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養殖場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養殖場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殖場管理制度1
長有養殖場檔案管理制度
為規范養殖場檔案管理,增強養殖場檔案的實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歸檔范圍
養殖場的規劃、年度計劃;生產統計資料;財務審計、會計檔案;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定、通知;協議合同、項目方案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資料。
二、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保證養殖場的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資料的收集與整理
1.養殖場的歸檔資料實行“日清月結”、“季度歸檔”及“年度歸檔”制度。
2.在檔案資料歸檔期,由檔案管理員分別向各主管部門收集應該歸檔的原始資料。各主管部門經理應積極配合與支持。
3.專用的收、發文件資料,按文件的密級確定是否歸檔。凡機密以上級的文件必須把原件放入檔案室。
四、資料的分類與歸檔
1.檔案資料的分類依據計劃類、生產統計類、財務類、人事類、決定通知類、協議合同類等進行分類。
2.檔案資料的歸檔每嫉妒一次,每年度進行系統整理。屬于平時立卷歸檔的不在此規定范圍內。
五、檔案的借閱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直接通過檔案管理員辦理借閱手續。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員需借閱非密級檔案時,由部門經理辦理《借閱檔案申請表》送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核批。
3.檔案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級別,絕密級檔案禁止調閱,機密級檔案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準外借;秘密級檔案經審批可以借閱,但借閱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秘密級檔案的'借閱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總經理因公外出時可委托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批,具體按委托書的內容執行。
4.檔案借閱者必須做到:
①愛護檔案,保持整潔,嚴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
八、檔案的銷毀
1.養殖場任何個人或部門非經允許不得銷毀檔案資料。
2.當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公司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交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3.凡屬于密級的檔案資料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一般的檔案資料,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4.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檔案管理員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檔案資料銷毀審批表》和將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5.在銷毀檔案資料時,必須由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指定專人監督銷毀。
養殖場管理制度2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新建、擴建、改建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工程布局設計圖紙,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同意后,辦理有關建設審批手續,項目竣工后,報經原批準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驗收合格,頒發《動物防疫合格證》后,方可投產使用。
三、規模養殖場(小區)建設的動物防疫條件要求
(一)場址應選擇地勢高燥、平坦、背風、向陽,水源充足、水質良好,排水方便、無污染,用電方便的`地方,距鐵路,公路交通干線不少于1千米;距一般道路不少于500米;距其他動物飼養場(小區)、屠宰場(廠、點)、牲畜交易市場、垃圾和污水處理場所等不少于2千米以上;距居民區,工廠、學校和其他公共場所不少于3千米,并應位于居民區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處。
(二)場(小區)內生活管理區,生產區(飼養區),隔離區應用圍墻、林帶、柵欄或弱電網等相互隔離分開,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區應位于場區全年主導風向的上風處或側風處,且應在緊鄰場區大門內側集中布置.隔離區主要布置獸醫室,隔離舍和養殖場廢棄物的處理設施,應位于場區全年主導風向的下風處和場區地勢最低處,且與生產區有專有通道相通,與場外有專用大門相通。場(小區)內道路、運動場應平坦、堅硬,無積水,便于清洗,消毒。
(三)生產區內根據功能不同,將生產區劃分為若干個單元或小區,單元之間應有防疫隔離設施。
(四)生產區內的飼養房(舍)應選擇坐北朝南方向,堅固耐用,寬敞明亮,采光、通風、排氣良好,供水,排水暢通,每棟飼養房(舍)間距10米以上。
(五)場區、生產區大門口均要設置供出入車輛消毒的寬同大門、長6米、深0.5米的水泥結構消毒池,同時要設置供出入人員更衣淋浴,消毒的更衣消毒室和值班室,每個單元門口、每棟飼養房(舍)門口、獸醫室及病畜(禽)隔離區門口、擠奶站門口等均要設置寬同門口、長1.5米的消毒池或設置消毒盆。
(六)生產區內道路應分污道、凈道,并不重疊和交叉。
(七)獸醫室應設置小型化驗室,配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專職獸醫人員、必須的檢驗消毒儀囂設備和防治、化驗、消毒等藥品。
四、規模養殖場(小區)動物防疫要求
規模養殖場(小區)應以規模養殖場(小區)法人為動物防疫工作主要責任人,認真組織做好各項動物防疫制度的落實工作。
(一)隔離制度
1、商品畜(禽)實行全進全出或實行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每批畜(禽)出欄后.圈舍應空置2周以上,并進行徹底清洗、消毒,殺滅病原,防止連續感染和交叉感染。
2、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本場工作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必須進入的人員、車輛,應進行嚴格的消毒。
3、飼養人員不得隨意竄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設備。
4、生產區內禁養其他動物.嚴禁攜帶與飼養畜(禽)有關的動物、動物產品進入生產區。嚴禁從與飼養的畜(禽)有關的疫區購買草料。
5、堅持自繁自養,必須引進時,應從非疫區,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的種畜(禽)場或繁育場引進經檢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進后,應在隔離舍隔離觀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進入健康舍飼養。
6、患病畜(禽)應及時送隔離舍,進行隔離診治或處理。
7、嚴禁場內獸醫人員在場外兼職,嚴禁場外獸醫進入生產區診治疾病:確因需要必須從場外請進獸醫的,進入生產區前應更換服裝鞋帽,進行嚴格消毒后,方可進入生產區。
養殖場管理制度3
動物養殖場消毒制度
一、要嚴格按照消毒規程進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備有兩種以上消毒藥物,不同品種的消毒藥物應交替使用。
三、養殖場(小區)正門要設有消毒池或鋪墊浸有消毒藥的草墊。進出車輛、人員等要進行消毒。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換兩次池水、池藥,以保持有效濃度。
四、生活區(辦公室、宿舍、食堂及其周圍環境等)每天清掃一次,每月用消毒藥噴灑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線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采用藥物浸泡法。
六、生產區:圈舍每天至少消毒一次,每周用消毒藥噴灑消毒一次;運動場地每周清理一次,每兩周用消毒藥噴灑消毒一次;清理的墊料、糞便進行堆積發酵處理。
七、售畜(禽)周轉區:周轉圈舍、出售畜(禽)臺、磅秤及其周圍環境,每售一批畜禽后清掃消毒一次。
八、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必須穿經消毒過的工作服、戴工作帽,腳踏消毒池消毒,手洗消毒盆消毒。
