議定的內容必須形成會議記錄,參會人員簽字認可后(他人不得代簽),存檔備查。
(三)資產經營流轉方案審核。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的外部監督,經村民代表會議議定的資產經營流轉方案在執行前,必須報經鄉(辦)經營管理站審核。審核重點主要包括:方案制定程序、標的價值確定、條款等主要內容。經審核后的方案要通過村務公開欄向村民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法定假日除外)。
(四)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及有關資料的備案。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簽訂后,發包方必須到鄉(辦)經營管理站備案,同時備案的還包括:資產經營流轉方案及方案公示記錄,有關會議記錄和相關資料。
第四條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內容
在農村集體資產公開競價及招投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享有優先權,有關資產承包方、承租方、受讓方確定后,集體經濟組織必須以書面形式與承包方、承租方、受讓方簽訂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合同,合同條款包括以下內容:
(一)當事人的名稱。發包方(出租方、出讓方)負責人和承包方(承租方、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租賃、出讓)農村集體資產的名稱及基本情況,其中資源性資產必須標明名稱、坐落、面積、四至、質量等級等(應附明細表)。
(三)簽訂合同的日期、限期和起止日期(三者必須相符)。
(四)承包(租賃、出讓)農村集體資產的用途。
(五)承包(租賃、出讓)價款及支付時間、方式。
(六)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風險責任及處理辦法。
(八)合同終止后的財產移交和清算辦法。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
(十)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必須本人簽字,他人不得代簽)。
第五條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各項制度
(一)完善集體資產臺賬制度。鄉(辦)經營管理站要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臺賬,對每項農村集體資產的.數量、金額、規格、形態、坐落、面積、新舊程度等都要詳細記錄、登記造冊(由村報賬員登記),并責成專人管理,資源性資產還需表明邊界四至,逐步規范農村集體資產的檔案管理。
(二)實行資產報告制度。鄉(辦)經營管理站要加強對農村集體資產的統計和匯總工作,對農村集體資產流轉情況要隨時發生、隨時報告,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過程中,除報鄉(辦)經營管理站備案以外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要同時向市經營管理站提出書面報告,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要向臨汾市經營管理站提出書面報告,500萬元以上的要向省農經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第六條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管理。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有兩種辦法: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的其他方式承包。
(一)家庭承包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按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則,統一將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的一種承包方式,其特點是:
1、發包方是集體組織經濟,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
2、承包方式主要是耕地、林地、草地,具有福利和社會保障功能。
3、根據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則承包,確定每戶承包地數量時,采取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方式,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發包。
4、承包期限: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5、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理權、土地流轉權、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補償權等。
6、土地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并由市人民政府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林權證。
7、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其他方式承包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將“四荒”地、養殖水面、其他零星土地等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或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一種承包方式,其特點是:
1、發包方是集體經濟組織,承包方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也可以是經本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外部單位和個人。
2、承包對象主要是“四荒”地、養殖水面及其零星土地。
3、根據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承包,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運作,承包通過公開競標、經濟雙方議定來確定,承包費納入鄉(辦)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賬戶監管。
4、承包期限有長有短,由承包雙方協商確定,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依法開墾、復墾等方法增加的土地,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依法收回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建設占用的耕地,在未用于調整之前,采取招標、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的,承包期不得超過三年。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權。
5、承包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由承包雙方協定。
6、土地承包經營權需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才能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7、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
資產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下的所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號品管理。
三、責任人:
財務部與綜合部聯合制定此制度并頒布執行。
四、內容:
1、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實行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按固定資產歸屬確定分工管理如下:
1)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建賬部門,綜合部作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實物管理部門,財務部應該建立建全帳目,綜合部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卡,做到帳目與卡片一致。實行半年盤點一次。
2)公司各辦公室內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綜合部指定的負責人落實責任人管理。
3)展廳、客戶接待臺、客戶洽談室、兒童區、新車交車區布置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銷售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4)維修接待臺、精品柜、客戶休息區、客戶上網區、備件庫、客戶休息室布置的固定資產由售后部門負責落實責任人管理。
5)車間機器設備全部由售后部門歸口管理
6)售后部門負責生產車間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7)售后部門負責廠區動力設備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
8)公司的電子設備及廠房建筑物由綜合部進行統一管理。
9)綜合部負責公司的通用電子計算機及附屬設備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0)綜合部負責公司廠房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購置、安裝、維護和使用管理。
11)綜合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維護,總部要求審批的,需經過總部審批單進行采購。
12)公司運輸工具的管理由綜合部根據用車實際情況而分到各部門管理。
2、主管部門的職責