動物養殖場無害化處理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應具備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對養殖過程中病死動物及其排泄物、污染物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對病死動物的處理要嚴格遵循“四不準一處理”的原則,既:不準宰殺,不準銷售,不準食用,不準轉運,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病死或死因不明動物的無害化處理工作應當在當地動物防疫站的監督下進行。
四、無害化處理應嚴格按照《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進行,以焚燒、掩埋、化制、消毒和發酵處理方式為主。
五、建立無害化處理檔案,對無害化處理情況做詳細記載。
六、無害化處理措施以盡量減少損失,保護環境,不污染空氣、土壤和水源為原則。
七、采取掩埋的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時,掩埋場應遠離居民區、水源、泄洪區和交通要道。對污染的飼料、排泄物等物品,也應噴灑消毒藥后與尸體共同深埋。
八、采用焚燒的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時,應符合環境要求。
養殖場管理制度4
養殖場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和布局,確保符合動物防疫要求。
2、有與其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場所和配套的生產設施。
3、設置專職防治人員或為其服務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其技術人員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4、飼養人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健康標準,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個人衛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專業知識的教育。患有人蓄共患傳染病人員不得直接從事畜禽養殖場的畜禽飼養。
5、種畜禽繁殖,要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健康合格標準。
6、根據畜禽不同生長時期和生理階段,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畜禽養殖技術規程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飼養。
7、建立涉及養殖全過程的養殖檔案,確保畜禽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畜禽養殖檔案包括畜禽繁殖、飼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診療、獸藥使用、糞便處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畜禽銷售等檔案和記錄。畜禽養殖檔案應當真實、完整、及時,不得偽造,并至少保留兩年。
8、按照國家強制免疫規定,配合實施強制免疫,并對免疫過的畜禽佩戴動物免疫標識。
9、在專職獸醫指導下真確使用獸藥,實行用藥安全記錄。按規定實行宰前停藥。不用假藥、劣獸藥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獸藥。
10、發生動物疫情或疑似疫情時,及時向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時,服從衛生部門實行的防治措施,配合衛生部門及時對有關密切觸著進行醫學觀察。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時,屬疫區或者受威脅區內的養殖場根據疫病種類及時做好隔離、消毒等工作,服從市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緊急免疫接種等強制性控制、撲滅措施。
11、按照國家規定的處理規程,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12、排放污染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設置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糞便的堆放場所,實行無害化處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糞便的散落、溢流,不得任意向水體或者其他環境直接排放畜禽糞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積極實施畜禽糞便生態還田、生產沼氣、有機肥料等工作。
13、出售畜禽時要向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或當地鎮畜牧獸醫站提前報檢,取得有效的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畜禽。出售的畜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藥物殘留標準,禁止出售藥物殘留超過國家標準的畜禽。按照國家要求收購和出售鮮乳等動物產品,并認真做好記錄。
養殖場獸藥和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獸苗(疫苗)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2、獸苗(疫苗)的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質檢查、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主要內容有:品名、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3、搬運、裝卸獸苗(疫苗)時應輕放輕拿、嚴格按照獸苗(疫苗)外包裝標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獸苗(疫苗)倉庫轉倉專用,專人專管。在倉庫內不得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地面保持整潔,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
5、獸苗(疫苗)出庫應進行準確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人員指導下使用,嚴格遵守停藥期。
6、不向無獸苗(疫苗)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買動物用獸苗(疫苗),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不得購進禁用獸苗(疫苗)、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獸苗(疫苗)。不得購進原料藥、無中文標識進口獸苗(疫苗)。
7、疫苗存放要設有冰箱,其冷藏室內有溫度計,并有每天的溫度記錄,按照要求保存和使用。
養殖場動物防疫衛生制度
1、生產區和生活區嚴格分離,凈道和污道分離。
2、建立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的隔離設施,并確保能正常使用。
3、有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水、糞便處理設施;內外環境衛生整潔。
4、養殖場大門口及生產區入口處設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消毒池,并經常更滑消毒池內的消毒液,保持有效濃度。生產區入口處有更衣室,并配備足量有效的紫外線燈。
5、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經過嚴格消毒方可進入廠區。
6、生產人員需要更換工作服、消毒后方可進舍工作,嚴謹串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7、養殖場不得飼養與本廠無關的其他動物,工作人員不得外購動物及其產品進入廠區,專職獸醫不得對外診療。
8、堅持自繁自養,引進畜種前按規定進行報批,確保引進畜種種合格。引入后隔離飼養30天,確認健康無病后,才能進入畜群混養。
9、養殖商品畜禽的實行“全進全出”制,每批畜禽調出后要進行沖洗、消毒,至少每圈一周。
10、養殖場環境及用具需用高效、低毒、廣譜的藥物定期消毒,畜舍要保持通風,堅持每日打掃舍內衛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凈。
11、禁止飼喂發霉、變質及不清潔的飼料和動物副產品。
12、根據畜禽發病情況,選擇適當藥物進行疫病防治。
13、定期驅蟲,搞好滅鼠、滅蚊蠅及吸血昆蟲等工作。
養殖場消毒制度
1、根據生產實際,制度消毒計劃和程序,確定消毒劑種類及其使用濃度、方法,明確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執行人,落實消毒工作責任。
2、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對圈舍、道路,環境進行消毒,必要時帶畜(禽)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內投放消毒劑,保持有效濃度,做好臨產前房、產欄及臨產畜的消毒,同時要嚴格診療器械的消毒器械的消毒工作。
3、強化臨時消毒,在出現個別畜(禽)發生一般性疫疾病或突然死亡時,應立即對所在圈舍進行局部強化消毒,包括對發病或死亡的畜(禽)的消毒劑無害化處理。
4、加強終末消毒。全進全出制生產方式,在畜(禽)出欄后,應對全場或空舍得單元,飼養用具等進行進行全方位的徹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圍地區發生國家規定的一、二類疾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場發生國家規定的一、二類疾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鎖前均勻對全場進行徹底清洗和消毒。
5、嚴格消毒程序。一般應按下列順序進行。清掃、高壓水沖洗、噴灑消毒劑、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噴灑消毒劑、轉入畜(禽)。
6、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消滅老鼠,割除雜草、填干水坑,以防蚊、蠅孳生,消滅疾病傳播媒介。
養殖場疫情處理制度
1、當發生疑似傳染病,應及時隔離病動物,并立即向市動物防疫機構或當地鎮畜牧獸醫站報告。
2、確診為一般動物疫病時,應在市動物防疫機構或當地鎮畜牧獸醫站指導下,采取隔離,治療、免疫防御、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綜合防治措施,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
3、確診為重大動物疫病,應配合市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強制措施,迅速控制,撲滅疫情。
養殖場管理制度5
為了規范養殖場的工作秩序,節約成本,提高效益,實施科學、規范、制度化管理,明確員工權力與職責,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一、職責規范
(一)場長
1、負責養殖場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各崗位員工,有效地組織與管理生產。
2 、負責監督執行養殖場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管理規范
3、致力于增產節約,努力提高牧場經濟效益。
4 、安全生產、杜絕隱患。
(二)技術員
1 、參與牛場全面生產技術管理,熟知牛場管理各環節的技術規范。
2 、負責各群牛的飼養管理,參考季節等變化,合理、及時地調整飼養方案、飼料配給。
3、負責各種飼料的質量檢測與控制。
4、熟悉牛場所有設備操作規程,并指導和監督操作人員正確使用。
5、熟悉各類疾病的`預防知識,根據情況進行疾病的預防。
(三)獸醫
1 、負責牛群衛生保健、疾病監控與治療、貫徹執行防疫制度。
2 、認真細致地進行疾病診治,做好病情及處方記錄,特殊病例要單獨建病歷。
3 、針對衛生防疫問題,要及時發現并提出合理化建議。配合畜牧技術人員,共同搞好飼養管理,貫徹“以防為主,防重于治”的方針。
(四)飼料工
1 、嚴格按照飼料配方配合精飼料。飼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種分別擺放整齊,便于搬運和清點。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各類飼料機械,確保安全生產。
3、運送或加工飼料時,注意檢出異物和發霉變質的飼料。
4 、每月匯總各類飼料進出庫情況,配合財務人員清點庫存。
(五)飼養員
1、保證肉牛充足的飲水供應;經常刷試飲水槽,保持飲水清潔。
2、保證喂足技術員安排的飼料給量,應先粗后精、以精帶粗勤填少給、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費飼料;飼喂時注意揀出飼料中的異物,不喂發霉變質、冰凍飼料。保證夜班飼草數量充足;飼料品種有改變時,應逐漸增加給量,一般在一周內達到正常給量。不可突然大量改變飼料品種。
3、牛糞、雜物要及時清理干凈。牛舍、運動場保持干燥、清潔衛生,夏不存水、冬不結冰。上下槽不急趕。根據季節定期刷試牛體。
4、熟悉每頭牛的基本情況,注意觀察牛群采食、糞便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獸醫反映。
5、配合技術人員做好檢疫、醫療、配種、消毒等工作。
(六)核算員(兼保管員)
1 、嚴格執行場內財務制度。
2、進出物資要嚴格檢查質量、數量,各項記錄及時完整,各種報表要及時準確。
3、妥善保管和調用物資,先進先出,避免霉壞、變質及非正常損耗。注意防火、防盜。
4、如實記錄各類飼料的進出庫及飼喂情況,及時核算奶牛飼料成本。
5、每月底根據物資消耗量適當庫存,按實際需要做好下月的采購計劃。
(七)電工、維修工
1 、嚴格按操作規程安全操作,不違章作業。
2 、及時處理各種緊急故障,如停水、停電。
3 、除工作時間外,因場內緊急工作需要應隨叫隨到。
4 、定時檢修維護各種機械設備,保持設備完好性,不能耽誤正常生產,不能跑、冒、滴、漏。
養殖場管理制度6
為了養殖場的工作秩序,節約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實施科學、規范、制度化管理,明確員工權力與職責,特制定本制度,請遵照執行。
個人負責制
養殖場在公司領導與管理指導下,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一定的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權責統一。
1、養殖場人員實行個人負責制,賦予權力,承擔責任。
2、養殖場主管負責場部對全體員工和日常事務的管理,對公司負責,及時匯報養殖場情況。
3、各崗位員工堅守崗位職責,做好本質工作,不得擅自離崗。
4、做好養殖場的安全防盜措施和工作。
5、晚上輪班,看護好場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記,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幫填寫。
7、分工與協作統一,在一個合作團隊下,開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監督員的職責
1、遵守檢驗檢疫有關法律和規定,誠實守信,忠實履行職責。
2、負責養殖場生產、衛生防疫、藥物、飼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
3、負責對養殖用藥品、飼料的采購的審核以及技術員開具的處方單進行審核符合要求方可簽字發藥。
4、監管養殖場藥物的使用,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并嚴格遵守停藥期。
5、應積極配合檢驗檢疫人員和公司實施日常監管和抽樣。
6、如實填寫各項記錄,保證各項記錄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檢驗檢疫機構的要求。
7、監督員必須持證上崗。
8、發現重要疫病和事項,及時報告公司和檢驗檢疫部門。
技術員的'職責
1、技術員負責病蟲防治、監督員負責藥品發放和疫情匯報。
2、依各個季節不同病害,采取本場實際情況采取主動積極的措施進行防護。
3、技術員應根據病蟲害發生情況開出當日處方用藥,監督員根據當日處方用藥與配藥一起準備藥品,監督員應準備好藥品交付當日班長,并按當日處方使用方法和劑量全程監督施藥。
4、技術員應每日觀察害蟲發生情況,對病蟲害應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治療。對異常牲畜要進行鏡檢以確定病蟲害,遇到無法確定的情況應當日匯報給公司,公司請權威部門予以確定,并把確定的情況及時告訴技術員。
5、如發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時,應及時做好隔離措施。
6、監督員應監督技術員的病蟲害發現情況,同時應將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項報告公司及檢驗檢疫局部門。
采購員管理制度
1、采購員采購藥品物品,必須喲地方簽字,采購單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財務辦公室存檔備案。
2、合理科學管理備用金,不能拿備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購藥品、物品及時入庫,辦好相關手續。
4、采購員的差旅費報銷規定:(1)乘車費、業務洽談費全額報銷(皆不包括打的和馬仔費);(2)餐費標準:縣城及縣轄區各鄉鎮為5元/餐(人);區、市等較發達城市10元/餐(人);(3)住宿標準:縣城及縣轄區各鄉鎮為20元/晚(人);區、市等較發達城市35元/晚(人)。
料管理制度
1、飼料需來自無農藥全生態的農家生產的玉米、水稻、黃豆等
2、飼料中不得添加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添加劑。
3、飼料進倉應由采購人員與倉庫管理員當面交接,并填寫入庫單,倉管員還必須清點進倉飼料數量及質量。
4、倉管員應保持有倉庫的衛生。庫內禁止放置任何藥品和有害物質,飼料必須隔墻離地分品種存放。
5、建立飼料進出倉庫記錄,詳細記錄每天進出倉情況。
6、飼料調配應由技術員根據實際情況配制和投量。
7、調配間、攪拌機及用具應保持清潔,做到不定時的消毒,調配間禁止放置有害物品。養殖用具管理制度
為保障養殖順利進行,安全生產,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體養殖人員遵守執行。