1)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2)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設備的清點,保證帳、卡、物三相符。
3)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4)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使用部門如果改變使用狀態,或報廢等狀況而不及時上報的,主管部門有權上報相關部門請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3、使用部門職責
1)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工作,應設置兼職的.資產管理員,每項資產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人。
2)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潤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4)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帳、卡、物三相符。
4、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領用
1)因工作需要,各部門購置固定資產必須提前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經總經理批準后,上報總部審批,由相關部門負責購置。
2)資產購進后,由相關部門開箱檢查、驗收,安裝完畢后填“資產使用單”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資產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標簽,并通知使用單位。
3)基本建設項目完工時,由基建部門辦理“基建項目完工單”,報主管部門。
5、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調拔、轉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主管部門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帳、卡交接。
3)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有償價調撥方式,設備主管部門根據設備的使用年限、折余價值、新舊程度按質論價,原則上調出設備的價值不得低于設備的折余價值,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總經理簽字、總部審批方可處理,辦理有關財務手續。
4)未經主管部門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6、固定資產的報廢與封存
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資產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總經理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
2)凡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a)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不能動遷的設備,因工房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c)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d)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e)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使用,主管部門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總經理批準,變價收入上交財務部。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資產的清查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發現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屬于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承擔重置的完全經濟責任,屬于自然損耗及非人為責任的由責任人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由總經理批復后,再報集團審批,按審批結果財務部門作相應的帳務處理。
8、公司低值易耗品參照此制度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執行
資產管理制度13
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信息管理,規范信息安全操作行為,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維護信息安全,促進信息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規定,以《環境信息網絡管理維護規范》(環保部制定)等標準為基本管理操作準則,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信息與監控中心,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崗位管理
第三條業務信息工作人員(包括監控與信息中心技術人員及機關業務系統管理人員)、機房運維人員(包括外包機構人員),應遵循《環境信息網絡管理維護規范》等規定。
第四條機房運維人員根據運維合同規定由機房管理部門對其實行管理。
第五條信息工作人員崗位設置為系統管理員、業務管理員、網絡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安全審計員。
人員崗位及職責
(一)系統管理員
系統管理員是從事服務器及存儲設備運行管理的人
員,業務上應具備熟練掌握操作系統、熟練操作服務器和存儲設備的能力。
1、負責指定的服務器、存儲等設備的資料登記、軟件保管及設備報修。
2、配合完成指定的業務軟件運行環境的建立,正式運行后的服務器系統軟硬件操作的監管,執行中心的備份策略。
3、在所負責的的服務器、存儲設備發生硬件故障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恢復系統的運行,針對系統事故找到系統事故原因。
4、負責指定的服務器操作系統的管理口令修改。
5、負責制定、執行服務器及存儲設備故障應急預案。
(二)業務管理員(業務聯系人)
業務管理員是部署在應用服務器上的操作系統及業務系統運行管理的人員,業務上應具備業務系統安裝及基本調試操作的能力(業務軟件廠家負責培訓),業務系統及部署操作系統故障分析的能力,預防系統風險的能力。
1、負責維護業務系統的運行及業務系統的安裝環境。
2、負責制定、執行業務系統及其數據的備份計劃。
3、負責業務數據的數據備份及數據恢復。
4、負責制定執行本業務系統的故障應急預案。
(三)網絡管理員
網絡管理員是網絡及網絡設備運行管理的管理人員,業務上應具備規劃大型網絡的能力,網絡故障分析的能力。
1、負責日常監控網絡運行,保持網絡安全、穩定、暢通。
2、負責網絡、安全設備的資料登記,軟件保管及設備維修。
3、負責網絡、安全設備的配置情況及針對相關業務配置參數設置,并備份各個設備的配置文件。
4、負責網絡、安全設備的編號和調配。
5、負責網絡資源規劃和網絡布線配線架的管理。
6、負責對網絡的效能進行評價,提出網絡結構、網絡技術和網絡管理的改進措施。
7、負責制定和執行網絡故障應急預案。
(四)安全管理員
安全管理員是網絡安全、系統安全進行風險評估的管理人員,業務上應具備文字處理的能力、劃分系統保護定級及系統恢復定級的`能力、協調溝通的能力。
1、負責定期對網絡、操作系統等進行安全漏洞掃描,通知各相關技術人員并給予指導。
2、負責組織實施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3、負責組織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4、負責確定系統保護定級和劃分系統恢復等級。
5、負責配合省公安廳和經信委的信息安全檢查。
(五)安全審計員
安全審計員是審計網絡安全策略、安全防護、角色權限的管理人員。業務上應具備辦公及應用軟件安全分析的能力、系統安全風險策略及數據安全風險策略分析的能力、組織協調的能力。
1、負責辦公軟件和應用軟件的安裝和維護。
2、負責重要系統的用戶角色權限的審計。網絡安全、病毒防護的審計。
3、負責數據備份與災難恢復的審計。
4、協助進行網絡帶寬分配、網絡訪問控制、網絡安全審計、網絡邊界完整性、網絡入侵防范、網絡惡意代碼防范、地址綁定等安全功能進行測試。
5、負責重要系統軟硬件獲取應用的審計。
6、負責應急預案的審計,并組織應急演練。
第六條信息工作人員與機房運維人員都必須遵守《山東省環境保護廳環境信息網絡管理維護規范》,簽訂信息安全責任書。
第七條對違反信息安全操作規范或嚴重疏忽,根據造成的后果的大小,可對信息工作人員的當年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或職務晉升、評選先進等實行一票否決。人事關系隸屬其他部門人員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廳有關規定進行
處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條信息工作人員離崗必須交接的內容:
1、將領用的辦公電腦、U盤、移動硬盤等辦公品辦理退還手續。
2、本崗位所有的工作資料。
3、經辦未了的事項。
第九條離崗交接要求
1、離崗人員必須認真填寫離崗表格資料,填寫資料字跡要清晰。
2、離崗表格資料由信息主管部門負責對離崗人員材料進行評審。
3、資料、文件、未完工作交接時,需由信息主管部門確定監交人,監督移交是否完整、準確,并幫助移交工作順利完成。資料交接清單必須有移交人、交接人以及監交人三方的簽字認可。
4、離崗交接未通過評審者,人事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5、交接時可能會出現資料交接不完全,人員離崗后,信息主管部門保留對移交人的追索權力。
第十條根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的規定,信息部門每年舉辦一次信息安全技術培訓。
資產管理制度14
固定資產登記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企業資產的安全、完整與有效利用。這一制度涵蓋了資產購置、登記、使用、維護、處置等一系列環節,旨在提供清晰的資產信息,支持決策制定,并防止資產流失。