1、不準喝酒、不準打架斗毆、不準拉幫結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直至開除。
2、吸煙應遠離易燃物品,同時不影響工作,不影響環境衛生。
3、服從領導指揮,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4、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解決。對每位員工提出的好建議進行鼓勵并獎勵。
5、保持養殖場環境衛生,不許將生活垃圾亂扔,應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選好地址統一堆放,定期銷毀。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潔,工具擺放有序。
7、養殖場物品實行個人負責制,注意保管、保養,丟失按價賠償。如因丟失影響生產,另行處罰。
8、實行請假銷假制度。有事提前請假,以便調整安排,以不耽誤生產為原則。
全體員工應團結配合,扎實工作,以場為家,以場為榮。
衛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區的垃圾具備防護措施,及時清理,保持清潔。
2、養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凈。
3、外來人員不得隨時進入養殖區。
4、發現局部發生疫病時,養殖用具食料槽,飲水槽專用,并進行消毒,做好發病食料槽,飲水槽的有效隔離。
5、病、死牲畜當天燒毀或深埋,用過的藥品外包裝等統一放置并定期銷毀。
6、購進的種牲畜經過檢疫,防止病原體傳入。
7、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藥品投放。
藥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2、藥品的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質檢查、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主要內容有:品名、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3、搬運、裝卸藥品時應輕拿輕放、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標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藥品倉庫專倉專用、專人專管。在倉庫內不得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藥品按劑量或用途及儲存要求分類存放,陳列藥品的貨柜或廚子應保持清潔和干燥。地面必須保持整潔,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
5、藥品出庫應開《藥品領用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員指導下使用,并做好記錄,嚴格遵守停藥期。
6、不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牲畜用藥物,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的要求,不購進禁用藥、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藥品。
7、用藥施行處方管理制度,處方內容包括:用藥名稱、劑量、使用方法、使用頻率、用藥目的,處方需經過監督員簽字審核,確保不使用禁用藥和不明成分的藥物,領藥者憑用藥處方領藥使用。
有毒有害物質防護措施
1、日常重視四周衛生,及時把死、病清除到無害化處理場所深埋,及時隔離、防護清除生活垃圾。
2、嚴格執行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制度,制定完整進倉和領用記錄,記錄需用相關人員簽名。
3、值班人員遵守相關守則、制度,防止外來人員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質禁止進入養殖場,汞、甲基汞、砷、無機砷、鉛、鎘、銅、硒、氟、組胺、甲醛、六六六、滴滴涕、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性藥物。
獎懲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得到一定的獎勵
1、對養殖場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養殖場重大損失的;
2、進行自主創新,節約成本,成效顯著的;
3、進行立體綜合養殖,效益明顯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養殖場連續18個月沒有發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受到一定的懲罰
1、弄虛作假的,如考勤、采購作假的;
2、經常遲到早退的(一個月累計≥3次);
3、無故曠工的(一個月累計≥18小時);
4、打架斗毆的,情節嚴重的交司法處理;
5、監守自盜或與他人合伙,使公司養殖場經受損失的,嚴重的交司法處置;
6、私自宰殺養殖場牲畜,照價賠償,并追究法律責任;
7、出現養殖場無人看管時間超過35分鐘的情況的等等。
上述具體獎懲規定另行訂立。
養殖場管理制度7
1、具體目標。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杜絕在水產苗種繁育和養殖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行為,對監督抽查發現的陽性樣品生產單位執法查處率達到100%。
2、主要任務。一是開展水產苗種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規范苗種生產行為。二是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加強水產品產地監管,嚴厲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未依法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的.行為,使用限用藥物未遵守休藥期制度售賣產品的行為。三是開展水產品藥殘監督抽查,加強產地準出管理。四是對養殖基地的標準化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重點違禁藥物,魚類、蝦蟹類等重點出口和國內市場大宗水產品;重點單位:水產苗種生產企業,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無公害養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標準化養殖示范區(場);重點區域:漁業主產區重點市縣。
養殖場管理制度8
一、自覺遵守《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衛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原則,預防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養殖場(小區)配備與養殖場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建設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依法申領《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三、養殖場(小區)法人為動物防疫工作主要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動物防疫各項制度,定期做好場內環境清潔、消毒、滅鼠、滅蠅等工作,履行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職責。
四、提倡自繁自養,商品畜禽實行全進全出或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
五、實行封閉性管理,生產區內禁養其它動物。定期對生產區、欄舍、用具等進行嚴格消毒。禁止無關人員、動物、車輛隨意進出,對進出人員、車輛要嚴格消毒。
六、嚴格按規定做好強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檢疫、調運備案、隔離觀察、疫情報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監測等防控工作。
七、嚴格按規定建立和規范填寫防疫檔案、免疫證(卡),加施畜禽標識。各類檔案記錄應真實、完整、整潔并有相關人員簽名。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為2年,牛為20年,羊為,種畜禽長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及動物疫控機構的依法監管和抽樣監測。
動物免疫制度
一、嚴格執行政府強制免疫計劃和實施方案,嚴格按規定做好強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二、遵守國家關于生物安全管理規定,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產品。
三、嚴格按規定和疫苗說明書分類保管、儲藏、規范管理疫苗。失效、廢棄或殘余疫苗以及使用過的疫苗瓶一律按規定無害化處理,不亂丟棄疫苗及疫苗包裝物。
四、落實養殖場(小區)按程序自主實行免疫制度,按需領用國家免費強制免疫疫苗。領用前,應向當地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報告畜禽種類、飼養規模、疫苗品種及用量等,經審核后方能領用疫苗。
五、嚴格按免疫操作規程、免疫程序實施免疫,正確免疫途徑、部位、劑量等,確保有效性。認真做好免疫各環節的消毒工作,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國家關于畜禽標識管理的規定,在應當加施標識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標識。
七、定期對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抗體監測,落實補免措施,確保防疫質量。
八、按規定做好免疫記錄,填寫免疫證(卡)。
九、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管。
消毒制度
一、合理選擇消毒方法、消毒劑,科學制定消毒計劃和程序,嚴格按照消毒規程實施消毒,并做好人員防護。
二、生產區出入口設與門同寬,長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養殖棟舍出入口設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墊。適時更換池(墊)水、池(墊)藥,保持有效藥液容量和濃度。
三、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員必須經更衣、對手消毒,經過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進入生產區。工作服、膠鞋等要專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帶出。
四、進入生產區車輛必須徹底消毒,同時應對隨車人員、物品進行嚴格消毒。
五、定期或適時對圈舍、場地、用具及周圍環境(包括污水池、排糞溝、下水道出口等)進行清掃、沖洗和消毒,必要時帶畜禽消毒,保持清潔衛生。同時要做好飼用器具、診療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畜禽周轉舍、臺、磅稱及周圍環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一次。圈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飼養。
七、畜禽發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時,應立即對所在圈舍進行局部強化消毒,規范死亡畜禽的消毒及無害化處理。
八、所有生產資料進入生產區都必須嚴格執行消毒制度。
九、按規定做好本場(小區)消毒記錄。
養殖場管理制度9
關鍵詞: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策略
當前社會經濟發展形勢下,養殖場的數量不斷增加,規模也越來越大,為了真正實現規模化養殖的社會化管理水平,應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動物衛生監督科學化管理,確保畜牧產品質量滿足畜牧行業發展標準,促進畜牧經濟的穩定持續發展。
1 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現狀
部分養殖場主要存在問題,一是因地制宜而建的,辦公區、生活區和生產區混為一體,生產區未設動物疫病隔離觀察治療區,內部設施設備因陋就簡,很容易導致動物疫病的傳播、擴散;二是動物防疫制度不夠健全,防疫措施落實較差,動物防疫效果也不夠理想;三是養殖場出入口和各圈舍未設立消毒設施,達不到消毒防疫的目的;四是多數戶主沒有考慮隔離圈舍和糞便無害化處理等輔助設施的建設。
就動物免疫注射情況來看,一是免疫程序較為混亂,有的使用單苗,有的使用聯苗。二是動物免疫用疫(菌)苗來源復雜。多少規模養殖場防疫所用疫(菌)苗自己通過不同渠道購買,僅有少部分養殖業主向動物防疫主管部門申購。
2 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的有效策略
2.1 強化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水平
2.1.1 建立科學的畜禽保健用藥管理制度
在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過程中,為增強動物機體免疫能力,應當選取有益于畜禽健康的日常保健藥物,調節畜禽的身體機能,并配備先進的'獸醫診療設備及相配套的畜禽治療及保健藥品,結合養殖場規模化發展的疫病管理標準,積極制定合理用藥規程,開展科學合理的畜禽治療及保健操作,切實保證規模化養殖場畜禽用藥管理的有效性。
2.1.2 建立規范的消毒程序
在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過程中,為全面提高衛生管理水平,養殖場應當積極建立健全規模養殖場的消毒設施和設備,包括消毒間、消毒池等,規范養殖場消毒管理標準,并配備與養殖場畜禽生長需求相符合的消毒藥物,嚴格按照相關管理標準實施消毒操作,控制好養殖場的動物衛生,促進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目標的實現。
2.1.3 選取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和管理措施
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的順利高效開展,應當依據國家對重大疫病的管理標準出發,結合養殖場自身發展實際以及動物疫病的疫源狀況等,開展系統化分析,進而規范免疫程序,并選取科學合理的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措施,嚴格按照國家對動物重大疫病的墻紙管理標準,積極開展規模化養殖場的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效果,降低規模化養殖場疫病的發生幾率,為規模化養殖場的穩定持續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2.2 建立健全規模化養殖場的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2.2.1 建立動物衛生防疫監督機制
為進一步提高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效率,養殖場應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積極建立動物衛生防疫監督機制,并制定與其相配套的管理措施,通過機制與措施的相輔相成,密切配合,切實提高規模化養殖場的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效果。與此同時,應當逐步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管理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并以目標考核的方式促進制度落實,提高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過程中各項職責的落實到位,最大程度上防范動物疫情的發生和擴散,一旦出現由于職責履行不到位或者監督措施不合適而導致動物疫情發生、蔓延或非法使用添加劑而影響動物健康的情況,應當嚴格依照規模化養殖場的動物衛生防疫監督管理機制追求其責任,以促進規模化養殖場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2.2.2 維護規模化養殖場管理秩序
為切實提高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效率,應當在嚴格遵照動物衛生防疫監督機制的基礎上,定期對養殖場進行消毒滅源、常年免疫和無害化處理等綜合性的防控措施,為動物建立免疫檔案,充分做好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在此基礎上應當積極完善養殖場動物防疫條件,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積極落實養殖場動物調進調出行為,加強規模化養殖場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規范性,促進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飼料、獸藥及添加劑的管理,依法查處違禁使用獸藥、飼料和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2.2.3 明確具體監管內容,完善養殖環節巡查記錄和管理
在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過程中,應當積極規范養殖場的各項養殖行為,推進標準化生產,建立并完善免疫、用藥、消毒、無害化處理、生產管理等環節的臺賬,完善養殖檔案,促進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此基礎上應當嚴格控制好規范化養殖場的引種工作,規范引種審批制度,為獲得審批的堅決不允許引進動物,最大程度上控制疫源。規范化養殖場應當建立并完善強制免疫制度,加強動物免疫的科學化管理,對重大動物疫情實施可追溯管理,以提高動物衛生監督管理效率。應當充分做好養殖場動物養殖各環節的巡查工作,明確具體監管內容,對養殖過程中的各項情況進行及時準確的巡查記錄,在準確把握規模化養殖場養殖過程基本情況后,對動物衛生各項情況進行歸檔,以提高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及決策的可靠性和高效性,促進規模養殖場向標準化、專業化發展。