內容概述:
1.資產購置:規定資產采購流程,包括預算審批、供應商選擇、合同簽訂等。
2.登記管理: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卡片,記錄資產的詳細信息,如資產編號、名稱、型號、購買日期、價值等。
3.使用與維護:規定資產的分配、使用責任、定期保養及維修程序。
4.資產盤點:設定定期盤點機制,確保資產實物與賬面記錄一致。
5.資產轉移與處置:明確資產內部調撥、對外出租、報廢等處理方式及審批流程。
6.財務核算:規定如何根據資產變動進行會計處理,確保財務報表的.準確性。
7.監督與審計:設置內部審計機制,檢查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資產管理制度15
根據公司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適用范圍
公司在進行財務決算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檢查公司的存貨、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等各項相關資產,遵循本制度規定,提取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準備包括:存貨跌價準備、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的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等非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第二章提取減值準備的程序
公司按以下程序規定提取資產減值準備:
1、公司負責項目管理的項目公司、負責相關資產的部門期末終了,應調查了解公司減值范圍內資產的情況及市場行情并書面報告計劃財務部。
2、計劃財務部依據該報告,按照本制度規定的減值準備提取原則和方法,確定各項資產是否需要提取減值準備。計劃財務部根據金融資產減值的判斷標準和計提方法,對應收款項計提減值準備。單項計提減值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按照本章第6條程序執行。
3、對須提取減值準備的事項,計劃財務部根據公司重大事項匯報制度書面報管理層審批。
4、管理層對批準提取減值準備的事項書面報告董事會并詳細說明損失估計及會計處理的具體方法、依據及數額;需要核銷相關項目的,管理層應向董事會提供具體核銷依據。
5、董事會根據管理層報告作出專門決議。
6、單次單項核銷和提取減值準備金額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事項,須由董事會報告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報告內容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則
1、根據本制度提取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根據賬齡計提的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除外),均須報告董事會,董事會則應作出專門決議予以披露。
2、監事會應切實履行監督職能,對董事會的決議提出專門意見,形成決議予以披露;
3、按照提取準備程序規定金額在500萬元以上,應報告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作出決議予以披露。
第四章減值準備提取的原則和方法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對減值范圍內的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對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減值損失,確定減值準備,具體各項減值準備的提取原則和方法如下:
一、存貨
期末對各項庫存開發產品、開發在產品等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貨的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提取或調整存貨跌價準備。
開發產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凈值;
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凈值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若持有存貨的數量多于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期末按照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則合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二、金融資產
期末對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以判斷是否有證據表明金融資產已由于一項或多項事件的發生而出現減值。
判斷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以下各項:
(一)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于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六)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七)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對金融資產的減值分以下類別進行判斷:
1、應收款項
期末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應收款項發生減值,則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期末對于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對于期末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采用與經單獨測試后未減值的應收款項(包括單項金額重大和不重大的應收款項)一起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期末余額的'一定比例(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已單項確認減值損失的應收款項,不再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根據以前年度與之相同或相類似的、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應收款項組合(即賬齡組合)的實際損失率為基礎,結合現時情況確定以下應收款項組合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
賬齡
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含一年)
5%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10%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20%
三年以上
40%
五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極小的款項 100%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按該金融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流量現值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后,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于非暫時性的,確認其減值,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并轉出,確認減值損失。
三、長期股權投資
對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損失根據其賬面價值與按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進行確定。
其他長期股權投資,如果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該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將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
四、固定資產等長期非金融資產
對于固定資產、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長期非金融資產,在期末判斷相關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
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進行減值測試。
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有跡象表明一項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
資產組的認定,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于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
第五章風險和責任
公司的經營活動經常是在有風險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公司在日常經營中,要研究所面臨的各種風險,盡可能的計量風險,提出風險應對措施以減少和化解風險。
本制度旨在提請經營班子審慎經營,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公司也提請董事會、監事會履行相關職責,使本公司更加規范經營,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第六章附則
本制度經董事會通過后生效,原制度同時廢止。在執行本制度過程中如遇國家相關財政法規規定有變動,以國家法規為準,屆時本制度再行修改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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