2.3 加強規模養殖場的普法教育,落實責任
2.3.1 做好法律和法規宣傳,提升責任意識
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重大疫情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在規模養殖中的責任意識,特別是引種審批、強制免疫、消毒滅源、無害化處理、環境檢測、疫情監測、疫情報告等方面的責任意識。
2.3.2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規告知制度
向全縣畜禽規模養殖場發送《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相關內容的“畜禽異地引種審批”、“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措施及規定”、“禁止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告知書。利用媒體做好普法教育,使養殖業主熟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明確自身權利、責任和義務。
2.3.3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承諾制度
按照“放心肉”工程建設有關要求,與各規模養殖場簽訂“依法經營和管理”、“動物重大疫病防控處置”、嚴禁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承諾書,并對規模養殖場防疫條件進行備案登記,定期進行記錄更新。
結束語
規模化養殖場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應當在明確養殖場管理標準的基礎上,規范養殖行為,建立健全免疫和監督管理措施,加強規模化養殖場監管,充分做好動物衛生監督重點工作,控制重大動物疫病的發生,降低養殖風險,促進規模化養殖場的標準化發展,全面提高規模化養殖場的經濟效益。
養殖場管理制度10
第一、飼料、飲水必須清潔衛生,各種技術指標需符合規定要求。可根據具體情況,按需要添加相應的保健及預防性藥物。
第二、養殖場區內每日定時打掃干凈,一般可間隔1-2周進行1次臨時消毒,春秋兩季各安排1次定期徹底消毒。特殊情況(疫情威脅,暴發疾病,使用新舍,鳥舍空閑,孔雀轉移,種蛋儲備及孵化等)下,應及時進行消毒。
第三、孔雀飼喂用具每次使用后及時清洗干凈,晾干或利用陽光紫外線殺菌后使用,并間隔7-10天使用化學消毒藥物集中定期消毒1次。
第四、場內飼養管理人員和進入場區的車輛及各種器具應嚴格消毒。一般情況下,謝絕場外人員入場,對必須進場的非本場人員應進行全面的消毒(包括更換鞋、工作服和手、腳部的`消毒等),并禁止其和孔雀、飼料等直接接觸。
第五、根據場內外疫情情況、孔雀日齡大小及必要的血清學抗體檢測結果,按時對孔雀進行疫苗免疫預防接種。經常觀察鳥群的健康狀態,對病鳥及時進行隔離治療。
第六、新引進的孔雀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隔離觀察1個月以上無疾病者,方可進入養殖區。
第七、購入種蛋、飼料及其他生產用品,應來源于非疫區,進場前要進行相應的處理和消毒。
第八、杜絕野鳥、野犬等外來動物進場,積極消滅舍內外蠅、蚊,采取有效措施減少鼠害。
第九、及時清除場內外糞便、垃圾和各種雜物,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十、預防在病鳥轉舍、死鳥剖檢、鳥尸處理過程中污染環境。
1、種蛋管理制度:包括種蛋采集、選擇、貯存、記錄、入孵的環境要求及孵化操作的規章制度等。
2、育雛管理制度:包括育雛方式、育雛環境條件、育雛期日常飼養管理等制度。
3、種鳥管理制度:包括種鳥日糧需要和飼養標準、給料時間、喂飼次數、投料的數量等飼養管理制度。
4、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孔雀的選種、育種、按生產階段的轉(組)群,種鳥及產品的出售、淘汰處理計劃等。
第一、飼養管理人員的組織、分工、勞動定額及崗位教育和培訓。
第二、勞動人員生產職責及獎懲辦法。
第三、畜牧、獸醫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人員的配置及管理責任。
第四、養殖場年度計劃的制定、執行和監督,本場發展遠景規劃的制定。
第五、生產物資及設備的購入、日常管理及維修制度。
其他制度還有科研、財務、內外交流等規定。
養殖場管理制度11
動物養殖場養殖檔案制度
一、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1、生豬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2、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3、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4、生豬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5、生豬養殖代碼;
二、飼養種豬應當建立個體養殖檔案,注明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信息。
三、生豬調運時應當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應當隨同調運。
四、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2年,種豬長期保存。
動物養殖場畜禽標識制度
一、新出生仔豬,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畜禽標識;30天內離開飼養地的,在離開飼養地前加施畜禽標識。
二、豬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生豬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豬的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四、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運出養殖場。
五、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動物養殖場物預防免疫接種制度
一、準時準量免疫接種,做到頭頭免疫注射
二、注射疫苗時,小豬一欄換一個針頭,種豬一針筒疫苗換一個針頭。病豬不能注射,病愈后及時補注。
三、接種活菌苗前后1周停用各種抗菌素。
四、發生過敏反應肌注腎上腺素;為預防過敏反應及加強免疫效果可在注射疫苗前飲水添加維力康等抗應激、免疫增效劑藥物。
五、各種疫苗要按要求進行保存,凡是過期、變質、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六、免疫接種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進行。
七、免疫注射時,盡量不打飛針,嚴格按操作要求進行。
八、做好免疫計劃、免疫記錄。
動物養殖場產地檢疫申報制度
一、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動物養殖場的動物在離開養殖場前必須實行產地檢疫申報。
二、規模養殖場的動物在出場時應提前2天向當地鎮農技服務中心申報檢疫。
三、申報檢疫的.動物必須經強制免疫和佩戴動物標識后,方可申報。
四、規模養殖場的動物經鎮農技服務中心檢疫人員檢疫合格后方可出場。
五、運輸動物的車輛裝載前和卸載后應清洗消毒,并取得動物運載工具消毒證明。
六、未經檢疫的動物禁止調離本場,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實行隔離觀察、治療。
七、申報產地檢疫數作為項目申報核定出欄數的重要依據。
八、違反上述規定將按《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制度
一、經營場所、養殖場(戶)必須制定無害化處理制度。
二、檢疫中發現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產品,按照規定在檢疫人員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各市縣動物防疫監督管理機構對無害化處理制度的落實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和檢查,對不執行制度及造成疫情傳播者,按法規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必須建立無害化處理檔案,對無害化處理的畜禽及畜禽產品必須作好記錄,并列入檔案管理。
五、無害化處理措施和方式必須按照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和GB16548—2006進行。
六、無害化處理的場所建設必須科學合理,遠離居民區、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動物用藥管理制度
一、采用環保型消毒劑,勿用毒性殺蟲劑和毒性滅菌(毒)、防腐藥物。
二、藥品、添加劑的購入,分發使用及監督指導,須從正規大型規范廠家購入,并嚴格執行國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和《獸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藥品購入、檢測和使用需由國家授權和獸醫藥使用規范,并結合各進口國的要求實施,以防止濫用。盡量減少用藥。藥品的分發、使用須由獸醫開具處方,并監督指導使用,以改善體內環境,增加抵抗力。
三、獸用生物制品購入、分發、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
四、場房建設有利于消毒隔離,統一生物安全措施與衛生防疫制度。
養殖場動物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一、物疫情監測報告實行第一責任人制度。養殖場負責人為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第一責任人。
二、養殖場須設專職人員(動物疫情測報員),負責動物疫情監測和上報工作。
三、在發現有疫情發生時,必須在2小時內向鎮農技服務中心報告。
四、監測報告的內容包括動物疫病流行病發生地點,發生狀況和蔓延趨勢。
五、實行零報告制,每月3日前,動物疫情報告員將上月動物疫病發生情況上報鎮農技服務中心。
六、鎮農技服務中心在接到動物疫情員重大疫情發生報告時,應1小時內報至縣獸醫衛生監督所。
七、養殖場應建立動物疫情測報員、報告員崗位職責以及工作考核及獎懲制
養殖場動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裝卸動物、動物產品的車輛在裝前、卸后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要求開展消毒工作。
二、動物及動物產品要嚴格按照GB16548—2006進行消毒。
三、存放動物的圈舍、動物的屠宰車間,每天堅持清掃、消毒一次。
四、對規模養殖場、散養戶必須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進行嚴格消毒。
五、對經營畜禽及畜禽產品的場所必須定期消毒。
六、對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工作人員、服裝、污染場所必須進行嚴格消毒。
七、要規范使用消毒藥品,領取、配置應有記錄,手續齊全。
養殖場管理制度12
為了加強規模養殖場的檢疫監管,規范畜禽養殖場的養殖生產環節,實施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
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的原則,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規模養殖場(小區)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
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合格后,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并在當地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標識代碼。
三、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
㈡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㈢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質飼養畜禽;
養殖場管理制度13
一、場長職責規范:
1.負責牧場全面工作,在公司規定的用人指數內,合理安排各崗位員工,在權限范圍內科學有效地組織與管理生產。
2.負責管理監督繼續執行牧場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管理規范。
3.制訂并實施牧場內各崗位的考核管理目標和獎懲辦法。
4.定期對所有技術人員和各崗位員工展開考核,根據考核成績對員工不予適度的經濟獎懲、教育或解雇。
5.及時圓滿地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定期向公司有關領導匯報工作情況。
6.努力學習,不斷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定期對職工非政府業務技術培訓,提升牧場整體生產技術水平。
7.歷行增產節約,努力提高牧場經濟效益。
8.安全生產、杜絕隱患。
二、技術員職責規范:
1.參予牛場全面生產技術管理,津津樂道牛場管理各環節的技術規范。
2.負責各群牛的飼養管理,根據后備牛的生長發育狀況及成母牛的產奶情況,依照營養標準,參考季節、胎次、泌乳月的變化,合理、及時地調整飼養方案。
3.負責管理各群牛的飼料口糧,派發飼料供應單,隨時掌控每群牛的捕獵情況并記錄在案。
4.負責牛群周轉工作。記錄牛場所有生產及技術資料。
5.負責管理各種飼料的質量檢測與掌控。
6.掌握牛只的體況評定方法,負責組織選種選配工作。
7.熟識牛場所存有設備操作規程,并指導和監督操作方式人員恰當采用。
8.熟悉各類疾病的預防知識,根據情況進行疾病的.預防。
三、獸醫職責規范:
1.負責牛群衛生保健、疾病監控與治療、貫徹執行防疫制度、制訂藥械購置計劃、填寫病例和有關報表。
2.合理安排相同季節、時期的工作重點,及時搞好總結工作。
3.每次上槽仔細巡視牛群,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認真細致地展開疾病外科,充分利用化驗室提供更多的科學數據。碰到疑難病例,非政府診治,特定病例必須單獨建好病歷。深入細致搞好發作,處方記錄。
5.及時向領導反饋場內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配合畜牧技術人員,共同搞好飼養管理。貫徹“以防為主,防重于治”的方針。
6.努力學習、鉆研技術科學知識,不斷提升技術水平。普及奶牛衛生保健科學知識,提升職工素質。掌控科技信息,積極開展科研工作,推廣應用明朗的一流技術。
四、配種員職責規范:
1.年底負責管理制定下年奶牛種馬產卵計劃,參予制定選裝計劃。
2.認真觀察牛群,做好發情鑒定,適時配種,按規定時間做妊娠診斷。擬好停奶通知單,及時通知班組。
3.搞好奶牛產后監護工作,負責管理奶牛產卵疾病的防治及用藥。
4.及時記錄奶牛發情、配種、妊檢、流產、產犢、治療等技術數據,填寫繁殖卡片。
5.搞好精液、藥品的出入庫記錄和匯總,月底呈報財務室。
6.按時整理、分析各種繁殖技術資料,及時上報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場內的各項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時與領導溝通。
7.向職工普及奶牛產卵科學知識,努力學習,掌控科技信息,推廣先進技術和經驗。
五、資料員(兼統計員)職責規范:
1.恰當核對奶牛譜系,依照譜系的有關內容和規定,定期測量后備牛的體重、體尺,測量和記錄成母牛泌乳月產奶量、乳脂率為,并及時核對。
2.負責奶牛各項育種指標分析、日糧營養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負責管理出席dhi報告牛只的取樣工作,及時把數據輸出電腦并搞數據分析。
4.負責牛群異動、產奶及銷售、人員任用等各項數據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寫生產報表,上報公司。
5.每月月底順利完成計件工資所需的數據統計數據。
6.妥善保存各類原始資料。
7.不懈努力鉆研業務,愛好本職工作,實事求是,保證數據真實可信。
六、核算員(兼保管員)職責規范:
1.嚴格執行公司主管部門的操作方式規范,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2.進出物資要嚴格檢查質量、數量,各項記錄及時完整,各種報表要及時準確
3.得當看管和調用物資,先進先出,防止霉壞、變質及非正常損耗。特別注意防雷、防盜。每月資質審查,努力做到帳實吻合,實事求是。
4.如實記錄各類飼料的進出庫及奶牛飼喂情況,及時核算奶牛飼料成本。
5.每月底根據物資周轉周期及適度庫存,按實際須要搞好下月的采購計劃,及時呈報公司主管部門。
6.做好食堂伙食調整、管理飯票。把握伙食價格,做好非贏利性服務工作。
七、飼養員職責規范
總則:
1.確保奶牛充裕的飲水供應;經常刷試飲水槽,維持飲水潔凈。
2.熟悉本崗位奶牛飼養規范。飼喂保證喂足技術員安排的飼料給量,應先粗后精、以精帶粗。勤填少給、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費飼料。正常班次之外補飼粗飼料。飼喂時注意揀出飼料中的異物。不喂發霉變質、冰凍飼料。
3.牛糞、雜物必須及時清掃整潔。牛舍、運動場維持潮濕、清潔衛生,夏不儲水、冬不結冰。上下槽不不能轉讓。秉持每天刷試牛體。
4.熟悉每頭牛的基本情況,注意觀察牛群采食、糞便、乳房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技術人員報告。
5.協調技術人員搞好檢疫、醫療、種馬、測量、消毒等工作。
a:犢牛崗位職責規范:
1.特別注意觀測犢牛的發作情況,辨認出病牛及時打聽獸醫化療,并且搞好記錄。
2.喂奶犢牛在犢牛島內應掛牌飼養,牌上記明犢牛出生日期、母親編號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亂。
3.新生犢牛在1小時內必須喝上初乳。
4.犢牛喂奶要做到定時、定量、定溫。
5.及時清掃犢牛島和牛棚內糞便,犢牛島內犢牛存欄后及時打掃整潔并利沙生石灰消毒。舍內維持衛生,定期消毒。
6.喂奶桶每班刷洗,飲水桶每天清洗,保證各種容器干凈、衛生。
7.幫助資料員順利完成每月的犢牛照相、稱量工作。
b:育成牛、青年牛崗位職責規范:
1.特別注意觀測發情牛并及時與種馬員聯系。
2.嚴格按照飼養規范進行飼養。
3.確保夜班飼草數量充裕。
c:成母牛崗位職責規范:
1.根據牛只的相同階段特點,按照圈養規范展開圈養。同時必須有效率掌控,避免個別牛只過肥或矮小。
2.愛護牛只,熟悉所管理牛群的具體情況。
3.按照緊固的飼料次序喂食。飼料品種存有發生改變時,應當逐漸減少給量,通常在一周內達至正常給量。不容忽然大量發生改變飼料品種。
4.產房要遵守專門的管理制度,協助技術人員進行奶牛產后監控。
d:產房崗位職責規范:
1.產房24小時有專人值班。根據預產期,做好產房、產間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產前準備工作。保證產圈干凈、干燥、舒適。
2.張滌生前期奶牛臨產前1~6小時步入產間,后軀消毒。維持安靜的哺乳環境,盡量使母牛自然哺乳。飛瀉后必須檢查胎位情況,須要接產等特定處置時,應當掌控適度時機且在獸醫指導下展開。
3.母牛產后喂溫麩皮鹽水,清理產間,更換褥草,請獸醫檢查,老弱病牛單獨護理。
4.母牛產后0.5~1小時內展開第一次犁地,抽走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必太快。第二次可以適度減少抽走量,24小時后正常犁地。
5.觀察母牛產后胎衣脫落情況,如不完整或24小時胎衣不下,請配種員處理。
6.母牛出來產房應當測量體重,并經人工授精員和獸醫檢查蓋章。
7.犢牛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內的粘液,距腹部5cm處斷臍、擠出臍帶內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牛體,稱重、填寫出生記錄,放入犢牛欄。如犢牛呼吸微弱,應立即采取搶救措施。
八、飼料工崗位職責規范:
1.嚴格按照飼料配方配合精飼料。飼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種分別擺放整齊,便于搬運和清點。
2.嚴苛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方式各類飼料機械,確保安全生產。
3.每天按照技術員的發料單,給各個班組運送飼料。要有完整的領料、發料記錄,并有當事人簽字。
4.載運或加工飼料時,特別注意驗出異物和腐爛變質的飼料。
5.每月匯總各類飼料進出庫情況,配合財務人員清點庫存。
九、犁地工崗位職責規范:
1.服從班組長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2.按照犁地操作規程展開犁地。嚴格執行牛奶衛生制度。
3.注意觀察上擠奶機的奶牛,發現患乳房炎牛只,不得上機擠奶,應及時通知班組進行特別護理和治療。開始擠出的第一、二把乳汁、應用抗生素及停藥后5天內的乳汁、血乳、病牛乳、初乳、末乳及變質乳要按規定單獨擠,單獨存放,嚴禁混進大罐。
4.愛惜犁地設備,特別注意觀測采用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匯報。
十、乳室工崗位職責規范:
1.堅守崗位,嚴禁擅離職守。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對擠奶設備、制冷奶罐進行操作。愛護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注意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確保正常運轉。
3.維持設備和環境的清潔衛生。按規定拆裝擠奶機、沖洗空調奶罐。運送牛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車用前要消毒,用后必須沖洗。沖洗水排出地下,不得混進奶中。
4.按規定計量每班次的產奶量和鮮奶出庫情況,及時上報生產技術辦公室。
十一、電工、維修工職責規范:
1.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2.嚴苛按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方式,不違章作業。
3.及時處理各種緊急故障,如停水、停電。
4.除工作時間外,因場內應急工作須要應當隨叫隨到。
5.定時檢修維護各種機械設備,保持設備完好性,不能耽誤正常生產,不能跑、冒、滴、漏。
6.順利完成場方交予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十二、司機崗位職責規范:
1.愛惜車輛,按時維修保養。維持車內清潔衛生。
2.安全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飛車。
3.經常檢查車輛,保證運轉較好,不耽擱生產須要。
4.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工作時間不干私活。
5.合理安排空車計劃,提升工作效率,減少高速行駛成本。
十三、保安員職責規范:
1.看淡大門,監督、檢查人員、車輛入、出場消毒操作方式。
2.對持物進出場人員要詢問清楚,檢驗相關手續,做好記錄。
3.負責管理全場的治安、防雷、防盜等安全工作。
4.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私自脫崗、不準串崗聊天、睡覺、做游戲等有礙工作的事情。
5.認真執行上班的交接班制度。
6.認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員崗位職責規范:
1.保證食堂環境和飯菜的衛生。按時開飯。
2.非贏利性操作方式:發布菜價,每月底發布食堂帳目。
3.接受職工監督,不斷改善炊事水平。
4.火燒不好茶爐。
5.適當滿足職工合理要求。
養殖場管理制度14
一、養殖場謝絕參觀,嚴禁閑雜人員及車輛進入畜禽養殖場。
二、養殖場所有職工必須嚴格遵守養殖場各項工作制度,認真執行消毒制度。定期對養殖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消毒;動物飼養舍要保持通風,堅持每日打掃舍內衛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凈,消毒程序和消毒藥物的使用等按規定執行。
三、養殖場職工在自己家中不得飼養與所在養殖場同類的動物,不應到市場購買與所在養殖場同類的動物產品。養殖場內不得飼養與本場不相關的'動物。不得承接場外其他養殖場動物診療和現場指導。
四、堅持自繁自養,引進畜種前調查產地是否為非疫區并有產地檢疫證明,新引進的畜禽必須隔離飼養一個月以上,確認無傳染病后,方可混群飼養。
五、畜禽養殖場內發生重大疫情,要及時上報當地獸醫防疫部門,經確診后,應配合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有效的防制措施。
六、對病死畜禽應采取妥善辦法在場內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出售和食用或流入它處,防止疫病擴散。
七、嚴格執行本場動物免疫程序,所用疫苗均來自正當渠道,每次免疫都應詳細記錄,且通過免疫識讀器上傳本場動物免疫情況,初免動物加施二維碼耳標。
八、認真填寫養殖檔案,其內容包括:動物來源,飼料消耗情況,發病率、死亡率及發病死亡原因,無害化處理情況,實驗室檢查及檢疫結果,用藥及免疫接種情況。所有記錄應在清群后保存兩年以上。
九、禁止飼喂發霉、變質等不清潔的飼料和動物副產品。定期對所飼動物驅蟲,搞好滅鼠、滅蚊蠅及吸血昆蟲等工作。患病動物選擇適當藥物進行疫病防治,嚴格執行休藥期。
十、積極配合上級動物防疫監督部門的檢疫監督和病源檢測、免疫抗體水平檢測。
養殖場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規模養殖場的檢疫監管,規范畜禽養殖場的養殖生產環節,實施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特制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
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的'原則,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規模養殖場(小區)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
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合格后,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并在當地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標識代碼。
三、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
㈡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㈢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質飼養畜禽;
㈣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四、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有專門的檔案盒,并載明以下內容:
㈠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㈡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㈢檢疫、免疫、消毒情況;
㈣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㈤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畜禽檔案保存2年以上;種畜禽場應依法經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和系譜證“三證”齊全,歸檔并長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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